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荆洚晓
然后丁一踢起了那个被钉在地、仍在抽搐着的糖葫芦小贩的长枪,这是一把战阵所用的长枪,丁一回身没有抖什么枪花,只是向左一拔,格开对方举起的铡刀,然后一刺,正中咽喉;在对方捂住创口之前,丁一已闪电般拔出长枪,左脚向左半步,正好迎上最后一把铡刀,依然是向左一拔,一刺,正中左胸。
铡刀失手掉落之际,那两个汉子跪倒在地,捂着丁一留给他们的永远的伤口,咽喉中枪的那位倒是死得快些,那个左胸中枪的,便这么压在胸膛,无助地任血从指缝间溢出,他望着丁一从那糖葫芦小贩背心拔出长刀,插入刀鞘,仗枪高呼,他听不到丁一呼吼什么,他至死想不明白,他明明见着丁一,一拔一刺杀了他的兄弟,他提刀而来已然防着这一招,为何依旧会死在这一拔一刺上?直至到死去,他仍无法闭上眼睛。
这一拔一刺有个名目,就叫做“防左刺”。
它也无什么神奇,只是丁一在特种部队时,每天都至少练上一百次,十年就近乎四十万次;而来到京师这二个来月,每一天丁一都会练上四五百次,横竖也有上万次;如果一个刺杀动作,完成按照动作要领练上数十万次,它便变得这么快速、准确、干净利落,也就变得这么神奇。
丁一提着这柄长枪,将它从凉茶铺的老板的咽喉拔了出来,他很喜欢这把枪,硬枪,百多年后,戚继光的《纪效新书》提到的战阵之枪“凡长枪……腰硬根粗。”说的便是这样枪,而不是被后世神化的白蜡杆子,或者说白蜡杆子是属于江湖的神话——战阵之上抖什么枪花?便是千百条枪硬生生捅过来、捅过去,要的就是这种腰硬根粗的长枪,杀人的枪。
“弃马!向我靠拢!”丁一提枪向一格,拍开一个大约是练地躺刀之类的菜贩手里的菜刀,一枪扎进他眼窝里,拔将出来枪尖还带着一个眼球,这也没什么神奇,就唤做“防下刺”,只不过也是以前练过四十万次、在这大明朝也练习过上万次的防下刺罢了。
这个墟市各式人等装束的杀手已然逼近,马,跑不起来,没有速度的骑兵,不过是步战的肉靶,所以丁一喊令那些军士弃马,他一边呼喝一边杀人,杀了四个敌人,终于把被分割包围的七人,汇在了一起,只有七个人,还有一个骑在马上的军士,不知道是怕死还是jing神崩溃,尖叫着策马狂奔而去,他很快就被那些杀手淹没,不知所踪。
“护!”丁一冷着脸瞪着想开口的胡山,提枪又捅倒了一个对手,再一次高呼,“向前!护!”在丁一的身后,是那个被马压着一条腿的军士,那个军士脸se惨白地说道,“大人,护个球毛啊,俺孙伟认命了,就他娘死在这里吧!你们快逃吧!”
丁一再一次挺枪向前,这一次,他挂彩了,对方用的秤砣,硕大的秤砣使的是流星锤的招法,尽管丁一在他胸口留下了致命的创口,但流星锤不是防左刺能防得了的,尤其当对方决心以命搏伤,脱手掷出时,丁一知道被那秤砣刮的的左臂,至少是伤了骨膜的,已然开始发肿了,但他扯下袍裾,缠在左臂上,依旧稳稳地握着长枪,用力一晃脑袋,甩下一块不知道是谁的皮肉,咬牙笑道:“老子没有扔下战友的习惯,向前,护!”
胡刀默然地站在丁一的左侧,而右侧是另一人被丁一仗枪救出的军士,接着是下一个,七个人,就这么护在自己袍泽身前,面对数以百计的敌人。
那一条腿被压在马下的孙伟,胸膛不住地起伏着,惨白的面上渐渐有个几分生气,他终于不再认命,咬着牙,奋力地挣扎,不时有一蓬蓬的血花飞溅过来,浇在他头脸上,带着生命的气息,或是他的袍泽,或是敌人的,孙伟不知道,但这方才认命的汉子,却禁不住淌下泪来,滚烫的泪水,比血更热。他知道是袍泽用命在护住他,是他那名动京师的丁大人,用自己的命在护着他这条自认低贱的贱命。
他抹着泪,咬着牙,握紧着刀挣扎,每一次蠕动都是钻心的痛,没有人能帮他,七个人拦下近百杀手,已经左支右绌了,哪里还有人手来帮他?但他终于从马尸下拖出自己的腿,出乎他意料的,虽然痛,但勉强还能站着。
“大人……”他哽咽着,提刀想替下丁一的位置。
丁一伸手把他拦在身后,一把扯开破碎的衣衫,任由**的胸膛去面对刀剑:“看到左边没有?我们的兄弟!他的脚刚才动了!向前!向前!孙伟你**快去把他拖过来!”他们向前,丁一腿上中了一刀,跪倒在地,同时也捅死了那个对手,然后他站了起来,一瘸一拐挺着他的枪,又向前迈了一步,“向前!”
他们没有料到今ri会于此死战,根本就没有装备,连长枪阵都结不起来;
他们身上都有着淌血的伤,胡山有一条膀子已经提不起来,半身浴血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伤到哪里,更别提分担了大部压力的丁一,早已全身是血,不论是青se的长裤或是**的上身,都已尽是深红;
但他们的后背没有伤;
没有一个人背向敌人而受创,没有一个人转身而逃;
也许他们会死,但致命的伤口,一定是在前方。
丁一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喘息着说道:“胡山退,孙伟上!执行命令!”他已感觉到胡山快要支撑不下去了。但丁一不想退,也许在文官、阉党、勋贵的谋划里,他可以妥协;也许为了建立自己的人脉,他可以无下限地贴上李贤;也许……有许多的也许,但在战场之上,对丁一来说,不存在也许。
这是他骨子里不能褪去的烙印,也许是他致命的缺点,或是优点。
丁一持枪的右手已经开始有点抬不起来,他很清楚这种痛感不是肌酸,而是肌肉拉伤。但丁一依旧站在最前方,他便如一杆腰硬根粗的战枪,可折不可弯。
胡山喘息拄着长刀,他没想过要面对这样的战阵,他认真地按丁一所要求的训练自己、训练新兵,心内却是以为效忠丁一才这么干的。所以一遇事危,他下意识就选择保得丁一活命,因为这样自己家小也就有个出路,他不在意豁出去这一百多斤。
但不是这样,跟他所想完全不是一样。
不论是丁一或是丁一平时教给他们——胡山心里很不以为然——的刺杀动作;不论是面对的敌人,还是浴血奋战的同袍。
他没有想过会这样。
脚边那个被孙伟拖过来的兄弟,挣扎着想爬起来,胡山单腿跪下,按着他道:“你想要什么?”
“杀、杀贼啊……”他微弱地说道,刚才在马上如投石机的弹丸一样被掷出,终究是让他伤势惨重,他虽然振作,虽然努力,但实在不足以爬将起来。
胡山抹了一把头脸上的血,解开皮袋喝了一口酒,然后把酒袋塞到这位同袍手里:“还能喝得了酒么?”
“能……就是困……”
“兄弟,慢慢喝,不要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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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一百零七章 血腥序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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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山三两下剥去了自己身上的衣袍,用它抹了一把脸之后缠在左臂上持起长刀站了起来:“先生退,胡山上!”丁一并没有说什么反驳的话,而是侧身捅倒了一个对手之后,后退半步让胡山顶替自己的位置。
这才是丁一希望看到的胡山,作为一个小队指挥官这本是他的职责,而不是丁一来充当这样的角se。丁一退下来之后并没有休息,而是在寻找着阵亡军士的装备,那些绞合起来的长刀,并且将它们一把把递到手里没有长兵的军士手中。
于是片刻之后那近百杀手便听到胡山的嚎叫:“预备用枪!防左刺!”
薄薄的队列,短短的队列。
如海浪面前的堤坝一般,不能被淹没。
有四次,那指挥杀手的头领,也就是白莲教里瘦绿愁红之中红、江湖人称红莲业火,以为不出三息,就能将丁一等人斩杀刀下;有七次,胡山觉得自己下一刻将不能呼吸了,觉得再也支撑不下去了;但每到这关头,丁一就会替下最为疲累的军士,亲自顶了上去,身上添上几伤创口,杀死几个敌人。
胡山变了,变得疯狂,当短时间内一次次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而又一次次在对手刀锋前活下来之后,人要么会如胡山之前的感觉一样:下一次必无幸免;要么便如胡山现在一般,觉得自己似乎是杀不死的。
于是他用尽气力,吼出了一个极为正确的命令:“前行!冲锋!”
七人组成的队列,放倒身前的敌人之后,开始了小跑。
杀手不是军队。
伤亡达到三成,不崩溃的军队足以称为jing兵。
杀手不是jing兵,而单单被丁一干掉的,就不下十人,他们的损失早已超过三成。
如果一直围着胡山他们攻击,保持这种压制xing,也许再过半炷香,胡山他们就会力竭而亡。而这些不是jing兵的杀手,也将取得最后胜利。
但当胡山他们开始冲锋,战场的铁律不可抑制地生效,超过三成伤亡的队伍,不是jing兵,便会崩溃。
不单胡山他们开始疯狂,连他们的敌人也觉得这些人似乎永远也杀不死,而自己的同伴一个个不停的倒下,而现在对方居然开始反击冲锋,七个赤着上身头脸浴血的敌人,如十八层地狱的恶鬼,就这么仗刀而来!
他们崩溃的速度如此之快,快到丁一在高呼:“弃械跪地者不杀!”都几乎没有什么人理会,杀手不是jing兵,但有一点大约他们要比jing兵更擅长,那么就是逃生,特别是占了地利的场景之中,一个连事先都不选好退路的杀手,不太可能被红莲业火看上,来参与这笔大生意的。
“停止追击!”丁一看着那些杀手的遁走,喝止了胡山他们的疯狂,而在他们七个人清醒过来,混然不信自己被伏击的情况下战胜了十倍的对手时,丁一皱着眉头再一次打断了他们将要爆发出来的欢呼,“jing戒哨,打扫战场。”
一般来讲,杀手不会带上自己的钱银来杀人,但这拔杀手,无疑是极专业的,无论是卖汤饼还是扯风筝,或许这本就是他们平素掩饰身份的营生,至少在他们发动之前,就算是丁一也看不出伪装的成分。所以他们身上有宝钞也有碎银,做生意总得备着散钱。
所以居然清出了十来两重的碎银子,还有这些杀手因地制宜,利用营生家什隐藏的武器,例如丁一手中那把糖葫芦小贩的战枪,就有三四把,至于现场遗落的各式匕首小刀之类,便更多了。
“手中长刀接口不稳的,换成长枪。”胡山总算进入角se,安排了两个人jing戒,又对其他军士如此吩咐,“把那口锅捡起来,去那边弄点水来,烧开了煮点肉吃……”这一行人战到几乎力竭,如果不吃点东西,哪里有气力走得回去?再说谁规定那些杀手不能卷土重来?
丁一看着,却就暗暗点了点头,胡山总算有点模样。这东西再怎么训练总是虚的,单是见血也不行,得临阵阵列于前,才能见分晓。象胡山他们在长街伏击时也是见过血,但那真不算临阵,有心算无心,有骑战对步战。这回才真真是临阵,胡山身边也不是一开始就合练,手底下本身就有功夫的几个兄弟,而是一溜的新兵,这才算是练出来的jing兵。
卖汤饼的那些面粉、香料终究是没人敢碰,天知道里面有没有下了毒?这杀手的东西还真不好说。于是只能如胡山说的一样,把砸断了一只耳的铁锅洗干净了,在死去的马匹身上割了些肉,煮着吃。虽说丁一在准备出来打马球时,叫了大家带点盐,气力不济时可以兑成盐水喝,但这有下盐的肉煮好了,真的没有人想吃。
身前一地狼籍都是散活的内脏、肠子、尸体,血虽大多渗进去土里,但那发黑的颜se却使方才那一幕历历在目,至于血腥味更不用去提弥漫在空气的那些了,单是大伙身上一块块凝结的痂,不是自己的血就是别人的血,那味道就呛了,谁吃得进锅里的肉?
孙伟站在锅边,咬咬牙想吃点,突然向外奔了几步,狂呕出胃里一堆早餐的残食。
这下呕吐的味儿混在血腥味里,更是教人恶心反胃。
“这么有纪律xing?”丁一找回了他的匕首,抹拭干净了走过来,笑着这么说道:“作战就餐就不用列队唱歌,赶紧动手。”说着捞起一块肉扔在笋壳上,用匕首切割起来,吃得有滋有味,“这肉炖到此时正好,不算太烂,不过马肉真糙,大伙随便弄点应付肚子吧……”他说着话,吃得也不慢,不一会竹笋壳上那块怕有斤余的肉,已吃了三分一。这场景对丁一来说真就没什么了,作为一个狙击手他试过潜伏时在更恶劣的环境下进食。
胡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自己的反胃感,也学着丁一捞了一块肉,咬牙吃了起来:“都他妈是苦人家的出身,过年都不见得能放量吃肉的,装什么斯文?都吃!谁他妈吃不下的,一会弄些树枝编个扫帚,把这里扫一扫……”
这下连刚吐完的孙伟也连忙跑去捞肉吃了,得了吧,扫一扫?扫一扫这满地残肢?还不如咬牙把肉吃了!
还真如胡山说的一样,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又是青壮,没那么娇贵,其实也就是心理障碍罢了。第一口吃下去之下,那一条马腿煮的一大锅肉,不一会也就吃没了。孙伟这没吃先吐的,居然提了把解腕刀,还想再去割些肉来煮。还好丁一喝止了他:“战地就餐,不能吃得过饱,八分就行了。”孙伟才作罢了。
整理了一下,丁一冲胡山点了点头,后者便开始整队准备回城,至于这个杀局是谁布置的,该怎么了结,那是丁一考虑的事件,也是回城之后再决定的事。
但事情往往总是不按人们的计划来进行。
马蹄声远远的响起,胡山伏地听了,翻起身来对丁一说道:“只有一骑。”
半晌那骑士就映入眼帘,胡山早已下令让那六个军士放下伤员,七人把握刀枪阵列于前,丁一倒是寻了几把短柄的兵刃,准备作为投掷兵器来对付骑战。但奔得近了,却是烫伤了半边脸的陈三,骑着他那同样烫伤了半边脸的马,手上的刀还滴着血,鞍间系着两个首级。
见着丁一、胡山,陈三滚鞍下马报道:“先生、大师兄,制住这畜生时已奔出五六里地,我扯住几个路人,把身上的碎银子给了他们,让他们去金鱼胡同报信,说去了还有赏钱,想来总归有一两个人会去的……”
丁一点了点头,这陈三倒是有脑子,没有凭着热血就冲回来。
但似乎好消息与坏消息总是一对不离不弃的连体婴一般,只听陈三又说道:“城门口他娘的出来十数骑,胡人装束,远远看着也是朝这边来,都是携着弓,不知是敌是友。我冲回来时遇着那些咋种,砍了几个,不过只捡得两个头回来……他们似乎又和那些胡骑撞上,我不敢耽搁,只听见惨叫连连还有胡人的喊杀声……”
这如同一记重锤砸在丁一心头。
难道因为自己的到来,大明与瓦剌之战要提前发生了么?
“先生!”胡山一把搀住丁一,紧张地问道,“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失血过多了?”
失血过多这个词还是从丁一这里学来的,但丁一听不太对劲,怎么象在问候妇女同胞天葵期间的话一样……腰杆一用力站直了起来,摇头道:“没事,虽说以步对骑有天然劣势,但要把咱们留在这里,却也是不能!”
“战!”、“战!”这七八人刚刚以寡敌众杀退了近百杀手,真是气势如虹,纷纷响应着丁一的话,绝无一人后退。
丁一甩了甩脑袋,很快推翻了自己的判断,不可能,就算大明与瓦剌提前开战,那些胡人要逃窜,也应该向北,而不是向东南面这边。不过,十几骑对这七八个残兵,依旧是个问题。
无论如何气势如虹,仗总要人去打,以步对骑本就是劣势;人少对人多更是劣势;对方携弓而来,自己这边没有远程对抗的武器,更加是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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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一百零八章 血腥序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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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没有再犹豫,马上对陈三说道:“那风筝摊的绳子,你全部收起来,然后到那边树林里跟我们会合;其他人,随便扒件衣服穿上……整理着装武器!跟我来!”
这还不是几百年后一环又一环的beijing城,这郊外还是有着树林的,冬去chun来虽然枝叶不茂,但对于要以步对骑的丁一来说,毫无疑问,这就是他所能利用的地利。所以他捡起那些杀手遗留的短兵,背负两把长刀,领着胡山他们奔向那片丛林。
而陈三倒是闻弦歌知雅意,不单将卖风筝的杀手那个担子提上马背,连卖生果老太婆那把直到她死掉都没机会用上、当扁担用的钉耙,也一并的取了,翻身上马向那树林奔去,堪堪去到林边赶上丁一他们,把东西卸落,只听丁一吩咐道:“扫去足迹,弃马。”
陈三听着心里对丁一的敬仰又便多了几分,倒不是他盲从,而是他懂马。
刚才骑着这马往回冲杀,如果不是他骑术不错,那些杀手又是溃散之中,恐怕根本就冲不回来。马再有灵xing,它终归不是人。陈三半边脸被烫伤,他可以咬牙忍着,而马头脸被烫伤,它就忍受不了。
在奔跑之中它总是会把烫伤的脸往一边别,否则风一刮发疼它就受不了,这样总是一跑就偏;单是这样倒也罢了,而且这马要是屁股吃痛,它就跑得快,这脸是迎风的,速度一快相对的风速也就快,它一痛就慢下了,甚至不跑了,想骑着它作战,除非跟方才一样,遇着那些亡魂丧胆的溃散敌人倒还可以,否则跟自杀没区别。
所以陈三见丁一只扫了那马一眼,就让他弃马,心里却就更佩服了。只不过他不知道丁一考虑的,却不是这个问题,而是陈三也好,这里任何一个人也好,以骑战对骑战,一对一不见得有谁能稳胜从马背上长大的对手,别说一对十数骑,何况对方还有弓。那么多这匹马除了暴露自己一行人的踪迹之外,并无其他作用。
脱木思哈手上的弯刀斩倒了不下七八个溃散的杀手,鲜血让他找回了纵横沙场的感觉,他觉得这对自己很好,边上有伴当勒过马头过来问道:“那颜,俺们杀了这些明狗,会不会惹事?”那颜就是蒙古语里首领的意思,万户唤作土绵那颜、千户是敏罕那颜、百户是扎温那颜、十夫长是阿儿班那颜。
甩去刀上的血滴,脱木思哈将它收回鞘中,他没有出声,只是看着自己的伴当下马去那些倒地尸身上拔出羽箭,这年头没有质量控制系统,每一枝箭重量以及箭翎都不一样,也导致飞行的轨迹不同,这也是古代箭上都会刻上自己名字的原因,方便找回来,神箭手要是不让他用自己的箭,准头绝对是大打折扣的。
“不必担心。”他对伴当这么说道,尽管出使大明的他很清楚,草原还没准备好开战,但他不担心因此而让战争提前到来。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些被他们杀掉的人,都是溃逃的人,而且也是手上有功夫的,绝对不是平民,他们必定是被对手杀散,明人要查也是去查这些人的对头,查不到他们这些偶遇的瓦剌人身上来。他们这十几骑,不过是活动了一下筋骨过了一下手癖罢了。
再说,难道自己还任由明狗一涌而上扯下马来么?所以脱木思哈压根就不担心如何收场。
这时他的那些手下已经收拾停当,脱木思哈执鞭一指:“那姓风的明狗,说要送俺一份礼物,走,看看是什么东西!若不能让俺满意,他娘的风家别想在草原痛快!”那些伴当哈哈大笑,跟随着脱木思哈身后纵马而去。
而当脱木思哈一行奔到那个踏青处,映入他们眼帘的是那个满地残肢与鲜血的墟市。没有人作呕,也没有人反胃,他们从小在草原上,就习惯了杀戮,也看惯了鲜血与死亡,何况于跟随着脱木思哈的,都是经过沙场的男儿,哪里会把这点场面放在眼里。
然后,脱木思哈就看见了风家应承送与他的礼物。
那个让他至今不能释怀的明狗,压他马价还让他无法反驳的家伙:丁一。
丁一就站在树林的边缘,手里持着一把刀,身后还背负着另外一把刀。
“你不逃?”脱木思哈饶有兴趣地问道。
丁一摇了摇头:“你不敢杀我,正如我不会杀你,你我都担不起挑起战事的责任。”
“俺说不过你。”脱木思哈摇了摇头,显然他不准备和丁一做言语上的纠缠,压马价时,他已有了足够的教训,“但你错了,因为你死在这里之后,俺会帮你报官,说看见你横尸当场,不知被谁所杀。动手!”
他身后伴当纷纷取弓挂弦,拔出羽箭。
然后脱木思哈下巴差点就掉到地上了,因为他来到大明之后,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文官!虽然丁一前些ri子刚刚谋得那个县丞的官身,但对于脱木思哈来说,和他谈马价的丁一,就是明国的文官。身带双刀这倒罢了,主要是一点也不讲究官体,这边才在挂弦,也没见丁一义正辞严说上两句,就这么跑了?真跑了啊!
“追!”脱木思哈心中对丁一的评价和恶感是愈深了,马鞭一指,便有几名伴当策马冲出,这些人真的马背上长大,走路全是罗圈腿的,那马术绝对不是开玩笑,短短几步已然提速,奔入林内之际,离丁一不过三五步。
但一种久经沙场的危机感,却使得除了先头两骑之外,后面的瓦剌人纷纷缓下马速了,他们嗅到了一种味道,死亡的味道,这种对于危机的jing觉并不只是丁一才有,长时间经历血与火洗礼的战士,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第六感。
而这种感觉也的的确确救了那几骑瓦剌人。
当先两骑在奔入林内三四步时,便如丁一那个手下一般的惨剧,人马皆被那绳子切断,只不过丁一没有那卖风筝的杀手扯风筝的本事,所以绳子是系在树与树之间幽暗之处。外面正是阳光普照,这林内幽暗的角落,足以让人忽视这绳索,在它挂上血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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