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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残地缺传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深藏未出韬

    它生性贪婪无比,什么都吃。无论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通通逃不过它的巨口。在遥远的洪荒年代把一切活物都吃得磬尽。

    可它的贪欲仍得不到满足,转过身又将草木、泥土,乃至山峦江河填入口中。

    大地上一片荒凉。饕餮忽然抬起头,望着高悬于青天的太阳咧嘴一笑。那笨拙的身躯居然腾空而起,飞到太阳旁边。

    它张开血盆大口,露出焦黄的獠牙狠狠啃去,光芒就此消逝。

    饕餮如法炮制,把星月也变成自己的食物。随着它们逐渐熄灭,宇宙间只剩一片黑暗,饕餮终于没什么可吃的了。

    但它还是那么饿,那么贪婪。它疯狂的搜寻着空荡荡的宇宙,尽管这里早已什么都不剩。

    不,谁说什么都不剩饕餮笑道。

    不是还有“我”呢吗

    它一把拽过自己尾巴猛嚼起来,霎时间鲜血横流,牙齿撕咬着骨骼,咯吱作响。饕餮的身体越来越短,终于消失不见。

    饕餮把自己也吃了。

    那它真的死了吗女孩儿问道

    老人没有回答,只是忧心忡忡的摇摇头。

    “老板,有什么山货”

    中年人掀起门帘,熟络的打着招呼。

    店里阴冷潮湿,玻璃门上生了层雾气,和脏兮兮的污垢混在一起,不住望下流,把收钱的二维码都遮住了。仅有十来平米的小店里摆着三张桌子——两张圆桌,和一张靠门的方桌。东北角的小柜子上供着关公,四周墙壁已被熏得黑黄。再旁边一点是暗红色菜单,只有寥寥几行。

    这本应是个南方常见的小吃铺,然而却暗藏玄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骚臭,即使浓重的烟味也遮掩不住。还有后厨时不时会传来几声细细的尖叫,让小店仿佛影视剧中的凶案现场。

    来者却不在乎,这里他光顾过不知多少次,早已是熟客了。

    老板从后厨走出,抓过块破布抹了抹手上的血渍,殷勤笑道:“来啦,还按老规矩打包”

    客人却摇了摇头:“不,这回给我搞点精品。”免费中文

    老板转身走进小屋里,出来时手上多了个铁笼。

    一只似狗非狗的小动物在笼子里猛烈地左冲右撞,黄眼里流露出凶狠的光。它时不时用牙啃咬着铁条,看上去野性十足。

    蔡总眯起眼睛问道:“这是个啥”

    “貉子。”老板想了想,解释道:“一丘之貉的貉。”

    “这么小,能有啥肉”

    “话不能这么说。”老板神秘兮兮的左右看看:“”李胡亮眼前的世界是一片殷红色。

    他手中的刀子已经砍得发钝,鲜血顺着刀刃不住往下淌。

    此刻他脑海里想到的是血溅鸳鸯楼的武松。他很想像那位梁山好汉一般蘸着死人腔子里的热血在墙上写几个字,或是提上一首诗。

    一直以来,他都相信武松并不是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而是实有其人。

    在此刻他则更加确信无疑。

    因为淋漓的鲜血和胸中快要迸发出的冲动让他产生了一种天神附体般的错觉,仿佛自己的灵魂和武松已经融为一体。

    当然,另一方面他也不敢去怀疑。因为一旦某种坚信的东西垮掉,他就只能承认自己是个疯子。

    所以他宁愿相信是世界疯了,而自己在试图矫正这些错误。

    “这是替天行道……替天行道……”

    边说着,李胡亮边点燃一根烟抽了两口,只觉得索然无味。

    他一把掀起棉门帘,来到院里。屋子外面朔风呼啸、阴云密布,天色犹如黄昏般晦暗。寒冷的空气把房檐下的冷凝水冻成一道道尖牙似的冰锥,而院子里那两棵枯树的枝干则仿佛是颤抖的利爪。

    这不祥的院子似乎变化成一头从地狱中走出的野兽,要将死人连皮带骨啃个干净。

    李胡亮麻木的向前迈了几步。忽然脚下一绊。地上竟赫然又是个中年男人的尸体。李胡亮心中蓦的一惊,这时他才记起来自己并非只杀了一个人。

    是的,他杀了整整五个。

    屋里的人是村支书;院子里血泊中的是老张和老沈;还有西屋的婆娘,连同那个还没上大学的后生,通通都是他杀的。




第298章 惊天阴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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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美人,没有人会感到厌烦。于给事虽被吓了一跳,可看到她的那一刻,气就全消了。他笑了笑:“你对人总是这么自来熟吗”女子脸上虽罩着张狐狸面具,可小于知道她现在定是笑靥如花——因为那双弯月似的眼睛已经告诉了他。女子不答,反问道:“你是上面下来的,对吗”于给事故作惊讶:“你怎么知道”女子更得意了:“因为上面的人都太严肃,喜欢假正经。”“我看上去像个假正经的人”“你嘛……”女子重新打量他几眼:“你不像。倒像个藏了一肚子秘密的人!”于给事心中一惊,不知该怎样接话,女子噗嗤一笑:“开玩笑的。来这里逛的人,哪个没有秘密呢”说罢她的身子轻轻靠过来,一丝甜腻的香气钻入小于鼻孔。“官人来找什么女人吗”她的手臂混若无骨,蛇一般缠在小于脖颈上。于给事心跳得好似擂鼓,干咳几声,希望那摆渡人能回过头为他解围。可那家伙却偏偏好像聋了。女子凑近于给事耳边道:“不喜欢我也没事,我知道个去处,有很多漂亮姑娘。只要你的银子到位,甚至有魔女愿意陪你。怎么样”于给事故作镇定:“听上去不错,可我有其他事。”女子冷笑一声,松开胳膊,坐到他对面。“没劲。不找女人,那就是赌钱喽你们男人赌瘾一犯,把老婆孩子卖了的也大有人在。说起来本姑娘对黑云肆里的赌坊也是门儿清。你去‘宣和’、‘金畿’两家提我名字,可以减一成抽水……”于给事叹了口气:“说的我都动心了,不过很可惜,我也不赌钱。”女子愣了好一会儿问道:“不找女人也不赌钱,你来黑云肆做什么”她顿了顿,用略带嘲讽的口吻道:“莫不是来参观我们这群贱民如何讨生活,寻找优越感的吧”于给事摇了摇头:“姑娘,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你更优越。若是一定要说,那我觉得我只是命好而已。同一棵树上的花瓣,有的飘落在帝王家的庭院前,被小心呵护;有的落在寻常人家的屋瓦上,任凭风吹雨打;还有的飘落到猪圈、茅厕里,沾染得一身漆黑。这时候,人们对它们的评价截然不同,可大家总是忘了当初它们都只是花瓣而已,没有任何区别。我这样说你能明白吗”说罢直直望着女子。不知为何,那女子眼圈有些微红,可片刻后她便嘻嘻一笑,用两根嫩葱般的手指夹着于给事的名帖晃了晃。“原来你叫白公子。”于给事大惊,赶忙伸手去摸。好在穷奇鳞还在,只是名帖被拿走了而已。女子似乎并没有物归原主的打算,而是从怀中抽出一张自己的帖子,强塞进小于袖子里。“上面有我的地址,别弄丢了。正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这话在黑云肆可是至理名言。”女子说罢站起来猛地一纵。但见她像白鹭般一点水面,身子轻轻跃起,几下后便到了岸边,踪迹不见。于给事拿着名帖不觉出了神,半晌后才想起打开来。幽香尚未散去,几行娟秀的小字映入眼帘。“醉月楼——胡姬”。于给事不禁苦笑,这姑娘又是卖人又是劝赌,自己却是个卖酒的。胡姬……风吹柳花满店香,胡姬压酒劝客尝。好美的名字,想必她的脸也是那样明丽而富有异域风情的吧……这时摆渡人忽然回过头来,咧开干瘪的嘴笑了。于给事一见他便气不打一处来,方才这厮装聋作哑,现在倒嘲笑起自己来。他于给事也是有脾气的人,不禁一拍大腿喝道:“喂,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笑的。”摆渡人从嘴边挤出一丝冷哼,停住蒿子道:“该上岸了。”于给事不愿耽误时间,只能咽下一肚子火,拂袖下了船。一座巨大的集市已在眼前。讲价声、叫卖声、打骂声、尖叫声。还有骡马声、牛羊声、车舟声它们汇聚成一首驳杂而富有生命力的乐曲,直冲人的耳膜。黑云肆是喧闹的,宁静从不属于它。于给事不是第一次来了,在人群里显得轻车熟路。他在几家铺子前转了转,询问有没有新到的货色,然后一头扎进家看上去不太显眼的当铺里。懂行的人都清楚,他们家脸虽然不怎么样,实力却是当地最强的。屋子里是个高高的柜台,一个白发老者俯视着于给事问道:“所当何物”于给事把穷奇鳞放上去,那昏昏欲睡的老者一下睁圆了眼。他本想拿过去仔细看,却被于给事一把按住了。“别拿走,这东西过手便说不清。请老先生给估个价。”老者沉默片刻,找出把放大镜仔细端详起来。半晌后摇了摇头:“假的,不值钱。”于给事哈哈一笑:“实在可惜,那我便不当了。”说罢便要将东西拿回来。谁知老者却一把按住他的腕子道:“且慢!公子……开个价吧!”于给事故意叹口气道:“当铺里向来都是主动估价,哪有让客人开价的道理我本来以为你们家当铺会专业一点呢,没想到不过尔尔。罢了,我再换一家看看。”说罢便要走。可那老者居然用十分强硬的语气说道:“公子去谁家都一样。俗话说走三家不如坐一家。价钱什么的好商量。我敢保证,黑云肆中没人开价敢高过我们。”话说到这儿,于给事已经得到了一半信息,这穷奇鳞的确非同小可。但还有些疑问没解开,他还不能走。他眼珠转了转,强作镇定的笑道:“真是的,一块鳞片而已,我没想过居然如此值钱。老先生可知它的来历”老者一愣,更加用力的攥住他的手腕,狞笑道:“你不知这宝贝的来历,便说明它不属于你;既然不属于你,那便一定是偷来的。你知道在黑云肆做小偷是什么下场吗”说罢他一声高呼:“来人!”外面顿时闯进两名彪形大汉。于给事一惊,手上略一放松,老人便嗖一声夺走了鳞片,消失在柜台后面。于给事刚想追,却被大汉一把抓住衣领,鸡崽般摔在地上。他只觉得浑身一阵疼痛——好久没有这感觉了。然后咬牙跃起,从怀中抽出把精光灿然的碧玉匕首。俩大汉显然是没把这小小的刀子放在眼里,一左一右扑将上来。不料于给事却如同一头敏捷的豹子,弯腰从他们肋下溜到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分别在他们脚踺上割了一下。只见两名大汉轰然倒地,杀猪般嚎叫起来,于给事倒转刀柄,又在他们头上狠狠一敲,两人当即昏死过去。于给事明白,这里的人非仙即魔,不会因为这点小伤受什么影响,顶多就是昏迷一会儿罢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追回鳞片。于是他猱身跃上柜台,钻到后面。门开着,老者早就跑得没影了。于给事胸中憋了口气,撒开腿追去。可一出门便傻了眼,只见眼前是四通八达的小巷,这如何能知道人往哪里跑了正沮丧时,却忽听一个女声道:“白公子,你是不是找他”于给事猛地抬头,但见一个窈窕的身姿,那人脸上戴着狐狸面具,正是自己不久前结识的胡姬。她一只手摁在另一个人的脖子上,而那人正是逃跑的当铺老者。而胡姬的另一只手上,正把玩着件闪闪发亮的物什。于给事长吁一口气,胡姬得到穷奇鳞,总比旁人拿到好多了。他作了个揖道:“姑娘,我该怎么感谢你”言外之意要花钱赎回鳞片。然而不料那女子一张手。穷奇鳞画着条弧线回到于给事手中。小于愣了,又问一遍:“我该怎么感谢你”可想而知,这一次他是真诚的。胡姬叹了口气,摇头道:“白公子啊,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你如此张扬,怕是嫌命太长吧”种怪兽名曰饕餮。

    它生性贪婪无比,什么都吃。无论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通通逃不过它的巨口。在遥远的洪荒年代把一切活物都吃得磬尽。

    可它的贪欲仍得不到满足,转过身又将草木、泥土,乃至山峦江河填入口中。

    大地上一片荒凉。饕餮忽然抬起头,望着高悬于青天的太阳咧嘴一笑。那笨拙的身躯居然腾空而起,飞到太阳旁边。

    它张开血盆大口,露出焦黄的獠牙狠狠啃去,光芒就此消逝。

    饕餮如法炮制,把星月也变成自己的食物。随着它们逐渐熄灭,宇宙间只剩一片黑暗,饕餮终于没什么可吃的了。

    但它还是那么饿,那么贪婪。它疯狂的搜寻着空荡荡的宇宙,尽管这里早已什么都不剩。

    不,谁说什么都不剩饕餮笑道。

    不是还有“我”呢吗

    它一把拽过自己尾巴猛嚼起来,霎时间鲜血横流,牙齿撕咬着骨骼,咯吱作响。饕餮的身体越来越短,终于消失不见。

    饕餮把自己也吃了。

    那它真的死了吗女孩儿问道

    老人没有回答,只是忧心忡忡的摇摇头。

    “老板,有什么山货”

    中年人掀起门帘,熟络的打着招呼。

    店里阴冷潮湿,玻璃门上生了层雾气,和脏兮兮的污垢混在一起,不住望下流,把收钱的二维码都遮住了。仅有十来平米的小店里摆着三张桌子——两张圆桌,和一张靠门的方桌。东北角的小柜子上供着关公,四周墙壁已被熏得黑黄。再旁边一点是暗红色菜单,只有寥寥几行。

    这本应是个南方常见的小吃铺,然而却暗藏玄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骚臭,即使浓重的烟味也遮掩不住。还有后厨时不时会传来几声细细的尖叫,让小店仿佛影视剧中的凶案现场。

    来者却不在乎,这里他光顾过不知多少次,早已是熟客了。

    老板从后厨走出,抓过块破布抹了抹手上的血渍,殷勤笑道:“来啦,还按老规矩打包”

    客人却摇了摇头:“不,这回给我搞点精品。”免费中文

    老板转身走进小屋里,出来时手上多了个铁笼。

    一只似狗非狗的小动物在笼子里猛烈地左冲右撞,黄眼里流露出凶狠的光。它时不时用牙啃咬着铁条,看上去野性十足。

    蔡总眯起眼睛问道:“这是个啥”

    “貉子。”老板想了想,解释道:“一丘之貉的貉。”

    “这么小,能有啥肉”

    “话不能这么说。”老板神秘兮兮的左右看看:“”李胡亮眼前的世界是一片殷红色。

    他手中的刀子已经砍得发钝,鲜血顺着刀刃不住往下淌。

    此刻他脑海里想到的是血溅鸳鸯楼的武松。他很想像那位梁山好汉一般蘸着死人腔子里的热血在墙上写几个字,或是提上一首诗。

    一直以来,他都相信武松并不是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而是实有其人。

    在此刻他则更加确信无疑。

    因为淋漓的鲜血和胸中快要迸发出的冲动让他产生了一种天神附体般的错觉,仿佛自己的灵魂和武松已经融为一体。

    当然,另一方面他也不敢去怀疑。因为一旦某种坚信的东西垮掉,他就只能承认自己是个疯子。

    所以他宁愿相信是世界疯了,而自己在试图矫正这些错误。

    “这是替天行道……替天行道……”

    边说着,李胡亮边点燃一根烟抽了两口,只觉得索然无味。

    他一把掀起棉门帘,来到院里。屋子外面朔风呼啸、阴云密布,天色犹如黄昏般晦暗。寒冷的空气把房檐下的冷凝水冻成一道道尖牙似的冰锥,而院子里那两棵枯树的枝干则仿佛是颤抖的利爪。

    这不祥的院子似乎变化成一头从地狱中走出的野兽,要将死人连皮带骨啃个干净。

    李胡亮麻木的向前迈了几步。忽然脚下一绊。地上竟赫然又是个中年男人的尸体。李胡亮心中蓦的一惊,这时他才记起来自己并非只杀了一个人。

    是的,他杀了整整五个。

    屋里的人是村支书;院子里血泊中的是老张和老沈;还有西屋的婆娘,连同那个还没上大学的后生,通通都是他杀的。



第299章 惊天阴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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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为什么,听了这个回答,于给事松了口气。胡姬则继续说道:“像我们这种人无论到哪里都备受歧视。不过我哥哥十分要强,谁敢看不起他,他就定会去找人家打架,头破血流也不停手。正是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一段时间以后这条街上的人都知道他的厉害,不敢当面嘲笑我俩了。”于给事道:“看来你哥哥真的很疼你。”胡姬却摇摇头:“不是的。我哥哥身上魔族的特征十分明显。他偏执、暴戾,不肯受半点委屈。有时他被人欺负了就会在半夜里爬起来起来,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磨刀……那声音简直能把人吓死。不过客观的说他还是保护了我,我很感激他。”“后来呢他去哪儿了”于给事问道。胡姬叹了口气:“不知从何时起,他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那些人不想着如何赚钱养家,却成天聊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我哥哥很向往那种生活,说起来总是羡慕的神情。随着他和那些人越走越近,我哥哥说的话也越发危险……”“他都说些什么”“嗯……比方说他告诉我半仙半魔才是最高贵的血统,其余的都是劣等种族,早晚要被淘汰。还有许多和我们一样的人,只要大家联合起来,别说霸占黑云肆,就是占据天庭也指日可待。”于给事目瞪口呆:“这……这不是造反吗”胡姬点点头:“我刚听他说的时候和你一样的反应。我说:‘哥,干这事要掉脑袋的,你别做了!’可他根本不听劝,反而觉得我妇人之见。忽然有一天,他便消失了。”于给事问道:“那你可知他去了哪里”“当时不知道。他后来写信也只说个大概。我推测应该是在黑云肆西边。两个月前,我收到了他最后一封信。”胡姬站起来,到房间里取出一张信笺拿给于给事。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胡姬,我的妹妹:我要为一项崇高的事业献出生命,不会再回来了。你要保重。”于给事放下信纸,胡姬又拿出样东西摆到他眼前。这一看之下他大惊失色,不由得“啊!”一声叫出来。那也是一块穷奇鳞。“这是从哪儿来的”于给事紧张的问道。“随信一起收到的。”于给事仔细对比两块鳞片,色泽、大小几乎分毫不差。逻辑在于给事的脑海中慢慢建立起来了,莫非胡姬的哥哥和他正调查的案子有什么关系不成胡姬见他看得认真,便继续说道:“起初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不过我留了个心眼儿,没把这东西拿给别人看。后来我拐弯抹角的得知这是穷奇鳞,是值大钱的东西。只要卖掉一片就可以养活全家。”于给事一愣:“你居然没卖掉”胡姬苦笑一声:“我虽然缺钱,但却不傻。我弟弟干的是杀头的买卖,这东西不给我招祸便不错了,还哪敢卖什么钱”于给事赞许的点了点头,光是“不贪”这个品质,胡姬便已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高明了。于给事侧着头想了想,忽然说道:“好姑娘,你愿不愿意和我做件事”“什么事”胡姬疑惑的问。“查案。”“可我……不懂查案呀。”“不,你很聪明,可以助我一臂之力。况且这样做或许能救你哥哥,能救许许多多像你们一样的人。你愿意吗”听了这话,胡姬深深吸了口气,然后点头道:“好,我愿意。咱们要怎么做”于给事思忖片刻后道:“第一步,须得找到那伙人的所在。除了知道他们在西边,你还有什么线索吗”胡姬皱着眉沉思起来,半晌后忽然一拍脑袋:“对了,我哥哥曾说过,他们几百人在一座云山里练过兵。我想能藏下这么多人的地方只有一个:北雁岭。”于给事点头道:“咱们便去那边走一遭。”说罢两人整理好东西。于给事擦了擦玉匕首,而胡姬在身上别了十几把飞刀。他们有安排好孩子们,便并肩出发了。北雁岭上雁南飞。每逢秋冬时节,成群的大雁总会在这里飞过,发出阵阵凄苦的鸣叫,让闻者心碎。北雁岭因此得名。胡姬颇懂得分辨踪迹,居然从杂沓的脚印中找到一条小径。两人沿着这羊肠似的路向前行走许久,忽然听一个冰冷的声音喝道:“站住!”于给事四下望去却不见人影,胡姬捏了捏他的手臂,指向树梢。只见一个人蹲在那上面,可你若不仔细瞧,肯定会以为他是树木的一部分。“干什么的”那人问道。胡姬仰起脸:“看清楚了,我和你们是一样的,我来加入你们!”树上的人无动于衷,依旧冷漠的问道:“干什么的”同时举起一把手弩。于给事灵机一动,上前道:“且慢。”然后从身上摸出穷奇鳞在那人眼前晃了晃。哨兵收起武器,再次和树融为一体。胡姬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东西好使的”于给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答道:“瞎猜的……”不过这穷奇鳞真的好像一张通行证,让两人畅通无阻。他们一路进入山岭深处,只见一块巨大的石碑仿佛城门般斜倒在路旁,上面刻满天书似的小篆。它四周缠满藤萝,只有最下方一行黯淡的金字似乎在讲述往日的荣光。于给事被石碑吸引,停下脚步仔仔细细的读起来。胡姬在一旁问道:“你懂这种文字”“嗯……”于给事点了点头,目光仍不离碑文。半晌后他叹了口气:“我总算知道他们为何要选此处作为老巢了……”话音未落,一个人徐徐走来。他背后闪着神仙特有的宝光,面孔却狞恶无比。于给事意识到这人也是个混血。那人望了望他俩,说道:“你们不属于这里,为什么要来这儿”胡姬上前一步,亮出穷奇鳞道:“我们有这个!”来者笑了笑:“穷奇鳞只会颁发给最优秀的勇士,你们有那么厉害吗”胡姬一惊,知道事情败露,于是咬牙说道:“听着,我们没有恶意。我只是想找回我哥哥而已。他只是个普通人,有没有他对于你们的事业影响都不大。可若是放他回家,他可以照顾十几个弟弟妹妹——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混血。你们……你们发发慈悲吧。”那人喉头哽咽一下,问道:“十几个混血的孩子”胡姬点了点头:“没错。”男人似乎被打动了,沉默片刻后问道:“你哥哥叫什么名字”胡姬大喜过望,脱口而出:“胡马!你认识他吗”那人听了一愣,忽然笑了起来。他越笑越厉害,甚至前仰后合。于给事悄悄拉住胡姬手臂,将她向后拽了拽。因为他注意到这个人用袍袖挡着嘴,服下了一颗丹药。胡姬大惑不解,焦急的问道:“喂,你笑什么,他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呀!”男人拭了拭眼角的泪水,兀自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对不起……胡马是吧别找了,就当他死了吧。”这消息对胡姬来说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她眼前一黑,颤声道:“你……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叫当他死了”那人一该之前小心翼翼的神情,大声道:“你哥哥胡马已经决定为我们神圣的事业献出生命。这是崇高的请求,首领已经答应了他。他身躯虽然会在烈焰中化为灰烬,精神却能激励我们奋勇斗争。相信我吧,无论是虚伪的天庭还是冷酷的地狱,都会因我们的力量而颤抖。未来——是属于混血人的!”他说得慷慨激昂,口沫横飞,却听得于给事冷冷道:“放屁。”富有激情的演说戛然而止,男人恶狠狠的盯着于给事道:“好小子,有种再说一遍!”于给事轻蔑的哼了一声道:“再说一百遍也是这话。从古至今,所谓牺牲须得出于自愿,哪儿有强逼着别人去送死的道理那不是牺牲,而是谋杀!阁下把谋杀说得如此冠冕堂皇,不但虚伪而且恶心至极。我说你放屁,还是美化了不少呢!”男人本就血红的瞳孔几乎燃烧起来,他用近乎咆哮的声音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底细。你不过是天庭的一条狗而已,怎敢如此嚣张!”于给事却不理他,反手拉住胡姬道:“咱们走吧,你哥哥没事。他若真死了,这厮不会是这种反应的。我带你去找他。”男人在他背后冷冷说道:“想走,只怕没那么容易!”于给事却是反应极快,他从刚才便做好准备了。只见他左手虚晃,右手掏出玉匕首,噌的一声顶到男人脖颈上。他能看得出,此人大小算个头目,擒住他定可以安然离开此地。可不料他刚一抓那人胸口,那人便软绵绵的倒了下去。于给事一惊,问道:“喂,你怎么了”再看那人,七窍流血,竟然已经死了。这时四下里想起杂沓的脚步,有人高呼:“两个狗贼杀了祭司,别让他们跑了!”两人同时道一声不好,顺着原路便往回跑。可没走几步便听得无数人汹汹而来。于是他们只能把心一横,向着山岭更深处逃去。老枝、枯藤四处生长,仿佛一张大网阻挡着两人的脚步。他们的速度越来越慢。于给事搀着胡姬的胳膊道:“别……别停下来,快走……”胡姬却嗬嗬的喘着气,一句话也说不出。蓦然间两人脚下一滑,齐齐摔倒。于给事伸手在地上一摸,不禁惊骇万分。地下流淌着一种漆黑、粘稠的液体,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气味。于给事一向博闻强识,立即反应过来,低声道:“是火油!”他又想四周望去,不禁毛骨悚然。原来这里的“石头”是一堆又一堆口袋,垒得如山丘般高,口袋里漏出的是细细的黑色粉末。不难猜到,此处是一座炸药和火油堆成的山丘,只要见着半点火星,别说黑云肆,就是天庭也要被炸得粉碎。这时追兵叫嚣着冲了过来。于给事灵机一动,摸出火镰,却拔掉火石,朝众人掷去。有眼尖的人看见了这个颜色醒目的小物件,大喝道:“不好,有火种!”这些人日夜提心吊胆的守在此地,最害怕的便是一个火字,立即被吓得灵魂出窍。还好有人手疾眼快,纵身跃起,抓住火镰。可这样一来整只队伍却乱了方寸。让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溜走了。他们趁此机会转过一处山坳,找了个角落躲藏起来。追兵的脚步在他们身边经过,如同雷鸣一般。胡姬心跳得厉害,紧紧抓住于给事的手。追兵过去,四下悄无声息。胡姬终于松了口气,张嘴想要说些什么。然而于给事却死死捂住她的嘴巴。又过半晌,只听有人说道:“看来他们真的不在,走吧。”等他们走远了,两人从藏身处钻出来,胡姬低声道:“你简直神了,怎么知道他们没走的”于给事道:“我有一个很会断案子的朋友,这点本事都是他教我的。回去我便带你见他。”此刻追兵已远,两人顺着原路折回去居然毫无阻碍。他们片刻不敢停留,又乘船来到黑云肆渡口。再走一步便可以离开了,胡姬却忽然变得有些犹豫。“你说,天庭的人会不会也把我当作怪物”她不安的问道。于给事点了点头,斩钉截铁道:“当然会。”可说完他却笑了笑:“但我永远不会。”胡姬再无犹豫,紧握于给事的手走上前去。但见祥光万道瑞彩千条,一轮红日正喷薄而出。羲和架着六龙拉动的战车,划出火红的尾巴在苍空驰骋。云雾间黄金为阁,白玉作楼,阵阵晨钟敲响着。胡姬从未见过如此壮丽的景色,她早已激动得泪流满面。“天呐,原来这世界如此美丽吗”于给事轻轻扶住她的肩膀道:“无论天庭还是黑云肆,都只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当你看到这些景象的时候,也别忘了生活在阴沟里的人们。”678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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