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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专案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问:“老马,咱们这样说吧,从这60万中你们仨就这么拿走了12万,这个事情你跟其他人商量过吗?”
马:“没有。”(老马显得更理直气壮也更义气)
问:“完全是你自己做主?”
马:“这个事我已经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然承认,这个决定是我做出来的,是我决定的。”
问:“那么这么做算不算私分公款?”
马:“司法机关怎么定,我就怎么接受。”
问:“我不管司法机关怎么定,你自己认为这个行为是不是私分公款?”
马:“我认为这个行为没有经过组织程序去办。”
问:“是不是私分?”
马:“是。”
采访到这里,老马终于有点被迫地承认了他这么做是属于私分公款,但他的理直气壮并没有减少些许,为什么他依然如此理直气壮?我至今都想不明白,是因为这么“变通”在当时的确没什么大不了,还是他知道别人也曾这么“变通”过,只不过他也学着干了一把,没干好那是他功夫还不到家,或者是命运不济?!
赌徒
马向东初赌在何时?赌瘾上身在何时?赌到什么程度?都在哪赌?赌多大数目?谁给他提供赌资?1997年马向东被人举报有经济问题就因他在境外豪赌开始,后来一系列疑问也都源发一个“赌”字。
现在我可以解释一下马、李、宁当初打到香港去了的那100万美金当中其中用40万注册了一个私人公司,为什么要成立这么一个私人公司?40万美金打入这个公司真实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了?这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办案人员所讲,那40万是留给马向东、宁先杰日后到香港赌博之用,为“备用赌资”;二一种说法是老马的一面之词,即成立“定志公司”是为了沈阳市将来在香港运作股票上市做准备,是给公家办事的“备用金”。两种说法都没有结果做证实,因为这个公司还没有运转,这笔钱还没有来得及“使用”或“糟蹋”,马向东已经被“双规”,马案爆发,以后那40万先被冻结,很快就被退回到了沈阳。
老马好赌,他的东窗事发毁就毁在这个“赌”字上,1999年初,有人举报几位大陆高官多次出入澳门赌场,一掷千金,经查“几位大陆高官”之一就有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氏向东。
马向东初赌在何时?赌瘾上身在何时?赌到什么程度?都在哪赌?赌多大数目?谁给他提供赌资?一系列疑问都源发一个“赌”字。我是和他这样进入的——
问:“关于你赌博的事,外面传得沸沸扬扬,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什么时候开始赌博的?”
马:“第一次到境外赌博是1996年,去马来西亚招商引资,对方的客户领我到赌场去赌过。”
问:“你好赌吗?”
马:“应该说这个事我没有把握住自己,因为我的确是去澳门赌过,去玩了,当然我不能强调别人领我去的,我还是自己没把握住自己。”
问:“你好不好赌?”
马:“我只是说我确实是参与过赌博,但开始我没有好赌成性。”
问:“后来呢?”
马:“后来喜欢去了。”
让老马承认他好赌,没想到比让他承认受贿还难。如果不是面对记者,如果在他锒铛入狱之前,我想恐怕不只我一个人听说马向东一向好赌成性,人们谈论他赌博时虽然算不上一身豪胆,却也有几分当仁不让之气。
俗话说“常赌必输”,老马赌博却是赢多输少,当然这是指开始的时候。
我问他:“开始去赌场的时候花的是谁的钱?”
马:“开始都是自己的零花钱,几百、几千,自己玩的。”
问:“一般赌多大?”
马:“每次都是一百、二百地往上押。”
问:“在哪儿赌?”
马:“澳门。我一般没去过葡京那种大赌场,我一次都没去过,我去的都是比较小的地方,因为我怕在葡京那种大赌场会碰到熟人。”
问:“什么时候玩得比较大了?”
马:“1998年下半年。”
问:“那时候赌多大,赌资从哪来?”
马:“每次去一两天,宁先杰给我5万港币,后来赌得大了给10万。”
问:“为什么每次都是宁先杰给你赌资?”
马:“因为宁先杰,赌博是他张罗,领我去的,讨好我,他是建委主任,我的下属,再一个,后来他从我们沈阳借了50万美元,我们就用这个钱做赌资。”
问:“你有没有问过宁先杰这50万是跟谁借的?”
马:“问过,他说是从一个私人集团老板那借的。”
问:“宁先杰怎么有这么大的面子,说借50万美金就50万?”
马:“宁先杰在1997年为这个集团免、减了1200万费用,是建委打的报告,当然我在报告上也签了字,请慕绥新市长酌定的。”
为了过赌瘾、搞赌资,权钱可以自然而然地交易。被捕前马向东、宁先杰从官场到赌场沆瀣一气堪称“哥们儿”,事发以后,二人背对背,各执一词,一点都没有“攻守同盟”的意思。说到从沈阳借的那50万美金,按宁先杰的交代,根本就不是他的主意,相反是马向东先打好了招呼,他宁先杰只不过是跑跑腿儿,把钱取了回来;可马向东听了宁先杰这么说显得十分伤心:
“怎么会是这样?1998年年初,宁先杰说要借点钱,我说你可不能动公款啊,后来他借了这50万美金,另外他说这些钱他能把握得好,这个钱他管借管还。”
我问:“你当时说不能动公款,这么说你是同意去借钱赌博?即使是和私人借,这合适吗?”
马:“很不合适,是很不合适。”
老马承认自己借钱赌博“很不合适”,事实是就在他用着“很不合适”的钱到境外豪赌的时候他的赌瘾已经大过于从前,1998年老马曾连续9次到澳门赌博,借口都是“谈项目”,时间都是安排在周末,这样的安排无法遮掩,显而易见就是为了能有“赌”的日程安排,对这一点老马丝毫不否认。
问:“那么你在澳门赌博的时候经常会想到你的副市长身份吗?”
马:“我自己正是会想到自己的身份,所以才不去葡京那样的大赌场。”(老马竟是这样回答我的这个问题的)
问:“你想过万一有人认出副市长的身份,那样会有什么影响?”
马:“会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不过我的身份的确没有暴露过。”
问:“在北京党校学习时间你也去赌过吗?”
马:“赌过,两到三次。”
问:“老马,还有一个问题,我得问问你,作为副市长,沈阳有多少国企,有多少下岗职工,你知道吗?知道他们每个月只有多少生活费吗?”
提到沈阳的国企,提到下岗职工,老马脸上的表情有所紧张,但没有愧色,他接着说了这样两句“实话”,一句是:“我去澳门赌博,忘了自己的劳动人民本色,忘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犯了错误。”第二句:“我一直觉得我为沈阳引进了那么多资金,已经给了那么多人就业的机会。”后面的话我已经听出了他的心安理得——这样,赌博花点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输掉50万
“没告诉你吗,他去赌的时候有几件宝物不离身,一个手链儿、一个戒指、还有一个金烟嘴儿,还带什么护身符——”
“到赌场去,那时候你根本就看不出来他是市长。胸前带个金刚法轮,手上戴着戒指,脖子上戴着项链,吆喝着——”
马向东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说到他的问题从来都是说“我又犯了错误”,从来不说他“犯了罪”。赌博是不是犯罪?中国的法律已经规定赌博为治安管理所不容,中国的党纪、政纪则规定党、政干部不得从事赌博行为。即使在澳门那样的特区,官方也明文规定政府公务人员只有在节假日可以出入赌场。马向东借款赌博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答案自有法院来定性,那50万美金很快被输光倒是事实,这一点最清楚的人当数他的“赌友”宁先杰。
宁先杰:“不到一年,那50万美金就输光了。”
我问:“这一年你们都在哪赌?”
宁:“澳门、香港赌船。”
问:“那时候老马赌注押到了多少?”
宁:“尤其到11月份,有时候十万八万都押。”
问:“老马赌博不是总是赢吗,怎么会把钱很快就输掉?”
宁:“赢什么?每次去都输。他上去开始玩儿赢一点,赢了就不撒手,继续想赢,最后玩来玩去就都没了。”
我问这个时候马向东赌瘾到底大到什么了程度,宁先杰的回答带着一种明显的嗤之以鼻:“赌瘾大到什么程度?就是想方设法,无论公还是私,想方设法找理由。我们去香港这么多次,不是说有些事非得到香港去办,这个李经芳都可以讲,在沈阳就可以办了,但是马每次都可以找到一个理由就去香港,然后就是到澳门赌博。”
此时宁先杰对老马的“嗤之以鼻”不排除争取立功做戏的痕迹,他对马的声讨不能不让人感到这两个坏家伙是“狗咬狗一嘴毛”,因为宁本人也是一个赌徒,要不马向东为什么一去香港总是带着他,以致招来身边人嫉妒,连宁妻都觉得马市长每次出差都带着她丈夫,“这很奇怪”。
实事求是地讲,在采访的时候,马向东没有在我面前讲过宁先杰太多的“坏话”,宁先杰倒把老马赌博时的“德行”抖落了个底朝天:
“没告诉你吗,他去赌的时候有几件宝物不离身,一个手链儿、一个戒指、还有一个金烟嘴儿,还带什么护身符——”
对于老马的“赌态”,他生前的副秘书长泰明也有“精彩”回忆:
“到赌场去,那时候你根本就看不出来他是市长。胸前带个金刚法轮,手上戴着戒指,脖子上戴着项链,吆喝着——”
无论有没有遇见熟人,在赌场,身边人都一味地称马向东为“老板”。我问老马:“为什么你手下人都叫你老板?”
马:“我没让他们叫,是他们自己这么叫的。”
问:“那你听着心里舒服吗?”
马:“开始有点别扭,后来也就顺耳了。”
问:“你在赌场里更愿意让人叫你市长还是老板?”
马:“当然是老板!”
马向东在赌场十分中意手下人把他称作“老板”,据宁先杰等人的交代,这样的叫法即使在开始也不是人们主动叫起来的,而是老马让人们这样叫的。
也许只有在老马对我不无得意地说“当然是老板!”的时候,我才能想象当初他带着手下左右时常出没于澳门、香港赌船,那时候他的“风采”。“马老板”当初是何等的牛气冲天,他的“牛”和外国真正的大老板出手几十万、上百万也许不能相比,但他在赌场上“一掷千金”,那些钱都不是掏的自己腰包,那些钱,除了有人不断“进贡”,大部分都是借来的,那怕只有50万美金,试想,哪个外国大老板能有他这样的“牛气”?况且那50万输光也就输光了,要不是老马被审查,哪家“借”钱的集团会和老马计较,这件事又有谁会知道呢?!
“恶”评如潮
一会儿他跟小姐要赌一种色子,小姐说你要输了就给我一百块钱,马向东说:那我要赢了呢?小姐说你要赢了,赢一把我脱一件衣服,马向东也不愧是老赌客了,连赢了四把,把小姐身上的衣服脱得精光,我当时非常紧张,这要叫别人看见多不好——“
马向东在没有坐上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宝座以前肯定没有听过太多人对他的批评,因为在他的成长记录中,46岁往前几乎都在积极进取,一路提升;1997年在他当了常委、副市长的前后几年,他也不可能听到任何微词,包围着他的只有连绵缧叠的阿谀奉承;等到他仕途落马,双规受审,这个时候他再想听听人们对他真实的评价,已经没有机会,此时他可以面对的不是纪委、司法机关的人,就是冰凉的监室。这不知道于他是幸、是憾?
在对马向东以及相关“马案”人员的采访中,为了节目的需要我对每一个人都设计了对马向东的评价,这些人在马在位时都是“马市长”、“马老板”的鞍前马后,随马翻车后却没有一人肯对他施舍半句好话。
沈阳老百姓没准看到城市里的某个大桥、公路还会偶尔感念那是老马在位时修的建的,而我所采访的这些人知晓马向东许多事情的细节却对老马怀着不言的愤怒。相形之下,老百姓的评价显得散漫而又盲目,对缔造和颠覆一个人的政治生命起不到直接的作用,而这些身旁的“知情者”,特别是在面对预审人员“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检举他人,争取立功”的咄咄目光却能对准老马身上的癌瘤戳一刀是一刀。这也真是,群民众生哪里会懂得年年忙、月月忙、天天日理万机的市长大人究竟每天都在忙什么,怎么会知道他是怎样的忙中取乐,乐在何途?
李经芳,原沈阳市财政局局长,在马向东这一圈子犯罪嫌疑人中是最木讷的一个,当我几次问到他对马向东的评价时,他都没有成串儿的话语。
问:“你认为马向东属于哪种人?”
李:“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挺好,属于那种比较辛勤的人,当然这只是指以前。”
问:“能干吗?”
李:“能干,武断。”
问:“你怎么评价他的人品?”
李:“我觉得从心里讲,好像心胸不是很宽。”
迟若岩,原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沈阳市少有的三十几岁的正局级干部,1998年连续给马向东行贿,“炮轰马向东”,他的评价颇有学术味道:
迟:“他的工作能力我还是非常钦佩的,沈阳市太原街动迁,大二环建设,整个环城水系,他都功不可没。”
问:“那么如果立体地看马向东,怎么评价?”
迟:“在我看来,他这个人的优点和缺点都非常明显,缺点,我看是致命的。”
问:“他的缺点是什么?怎么致命?”
迟:“这个人欲望无限,就像赌博,赢了还想赢,人哪有老赢的道理?我在想一个人要是老想赢,欲望无边真不是一件好事。”
宁先杰,原沈阳市建委主任,不用说,他对马向东的评价肯定是磨得最快的刀子。
宁:“我现在才算看清了这个人,手心手背。”
问:“什么是手心手背?”
宁:“用你的时候手心,不用你的





反贪局专案 第 2 部分
问:“什么是手心手背?”
宁:“用你的时候手心,不用你的时候手背。”
问:“在我看你和毛马是最近的人了,他好像比对谁都更信任你?”
宁:“出了事以后还这样吗?!”
马向东等一批贪官受到法律的审判
宁先杰话里有话,他以为他俩结伴豪赌,事发后马向东总说是他带他去的赌场,这真是本末倒置。其实马向东也明白,每次他要去赌,总不能自己赤ll地去邀请别人,总得有人替他把话说出来,宁先杰在这方面最“善解人意”,所以他和宁关系走得最近,只不过没想到,关系走得最近的人到了看守所里却分的最远。
宁先杰又说到那借来的50万美金赌资的事,那50万,一开始也不是50万,马向东最初是让他去借100万!
宁:“他当时是以私人名义,说借100万,我这个人呀,就是太实在了,当时就是惟命是从,给他去借,结果,人家说先拿50万行不行?我跟”老板“讲先拿50万行不行?他说行,就先拿50万。”
我问宁先杰那么到底马向东在北京党校学习的时候一共去外边赌过几次,宁先杰说“八九次吧”,这说法比老马自己所说的次数多了三倍。宁先杰对老马的评价还有结论性的如下语言:
“他这个人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你围着我、顺着我,就提拔你;你逆着我,我肯定就让你靠边儿站!”
在所有对老马人品的评价中,原来直接和他对口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泰明所言简直让我毛骨悚然:
泰:“1997年,我和马向东去北京开会,晚上他叫了几个人说咱们出去放松一下,我以为他说的”放松“就是去外边歌厅唱唱歌,没想到到了歌厅他就叫了几个三陪小姐,小姐要陪我们跳舞,我既不会跳舞,也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他就在那一个人尽兴。一会儿他跟小姐要赌一种色子,小姐说你要输了就给我一百块钱,马向东说:那我要赢了呢?小姐说你要赢了,赢一把我脱一件衣服,马向东也不愧是老赌客了,连赢了四把,把小姐身上的衣服脱得精光,我当时非常紧张,这要叫别人看见多不好——”
我不愿意相信泰明告诉我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的,多年做女人的经验告诉我,男人要赌不一定就色?但是要色,必然下流。如果泰明说的在北京歌厅里的事都是真的,那他马向东还是人吗?如果他还是人,如果这才是他最隐秘、最真实的一面,我很难想像我怎么能那么平静地对他曾经做了好几个小时的采访却没有爆发女人对这类男人最本能的愤怒?可惜,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对马向东的采访已经完成了。
当时的沈阳官场
有人的地方就有场,有做官的地方就有官场。
曾几何时沈阳的官场一度是什么样子?
据有关部门介绍,“沈阳腐败大案”俗称“慕、马大案”已被查处的一共有106人,移交司法机关的84人,这些人中23人是副厅局以上的领导干部,17个是单位的一把手。他们贪污受贿,疯狂敛财,以人划线,拉帮结派,阳奉y违,善于伪装,大有“官员群体腐败”的猛虎下山之势。在这样的“官场”形势下,诞生慕绥新、马向东这样的“大贪官”是不是就顺理成章?
问到马向东对那几年沈阳“官场”形势的看法,老马并没有特别强调“时势造英雄”,他的表达中最对抗的就是慕绥新,仿佛慕绥新贪,他就不能不贪,和慕绥新相比他贪得还不够档次,手法还不够狠,有慕绥新在,做官、为人的所有标准都化为乌有:
马向东:“慕绥新到沈阳工作后,好大喜功,他在个人捞钱上胆子也非常大。”
我问:“慕绥新的胆子大到怎么样一个非常的地步你能给我一些例子吗?”
马:“比如说沈阳有一个搞房地产的人,欠了建委500、600万的赔偿金,这个是不能免的,老慕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他就同意给免掉了。这种事,说老实话,我的胆子就不小了,但是再大胆,也不敢干这种事,他就敢干。还有还是某个人有走私车,老慕就公开推销给我们市接待办,四台奔驰,推销给北京办事处两台旅游车。所以我看他这么做,我没和他作斗争,反正他公开捞,我送上门的不拒绝就得了。”
老马的“愤愤不平”让我证实了两个信息:一、他在官场上和慕绥新的确展开过一场疯狂敛财的大赛;二、他们和行贿者进行“钱权交易”的诸多管道之一就叫做“减免”。
我曾问过接受我采访的所有沈阳“案犯”:“前几年,在沈阳,只要官场上混,都得会玩送钱的游戏吗?”得到的回答是一样的肯定。
我问过宁先杰,沈阳的送钱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宁这么说:“比较重一点是从97年开始的,慕绥新来了以后沈阳的确是肆无忌惮。”
问:“什么叫肆无忌惮?”
宁:“就是这个送礼,你不送不行。”
问:“他们会公开索要吗?”
宁:“不用,不支持你工作,大会上批评你,批你几回,不就完蛋了?!”
问:“如果我想进步呢?”
宁:“想进步必须得送!”
看来宁先杰完全懂得我所说的“进步”在这个语境里是什么含义。
进一步了解情况以后我多少知道了一点“木讷”的李经芳为什么“木讷”,用宁先杰的话说,要不是给老慕送钱,跟着马向东跑,他这位市财政局长早就坐不住了。
问:“你给马向东送过钱吗?”
李:“送过。”
问:“送了多少?”
李:“8000左右美金。”
问:“为什么要给马向东送钱?”
李:“怎么说呢?现在看来是犯罪,但从前来说是一个坏习惯,特别是春节期间,好像送的比较多。”
问:“你是说都送吗?”
李:“反正我知道范围很大。”
问:“大到多大一个范围?”
李:“包括政府机关之间送来送去是事情很多。”
问:“送来送去,这不成了八月十五送月饼?”
李:“不一样。我们往上送,下级的人给我们送,钱数不一样。”
问:“每一级都有每一级的价格?”
李:“水准我不知道。”
问:“像你们这些局长给市长、副市长送要多少钱?”
李:“一般要一万。”
问:“你们钱从哪来,出手就一万?”
李:“反正各种渠道都有,有的是小金库,有的是别人送来的钱。”
问:“有没有人单纯从自己工资、自己腰包里拿出钱来给市长行贿的?”
李:“好像没有。”
没有人出自己的血,那么用来行贿的最下一层的钱是不是就有可能源于民脂民膏?总有没人送钱的小官儿,小官儿也要靠金钱铺路成为中官儿、大官儿?
马向东是泰明的主管市长,泰明不想做只扮演幕僚角色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有求于马向东,这就是为什么要从同学那里拿来50万给马向东装修房子。泰明的解释是:“我只是延续了一种风俗,因为沈阳官场就是这个样子,你就得入乡随俗,你做了,领导也不当回事,不这样做,就该觉得你怪,而且我相信这种风气恐怕也不仅仅是沈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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