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三国当皇帝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你我当初
第141章 曹昂讲故事
仔细想想,好人妻这事也不能怪自己。
在大汉,十四五岁就是法定结婚年龄,十六七岁就是大龄剩女,十岁没结婚就得缴税。
瞧瞧,多么惨无人道的法律!搁现代,你想搞个十四五的,先看看法律需要叛多少年
对于这群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姑娘,他再无耻也下不去手啊。
再有就是,上学的时候他看女人一般看脸,过了二十五岁以后就开始看身材了。
对于这群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的未成年小姑娘,他实在提不起兴趣。
胡思乱想的功夫,老鸨带了一排姑娘过来,在曹昂面前一字排开,笑着说道:“公子,看上哪个,她今晚就是你的。”
曹昂仔细看了一遍,发现这里的姑娘跟夜总会真没法比,寻找半天没一个中意的。
好在他也不是真来逛青楼的,就随便选了两个,然后催促老鸨快点上菜。
真饿了!老鸨离开后,两名姑娘一左一右坐在他的身边,一手挽住他的胳膊,一手搭上他的肩膀娇笑道:“奴家青儿(嫚儿)见过公子,公子长的好生俊俏!”
曹昂:“……”俊俏
你侮辱谁呢
曹操那长相,要是生个周瑜一般的儿子,估计他就得提刀子找老婆算账了。
到什么样的场合带什么样的画皮,到了这里不是色狼也得装色狼。
曹昂凑到青儿身边嗅了嗅,笑眯眯的说道:“青儿这地方抹了什么蜜,真香,来,让我尝尝!”
要不说年纪大的姑娘放的开呢,曹昂刚凑到近前,青儿便顺手抱住他的脖子,轻笑道:“好啊!”
嫚儿也来凑热闹,双手扶着他的肩膀笑的格外妩媚。
几个回合后,曹昂吃不住劲了。
他发现落在两人手里不是玩别人,是让别人玩来了。
好不容易挣脱出两女的怀抱,见酒菜上来,他再也不敢看两女的眼神,拿起筷子开吃。
两女却不愿就此放过他,你一杯我一杯,不断往他口中递酒。
到最后,曹昂实在喝不下去了便说道:“要不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
“好啊!”
两女靠在他的肩上同时笑道。
曹昂凝眉苦思片刻,说道:“从前,山中有一位高僧天生慧根,年纪轻轻便有大德,他本来是要励志研修佛法的,一生都不曾出山门,可是恰逢乱世,中原大地战乱不息处处烽火,大地之上白骨都堆成了山,饥饿,瘟疫折磨着所有人。”
“高僧为了超度枉死的冤魂,下山了,他走一处度一处,可大地上的冤魂太多根本就度不完。”
“某一天,他来到了一座小山村,遇见了一个女鬼,女鬼在他乡死在了兵戎的乱刃之下,怨念太深,高僧用尽办法也没能度得了她。”
“最后女鬼央求高僧,求他带她回乡,这样她才可以瞑目。”
“高僧答应了,可女鬼的魂魄无处安放,没办法,高僧只好将一缕精魂存进了随身携带的古琴之中。”
“谁知琴乃灵木所制,又日日听着高僧诵经,早已通了灵性,女鬼进入琴中后与琴合二为一,每当高僧抚琴时,她都会跳出来起舞。”
“日久生情,高僧最终没有把持住,坏了大德……”讲到这里曹昂察觉不对,抬头一看,沙发背上围了一圈脑袋,男女都有,入神的表情吓了他一跳,不悦的问道:“你们干嘛”
一位带着员外帽的胖脸笑道:“这位兄台,故事不错,继续讲啊!”
另一位年纪跟他差不多的青年说道:“公子不介意的话,这桌酒菜记我账上。”
我去,都是听故事的
一个烂大街的惊悚爱情剧都能听的如痴如醉,这群人的精神世界得有多匮乏。
不过,这好像是一个新的财源。
曹昂笑道:“这样听挺累的,要不咱把沙发茶几并一并,围成一个圈”
“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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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差距咋这么大
曹昂吃了口菜又抿了口酒,继续道:“高僧为了寻找古琴追去幽冥。”
“冥记黄泉卷开篇是这么说的,彼有死境,魂之归路,足八百里,无花无叶,黄沙遍地,延绵流潋,故名黄泉。”
“内有妖,名孟婆氏,皆为女身,多智善谋,具殊色,好食鬼,善烹汤;孟婆汤,以八泪为引,历久方成,异香可通九霄,凡鬼饮之,前事皆不复记。”
“两千四百七十二劫,瓯濯年焃鴠日。
此日,三百年一逢,阴阳交互,黄泉起大风,凡人可入黄泉。”
“高僧带着彼岸花种入黄泉,杀孟婆,见冥王。”
“之后世间再无高僧,却多了一位前尘往事皆不复记的摆渡人。”
后面又讲到了黄泉最后一任孟婆三七与凡人长生的故事。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永不见。
终有一日,你路过黄泉,得见八百里花红,株株情根深种。
曹昂讲的是曾经看过的一部系列网剧,其中故事有些相当的吸引人,当时看的时候没怎么着,现在讲出来,却惹来无数眼泪。
冰冰姑娘抱着琵琶满脸忧伤如泣如诉,嫚儿姑娘同样在拿着手帕抹泪,其他姑娘也没好多少。
更让曹昂无语的还是对面的死胖子,呜呜呜的哭的那叫一个入神,便哭还便说:“太感人了。”
感人你妹啊,曹昂起身要走,死胖子连忙拉住他道:“公子别走,再讲讲。”
曹昂没好气的说:“都讲完了,编不下去了!”
胖子遗憾的说:“改天我一定要去浮屠寺上柱香,给佛祖捐个金身。”
其他客官纷纷附和,同去同去。
曹昂愣了,合着费了半天唾沫,给那群秃驴打了广告。
这群混蛋,有钱你给我啊,给佛祖那不肉包子打狗吗
“我再给你们讲一个故事!”
曹昂笑着重新坐下,暗自发誓一定要将捐款的事搅黄了。
凭什么自己唾沫费了一大堆,辛苦讲的故事,佛祖把赏金收了,没这道理对不对
“话说从前,峨眉山上有一条修行千年的蛇妖……”曹昂口才不错,《白蛇传》的故事被他讲的绘声绘色,众人听完,无不对白娘子充满同情,对那该死的法海秃驴咬牙切齿。
曹昂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趁着他们抹泪的功夫,离开沙发坐在了舞台的边沿上。
没坐多久那名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青年走过来坐到他身边,递给他一壶酒说:“在下南郡卫宽,卫兴文,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曹昂想了想说:“河内司马懿,司马仲达,兄台乃荆州人士,跑到徐州做什么,经商吗”
卫宽苦笑道:“经什么商,给东家打工罢了,就是那位胖子,他也是南郡人士,黄立黄仲文,是江夏太守黄祖的远亲。”
“噢!”
曹昂道:“我观兄台气质出众,头有峥嵘,怎么不入仕为官呢”
“入仕为官,谁不想啊。”
卫宽苦笑道:“刘荆州嫌贫爱富,重用的都是黄祖,蔡瑁这样的自家亲戚,像我们这种寒门士子,哪有出头之日啊。”
“刘表孙策,袁术袁绍,天下诸侯哪个不是这样,曹司空倒是不计出身知人善任,可司空大人手下猛将如云,谋士如雨,我这样的,估计去了也混不出什么名堂。”
说到这里,卫宽的情绪有些低落。
曹昂对此感同身受,他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无能为力的事见的太多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想去就去,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梦想还是要有的嘛,万一实现了呢”
卫宽:“……”这种安慰人的方式,他还是第一次见,虽然感激脸上的苦涩却更加浓郁,说道:“说出来不怕您笑话,我没有去许都的盘缠,这位姓黄的黑着呢,跟着他几个月一文钱的薪水都没领过,身上这套衣服还是离开南郡时,老妻卖了她的秀发换的!”
“老妻”
曹昂诧异的问道:“你都成亲了”
卫宽却更加诧异:“你还没成亲”
然后两人大
第143章 我的人间
“多谢抬举!”
曹昂笑道:“在下受宠若惊!”
冰冰笑了,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不是面对其他人的强颜欢笑。
曹昂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感觉有个女人坐在身边浑身不自在,只好没话找话的问道:“看姑娘气质,应该出身官宦人家吧,怎么会……”问完他就后悔了。
流落到这种地方,肯定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对于不愿启齿的事情,过分的关心只会适得其反。
冰冰却比他想象的坚强,虽然面带忧伤,还是低声说道:“以前我家也是本地名门,我爹更是被陶谦陶使君拜为县令,那个时候一切都好,父母疼我,无忧无虑的。”
“可我爹性子太刚烈,因为贡品的事得罪了笮融,惨遭陷害。”
“事情一出,所有与我家关系不错的士族纷纷避如蛇蝎,无一人肯出手救援,就连我的未婚夫家也跟我们断了关系。”
“之后我母亲被笮融杀害,我流落到这里一待就是八年。”
笮融,那个喂不熟的白眼狼,却被浮屠寺等寺庙奉为祖师,立塑供奉。
这也是曹昂看佛门不爽的原因之一。
就因为笮融对佛门好,他们就无视他做过的恶,这群秃驴还真是有奶便是娘啊。
“那你恨你父母吗”
曹昂问道。
冰冰古怪的看着他道:“子女哪有恨父母的道理”
曹昂被问的脸皮有些发烫,苦笑道:“不好意思,是我小人之心了,那你的未婚夫呢”
冰冰苦笑道:“不知道,出事之后我就没再见过他,想来也是怕惹事上身吧。”
不得不说,世家规避风险的本事还是挺强的,有了危险他们会及时的壮士断腕,将可能威胁他们的亲人抛弃,或者解决!“唉,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曹昂叹息一声,拿过冰冰手中的琵琶拨弄了几下。
冰冰诧异的问道:“公子会谈琵琶”
这年代懂乐器的人不多,否则写周瑜的时候,史书也不会专门提一笔“长壮有姿貌、精音律”之类的了。
琵琶更是女人专属之物,男人会这东西,难免让人觉得有些另类。
简单的熟悉了一番新乐器之后,曹昂拨弄琴弦轻声唱道:“……你应该被呵护被珍惜被认真被深爱被捧在手掌心上……”酒不醉人人自醉,歌不迷人人自迷。
唱着唱着,那熟悉的旋律将藏在心底不愿向人提起的往事勾起。
几个时辰前,吕玲绮哭着说道:“把我的心还我!”
那句话像刀,像针,刺的他遍体生疼。
那种不流血的伤口,最痛!还有穿越之前,初恋女友无力的呐喊:“张晟,你就是个懦夫,你连直面未来的勇气都没有!”
勇气谁都有,可有时候也得面对现实吧!“你应该更自私更贪心更坚持更明白……”从未听过的旋律,直击心灵的词句,听的冰冰心神震颤,再回首时,早已满眼泪水。
再看曹昂,眼角同样多了两行透明清泪。
一曲完毕,冰冰含泪说道:“能再唱一遍吗,我还想听!”
“好!”
曹昂笑着答应,拿起酒壶狠狠灌了一口。
冰冰连忙拦住说道:“慢点喝,这是第一楼的酒,烈的很!”
曹昂笑笑,不在乎。
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随着歌声,曹昂的思绪穿越时空,飘回了那个自己挣扎了二十多年的时代。
在那里,他也有过一段感情,情比金坚,撕心裂肺的那种。
那是他上大学的第一年,从小县城考到首都,灯红酒绿,高楼林立,从未见过的繁华一下就迷住了他的双眼,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留在这里。
欣喜过后,心中泛起的是浓浓的无力与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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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得不到忘不了
爱情,需要心动。
生活,需要感恩。
对她,他除了爱,还有感激,感激她将青春交给了一无所知的自己。
所以,毕业之后他没听从家人的安排回老家考公务员,而是留在首都发展。
首都,那个人人向往的城市,房价却高的让人绝望。
刚毕业那会,他的工资只够交房租,剩下的全靠她接济。
男人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接受女人的施舍,有段时间为了应付高额的开销,他每天打三份工,睡两个时辰。
可惜无论他如何努力,薪水上涨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疯长的速度。
在一起四年后,他们不得不面对另一个现实的问题,结婚!结婚需要房子吧,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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