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ET,混娱乐圈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摩卡滋味
“自怨自艾”、“怨恨”渐渐泛起,她的眼睛有些泛红,死死盯着杨祈北波澜不惊的平静眼神,一腔不知何起,更不知何去的恨意忽地散空,身上突然没了力气,背后的伤处热辣辣地刺痛。
她颓然倒下,眼神空朦地望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
“也是,那时你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我好不容易才求了他带上我出席他家里办的重要宴会,在休憩室里,你瞥了我一眼,就对他说:‘哲哥,玩玩得了,这种玩意你还带得出手?’我害怕极了,紧紧捏着他的衣角,哀求地看着你,求你嘴下留情,生怕他发火丢下我……”
宝颜的眼神直楞楞的,神情狰狞,仿佛又陷入了昔日噩梦。
杨祈北不动声色地缓缓伸出触须,将越来越浓重的“哀怨”和“恨意”卷起来,啧!有点涩味的苦,勉勉强强能吃吧!食物多了,他最近也越来越挑嘴。
照这个女人的说法,他在陈旧的少年记忆里翻了好久,倒还确实找到一个类似的场景,但记忆里只有那位“哲哥”的脸还算清晰,身旁的其他东西都是模糊不清的一片,边上似乎有个女人,却像是老胶卷被旧时光消磨,只余一点残像,根本看不清样子。
人的记忆非常奇妙,它会自动消除那些不重要的东西。
宝颜为杨祈北的一句话恨了半辈子,但在他人的心中,她连一点可怜的痕迹都没留下。
“我哪里知道,你们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多说,只是这么一句话,一个鄙夷的眼神,就能把人打落十八层地狱,一点点熬干血肉。”
她转过脸,血色的唇间泛起一丝恶毒的笑意,眼珠发红,冲着杨祈北快活地笑了起来:“但是你看,这世上的报应总还是有的,哪怕你后来风光无限、权势滔天,我活得跟阴沟里的老鼠似的,艰难度日,可现在……咯咯咯!这就是报应,报应!”
虚掩的门被轻轻推开,一个有些瘦弱,却异常挺拔的高个子慢慢走了进来。
“俞,俞总裁!您,您怎么来了?”宝颜猛地坐直,惊慌极了,像是一尾被丢上岸的活鱼,瞬间呼吸都困难起来。
谁不知道杨祈北是这位俞boss罩的,她也是一时激愤,脱口倒了点腹中苦水,真是嘴欠了,啧!麻烦,也不知道这两人怎么能勾搭上的,总不至于这位总裁缺失“父爱”,看上这号老蛤蟆了吧?
她一整面容,虚弱地一笑,打算道个歉,为陈年旧事作死得罪老板的“红人”,不过占个嘴上便宜出口恶气,晦气的是以后,何必呢!
“我,我,对不起,是我伤处太痛,有些迁怒,口不择言了。对不起,大杨,是我不……”
男人么,总是会同情弱者,尤其是长得还过得去的,没有威胁性的“弱者”。
宝颜心底冷冷一笑,但她只说了几句,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俞清欢一言不发,专注地盯着她的脸,眼神透彻清亮,像是能透过浓妆厚抹的粉看透她心底肮脏的一切。
过了片刻,他的眼中泛起一丝失望,更多的是释然,轻轻说道:“你本来想‘母凭子贵’嫁入豪门,却被人无情抛弃,又发现孩子得了古怪的绝症,豪门梦碎……你把一个六岁大的孩子留在福利院时,有没有想过报应?”
听他说起“母凭子贵”四个字时,宝颜的眼睛蓦然瞪大,她死死咬住自己的唇,生怕颤抖的牙齿咯咯作响。等这位年轻的boss说完那句话,她整个人都软了,半跪着瘫倒在地,凸着眼珠,嘶声低喊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俞清欢漠然地说:“曾经有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母亲抛弃的孩子……告诉我的。”
他转过头去,不再多看她半眼,把目光移到了正栩栩如生地扮演“躺椅贴膜”的大杨树身上。
“介不介意陪专程来探班的总裁先生逛一逛?”他微微一笑,瞥了一眼自己站得稳稳的腿:“第一次爬山,感觉不错。”
杨祈北飞快地卷空房间里浓郁的“释然”,咖啡般的淡淡苦味,调着些微的“忧伤”酸涩,尾调却是一点香草味的甜,是见到自己的“愉悦”吗?
他快步走上前去,将刚走了大半山路,累得有些汗透的大总裁半揽在怀里,拥着他走出这个幽暗僻静的小房间,把那个哭得歇斯底里的女人留在陈旧泛黄的时光里,门外是冬日难得的好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谢谢!有这么多支持摩卡的新老读者,真是让俺诚惶诚恐,一定努力写作,尽力为大家奉献美好的书中世界。
至于那个,那个更新粗长问题…………t_t
求不扎心~短小的汉子也是汉子啊!
第36章 过往
阿七努力盯着那只揽过boss消瘦的后背, 紧紧拥在他肩膀上的爪子, 冷冷地, 将利刃般的目光在一身“道士”装扮, 还披了件大绿袄的杨祈北脸上,一寸寸凌迟、剁馅!可惜他的内功还未练至“形于内而发于外”,只能眼睁睁地瞪着杨某人将boss叼走, 一步步拖进山里。
我,ET,混娱乐圈 我,ET,混娱乐圈_第48章
看着俞boss脸上由衷的笑意,他也只能暗叹一声,紧紧跟上。
冬天的九漳山清清冽冽,有许多南方的常绿树木顶着料峭寒意挺拔在山间,高崖深谷之畔, 薄薄的云雾缭绕树间, 似真似幻, 当真仿佛仙人居所。何导前期勘外景时, 一眼就看中这里, 除了离横甸影视城近, 能节省成本,最大的原因就是这里“仙气”十足的山景,仙人在此开宗设派,毫无违和感。
金主兼饲主说要逛逛, 本着诚实交“友”,顺毛抚的原则,杨et非常实诚地把俞boss带到了一处风光秀丽、位置清奇的所在。
地方离他们拍摄的一处选景不远,杨祈北也是在“飞”来荡去时, 偶尔发现这处有趣的地方。
这是一个天然的石头平台,半截斜伸出悬崖外,半截深陷在一棵大松树的根部,被虬结的粗大根须牢牢缠住,整个石头平台就像是一只贪吃怪兽的舌头,伸在云海山岚之间。因为离着大路有点远,又在悬崖边上,景区没有给这个有趣的小地方铺设山路。
俞清欢到剧组前已经走了很长一段山路,汗透脊背,被杨祈北半掺半抱着离开宾馆,腿已经有些发软。
还没等他说声抱歉,大杨树已经将“软脚鸡”一把扛到背上,脚下开始发力——用极微量的能量刺激腿部的经脉和肌肉,能在短时间内加强细胞的活性,虽然称不上“草上飞”,比起“猿人泰山”也差不了多少了。
“嗨——guy!”
俞清欢惊呼一声,被扛着跑远了。
阿七爆出来,狠狠一跺脚,一边招呼众人赶紧跟上,自己带头追赶。剧组的人楞楞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眼神里都闪着不可言状的兴奋,讳莫如深。
啧啧啧!看吧!我就说……是吧?
懂的懂的!
眼看着杨祈北三蹿两跳的就钻进山沟,扛着人跳了“崖”,阿七一颗久经考验的心都蹦得乱了鼓点,差点从喉咙口蹿出来,脸色发绿。
直到看见两人倚着古松在“石舌”上稳稳坐下,俞boss还笑着对他们遥遥挥了挥手,阿七这才把心塞回胸口,憋着气指派各人守住周边,两眼死死盯着远处的两人,又让人赶紧去拿绳索、岩钉之类的救助工具,万一的万一这不省心的老腊肉失手,他还能试着捞一把自家的boss。
石台之上,两个人相倚而坐,脚下是缓缓飘荡的山岚,身边危岩峭壁,虬根盘结的古松伸着青绿未凋的枝叶,斜斜探向云海,让人有种乘龙驾云,此间非凡的幻觉。
杨祈北第一眼看到,就很喜欢这里,茫茫淼淼的云海,有点像是故乡星系的星云,虽然衪半点也不留恋曾经的过往,但看到这片寂寥孤单的云,又忍不住想静静地看看它。
透过松树的枝叶,细碎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午后的山风却还是有些刺骨,深吸一口气,从喉间到肺腑清凉如洗。
杨祈北看看俞清欢身上单薄的休闲服,将身上裹的绿大衣解开,随手一抖落,又长又大的棉袄裹住了两个人。
因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从没与“朋友”这么亲密接触过的俞boss略有些不自在,身边矗着这么一只大火炉,肌肤都像是要被灼伤,他的脸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轻轻挪了挪位置,想给彼此间稍留点空隙。
杨祈北横了挣扎的“弱鸡”一眼:“乱动危险,冷!”
一边说着,他索性把大棉袄一裹,紧紧揽住动来动去的俞清欢,想想今天这个人类的遭遇,他难得地生出几分温情,想了想,学着电视剧里安慰人的招数,伸手在俞boss被山风吹得有些凌乱的柔软发间揉了揉。
再说一句:“做人呢,最要紧的就是开心……”然后下碗面给他吃?1
杨祈北扭过头,他并不觉得这个坚强的男人需要那些软弱无用的话语。
俞清欢被杨先生强摁在怀里,又被撸猫似的顺毛,再也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他的笑声清越,带着轻松与释然:“祈北兄,我也不是那么弱不禁风,我的身体状况怎么样,你这位‘主治医师’不是最清楚的吗?”
杨祈北侧头垂目,看着他清朗的笑容,扑面而来是清甜的“愉悦开怀”,他深吸一口气,悄悄咽下口唾沫,认真地劝道:“你适合多笑,你的笑容非常……甜美。”
俞清欢轻叹一口气:“幸好我是个大男人……咳!”说到一半,他突然想起来,面前这位当年的猎艳名单上可从来都是男女不拘,重要的是够美。
总不会是杨祈北对自己有什么心思?俞清欢心里不知为什么,有些不舒服,他抬起头,深深望着这个中年男人的眼睛,目之所及,是纯粹——像暗夜的星海。
目正,而思无邪。
“对不起。”
他微微笑着,认真道歉,为自己萌生的那点小人阴暗心思。
耳闻眼见未必是实,过往的经历也不一定是假,但他更相信这些日子朋友相交以来,自己的直觉。
杨祈北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珍惜地将凉丝丝冰淇淋口味的“轻松愉快”,一点点“舔”掉。
“谢谢。”俞清欢坐直身体,身边暖烘烘的,蒸得他都有点发汗。
谢谢身边这个沉默的男人给了他生的希望,谢谢这体贴的陪伴,没有同情与怜悯。
“不客气。”
杨祈北礼貌地标准回复,毫不客气地又吃了一份美味的“感激”、“友善”,夹着厚厚的“友情”或是“知交”?滋味浓郁,酥脆香甜。
他悄悄舔着唇,很想说点什么,做点什么让俞清欢能感激涕零,再来一份大餐!
人类的感情这么丰沛又复杂多变,也与他们原始的社会制度息息相关吧!对于俞清欢的遭遇,杨祈北也只是抱着对人类奇妙社会制度的好奇,安静地旁观。
婚姻、亲子、爱情都是曾经消亡或半消亡的制度与情感,在故乡星系上,繁衍的dna筛选机制出现,切断了亲情的最后一丝纽带,所有的繁衍都是有计划有目的,并且有明确针对性的,幼体是整个社会的幼体,他们的基因提供者需要尽的仅仅是提供遗传物质的义务。
“孤儿”、抚养关系、福利院等等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概念,他还需要学习体会。
说起来,他自己这朵神云算不算孤儿呢?
祂们一族的繁衍也非常奇妙,大多数是在自身消亡之前,吸大量的能量,与足够强大的神体交构——并不一定是同族,然后诞生分裂出新的个体。新的个体除了传承到祂们一族庞大的遗传因子中的信息,也将会携带上异族亲体的一部分能力。所以,虽然大家都是同族,但每一朵神云都会有微妙的能力差异,比如说,祂特别擅长释放情绪能用于掩护逃跑。
自从与亲体分离,祂们一族就将孤单地走完自己的一生,但比较起来,似乎还是故乡星系那些定量批产的智慧生物幼体更符合“孤儿”的定义?
杨祈北茫然地望着白纱般飘来荡去的云雾,神惬意地放松,思维发散。
“我的生母姓芦,非常美丽。小时候她带着我生活在一个华丽的家里,但是我很少见到我的父亲,”俞清欢轻轻说着,摇摇头,“完全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母亲给我起的小名叫欢欢,她没有为我起大名,因为她想为我安上父亲的姓。后来,我生病了。”
他转头浅笑,望着杨祈北深沉如铁板的脸:“你见过我发病时的样子,小时候大概更可怕?她吓坏了,父亲也再没有出现……后来,她把我送到了很远的一间福利院。姓俞,是因为她在我生病后,常常抱着我哭,边哭边骂,说我是一个‘多余’的人。”
杨祈北皱起眉,握住俞清欢开始有些发凉的手,严肃地说:“你很好,并不多余,你比绝大多数人类更强。”
“嗨!你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俞清欢忍不住地笑,感慨不已,“怪不得当年你能纵横花丛,未闻一败。”有钱有势是基本盘,这种严肃地甜言蜜语,仿佛他说的就是真理的强大能力,一般人也招架不住啊!
“那时我一个人病得快死了,但是也并不觉得害怕,心里就是有一个疑问,想要当面问问她,问问她为什么要抛弃我?”他自嘲地一笑,笑意阑珊的眼中似乎飘进了一丝山岚,“我的养母朱迪,那时正好来华国游玩,意外地见到我,然后养了我,将我带去美国,给了我最好的教育,以及足够的爱。
她非常喜欢华国的古诗,她说‘人间有味是清欢’,她希望我做一个旷达的男子汉,珍惜人生中所有的美好滋味,所以,她给我取名‘清欢’。”
“我努力成长,让自己能值得朱迪的爱。后来,我长大了,自然知道了那个心里的答案。可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执着地想找到我的生母,想问她一句,你后悔过吗?”
杨祈北静静地看着他,触须轻柔地扫光一点点淡淡的忧愁与伤感,像雨后的清茶,醇厚,微苦,回味带甘。
我,ET,混娱乐圈 我,ET,混娱乐圈_第49章
“来华国之前,其实我的身体已经基本垮了。我不想让朱迪看着我离去而伤心,也想在离开这个美好世界之前,问出我心中的那个问题,所以,我买下了北煌——很多年前,我就悄悄在查找她的资料,然后当我相当有钱之后,你知道的,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她的资料早就传到我的手上,但是我一直逃避着不想见到她,不敢问她……直到,你救了我,走进我的生命里。
真正看到她的样子,听到她说的那些话,然后看到你像只树懒一样贴在躺椅上,用观察,嗯,奇异生物的目光看着她……”
俞清欢失笑,眼睛里都是细碎的阳光。
“我突然释然了,一切都那样好,我会有光明而充实的未来,也不再是那个需要一个答案来支撑自己的孩子了。
我说,树懒兄,我有没有说过,我非常非常感谢你?”
杨树懒缓缓横过死鱼眼,低声道:“我不介意你多说几次,事实上,我非常非常喜欢你的感激。”
那一天的杀青戏到底还是没拍成。
在何导幽怨的小眼神里,大方的俞老板宣布今晚加大餐,每人再发一个“辛苦”大红包!
整个剧组欢呼万岁!再没人注意到那个躲在阴暗角落里,无关紧要的,却又惶恐焦虑,憔悴得不成人样的“紫焰仙子”。
作者有话要说: 1tvb港剧经典台词。
第37章 共饮一杯无
《心剑》第一季赶在过年前, 终于在冷酷无情的何导恶魔鞭子挥舞之下, 顺利杀青。寒冬腊月里穿着仙人服瑟瑟发抖流鼻涕的上人们欢呼着喜笑颜开, 兴冲冲地准备参加杀青宴。可惜俞总裁只在宴会上露了一面, 简短致辞,然后发动一波强劲的“红包雨”攻击,就悄然神隐了, 没让怀着各色心思的俊男美女们有什么可乘之机。
宝颜犹豫很久,终于还是参加了宴会,她想悄悄向俞总裁打探一下那个孩子的状况,这么多年来,午夜梦回, 她……也不是不悔的。惶恐与悔恨像毒蚁噬咬着她的心, 撕开表面早已结痂, 内里却腐烂的旧日伤口, 痛痒难当。在内心最深处, 她却奇异地生出一丝荒谬的渴望, 俞清欢对当年那么隐密的事情了解如此之多,看看年纪,说不定,他, 他就是?!
她煎熬了几天,终于鼓足勇气想去问个明白,俞总裁的助理冷冷地拦住她,转达了boss的话:那个孩子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那一夜杀青宴宝颜酩酊大醉, 踉跄着回到自己的住处,枕着一室华丽而可怕的空寂,流着泪呕吐,麻木地睡去。就这样吧!无论真假,她能为那个孩子做的,就是不再打扰他的世界。
华国的春节将至,娱乐圈的人却是要比往日更加忙碌,忙宣传,忙各种晚会、演唱会筹办,忙得飞起,俞清欢作为北煌的大佬自然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更何况他在美国还有一大摊子事业,隔三岔五就要当空中飞人——原本来到华国之前,他是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也准备放弃某些权益,但既然身体有了转机,俞清欢并不甘心自己一手打拼的事业拱手让人,只做一个分红不管事的大股东。
要不是杨祈北“内功”给力,他那小身板还真是够呛。
一通忙和下来,转眼忽忽就到了大年夜。
身边的华国人早就放了年假,连中年单身狗阿七都回师门去拜见长辈,俞清欢的手边只剩下一群金发碧眼,就会下饺子、叫披萨的歪果仁。
吃着大厨心烹制的法式大餐,俞清欢却觉得嘴里没滋没味。
“隔壁杨先生那里送去了吗?”
“先生,已经准备了同样的一份,刚刚给杨先生送去。”
俞清欢点点头,忽地又问:“他……是一个人吗?”
“是的。”
他又吃了几口,突然放下刀叉,伸出手:“卢瓦索,给我电话,谢谢!”
手机那头提示音嘟了片刻,一个慵懒的男人声音响起:“清欢?”
嘴角压不住那丝笑意,俞boss诚挚地发出邀约:“树懒兄,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为什么要下雪了,得喝点饮品?这种古怪的逻辑虽然杨祈北一时还没能研究明白,但一点也不妨碍他响应美食珍馔的热情召唤。
酒当然有,而且是好酒。
朱迪热爱红酒,但也喜欢品尝集世界各地的各种美酒,她的好奇心一向与行动力一样强。
俞清欢回到华国这个古老的美酒美食之邦,当然也不了为朱迪搜罗一些有名的、有趣的酒,比起中国传统的黄酒白酒的味道,朱迪更喜欢那些蕴藏在美酒背后的古老传说。
俞清欢从来没喝过酒——他的健康状况需要他在方方面面有极强的自制力,这半年多的“内功”治疗给了他一个奇迹,他的专业主治医生再三检查他的身体状况后,惊叹地给出了可以适当过上“普通人”生活的建议。
喝酒,并不是什么体现男子汉气度的行为,但是既然有这么多人喜爱,它一定也有着让人难以割舍的滋味。
朱迪说,珍惜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东西,他打算一样一样试着学习,试着品味。
“你喝什么?”俞清欢指着长桌上排开的各色美酒,问。
杨祈北随手拿起一瓶白酒,他的身体对于酒的适应度很强,记忆中红的白的啤的都能喝,但他的神云对于人类乐此不疲地用酒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从而获得肉体上浅薄的快感这种行为不置可否,毕竟有肉体的人类与纯粹的神体不同,肉体快感是生存的主要快乐源泉之一。
食色性也。
连衪这样的神云都脱离不了食物的诱惑,更不要说被困于肉体的人类了。
俞清欢对着豪迈斟满杯的老男人竖起大拇指,他选了选,还是给自己挑了瓶江南的米酒,拎着瓶子笑道:“身体尚虚,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试试糯米酒。”
两个新朋好友,异乡异客人,自斟自饮,一个喝白干,一个饮米酒,就着法国大餐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人生在世,难得欢愉,又何求事事规矩?
几十斤的农家糙糯米,淘净,浸泡,用柴火蒸,手工压榨,酿造,将糯米的华凝成小小的一瓮米酒,甫一入口,香浓敦厚中隐约带着一丝酸甜味,淡淡的酒香萦绕在唇齿之间,让人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品尝这纯朴的乡间味道。
米酒好喝却易醉,亲朋知己在侧,佳节共聚,醉也无妨。
俞清欢越喝脸越红,眼睛越来越亮,脑袋有点晕,整个人却轻飘飘的,他好像说了些什么,说这些年披荆斩棘的艰苦奋斗,说午夜梦回时那道童年留下的心头伤口隐隐作痛……他又好像什么也没说,一直在微笑。
午夜十二点还没到,巨大的落地窗外已是炫不断,爆竹声声,一朵又一朵烟花在夜空中争相绽放,艳丽多姿的“花朵”闪烁摇曳着,开到极致绚烂,变成点点星光,缓缓消散。
杨树懒把自己摊在沙发上,看着脸颊红彤彤,完全止不住笑意的俞大总裁,捧着他空空如也的米酒杯,像个天真好奇的孩子,有些傻楞楞却快乐无比地盯着那片美丽的夜空不放,直至除夕的钟声响起,烟花散尽,他才寂寥地大声叹着气,才一回身,人已经傻笑着软倒了。
杨祈北飞身扑出,把人接住,只是他今晚也有些喝多了,脚步略有些轻浮,重心稍有不稳,两人一头栽倒在厚厚的地毯上。
“喂,树懒兄,你的小肚腩垫着挺舒服。”
俞清欢的脸蛋红扑扑的,像是一只香喷喷的大苹果,他呵呵笑着,一手按了按杨祈北一块圆腹肌的软肚子。
空气中弥漫着酒香,俞清欢吐出来的气息也带着甜甜的米酒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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