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体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未知
他嗜杀,残忍、冷酷、甚至……在某些时候,达到了变态的程度。
然而,在某些场合下,他同样也会表现出人类应有的温情。
这究竟是一种性格缺陷?
还是基因混合导致的先天不足?
老者没有答案。
也没有任何先例可寻。
他只知道,自己正在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赌博。
第一百四三节 … 底线
即便是当初与维尔根之间的协议豪赌,与之相比也算不上什么。
这一次,赌的可是自己的性命,自己的脑袋。
自己造就的生物,是否真会杀了自己?
其中的概率,应该在百分之五十左右吧!
何况,自己手上,还捏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相信,对于这些,一百九十六号绝对很感兴趣。
如果,这也能算是部分的筹码。那么……存活机率,无疑会更大一些。
或许,还会给自己带来更多意想不到的好处。
毕竟,那只是一个复制人。
他与真正的人类,尚有一定的区别。
而且看他的样子,对于那些久已尘封的古代秘密,似乎同样知之甚多。
嘿嘿嘿嘿……与自己的创造物合作……有意思!有意思啊!
老者的心思,雷震当然不可能一清二楚。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当真有着那种只在传说中出现,无所不知的神人。那么,相信生活在俗世的人类,一定会时刻感受到身边无所不在恐惧与冰冷……不过,不知道事实,并不代表没有猜测的权力。
望着地上那一堆队散乱的零皮碎骨,以及在巨大重力碾压下,完全粉碎成为酱状半凝固体的血沫r泥。雷震地嘴角。下意识地浮现出近乎魔鬼般的残忍笑意。
痛快!
真痛快!
很久没有过如此畅快的感觉。
杀人,只有全身心地进入到狂放杀戮的境界,才能真正体会到那种发自内心的无边快意。
“也许,我真的是个另类。是个不属于人类,体内却偏偏流淌着人类血y的怪物吧…………………
带着这样奇妙地念头,他缓缓跨过狼籍的地面,用沾满血r泥酱的橡胶鞋底,在冰冷坚硬的水泥地面上。踩踏出一个个互为连贯的醒目鲜红印记。慢慢走到了厚实的钢铁闸门面前。
门,已经开了。
拗黑的甬道,仿佛贪婪无比地巨兽之口。足以把任何妄想步入其中的探寻者混然吞下,填充自己那空得几乎见底的辘辘饿腹。
“进来吧!我已经解除了所有的防御……………………”
神秘男子的声音,从扬声器里听来,是那样的刺耳。
同时,也充满着无比地诱惑……
幽蓝的的冷光。从墙壁上的悬挂点柔和地散发出来。在y暗的通道里,映照出一团又一团半圆形状的区域。指引着陌生的外来者,一点点接近那最为隐密的核心。
“你,终于来了……………………”
就在甬道尽头地中央控制室内,雷震见到了一直将自己掌控在手中的神秘人。
“这家伙……长得真他妈丑…………………
不知为什么,当老者地面容。在淡色灯光的映照下,从黑暗中逐渐显露的时候。雷震的心里,也随之冒出了这种类似玩笑般的古怪念头。
凭心而论,眼前这个一直暗中c纵自己地男人,虽说谈不上什么英俊和帅气。但是,绝对没有想象中那么丑陋。
他地身高,完全符合标准的比例。削瘦地体格略有些枯缟,却也显得尤为精神。
若是时光倒流数十年。肯定会是那种足以迷倒不少女人的健美男子。
然而,现在的他。已经老了。
而且,老得非常厉害。
布满皱纹的脸上,皴折得如同一块枯萎无生气的枯木树皮。遍布其中那一团团灰暗的色斑,更使得这块“树皮”仿佛被虫噬蚁啮般,留下无数大小不一的密集孔d。就在这张生命几乎快要完全消逝的面皮上。旁人所能看到的。除了落寞与垂幕,再也没有别的多余的东西。
他。实在太老了……
这也正是雷震为什么会说其“丑陋”的真正原因。
不过,与所有这些相比,老者那双被浑浊晶y所笼罩的眼睛里,却放s出一种与之显然并不搭配的奇异光彩。
“怎么,不想给我来杯咖啡吗?”
望着桌上已经半凉的漂亮瓷杯,雷震随意地拉开一张椅子,落落大方地坐下。
“咖啡?想不到,你居然也会喜欢这种东西……………………”
老者咧嘴一笑,从干瘪的嘴唇中露出几颗残缺发黄的剩牙。饶有兴趣地看了看他:“加糖?要不要牛奶?或者,要点什么别的?”
“什么也不加,只要黑咖啡。苦苦的那种,越浓越好!”
雷震的回答,充满了讥讽的意味:“顺便说一句……………………数量不要太多,随便一点,已经足够。”
话里的意思非常明显…………………我到这里,可不是为了跟你漫无边际的闲聊。
老者不是傻瓜。自然能够明白对方话中的潜台词。
“嘿嘿嘿嘿!那么,你都想知道些什么呢?”从自动冲饮机上端下滚烫的杯子递过。老者眼睛里那些黄浊y体晃动的背后,诡异地流露出毫不掩饰的狡诈与邪恶。
“你应该明白!我是一个没有什么耐心,更不会对任何事物动充满好奇的人……………………”
看穿对方心思的雷震,慢慢拿起杯子浅抿一口。头也不抬地说道:“对于所谓的秘密,我的兴趣,远远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烈。能知道,当然不错。不能知道,其实也没有大不了。只要将拥有秘密的人杀了……所有的一切,自然能够重新回复其本来的面目。”
闻言,老者堆笑的脸上,不由得的略略一滞。
他当然明白这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
一百九十六号,是一个极其冷酷的人。
也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从不讲究任何伦理道义的人。
虽然,很多时候他都会不由自主流露出一丝人类的温和与善良。
但就骨子来说,他就是一个杀手。
一个不折不扣,冰冷、残忍、做事不留情面的杀手。
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心机。
刚才这番话,与其说是正式交手前的谈判。不如说是他毫不迟疑地打出了手中的所有底牌。赌博的过程,需要高超的技术与敏捷的头脑反应。
可是,从全局来看,这些东西不过只是辅助。
真正起作用,决定胜负关键的,还是最终那翻起的底牌。
孰大孰小,一目了然……
想到这里,老者不禁倒抽一口凉气。发自内心的悲凉,也在其思维中默默沉积,挥之不去。
“如果,因为我的死,遗漏了什么关键性的秘密。对于你来说,绝对是无法承受的绝大损失……………………”
“损失?哈哈哈哈…………………
雷震的笑声,听上去颇有些戏谑的意味:“我能损失什么呢?既然得到一件东西,杀你与不杀结果完全相同。其中的差别,仅仅只是时间的多寡。那么,我又有什么可值得担心的呢?不要忘了,死者死矣。至于生者,可是有足够的时间,慢慢寻找那些被隐藏起来的秘密。
话已至此,的确不再值得多费口舌。
老者唯一能做的,只是无奈地长叹一声。颓然地倒在身后那宽敞柔软,却一片冰凉的座位上……
林霁云是一个运气很好的人。
这并不是他个人对自己所下的评价。而是身边每一个熟识者,对他的赞誉羡慕之词。
当然,在这之前,必须加上一个时间的限制。
整整三十个地球年。
人这辈子,能有几个三十年……
在旁人看来,一时的富贵与享受,绝对是足以用任何代价换取的梦幻。
一时与一世,其中的差别,不过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字眼。
整整三十个地球年。
第一百四四节 … 穷困
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莫过于时间。
同样的道理,最无价的财富,也是那从身边悄悄溜走的光y。
遗憾的是,对于这种简单的等价交换,实在有太多的人,根本不放在眼中。
林霁云,也是其中之一。
每每想起往事,他总会觉得,那根本就是做了一场稀里糊涂的怪梦……
三十年前,若在地球联邦亚洲区域东南沿海一带,提起“林家”,总会有人翘起大拇指。甚至,就连一些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也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些许羡慕之色。
林家,实在太有钱了。
谁也不知道,联邦银行的保险柜里,究竟装有林家多少钞票?
也无人知晓,林家名下的财产,究竟达到何等恐怖的程度?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林家非常有钱。
而且,钱多的烧手,多得甚至就连拥有者自己也不清楚其中的实际数字。
如果说,有钱人都是幸福的。那么,林霁云绝对是其中最为幸福的天之骄子。
尤其是当林老太爷咽气的那一刻,当律师按照联邦继承法,宣布他成为所有产业唯一拥有者的时候。林霁云的内心世界,几乎变成了一片被散发着诱人金色光泽沉重金属压实的希望之地。
那天,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手里的钱,多得几十辈子都花不完。
年轻、多金、没有任何负担制约……
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堕落条件……
一掷千金的生活,的确令人着迷。
如果林霁云按照那种小富翁的方式花天酒地。那么,林家祖积的财产,的确足以供他吃上几十辈子。
年轻人地心性,都喜欢凡事争个高低。
在这个世界上。有钱,并不是一件坏事。
有钱又张扬,还要惹上不该惹的麻烦。这才是最大的祸端。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得罪了一名高官。
偏偏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也是老天不开眼。一伙窃贼光临了林家祖宅。盗去了其中绝大部分地金珠宝贝……
当所有祸事接踵而来,争先恐后掠夺着那丰厚无比资财地时候。林霁云彻底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茫然。
就这样。一夜之间,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变成了一文不名地穷光蛋。
与所有的相同经历者一样,从天堂掉落地狱的林霁云,内心世界也从原来的阳光明媚,瞬间变成了y暗绝望。
他愤怒、y郁、仇视所有的人。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与所有人为敌的念头,这才在他的脑海里深深扎根……
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残酷的肮脏世界。
有句话说得好……………………“当你有钱地时候,你就是大爷。没钱落魄的时候。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白眼、唾骂、嘲笑、讥讽。
年轻地林家公子也不知道,自己的耳朵里,究竟装了多少诸如此类的东西。
他只想爆发,想要活活捏死所有敢于蔑视自己的家伙。
遗憾的是,他却没有实施地力量……
也许。这就是无能者最真实地写照吧!
就在他几近绝望。想要以自杀来结束年轻生命地时候。偶然的意外,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在马路上走不稳而摔跤,绝对是任何人都经历过,也极其稀松平常的事情。
一跤摔出个不错的未来……这种事情说出来,恐怕没人会相信。
至于像林霁云那样,顺着地面的管道,一下子滑进拗黑无比的地下世界……这种事情,除了冥冥中存在的神灵之外,又有谁能够真正说的清呢?
与雷震一样,他同样发现了一座被掩埋的史前城市。
在那里,一台旧式电脑也给予了他一切想要的东西。
可以在最短时间里,转化成为巨额财富的超前生物科技。
电脑要求的回报,非常简单。
“我需要你积蓄更多的能量。将沉睡中的“智龙”再次唤醒!”
当林霁云从y暗的地x中爬出的时候。已经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他,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
对于金钱,他的占有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强烈。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远比金钱更加重要的东西。
那就是权力。
有权,就有钱。
有钱,却不一定就能买到至高无上的通天之权。
他并不完全明白电脑所说的“智龙”究竟是什么。
也不想按照对方规定的路线,拯救什么所谓的历史遗迹。
他已经受够了人们的白眼。
他迫切想要证明自己拥有的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
新的公司成立。
新的药物迅速占领了市场。
大量的金钱,如同无法阻挡的潮水一样,汹涌澎湃地流入他的怀抱之中……
大名鼎鼎的“威森公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走入世人的眼界。成为地球医药界绝对领先的行业翘楚。
这一年,林霁云六十二岁。
人类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恐怕谁也无法给出一个合适的答案。
林霁云也不例外。
有钱的日子,的确过得非常惬意。
甚至,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
撒下大把的金钱,所有的仇家,均在最短的时间里,被一一惩处。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家伙。
当年落魄时,对自己有恩的人,同样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报恩惩恶,也许是所有人都会做的事情。
但是对于林霁云而言,却是调剂思维,满足心理片面感的一种游戏。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种类似基督山伯爵般的闹剧,究竟持续了多久。
不过,每当看到恶者因为恐惧瑟瑟发抖,善者因为意外而惊喜不已的时候。他的内心,总会生出巨大的满足感。
终于,有一天当这类游戏无法再继续下去,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实施对象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人生,其实不过如此。
按照亚洲人的说法…………………六十年,为一花甲。
老了,自己真的老了。
人老,必然会死。
每每想到这里,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发狂、发怒。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定要死?
或许,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会死亡的秘诀呢?
这不是妄想,而是一种有相当根据的猜测。
既然,连那些史前人类都能拥有至高无上的科技。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就这样,在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时候,林霁云迅速完成了从商人到科学家的心理转变。
相比那些数十年如一如,呕心沥血苦苦钻研的学者,他实在有着太多的便利条件。
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从旧式电脑那里获得的大量生物科技。
“你根本无法想象,当我真正接触之后,这才发现,科学,竟然是如此奇妙,如此令人陶醉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对于生命的绝望,恐怕我永远不会感受到其中的奥秘……
望着眼中满是一片冰冷的雷震,神情狂热的老者不禁暗自吞下一口唾y,以充满无比诱惑力的声音缓缓说道:“怎么样,你愿意加入进来,一起分享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吗?”
第一百四五节 … 长生
“伟大?哼!哼!哼!利用病毒扩散,把整整一个城市的人类,都变成狰狞恐怖的活尸……这就是你所谓的成就?”
对方的冷言讥讽,并未使得老者脸上略现惭色。相反,他那死死盯视雷震的眼睛里,却意外地浮现出一丝复杂的意味。
“我,不想与你为敌。我不过是想要邀请你成为共享者。难道,你想要拒绝吗?”
“共享?”
雷震眉头一皱。他实在不明白,这话其中的意义何在。
“看来,你还是没有明白事情的奥妙所在……………………”
老者也不生气,只是淡淡地说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完全可以称之为生物学上最伟大的发现。即便是那些已经被历史遗忘的前代人类,恐怕也绝对不会与之比及。”
“哦?”
这话,显然令人大为意外。
应该承认,林霁云属于那种偏执类型的轻度精神病患者。但是,他的脑子,绝对没有糊涂到连事实的基本情况都无法分辨的地步。
相反,他很精明。
甚至拥有超越大多数人的高数额智商。
如果,自己所想与并不相符。
那么,他口口声声所谓的“秘密”,又会是什么呢?望着陷入沉思中的雷震,老者那张满是细密皱纹的脸上,终于展现出那么一点点难得的笑容。只不过,在这种肌r相互挤压的动作下,那张苍老得足以令人感到恐惧的面庞,也显得越发狰狞起来……
综观地球人类史,所有涉及君王的话题中,无一例外都会提到一个尤为敏感的字眼…………………“生命”。
若是真正要评选人类最伟大胆小鬼的话,恐怕。历史上绝大多数地君主,都能当仁不让地获取这一殊荣。
没有人会比一个国家的执政者更加怕死。
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和平时期,手中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王者。
有钱、有权、有普通人做梦都想要得到的一切……我,为什么一定要死呢?
因此。渴求长生不老。自然成为历代君主梦寐以求地最大愿望。
林霁云也不例外。
从电脑那里得到地生物技术,让他重新回到了富贵的核心中央。志得意满地他。加之曾经有过无比悲惨的落魄经历。对于长生的渴望,自然也要比一般人强烈得多。
不过,他也很清楚…………………这种事情,绝对是不可能以自己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有钱,可以买到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东西。
但是,不一定就能买回性命。
更不可能买到未来不可知的,更多的秘密。
科学,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解密……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隐蔽地研究。
按照电脑的指示。他成功开启了位于地下深处,早已被废弃地前代人类基地。利用其中的各种设备,加之超越这个时代的科技力量。林霁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成功地完成了在暗地里,从一个商人到疯狂学者的改变过程。
基地里拥有地生物设备。远比现实世界中先进得多。
第一次实验。林霁云便利用同类型地基因,从人工胚胎中。制造出一个新的“自己”。
他永远也忘不了,复制人从培养槽中走出地那一刻。那家伙,实在太完美了。
健壮、强悍、英俊……最重要的,他很年轻。
恐怕没人能够理解,有谁会对自己的作品产生强烈的嫉妒
然而,这种事情的确存在。
嫉妒……甚至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嫉妒。
而是那种满怀渴求,却又无法得到满足的失落心理。
林霁云几乎是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地将自己的第一具作品扔进了回收器。用充满愤怒火焰的双眼,望着那无辜的复制体,在锋利的钢铁粉碎器下,惨叫哀嚎着被分裂成为无数零乱的r块。
它,同样也是人类。
而且,还是某种意义上,和我完全一样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他就能拥有我所没有的一切?
生命,我需要生命。
我需要更加强壮的身体。
我需要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存活下去的权力……………………
平心而论,林霁云的想法并非疯狂。
其实,“长生”这个话题,在地球生物学界,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
按照某些资深学者的说法…………………人类,完全可能做到长生不老。
这听起来颇有些天方夜谭的味道。
但是,究其理论依据,也并非无稽之说。
人类,拥有再生的能力。
细胞的分裂,能够在短时间内治愈受损的身体器官。这是任何人都能明白的道理。
如果,这种分裂过程的速度能够加剧,强度能够超过正常情况数倍,乃至数十倍。可以想象,即便手脚缺失这样无法弥补的身体损伤,也完全可以通过细胞的作用,再次恢复。
从某种意义上看,再生与长生之间的差异,仅仅只是名词上的不同。究其根底,其实还是细胞在其中发挥最重要,也最为微妙的作用。
组成人类身体的细胞,如果可以永远保持活力。作为主体的人类,自然就能长生。
从理论上看,这完全可行。
可是,细胞和人类一样,同样必须经历生老病死的全过程。
这是大自然定下的铁律,谁也无法违背。
林霁云是一个聪明人。
他很清楚……………………人类想要长生不死,就必须首先做到构成身体的细胞,也能达到同样的生理程度。
这……似乎有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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