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NIL
郑晟严肃地否定,“老陆,你别胡思乱想,你要相信科学,医学这么发达,科学技术进步又这么快,一定有办法治好孟清的。”
“嗯,我打算请中医给孟清来看一看,你认识或者听说过什么名医吗?”
“我回去马上帮你打听一向。老陆,别气馁,也许清儿哪天就醒过来了,新闻里经常有这种例子。”
虽然新闻里报道不少过几年或几十年后植物病人奇迹醒来的案例,但那是几万分之一的概率,谁也不能保证孟清能有那么好运。
但是也只能寄希望于这几万分之一的概率了。
陆建瓴看着孟清,目光透着股坚毅和执着,“嗯,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不会放弃他。”
第四十三章
陆建瓴不断地寻医问药,去寺庙烧香拜佛,捐款修庙,最后甚至请来了命理师和风水师,几乎试了所有的办法,孟清的病情仍是没有半点起色。
一年过去了。
陆建瓴几乎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把孟清接回了家里,公司全权委托给了副总,除非必须他亲自到场,他其余时间都在家里,守在孟清床边,亲力亲为照顾他。
照顾植物人患者是需要付出极大耐心和细心的一件事,为了防止病人生褥疮,每两个小时就要给他翻一次身,每天都要给他按摩全身。擦拭身体,喂食,吸痰这些不说,光是大小便问题,就很考验人。
陆建瓴请了一个护工,但是很少用到她,他几乎全部一手包办,像照顾初生婴儿一样,细致入微、毫无怨言地照顾孟清,并且做好了照顾他一辈子的准备。
今天天气不错,风和日丽,陆建瓴抱着孟清来到楼下花园。
他把楼前的游泳池拆了填成平地,把楼前楼后全部种满了鲜红色的玫瑰花,请了专业的园艺师每天心打理。
家里现在被整片玫瑰园包围,这两天园子里的玫瑰花已经全部盛放,就像一片火海一样。
陆建瓴抱着孟清坐在花园中的长椅上,孟清温顺地依偎在他怀里,除了面色有些苍白,面容恬静,就像睡着了一样。
陆建瓴贴着他的脸庞,温声细语地说道:“孟孟你看,花都开了,全是你最喜欢的玫瑰花,漂亮吗?”
随手折了一支饱满的花朵放在他的鼻尖下面,“好闻么?”
自己替他闻了一下,“好香,有股甜蜜的味道,怪不得情侣们喜欢。”
把花枝上的刺去掉,把花塞进孟清手里,“送给你。以后每天都送你一朵,开不开心?”
一阵微风吹过,孟清的睫毛微微动了一下,陆建瓴激动地凑近去看,可惜和之前的无数次一样,又是错觉。
陆建瓴习惯了这种失望的感觉,没什么,以后的日子还长,总有一次是真的。
清风阵阵,花香袭人,陆建瓴拿起指甲刀,给孟清修剪指甲,边自言自语,“你看,你现在就跟个小宝宝一样,什么事都需要爸爸照顾。小时候我一次没有抱过你,哄过你,现在都找补回来了,我这个新手爸爸做的还算合格吗?但是孩子总要长大,都过去一年多了,你是不是该起来动一动,跑一跑,叫一声爸爸了?”
临近中午,太阳有些晒,陆建瓴就把孟清抱回室内了。
厨师已经把孟清的营养汤做好了,陆建瓴端来,自己先试了试温度和口味,然后含了一小口,嘴对嘴地哺给孟清。
一开始给孟清喂食都是通过鼻饲管,后来陆建瓴发现他微微有一点吞咽反应,这个发现让陆建瓴十分雀跃,他开始慢慢尝试让孟清自主咽食,虽然这样效率很低,很耗时间,但是陆建瓴有足够的耐心。
喂完汤,陆建瓴又喂了他一点果汁,然后给他漱口,刷牙,用毛巾擦干净他的嘴角,将他放平躺,开始给他按摩四肢,拍打背部。
这一套下来,就过去两个多小时。
陆建瓴躺上床,和孟清一起睡了个午觉。两个小时以后闹钟响起,陆建瓴起来,给他翻身,按摩,喂了点水,很快就到了晚饭时间了。
晚饭之后推着他去外面散了散步,绕着湖边走了几圈,起风了,就带他回家了。
时间还早,就把他抱到书房的躺椅上,弹琴给他听。怕孟清不喜欢那些老古董曲子,陆建瓴学了很多流行歌曲,变着花样的弹给他听。
时间差不多了,抱着他去浴室,浴缸放满热水,试好温度,把他剥的光溜溜放进浴缸里,蹲下来给他洗头发擦身体,洗的干干净净香喷喷的,抱上床去。
临睡前再给孟清读一会儿新闻,念几章英文书,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为了方便夜间给他翻身,陆建瓴就睡在他身侧,每隔两个小时就要起来给他翻一次身,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了,但是他坚持不肯假手他人,必须亲自来做,他才安心。
每天的日子虽然单一重复,但是还算充实。
孟清喜欢旅行,陆建瓴就买了一架私人飞机,平均两三个月带他出去玩一次,去的都是些景色优美,人少安静的地方,待上十天半月,这样经常出门走走,生活不至于无聊。
以前陆建瓴一年从头到尾都在忙,即使是假期也经常想着生意上的事,现在闲下来,才发现生活可以这么悠闲,时光这样漫长。
之前他的人生都在为了无谓的东西而忙碌,以后
暗涌 分卷阅读61
他每天都为了孟清而活。
这样的日子习惯以后,好像也没什么难以接受的,陆建瓴甚至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无妨。
唯一遗憾的是孟清无法睁开眼,和他一起欣赏美景。
又过去一年。
冉冉要结婚了,新郎是他的同事,虽然知道孟清不会来参加他的婚礼,不过还是给他和陆叔叔寄去了请柬和喜糖。
陆建瓴到以后,高兴地给孟清念了请柬,还剥了一颗喜糖喂进他嘴里,不过不敢让他真吃,怕呛到气管里,只给他含了一下就用舌尖勾到自己嘴里,替他吃了。
然后他给冉冉打了个电话,先是恭喜了一番,然后表示会带着孟清一起出席。
冉冉嗓音都是哽咽的,“陆叔叔,您带着孟清不方便,还是算了,您的心意我到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你这么重要的日子,孟清当然要去,不然他醒了以后肯定要怪我。”
冉冉婚礼那天,陆建瓴带着孟清盛装出席。
出门前,他亲手为孟清换上了订做的西装,还请了造型师为他打理发型。
因为久病的缘故,孟清面色苍白,嘴唇没什么血色,造型室就为他稍稍上了一点妆。上完以后,他两颊红润,嘴唇水润,看起来就和正常人无异。
陆建瓴注视着他的脸好一会儿,低头轻吻了他嘴唇一下,“宝贝,你今天真帅。”
婚礼是在室外举行的,蓝天,绿地,五的鲜花和气球,洁白的婚纱,到处洋溢着幸福甜蜜的气氛。
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推着一辆轮椅悄然出现在婚礼现场,当他经过人群,人群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
轮椅上坐着一个年轻的男孩,他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即使闭着眼睛,也能看出他面庞清秀五官俊美,就像个睡美人一样。
推着他的是一位相貌出众的男子,虽然他体型消瘦,面色憔悴,但是不减风度。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头发,一半白一半黑,交织成了一种黯然的颓败的灰色,让人不禁惋惜。
新娘子远远看到他们父子到来,顾不得矜持托着裙尾跑了过来,“陆叔叔,你们来了!”
陆建瓴冲她灿然一笑,掏出一个厚厚的红包交给她,“新娘子,真漂亮,恭喜。”
“不用了,您能来我已经很高兴了……”
“拿着吧,这是孟清给你的。”
“……谢谢。”
冉冉接过红包,蹲下去看着孟清,上过漂亮眼妆的眼睛迅速红了,“孟孟,你来了我真高兴……”
陆建瓴赶紧把她扶起来,安慰道:“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可要开开心心的。”
冉冉起眼泪,“您和孟清的座位在第一排,我带您过去。”
“我们就坐后面吧,待一会儿就得回去了。不用关照我们,你去准备你的事吧。”
陆建瓴挑了个最后一排最角落的位置,把孟清抱到座位上,让他靠在自己怀里。
婚礼开始了,新郎新娘在台上交换了誓言,交换了戒指,在人群的怂恿下,抱在一起接吻。
陆建瓴凑近孟清耳边说:“都说女人最美的时刻是她在婚礼上穿着婚纱的样子,这话果然不假,冉冉今天实在太漂亮了,新郎官看起来不错,长的挺神,面相带着憨厚,会是个好丈夫。”
到了新娘抛捧花环节,本来是只给女生的,但是在场的男生嚷嚷着也要,最后干脆就一视同仁一起抢了。
新娘是在座位后面的空地上抛的,离陆建瓴的位置不远,陆建瓴还饶有兴趣地回头去看。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冉冉故意的,那束捧花直接朝陆建瓴这边飞过来了。
一瞬间,陆建瓴心里萌生了一个想法。
他伸手一接,将捧花稳稳地抓在了手里。
一群单身男女回头一看,先是抱怨自己没抢到,然后又一起鼓起掌来。
陆建瓴站起来向大家点头表示谢意,“我都一大把年纪了,就把它转赠给我的儿子吧。”
陆建瓴把捧花放到孟清怀里,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
冉冉再也忍不住,捂住嘴哭了起来,刚刚父亲把她的手交到新郎手里的时候没有哭,和新郎交换戒指的时候也没有哭,现在却哭的那么厉害,新郎在一旁不知所措,“哎,怎么好好的,说哭就哭呢……”
陆建瓴没有吃酒宴,带着孟清提前走了,没想到在停车场碰到了韩晔。
韩晔通过孟清认识了冉冉,虽然两人不是很熟,但是知道她今天大婚的消息。
他知道孟清今天一定回来,所以在停车场等他们。
自从陆建瓴把孟清接回家里之后,他就禁止韩晔来看望他,韩晔已经吃了无数次闭门羹。
陆建瓴远远地看见他,停住脚步。
韩晔快步走过来,先是看了孟清好一会儿,意外地发现他气色不错。
他忐忑地问陆建瓴,“叔叔,孟清还好吗?”
陆建瓴不愿与他多谈,“他很好。没事的话请你让开,我要带他回家了。”
“叔叔,您还在怪我吗?”
“我不怪你。我不让你见孟清,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想耽误你。孟清这种情况,你们是不可能在一起了。你还有你的人生。孟清有我照顾,他不需要你,也请你别再打搅他。”
“我知道……我只是想偶尔,偶尔看看他行吗?”
“没必要。”陆建瓴推着孟清继续走。
韩晔望着这对父子的背影,欲言又止,这两年来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告诉陆建瓴真相,告诉他孟清和自己是假扮的情侣,孟清的心里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
但是他最终还是不忍心,这个可怜的男人已经够心痛了,如果让他知道真相,他并不会多么开心,他只会愧疚更后悔。
所以还是算了,就这样吧。
孟清通过这种方式证明了父亲对他的爱,得到了他全部的关注和无时无刻的陪伴,也许他现在是幸福的。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第四十四章
孟清昏迷的第九百一十八天,同时也是他二十二岁生日那天,陆建瓴向他求婚了。
陆建瓴穿着笔挺的新西装,扎着领带,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跪在轮椅旁,深情款款地看着孟清说:“孟孟,今天是你二十二岁生日,祝你生日快乐。”
“今天还有一件事,可能有点突然我要向你求婚。”
说完,他看了看孟清的反应,孟清闭着眼睛,一语不发,不知道是什么态度,不过也没阻止,陆建瓴就继续说下去了。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首先我年纪比你大那么多,头发都白了皱纹也有了,已经是半老头子了,你正青春年华,你又喜欢帅的、年轻的,如果你看到我这幅样子,肯定看不上我。”
“我前半辈
暗涌 分卷阅读62
子风流成性,毫无节操,正是你最鄙夷的那种人。但我向你保证,从今往后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你,身体和思想都对你忠贞不二。”
“我没有恋爱经验,不懂浪漫,还和你有代沟,不过我会努力去学,学习你们年轻人时兴的东西,学着浪漫,学着有趣,学着讨你欢心。”
“从各方面来说我都是个很差劲的对象,只有一点,我爱你,但也只能口头说说,没办法向你证明。也许只有等到我生命最后一刻,才能问心无愧地对你说这句话,你愿意花一辈子时间来考验我吗?”
陆建瓴望着孟清,等他的回应。
“不反对,那就是同意了。”
陆建瓴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个戒指盒,打开,里面是一对款式简洁不失致的戒指,一大一小,陆建瓴取下小的那枚,托着孟清的手给他戴上,然后给自己戴上另一枚。
两只手十指交缠,戒指上镶嵌的红宝石闪闪发光,陆建瓴举着两人的手在孟清眼前晃了晃,“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夫妻了,要一生一世相爱。”
陆建瓴捧着孟清的脸,深情地吻了他。孟清的嘴唇柔软温热,却冷漠依旧。
陆建瓴结束了这一吻,把孟清拥入怀里,眼泪抑制不住地滑下脸庞,“没关系,我等你,多久我都等。”
一滴热泪不小心滴到孟清眼睛上,孟清的眼皮动了一下,可惜陆建瓴没有看到。
暑假结束,韩晔要回b市上学了,临走前他想看孟清一眼,在陆建瓴家别墅区外徘徊了好几天,终于被他逮到机会,陆建瓴匆匆出门去了,可能是公司有要紧事吧。
他肯定不会离开太久,韩晔抓紧时间行动,绕了他家一圈,最后选择跳墙。
墙上有报警装置,韩晔马上就被发现了,张叔一看是他,心软放他进来了,“你看一眼就赶紧走。”
韩晔谢过他,快步上楼来到孟清的房间。
一进门首先闻到一股花香,阵阵微风从窗户吹进来,地板光可鉴人,到处纤尘不染。
通常久病卧床的病人房间难有一股腐败气息,但是孟清的房间十分整洁,空气清新怡人,可见是被心的照顾着。
床头的花瓶里插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孟清就在旁边睡着。
他的头发虽然缺少些光泽,但是柔顺清洁,没有一丝凌乱,脸庞白净如玉,除了气色不太好,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卧榻两年多的病人。
韩晔站在床边,默默看着他,“孟清,我马上要开学了,临走前看看你。”
“这两年你过得好吗?看起来不错,陆叔叔应该把你照顾的很好。”
“谁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爱很爱你,为了你公司都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二十四小时守着你,照顾你,你是不是很开心?”
“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你不愿意醒过来?”
“可是孟清,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你不想看一看吗?再说,你忍心让叔叔一个人这么辛苦吗?所以孟清,快点醒过来吧!”
“咦,你手上戴的是什么,是戒指吗?”
韩晔凑近去看他的手,突然他的食指动了一下,吓了他一大跳,再看又没动了,就以为是看错了。
一抬头,孟清半睁着眼睛正看着他,韩晔尖叫一声,结结实实摔了个屁股蹲,爬起来再定睛一看,是真的!
孟清醒了!!!
韩晔激动地想大喊大叫,又赶紧捂住嘴,万一再把孟清吓昏过去。
他小心翼翼地凑近去看孟清,“阿清?你醒了?”
孟清缓缓眨了一下眼睛,就这么一个动作,韩晔感动的热泪盈眶,苍天啊大地啊,奇迹出现了!
张叔听到他那一声尖叫,过来一看,小少爷竟然睁眼了!
他激动地老泪纵横,“我去给少爷打电话……”
张叔去外面打电话了,韩晔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孟清,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阿清?能听见我说话吗?”
“你,是,谁?”
孟清像牙牙学语的儿童,艰难地发出三个字。
韩晔心里咯噔一下,“孟清,你不认识我了?”
孟清小幅度地摇摇头,“我认识你吗?”
糟糕,失忆了?!
“那你知道你自己是谁吗?”
孟清张着嘴,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我好像是在酒吧跳舞的,我叫……”
孟清努力地从脑海里抓取记忆,可惜全是一团浆糊,什么都抓不起来。
“孟清,陆孟清。”韩晔松了口气,还好,不是完全记不得了,那就是刚醒来,脑子还不清楚。
经他一提醒,孟清灵光一闪,“对,我叫孟清,我记起来了。”
可接着他又面露疑惑,“不对,我记得我姓孟,就叫孟清,什么时候姓陆了……”
啊?难道部分失忆?韩晔听说过,有些失忆的人会保留一部分记忆,丧失一部分记忆,难道他把和陆建瓴相认以后的事都忘了?
不过也有可能是记忆还没全部加载完,也许过一会儿就都想起来了。
总之,孟清能醒过来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孟清挣扎着要坐起来,韩晔赶紧扶了他一把,孟清身体特别虚弱,肌肉也有些萎缩,动起来很劲很僵硬。
“谢谢。”孟清觉得这个男生很面善,“我脑子很乱,什么都想不起来,请问你是?”
“我是你……”
韩晔纠结了好半天,稳妥起见,这么回答他,“我是你前男友。”
孟清吃了一惊,瞪大眼睛看了他一会儿,脑中全无毫无印象,“我啥时候交了男朋友,我都不记得……我是生病了吗?”
“你两年前出了场车祸,一直昏迷到现在。”
孟清惊叹了一声,“这么久……”
四周环顾了一圈,“这是什么地方,这么豪华?”
“这是你家。”
“我家?我很穷的,我记得我是在住合租屋里……”
“那是在你十八岁之前。你目前的记忆只恢复到这里,我告诉你后面发生了什么,你认了父亲,他叫陆建瓴,这里是你们的家。”
听到陆建瓴三个字的时候,孟清心口紧了一下,脑袋里闪过什么东西,可惜倏的一下就过去了,什么都没抓住。
“陆建瓴……我爸爸他现在哪里?”
“他刚巧有事出去了,应该很快就会回来。”
“哦。”
孟清慢吞吞地下床,韩晔小心地搀着他,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孟清瞪大眼睛四处观察,还用手摸了摸家具,触感十分真实。
他感到非常不可思议,“我不是在做梦吧?一觉醒来,突然有了这么大这么漂亮的家,还多了个爸爸。”
脑海中关于父亲的记忆非常模糊,只隐约记得自己从小就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至于为什么没有父亲,父亲又
暗涌 分卷阅读63
是何许人,一概想不起来。
“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他,他怎么突然蹦出来?”
韩晔几乎知道他们父子从相遇以来的所有事,但是眼下孟清脑袋还迷迷糊糊的,显然还不是时候告诉他一切,就简单说了一句,“你们是很偶然遇到的。”
“那么巧?会不会是搞错了?”
“千真万确,你们都验过dna的。”
孟清这下信了,并为找到了亲人而隐隐的开心,“我们关系怎么样?”
韩晔迟疑了一下,回答说,“非常好,陆叔叔非常爱你,这两年都是他一个人寸步不离地无微不至的照顾你。”
孟清顿时非常感动,“他对我这样好。”
韩晔心说,岂止是好啊,他是爱你至深。
“今年是哪一年?苹果出到几了?”
“2018,出到iphonex了,你今年二十二岁,前不久刚过了生日。”
孟清能想到的最后的记忆是冉冉帮他过了十八岁的生日,他敲了敲脑袋,懊恼道:“我丢了四年的记忆啊……”
韩晔赶紧拉住他的手,“祖宗哎,你可要保护好你的头,就是因为你脑袋受伤,才昏迷了这么久。”
孟清不好意思地挣脱了他的手,“哦。”
奇怪,既然是男朋友,怎么一点心动的感觉都没有?难道失了忆,连喜欢的感觉也忘了?
孟清抬起胳膊想活动一下筋骨,冷不丁发现自己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戒指,“这是什么?”
韩晔待要回答,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用问,肯定是陆建瓴回来了。
孟清转过身,紧张地看着门口,莫名的心跳加快。
当那个陌生的男人疾风一般出现在孟清面前的时候,世界好像静止了。
孟清见到他的第一眼,没有注意到他惊人的美貌,只看到了他那头灰白的头发,和他那双深邃,沧桑而忧郁的眼睛。
他的心没来由地隐隐作痛,眼眶也有些热辣。
然后他才注意到男人有着一张极为英俊的脸,和一副完美比例的身材,只不过气色很差,体型过于瘦削了。
陆建瓴像被定住似的站在门口,隔着几米的距离,看着孟清,仿佛不认识他似的。
这两年里他看惯了他闭着眼睛沉睡的样子,现在他张开眼睛,灵活地眨巴着,眼里流动着动人的光,他几乎不敢认他。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