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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姿势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未知
因为我是冰,而你不知冰,冰不要火来燃烧,你知不知道,冰的我是要冻结你呀,火一样的胸怀。
永恒吧,我是一块冰质的望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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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中十六岁少女手中的绿草弹落(1)
危险中美丽与噩梦的柔情:
不是有意高高掀起自己的裙摆,用妖魅摆出“造爱”的诱惑,也没有轻蔑任何圣洁的恋爱,因为,全世界所有的物种都在用身体表达着爱的永恒。
只是当我们独坐月下,沐银光淡风,萦绕于唇齿间的是一抹蛊惑般的笑意。对爱,梦想着能如豹,以赤ll的攫取姿态和生硬的手段,占有然后抛弃无用的皮囊!或者,如猫,以小心翼翼的脚步和一览无余的眼神,接近然后远离俗欲。
当所有的人都对爱的形式噤若寒蝉的时候,我想,爱要出发了。爱是恋爱姿姿的灵丹妙药还是吸附精气的魔物?
不试,谁能知道!
我的r身携带我的灵魂,根本无睱他顾,独自进行着一个又一个的恋爱故事。那些形式,或者想让全世界知道,或者就你我知道。
其实,这都不重要。
那是如梦似幻的粉红的岁月,那年我是十六岁花季的少女。
记得那是一位满怀激情却面带星星忧虑的小伙,他挽着袭一身红裙的我,在碧波环抱的一片绿洲上漫步。小伙俯身拔起被我踏过的一束小草,然后,远远地向水中抛去,说:它很幸福。
我惊喜地望着被晨辉涂抹上一层粉红的飞扬的绿草。
领悟了:是的,它幸福,它被我经历过,被你手提过,借助你的力量它飞过。虽然,它承受了挤压的苦,忍受了别离母土的痛,尝尽了飘零的伤,甚至它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它奔向的也许是无法再生长的另一片天地。
但它是幸福的;绝对是幸福的。因为,这千千万万的小草哦,只有这一束它辉煌过!
当然还是那位十六年前的十六岁的花季少女。虽然,坐在这儿的是黑纱裙包裹着的骨感女人,正以红尘的姿态被否定着。她,已不再是十六年前的她了。
这两个她都是我。
此时的我,在烟雾中已玩味出一种超然的灵动之气。这种评价是他给我的,十六年前那位忧虑的小伙。只是,现在的他,是位气度不凡的儒商。
我们很少见面。
十六年前,他进省城深造回来,娶了一位美丽的妻子。他在他新房外面一个大篮球场的场地上,用红色油漆写下了七个大字:“亲爱的嫁给我吧”。
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惊为天人。他的爱是多么的浪漫呀,我认为,他是我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我的王子,肯定也会是这样的。
我离开了美丽的小城,我的梦想的确在飞翔。
与他分开后的第一次偶遇,是在我干姐举办的酒会上。他以我干姐姑姑的“男朋友”的身份出现。我们很自然的打招呼,岁月总会使一切成熟。当他递给我一支烟的时候,我想起了十六年前那飞扬的小草。他说,我的眼里透出的是迷茫的目光;他说,我的面部表情异常疆硬。
那时的我,已与前男友剑龙分开,正经历一桩大的官司。对于一个普通的生意人家,几百万的官司不是小数目。我不能简单的用心力交瘁来形容。
现在看来,我当时正经历了中国一个高级法院最黑暗的时节。
偶遇少女怀春时节的“白马王子”,我竟然会如此木然地面对他的异样,以至于让他都心寒。
是的,我根本就没有问他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站在一个可以做他母亲的女人身后!?
当时,他说他想帮我,他说他有能力帮我。
我拒绝了。我宁愿“破产”也不会走我不愿走的路。的确被我不幸言中,是破产了。“赢了官司输了钱”这话说起来很轻巧,经历起来就是倾家荡产,就是一无所有。
两年后,我看到那群拿官帽换钱的“法官”,都在拼命地想办法保自己帽子下面的那颗脑袋!从高院院长以及其秘书,到主审法官近三十人全部因受贿“双规”。时至2007年的今天,当时的高院院长已判死缓。
而七年前的我,却是心如死灰!
他是如何,我全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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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中十六岁少女手中的绿草弹落(2)
这一次相会,是他打电话约我出来的。
他现在是一位成功的医药经销商,他的所有同学,都在医药行业小有名气了,有几位是上市公司的老总,有的是海外著名品牌的中国代理。他说他晚了一步,如果当初不离开这行,他会与他们一决高低。现在,学弟们给他的业务可以让他三年坐拥几百万了。
我深深地吸一口他递给我并为我点燃的香烟,轻轻地说:
“看是一样的人生之路,走法不同,过程就不同。也许他们没有如你这般深深地爱过或恨过。”
他很感激我对他的理解,说我一直是他心目中的小公主,他就是想弄明白,我到底是不是爱过他。
我突然发现,手指间那根香烟已有一截长长的灰烬,我望着它,一时无语。一阵凉意袭来,我看到了,看到了什么叫做失去。不经意间,它已化为一团烟雾,剩下的只有灰烬。他顺着我的目光,看着我轻轻地弹落。
弹落的是烟的灰烬,还有,那十六岁少女梦染红的飞扬的绿草。
love summer:写在老才子红t恤上
那个夏天,我从商学院毕业,进了省文化厅下属的这家事业单位。
我不喜欢这家很沉闷的单位,上班的第一天就有这样的感觉。
我留下来了。因为,在那个夏天,在这沉闷的单位,我遇见了他。一位穿着红t恤的老男人。
他当然是个才子,这是我喜欢的。不过,我不喜欢他是这家单位的头。还有那红t恤上写的英文字:love summer。
我问:“老头,你是说你的爱是夏天,还是你爱夏天,还是夏天可爱,还是夏天的爱?”
他答:“全都是!”
我语重心长的告诉他:“你不小了,你应该喜欢秋天!”
他天真的笑声让我感觉很别扭。但我喜欢他除了天真之外的一切。
他认为,我同他一样喜欢夏天。
这不难理解,我交的所有的男朋友,都是阳光大男孩,完全属于夏天。当我还没有与前男友剑龙携手的时候,他就认定,我喜欢夏天般的男孩。
他很高兴地对我说,他找的情人,才情、风情还有热情都是绝版,爱他以至爱及他的夫人和孩子,不求他一点回报,除了纯洁的爱。
他让我参考。
我还是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不小了,春梦做多了都不好,你的夏梦不应该存在!”
这是我在这单位呆了近十年之中的一天,我认为,在我一生,遇到了一个很冷的夏天。
就是在那个夏天,我离开了这家单位。
今年这个夏天,我约了他。
他离休多年了,我认为,他会穿红t恤来的。
他一身黑!是那种深度诱惑的颜色,透显出淡漠儒雅的,高贵的黑。配上他的神情,让我想起,旧上海写《花一般的罪恶》的“颓加荡” 海派作家邵洵美。
他说,在他第一次见到我的那个夏天,就知道我喜欢这样的他。不过,他自己不喜欢。
我本不想再说他了,但还是忍不住跟说:“你不小了,还不明白爱吗?”
他说:“我夏爱,是无性的。我没有伤着你,我自己伤得很深,而且很痛。”
我本想告诉他,天真如你的男人,属于绝版。拥着你的“love summer”,我从女孩长成女人,那是我一个人的爱,与你无关。
他好奇问我:“你的性伴侣一定很多吧?”
我心痛着他的心痛。
他说:“夏不懂冬的冷。”
我说:“老头,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学会自己取暖。”
我本想告诉他,那年夏天,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但我没说。
说这话肯定多余,他好像活明白了。他看了又看自己的衣服。
也许他想,他应该穿那年夏天的红t恤,并且在上面自己写上:love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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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须恨春”pk“香奈儿5号”(1)
九十年代初,在文化部门“以商养文”的文人经商活动中,二十出头的我,被重用了一回,当上单位新成立的民间工艺品公司经理。
我突然迷上的“民间”工艺品,不是杂染和蜡染,也不是剪纸和织绵,当然不是湘绣,而是骨灰盒。我经营的是选材仅限于湘西古化石和河南秀玉的全手工雕刻。骨灰盒是现代人最后的归属,其实很温暖。所以我很喜欢它。
我读懂了太多惊讶的注视,我知道那不是我渴望的眼神。我始终坚信,总会有读得懂“开棺材铺”女人的那双眼睛的,那是夜明珠般的光辉,能把我心的黑色,轻巧地放进这精巧的盒子里。
四月之于我,是恋爱的季节。这是我还在校园的时候,一位老师说的。在我经营骨灰盒的时候,他正巧需要。我不能用送给他一套来表达我对他的敬意,只能送一款r白色秀玉圆柱型盘龙y雕骨灰盒给他,还起了一个特别的名子:银须恨春。
“银须恨春”有名子后,越发地神气起来,它告诉我:这是四月,你要恋爱了,和谁恋如何恋以那种姿式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错过好时节。
后来我就听到了一系列我听不懂的话,我不奇怪,“银须恨春”的话不可能让我全懂的。
但是,当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时,我全明白了。
“这个是中国的玉雕吗?他说真好看,是放中国古代女人首饰的吗?”
“是中国的玉雕。不过,它是放现代人的。”我冲那位女孩子眨眨眼,笑着指指商标。那女孩子冲我做一个鬼脸,此时我已经看到了我渴望的夜明珠。
一位金发碧眼的小伙子正望着我发呆,太阳就从他那金发上面照过来,我迷茫地望着他那双眼,碧绿如大海。我有一种晕的感觉,不知是不是传说中的晕海。我依然是什么都看不懂,但是,我知道那双眼睛放着一种光,这光很神秘。
那位女人说她是他的学生,金发男人是医科大学的外教,还过一个月就要回国了,他想带些东西走,很中国式的东西。
他买下了“银须恨春”,这女孩子告诉我,他说他喜欢这小屋的温暖,老了自己就在这里面玩。并且,他在我的通讯录上写下:jake 和电话号码。
我递上了我的名片。我看到他放进了他的上衣口袋,我想,我就这样让他带走了吧,幸运的名片会不会被他早早地放在“银须恨春”里面呢?
失去“银须恨春”的第一天起,我就想念!或许,是想念“夜明珠”吧?
我不能用英文对话,我不知道我应该请求帮助,我更不知道,这是我一次恋爱的冲动。我病了,很重。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只是用二个星期的绝食来拒绝欲望的诱惑。
有一天,一位同事告诉我,在她值班时有一位说英文的男子打电话来,可能是找我。她就听明白了三个字,好像是我的名子。
那天晚上,我照着他写下的号码拔了过去。
那边传来的是一窜我不懂的英语,我没法说出一个字,但是,我知道是他。他按下了电话。我再拔,还是那样。我又拔,那边停了一会,终于,我听到那边吐出的三个字,那是我需要的,是我的名子。
然后,又是一窜焦急的英语,我这会儿懂了,他应该是解释什么。我不知突然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我开了口,叫了一声“jake”!
那边的声音显得很激动,他应该早就明白我听不懂他的语言,但是,懂他。我只是在他叫我名子的时候,跟上一句:“jake”!
我按下了电话,不一会,他打过来,我接了,这一次,他不仅叫了我的名子,还说了:“你好!再见。”
我也重复了这几个字。那时,我想我肯定流泪了。
直到今天我还不明白,我为什么不去找他?我们可在同一个城市呀!走出禁锢需要的是动力,更需要勇气,我与他都没有向恋爱走出必需的那一步!我的“银须恨春”伴着“jake”与我再见了,而我却没有如“jake”说的那样好起来。
“银须恨春”pk“香奈儿5号”(2)
当自己要承担r体背叛自己灵魂的痛苦时,我宁愿承受恋人的背叛!我后悔了,我认为我虚伪,我应该找他,那怕得到的是拒绝。“jake”总会在不自觉中,出现在我心中的一个角落,暗暗撕痛我的心。
十二年真是一个轮回。说这话的,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她十二年前在火车上巧遇的一位话剧演员与她在一个文艺盛会中又一次巧遇。她说这一次他们圆了梦,他们不敢再等十二年!
听她述说浪漫史时,我的电子信箱里收到了一封英文信件。借助翻译工具,我读懂了这是一位在德国经营时尚工艺品的商人发来的,他想了解中国的有关情况。我认真的回了信,我不自觉想起“jake”。
这是通讯和交通异常发达的2005年,天各一方已经不是痛的意味,如果一个男人从西半球追到东半球就只是为了送一位女人一瓶香水,不足为怪,这只是一次浪漫的旅行。最远的只可能是人心。
他叫“rode”。第二天我们视频后,他打电话过来说:i love you! 他还说,他很喜欢中国女人,而我长得很中国。他那大大的眼睛和高高的鼻子,让我不得不想起了“jaka”。
我依然说不好英语,十二年来我偶尔学学英语的结果是我可以感悟他所说的简单的话。我不能再错过了,我也告诉他我喜欢他,要他用中文叫我的名子。这是在四月。他说,五月一日他就来中国,我们在广州相聚。
四月是我恋爱的季节,我想起了“银须恨春”。
五月一日,那是属于“jake”的日子,十二年前,他离开了中国。“roda”不知道,“roda”让我想起了“jake”。
广州landmark hotel的茶座,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他。与他座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停地冒汗,我很失望,因为他没有那么一双如大海般碧绿的眼睛,那是我的夜明珠,放在“jake”眼眶里的。
“rode”也很失望,他订的是双人套间,却不能住两个人。
我看着他与总台发生争论,不可理喻的样子,那位小姐对他的怒吼似乎并不生气,却用很冷淡的话语对我说:“你对他说清楚呀,他第一次到中国来。”
我让他先回房,然后,用我笔记本电脑中的“金山快译程序”和自己那点英语水平,勉强让他明白,只有中国身份证的中国人不能在外籍游客登记的客房过夜,除非我俩有结婚证明。这是中国治安条例规定的,他看英文的酒店细则中这一条后,还是说那一通我根本就不太清楚的话,看那样子,他是气坏了!
我让他不要理会这事,我放下旅行包,就让他跟我一道去我为他联系的在广州的时尚工艺品公司。我还真给他当了翻译,看了样品,然后问价格,不清楚就写在纸上。第二天去东莞,第三天去深圳,第四天去佛山,第五天在广州继续看样品。他订了一个小单,然而,他对中国广州的市场很不满意。他认为价格太高,加上运费没有利润。所以业务上他没有收获。
他完全是一个商人,白天奔波,晚上他在电脑前与他的合伙人一谈就是两三小时,然后倒头就睡。我们没有恋爱的时间,最亲热的动作,是走在大街上,他牵着我的手。
还有两天,就是他的回程日,我为他做完他想做完的工作,他认为要与我谈谈什么了,他带着我到几处售房信息中心了解情况,晚上回来说广州的房价也不是他想象的那么便宜,我告诉他长沙便宜些,他说一定要买在海边的房子,我说长沙是内陆城市后他又失望了。
更让他失望的事终于发生了,服务生进来告诉我们,我必须离开他的房间。其实,我知道我是应该离开了,五天来,我们俩进进出出特别高调。当然,这时候我也想离开他,我发现他需要的是我为他工作,不是爱;更可悲的是,我发现我真的无法爱他。我告诉他,我要到另外住一家我熟悉的酒店去住。
就在那天晚上,我发邮件给他。我说:我们在感情上有问题,不想继续交往下去,必须结束我们之间的关系。这一次,就当是我帮他一个小忙,祝他回程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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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须恨春”pk“香奈儿5号”(3)
他立即打我手机,我没有接。我想,一切都应该结束了,roda不是jake,而jake也只是与jake无关的我的情怀,这情怀十二年来已经躺在“银须恨春”里寿终正寝了。
roda的确不是jake,他拥有商人特殊的敏感。早上,我被电话铃叫醒,总台服务生是我的一位老乡,他说:“姐,一鬼佬找你。”
见到他,我只有一点点惊喜,他却孩子似的大笑,然后与我来了一个特别热烈的拥抱,还哼起歌来。
看来他对于自己能找到我感到高兴。他说他让服务生用中文写上酒店名,拦住一辆的士就到这儿了。
他问我的工资是多少,我告诉了他。他很惊讶,这么低,他说他这几天得付我酬金。我无可奈何地笑了,对他而言这是最好的方法,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劳动原来这么值钱。
第二天的清晨五点钟,他就要从landmark hotel直接去香港,而后回德国。这一天的晚上,我们牵着手,在广州大街上随意溜达。他告诉我,我们这里的商店是一个接一个的,他们的不是。他们是如何布局我没法听明白,我不会去那里,这一点我还是很明白。
分手的那一刹,我们接吻了,他吻我的时候,闭上了双眼,我觉得就像与jake接吻,突然想对他说,我想与他在一起,我愿意跟他走。我紧紧地搂抱了一下他,他立即睁开双眼,我吓了一跳,立即松手,他托起我的双手很温柔地吻了。然后他上了的士,向我挥挥手,走了。
从认识到结束,不过两个月。roda给予我的,也许只有物吧?特别是那瓶 n°5 chanel 香水,他说他特意从法国买来的。
当情感变得那么迷茫的时候,物最少可以让你觉得,你还拥有了那么一点点实在的东西,到底拥有了一点什么呢?我没有完全明白,从那以后,我不会再想那颗夜明珠了,那怕是在梦里。
我还是告诉前男友剑龙我曾与一位德国商人在广州相约的事。我认为,这事很正常,不说出来好像有什么交易在里面。当然,在认识剑龙之前,我的“银须恨春 ”和jake ,剑龙也只有看到这文章之后,才会知道。
爱是剧本,每一个人都是戏子(1)
我记得相当清楚,这个爱情神话是专说给他听的。他总是含情脉脉地听我说完。然后又让我失望。
他说:“你背这台词的时候感情总不到位。”
我爱情神话的题目是:《知道吗?我的另一个自己》
多美的神话:很久很久以前,上帝因怕人的力量超过他,在太阳还在沉睡的时辰飞舞神剑,把人劈成两半;随着漫天雪花,飘撒人际。所以人们来到这世上,从认识自己的那一天起,就在寻找自己的痴心爱人,不!是在找寻自己的一半,失散了的另一个自己。
迷茫中,我差点把别人的一半当成是我的。
我多少次以为我的另一半是被上帝滞留在天宇,要在几百年后来到这里;或者,几千年前他已先我而下,在孤寂中,哀怨地等待着、找寻着……几百年的苍海桑田,几千年的痴心不变,注定了苦恋的落寞情怀,冥冥之中,是无法再续的来世前缘,无法追溯的隔世情缘!
我几乎接受了宿命的安排——把自己献给神吧,只有如修女般圣洁才是我最美妙的归宿,是吧?!我仿佛听到教堂银铃般的童声飘来……
滚滚红尘,谁不曾心动?可是啊,热血,灵与r的振憾,唯有自己被自己打动!
第一次,第一次听到你的呼唤,禁不住热泪盈眶,会是谁啊,熟悉得如同自语心事,就是那一刹啊,世界竞会变得如此多情 !
可惜哦,宝贝,太多的风花雪月,太多的良辰美酒,太多的浪漫情怀……太多太多的诱惑曾让你读不懂你自己。
那个我呀,过去的你,曾经多少次为你伤心泪流,心痛地望着自己的另一半,在无奈地演绎别人的情感故事,销魂于旁人编织的情梦里醉生梦死!只到梦醒时分,只到艰辛挣扎,苦求着些些温情,却依然是难以血r相融,留给自己的是〃爱比死更冷〃的情殇!
我慢慢地,慢慢地靠近你,很小心、很小心地对你说:其实我才是你的另一半,在别处是找不到的,我是你,你也是我。
我摸摸自己的心,好痛,感谢上天,我终于找到了,你也摸摸自己的心,好险,这颗心终于放进了自己的胸腔!这一切使爱有了依附,这两颗水晶心只有叠加才是生命的真实含义,是自己找到了另一个自己啊,这灵与r的融合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
知道吗?我的另一个自己!
我不想回忆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有多傻瓜。
那是十六年前,我才从学校分配到省直属文化单位,那天,我听说我们单位一位领导做军医的女儿要相亲,来的会是一位京剧员,演小生的。也许是好奇,我一直守在二楼,看看到位演许仙的男孩是什么样。
那天太阳很毒,我看见一位脸被晒得通红的男孩,上穿一件粉红的衬衣,下穿一条白色的长裤!我一眼就认出这位糖一样的男孩是来相亲的。我几蹦几蹦的从楼上下来,他竞不走了,立在那儿望着我,眨几下眼睛,含情脉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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