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南朝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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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鱼落雁,国色天香”等等的形容词在那晕迷过去的女子面前似乎都黯然失色,她衣着朴素,不施脂粉,但精致的五官搭配在一起,便足以散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魅力,具备魔力般,使人一看,便禁耐不住的心猿意马,食指大动。
陈剑臣阅人多矣,可从未曾见过如此妖娆的绝色,简直就像电脑合成的一样,实在太过于完美无瑕。
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本能地产生出警醒之意。
美,近乎妖。
这就是女子给他的最大感觉;而如今陈剑臣对于异时空位面的认识早非当初那浑浑噩噩的书呆子,在白狐以及那枚果子之上,他隐约感到这个世界不简单。
那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巧妙”地晕倒在路上,会不会也不简单?
相比他的清醒,王复却早心急火燎地吩咐阿水把女子抱进了马车内。他当然想自己抱,只是碍于身份。
陈剑臣欲言又止,终不好出声,他更没有任何立场理由阻止,总不能拦着人家救人吧。
“留仙,你说此事该如何处理?”
王复问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全由拂台兄做主。”
王复道:“有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如今日我们暂且不去笔架山赏雪了,救人要紧,你看可好?”
陈剑臣暗自腹诽:救人?如果晕迷的是个老太婆你会如此上心着急?敢情是想走桃花运了吧,便随口道:“甚好。”
于是,车厢内一下子由两人变成了三人;奔驰的方向掉头而回。
那女子久久没有苏醒,被一张厚厚的被单包裹住,只露出一张祸水红颜。得到了温暖后,她的两颊微微泛起了红晕,更添艳色,直如一朵要含苞待放的桃花。
瞧着假装一本正经又忍不住偷眼瞥看的王复,陈剑臣便暗觉好笑;然而多看了村姑几眼后,他心底的不安越明显。
这纯属是因为直觉而萌生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无法确切到要点。
由于王复说要把对方送进江州城内找大夫医治,所以半路陈剑臣就下了车。目送马车萧萧远去,他沉吟良久,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或者,是我想多了……哎,随他去吧。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王复好色。
这一点,陈剑臣早就知道了。王复家中已有一妻一妾服侍,可其依然经常出入江州到那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流连忘返。
自古名士多风流,在天统王朝,读书人光顾青楼实属平常行径,还美其名曰“找诗词文章灵感”;而名士和名妓之间生的风流韵事,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传唱千古。
当然,这些和陈剑臣无关。
倒不是不想,而是以前的他一穷二白,没有那个娱乐的本钱;而现在的陈剑臣固然观念开通,可也不觉得那点事儿有多光荣。
五天后,王复再度登门拜访陈剑臣。只见他精神抖擞,满脸都是掩盖不住的笑意。只是,他本来颇为肥腴的脸颊微微瘦下去了一圈儿。
“留仙,走,请你喝酒!”
不由分说,就拉着陈剑臣直奔一里外的酒肆,上了几个好菜,烫了一壶佳酿。
陈剑臣问道:“拂台兄春风满面,莫非有喜事?”
王复嘿嘿一笑:“知我者,留仙也。”
“愿闻其详。”
“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半路救回来的那个姑娘吧。”
“记得。”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里顿时有了几分明了。
王复道:“原来她名叫桃花,不是本地人,乃是从浙州那边过来投奔亲戚的。不料到了地头却找不着人了,投奔无门,又冷又饿之下就晕倒在路边。”
陈剑臣暗道一声“老套”,又问:“然后呢?”
王复回答:“我见她楚楚可怜,无亲无故,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在江州的别院里暂住了。”
“再然后呢?”
王复居然难得地老脸一红:“嘿嘿,这个夜深人静的,我有点把持不住,就和她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
所谓“颠倒衣衫”,也就是脱衣除衫,果然如此……
陈剑臣看着他的眼神,内心亮堂堂的: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五天就瘦了一圈,我看天天都在做还差不多。只不知这是桃花运呢,还是桃花煞,那就难说了。
只是眼下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他又能说什么呢?毕竟自己都无法确定事情的性质。
更何况,他和王复之间的关系,说白了仅是泛泛之交罢了。就算直言相告,人家未必会相信,还可能产生反面作用,只能敲敲边鼓——
“拂台兄,那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桃花有什么不对之处?”
王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任何不对之处呀,她可好着呢。”
“那就好。”
陈剑臣笑得有些牵强。
这一顿酒喝得有点烦躁,大部分时间都是王复在说,说得眉飞色舞,例如说桃花多么温柔似水呀,如何贤良淑惠呀,还能做一手好菜云云。
最后,他甚至提及准备把桃花娶进家门为妾。
陈剑臣姑且听之,心不在焉。
此时王复忽地一拍大腿,道:“光顾着说这了,差点忘了要事。”
“什么要事?”
王复道:“是这样的,春节临近,家父嘱咐我请你写一幅‘福’字,置于中堂之上。”
陈剑臣笑道:“些微小事,不足挂齿,我这就回去写。”
王复拱手道:“先谢过了。”
当下结账,准备一起返回陈家。
突然听到酒肆门外“铃铃”作响,有人高声念道:“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何寻处?崂山洞天白云中。”
随着声音,很快就踏入一个道士,年约三旬;其身材颇高,穿一件八卦道袍,相貌堂堂,留三缕长须,飘飘然有出尘之意。只见他背负桃木剑,右手摇着一个古色生香的铃铛,左手把持一根竹竿招牌,上书“崂山道士”四个大字。
看起来,他就是个游方行脚道士,靠占卜问卦讨生活的人。
陈剑臣二人并不在意,径直往店外走,熟料在双方擦肩而过之时,那道士蓦然鼻子一耸,像一头狗般狠狠地嗅了嗅,似乎嗅到了某些不寻常的东西,双目精光一闪,冲着王复喊道:“这位公子,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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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第八章: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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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复一愣,有点莫名其妙地问道:“你叫我?”
道士一稽:“不错。”
王复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有什么事?”他对于游方道士以及和尚之类可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皆因这些人往往都是骗子的同义词。
道士不以为意,道:“我观公子身上邪气缭绕,有异味,所以想问你近期是否撞到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
“呸呸,胡说八道!”
王复登时像一只被人踩着了尾巴的老鼠,暴跳起来:“我碰到最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你这个臭道士,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否则本公子要到官府去告你妖言惑众,用黑狗血泼你全身,治棍刑。”
在天统王朝,独尊儒术,朝廷对于道教释家管理甚严,人要想到道观庙宇出家,必须要先拿到道观庙宇的主持的招收证明去到官府登记在册,经核实批准同意才能出家。没有身份证明的,俱为野道士野和尚,被官府抓到,要被泼黑狗血,行棍刑。
闻言,道士谓然一叹:“世人何其愚也,死到临头而不自知。”
不再多置一词,摇着铃铛,转身走了出去。
陈剑臣听那道士言之有物,若有所指,急道:“拂台兄,你为何不请道士帮你看看。”
王复嗤之以鼻:“此等危言耸听之徒,有甚本领?不外乎故作险恶吓人,讹诈钱财罢了。留仙,这样的道士我见多了,叱喝赶走即可,无需废话理会。”
陈剑臣一跺脚,他不敢肯定道士的身份,不过见他言之凿凿,不像无的放矢的样子,本想好好讨教一番,不料一个照面就被王复赶跑了。
然而王复此举,实属正常,陈剑臣也无从计较,无奈之下只得带着王复回家,铺纸研墨,提起辟邪笔写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交给他。
拿了字,王复寒暄几句,很满意地告辞离去。
在屋中踱步,几番思虑,陈剑臣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到酒肆那边寻觅那崂山道士的踪影,可哪里还找得着,对方在短短时间,不知云游何方而去了。
陈剑臣若有所失,惆怅不已。
……
却说王复,拿着陈剑臣书写的“福”字兴冲冲离开,先不回家,反道入江州府城,来到他在城内的别院之中。
这间别院,乃是王家产业,向来归属王复专用;如今院内金屋藏娇,正好大派用场。
王复和桃花可谓一见钟情,不可自拔;近日来,不分黑夜白日,两人天天欢娱,感情好得如胶似漆。
不知怎的,每当王复和桃花欢好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生猛,金枪不倒,插完幽门换深庭,似永不知厌倦疲惫,兴致勃勃;而桃花对他更是千依百顺,予取予求。
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要知道面对家里的妻妾之时,王复往往几回合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了——他虽然看起来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只是个银样蜡枪头;能在桃花面前雄风大振,真是极大地满足了男性的自尊心。
依照王复的想法,他是准备过些日子便带着桃花回家面见父母的,并择日把纳妾仪式给办了。他完全不怕父母不同意自己突然娶一个来路不清的女子为妾,作为家中独子,王复的意愿总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尤其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秀才之后。
对于他的想法,桃花羞答答地点头同意。
王复心花怒放,日后有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妾氏为伴,那是何等的人生乐事!
进入院子,闻声赶出的桃花迎上来,先规矩地道个万福,道:“公子你回来了……”
她身上穿着合体的绫罗衣裙,外罩绣花皮袄子,整个人容光焕,气质明艳高贵,绝对的花魁级尤物。
听见她那娇滴滴的声音,王复的某处居然马上就开始硬了,涨得难受,心痒痒的,鼻子“嗯”了声。
“字可拿到了?”
“拿到了。”
王复把陈剑臣书写的“福”字拿出来,递过去——前些天从桃花口中得知,她也曾读过几年诗书,只是后来家道中落,父母先后病亡,才不得不辍学,投奔亲戚而来。也正因为有此基础,王复才觉得对方是自己追寻多年的良配,真爱。如果光有相貌而不知书识礼,那就要逊色一筹了。
桃花接过,满怀期待地道:“这就是你常常说的那位三试第一,名噪一时的少年陈相公所写的吗?妾身且先睹为快,一饱眼福。”
她慢慢打开红纸。
嗡!
奇变突生,红纸上那端端正正的“福”字,笔画之间,蓦然散出道道微弱的光芒。这光芒,是如此微弱,在白天时,等闲人甚至看不到,注意不到。
可桃花见到了。
因为那些光芒在她眼中,竟犹如一根根芒刺,猛然激,密密麻麻地直往她身上刺了过来,要刺得她千疮万孔,原形毕露般。
啊!
桃花失声惊叫,忙不迭地松手,把字幅扔到地上,然后掩面疾奔,跑回了房间,重重把房门关住。
此番剧变,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王复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根本不知生了什么事情。此时他顾不得去捡拾地上的字幅,而是慌忙地跑进屋子,敲房门道:“桃花,桃花,你怎么啦?出了什么事?”
里面悄无声息。
这下王复更急,仿佛心肝儿都在疼:“桃花,桃花,你别吓我!”
约莫一刻钟时间,房门终于打开,桃花低着头走了出来。
王复立刻把她抱住,疑问:“桃花,你?”
桃花面色略显苍白,垂柔柔弱弱地道:“刚才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心悸,我被吓坏了。”
“哦!”
王复不虞有他,连忙用手轻轻拍着她柔弱的背部,道:“不用怕,万事有我呢。”
“公子,你真好……”
桃花的声音如梦如幻,磁性十足。
声音撩拨中,王复刚刚软化的某处,瞬间又雄赳赳地一柱擎天。在如此意乱情迷的状态之下,他当然无法现桃花明眸里的两道目光,正既怨毒又畏惧地落到地上,落在那幅“福”字之上。
其红唇翛然一啜,呼的,一口气息喷出,倏尔化作一阵疾风,把字幅吹荡而起,刮出到院子之外。
“桃花,我们进去吧,我要……”
王复呢喃着,一双大手早不安分地钻进了女人的衣裙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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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第九章: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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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
细若蚊鸣的一响,几乎同时,一丝微光从搁置在砚台的辟邪笔笔头处迸,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闪电般,转瞬即没,消失不见……
对此,正负手站在窗前往外望的陈剑臣自是一无所知。
送走了王复,他始终觉得心有不安,寻道士不得后回家也是如坐针毡。其中原因,除了一部分对于王复的担忧外,更多的是他对于那桃花身份来历的质疑——陈剑臣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万一事情真如想象中那么不堪,凶险,也好早有个准备,总比糊里糊涂地丢失了性命的强。
窗外天边,夕阳如血。
陈剑臣蓦然转身过来,来到书桌前,不假思索地提起辟邪笔在桌子上铺开的那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字:
“乱”!
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
身子已经迈出了大门,一路不作停留,径直出到村口外面。
日薄西山,半天红霞,天空弥漫着一股仄仄的气氛。
陈剑臣来到村外的溪流边上,正负手望天间,蓦然旁边传来一声怯怯的问候:“留仙哥,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一怔,就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自己三步外,少女眉目如画,清新脱俗,虽然浑身不沾半点珠光宝气,但更显得清水出芙蓉,干净素雅,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阿宝……
很快,陈剑臣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么一个名字——阿宝是居住在景阳村村尾的一个少女,今年才十三岁,双亲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甚是惹人可怜。在幼年时期,那时的陈剑臣和阿宝常常在一块玩水玩泥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随着陈剑臣逐步逐步走上了读书之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疏远了,慢慢断绝了来往。
以前的陈剑臣属于典型的书呆子,脾气既臭且拧,除了读书之外,对于其他事情一概无视。倒是阿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偷偷跑来陈剑臣所读的私塾,隔得远远的听他琅琅的读书声,听得很是陶醉。
当然,这些事情,那时候的陈剑臣是毫无察觉的——就算察觉,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阿宝父母双亡后,日子过得很是凄苦,举目无亲,无田无地无手艺,只能靠上山捡拾柴木和采集野果为生,她家里的房子早已崩坏不可居住,便寄居在村后面的一间土地公小庙里栖身。平时村里的人见她可怜,间或会给她送些柴米油盐,周济周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阿宝固然大字不识,但为人淳朴,倒是懂得许多道理,加上性格乖巧,天生丽质,出落得一朵花似的。如今只是年幼,还无法论及婚嫁,如果再长大两年,大概就可以寻到一户殷实人家嫁过去,脱离苦难的生活了。
其实近年来已有些八姑六婆跑过来,拾掇阿宝去给别人当童养媳,其中的对象甚至有江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呢。但不知怎的,阿宝一律摇头拒绝,更宁愿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捱日子……
被陈剑臣两道目光一碰,少女忙不迭地低下头来,两只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嗫嚅道:“哦,这个……忘记你现在是秀才,有功名在身了,我应该叫……”
“就叫留仙哥吧,我觉得好听。”
她下面的话语一下子被陈剑臣堵住。
阿宝讶然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颇大,当和陈剑臣的眼神相触,又很快地躲闪下去,面皮泛红的不知该说什么——想起来,她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和陈剑臣说过一句话了。虽然两人同村,但人各有命,竟仿若相隔天涯。
瞧着其一身敝旧的破棉衣,陈剑臣问道:“天气这么冷,你怎么跑出来了?”
今天虽然放晴,但干冷干冷的,到了如今的傍晚时分,更是刮起了北风,北风吹拂在阿宝的身上,她隐隐有颤抖之意,仿佛一朵在风中畏缩的花儿。
听到陈剑臣问话,阿宝仍是习惯性地紧张,好一会才细声回答:“刚才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道士,来到土地公庙里……我有些害怕,就跑了出来。”
她声音怯怯柔柔的,陈剑臣差点没听清楚,先是反应般“哦”了声,随即一个激灵:“道士?什么样的道士?”
多说了两句话后,阿宝的情绪也渐渐放松,解说道:“嗯,是一个中年道士,有胡须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竹竿招牌,上面写着字,不过我不知道写着什么字。”
陈剑臣忽问:“他身上有没有背着木剑,以及另一个手有没有拿着铃铛?”
阿宝搔搔头,想了一会才说:“似乎是背着剑,铃铛倒没见着……我没有看太清楚就跑出来了。”
陈剑臣微一思考,心想这道士很可能就是那个崂山道士,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到外面寻他不着,对方反而无声无息地跑到村子里来了,却不知要捣弄些什么……
对于这个道士,陈剑臣现在并没有寄予太多实质性的愿望,只是想寻着他问清楚一些事情罢了。至于对方是否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还得见面了解后才知,从而制定更详细的应对方案。
想到这,陈剑臣怕道士又跑了,马上拔腿就往后村走,赶去那土地公庙。阿宝不明所以,但没有丝毫犹豫就跟在了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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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第十章: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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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村人口不多,但占地颇广,五十八户人家错落分布,一直蔓延到一片山岭的山麓之下。
山名“麻子岭”,只是一片矮矮的岭头,树木稀疏。
——依山傍水,从风水学的角度上看,景阳村的地理位置甚有些灵气,这不,今年村中就出了一位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陈剑臣。
那土地公庙就坐落在麻子岭之下,只是一间两丈方圆的小建筑。庙前左右两旁各长着一株大槐树,庙里则供着一座土地公神像,每到初一十五,景阳村的村民都会来这里烧香拜神。至于阿宝的栖身之处,就在神像的后面空地上打地铺。
阿宝爱干净,她早已把土地公庙当成了自己的家,是以庙内从来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暮色四合,有昏昏然之意。
陈剑臣两人来到土地庙前,却见到里面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什么道士?
“不会吧,又扑了个空?”
陈剑臣大失所望。
“留仙哥,在那里呢……”
忽地阿宝开口了,伸手一指。
顺着她的指尖望去,陈剑臣就见到在不远处的麻子岭山脚,一株松树下面,一位道士正盘膝打坐,坐于地上。
正是早先在酒肆里遇见的那位崂山道士。
他怎么跑到那里去打坐了,神神化化的……
陈剑臣嘟嚷一句,对阿宝道:“阿宝,你去我家告诉我娘,说我有些事情要晚点才回去,叫她不必等我吃饭了。”
阿宝问:“留仙哥,你要做什么?”
“这个你就不必多问了,快去吧,免得我娘担心。”
阿宝乖巧地嗯了声,立刻小跑回村中。
陈剑臣长吸口气,迈开大步,直奔过去。
他走得很快,不过片刻就奔到了道士所坐的地方,正待开口相问,蓦然眼前一花,本来端端正正地坐着的道士刹那消失了,吓了陈剑臣一大跳。
“咦,人呢?”
他急忙东张西望,却看见刚刚还在松树下的道士身影出现在麻子岭半山腰上了,正盘坐于一块磨盘大山石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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