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金凤皇朝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未知
任芳菲俯身捧起溪水喝了两口,问她:“你要不要喝?”
陆风澜早就口渴了,可是就这样喝也太不卫生了吧?转念又一想还好古代没多少污染,喝就喝吧,总比渴死来得好,便点点头。
任芳菲四处看了看没找到可以盛水的东西,陆风澜道:“你不会捧过来我喝?”
任芳菲呆了一下,有些手足无措,陆风澜白了他一眼,催促道:“快啊!”
任芳菲只好双手捧着一把溪水来到她身边,陆风澜低头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感觉到她柔嫩的嘴唇触碰着自己的手心,任芳菲的身子轻轻发抖,心也砰砰乱跳。
陆风澜抬起头,看到他满脸通红,都不敢看自己一下,心生恶意,故意拉住他的手调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个大美人,这样吧,我们打个商量,你把我送回去,以后就跟着我,本郡主不会亏待你的。象你这样如花似玉的美人做强人太可惜了,怎么样?好好想想,跟着本郡主虽然不能当主夫做个夫侍还是可以的……”
任芳菲气得满脸通红,一把打掉她的手,陆风澜“哎哟”一声,疼得直咧嘴,连连甩手。只见任芳菲怒视着自己一脸的厌恶与愤怒,还有一点点的——伤心?陆风澜以为自己眼花,不禁揉了揉眼睛再去看时,只见他鄙夷地看着自己,道:“郡主果然还是郡主,死到临头还色心不改,亏那个沈若水对你死心踏地为你而死,这才几天你就把他忘得一乾二净了?”
一席话说得陆风澜脸色大变,心底里的痛逐渐蔓延全身,她瞪着任芳菲的脸,冷冷地道:“我不会忘的,就如我同样也不会忘记是你们杀了他,今天你不杀我,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会为他报仇,不管你们是什么来头,我一定会让你们血债血偿!”
任芳菲无语,看着她苍白的脸与痛恨的眼神,心情矛盾不已,要说自己不是她们一伙的,只怕郡主也不相信,如果让她就此误会只怕她会一直恨自己,再说她刚才那轻薄的模样让他很生气,很失望,真想就此甩手走人,可是又狠不下心来。想了半天只说出了一句:“不要再动手动脚的,当心对你不客气!”说过后自己都感觉没有底气。
陆风澜嗤笑道:“一路上搂着我不放的可是你吧!”
任芳菲的脸更红了,胸口一起一伏的好半天才平息下来。忍了忍不再说话,走到一边去休息去了。
陆风澜冷笑,随即也躺下休息,心想这女尊世界也有一样好处,不用怕被男人s扰,倒是男人得处处小心别被女人吃了豆腐去。
任芳菲听着身后传来熟睡的轻鼾,这才转过身来看着那纤细的身影怔怔地出神。想着她在沈若水坟前的一幕,有些后悔不该说出那样的话来伤她。她对一个伎子都如此重情重义,怎么可能是一个轻薄无良之人?还有她对沈若水的以礼相对,怎么也不象一个色欲熏心的虎狼之辈,真是那样的人她为什么对沈若水的主动无动于衷?想到这里他低低地笑了起来,原来郡主是在故意戏耍于他。想开了心情大好,却又担心她这样睡会受凉,便起身来到她身边将自己的外衣脱下给她盖上,又找来一些树枝在一边升起了火堆。做好后看着她熟睡的面容出了会神,这才在一边打坐运功。
睁开双眼,陆风澜好半天才反映过来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浑身的酸痛提醒着她露宿野外的后果。爬起身来看到身上滑落的外衣,还有身边已经熄灭的火堆,不禁纳罕,真是个奇怪的人,劫持自己又处处关心自己,真不明白他在搞什么鬼。四处看了看,那人不在,也不知道上哪里去了,心中一动,这不是一个很好的逃跑机会吗?想到这立即行动,只是刚站起来脚下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哎呀”一声又跌坐了下来。赶紧脱下鞋袜,只见两只脚上起满了水泡。这下可好,跑都没法跑。目光落在那人的包裹上,膝行过去把他的包裹打开,虽然觉得有些卑鄙,随即又一想对敌人还客气什么,便心安理得了。翻开包裹,里面有几件衣服有男有女,几碇银子,几块干粮,还有一些瓶瓶罐罐的不知里面装的什么东西。竟然还发现一个针线包,不禁好笑,又一想也不奇怪,这是个女尊世界,女子为尊,男子为卑,这些个家务手工之类的活计自然是男人来做。笑着取出针来把脚上的泡一一挑破,把里面的水引出来,唉,可惜没有消炎药,可不要感染了。
“你在做什么?”
身边突然响起的说话声让她手一抖,扎了一下脚,疼得她一咧嘴,回过头怒视着他:“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吓死人了!”
看到自己的包裹被翻得乱七八糟,任芳菲又气又羞:“干吗翻我的包裹?”
陆风澜一扬手中的针:“借你的针来一用。”
想到自己的贴身之物被她看了个清楚明白,任芳菲脸红的能滴出血来,慌乱地把包裹收拾好。
陆风澜手举着那根针,道:“这针你还要不要了?”
任芳菲厌恶道:“脏死了。”
陆风澜笑道:“那里面可就这一根针,真的不要了?”
任芳菲有些犹豫,却又嫌脏不肯去接。
陆风澜笑着穿上鞋袜,一瘸一拐地走到小溪边把针在水里洗了洗,然后又问:“真的不要我就扔了!”
任芳菲这才拧着眉头接过来放进包裹里。
第四十一章 寻根问底
陆风澜歪在一边以手支头冷眼看着他笨手笨脚地宰杀野j,原来他一早去打野味去了。
任芳菲从腰里取出一把精致的匕首,忍着恶心把野j头砍掉,又升起一堆火,然后用一根树枝挑起野j便往火上烤。
陆风澜忍不往了,他不会一直是这样处理野味的吧?一想起他给自己吃的是没洗干净的野味不禁一阵反胃。
“喂,你怎么不把它的毛给拔掉,也不把它的内脏掏出来?你会不会做烧烤?”
任芳菲道:“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火一烧毛不就掉了。”
陆风澜直皱眉头,叫道:“哪有你这样做的?你得把它的毛拔光,把它肚子里的东西掏出来洗干净才可以的!”
任芳菲拧着眉为难道:“我,我不会。”
陆风澜撇撇嘴:“亏你还做什么杀手,这么一点野外生活的常识都不会,象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
任芳菲有些委屈地垂下眼帘,如果不是为了她,自己哪会落到这种地步,虽然自己是心甘情愿的,但听她如此说自己仍有些气恼,丢下野j气道:“你还不是一样什么都不会,要不是看你吃不下干粮我干吗跟自己过不去?”
陆风澜有些愕然,看着他一脸气愤与委曲,有些不明白,他委屈个什么劲儿呀,听他说是为了自己才去打的野味,不禁有些好笑:“没想到我这个俘虏的待遇挺不错啊,还要劳您大驾为我打野味,谢谢了!”
起身捡起野j走到小溪边,想了想,扭过头道:“把你的匕首拿来。”
任芳菲把匕首递给她,陆风澜卷起袖子把野j破膛内脏取出来洗净,又从溪边挖了一些泥巴把野j包了起来,然后对任芳菲道:“劳您驾在地上挖个坑。”
任芳菲不明白:“做什么?”
陆风澜道:“让你挖就挖,问什么?”
任芳菲不语,只好动气一掌拍了下去,霎时土石碎块四处飞溅,陆风澜尖叫一声,被碎石打到身上好不疼痛。挥手待尘雾散去,一个一米大的坑呈现在眼前。
陆风澜看着他冷笑道:“好本事,你是显示你功夫厉害还是准备挖坑埋人?”
任芳菲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不是你让我挖坑的吗?”
陆风澜真想把手里的泥巴扔到他的头上去,瞪了半天才咬牙道:“看到我手里的东西没有,就挖差不多这么大就行了!”
任芳菲这才明白,这次不敢再用武功了,只好用匕首一点一点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坑。
陆风澜把包好的野j放到坑里埋好,对他说:“你把火架到这上面使劲地烧。”然后自去到溪边去洗手。
洗好手看了看身上血迹斑斑的,那是沈若水留下的血,叹了口气,又没衣服换,只有穿着,忽想起那人的包裹里有女人的衣服,虽然不知道他怎么会备有女人的衣服却可以给自己换一下。便喊道:“喂,你包裹里干净的衣服给我换一下。”
任芳菲脸一红,那是他改装时穿的,如今给郡主穿上那……却也知道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脏了,不换也不好。红着脸把衣服取出来递给她,陆风澜接过衣服目瞪口呆地看到他飞快地跑没影了。
换上衣服,任芳菲比她高,衣服穿到身上有些大,行动很不方便,却比穿着血衣强。一边招呼着火不要熄灭,一边在溪边把换下的衣服洗一洗。
等任芳菲回来时,她的衣服已经洗好了,正在发愁怎样晾晒。任芳菲找来几根带丫的树枝架好这才把衣服晾了起来。
把火熄了后,任芳菲用匕首把土挖开取出那已经烧成硬棒棒的泥块,敲开后,一股子r香扑鼻而来,野j身上的毛也随着泥块脱得干干净净。
吃着这不同寻常的野味,任芳菲心中不禁疑惑,这是那个娇生惯养的郡主吗?又是洗衣服又是烧野味的,她哪里学来的?
陆风澜却陷入了回忆,这种做法还是她跟随医疗队去支持边远地方的老乡教她们做的,没想到在这里又重温了往日的情形。有些黯然地放下吃剩的骨头,一使劲把骨头远远扔到溪水里,被溪流翻卷着沉入水底。
任芳菲出神地望着她的一举一动,她脸上的表情变化都落入他的眼底。那微微闪神,似在想着遥不可及的事情,还有那黯然神伤与下定决心抛掉一切的举动,都让他着迷,为之心动。
回过头来看到那人出神地看着自己,陆风澜有些奇怪,她如今真的是莫名其妙,自己这个俘虏的待遇可好得有些离谱,不仅被细心照顾还特地为自己打野味。不禁对他的身份起了疑心,怎么看他都不象一个杀手,虽然自己从来没见过真正的杀手是什么样子的,却也曾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尽管那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但有一点是可以相信,那就是杀手不会对一个俘虏这么好的。尤其他对野外生活的生疏更加深了自己的怀疑,如果他真是一个杀手的话,那他的主人也是一个笨蛋加白痴了,虽然他的武功看起来像是很高。
走到他身边坐下扭头上下打量着他,见他肌肤如玉,修眉星目,挺鼻红唇,一点也不比姬无双差到哪里,还比姬无双多了些子阳光之气。
任芳菲被她看得有些发毛:“你看我做什么?”
陆风澜笑道:“说真的,你可一点也不象个杀手!”
任芳菲暗自嘀咕:“我本来就不是杀手!”
陆风澜接着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任芳菲想了想:“我姓任。”
陆风澜问:“任什么?”
任芳菲没说话。
陆风澜问:“任我行?任盈盈?”
任芳菲摇头。
陆风澜心道:“你若叫任我行、任盈盈还真有鬼了!”见他不说,又接着问:“任公子,你说实话,抓我是为了什么?”
任芳菲无语,起身走到一边。陆风澜跟着走近他,道:“若说我是俘虏吧,那我的待遇可就太好了,走不动了,你抱着我,只因为我吃不下干粮,你就特地去给我打野味;若说我不是你的俘虏,你为什么不把我送回去?”
从身后看到那人的耳朵都红了,心中一动:“再不然就是你——喜欢上我了?”
第四十二章 坦露心意
陆风澜越想越不对劲,围着他转了一圈狐疑地道:“再不然就是你——喜欢上我了?”她猛地站在任芳菲面前瞪大双眼仔细地看着他,不放过他脸上的一丝表情。
任芳菲的心砰砰乱跳,想要承认却又不敢,毕竟两人第一次的相会并不愉快,不承认却又不甘心放过这一个机会。他也看着陆风澜,两人的目光相互纠缠,他想从她的眼中看她有没有讥讽、嘲弄与调笑,而陆风澜也想从他的眼里看他究竟是如何想法,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
终于陆风澜疑惑地道:“不会吧,你真的喜欢我?”
任芳菲鼓足勇气道:“是,我是喜欢你!”
陆风澜呆呆地站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任芳菲的脸如涂了脂粉一般,眼中亮闪闪的,象黑夜里最亮的星辰。他盯着陆风澜,看着她一脸茫然,好一会才如梦方醒一般笑笑:“你这个玩笑可不好笑。”
任芳菲胀红了脸:“我不是在开玩笑?”
陆风澜道:“我们才刚见面,你是杀手我是俘虏,你怎么会喜欢一个俘虏?况且我的名声你不是不知道,那可是声名狼藉,臭名远扬,好人家的男子见了我躲都来不及,哪里有人会喜欢我?怕我还差不多!你到底是何居心,竟然戏弄我?呵呵呵,我可是不怕的,到时候只怕伤心痛苦的是你哟!”
任芳菲低下头,轻声道:“若说以前的你我不否认,可现在的你与以前不一样了。”
如晴天霹雳一般,震得陆风澜不由自主退了一步,转过身不自在地说:“有哪些不一样了?”她的声音有些发抖。
任芳菲道:“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抚上了脸。
“是!”任芳菲转到她身前,凝神望着她,“就是你的眼睛,那不是一双普通的眼睛,里面有着许多故事,许多沧桑,她很美,象一汪深潭,让人看不到底,却又被她吸引,她象一坛美酒,越品越香,令人陶醉,欲罢不能。就是这双眼睛,当她看着我时,我便被她深深地吸引,那一颗心从此便为她而跳动。”
陆风澜听着他那悦耳的声音,如唱歌一般诉说着,原来他早就认识自己,确切地说认识金夙蓝,他能从自己的眼睛看出自己已经不是以前的金夙蓝,那他抓了自己究竟是何居心?想到这里强自镇定,故意笑道:“说了那么多,不就是喜欢我嘛!”轻佻地用手抚上他的脸:“不错,被这么个大美人喜欢本郡主求之不得,那昨天我要你跟着我你还打我?哦,我知道了,打是亲骂是爱嘛,我喜欢!”
任芳菲眼中流露出受伤的神情,她果然不信自己,拉下她的手,黯然道:“你不相信!”
陆风澜笑道:“你这么漂亮说什么我都会相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任芳菲看着她心中有说不出的难过,自己的一片痴心果然是空付了。伤心失望一起涌上心头,不愿再理她,只默默把包裹背好一言不发地走了。
陆风澜叫道:“喂,你怎么了,等等我啊,喂,我不认得路啊——”慌忙把树枝上的衣服收了下来团做一团,一瘸一拐地跟在他身后。
任芳菲脚步加快,不愿见到她那怀疑的目光听到她那轻佻的语气,对陆风澜的喊声充耳不闻,渐渐地陆风澜的身影不见了,喊声也听不到了。
陆风澜止住了脚步,刚刚还表白喜欢她的任公子早没了踪影,四下里看了看,一片寂静,自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自由了,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干脆坐了下来梳理一下紊乱的思绪。
这个从天而降的任公子说喜欢自己,是真话还是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什么,如果喜欢自己为什么不说出自己的名字?他竟然从自己的眼中看出自己与金夙蓝的不同,如果说他喜欢金夙蓝却又不象,金夙蓝小魔头的名声可不是白来的,她的好只在少数几个人面前才会有,外人面前的她可不是个好性情的主,大概只有沈若水那个小可怜才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的,除非是有心攀扯的人家,否则稍有些声望的家庭都不会对她有好感,恨她的人不少,喜欢她的可就屈指可数了。这个任公子看样子也不是个平凡之人,相貌出众武功又好,瞧他细皮嫩r的,搞不好真是哪大户人家的公子。
不对,听他话音,他见过的是自己不是金夙蓝,可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么一个帅哥了?想来想去想不出个所以然,甩甩头,自言自语道:“还说喜欢我,把我丢在这么个荒山野岭,想让我喂狼啊?这种喜欢可真特别!”
爬起来却发现那个任公子静静地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心下一喜,忙跑了过去笑道:“啊任公子,你回来了,我休息好了可以走了!”闭口不提自己是被他给甩了。开玩笑,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还是低个头服个软吧。
任芳菲气愤之下抛下陆风澜自己走了,直到看不见听不到才放慢了脚步,他有意放慢脚步,时时回头看,却仍没看到那娇小的身影。想到她从未出过远门,又没有武功,在这深山野岭如果遇到猛兽可该怎么办,还有她脚上的伤。越想脚步越沉,终于还是停了下来站那不动等着她,可等来等去总也看不到,这下有点心慌了,再也想不到要生气回转身向原路返回。离得老远便看到她竟然悠闲地坐在那里,不急不燥,亏自己那么担心她。气恼之下就想喊她,却听到她嘴里在嘀咕着什么便止住了脚步不再上前。看到她发现自己眉开眼笑的模样,还有那若无其事般地自说自话,心下登时便软了!
陆风澜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任大侠能不能走慢一些,我的脚好疼!”
任芳菲果然走得慢了些。
不一会,陆风澜又道:“帅哥,可以休息一下吗?我走不动了。”
任芳菲叹了口气,认命地停住脚,坐在一边等她。
陆风澜瞟了他一眼,只见人家清清爽爽一点风尘都没有,反观自己披头散发,满脸的汗水要多狼狈有多狼狈,真是的,因为今天的赌气,免费的人工车没有了,只有自己一步一步地丈量地球。
第四十三章 漂亮哥哥
陆风澜问道:“帅哥,我们这是往哪里去啊?”
任芳菲听她帅哥帅哥的叫不太明白,说:“我不叫帅哥。”
陆风澜“扑嗤”一声笑了:“帅呢,就是说你很漂亮,哥,你是一男的又比我大,合在一起就是说你是个漂亮的哥哥,呵呵呵?
穿越之金凤皇朝 第 16 部分
任芳菲听她帅哥帅哥的叫不太明白,说:“我不叫帅哥。”
陆风澜“扑嗤”一声笑了:“帅呢,就是说你很漂亮,哥,你是一男的又比我大,合在一起就是说你是个漂亮的哥哥,呵呵呵呵……”说着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任芳菲胀红了脸,这郡主当真是气死人不偿命:“不要叫我帅哥!”
陆风澜发现这个帅哥很有意思,脸红起来还真可爱,忍不住就想逗他,因此笑道:“谁让你不告诉我名字,我决定了,你一天不说出你的名字,我便喊你帅哥,或者叫你漂亮哥哥……”
任芳菲苦恼极了,不知道该怎样对她,说自己喜欢她,她不信,就这样误会下去自己又不甘心,还得忍受她时不时的有意轻薄与言语的调笑。这种情形可是他没料到的,如果说出自己是一路跟踪而来,那她岂不更证实了自己的想法?如今竟成了不上不下的尴尬局面。
陆风澜瞟着他,见他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心中气恼却又有苦说不出的模样,心下大慰:“哼,既然劫持我,你就不要怕本姑娘调戏你,不过喊‘漂亮哥哥’还真喊不出来!太r麻了!”
任芳菲强忍着心跳,问:“可以走了吗?”
陆风澜叹道:“哎哟,我的脚啊……”
陆风澜心想:这金夙蓝可是个娇生惯养的女娃儿,细皮嫩r的,这才走了多久的路脚上就起了这么多的水泡,虽然自己给挑破了,但疼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疼可是要自己来承担的!
任芳菲两条好看的眉毛都拧到一块了,好一会才轻声问:“真的很痛吗?”
陆风澜撇撇嘴:“当然痛了!”
任芳菲道:“那为何给你找车子你不愿坐?”
陆风澜道:“车子太颠,坐在上面骨头都要散架了!”
任芳菲道:“那总好过把脚磨破哇!”
陆风澜没说话,只是两眼看天。
任芳菲踌躇半天才红着脸低声道:“要不,我背着你走吧!”
陆风澜扭过头瞟着他,见他头也不敢抬,脸红得象抹了胭脂,在阳光的照s下白里透红象一块美玉,长长的睫毛在眼下留着一道暗影不由心中一跳:这个任公子大概是真的喜欢上金夙蓝了,这种羞涩的表情与沈若水很相似。一想到沈若水心中又是一阵疼痛,赶快摇摇头,把这一想法抛到脑后,笑道:“你不怕被人看到说你伤风败俗抓你进衙门?”
任芳菲的脸更红了:“你当我愿意啊?可是我们不能就呆在这里不走啊?”
陆风澜想了想问:“离开这里还要多久?”
任芳菲道:“到下一个城镇大概还要一天一夜,不过……”
看了看陆风澜才接着说:“要以我们这种速度,可能要多些天!”
“啊——”想到还要走个几天几夜,陆风澜连声唉叹:“我的天啊,这不要了我的命吗!”她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苦,前世没有,今世更是,这样一想更感到脚痛难忍了。
趴在任芳菲的背上,陆风澜道:“帅哥,你不是会轻功吗,怎么不使出来,那样岂不是更快一些?”
任芳菲感觉着她的气息一阵阵吹拂在颈中,浑身酥软都快没了力气,哪里还敢使出轻功来,到时别一个气窜走火入魔可麻烦了,对自己提出来要背着她更是感到后悔,这简直是自找苦吃嘛。可陆风澜还不知觉,仍在一口一个帅哥撩拨着他快要崩溃的神经。
“怎么了帅哥,快跑啊,这样走要走到什么时候啊?”
忍无可忍的任芳菲低吼了一声:“不要再叫我帅哥了,再叫……再叫……我……我……”
陆风澜“噗嗤”一声笑道:“你……你……你要把我怎么样啊?”说着更是故意用手指扯了扯他那红通通的耳朵。
任芳菲快被她气疯了,自己一向对人不假辞色,何曾受到过这样无礼的对待?越想越气恼,欲哭无泪,自己怎么会喜欢上这么恶质的女子,她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一咬牙把她扔了下来,陆风澜不妨“哎哟”一声摔倒在地,疼得眦牙咧嘴的。一边诅咒一边爬起来:“喂,你这混蛋干嘛把我摔下来,不背就不背,说一声我会下来的为什么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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