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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兵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大花裤衩
毕竟人参可是从神农空间里挖出来的,没理由是这么不值钱啊!
“爱卖不卖!”
施碧霜冷冷地回应道,她可不是什么冤大头,就算再有钱,她也不会浪。
“好吧好吧,我吃点亏,五千拿走。”
林轩脸上肉疼,可无奈的是,如果砸在手里,他根本卖不出去。
想到这些,他心里也就释然了,连忙掏出手机,“诺,你给我转账吧。”
“对了,把你手机号给我,人参要是出了问题,我会来找你算账。”
交易之后,施碧霜保存了林轩的联系方式,至于原因,那就有待探究了。
看着施碧霜开车扬长而去,林轩微摇了摇头,打算先去找个旅馆,因为这个点已经没有回绿水村的车了。
有了五千块的入账,林轩的心情好了不少,之前的不愉快全都烟消云散了,他好歹也是个八尺男儿,怎么会跟女人一般见识。
林轩想过了,等自己发财有钱了,一定要买辆车,否者来往太不方便了,也怪绿水村的交通闭塞,连像样的马路都没有。
而越是缺钱,他对神农尺的期待就越大,那么多荒地如果能利用起来,绝对能让他改变现状,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首富!
到时候,报仇有望!





乡村兵王 第10章 灵泉水
次日,林轩坐着破旧的中巴车,颠簸到了绿水村。
房门紧闭着,院子里静悄悄的,林轩也不意外,最近农活很多,父母大概都去忙了,家里没人也很正常。
林轩索性扎进神农空间里,将刚买的种子掏出来,开始种植西瓜。
他先是挑好水,撒下种子埋好之后,立即浇上几瓢,想着垂涎欲滴的西瓜,林轩心里充满了干劲,几乎毫不停顿地撒种浇水。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足足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将开垦出来的地全种上种子。
累了之后,林轩坐在水潭边的石头上休息,捧着清凉的水洗脸,突然发现这里的潭水纯净甘冽,而且还有股天然的甘甜,这是他从未见过的。
按理说,林轩当了这么多年特种兵,什么深山老林没去过,可他还真没碰到过这种水。
“我去,还真好喝!”李轩捧了好几捧潭水,闷头大喝,直到打嗝再也喝不下去了,才心满意子地靠着石头休息。
就冲这潭水的味道,林轩对神农空间的热爱又加重了几分。
半个小时后,估摸着该吃晚饭了,林轩才从神农空间中走出来。
还没出房间,林轩突然就觉得肚子不舒服,像是吃错了什么东西。
不是吧,难道潭水有毒?
林轩苦着脸,哪敢拖沓,连忙出了家门,跑到不远处的茅房去了,这次大号来得急,也来得猛烈,他足足蹲了半个小时,才擦着汗水走了出来。
虽然拉得浑身舒坦,可那股冲天的臭味,差点让林轩晕过去,他心悸地回头看了几眼,寻思着在家里修个洗浴间,以后再也不来这个茅房了。
李轩站在大路上活动了几下,忽然发现自己轻松了不少,全身上下充满了气神。
卧槽,莫非还真是潭水的原因?
李轩忽然想到了排毒这两个字,那潭水不仅好喝,而且有洗涤的功能,将他身体里残留的废物,全都冲刷了出来。
除了这点,林轩想不到其它可能。
这下林轩震惊了,没想到神农空间会这么不凡,那里面的水必然是从山巅而来的灵泉。
思量了片刻,林轩兴奋地往家里跑,既然潭水如此神奇,他当然要弄点出来给父母喝。
脸上带着笑意的林轩没发现,他体内受伤的地方,全都在缓慢地恢复,那些几乎成了碎末的骨骼,竟然被清理了出去,而后重新长出新的。
只是这个过程实在太慢了,放在世界上最先进的显微镜下,才有可能看到。
到家之后,林轩走进大堂,刘翠兰已经准备好饭菜了,为了庆祝家里有车,这顿饭吃得很丰盛,家里仅剩的几只老母鸡,再次惨遭屠戮。
吃过饭,林轩进了房间将门反锁,而后跑到神农空间去了,这次他准备了几个茶水壶,全都打满了灵泉水。
农村里没什么娱乐设施,此时的林建正坐在院子里吹风。
“老爹,快来喝口水。”
林轩端着碗灵泉水走了过去,将碗递到林建面前,“天气干燥,爹每天都这么累,要多喝水。”
看到林轩关切的表情,林建心里一暖,笑着接过灵泉水,直接豪迈地灌了下去,好似在喝什么美酒。
“咦,这是哪里打来的水,口感这么好。”
喝完,林建只觉得回味无穷,仿佛有水流在身体里游走似的。
“我在山里打的呗,怎么样,比家里的井水好喝多了吧?”
面对林建的疑惑,林轩随便瞎掰了个理由,反正绿水村附近的高山多,也不怕老爹怀疑。
“有心了,再给你爹我来两大碗!”
林建满意地拍拍林轩的肩膀,感受到了他的孝心,原本就味道极佳的灵泉水,顿时成了他心里的琼浆玉液。
“好勒。”
林轩笑眯眯地跑到大堂里,从茶壶中倒了满满的两碗,再次跑到院子里,递给父亲。
“奇怪啊,这么多年来,我还真没喝过这么美味的泉水。”
这次林建喝得很慢,似乎是沉醉在清泉水的美味中。
“对了,这水我打了好几壶,都放在大堂里呢,待会记得叫老妈喝。”
林轩提醒了几句,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相信,父母很快就会感受到泉水的与众不同,然后清理出身体里的垃圾。
进入神农空间,刚路过西瓜地,林轩随意地瞟了几眼,顿时他就傻眼了。
只见刚种下去不久的西瓜苗,在浇了水之后,竟然长势惊人!
无数绿油油的瓜藤附在土地上,至于有多长,林轩暂时还无法估计,他瞪大了眼睛,急忙走到地里查看。
基本上每株瓜藤上都挂着几个小西瓜,约莫有兵乓球大小,色泽翠绿鲜艳,比藏的艺术品还好看。
林轩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又盯着西瓜藤看,害怕自己眼里都是假象似的。
“这,这不会是潭水的作用吧?”
李轩目瞪口呆,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这才过了多久,半个小时,还是一个小时?
种子发芽了不说,就连果子都结出来了!
林轩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可能,这完全违反了自然规律!
瓜苗的生长他是知道的,差不多要两个月才能开花,村里种的那些,还在发育呢。
但事实摆在眼前,林轩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否定的话,他只能强迫自己选择相信。
“卧槽,我这不是傻么,管他怎么回事,能发财就行了!”
林轩猛地一拍大腿,想到了关于西瓜的市场信息。
天气转热,但限于环境因素,本地农户种植的西瓜要四十多天后,才能开始获,而外地运来的,全都是大棚西瓜,味道欠佳不说,还有可能注射了激素。
若是天气不好,本地西瓜极有可能减产,甚至颗粒无!
这就意味着,林轩有着广阔的西瓜市场,绝对能大赚特赚,到时候还有必要担心没钱吗?
林轩的心思急转,只要解决好马路的马路的问题,以后进出也就方便了。
他已经决定了,神农空间有这么多土地不说,他也能在村子里承包土地,到时候修好水渠,全都用灵泉水灌溉,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获!
时间往往意味着竞争力,产品稀缺的时候,价格自然就上去了,而且他这明显不是反季节产品,价格肯定还要往上翻!
不过面对发财的诱惑,林轩并没有冲昏头脑,他打算先在自家菜园子里做实验,看看结果再说。
万一灵泉水带出去之后,就没有效果了怎么办?
于是,林轩又跑到水潭边打了两桶,挑到自家的菜园子。
说干就干,林轩拿着水瓢,看到农作物就往上浇,无论是空心菜还是黄瓜西红柿,全都受到了灵泉水的洗礼。
刹那间,林轩就觉得菜园子里充满了生气,仿佛那些植株都在期待着什么。
抬手又是几瓢灵泉水,林轩倒也大方,菜园子的每个角落几乎都洒上了水。
洒完之后,林轩搬了张椅子,期待地看着眼前的果蔬,最先接受灵泉洗礼的是空心菜,不过眨眼间的功夫,所有空心菜的枝叶都舒展开来了。
旋即,林泉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似乎是进入了空心菜的内部,全都被吸了。
紧接着,空心菜的枝干疯狂地暴长了起来,它的顶端不断拔节,无数嫩芽从枝头冒了出来,瞬间变大变厚,完全换了副模样。
空心菜的异变,像是发起战斗的冲锋号,其他农作物纷纷效仿了起来,一个比一个恐怖,那青色的西红柿,爆炸般地膨胀起来,大小竟然堪比成熟的西瓜!
还有辣椒,由于缺水而皱巴巴的它,像是嗑了药般不要命地生长,鲜红的表皮娇艳欲滴,搭配着青翠的枝叶,美得妙不可言。
这下林轩懵了,没料到反应会这么剧烈,完全是毫无征兆地爆发,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菜园子已经成了农作物的天堂,任何地方都挤满了红红绿绿的枝叶和果实。
无数菜叶簇拥着林轩,他坐着的椅子也被藤蔓缠绕住了,仿佛陷入了绿色的海洋。




乡村兵王 第11章 狗蛋的麻烦
“咕噜。”
林轩咽了咽口水,迟疑地摘下几个西红柿,打算试试口感,水果这种东西光好看能有什么用?最重要的还是味道!
擦干表皮上的水之后,林轩将一个鲜嫩的西红柿送进了嘴里,刚咬破薄薄的皮层,清凉的汁液顿时就流了出来,甜美中带着淡淡的酸涩,让人回味无穷。
“吧唧吧唧。”
快速吞咽的声音响了起来,林轩抱着西红柿大快朵颐,比饿死鬼还要可怕。
此刻,林轩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眼中就只有西红柿,他根本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水果!
直到手里的西红柿全都被吃完了,林轩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他摸着撑得发胀的肚皮,看向菜园的目光中,迸发出浓烈的贪婪。
美味!
用灵泉水灌溉之后,园子里的作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表面的色泽卖相,还是内在的口感味道,全都有了质变。
卧槽,这灵泉水也太神奇了吧?!
林轩心头狂喜,仿佛看到了钞票如潮水般奔涌而来的画面。
过了半响,林轩才平静下来,挤出了菜园子,他对未来忽然充满了信心。
对了,菜园子的事我该怎么跟父母解释?
林轩猛地一拍脑袋,这也是件麻烦事,如果他不能讲清楚,父母肯定会以为家里出怪事了。
嗯,就说是城里的种植技术吧。
想到这里,林轩就朝着自家的地走去。
“狗蛋,别他妈给脸不要脸,这鱼塘老子要定了!”
还没过多久,林轩就远远地听到了叫骂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狗蛋在鱼塘边,跟村里的几个混混发生了争执。
狗蛋是林轩的发小,两人感情还算不错,只是后来林轩去了部队,这才导致他们分开。
多年未见的狗蛋魁梧了不少,身高就有一米七多,而由于常年务农的缘故,手臂上全都是鼓胀的肌肉。
按理说没人敢找他麻烦才对,可鱼塘的利润惊人,每年都有上万块的进账,村里的破皮无赖全都打起了狗蛋的主意。
这次围着狗蛋的,足足有五个,他们干的都是偷鸡摸狗的勾当,让人厌恶不已。
“不可能,这鱼塘是我的,说什么都不能给你们!”
狗蛋脸色铁青,就是不肯让步。
为首的混混凶狠地说道:“狗蛋,别不知好歹,你要是点头,我们还能给你点辛苦,不然你就等着赔钱吧!”
“狗蛋,你要是不答应,池塘里的鱼可活不成。”
“不止是鱼会出事,狗蛋你也跑不掉!”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起来,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
“滚!说什么我也不同意!”
狗蛋虽然愣头愣脑的,但也不傻,这鱼塘起码值十来万,他怎么可能轻易拱手让人。
“艹,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还真不知道村里谁说了算!”
狗蛋油盐不进,为首的混混顿时火了,撸着袖子就要上来打架。
“住手!”
林轩的大喝声传了过来,他要是不制止,狗蛋肯定是要吃亏的,毕竟双拳难敌四手!
“小子,你他妈谁啊,竟然敢乱吠,信不信老子剁了你!?”
看见林轩大步走了过来,染着黄毛的混混就跳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他。
“跳梁小丑,还不快滚!”
林轩背着双手,冷冷地扫过人群,眉眼间透露出惊人的锐利。
听到这话,所有混混都笑了起来,这可是壮哥吩咐的事,在绿水村还没人敢放肆!
“傻逼玩意,得罪了壮哥,小心死到临头!”
为首的混混指着林轩叫嚣道,在他眼里,林轩已经是个残废了,壮哥的威名不可冒犯!
“这家伙吃了雄心豹子胆,连壮哥的事都敢插手,我看他是活不长了!”
其他混混全都冷笑起来,怜悯地望着林轩。
狗蛋也心知不妙,焦急地说道:“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快走吧,千万别冲动!”
多年未见,他显然没有认出林轩的身份。
感受到狗蛋的关心,林轩和善地朝他笑笑,示意他安心,随即又把目光转向了那群混混,“看在大家同村的份上,我只打断你们的腿!”
作为退役的特种兵,林轩怎么可能害怕几个混混的威胁!
他在边境线上消灭的外国佣兵,都能把池塘给堆满了!
在他眼里,这些小混混就跟弱鸡差不多,战斗力还不到两位数,只有挨打的份!
“小子,你找死,竟然敢威胁我,不想活了?!”
为首的混混脸色难看至极,他可是跟着壮哥混的,这十里八乡,谁敢不给他面子?
可没想到随便来个小白脸都敢出言不逊!
看林轩那瘦弱的身板,都不够他两拳打的,原本他抱着早点完事的心态,不准备节外生枝,可林轩的欠揍的表情,让他很是愤怒。
“威胁?就你这种垃圾还不配!”
林轩冷喝,言语之中满满的都是嫌弃。
这话确实不假,他从来都没把这几个混混放在眼里。
“虎哥,这小子太嚣张了,我快忍不住了。”
旁边的强壮混混小声说道,看向林轩的眼神中闪烁着凶光。
“虎哥揍他,不然以后我们没法在绿水村立足!”
周围的混混也看林轩不顺眼,纷纷扇风点火。
领头的混混点了点头,既然林轩找死,那就大发慈悲地成全他好了。
强壮混混得到了允许,狞笑着朝林轩冲了过来,挥动着的拳头,快速地在空中划出弧线,径直砸向林轩的脑袋。
林轩不闪不避地站在原地,双手依然背在身后,似乎没有接招的打算。
“找死!”
强壮混混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脚底猛地加力,速度顿时又快了三分。
“哈哈,这小子吓傻了,连跑都不会。”
“我看他是脚软了,跑不动!”
“哼,既然他敢站出来多管闲事,就要有挨打的觉悟!”
所有混混全都站着看戏,面露讥讽之色,在他们眼里,林轩很快就会成为趴在地上的死狗。
这拳力量极大,就是强壮混混自己,也未必能够接下来,他相信林轩肯定会被他打得丧失战斗力。
“废物!力气跟娘们一样,速度比龟爬快不了不少!”
林轩淡淡地看了眼,根本提不起战斗的兴趣,随意地伸出右掌,在众人见鬼似的目光中,稳稳的接住了强壮混混的拳头。
“卧槽,竟然被接住了,这小子有两把刷子,难怪敢这么嚣张!”
所有人都诧异地望着林轩,狗蛋也没想到,他会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不过他肯定强撑不了多久。”
“嗯,有道理,他就是个会点拳脚的小白脸而已。”
很快,大家便镇定了下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场里动静。
然而半分钟过去了,强壮混混还是不偏不倚地站在林轩面前,抬着沙包大的拳头,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林轩的束缚。
由于用力过度,强壮混混的脸色涨红,却不能移动分毫,他只觉得被林轩握住的拳头剧痛无比,好似被巨石压着,骨骼都要碎裂了般。
他可以明显感受到,自己的拳头在缓慢地变形,能够使出的力,变得越来越小!




乡村兵王 第12章 嚣张的壮哥
“你他妈的放手啊!信不信老子拿刀子剁死你!”
强壮混混忍着拳头上的剧痛,恼羞成怒地大骂起来,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独自挣脱了。
他那张扭曲的脸,因为愤怒而变成了猪肝色,两只小眼睛里闪烁着怨毒。
林轩不置可否地笑笑,几个混混的威胁,他还不放在心上,他戏谑地说道:“你说放手就放手?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去你妈!”
强壮混混怒吼着,使出了全身力气,想要抽回拳头,却不料林轩突兀地松开了自己手。
强壮混混脚底一个踉跄,猛地往后倒退了好几步,神色错愕地跌倒在地。
“这,这是怎么回事?”
狗蛋傻眼了,剩下的混混也懵了,剧情的发展太过诡异,他们还没反应过的时候,强壮混混就已经倒在地上,捏着自己的拳头哀嚎。
“你们一起上吧。”
林轩神色淡漠地勾了勾手,似乎是在看地上的蝼蚁。
“艹,大家都跟我上,干死他丫的!”
领头的混混狂暴地大喝,他看出了林轩的厉害之处,根本不敢上去单挑,而林轩正好给了他群殴的借口。
剩下的四个人全都冲了上来,凶神恶煞的样子,足以让宅男吓破胆。
“都是废物!”
林轩却面色如常,轻轻地吐出几个字,旋即右脚发力,如闪电般踹了出去。
“砰!”
跑在最前面的混混还没看清楚,就倒飞了出去,身体越过十几米长的田埂,重重地砸进后面的玉米地里,张嘴吐出一大口鲜血,连爬都爬不起来。
“砰砰砰!”
林轩就那么站在池塘边,恍如天神下凡,拳头每次会出去,都有混混被打倒在地。
有两个倒霉鬼掉进池塘,全身湿了不说,还喝了好几口泥巴水。
冲锋的混混看似强大,可谁都无法接住林轩的拳头,毫无悬念地被打翻,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战斗从发生到结束,竟然只花了短暂的二十秒,看得狗蛋瞠目结舌。
在众人的哀嚎声里,林轩打完工,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
“兄,兄弟,这次多谢你了。”
狗蛋满脸震惊地靠了过来,真诚地道谢,看见那些混混的惨样,他心里就瘆的慌。
“行了,跟我说这些话就生分了。”
林轩不在意地摆摆手,就凭他和狗蛋之间的友谊,怎么帮他都不过分。
“额,兄弟你认识我?”
狗蛋惊讶地望着林轩,语气很是不解,他皱着眉头想了想,还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见过林轩。
“我是阿轩,跟你偷赵老鬼家鸡蛋的那个。”
林轩轻声说道,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这件事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当初因为害怕受到惩罚,两人发誓永远不说出去。
“你,你真的是阿轩?你不是去当兵了么?”
狗蛋不敢相信地打量着林轩,发现还真有种熟悉的感觉,隐隐看到了他小时候的轮廓。
“我有必要骗你吗?”
林轩翻了个白眼。
狗蛋憨厚地摸着脑袋,“我前几天还问了林叔,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次多亏了你,不然我的鱼塘就保不住了。”
“他们是谁,胆子也太大了吧,就没人来管么?”
林轩刚回头,却发现那几个小混混早就跑了,池塘边留下两道浅浅的水痕。
“他们是刘大壮的手下,阿轩,这次你惹麻烦了,最好出去躲几天,不用担心我,大不了我把池塘给他们。”
狗蛋语气沉重地说道,刘大壮是附近的混混头子,仗着自己的拳头硬,在十里八乡作威作福,还了不少小弟,专门帮他干偷鸡摸狗的活。
刘大壮?
难道是老刘家的孩子?
林轩想起来了,以前听说他出去打工了,在外面跟人混了几年,没想到如今跑到村里为非作歹。
不过林轩可不会担心,他轻松地拍了拍狗蛋的肩膀,“你就放心好了,刘大壮要是敢来,我让他被人抬着出去!”
“阿轩,你听我说,刘大壮力气大得很,两拳能打死……”
还没等狗蛋说完,林轩就打断了他的话,或许刘大壮是很厉害,可在他眼里,刘大壮同样是个弱鸡。
要是刘大壮真有本事,还能窝在山沟沟里当混混?
狗蛋急的团团转,可林轩就是不相信他说的话,这可如何是好,这些混混肯定是回去通风报信了,说不定刘大壮正在赶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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