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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魔的庄园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蜀七
池晏坐到壁炉边,跟他们闲聊起来。
第一次聚会,池晏也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聊一聊他们最近都在做些什么,家里的粮食还够不够,准备什么时候回自己的领地。
聊了一会儿,零食消化的差不多了,女仆们才开始上菜。
先上的是浓汤,这是经过改良的浓汤,用的牛奶是过滤多次,煮沸后加入果汁的牛奶,腥臊味没有那么重,再加入一些根茎类作物,放点香料调味,总算不像池晏在庄园喝的浓汤那么难喝了,庄园的浓汤喝起来就是一嘴香料和骚味。
里面还有卡托淀粉做的“珍珠”,“珍珠”没有加糖,本身没有味道,在浓汤里也不违和,嚼起来还挺有嚼劲。
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来吃。
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前菜是鱼肉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鱼圆子,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看起来晶莹剔透,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满口都是鲜味,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没有一点腥味。
现在的人不爱吃鱼,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并且还有刺。
只有穷人会吃,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肉。
鸡肉有着天然优势,虽然柴了点,但这个时代有油水的动物本来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么样。
并且比猪肉和鸭肉味道好,不骚。
养起来出栏挣钱也快。
阿瑟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间就被鱼肉圆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还望眼欲穿的看着友人的盘子。
这些菜的装盘也是有讲究的,池晏让厨娘每一份的分量少点,旁边再点缀一些绿叶,汤汁少少的放一点,不饱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贵。、
正餐是香煎鸡胸肉,鸡胸肉用料腌好,然后用鸡油在平底锅上煎,再把鸡胸肉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两面微微发慌。
上桌的时候再在上面撒一点芝麻,旁边放一点绿叶。
蒸馏过后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让池晏有些遗憾的是,他现在还没把玻璃弄出来,不然玻璃杯盛放红酒,不仅是味觉,视觉上也是一种享受。
池晏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十分圆满,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样赞不绝口。
正餐吃完了,还有甜品。
甜品准备的是焦糖布丁,这个坐起来更方便,只需要鸡蛋和牛奶,以及糖,现在天气冷,都不用制冰用来冻,窗台上放一会儿就好了。
没人会不喜欢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鸡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层纱布过滤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么弄出白醋,否则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进牛奶里,腥味会更少,但现在这个程度也足够了。
“布丁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些,走的时候都带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来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来的好,没那么粘稠,颜色也不够焦,不过有焦糖布丁吃,还要什么自行车?
阿瑟很不客气:“多给我拿点那个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这种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让他们给你拿一篮,还想要什么吗?”
阿瑟的朋友也自觉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说:“这个布丁我很喜欢。”
池晏就让女仆给阿瑟装一篮布丁走。
商人们可不敢提这个——他们还得给池晏送礼呢。
来圣城只是做生意,他们可不准备在圣城扎根,以后还是要回斯德丁的。
这一次宴会让阿瑟印象深刻,这是一次普通的聚会,没有妓女,没有喝不完的酒,没有抱怨,这就像是一次家庭聚会,并且手边总是有美味的食物,无论是蛋糕还是虾片,都给了阿瑟谈资,他在参加其他人的宴会时,总会一脸嫌弃的表示没有池晏的宴会来得好。
主人很不满意,但客人总是充满好奇,他们会询问阿瑟,池晏的宴会都有什么东西。
阿瑟就会先说:“没有美人,也没有喝不完的酒。”
人们就会更好奇,既然这两样都没有,那阿瑟凭什么说池晏的宴会比这次的好?
然后阿瑟就会嘚瑟地说:“一进门,女仆会把我的斗篷拿到一边去熨烫,等我走的时候,斗篷就是暖和的。”
“然后女仆会给我一张煮过的棉布,让我擦手擦脸,我露在外面的皮肤就舒服多了。”
“我会做到壁炉旁边去,手边就有饮料,还有蛋糕和虾片,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还能吃到酥脆的饼干和软软的面包,涂上果酱以后的味道又甜又美。”
“我们一边吃东西和饮料,一边聊天,面前就是壁炉,那些木炭烧起来没有什么烟,也没有难闻的味道。”
然后他就吹嘘起了晚宴:“先上的是浓汤,我敢保证你们从未喝过那么好喝的浓汤,里面还有晶莹剔透的圆圆的东西,池晏说那是淀粉珍珠,嚼起来很弹,明明没什么味道,就是让人停不下来。”
“然后就是鱼圆,我的天啊,你们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味道!我敢打赌,你们……”
众人:“我们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鱼圆!”
阿瑟点点头,自得道:“并且那不是硬邦邦或者软踏踏的鱼圆,它是韧的,咬下去里面还有浓稠的汤汁,那太不思议了!鱼圆中间是空的!”
众人一边听一边咽口水,顺便在脑海中想象一下。
“那可一点腥味都没有,又鲜又香,尤其是主餐,那道香煎鸡胸肉……”
阿瑟回味般的砸吧了一下嘴巴:“鸡肉嫩得很,一点都不柴。”
他的朋友不能看他一个人出风头,连忙说:“最后那道焦糖布丁才是最神奇的食物,它是那种……它像是水,但又是固体,它不用咀嚼,进嘴就滑进了喉咙,你们能明白那种感觉吗?”
朋友遗憾地对阿瑟说:“他们是想象不出来,明白不了的,我真是等不及想再次去池晏的宴会了,他下一次应该会给我送一份请柬,毕竟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并且他斩钉截铁地说:“斯德丁能变得富裕,一定是因为他们有好吃的食物,我可再也不想吃那干得要命的鸡肉和泡着难喝的浓汤才能下咽的面包了。”
经过阿瑟和朋友不分场合的吹嘘,能参加池晏举办的宴会忽然就成了一件十分荣耀的事。
最开始的时候,阿瑟和朋友拿到请柬之后没办法带情人去,只能带贵族一起去。
贵族们去过一次也是赞不绝口,并且下一次他们也能到池晏的请柬。
只不过在人数到达二十人以后,池晏发的请柬就明确规定只能带家眷,不能带其他人,就算带了其他人,这些人也不会再有请柬。
池晏给出的原因是他只有一个厨娘,并且旅馆也不够大。
接待四十人已经是极限了,不能更多了。
贵族们表示理解——至少被邀请了的贵族很理解,并且他们还多了些优越感。
人人都有的没什么稀奇,这种别人没有,我有的优越感,让这二十个固定贵族有了小集体感,他们觉得他们就是一拨的了。
哪怕是离开池晏的旅馆,他们都会自动自发的在各个场合聚在一起,就连他们自己组织宴会,也只请团体里的人。
时间久了,池晏就能从他们的嘴里得到很多消息。
比如在受王后重视的贵族是安德森大公,而安德森大公受重视不是因为他有多少能力,而是因为他的姓氏——池晏知道现在还在斯德丁的圣骑士是安德森大公的儿子,但他没想到原本的公爵,现在已经成了大公。





魅魔的庄园 第287节
虽然有自己的领地,但大公多数时间都是待在王宫里的。
“他还得派人去跟多西和其它几个国家交际呢。”一名伯爵是这么跟池晏说的,“总能得到不少好处,不过肯蒂斯也就比弗兰度好一些,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就算想换金子,也换不到多少,倒是马能从喀刹能换一些。”
伯爵笑着说:“喀刹土地好,种子撒下去不用管都能丰,养鸡养鸭,养羊养马都能养得很好,毕竟他们的草也好。”
伯爵:“我家的粮食,就是喀刹的粮食,小麦可比我们这里的更大,味道也更好,更香,做出来的面包也好得多。”
另一名子爵也告诉池晏,多西和喀刹的国土面积加起来都没有弗兰度大,所以抱团抱得很紧,明明是两个国家,却好得跟一个国家一样。
而且喀刹不仅粮食多,他们的士兵也很强壮,主要是吃的好,不说天天有肉,但每七天总能吃到肉,喀刹的肉和粮食卖到多西去,多西就给他们金银,毕竟多西盛产黄金,金矿银矿多不胜数,矿产丰富,哪怕多西的土地不利于耕种,但只要有喀刹在,多西的平民就不会饿肚子。
但正因为他们富裕,国土又小,为了不被肯蒂斯或者弗兰度攻打占领,他们一直都很团结,两国的平民通商通婚,已经没有“纯正”的多西人或者喀刹人了。
池晏听得越多,越觉得多西和喀刹的国王很有智慧,两国结盟,口头上的结盟是没有用的,王室的联姻也是没有用的。
只有让平民走动起来,让平民联姻,结盟才能稳固。
池晏把所有近期得到的消息用汉字记录下来,做成小册子,这些东西总有一天能用上。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也唯有等待。
马上,就要进入深冬了。
第208章
池晏买下了一套房子,就在圣城的城边上, 这房子很破, 但是很大,可无论再破, 也能住人,房顶还算结实, 不至于被积雪轻易压垮。
这房子是给莱特准备的。
莱特在一个深夜悄悄跑到了他所在的旅馆,现在的莱特已经聚集了一千多人。
这一千多人全是穷人, 能被莱特聚集, 也是因为在如今的形势下,莱特能给他们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
池晏当然不愿意莱特之前做的全部白。
他不是只派了贾斯特一个人出去, 除了贾斯特以外,还有其他管家培养出来的人才。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管家培养人才总往一个方向培养,莱特和贾斯特在某些方面很像,都有很强的事业心和企图心,他们也从不在池晏面前掩饰自己这一点,大概管家其实骨子里也是这种人?如果老管家年轻几十岁,说不定比莱特和贾斯特更厉害。
这么想想实在有点可惜,或许老管家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他正当壮年, 有勃勃斗志的时候,并没有这样大的舞台, 他再怎么厉害,也只能待在一个房子里,管束仆人, 打理主人的财产和交际。
等他老了,池晏来了,他能做更多事的时候,他却老了,只能培养年轻人。
大约也是因为这个,池晏对莱特和贾斯特总是更多点耐心,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算是老管家延伸,是老管家野心的映射。
“只要再给我一点时间。”莱特站在池晏下首,低着头,恭敬又忠诚地说,“我至少可以拢三千人,甚至更多。”
他嘴角勾出一个笑容来:“越来越多的平民沦落街头,他们都是大人可用的武器。”
莱特提议道:“最好是大人您的产业。”
池晏点点头:“我会安排的,你也不要太心急。”
莱特:“谨记大人的吩咐。”
等莱特离开,池晏才对克莱斯特说:“这样性格的人也不错,有坚定的目标。”
克莱斯特在一边看池晏做的笔记:“好用就行。”
池晏笑了笑:“不要说的那么冷血,好歹也是我的人。”
克莱斯特不置可否:“以后你身边会有更多想让你用他的人。”
池晏走到克莱斯特身后,抱住克莱斯特的肩膀:“真能那样就好了,其实我心里也没多少底,说实话,我觉得我也越来越冷血了。”
克莱斯特放下池晏记录用的册子:“这是好事,你站在现在的位子上,要是一直被情绪左右,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糕。”
池晏伸手去扯克莱斯特的脸颊:“希望事情能像我想的一样发展吧。”
这个冬天,是他最好的机会,祈灵节时埋下的种子,能不能获就看这场雪了。
圣城的穷人们忽然开始口口相传一个地方。
“城边有一栋很大的房子!”
“穷人都能进去,商人们会让我们去干活,我们就能得到食物。”
“是斯德丁的领主买的房子!也是斯德丁来的商人!听说女人和孩子还能分到衣服!”
“每天都会有人上山砍柴,晚上能在火堆旁边睡觉,很暖和!”
穷人们有些不相信,但相信的穷人在听到这个传闻之后就开始寻找城边上的房子。
齐奥尔斯一家就在寻找,传闻传的很模糊,直说有这样的房子,却没有说具体在哪儿。
齐奥尔斯一家原本是仆人,他们也没有结婚,只是一男一女产生的爱情,瞒着主人在一起了,然后女仆怀了孕,被赶出了主人家,齐奥尔斯只能把妻子安置在一间破旧的木屋里,每个月还要花钱付房租,孩子出生以后,妻子身体虚弱,齐奥尔斯的主人也因为没钱,把他也赶了出去。
那时候已经入冬了,最开始齐奥尔斯还能找点活干,给商人搬货,或是去山上砍柴,担下来卖。
可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粮价越来越高,商人们的生意变差,山上更冷,说不定下一次上山,他就会死在山上,所以他们家已经近二十天没有进项了。
齐奥尔斯饿成了皮包骨——家里的粮食都要紧着妻子,妻子吃不饱就没有奶水,没有奶水,孩子就活不下去。
可是这几天,妻子已经快没奶了,家里最后的粮食吃光了,孩子每天都饿得大叫。
齐奥尔斯都以为,他们一家要悄无声息的死在这间既不能挡风,又不能避雨的木屋里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了邻居的谈话声。
知道城边有这样一栋房子的存在。
他就瞒着妻子,一大早出去找,他不希望妻子担心他,如果他在寻找的时候冻死饿死在外面了,对妻儿来说,也少了点负担。
齐奥尔斯顶着凛冽的寒风和迎面而来的大雪,缩着肩膀,低着头,在街道上艰难的行走着,他不知道目的地在哪儿,只是一直走。
他觉得自己走了一辈子那么长,他的腿脚已经没有知觉了,他的鼻子从红变得发青,眼看着就要发黑的时候,他倒了下去。
齐奥尔斯扑倒在了雪地上,他想爬起来,他挣扎着伸出手,却没能站起来。
好歹……家里少了一张吃饭的嘴。
这样也好,是不是?
他闭上了眼睛。
齐奥尔斯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大概只有死了,才能感受到这样的温暖,好像身边有一个火炉,他还像往年一样,在工作的间隙可以站在主人家的壁炉边,那时候妻子还没有怀孕,他们会在站在壁炉边用眼神勾缠,主人虽然不太大方,但并不会虐待他们。
那是一段很幸福的日子。
齐奥尔斯舒服的动了动手指。
一个小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妈妈!他动了!”
他没死?齐奥尔斯睁开眼睛,一睁眼,就看到了一堆女人,她们围坐在他身边,有几个都带着孩子。
她们很瘦,但却很神。
一个脸颊上有一颗红痣的女人说:“你倒在对面的街道上了,差点就死了!”
女人们七嘴八舌的说起来:“你的脚差点保不住了,莱特说再晚一点,你的脚就要砍掉才行。”
“差点就冻伤了,鼻子也是,要是黑了就要割掉。”
“没有鼻子多可怜啊。”
齐奥尔斯还没有回过神,他迷茫地看着她们:“这里是哪里……”
有红痣的女人咳了一声,略显骄傲地说:“在领主大人给我们买的房子里!”
女人们显然很少有机会跟外人炫耀,既然这个人是她们救的,那就是她们的人了,她们兴奋地说:“大人专门给我们买的房子,还让商人找我们干活!”
“我丈夫现在就天天在商人那里搬货,磨豆粉和糖粉,有时候还能带点糖回来呢!”
“虽然我们经常吃的是豆糊糊,但是隔几天我们就能吃到黑面包。”
“领主大人还会让他的仆人给我们送来布丁和糖。”
“嘿嘿,那可只有女人和孩子能吃,男人分不到。”
“我有时候会给我丈夫留一点点。”
齐奥尔斯迷茫道:“什么大人?是贵族老爷吗?”
女人们嬉笑道:“那可不是,贵族老爷才不管我们的死活,我们的大人是斯德丁的领主大人,这是他给我们买的房子。”
“这么好的房子!用木板修一修就不漏风了,屋顶特别结实!还有壁炉。”
齐奥尔斯的理智慢慢回笼,他想坐起来,却发现自己的手脚完全不听使唤,他的吐词非常用力:“我在找,在找他们说的,会留穷人的地方,我的妻子和孩子还在家里……”
女人们互相看看:“那就来啊,反正房子还没有住满,有这么大呢!”
“等你养好了,你就能去磨粉,搬货,或者去砍柴,你的孩子多大了?要是太小,你妻子就不能出去干活,要是孩子不需要妈妈一直看着,就能交给娃诺拉带,你妻子能跟我们一起裁布。”
齐奥尔斯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激动地说:“我孩子才一个月多,我可以干很多活!”
女人们:“你差点冻伤了,你家在哪儿?我们去把你的妻子和孩子接过来。”
红痣女人说:“不过你要记得,这里的一切都是领主大人的,你不能做坏事,否则就要被赶回去,要听话,不听话的人没有饭吃。”
“听话就是分给你的活你要干。”
“你不干活就是别人白养着你们,那可不行。”
齐奥尔斯激动的眼眶都红了,他哽咽着吹了个鼻涕泡泡:“我干活,我肯定好好干活。”
女人们让他继续躺着,力十足的孩子们用温热的湿麻布给齐奥尔斯擦拭四肢。
他们现在每天都有十多个男人要上山砍柴,柴是够用的,所以能够用上热水。
这可是往年日子还好过的时候都没有的事——那时候穷人一家一户,哪有力天天去砍柴?没有人一起,在山上出了事怎么办?要是被从冬眠中惊醒的毒蛇咬一口,人死在哪儿都不知道,出去买?冬天的柴不便宜。
烧火要柴,煮水要柴,平民虽然没有什么洗澡的习惯,但冬天总得要有口热汤吧?
火也不是天天都能生,可今年这么苦的日子,自从他们来到这里以后,热水有了,火炉有了,不仅每晚都能在火炉旁边睡觉,还能喝口热水暖和身体。
毕竟没有太保暖的衣服,冷水喝进肚子里,全身都是冰凉的。
齐奥尔斯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被孩子们照顾着,还没到晚上,他的妻子就抱着孩子被接来了。
女人们很细心,她们还拿了几块破皮子,把孩子包裹的严严实实,等到了房子里一打开,皮子里暖烘烘的,孩子在里面睡得小脸通红。
就这样,齐奥尔斯和妻子就在这里住了下来,他们分到了距离壁炉不远的床位,这是看在他们有一个婴儿才给的优待。




魅魔的庄园 第288节
养了不到五天,齐奥尔斯就开始干活了。
他们一家人只用了几天时间就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每天早上,他们早早起床,妻子用破烂的布条把孩子捆在背上,孩子饿了,就抱到胸前喂奶,其它时候,妻子就能跟其他女人一起烧水,整理木柴,还能做饭。
等快到中午了,他们就能得到一份稠稠的豆糊,豆子放的很多,有时候里面还会有一点小麦,如果挣得多的话,他们还能往里面放一点点盐。
齐奥尔斯的妻子吃了几顿饱饭之后,又有奶了,没奶的时候,有房子里有奶的女人帮忙。
妻子有奶之后,孩子身体也慢慢变好,毕竟亲生母亲的奶水,总比别人的对孩子好。
“齐奥尔斯!”男人们拿着石斧,“走了!”
齐奥尔斯亲亲自己的孩子,又亲了亲妻子:“我出门了!”
妻子朝他笑:“去吧。”
今天齐奥尔斯要跟同伴们上山砍柴,他们没有铁器,只能用石斧,枯树的树干一般都被折掉了,不想往深山里走的话,只能砍枯树的树干。
出门之后,他们就不说话了,一说话寒风灌进嘴里,那滋味就别提了。
等他们背着柴回到房子里,就连忙脱了外衣去火炉边坐着,这个时候孩子们就爬到大人的腿上,听他们说外面的事。
明明砍柴是苦活,但大概就是因为孩子们,苦活也就显得不怎么苦了。
“山上有蛇。”一个男人得意道,“我从洞里挖出来的!”
孩子们惊讶极了:“今晚有蛇肉吃吗?!”
男人:“当然有,只是每个人只能分到一点点。”
一点点也很好了,孩子们欢呼起来:“有肉吃!”
齐奥尔斯忽然说:“明天我们上山,可以多注意一下蛇洞,说不定还能找到其它冬眠的……”
其他人连忙说:“那可不行,不然春天到了,就没有蛇和青蛙吃害虫了,还有老鼠呢,周围的土地不丰,明年冬天粮价又会高的买不起。”
以前是仆人,从没了解过这些的齐奥尔斯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讲究。
齐奥尔斯还发现,这里的人都很相信那个叫莱特的男人,听说就是他一直而在留穷人,也是他去找了斯德丁的领主,领主才愿意帮助他们,莱特的女人,那个寡妇,现在在女人里也很有号召力,并且莱特从来不欺负人,哪怕是最坏的恶人,他也只会把人赶出去,不许人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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