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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解罗衣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未知
叶蓓说:“答应我,以后再也别想着当逃兵了。”
杨教授点点头说:“我也没办法欺骗自己的心。”
他们在轻柔的音乐中喁喁私语,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
过了很久,杨教授从登喜路的手提包里,拿出一款镶着朱红色玛瑙的八角形银质首饰盒,叶蓓知道这是价格不菲的西班牙产品,那许多不厌其烦的精致当中,是独具匠心的艺术菁华。打开盒盖,紫红丝绒衬着一条铂金镶钻石的项链。细心周到而又有品位,这大概就是成熟男人的魅力吧。叶蓓觉得杨教授是很在乎她的,否则怎么会给她买如此贵重的礼物?
叶蓓一下午的心情和天气一样好得万里无云。欣赏着落日晚霞,就好象在读一本寓意深刻的书到最后,当你仔细边读边品时,顿然悟出:人有拥有,也有失去。失去其实也是一种美丽。失去了落日夕阳,可以欣赏满天的繁星;失去了绿色,可以得到丰硕的金秋。生活,需要享受拥有的喜悦,也应享受失去的美丽。
晚上他们回到“春船载绮罗”。
小明给他们泡了一壶香茶。
她对小明说,你回去休息吧,我在店里看着。
小明走后,她关了店门,和杨教授来到二楼。
他俩都显得有些迫不及待,相互搂抱着倒在那张贵妃榻上。
他嘀咕着,“蓓蓓,你实在太可爱了。你让我怎么说你呢?我完完全全成了你的俘虏。我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一周来,我无时无刻不想着你。”
她嘟着嘴说:“这难道不好吗?你不开心?不向往?”叶蓓嘟着嘴的样子真好看。r嘟嘟的,滋润,饱满,性感,像一朵含苞欲放的月季。
杨教授忍不住又亲了她一下。
“你的皮肤真好,摸上去真舒服。过去百~万小!说上用‘美如凝脂、粉妆玉琢’之类的词来形容女人的肌肤,只当是文学家的夸张,不曾想,世上竟有你这样玉一般温润的妙人儿,比书上写的好十倍。”
“是吗?不过,我喜欢听。”叶蓓说着,又捏了捏他的鼻头。
杨教授说:“蓓蓓,你在乎一个人在乎得太死了,让人窒息,让人想逃跑,可跑不远,又给你牵回来了。你真是太神奇了。你是我的拴马桩。”
叶蓓说:“我要永远拴住你,让你一步也不离开我。星期天你带我上什么地方玩呢,我们去钓鱼好不好?或者去太湖西山岛,那儿的农家饭可是特别好吃的。”
杨教授说:“真是个贪玩的丫头。星期天我没空,还是改日吧。我们课题组要开碰头会,项目攻关已到关键阶段,大家都要全力以赴。”
叶蓓转过身,背对着他。
杨教授看她肩膀抽动着,知她又哭了。他搂过她,说:“都依了你,别哭好不好?你的眼泪就像黄梅天的雨,没完没了。”
叶蓓破涕为笑,“我不是拖你后腿不让你工作,我是想试试你到底有多爱我,能不能为了我放弃一切。”
杨教授觉得叶蓓真是个孩子。惹人怜爱的孩子。
“我得走了。”杨教授边说边穿衣服。叶蓓搂着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胸前。“我不让你走,我不让你走嘛。”
杨教授只好哄她,“明天我会再来的。”
叶蓓还是不肯放他走。
杨教授只好把穿好的衣服又脱下。
他们在那张妃色贵妃榻上云翻雨覆,四周是光鲜夺目的各种丝绸,叶蓓像一个水妖,雪白的躯体和飘柔的长发流转百媚千娇。
两人又是一番缠绵,不觉已过了午夜一点。
杨教授又一次穿上衣服,叶蓓依然不舍地双臂搂住他的脖颈,含泪对他说:“你为什么不能陪我到天明?”
杨教授对她说:“因为我是个已婚男人,没有自由身,虽然我一万个愿意陪伴在你身边,但理智告诉我必须回到法律规定还是我妻子的她的身边去。”
叶蓓说:“如果这样,你应该离婚才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人生的坟墓,难道你一个活生生的人愿意呆在坟墓里?”
杨教授说:“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人的感情很复杂,我对妻子虽然已没有爱情,但还是有感情的,我不能伤害她。她曾为我付出太多。”
叶蓓冷笑一声说:“既然如此,你就不应背叛她,一边和别的女子寻欢作乐,一边高唱什么对发妻的感情。你不觉得这是很无耻的行径?你同时伤害了两个女人。”
杨教授说:“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别无选择。”
叶蓓说:“真搞不懂你们这一代人,夫妻两人长年累月连爱都不做了,那还能叫夫妻吗?还有必要非捆绑在一起过日子吗?你为什么就不能解脱出来,与自己想要的女人结合呢?”
杨教授说:“这事我要好好想一想,你也别太心急,得有个过渡阶段,让她有思想准备。”
叶蓓说:“我不是非要你离婚不可,我只是希望你能完完全全属于我,那一纸婚书我是不会看重的,我只要你能够整夜留在我身边。”
杨教授说:“我何尝不想?但法律不容我这样做,舆论也会谴责我,我内心也很矛盾,一个中年男人背负的东西太多太多。”
叶蓓捂住他的嘴说:“你不用再说了,你回去吧,我理解你,我只需要完完全全得到你的爱,其它的东西我全都不在乎。”
后来她回想,这一段爱情是奢侈的,从一开始就是幻觉,所有的幻觉堆积在一起,糅合了她过往的回忆,仿佛那水中舞动着的红灯笼,里面肯定藏了一个诡异的灵魂。
她常常会在深夜突然醒来,静谧的黑夜让她莫名的恐惧,她开始害怕这个男人会离她而去,像伟一样,像父亲一样,她不顾一切地想抓住一点什么。只有在睡梦中她才会完完全全地拥有他,和他赤l着纠缠在一起,她不想醒来,她渴望快乐,她太爱他了,她害怕失去,她想抓住他,他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于是她摸出枕头底下的手机,深夜里拨他的号码,她对他说话,她叫他“袜子”。她说袜子,我是如此地爱你,我害怕失去你,我知道,终有一天我是要失去你的,可是为什么呢,我是如此的爱你啊。
她在黑暗中哭泣,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很像她的母亲,那个独守空房的女人。
他在北京或者深圳,有时在乌鲁木齐,有时又在苏北的某个城市,他迷迷盹盹地对她说,乖宝贝,别哭了,好好睡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有时,他会提前一天回苏州,为的是能与她彻夜缠绵。
她在他回来的日子会打扮得很精致,薄施一点脂粉,香奈尔的粉底y和几款调和在一起的胭脂,看上去好像没有化过妆一样。她懂得,女人的青春,只不过是几个易逝的粉红色的瞬间。她要让这妩媚的娇嫩紧紧攫取一个男人的心,在他心底绽放成永不凋谢的绚丽。
他和她略略寒暄,相拥着来到二楼,他开始疯狂地吻她,熟练地从背后解她胸衣的搭扣,将她的玉体横陈在妃色的贵妃榻上,他赤l的身体俯下来,接触到她冰凉晶莹的皮肤,情欲汹涌地覆盖了他,他一次又一次的进入,猛烈而温柔。她听见自己的呻吟,一浪盖一浪的呻吟,将男人的情欲煽动得空前高涨,黑暗中她端详着他的被情欲覆盖的脸。她想她要记住这一切,记得他们的汗水是怎样从皮肤里渗出来,又是怎样的一层层干掉,停下来就睡着了,醒过来再做,如此重复,永不休止。
那样的夜晚值得她一生珍藏在心底。
她抱衾孤眠,回想昨夜的激情却怎么也不能相信,不是真的,不是真的。这只是梦而已,梦醒了,船也就搁浅了,彼岸的风景依然旖旎,可是已经遥不可及了。
杨教授日记之六星期三
每次,当激情一泻如注后,便只剩下无边的寂寞、恐惧和罪恶,我真的很难去拒绝她,这其中可能也有生理上的因素在里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下定决心不再与她纠缠在一起,可面对她的眼泪,我束手无策。我确实是伤害了两个女人,但我怎么办呢?我的灵与r无法合二为一,我也无法走出这一片感情的泥淖。
第十九章 寂寞如此妖娆
昨夜下雪了。
清晨,屋里有雪映进来的光亮。
这一次回苏州,盛贻芳先生住在七姑的老屋。
清早起来,拉开窗帘,只见花坛里的假山、石笋都落满了雪,微风过处,引得旁边几丛细竹负雪轻吟。最可爱的数腊梅树上沾雪绽放的耀眼花朵。石榴、紫藤和樱花树的枝条上,也压满了雪。极目远眺,往日喧嚣的古城在白雪的映照下,显得空旷而静穆。
盛贻芳先生好像回到了少年时代。
她看见她与楚风手牵手走过花园,她采一枝含雪的梅花,擎在手里,风吹过来,她的长围巾飘在背后。
听梦蝶对她说,这几年,苏州下雪的天气越来越罕见了。丫丫前天去南京参加全省中小学生文艺会演,恰巧碰上了下雪天,而且下的是鹅毛大雪,小家伙兴奋地打电话来向妈妈描述南京壮观的雪景,什么“银妆素裹”、“山舞银蛇”,课本里的词全用上了。其实,梦蝶告诉她,在她小的时候,苏州的冬天也常有雪景看。
盛贻芳先生看见庭院的雪地里,一会儿走过的是她自己,一会儿走过的是梦蝶,一会儿走过的又是梦蝶的女儿丫丫。
时间就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如许年。她从一枝花似的少女,成为发丝如雪的老妇。
她回到苏州,就是想再看一眼年轻时的恋人。他这一生,过得幸福吗?前年苏州昆剧团去美国纽约演出,她以为楚风会去的,特意买了票去看,可是他没去。1983年七姑仙逝她来奔丧,但那次也没见着旧时恋人,因他带团去了国外演出。这次来苏州,两人终于见面了,千言万语,不说也罢,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开心了。他们各自都成家立业了,家庭生活也算幸福美满,但初恋毕竟是甜蜜的,越到老越难忘,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情都淡漠了,少年时的点点滴滴却不时萦绕心头,就像昆曲的余音缭绕,久久不散。
往事如烟。
她与他同唱《游园惊梦》,杜丽娘、柳梦梅的情爱通过水袖的相搭厮磨,配合舞蹈走步来表现得绾绻缠绵。先是以扬袖、翻袖来展现乍见的惊喜,接着以穿袖、搭袖传递两情相悦,直至“我和你把领扣松,衣带宽”,缠绕的水袖拉扯出一段连死亡都分不开的至情。皎洁的月光,在宣纸一般的云墙上,将摇曳的竹影筛成动人的水墨,就在此时,又添了一声青蛙自荷叶上跳入水中的响动。欣赏园林之境,不是用很细微、很淡然的心态,是无法进入角色的。欣赏昆曲,又何尝不是如此。要知道,昆曲唱演和欣赏的最佳形式,从来就是粉墙花影,笛箫鼓板,三五知己,花前品茗,梅下饮酒,箫竹盈耳,拍曲应和,情兴倍添。昆曲清唱和表演艺术,在它的形成阶段并非剧场艺术,而是园林里的艺术。她在美国的家中,也是植了一片竹,一池荷,粉墙上月影疏离,“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庄梦蝶拿来一件羊绒披肩替盛贻芳先生披上。
盛贻芳先生恍如从梦中醒来。梦蝶,小时候我们常在这儿堆雪人打雪仗,七姑和七姑父特别喜欢我,我最淘气了。
老先生说着,如少女般羞涩地一笑。
庄梦蝶说,我和哥哥小时候也喜欢打雪仗堆雪人。记得有一年雪下的特别大,父亲领着我和哥哥在雪地里堆雪人,我穿一件粉红印花的棉褛,头上戴着妈妈亲手编织的大红绒线帽,用冻得通红的小手给雪人按上两粒黑炭当眼睛。平日里斯斯文文的哥哥,在雪地里像一只撒欢的小狗,跑前跑后,上窜下跳,兴奋得不知怎么办才好。最后他终于找到了武器,用一团团雪向我进攻,我也兴高采烈地应战,父亲也加入进来,一会儿帮我,一会儿又帮哥哥,我和哥哥联合起来向“叛徒”父亲猛烈开火。三人混战一团,打得不亦乐乎。
庄梦蝶这样说的时候,仿佛又看见祖母抱着铜手炉,在窗口望着他们笑。
祖母的头发白得像银丝一样,闪着华美的光泽,脸色白里透出红润,五官是那样的秀丽,合分寸。她美得很安静。在雪光的映衬下,她的容颜就像一尊白玉大理石雕塑,显得高贵,尊严而有质感。她穿着蓝灰对襟罩衫,立领,盘扣,戴着深蓝色的开士米围脖,脚上穿着黑色直贡呢四片瓦的棉鞋。
祖母总是宽容地笑着,脸上洋溢着d悉世事的祥和慈爱。总之,这完全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能看出来的,她不在市井中。光只是那美。她从来就是美的,难能可贵的是她把这美维系了一生。她的丰采神韵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流逝,她的矜持高贵是发自内心的,不会因世事的改变而改变。市井女人没有这样的美法。千篇一律的家常日子,慢慢地毁了所有的小家碧玉,使她们没有了出水芙蓉的清纯,身上沾满油烟味,声线变得粗糙,容颜枯皱得像干菊花。她的祖母却把金枝玉叶的绝代风华演绎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那时,祖母每天读书看报。冬天,在天井里晒着太阳,戴着老花镜看恩格斯的《哥达纲领批判》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老太太还爱看鲁迅先生的文章,最爱看的一篇,题目是:从盛宣怀说到有理的压迫——盛氏的祖宗积德很厚,他们的子孙就举行了两次“收复失地”的盛典:一次还是在袁世凯的民国政府治下,—次就在当今国民政府治下了。
民元的时候,说盛宣怀是第一名的卖国贼,将他的家产没收了。不久,似乎是二次革命之后,就发还了。那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袁世凯是“物伤其类”,他自己也是卖国贼。不是年年都在纪念五七和五九么?袁世凯签订过二十—条、卖国是有真凭实据的。
最近又在报上发见这么一段消息,大致是说:“盛氏家产早已奉命归还,如苏州之留园,江y无锡之典当等,正在办理发还手续。”这却叫我吃了一惊。打听起来,说是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初到沪宁的时候,又没收了一次盛氏家产:那次的罪名大概是“土豪劣绅”,绅而至于“劣”,再加上卖国的旧罪,自然又该没收了。可是为什么又发还了呢?
第一,不应当疑心现在有卖国贼,因为并无真凭实据——现在的人早就誓不签订辱国条约,他们不比盛宣怀和袁世凯。第二,现在正在募航空捐,足见政府财政并不宽裕……
祖母看到这儿总是笑出声来,她说鲁迅先生真是一个幽默的斗士。
祖母躺在那把红木摇椅里,摇椅靠近窗边。不读书时,她会立在窗边久久地看着窗外。窗外的天井里有三棵树,一棵石榴,一棵柿子,一棵腊梅。石榴树柔弱得很,像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妇人,结的小石榴倒是很好玩的,黄绿色的皮很光滑,剥开来看里面亮晶晶的,真像旧时人形容的美人洁净的玉牙。柿子树颇有几分伟丈夫的风采,树干笔挺刺向天空,结的柿子不大,但很清甜,那时一到柿子熟,一些顽皮的小孩和贪嘴的大人总会去采,或是直接爬上树去采摘,或是用竹篮绑在竹竿上,前面再用铁扦子弯个钩,在树底下勾摘柿子。那时听到楼窗外人们喧闹着采柿子的声音,祖母会推开窗,对躲在树丫枝上的人,用夹着上海口音的苏州话说:勿要才(全)采脱,靠近窗盘的两三只挺(留)了嗨,让我看看。梦蝶那时真弄不懂,看有什么看头,还不如采了吃掉,因为看不了几天,它就熟透掉到地上,一滩烂泥,不好看也不好吃了,反倒可惜。井边那株虬枝突兀的腊梅,是祖母的最爱。下雪天,祖母要下楼去剪梅花枝,父亲怕雪地路滑,就代她去剪。祖母站在窗边,指指点点,直到父亲寻到几枝姿势特别好看的才罢休。梅花c在盛井水的瓷瓶里养起来,屋子里就有了一幅图画:满屋是雪映进来的光亮,非常明洁,桌上是很好看且幽香阵阵的腊梅。明净的屋里到处飘荡着沁人心脾的香气。
这些毕竟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祖母在她高中毕业的那一年过世。那是1983年。那一年她考上了北京著名的大学。接到通知书,祖母虽然也为她高兴,但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激烈。祖母的脸上永远含着那种d察一切的明净的笑容。曾经沧海难为水。祖母的一生有太多的秘密。如果像坊间流传的那样,她的爱情比《梁祝》,比《罗密欧与朱莉叶》更让人扼腕叹息。得到祖母病危的电报梦蝶正在洗头,一个月的军训刚结束,明天就要正式上课了。她跟辅导员请完假就直奔火车站。等她回到家,祖母已穿好寿衣躺在灵堂里,来吊唁的人很多,有特地从美国和港台赶回来的亲戚,有省政协和市政协领导,还有对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梦蝶跪在祖母灵前,拉着祖母的手哭着说,好婆好婆再过两个月腊梅就会开花了,我去给你剪,你醒来看看,你快快醒来呀。祖母走后,天井里的那株腊梅三年没开过花。有关祖母的故事却生长得枝繁叶茂。
旧上海的十里洋场,提起盛家七小姐,几乎无人不知。她的父亲是清末的一位大官,曾先后经手创办了轮船招商局、电报局、铁路总公司、中国通商银行、华盛纺织总局等现代化的实业。在苏州的产业也不计其数。家眷都住在静安寺路占地数十亩的花园豪宅里。这幢花园别墅解放后曾做过某国的领事馆。
父亲去世时,七小姐才16岁,正是豆蔻年华,清纯得如出水芙蓉。其时宋公子从美国留学回来,这位18岁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的天才少年,赴美四年取得了哈佛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海归宋公子担任了汉冶萍公司总经理的英文秘书,经常出入盛府,由此结识了七小姐。宋公子不仅主动担任了七小姐的英语教师之职,还经常向她讲述大洋彼岸的异国风光和风土人情,尽可能地显示他的博学,很快赢得了七小姐的倾心。可是事情并非如宋公子想的那么罗曼蒂克,七小姐的母亲庄夫人硬是不允这门婚事,因为那时两家的地位非常悬殊。盛家虽然失去了老太爷的支撑,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上海滩仍能呼风唤雨,而宋家则是传教士家庭,老百姓称其为拉洋风琴的,宋公子虽有洋博士学位,却只是个小秘书,如何能般配?
1923年2月,广州陈炯明兵变被平定后,孙中山先生从上海前往广州重建革命政权,急需各方面人才。宋公子由二姐引荐,被孙中山起用从而步入政坛。
那天,宋公子手里捏着3张开往广州的船票,把七小姐和她的妹妹八小姐约到了杭州西子湖畔,他劝两位小姐跟他同去,说革命一定会成功。八小姐讥笑他说,怎么,你还想拖两个人走呀。七小姐虽然深爱宋公子,但不敢违背母命,心里很难受,泪也只能往心里流。西子湖畔的早春二月,柳枝才吐出绒绒的一片嫩黄,断桥边的老梅上还残留着几瓣不忍离落的余香。七小姐强作笑容掏出一把金叶递给宋公子说,你还是自己去吧,我在上海等你回来。宋公子收下金叶,握了七小姐的双手不肯放开。这长堤诀别的一幕,让宋公子刻骨铭心一辈子。
y差阳错,后来宋公子娶的是另一位豪门千金。
七小姐直到32岁才与表弟庄明结婚。
抗日战争胜利后,已成大人物的宋公子与七小姐见面,是在七小姐的二哥家里,吃饭时七小姐坚持要回去,她说我丈夫还等我回去吃饭呢。大家怎么劝也留不住。昔日的宋公子有感而发泼墨挥毫书刘禹锡诗一首:“春风杨柳万千条,二十年前旧板桥。曾与美人桥上别,恨无消息到今朝。”后来她最疼爱的侄子因叛国罪被判刑入狱,嫂子在她面前长跪不起,她百般无奈只得给行政院宋院长打电话,宋一口应承,她说我想明天跟侄儿一道吃饭,宋说你放心,明天中午你就可以实现这一愿望。
从七小姐开始,盛家女儿的婚姻总是不能完满。七小姐的侄女盛贻芳,与苏州楚家少爷楚风在苏州读的同一所小学,后来去上海读的同一所中学,大学都是读的上海美术专科学校。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都说是天赐良缘。谁知两人一生竟是南辕北辙。楚风参加了新四军,盛贻芳跟随父母去了美国。才子佳人隔着一片汪洋大海,红颜老去,风华渐逝,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两人再度见面,前世今生缥缈得像一个旧梦,旖旎,悠长,不绝如缕。当初如花少年可谓笙箫鬓影,歌吹拂天,那是怎样的繁嚣与热闹啊!但如今那些轻盈的,那些依依惜别的脚步声,连同那些飘逸的水袖,都渐渐远去,只剩下一串串明亮的水磨腔的余韵,像秋日荒原上的一束野菊,还在两位老人寂寞的灵魂深处,摇摇生动。
盛贻芳立在老宅的窗前,着深色旗袍,披黑底红花的丝绒披肩,白发如雪,盘成发髻,眼神清澈如水,神情单纯如少女。庄梦蝶分明看见了去世二十年的祖母,祖母说,梦蝶,去给我折枝梅花来,要那姿势妖娆有态的,就是南面的那枝哦。
她揉了揉眼睛,祖母的脸,从窗前消失了。
那不是祖母,是表姑盛贻芳先生,她从美国来。
第二十章 钻石婚礼
菊美问伟:“生日送你一束花,快说,是要白百合还是黄玫瑰?”
伟赶忙说:“买什么花啊,每天给它换水还不够我烦的。你给我买一扇猪排骨、二斤基围虾、一袋j翅,再买几斤太湖蟹就是了。”
菊美说:“没办法,我就喜欢你这个俗样。走吧,今天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地方是一个庄园。
这个庄园里种了数不清的花草和树木,开挖了人工湖泊,还有一个高尔夫练习场和网球场,白色的别墅面湖而建。几只个子小巧的滇马散落在草场上。据菊美说,这滇马从云南买过来时仅运输就是大半年,运几十公里就要停几天,以适应一下环境,然后再接着运。别墅旁边拴着两只高大威猛的德国狼犬。菊美停下丰田佳美,拍了拍对她欢呼雀跃的大狼狗的脑袋,领着伟进了别墅的大客厅。管家奉上茶来。吃过茶,菊美又领着伟去玩高尔夫。
晚饭吃的鱼虾是湖里捕捞上来的,鹅蛋也是划着船去湖心的小岛上拣来的,所有的蔬菜都是从地里摘下来的,碧绿可爱,新鲜得如同刚出浴的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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