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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墨武
纨绔才子
作者:墨武

纨绔才子是墨武的经典都市言情类作品,{纨绔才子}主要讲述了: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巅峰人物,巅峰之后的故事。涉及了一些豪门恩怨 墨武最新鼎力大作,年度必看都市言情。肉文屋提供纨绔才子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纨绔才子 第1章 外传之沈阳的挖坑大业
我叫沈阳,我的名字和东北的一座城市同名。我觉得这名字很俗,非常俗,我跟我家老头说过要改过,结果他说我的名字是他老头,也就是我爷爷起的。想改名就得经过我爷爷,也就是他老头的同意。以我名企三年的经验,我知道我改名的愿望无法实现了。因为我爷爷已经过世很久了……
我觉得我长得不错,算是对得起人民群众了。大学时也算久经情场,交过的女朋友大概可以以打为单位来计算了。可是已经厌倦了,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我想找个最终的归宿,为我的爱情找一个葬身之地。从我第一眼看见许舒婷的时候,我沦陷了……于是我离开了那间我呆了三年的名企,来到了许mm的公司,开拓者。我要开始建造我的坟墓了。
可是我错了,我发现原来不是所有的女人看到我都会像花痴一样哭着喊着扑到我身上。在我来到开拓者几个月之后,我的坟墓还没挖好坑。在我挖坑的时候,开拓者来了一个新人,一个男人,穿着一套路边摊就可以买到的西服,一双透气性能极佳的皮鞋,还戴着一付黑框眼镜。他叫叶枫。
以我三年名企的经验,叶枫只是一个跟大街上到处可以见到的民工一样,每天浑浑噩噩地混吃等死。虽然他也是男人,但我知道他对我伟大的挖坑事业是产生不了任何影响的。可是我又错了,错得离谱!许mm居然在他上班的第一天就请他吃饭,尽管只是在员工食堂。可是,在开拓者这么久,我还没和许mm一起吃过饭。叶枫,这个民工一般的男人,难道有什么吸引人的优点吗?这个问题困扰了我整整一周,以我三年的名企经验,竟然也被这个问题搞得我整整一周食不下咽,我一天五顿的饭量变成了一天四顿……
在那一个星期里,我浏览了网上所有有关泡妞的帖子,再加上大学四年纵横情场总结的心得,以及我名企三年的经验,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发动更加猛烈的攻势!
星期一我起了个大早,很不错的天气,连空气也好像比平时清新了几分。我祭出了那套只穿过一次的阿玛尼西服,上一次穿还是因为参加以前老板的宴会,这套衣服整整花了我两个月的工资。借着电梯里的镜子,确定我的发型没乱之后,我走进了公司。用最经典的微笑和每一位同事打着招呼,看着张小娟和吴虹满是红心的眼神,我不禁大步迈进自己的办公室。
刺眼的红色!
我的眼睛被那一张红色的请柬刺激得几乎睁不开,唉!心痛,不知又是谁要结婚。我的钱包又要扁了。
打开那红色的烫金请柬,我怎么突然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许mm要订婚了?还是和那个民工?
一个民工,一个女强人,公司老总,居然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发展到订婚的程度?以我三年名企的经验,实在无法想像。这会是真的吗?
苍天啊……难道你真的要我死无葬身之地?
当我看到那场玫瑰花雨,那辆金色马车,还有那艘游轮,以我名企三年的经验,我知道:我的挖坑事业已经毁在一个民工的手里了。
也许我该换块地了……
呃……哥们写着玩的,别和我较真……
注:墨武门外篇主要发布一些墨武门书友闲话式的外篇情节,也欢迎有意的朋友们加入墨武门,将你对本书人物的看法写出来,择优选择分期发布,谢谢!




纨绔才子 第2章 才子外篇之叶枫被推倒
第一次写文,就给墨武老大的《才子》写外传。
恬不知耻的一人分饰两个女主角(两个人的名字就是把小女子自己的名字拆开…形象么…分别参考本人的长发形象和短发形象,呃?没见过?……有空再发两张拍得好点的……)
这个外篇,我设定的主角是一个被以前的叶枫抛弃的可怜女子,那个…发生了一些关系(脸红…)那个妹妹和叶枫…我原来也想写些故事的,不过想想,再写,就有些长了。墨武老大若是有兴趣,帮我写写吧~我不介意你使用我的形像~o(n_n)o~
另外,我还大胆假设了叶枫的饮酒知识和调酒技术的来源(我错了啦,不要扔我番茄~)
~=。=~好啦~不说啦~再说我就要被口水淹死啦~
实力不足,笔力不够,写得一塌糊涂……大家恕罪则个~小女子给大家作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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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很大,海洋的面积也不小。
这是广袤海洋中的一座不知名小岛。岛很小,除了一片沙滩,只剩下茂密的丛林。
沙滩前停着一只游艇,游艇很气派,可以说是豪华。但你若是看到不远处的海中停着的庞然大物般的游轮,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就像开在牡丹旁的小野花,虽然漂亮,可是没人会当它是花,甚至没人会当它存在。
一座荒岛怎么会有这样的庞然大物出现?当然,你可以认为是某旅行社组织的“荒岛漂流”活动。
海水一波一波的冲sh滩,试图掩去一道延伸向丛林的足迹。足迹的尽头,是一个窈窕的背影,前方隐约可见,隐藏在丛林中的金壁辉煌的一角。
看着前方远处的海洋,辰蓓叹了口气,坐了下来,将手中的杯子放在身旁的小几上。杯子很漂亮,白玉雕成,通体散发着淡淡的荧光,引人注目。叶枫若是见到,定会惊呼:“夜光杯!”
能用夜光杯来喝酒的人当然不会穷,实际上,整座岛屿都为辰家所有。
别墅建的位置很恰当,站在阳台上,可以越过脚下的丛林,看到远处的沙滩,还有海洋。辰蓓当然看到了海上来的客人。所以当身后响起话语声时,她并没有被惊到。
“他订婚了。”声音很甜很嗲。
辰蓓没有反映,过了良久,才冷冷的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叹了口气,辰徽很自然得找了张椅子坐下,望着面无表情的辰蓓,眼中带着淡淡的忧愁,“你骗不了我的,姐姐。”
是的,她们是姐妹,亲生的两姐妹,从她们的相貌就可以看出,同样的眉眼,同样姣好的面容,若非不同的发型和衣饰,简直无法分辨。
从背后阳台刮来的风抚动辰蓓略带卷曲的长发,使她的脸看起来不真切。还是冷冷的语调:“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盯着姐姐的眼睛,辰徽吐出了一句似乎毫不相干的诗句。
刚刚端起酒杯的辰蓓手一抖,一滴液体从杯中溅出,落在手背上。洁白如玉的手背,衬着鲜红如血的美酒,犹如那晚在他面前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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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乘云!”一个男人惊呼。这个男人很帅,用时髦些的话说,叫“帅到掉渣”!
辰蓓迷着眼睛,笑而不语。酒是好酒、杯是好杯、无与伦比的调酒技术,加上四周浓郁的酒香,此时的辰蓓,有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魅力。
见到男子还未回过神来,辰蓓笑了笑,微抬手臂,血龙穿云飞出,直送如惊的尚未合上嘴的男人口中,一丝都未溅出。
感觉到酒水温柔的顺着咽喉流入。男子回过神来,看见面前那站在月光下的女子,不禁赞叹:“蓓蓓,你就是我的女神。”
再也忍不住,上前搂住笑得像猫一样的辰蓓。此时,什么“夜光杯”,什么“八二年的拉菲”,统统比不上眼前这魅力无边的女人。
很重很深的一吻,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又像一弹指那样短暂。辰蓓尚在回味那甜如蜜般的感觉,迷迷糊糊中只觉得自己被打横抱起,又倒在软软的床上……
“枫,你爱我么?”辰蓓伸手抵住男子的胸膛,制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似乎每个恋爱中的女人都爱这样问,而她们得到的答案通常都是一样的。
“爱,我最爱的就是你!”叶枫的答案也不例外。
“那…你对多少女人说过这句话?”辰蓓的问话使男子一下停止了动作。
“怎么不说?”她不依不饶。
男子一脸的坏笑,“在数呢。”
“啊!”男子一声痛呼。
“我要你爱我,永远爱我,直到天荒地老!”辰蓓抬起头,深情的望着他。
感受到眼前女子那深情、迷离的眼神,男子用力地将她搂入怀里,“你永远是我的!”
“咯咯…”辰蓓开心娇笑着搂住男人的脖子,重重的吻上了他的唇。
帷帐落下,灯光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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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姐姐沉浸在回忆中,手托香腮,脸上带着动人的甜蜜笑容,辰徽心中却说不出的痛,“你还是记得他的,姐姐。”
从回忆中被惊醒,辰蓓愣了一会,伸手抚了抚被风吹乱得发丝,恢复了冰冷的面容,“那又如何?他是他,我是我,这场婚礼三年前就该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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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来打扰我了,我就要结婚了。”
冰冷的话语居然从那个口口声声说爱自己的男子口中说出,辰蓓无法接受,“为什么?她真的比我漂亮?”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语气能够如此平静,来的时候,她原以为自己会像个泼妇一样的。
“我的妻子只有一个,你…我们…不合适的…”感觉到辰蓓的伤心,男子心中不禁难过。
看到远处藏在树后的那个妙曼的身影,辰蓓笑了,笑容比哭还难看,“她…果然很美呢,你对她…也是说的那番话么?”说完,看到男子躲闪的目光,又笑了起来“祝福你们,这个…留给你作个纪念吧。”
男子接过那世上独一无二的“夜光杯”,思忖良久,不顾女人绝望的眼神,又将它还回到她的手中,“不用了,我以后不会再想起你的,你…也忘了我吧!”
“叮……”夜光杯落地,声音清脆,不愧是传世之宝,丝毫未损.。
“砰……”杯未碎,辰蓓却感到自己的心已碎。
“永远不要再见了吧…”男子走远,只留下泪痕满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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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订婚的女人不是纤纤。”
犹如惊雷乍响,辰蓓一下站了起来,碰倒了椅子旁的小几,酒水淌了一地。
“什么?”她的语气满是不可置信,“不可能,我感觉到的,那时,他是真的想要和那女人结婚的,”顿了顿,表情不自然起来,“和…对我不一样的…”
看着姐姐有些激动,旋即又有些落寞的表情,辰徽眼中闪过异样的神采,转瞬逝去,“他…失忆了。”
“……”辰蓓心中巨震,露出倾听的神情。
落在辰徽眼中,不禁笑了笑,笑容值得玩味,“三年前,订婚的前日,他就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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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和他同居的女人叫“方竹筠”!”说完,辰徽安静得看着辰蓓,很安静,就像这件事真的和她无关。
“s市…”辰蓓转身,面向大海,口中喃喃低语,“看来,我也要凑凑热闹了呢!”
傍晚的海风,吹得辰蓓衣袂飘飞,使她看起来犹如仙子凌风,欲御空而去……
ps:呼~写完了~看来我不适合写这种文,好累~~~~~
看在我这么辛苦的份上,大家少扔点番茄吧~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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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 第3章 斐少爷的风流自传
问世间,将拉菲当可乐喝的人能有几个,而我偏偏就是其中之一,我是谁?我就是陆斐,别人都叫我斐少爷。
我有个手下,叫申赢,他说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视钱财如粪土的,而那些能不将钱放在眼里的人都是些高尚的人。呵呵,我知道,他这是赞美我,钱我从来没有放过在心上,我陆家没啥多,就是钱多得数不过来。钱为什么那么多?这个我也不是太清楚,听说我从我爷爷那时开始,海外就已经有了我陆家的产业,而到了现在,家里面的地产,差不多可以拿来玩跑马圈地了。
诶,有钱其实也是一种烦恼啊,钱嘛,最大的用处不外乎就是拿来花,怎么高兴怎么花,可是不论我怎么花,就是不合青青的心意。青青是谁?忘了说了,我打小就有两个很好的玩伴,一男一女,男的叫戈明辉,在明辉答应不再与我争青青之后,他便是我一辈子的好兄弟,女的叫陈青青,是我梦中情人,在我见到青青的第n次后,我那宽广的心房再也容不下第二个女人,未来老婆的位置已经时刻为她准备着了。
你说我吹牛?说我是花花公子?说外面传闻我斐少爷女朋友无数,老是拈花惹草。
凭天地良心,那些女的完全是被我英俊的外貌,迷人的魅力所吸引,不是我主动的啊。为了青青,我已经守身如玉二十多年了,谁能~能够我专一。
可惜青青却从来不被我的真情打动,我买什么她都说浪没品位,无论干什么,他都说我白痴笨蛋,可是,青青对我越冷,我就爱得越深,她说我笨,那我也是因为爱上了她。
无论她怎么对我,我都不介意,每当夜深人静,站在我家别墅阳台上之时,我都会忍不住大声唱道:我的爱情好像一把火,用我的热情温暖你心窝。~青青,嫁给我吧,青青,嫁给我吧~
纵然周围此起彼伏的叫骂声也不能让我停止对青青的歌唱,爱给我力量,让我无视任何阻力与障碍。
可是,现实真的很残酷,年复一年,青青的态度不曾改变,但好在青青也没有看上其他男人,但之从那个会玩杂技的叶枫出现后,青青似乎改变,她看叶枫的眼神总让我愤怒无比,当然愤怒是对于叶枫那小子,为此,我找到了叶枫那家小公司,公司真的小得可怜。当我见到他时,我开门见山跟他说明来意,没想到,叶枫那小子居然爽快答应不与我抢青青,这小子实在是,实在是那个有眼有珠啊。我真是看他越看越顺眼。
可是,明辉却告诉我叶枫那是骗我的,他不会放弃青青,为此,极度愤怒的我决定给他一些教训,当然这些教训,都是由我好兄弟明辉来实施的。
任务完成……不用去月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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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 第4章 猪肉王子王军臣
猪肉王子的自白
我是个粗人。
所以,同所有的自我介绍相类似,在文章的最前面,烦请大家了解下我的身世。
我叫王军臣,来自农村。这没有什么好令人自卑的,之所以弄出这么一句是怕有些古古怪怪的人听了下面的内容不以为然。农村是个好地方啊,空气好,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没事躺在草地上,享受着和煦的阳光,说不出的惬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简单的诚恳朴实,生活很纯真。林子里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你手脚利索,抓了就可以饱餐一顿。
这里面,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猪。我对猪这种动物本身没有太大的好感,别的不说,就凭它们天天有事没事的在村子里四处晃悠,像个游神似的,累了也不回圈子,找一清净地儿就“啪”的躺下打呼噜,严重影响观瞻,就让我看它不爽。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还好,不爽的后果是,吃了它。
猪肉的口感、烹饪方法等等不是我叙述的重点,经过这么多年的长期实践,劳动人民所积累下来的技巧实非我所能详谈。我想给大家展示的是杀猪的过程。
(**************************************************************此处被删不知凡几,究其原因,太过血腥,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墨武评点)
整个场面很让人兴奋,夸大点讲有种兽血沸腾的感觉。我想我对猪的最初印象就是这么建立的,事到如今,临死的猪的嚎叫还会不时在我耳边回荡。杀完后,就开始瓜分猪肉了。那个时候卫生意识没现在这么高,必须经过质检什么的,只要没从猪身里钩出寄生虫,人吃了基本上不会生病起码我没听说村里有人因为吃了屠宰的猪肉而生病。这一吃,可又造福我了,结结实实一小伙儿,上起课来也倍儿神。
凭着吃过猪肉长出的坚强身体和自身的不懈努力,我考上了大学,毕业后来到s城闯荡。说实话,城市让我很不适应,但我最终还是适应了,农村人随遇而安的心性占了上风。在s城,我学会了很多以前不懂不会不明白的东西。这不是矫情,大学那会我的力都放在了学习上,虽然效果不显著。靠着一纸不值钱的文凭,我来到了开荒者,做起了一名小小的销售员。
经过几年的打拼,我感觉身上的某些东西开始慢慢流失。不过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我还是喜欢吃猪肉。无论是瘦肉炒蒜苔,还是排骨汤,都是我的最爱。相较于城市里光怪陆离的花花绿绿,我逐渐开始觉得只有猪肉才是最实在的。一物多用,无论哪一用处都明明白白。
这期间,我天天都努力做着自己的本分工作,天天都可以享受一顿有猪肉的生活。有时候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猪肉也是必点的菜。我突然发现,猪肉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平易近人,不像牛肉羊肉什么的,逢年过节才舍得掏钱买一斤。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个好坏。
我怎么都没想到,就是这么得人爱的猪肉,某天我照例去吃的时候,突然发现它涨价了。涨就涨吧,反正我吃得起。三天后我后悔了,因为我发现猪肉只是物价上涨阵营中的微不足道的一员而已。这下子麻烦了。什么都涨,综合起来,我那本就羞涩的口袋更是捉襟见肘,天天吃猪肉的生涯要终结了。真是舍不得啊。
还是那句话,随遇而安。虽然跟猪肉见面的机会少了,但我还是天天念着它。有什么办法呢,猪肉涨了,其他肉类估计也一样,所以还是猪肉有盼头。不过全国人民的心声就没我这么简单了,以下是我随便摘抄的几条:
健身房李老板来退会员卡说,老婆大人说了,猪都涨价了,你身上的肉也没见少,锻炼个屁!
市场卖菜的张阿姨对顾客说:多买点蘑菇吧,这东西吃起来不比猪肉差!
医院的内科刘大夫对黄医生说:猪肉再涨价来看血脂高的就没了,这以后又要少份奖金!
我不想分析以上言论的背后,我关心的只是什么时候可以回到从前的生活。当然,我还是能从中看出猪肉涨价对人民生活的影响的。不过话又说回来,猪肉是个好东西,这道理是不变的。
最后,歪诗一首作结。
肉养人兮功盖世,时不利兮价不逝,价不逝兮可奈何?百姓百姓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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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 第5章 剧情导读(细心读者篇)
看到才子书评区最近火热,作为一个跟进墨武作品的老书虫,很为他高兴,看到书评区有这样那样的疑问,也知道墨武现在可能实在是分心无力,小可冒昧解答一二,也算是我对才子这本书剧情发展的一丝看法,对与不对,还请墨大不要生气,呵呵,也请朋友们仁者见仁,一起探讨之。
一下是个人看法,不代表任何人或者读者们。
其一:才子开篇主要用了倒叙的手法,加上墨武文字语言功底实在是极强,一个双面型的主角脱颖而出,浑浑僵僵的一个懒鬼似的家伙,却有着令人难以琢磨的好运和深厚的背景,这一切都从那个npc可以看出来。
这里的npc只是作者的一个工具,也就像卷名所说的,隐者不遇。其实那个隐者现在看来只是为了让倒叙看着不那么迷糊,所以帮着提醒读者的东西,用npc加个隐者来证明主角不是弱智,只是有了某种伤心事(或者意外等等)才变成这样。
这里又需要说到医学方面的东西了,小可对医学知之甚少,也只能猜测主角或许是选择性的失意,这点从他本身不愿意想往事,和无意间露出对很多方面的内行手法可以略之一二,躲避的只是身世,学到的本领或者天赋却是不容易遗忘的。
从这里就可以解决很多读者的不满和困惑,那些不满说主角太弱,主角弱智,岂不知风光的背后又艰辛,反过来这艰辛慵懒的背后又是否有着烟花般消却的浮华呢?!
有说主角软的,就有说主角硬的,还有些人说主角装x,不知道装x显示在哪里?要是对地痞流氓也算装x,倒是希望起点所有小说都这么装,嘿嘿。
其二:随着剧情的展开,(说到这里补充一句,墨武的书剧情展开速度确实是起点少有的慢,但这不妨碍你去细品,字里行间的寓意和灵性让你感觉不到不耐烦。),墨武的书这是第二本,从第一本武林高手开始,就注定这是个靠文笔和近似写实的手法来吸引读者的写手,(可能我对他的评价有些低了,但是作家什么的称呼,暂时还有待关注,嘿嘿。)语言的灵静脱俗,骨子里的幽默风趣,还有一种淡然的写意,细细倾诉般,不自觉的将你融入,这些东西都不是商业网站的多数作品能够有的,有人甚至认为这种手法写起来会仆街,但偏偏就是这么神奇,这样的写法竟然被墨武运用娴熟,也得到了很多资深读者的认可,(这从起点方面公布的数据可以知道,有几个网站有这样的数据摘录),非但没有仆街,反倒是继承了起点开局时期都市类型的少许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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