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镜中蝶涯
然而,她不会删差评,如果你骂不死我,就等着我变得更强大!
而且,她想对黑粉说,谢谢你们怼我,让我写反派都不愁素材!
没错,她就是这样的人,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像力的相互作用。
你对我好,我也会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只会把你当根草!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第276章 女王来自黑客帝国?
旧书完结后,过去了几周,林舞的原笔名没动静,原网站没有发新文。
“三个臭皮匠”微信群,英欢和米君诺就来逼问此事。
女王大人:坑货变懒货了,怎么不发新文?
木头:发了。
糯米团子:发哪儿了,胆子肥了,还敢睁眼说瞎话?
木头:真发了,只是我改了笔名。
糯米团子:太不够意思了,改了笔名也不告诉我们!
女王大人:你给我等着,我要把你浸猪笼!
木头:滚蛋……
糯米团子:哟呵,胆子是真的肥了!
女王大人:糯米君,我们走,去南校区宿舍!
糯米团子:走走走,来一场说骑就骑的小黄车之旅!
木头:别,别冲动……
林舞不开玩笑了,不然,一旦从宿舍窗外看到两辆并骑的小黄车,她很有可能就被胖揍一顿!
木头:我现在不想说,完结了再给你们看。
糯米团子:以前都是连载小说,我们也是追更党啊。
木头:那,那个……这回,我想要最真实的成绩,自己都不加入书架,不藏也不投票。
林舞说的是一半真心话,也有一半是找借口。以前她写科幻小说,纯属天马行空的想象,给死党看完全没问题;这一次,文中可是有容耀为男主,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她不给她们看。
她不想给,也不敢给。
女王大人:给不给?
木头:我不。
女王大人:万一我看了,心情好砸钱呢?
说到砸钱?
林舞深呼吸一口气,往事浮现于眼前。
过去在她连载科幻小说时,两个死党哪里花过钱,不仅不砸钱,还让她送书币!
而现在的英欢,生活越来越拮据,怎么可能砸钱?
糯米团子:要真的砸,吓不死你!
木头:好怕怕……可怜。
女王大人:信不信我分分钟砸出一个盟主?!
木头:很有诱惑力,但,我忍住了诱惑抠鼻。
要知道,砸出一个“盟主”的粉丝值,可是要100000书币,折合人民币1000块。
如果英欢真的送,林舞真的会吓死!
其实,林舞并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不论是朋友还是读者,她都是诚恳相待,打赏这种事情,意思意思就行,没必要这样重砸,她何德何能才能接受如此重大的恩惠?
受不起,受不起……会让她受之有愧。
实际上,倒不是英欢没钱,她不像林舞从林氏“单飞”出来,只是跟家里拗着不回去,执意想留在普通的校园……
女王大人:死木头,算你狠!
木头:过奖过奖。
糯米团子:坑货木,什么时候这么富贵不能淫?
木头:这叫定力。
女王大人:记得定期给你电脑换密码邪恶。
这充满邪恶的提醒,好像在不屑地说,就算你变着花样换密码,劳资照样给你破了!
林舞倒吸一口冷气,脑海里,不禁出现这样一个画面,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女王来自黑客帝国,在键盘上五指如飞,从外网侵入她的电脑,不,不要,放过她的稿子啊……
叮咚!叮咚!
微信群有消息,死党还在继续“恐吓”她!
qq也有消息,师父大人居然来“催稿”了!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第277章 他该拿坑徒怎么办?
荣耀帝尊:徒弟,小说写得怎样?
蝶舞天涯:不多,十几万字。
荣耀倒是挺惊讶,她都对他小时候都没什么印象了,长大了也不过认识几个月,还是聚少离多,她能写出这么多字数,不会都是口水话吧?
荣耀帝尊:发表了没?
蝶舞天涯:发了,在网上连载。
荣耀帝尊:笔名和书名?
林舞很纠结,这是师父大人盘问,到底该不该说?
她先不管容耀,点进了微信群。
女王大人:记得隐藏你的文件夹邪恶。
糯米团子:记得睡觉别睡得太死了坏笑。
女王大人:记得手机设指纹密码邪恶。
糯米团子:记得睡觉前关好宿舍门坏笑。
这些一连串的记得……都是什么鬼?
林舞被她们吓到了,她的记忆力有那么不好?有必要提醒她记得这个,记得那个?!
她隐隐觉得不对劲,她俩的潜台词,好像在说,记得洗干净脖子……乖乖待宰!
木头:不好意思,您的好友已下线,送进老年痴呆院……
打完了文字,发送这句话,林舞果断发了一个拜拜的表情。三十六计,遁为上计!
从微信遁走,她来到qq。
荣耀帝尊:没经过我预览就敢发表?
没经过他预览,她不仅发表了,还签约了,怎么破?
荣耀帝尊:发表了还不敢给我看?
她都不敢给英欢和米君诺看,更加不敢给他看……总觉得写身边的人,内心会有疙瘩的,可能是怕刻画的不够完美,又或者是成绩不好,怕辜负了他们的期待。
总之,她的内心很纠结,不该有的心理,淤积在心田。
不过,内心的天平还是偏了一边,她至少要等完结才会给他看。
到时候,人物设定,剧情走向,篇幅长短,生米煮成熟饭……啊呸,她都想的什么跟什么!
荣耀帝尊:半天没反应,哑了还是残了?
蝶舞天涯:呃……师父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小说?
她不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而是万一写不对他的胃口,他会不会把她捏死?
荣耀帝尊:你猜。
蝶舞天涯:军事小说,玄幻小说或青春文学?
林舞不知道他的喜好,而是结合了班长李泽绅和好友少玥帅的喜好,至少能猜中一两种吧。
荣耀帝尊:错得离谱。
既然错得离谱,林舞不在意错得更多,她能想到的都说了,什么魔幻奇幻科幻修仙修真都市之类的,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然后,她又被他骂脑残,没得治。
蝶舞天涯:难不成是……耽美文?
荣耀帝尊:你觉得我喜欢这些?
他可是一个直男,她竟敢往这方面怀疑,胆子真的是越来越肥了!
蝶舞天涯:难不成是……总裁文?
荣耀帝尊:怎么可能?有些小说都写得没常识,连总裁和董事长,谁大谁小都分不清。
蝶舞天涯:你看过?
荣耀帝尊:真想剖开你的小脑袋瓜,里面都是什么回路构造!
蝶舞天涯:那你告诉我,怎么知道那么清楚?
容耀当然不会告诉她,他知道她写小说之后,有意结识了一名金牌编辑,尽管不算喜欢,还是耐着性子,听了那个编辑聊了不少网文界内的事情。
现在,他问她要稿子,竟然死活不给,还藏着掖着见不得人似的!
谁能告诉他,该拿这个坑徒怎么办?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第278章 怪不得是手残党
与其绕弯子,不如直接问。
虽然过程挺好玩,但他做事要效率,她有拖延症,不能太纵容。
荣耀帝尊:笔名给我。
蝶舞天涯:宅木。
这个坑徒真是……别以为他在大西北,她就敢这么忽悠人,宅木已经完结了两本长篇小说,目前没有开新文的痕迹!
容耀很气,还是保持气度。他挨得住大西北的艰苦坏境,可别对付不了她的小小性子!
荣耀帝尊:原稿给我。
蝶舞天涯:原稿是辣鸡,我不会给的。
还好,容耀没有近视,不然,他就大跌眼镜了!
哪有作者说自己的原稿是辣鸡?!
容耀跟网络作者接触不多,只是跟那位金牌编辑聊过不少,有说过新手作者的通病,就是他们写得再差,也会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比任何人都写得好!
她入行网文圈几年,即使不算是新手,不把原稿当成宝贝,也不至于说成垃圾吧?
还是说,他的要求有难度,所要求的男主角太难写了,所以她写得很辣鸡?
荣耀帝尊:你是农药世界是小辣鸡就算了,在网文界也是辣鸡一只?
这个毒舌师父又来了!
还好,林舞是自己承认,不然,她会被怼得贼难受。
蝶舞天涯:嗯,我是辣鸡。
这个辣鸡小坑徒!
他是真的拿她没辙了!
荣耀帝尊:……
容耀直接无语,要怎么聊下去,问她辣鸡多少钱一只?
师徒俩又尬聊了,林舞没有打字,而是发了语音。
蝶舞天涯:“我在农药世界,确实是辣鸡起步,但是我没有放弃,而是在一局一局对战中,正视自己的辣鸡之处,下次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我在网文界,写出来的原稿不如意,也是我眼中的辣鸡,但我会一遍又一遍修改,直到行文流畅,逻辑合情合理,也许不够完美,也做不到完美,但至少,我达到自己满意的程度,然后再发表到网上。所以,这样的原稿,你还敢要吗?”
荣耀帝尊:最终稿是几稿?
蝶舞天涯:最少四稿。
荣耀帝尊:怪不得是手残党。
蝶舞天涯:谢谢可爱。
林舞发了个可爱的表情,她被骂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是被理解。因为她的写作速度是真的慢,他知道她就算写一章,都会一遍又一遍修改。
网上报道说,最厉害的网络写手,可以一个小时写八千字!
林舞听说后,觉得自己是真废,当之无愧的手残党。别人码字是开飞机,她骑的怕是蜗牛。
荣耀帝尊:发表在哪个网站,签约了没有?
绕了一大圈,还是回到原点。
林舞还是躲不过,发了一个截图,抹去了笔名和书名,但是有字数和藏数。
蝶舞天涯:藏破万,谢谢师父,没有你就没有灵感~
荣耀帝尊:阴险。
“这个表情……”林舞在自言自语,每次看到容耀发表情,她总会怀疑自己,可能聊到了一个假师父。
突然,她回想起来,英欢用邪恶的表情,米君诺用坏笑的表情,现在,师父大人用阴险的表情!
你们这三只,到底想干嘛?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第279章 小药丸与小木头
他们三个是要闹哪样?
大晚上的玩恐吓,一点也不好玩好么!
林舞想追问,容耀却离线了,留下俩字:晚安。
她没办法,回了晚安,也睡下了。
………………
大西北,荒凉夜。
北风卷地百草折,飞雪覆地几尺厚。在这冷风之夜,被子都是冷硬的,不像家里的温软大床,容耀却没有辗转反侧,嘴角弯起而闭上了眼睛,以一种满足的姿态睡去。
今晚,容耀和他的小坑徒聊了,小辣鸡作者不需要金牌编辑,枉他花了那么多心思,想让那个编辑指导她,给她寻找最好的写作平台。
因为他希望,在她的梦想之路,可以当一把助力。
可是,她不给他机会,这条路不好走,却硬要自己闯。
现在,他明白了,这件事她能处理好,不需要自己多事。他应该选择相信,相信她能主宰自己的人生,而他自己在她的生命中,以另外一种姿态活着,那就是活在书里。
这种想法,不是一天两天,早就萌生在他心里。
想起小时候,他的脑海里,就出现了小木头。
那时候,她喜欢画画,装腔作势地说:“告诉你个秘密,我是神笔马良,说你想要神马,我都能给你画出来!”
别人家的孩子有的玩具他都有,别人家的孩子没有的玩具他也有,所以,他很难想出来自己想要什么。
看了桌面用完的纸巾,佣人一时没换好,他指道:“我要纸巾。”
几分钟后,她的成果出来了,兴致勃勃地展示给他看,但,画的什么东西?
他要的是一盒纸巾,她画一个人脸干嘛?
而且还画得那么……丑?
“这是小药丸,你不认得咩?”她把那张纸竖起来,放在他的正前方,对比他俊俏的小五官,怎么看都没错啊,一一对应得上。
小药丸?这谁?
“谁是小药丸?”他不该相信她,还是叫佣人送纸巾,不然,鼻涕就要流出来了。
当时他还小,却爱讲卫生,知道餐桌礼仪,也知道人前礼貌,他在女孩子前面,还是要一点形象的。
所以,纸巾还没到,鼻涕不准来!
忍住,他要忍住,微微扬起脑袋。这样一来,他看起来,有点对她蹬鼻子上脸的意思。
“不服气?就你呀!”她把小脑袋一歪,半个红扑扑的小脸蛋,出现在画稿后面,“你不是叫容耀?我不叫你小药丸,难不成叫你小农药?”
被叫成小药丸就算了,她还有想法是小农药?
谁给她的胆子给他起这样绰号?
在这座老宅里,只有爷爷叫他小耀,其他人都叫小少爷。
说完,她还把画稿转过来,正正放在他面前,让他就像照镜子一样。
只是,他照的很有可能是畸形的哈哈镜,小俊脸一下子黑了,质问道:“我不是让你画纸巾?”
“是啊,画纸巾……可是,我一想,画纸巾干嘛……我没有眼泪了,你还有鼻涕虫,那我就画你……你看,这画上面,你的鼻孔这里,干干净净哒……”她说的有板有眼,小手拿着铅笔指来指去,对着自己的画稿讲解,像足了一个小画家。
只不过是业余的。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第280章 那些用纸巾的日子
容耀一直都记得,她来到老宅的日子,总是离不开纸巾。现在他睡着了,梦回了过去……
小男孩看画稿,服了小女孩,她不是神笔马良,画的都是神马鬼?
他只是想要一盒纸巾,可是她画了他一张脸,画上的鼻孔是干干净净的,而且不凑近看都不知道她用铅字笔点了两点,细细的两点竟然他是鼻孔!
从纸巾画到人脸……这思维跳跃的也是没谁了!
“小药丸,这画送你了,记得藏哦。”没想到,她还长脸了!
这种画也好意思叫他藏?
小男孩心不甘情不愿,被她一把将画稿塞到手里,他的鼻涕就要流出来了,真想用这张废画来擦鼻涕,用完就扔进垃圾桶里!
可是,他碰到画稿的瞬间,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这张废纸用来擦鼻涕都不够格!
他家的画稿质量很好,适合用来画画,并不适合擦鼻子,太粗糙了,太硌硬了!
于是,那张画幸存下来,放进了床头的抽屉。
不曾想,他这一藏,就了十五年。
不过,在放进抽屉之前,还有一段小插曲。小男孩不情愿拿在手里,小女孩又抢了回去:“等等,我签个名。妈妈说,画完之后,记得把名字写好,如果有印章,还要盖章哦。”
小男孩挺惊叹,她还知道蛮多东西,只不过她才刚刚上桌,也太把自己当盘菜了吧?
她确定说的是自己,这么业余涂鸦的小画家,而不是举办画展的大画师?
等她签了名,他直言不讳:“你的字,好丑。”
她把他画的这么丑,连名字也写得这么丑?
同样是三岁的孩子,他可是有练习书法,就算刚练还没多久,写不出漂亮的正楷,至少还能认得出自己的名字。
可是她的字……
“你叫木木什么……什么?”小男孩看着她的字,如果不是他看见她亲手写,还以为是鸡爪扒!
“我叫林舞,你不认字?”没想到,她还有理了!
“额……”小男孩黑着脸,他还能说什么。
“你认不出自己的脸,也认不出我的名字,你好笨哦!”她眨着长长的睫毛,眼里还敢嫌弃他。
小男孩不示弱,双眼回瞪她,他是认不出她画里他的脸,也认不出她笔下她的名字。这些,统统不是他的问题:“字这么丑,‘林’这么胖,叫我怎么认?还有,后面是‘舞’么?如果是的话,就是一堆木头在群魔乱舞,不如一把火烧了干净!”
佣人送纸巾过来,发现小少爷发脾气,有一丝担忧,又有一丝惊喜。
小少爷向来安静,很少跟别人说话,甚至都以为他有自闭症,可是医生检查说没有。今天,他居然和别人争得面红耳赤,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你……凶什么凶?”毕竟还是小孩子,小木头的眼泪上来,想忍住,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了出来!
佣人赶紧上前,纸巾送得及时,给一个擦鼻涕,给一个擦眼泪。
然后,他和她坐在沙发,还是大眼瞪小眼,又是一起用纸巾,用了很多很多纸巾……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第281章 他活在她的书里
“会跳舞的木头,长大了,练字没……”黑夜中,刚毅的脸庞,致的五官,嘴角不知觉的微微弯起,让俊美的容颜更加耐看,是上帝赋予皮相的宠儿。
床上,他翻了一个身,梦境转换了,改变了时间。
空间不变,还是容宅。
阳光洒在院子里,爷孙俩在下象棋。
容权呷一口茶:“心不在焉的,局都没布好。“
“是您破局厉害,我下一步走哪,您都料到了。”容耀拾残局,不好意思道。
容权没客气,将孙子一军:”小子,你输了。”
“我输了。”容耀淡淡应声。
容权对孙子很不满意:“男子汉大丈夫,别整那些犹豫不决的,也别整那些虚的承来让去,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是我一直对你的要求!”
“爷爷,我有事对您说。”容耀坦白道。
爷爷看出孙子有心事,直接道:“小耀,你想做什么?”
“我想当兵。”容耀毫不犹豫道。
容权手里捏着两个“将”棋,没有再开新局,而是静默不说话。
容耀站起来,敬一个军礼,身材高而英挺,身高足有一米八。此时的他满了十八岁,正处于青春张扬的年纪,却多出一份同龄人没有的成熟和刚毅,当然,身体相对多了些许孱弱。
当兵,这是容耀不敢想,也不能想的事情。
可是,他真的考虑了很久,从懂事以来就在考虑,终于决定跟爷爷摊牌:“爷爷,您一直让我待在老宅,安静的休养身体,这是对我最好的保护,也是我最大的牢笼。我不想一辈子都过老年人的生活,我想要健康的体魄,追求自己的理想,还有……没了。”
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
容耀从小喜欢玩枪,他是有一个军事梦。后面没说完的话,还有很大的信息量。
“还有她?”另外,容权何尝不知道,容耀心里有个牵绊。老宅偶尔有人来探望,有堂哥表弟,有小堂姐小表妹,也有世交家族的小少爷小千金,可是,容耀从来不爱搭理人。
当然,有两个女孩是例外。
小时候,唯一搭理的是林舞;长大后,唯二搭理的是英欢。
容权从佣人那里得知,容耀与英欢的谈话内容,时不时就说到了木木,自然而然对应到了林舞。
但是,容权看着孙子,还是残忍拒绝:“你说在这里过老年人的生活,有没有想过一旦到了军队,能过得下几天军人的生活?”
很有可能,快则几天,慢则几月,死神就找上门来。
容耀知道爷爷的意思,嘴角保持微笑,却泛起一抹苍白:“爷爷,我求你,把我送过去。”
容耀知道自己的身体,如果他不求爷爷,完全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因为当兵需要体检,根本不可能通过!
容权知道孙子的决心,这小子长这么大不容易,在物疗和化疗过程中,从来不喊疼,不求过停止。
这次是,他长这么大以来,唯一一次求人。
于是,作为爷爷,答应了下来。
容权亲自前往大西北的军事城镇,与那边的高层百般商量,为了两边的利弊着想,甚至让容耀签下了一堆文件,类似于“生死状”之类的协议。
很多附件添加项,赫然写着四个字,生死由命。
事后,容权问:“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死在了大西北,就再也见不到任何人,包括她。”
容耀笑得释然:“我会以另一种姿态,活着在她的生命中。”
那就是,他活在她的书里。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 第282章 听说过字灵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