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侠可敢饶我一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A学徒
女侠可敢饶我一命
作者:A学徒
‘’女侠可敢绕我一命!‘’陆狂生喝道。
女子微微一笑,手里长枪却发出阵阵嗡鸣。
‘你逃不掉的,夫君。’
第一章 陆狂生
这天下属于唐帝国,在上有一代女帝绝世风华皓日当空,在下有两厂两司。遍布天下。
东西两厂游走与官府之间,行使督察生杀官员之责。两司为大理寺与锦衣卫,一拿一取,大理寺拿的是世间所有乱法之事,锦衣卫取的是违抗朝廷之人的项上人头。对外是大将军府震慑四敌,对内是神风衙门维持治安。其中,神风衙门,大理寺,锦衣卫合称三部。
太平盛世足以形容这个时代,虽有外敌无数,但从未有外族越过边关,根本影响不到国人的生活。
陆狂生就是其中之一的受益者。
紫荆寨中,陆狂生正躺在操场上晾晒的稻草堆上,此时正值深秋,楚地又处在北方,自然是冷了些,不过躺在温暖的稻草堆上倒是舒服。
镇山义士,陆狂生的身份。其实这大唐盛世不过是十几年的时间,遥想当年女帝登基,一十二岁的她仓促接管那千疮百孔的帝国,定臣宰,革军队,平六王,分四敌,愣是在这十几年里开创了这盛世,最重要的是如今的圣上也不过花蓓,能力,野心,魄力皆有。
为什么说到这盛世之前的境况呢,女帝在位前,民间多任侠,山间草莽匪寇也不在少数,而在女帝改革军队之时,这些人有不少都投入了军队,可谓功不可没。
陆狂生的父亲,陆铮,就是如此。当年的陆铮就是这紫荆寨的大当家,乘着这改革之势,带着手下百来号人就投了军队,倒也混出不小的名堂来。在之后天下太平,这些人退下后倒也有了个不错的出身,原来的的匪寨也摇身一变,成为了镇山部。
其实呢,这镇山义士是好听的说法,本质上就是土匪。不过是打着国家的名号到处收保护费罢了,不过违法乱纪倒是没有了,反倒各家真的要有什么困难了,拿了好处的就要去解决。绕是如此,倒也快乐的很。
如今,自己的父亲早已经不在了,陆狂生接过紫荆寨大当家的身份,在父亲的几个得力手下帮助下,如今的陆狂生已经将寨子管理的井井有条了,平日里吃着各家收来的供奉,日子呢,过的甚是逍遥。
“当家的!”一道吆喝声从寨子里传来,打破了陆狂生已经出现的朦胧睡意,他腾的一声从稻草里蹦出来,骂骂咧咧的往寨子里走去,看了看手上的表,八点半,早会时间到了。
这手表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产物,女帝平天下后,统一了时间与度量衡,将一天定为二十四小时,又规定了厘米分米和米,逢十进一。又命令匠造打造了这个叫做手表的小玩意,不得不说,倒是挺方便的。不过手表的价格可不是一般人家负担得起的,一般也就整日东奔西跑的商人会带。
早会,自家老爷子定的规矩,老爷子走之前曾嘱咐过他,切切要按照他的方法来操练手下,不可有半点马虎。
早晚两会,三天一讲,七天一考,背的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还安排了一个所谓的指导员来教大家念书。不知道还以为这里是学堂呢,哪里还有土匪的样子嘛。
据说自家老爷子这是完全照搬当年他军队里的规矩,也不知道是不是想报复社会的,陆狂生暗想。
走到大厅,只见大家都坐在位子上三三两两的喝着茶,聊着天,有的甚至手里抓着一把瓜子在那磕着,见到陆狂生进来,纷纷点头问好,对于自家老大迟到什么的完全不在意。
陆狂生也点头致意,走到最里面一张椅子上大马金刀的坐下,看着下方一众人马,哈哈大笑。
“小的们!你们的大当家……”
“砰!”陆狂生还没说完,脑袋上就挨了一扇子,力道之大差点没让他咬掉舌头。他顿时抬头,朝打自己的那人怒目而视。
这是一个长的一般的青年,身穿青色儒生服,眉宇间透露着一股子英气,手里拿着的是一把通体黑色的扇子,黑色的扇骨油光铮亮,看来主人有细心的保养过。
“整天脑子里想什么呢!”青年岁数看起来和陆狂生相当,可教训起他来就像是长辈一般。
“不是,小天哥,我这不……”
“砰!”又是一扇子,这下可比上一次打得狠多了,隐约能看到陆狂生的脑袋上似乎多了个小鼓包,疼得他龇牙咧嘴的。
“什么小天哥!我是你叔,要叫天叔。而且现在是早会,要叫我指导员。”被称作小天哥的青年喝道。
“哦,李钦天叔叔。”陆狂生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回应,也不知道自己父亲怎么想的,晚年交个个比自己小几十岁的兄弟,还在弥留之际将自己托给了他,更要命的是这个家伙就是朝廷派下来的指导员。
“所有人都等你呢,现在开会吧。”李钦天没好气道,这家伙成天吊儿郎当的,着实让自己头疼。
早会的内容没什么新意,毕竟是每天都有的项目,无非是众人将自家地盘上有没有发生什么事儿说一声,或是几个嚷嚷着待会儿去哪儿喝一杯的家伙。
“啪!”李钦天强忍着自己额头青筋爆跳,拍案而起。众人也适时收住了声,看来这已经不是头一次了。
“咳咳……”清了清嗓子,李钦天扫了一眼那几个之前嚷嚷要喝一杯的家伙,将想要质问他们是不是偷了自己酒的压了下去,严肃道。
“今天下午有队商队要经过我们寨子,朝廷要我们招待他们,然后护送他们到县城,你们有什么看法。”
本来坐在首位昏昏欲睡的陆狂生一听顿时来了精神,整天呆在寨子里无聊到死,平日里想要下山去县城听听戏什么都是不可能,唯一有趣就是去各个村子里收“供奉”了,可惜自己作为一寨之主,李钦天说不能做这么掉分儿事儿,只能呆在寨子里,美其名曰“坐镇中央”。
“老子哪门子的中央啊!”想到这里,陆狂生暗啐了一口。收起心中的郁闷扭头朝李钦天望去。
本来还在想着怎么让陆狂生跟过去的李钦天突然感到一股强烈的目光盯着自己,一瞥原来是陆狂生这小子正盯着自己猛打眼色,得,这刚好顺了他的意了。
“狂生呐。”李钦天又清了清嗓子说道,示意这小子不要再盯着自己,无奈,自己不过二十出头,可十年前就被陆狂生他老爹带到了山上,成了山上唯一的军师,他这个军师不仅要出谋划策,还要练兵,更要解决寨子里百来号人吃饭问题,他老陆呢就负责打架,啥也不管。自己这嗓子就是这些年练兵时落下的病根。
“过会儿你们就出发吧,带上龙蛇和虎猫他们的队伍就行了。”
“得咧!”见到李钦天还想说些什么,陆狂生连忙跑出大厅,老李的唠叨可是全寨皆知的,他可不想被拉住听上半个小时的纪律。
匆匆跑到自家,陆狂生的屋子不能说是全寨最好的,不过处在操场旁边,离操场最近,早上集合早操的时候也最方便,这也让众人羡慕不已,没办法,谁让他是大当家呢。
现在是上午九点,陆狂生回家自然不会是睡个回笼觉,事实上他平时睡觉都是在李钦天家里,至于自家,呵!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
一把刀,一杆枪在屋子里摆着,擦的很干净,刀柄上还缠着一曾布条,枪杆子上倒是什么也没有,枪头上淡淡的红色已经无法洗掉,这足以证明枪的主人绝对不是心慈手软之辈。
陆铮,陆狂生的父亲,为了大唐帝国打了十年的仗,这两件武器更是陪了他一辈子,饱染敌寇鲜血。为了不让武器就此没落,陆狂生成了这兵器的主人。
“习武之人当记,兵不离手。”这是陆狂生听到自己父亲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大唐帝国以兵平天下,其中以刀兵最甚,无论是能抗衡重骑的戚家军,还是拿下无数乱臣贼子滚滚人头的锦衣卫,都是凭着手里的那一口刀,不过唐帝国最为有名的还是那四制唐刀。
所谓四制唐刀指的是唐刀的四种形制,分为仪刀,障刀,横刀和陌刀。其中仪刀是礼仪用刀,战斗意义不大。障刀短小,多为护身用。横刀是唐军制式装备,乃直刀。至于陌刀,长柄又长刃,大开大合,开疆扩土,国之重器。
陆狂生的刀就是一柄唐横刀,全长八十厘米,通体玄色,即黑色。刀柄因为被布条包裹看不到颜色,没有什么花哨的装饰,只有一把铜色的刀鞘伫立一旁。
陆狂生抄起刀来,合上刀鞘背至身后,这才去取另一边的长枪。
楚地是霸王故乡,传闻霸王起兵前曾于会稽郡得一天降陨铁,命人与九天九夜打造出一杆錾金虎头枪,长一丈二尺九寸,重一百二十九斤,名曰“霸王枪”。
故此,楚地用枪之人多为用霸王枪,不过不是霸王的那一柄了,乃是仿造霸王枪样式所造。
陆狂生的霸王枪亦是如此,一丈二尺九寸,差不多三米长,全钢打造,没有一百多斤也有个七八十斤。莫说枪尖了,就算是枪身扫到也是个筋断骨残的下场,无愧于枪中霸王。
他拿上枪,走到操场上,开始操练了起来,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都是枪术的基本动作,事实上也没有人教陆狂生什么枪法,这基本枪术是他唯一会的枪术了。
传闻当朝唯一的女将军秦良玉就使得一手暴雨梨花枪,出手是好似瑞雪飞舞,梨花纷飘,梨花所过之处敌军不是人头落地就是手脚分家,速度极快,甚至被杀死者往往在自己人头落地时才意识到自己死亡。在军中有着赫赫威名。
枪出如龙,运气成罡,身为紫荆寨大当家的他武力当然无敌,其实能够运气成罡的宗师放在军队里足以担任俾将了,若是有勇有谋的话担任一军之将也是可能的。
大唐以武立国,讲究的是无军功者不得封侯,到了女帝这里更为鼎盛。武者强筋健骨,修身养气,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段是内气凝炼,将内气运行在周身之中,一拳一脚皆不俗,寻常的武夫或者练家子皆是这个等级。
第二段,运气离体,武者可将内气附于兵器上,一击之下,即使对方身着重甲若无抵御之法也要被活活震死。一般的千人将或者强悍的百夫长皆是这个档次。第三段为运气成罡,此境界者可使内气隔空伤人,甚是运气于足部,踏虚而行,近乎陆地神仙,为将甚至一军之主皆无不可。
至于这第四阶段则就是神仙手段了,近乎于道的境界,移山填海不是虚话,据陆狂生陆狂生他老爹说如今这世上也就那位辅佐女帝平这江山的上将军能问鼎此境了。
“兵王”韩仲诚,日屠四十万,七日十九城。这首流传与民间的童谣足以彰显此人威武。
“呼呼…”三米来长的霸王枪被陆狂生耍的带出阵阵风声,枪势迅猛,劈在这被夯实的黄土上竟传来闷雷之声,地面也出现些许裂口,这还是陆狂生不敢用上内气的原因,不然就这紫荆寨他能半天之内平掉。
陆狂生仍在虎虎生风的耍着,自然是引起不少人的围观,其实倒不是专程看自家当家的练武,他们上午的操练才刚刚开始,今天上午这偌大的操场将成为他们的教室。
当然,现在还没到操练时间,来的早的就围在陆狂生身边”评头论足”。
“嘿,你说咱当家的这枪法打得是越发威猛了。”一个浓眉大眼,岁数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说道。
“可不嘛。”汉子话音刚落,旁边一个抱着胳膊的精壮青年嚷道,“不然他凭什么做我们当家呢。”
“那是那是。”汉子嘿嘿笑道,“听说咱当家的前些日子帮锦衣卫那帮杀胚办案,连杀了四个蛮族高手呢。”
“诶,你说咱们山贼不就是以武论资辈嘛,那李指导员呢我从来没看过他出手啊。”在另一边的一个人也加入了聊天。
原本聊的火热的二人一听这话顿时向那人投去不屑的目光。
“小子,新来的吧。”青年没好气道。
“不瞒二位大哥,小弟谷子阳,来这没多久,这不来请教了吗。”那人看到二人如此态度也不恼,自己出来乍到,有不懂请教便是了。
青年没说话,旁边的汉子倒是笑了笑,解释道:“你要是能解决寨子里一百来个大老爷们的吃饭问题,还能每天教我们读书写字我们自然也认你做老大了。”
呵呵,谷子阳讪讪地笑了笑,他可没这本事,事实上自己也是在外面吃不上饭才来到这里的,要他解决一百多张嘴吃饭的问题,算了吧,自己安安稳稳当个小弟就好了。
“行了,都别说话,看当家的练武。一帮夯货,都不知道学学,真到了生死场上怎么跟别人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吗!”正当众人还在热烈讨论的时候,一个沙哑有些漏风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讨论。
被人骂作夯货自然不高兴,众人登时朝声音的方向望去,可一见来人顿时不敢做声。
只见一个约莫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正缓步走来,中年人手持短枪,身上穿的是一件破烂的皮甲,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裸露在外的皮肤,疤痕无数,甚至在其脖颈处有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疤,估计他的嗓音也是因为如此。
陆狂生虽然在专心练枪,但运气成罡的武者无一不是耳目聪明,身边发生的事情他自然是一清二楚,不过他也不在意,可现在这位的到来让他不得不停下手中的枪。
“高叔,您怎么来了”陆狂生随手将长枪插在地上,恭谨对那被称作高叔的中年人行了一礼。
“听说你今天要带人出去,我本想嘱咐你几句,看到你这枪法好像有模有样的,要不咱爷俩练练。”高叔哈哈大笑,可惜那嗓子如同漏气的风箱一般,着实刺耳。
高叔名叫高龙,是当年随着陆狂生他父亲参军的老部下,善使一柄短枪,加上盾牌,行的是战场杀伐之术。
当年的高龙随着军队南征北战,身上的伤也是那是落下的,至于喉咙上的伤来自于南疆的一个小部落的祭祀,一只带着腐蚀性液体的毒虫咬在了他脖子上,好在是捡回了一条命。
“这样不好吧。”陆狂生有些迟疑,自己好歹是运气成罡,高叔不过运气离体,根本没有可比性。
“啪!”一杆枪兵打在了陆狂生头上,陆狂生没有抵挡,因为打得人正是高叔。
“年轻人就应该狂傲一点,老子向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是看谁不服就干的哩。”高叔喝道,行伍多年的高龙可没有什么弯弯绕,直来直去。
陆狂生被他一喝倒是没有较真,朝高叔笑笑后就拔出霸王枪,朝后面退了几步,示意众人退让后方才喝道。
“老东西!平时早看你不顺眼了,今天小爷我要好好告诉你什么叫后生可畏!”
陆狂生这话一出高龙却没有恼,他哈哈大笑着,手中的短枪握紧。
“这他娘的才像我紫荆寨的种!”话音刚落,整个人身体前倾,如同出弦利箭一般冲了上去。
短枪自然没有长枪长,不过一寸短一寸险,高龙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因此要想杀死敌人,贴近才是最好的办法。
行伍之人,所学的自然是杀人术,高龙的每一下也都是朝陆狂生要害攻去,不过枪头被布包裹,若真的出了岔子倒也没什么事。
陆狂生见其来势汹汹连忙以攻代守,枪本来就是搏命的武器,攻击,拼命的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守。
刹那间,枪尖抖出三朵花来,这一朵花代表的就是四下刺击,这四下刺击因为太快,仿佛是同时刺出,因此就像是朵花般印在人的视线中,这三朵花就意味着陆狂生这一瞬间刺出了十二下。
不过这十二下不是什么难事儿,之前说的女将军秦良玉的暴雨梨花枪,一出手就是花朵纷飞,一瞬间何止百枪。当然,这枪可不是百八十斤的霸王枪,是白杆木枪,要更为轻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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