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快穿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狐昔里
老成的血族尚且还没遇上自己的歌者,年轻的却这么容易就遇上了,包括那位咬了原主自燃的十二代,明明有公约的存在,却还是尾随原主咬了人,谭昭可并不认为是什么巧合。
“你胡说!”
谭昭挑了挑眉,并不与“血族新生儿”计较:“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但你最好记住,不要做什么越线的事情,否则我可不保证我将来会做什么。”
说完,谭昭也没管李牧,径直从医院离开。
第二天,谭昭是从霍少口中得知任璇醒来的消息的。
“她怎么样?”
“不太好吧,系花的腿不太好治,反正任家现在正在联系国外的专家。哦对了,李牧不是华侨嘛,他好像出了不少力。”霍金利说完,又凑过来道,“说说吧,你怎么又惹上教会的人了?”
“你说雷克啊?他哪是我惹上的,他是被西里尔的歌者唬来的。”
霍少:给西里尔点蜡.jpg。
“说起来,你祖父他们还好吗?”
说起这个,霍金利就满腹牢骚:“好什么好,旧伤又添新伤,搁一块儿跟养蛊似的,得亏幽暗森林里不通网络,不然我家都没那么多的地方招待他们。”
……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一样,就单从人形的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的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下了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相对来说,狼人的衰败更加平缓,更加“润物细无声”一点,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了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点小小的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的保护罩被触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一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的花店买了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已经现出獠牙的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处。
“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的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了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李牧的话才说到一半,就对上了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的眸子,那一瞬他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锁住了全身,本能让他停止了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了。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我能救她的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任璇瞬间瞪大了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的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她心里就信了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的?”
谭昭点了点头,他既然遇上了,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的:“九成的把握,就看你的选择了。如果你想选择成为血族,那你没必要考虑医学手段,但如果你还想做人类,那我可以帮你。”
任璇定了定心,这才鼓起勇气道:“对不起沈还英,我不是不信你,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帮我吗?”
这个问题,谭昭交叠起双腿道:“因为我是吸血鬼猎人,作为猎人,当然并不想自己的同类成为吸血鬼。哦对,我也是的。”
霍金利:……这是我找的借口!这人真是谎话张口就来啊!
“啊?”
谭昭美滋滋地给自己套了个假身份,开始唬人:“那么作为科普,我来向你说明下血族现在的情况吧。你听完,可以做个参考。”
任璇却摇了摇头:“谢谢你,沈美人,你……怎么的?”
这话一出,就等同于还没听血族的科普,就选择继续当人类,李牧当下非常受伤地叫了一声:“为什么?”
为什么?这听上去可能有点渣,歌者在血族就意味着伴侣,如果她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那她愿意牺牲自己的爱情,但如果有的选,她还是想跟从自己的意愿,即便她以后又选择了李牧,但此时此刻的她,不想将就,不想委曲求全。
“对不起,我还有父母兄弟,还没有做好成为一个血族的准备。”
第147章 急支红浆(二一)
一个大好的初拥机会就这么错失了, 李牧当然恨急,但即便他再恨,也没有任何翻盘的机会,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沈还英和阿璇谈妥条件,商议如何治腿。
“双腿被治愈的过程, 可能会非常痛苦, 如果你准备好了,可以给我打电话。”谭昭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抄在纸上搁在床头柜上, 就站了起来, “那么, 我们先走了。”
任璇有些歉意地看了一眼李牧,这才点了点头,她也有些累了, 等人离开没多久,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睡眠。等她醒来,还要说服父母让她留在医院治腿。
然而, 这比她想象中的要困难许多,任璇为此苦恼不已。
另一边, 谭昭刚准备拎着李牧来一顿社会的毒打套餐, 消失蛮久的阿曼德突然出现了。其实谭昭有听西里尔说,阿曼德因为拒绝吸食血液, 一般要沉睡好几天才能醒来一次。
“你怎么来了?”
阿曼德看了一眼李牧,作为血族亲王, 他的血统天赋显然不是普通血族能比拟的, 只看了一眼,李牧就颤抖得跪在了地上,起都起不来那种。
“遇到了歌者的血族?”阿曼德讲的法语, 抑扬顿挫得像是歌剧的咏叹调一般,李牧虽然听不懂,却莫名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大人。”他听到自己虔诚地回答道。
阿曼德却只觉索然无味,抬头看向谭昭:“你考虑好了吗?”
谭昭就知道能听到这话,脸上也不由浮现出几分无奈:“你说得倒是轻松,你要死了,整个血族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不得找我拼命啊?”
此时此刻的阿曼德,是孤高的:“我会下血缘指令,他们绝不会为难你。”
“……还有这种东西?”
阿曼德用行动表示了它的存在性,李牧在这个时刻,完美地充当了一个工具血族。
硬核快穿 第126节
谭昭立刻摆了摆手:“不用这么较真,我相信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我还需要时间。”
阿曼德脸上也没有失落,应该说他等待的时间太长了,长到他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时间的概念,等一个月和等一年,对他而言没有任何的区别。
“好。”
一起吃了顿饭,谭昭顺便深入问了问关于血族歌者的事情,阿曼德的话却非常出乎谭昭的预料。
“什么?你不知道歌者的感觉?”谭昭掐指算了算,千……千年魔法师?!
阿曼德扬了扬眉,难得有了半分人气:“很简单,血族前三代,以至于四代、五代都很少遇到歌者,应该说,极其罕见。”
难怪了,西里尔那厮一说遇上了歌者,连教会的人都吸引来了,合着歌者罕见是确有其事了。
“你还想知道什么?”
谭昭觉得自己在阿曼德面前,像极了十万个为什么的蠢孩子,但既然有机会,他还是得问问:“初拥,是血族将自己的原始血液注射给人吗?”
阿曼德一听,就知道对方猜到了什么,当然他也不做隐瞒,点头道:“你猜得没错,当血族对自己的歌者初拥后,歌者对于血族独特的吸引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满消减,直至消失。”
道理很简单,血族的嗅觉只对血液有反应,当歌者的血液被自己的血液同化之后,就跟自己的左手摸右手一个样子了。
由血液控制的爱情,也将由血液消亡,这才是歌者之于血族最残忍的地方。
哪怕,有血族拥有千分之一的幸运,在血液吸引的消退后仍然深爱着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谁又能保证永远不变呢。
“人类,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颜永驻的力量,却在得到之后,计较曾经被自己用来换取这份力量的细枝末节。”阿曼德捏着自己的手掌,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难得有了几分嘲讽的笑容,“你身上,有种很像血族的力量。”
谭昭一怔忪,随即一笑:“你可真敏锐,但我还是人。”即便他拥有了相对很强的力量,他也还是食五谷杂粮,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会交朋友,会遗憾,会高兴,会失落,也会不舍离别。
“你很幸运。”阿曼德忽然开口,这还是谭昭第一次听到这位亲王带有情绪的发言。
“我的……荣幸?”
亲王骄矜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谭昭又点了两个硬菜。
**
一直没有到任璇的电话,谭昭也并不急,他将李牧丢给西里尔后,就去蓝调上班了。酒吧一如既往地歌舞升平,只是不知道哪天起,蓝调突然多了许多国外面孔,他们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过这些面孔不仅外貌漂亮俊美,还各个都跑来搭讪谭昭,谭昭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定点刷好感的npc,只是很可惜,他天生荷尔蒙绝缘体,对情爱无感。
系统: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乐嘛?我还听说你和我家小祖宗玩联机双人小游戏了?]
系统:不行啊,系统也是有独立时间的。
[呵~]
不过也因为这些俊男美女,蓝调这段时间的业绩都多冲了十个点,经理更是为了留下lee,又加了一次工资。
但就在半个月后,谭昭向经理提出了辞职,经理当然不同意啊,好说歹说,总算是保留职位,说等他旅游回来上工就行。
“什么旅游?要去一个月那么久?”
谭昭眨了眨眼,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大概是中世纪阴森古堡之旅吧。”
经理:……我听你胡扯。
谭昭还真不是胡扯,这俊男美女的攻略游戏才玩了半个月,这背后的人就玩不起了,就在昨天晚上,他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车祸绑架”,但很可惜他不是任璇,做不到被动挨打。
“行了,祝你旅途顺利。”
谭昭笑着说谢谢,等他车开出去没多久,就遭遇了截杀。
唔,其实也不能叫截杀,因为这很明显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国际佣兵,谭昭猜不到买主是谁,但他已经不想跟人玩这种无聊的把戏了。
花了些时间解决这群佣兵,谭昭得到了这些日子被骚扰的真相。
“这是一个加密论坛,就是这个帖子,只要能得到你,无论是哪方面,都能获得好额的奖励。”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谭昭没了手机,将一干偷渡进来的佣兵扭送警察局后,回到了自己在美都家园的公寓。
很显然,公寓也被人骚扰过了,但……
“所以,这就是你拆家的理由吗?”
风狸挥舞风狸杖,拉着三只小可爱理不直气也壮:“我没有!”
“那你看这,像是人住的地方吗?”
大半夜的,谭昭又往警察局门口丢了一拨人,还要回去打扫房间。
“饲主,你又惹麻烦了。”
“没有,你想错了。”
“饲主,你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招惹的麻烦又大又圆。”
“闭嘴!”
“我不!我要游戏机!”
谭昭将游戏机残骸丢过去:“你自己弄破的,自己修。”
然后,谭某人就被自家的兽砸了脑袋,好大一个包,第二天都没消下去。
[不对啊,阿统,说好的我刀枪不入呢?]
系统:那你家小祖宗的爪子,那是普通刀枪能比的吗?它可是神兽。
[……合着就是个样子货。]
系统:你才知道啊,听说你最近惹了麻烦?
[你也就只会说风凉话了。]
系统:那话不能这么讲,是你自己要掺和血族狼人这摊事的,人内部也不团结,你这个出头榫子,人想搞你,很正常啊。
[所以,是血族和狼人他们要搞我?]
系统:切,你现在的套话技术越来越烂了,我就不信你猜不到。
谭昭还真猜到了一点点,西里尔没那么蠢,纯血狼人那边要是有动作,霍少会给他消息的,既然两方都没有动静,那只能证明……他这个预言者的身份已经暴露出去了。
倒也聪明,知道找人类来对付人类,可是作为当事人,谭昭真的一点儿也不开心,不管是被当做可攻略npc,还是绑架对象。
“饲主,你的手机有条微信!”
“你又拿我手机打游戏!”
谭昭一把夺过,看到微信上李为发来的内容,脸色瞬间变得铁青。
风狸很少见饲主这么严肃,顿时也不顾游戏挂机了,声音奶奶地道:“……怎么了?”
“呵,有些人,在玩火呢。”
而就在这时,谭昭又接到了来自西里尔的电话:“沈还英,别怪我没通知你,李牧带着任璇跑了。”
“跑了?你放跑的吧。”
谭昭没等对方在说话,就直接“啪”地一声挂掉了电话。
“小祖宗,托你办件事,事成之后,送你十台游戏机,让你踩着玩。”
风狸立刻跳上饲主的肩膀:“来吧,杀人还是放火?”
谭昭伸手摸了摸小家伙柔软的毛,道:“什么跟什么,咱们可是讲文明、树新风的好人,既然对方做得出绑架无辜群众这种事,咱们就让他们……吃死这碗牢饭!”
风狸:……你高兴就好。
第148章 急支红浆(二二)
鉴于绑架李为的势力未知种族, 所以谭昭决定拜托小祖宗去救任璇,毕竟任璇身上有他套的保护罩,风狸能循着他的气息找到人。
至于风狸能不能搞定李牧这种问题, 是不在谭饲主考虑范围内的。
有了十台游戏机的强效动力,小祖宗挥舞风狸杖的动作都变得英姿飒爽起来, 谭昭给小兽套上隐形阵法, 就带着出了门。
等到三岔路口,已经得到游戏转账基金的风狸一瞬跳出窗外, 朝着熟悉的气息而去。而谭昭则脚下油门一踩, 朝着“李为”发来的微信定位而去。
怎么说呢, 荒郊野外,废弃工厂,谭昭将车随便一歪, 抬头这烈日如血,连只雀儿都不会来的地方,他没想到b市还有这么荒僻的场所。
夏季的大中午, 炎热异常,又是这种残垣废厂, 裸露在外的钢筋水泥都让人不多生几分烦躁, 谭昭从后备箱抽了根棒球棍出来,掂了掂手感, 这才关上门往里走。
按照微信上的说法,得一直上到废楼的六层, 这多麻烦啊, 反正废楼四面八方都能进去,谭昭感受了一下一到五层的埋伏,心想李为也不是什么城堡里的公主, 不需要他一级一级地奋力推进度条,便踩了踩全是泥沙的地面,足尖轻轻一点,一直借力跳上了六层突出来的小平台。
站稳后,他忍不住一乐,他这是正好赶上人家后方“水晶”了。
李为是真的忐忑,他长这么大,除了学习成绩好点儿,就没有其他说头了,万万没想到,他在大二学年刚结束的暑假,莫名其妙经历了绑架事件。
一瞬间,他甚至脑补了父母中大奖,不法分子绑架他勒索父母的剧本,但就在他战战兢兢想东想西时,他看到那个带着黑色头套的绑架犯居然拿走了他的手机,用他的面容解锁后,给……老沈发了条微信。
李为:……老沈,你在外面干了什么!
就在这样担惊受怕的情绪下,李为感觉在短短一小时后自己就瘦了三斤,就在他要进入第二个“瘦三斤”的状态时,他后背突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李为当即打了个冷颤,那股害怕几乎是从心里瞬间冲上天灵盖,他僵硬着不敢转头,这人却已绕到了他的面前。
李为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恢复了自由,并且他的右手还被强行塞了一根棒球棍。
“老沈!”
李为低低喊了一声,谭昭会意点了点头:“对不起,连累你了。不过我保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搞事情就搞事情,牵连普通人,这完全是准踩在谭昭的雷区之上。
李为却顾不上这个,他往后瞧了瞧,道:“那你忠实粉丝呢?”
谭昭一楞,不过他很快意识到李为说的忠实粉丝是雷克,随即就摇了摇头,他刚要开口说话,就闻到了一股并不令人陌生的味道。
是火药的味道。
谭昭直接拎上一脸警惕的李为,直接从六层跳了下去,在李为瞪圆的眼睛中,他看到了后面不断袭来的弓箭。
没有人可以在半空中反向转弯,除非……这个人不是人,沈还英当然是人,但……谭某人总有些不同于寻常人的骚操作。
他就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一样,所有的弓箭和枪子都滑着两人过去,活似对方是什么菜鸟级人体描边大师一样,但被人一把揪着的李为,却半点都不这么觉得。
这特么是活生生的子弹啊!
硬核快穿 第127节
他差点吓尿,就在李为觉得自己要变成一只刺猬时,他的坠落忽然停住了,有那么两三秒的时间,他的脑海里空荡荡的一片,大概也是这种空荡感,让他有了睁眼的勇气。
不废话讲,这个场景可以载入李为平生最惊险奇妙的经历之一,只有一个席位那种。
爆炸声已经由远及近袭来,包括整栋建筑和地面,完全被炙热的大火包围,搁所有人,那都是十死无生的境地,李为抱着手中的棒球棍,冰冰凉凉的,居然找到了几丝安全感。
谭昭提着李为,直接停滞在半空中,这让他的视线非常开阔,也能更快地锁定敌人。这伙人还挺心黑,不过也是,不心黑怎么会牵扯无辜人,谭昭捏起几颗灵气弹,直接冲着有人的地方袭了过去,不一会儿,钝物被击中的声音传来,谭昭才提着李为到了车边。
“还好吗?”
“呕——”李为终于抑制不住胃里的恐惧,全部吐了出来。
谭昭当然没有杀人,毕竟杀人不过头点地,活着才能承受更多的代价,在来的路上,他就给霍金利打了电话,果然没过多久,就有一队人有序过来,将这群人绑起来,按照谭昭的要求,直接扭送警察局。
而另一边,李牧终于靠着聪明的“声东击西”拐到了任璇,只是他很快发现,自己并不能初拥任璇。
“沈还英在你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你是不是喜欢他?”
任璇的双腿不能行走,此刻她被安置在高脚凳上,一双眼睛望着李牧,已经完全是仇视了,因为情绪不稳,她说出来的话也格外带刺:“没错!我就是喜欢沈还英!他比你温柔,比你懂我,他还救过我!我为什么不喜欢他!”
李牧听罢,眼睛里的猩红就更加浓重了:“我也可以懂你!他能做的我都能给你,还能给你永生,你为什么不看看我!”
“你让我觉得恶心!是你让我父母送我出国的,对不对!你这个卑劣小人,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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