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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跳舞
天王
作者:跳舞

陈潇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他的父母曾经是尖端科研人员,两年前双双死于一场科研事故。 而就在这天,陈潇十八岁生日的当天,他接到了一个神秘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陈潇父母的朋友,受陈潇的父母委托,给陈潇送来一样东西。 赶回家的陈潇,惊讶的看到了送来的东西 一个大大的冰柜,而冰柜里,是一个沉睡的美丽女孩子…… 从此,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 《天王》,谱写一段都市异能英雄的传奇故事……





天王 【我的都市题材小说创作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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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这是我自己写着玩儿的,原本没打算发出来。现在发在这里,只是为了新书凑一些字数出来,呵呵~
以下观点仅代表本人。)
有这么一个问题,曾经很多很多读者都问过我。
“跳舞,你自己写的这些书里,自己最喜欢哪一本?”
每次看到这个问题,我都会想起一个很装逼的答案:下一本。
当年球王贝利就是这么回答的,别人问他进的那么多进球,最jing彩的是哪个。他回答是:下一个。
我一直觉得贝利的这种回答很虚伪,而我也一直不喜欢贝利。他做人太圆滑。
我喜欢马拉多纳,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球王,因为他真xing情。
所以,当我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没有用那个装逼其实很虚伪的答案。
我想了一下,答案应该是这样:最喜欢的是《嬉皮笑脸》,然后是《邪气凛然》,最后是《中的城市》。
然后问我的人,很多都会忍不住多问一句:啊?你不喜欢恶魔法则啊?恶魔法则是你现在人气最高的一本啊,网络上点击高,又出繁体书又出简体书还改编网络游戏……
这种时候,我多半也会虚伪的说:也喜欢啊。呵呵——看,我也有虚伪的时候。(其实很多作者心里,最喜欢的自己作品,往往都不是名气最大的那本。)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我最喜欢“都市题材”的小说,所以我列举的三本书,也都是我写的现代都市题材。
嬉皮笑脸是早期的一本纯都市情感,那是我目前写过的从文字水准上来看最高的一本。用心也最多。而且不yy。
而中的城市是我在起点第一本走红的书。这本书的意义在于,我是从这本书开始,从纯都市转向写都市yy的。
而《邪气凛然》,不用我多说了,则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收获。我做了一个尝试,就是一本都市小说,用一种偏硬派,偏写实的风格,来编制一本都市yy小说。
所以我写了一个陈阳,一个勇敢热血,义气无双的男人。而为了追求写实风格,我查了很多黑道的资料——并不是拿着把西瓜刀去砍人,就叫黑社会了!那只是小混混而已。我写到了大圈,写到了青洪,写到了北美的华人社团。
当我写到小五被追杀跑路的时候,我真的找了几个曾经在道上混的兄弟去问:到底道上的人跑路,是怎么跑的?
结果,就有了小五从南京一路被追杀,南下去广州。住破旧的小招待所,拼命的转车,布置疑阵,迷惑追杀的人。当时我的一个朋友还告诉我:其实,跑路的情况,被条子追反而简单了。最危险的是被道上追。一个是因为条子追上你,最多抓住。被道上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条。而且,当你被道上通缉追杀的时候,他们往往动员的力量,甚至比jing方都要密网。
结果有读者问我是不是真的在道上混过——呵呵。
写到小五躲进传销窝点的时候,我还特别做了很多的资料备课,终于将传销窝点的那些情况写出来了——结果就有读者在书评区说,写的太真实了,还问我是不是真的经历过传销。
包括写小五后来坐船偷渡去北美,我也查了很多资料,海上船上是什么情况等等,力求真实。
而小五去越南的那一段……呵呵,很多人不知道,我是真去过越南的。只不过是去旅游而已。我写的小五从广西坐豪华游轮去越南,那条船在公海就开始开赌场,这些都是真的!我坐过那条船,晚上也在公海上在赌场里输过钱。
包括写小五在夏龙湾登陆,夜宿海防市,那宾馆里只有虎牌啤酒卖,以及越南的治安种种惊人的地方,都是我当初亲身经历。
还有河内大酒店,那个混血美女上班的夜总会,叫海洋之星夜总会,我也去过!当时我就住在河内大酒店。
甚至于,写到小五在河内被越南人追杀,跳进河里游泳跑掉,那条河也是真的有!
写到小五去了加拿大,在温哥华的时候,我专门找了温哥华的市区地图来看,还有一些温哥华市的各种资料。甚至于,有读者问我是不是在温哥华待过,因为正如我书里写的,大圈的那家修车场所在的海斯丁大街,的确就是温哥华有名的黑街:是ji女,毒贩出没的地方。
——结果邪气凛然那本书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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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其实,都市小说很难写。
单纯从写作的困难程度来说,西方魔幻类和奇幻类小说最容易写。
为什么?因为没有任何限制!你可以完全凭空编造一个世界,随便你设定大陆,海阔天空,天马行空的去随便写!!对于这种书来说,作者就是上帝!你可以移山倒海,随意去创造发挥。
但是,写都市小说不行!!
因为现实,就在我们身边。你写的离谱了,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
比如我前文写的某些小说里的经典桥段:身价几亿,请同学吃麦当劳,还认为这是一种很高档的举动……
还有一些“经典”的桥段:比如,主角穿得很简朴,带着女朋友去珠宝店买珠宝,服务员狗眼看人低,还说:就你这样的家伙,你卖得起吗!然后就是主角很豪爽的掏出一张什么什么很牛逼的卡来,装逼之后发威……经典桥段啊!
每次看到这样的桥段,我都会觉得很好笑。
这样写的作者,多半没有去过珠宝店买东西的经历。现在这年头,哪家店铺的销售员敢这么对顾客??不想要这个饭碗了!现在找份工作多难啊……谁敢不小心翼翼的捧好自己的饭碗?很多读者是做服务行业的,应该深有体会,谁敢莫名其妙对客户翻白眼?呵呵。
我记得看过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搞笑桥段是:第一个,某本书,主角认识了一个来自美国的jing察,对方自我介绍,是“芝加哥市刑jing大队的副大队长”……看到这个头衔,我当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第二个,某书,背景是中国大陆,写主角经历一场官司,在法庭之上:有法官,还有陪审团……
我当时看了就想,这位作者多半是港剧看多了。因为大陆的法院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大陆的法庭,没有“法官”,只有“审判长”,更没有什么陪审团之类的东西了……
当然了,并不是要写书之前都亲身经历过,但是起码的生活底子要有一些吧。
就算有些东西作者不知道,但既然是都市小说,主要故事可以随便去编,可细节方面,必须真实!
就算你真的没去过高档酒店会所,没有去珠宝店买过钻石,你也从来没有去法院打过官司……可是……
至少也可以略微了解一下吧。好,你懒得去查证,懒得出门……可是有电脑啊!
百度大神无所不知,点击一下网络很难么?
这就是没有写书的诚意!是否对自己的作品真正的用心和负责了。细节都不肯努力去取证的作者,写不出好的小说。所以我通常看书,尤其是都市题材的小说,先看头五章,不管桥段是否吸引人,如果看到三个以上的常识xing的乱盖,我闪人。
细节决定一切!
别认为这是无用之功,因为如果一个作者连细节都不肯下功夫,那么如果让人相信他会在主线和故事下功夫呢?你连细节都偷懒不用功,我不相信这种人,能在百万字以上的主线故事写的多好!
别以为读者好糊弄。事实上读者们的眼睛都是很明亮的。如果你在细节上随便乱盖,不肯用心的话,读者很容易就会看出来。尤其是喜欢看都市题材的读者。
没错,所谓的都市yy小说,其实就是在给读者编织一个美妙的白ri梦。
可就算是做美梦,大家也希望这个美梦越逼真越好,这样才能得到更大的快感。
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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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说,难就难在这点:你写的一切东西,都必须在这个框架之内。必须符合“常理”,符合“常识”。
这些,就是生活常识。
如果你写的是异世,随便怎么编都可以,但是写都市,在很多领域,就不允许你乱写,不允许你乱来。
我一直最喜欢的就是都市小说,我总觉得写都市小说的时候,我可以发挥得更好,我可以更清晰得把握住人物的心理。
都市小说相对于其他题材的yy小说来讲,最妙就妙在:奇幻类的,魔幻类的,你都可以全部杜撰。
但是都市题材,最大的微妙就是:【半真半假】!
如果假的多了,这个“梦”就太不真实,无法让读者有阅读时候代入的快感。
如果真的多了,太过写实,就会太过枯燥乏味。
半真半假,如何把握这个“度”,就看作者的个人发挥了。
——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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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 【预热——我对《天王》这本书的创作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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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这本书不会是纯粹的都市题材了——我不喜欢重复自己,纯都市题材的小说,我已经写过了,以邪气凛然为代表,那种硬派都市小说,我不想重复。
这本《天王》将会是一本承载了我年少时候梦想的东西:都市+异能(只是异能,什么神仙耶稣之类是肯定不会有了)
呵呵,这次不会像邪气凛然那样挂着异能的羊头,卖纯都市的狗肉了。邪气不过是一次试水,加入了一个戒指,可中期之后,我改变了思路,以一种纯硬派都市写了下去。
但这这本《天王》则不同。
怎么说呢,少年时代对异能的空想,看了无数的美漫,无论是正义联盟也好,还是美漫各大阵营也好。那种宏观的世界观,和jing致的设定,以及各种城市英雄的形象,深入我心。
前两年看了《hero》,不得不说,第一季的剧本绝对是神作级的!可惜后来的第二季就差了很多——想来是大卖之后仓促赶工吧。
但是,美漫和美剧对于这种现代异能类的题材,的确已经拥有雄厚的基础和近乎完善的一整套设定了。
遗憾的是,在中国的奇幻小说或者漫画界里,一直没有一个严谨的,系统的,完善的类似设定:现代异能。
提到西幻,大家都会说龙与地下城,d&d的设定,提到现代异能,大家都会想到美漫之中的正义联盟。
我们有什么?当然,东方奇幻的设定,昔年缥缈从蜀山继承下的那一套仙侠设定也很jing致。
可是,难道我们就只有这个了么?
现代!都市!最接近我们的时代,我们似乎是一个空白。
我只想说:在这最贴近我们生活的领域里,一样可以编制jing妙的美梦!东方,也一定有属于我们自己的现代英雄体系!
跳舞我一个小小写手,也没有敢说自己来挑起这个责任,我不配,也挑不起——我只是在尝试,一次“卑微”的尝试而已,一次纯理想的试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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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复,绝对不重复!
我曾经说过,除了网络游戏题材之外,其他的所有题材我都很想写一遍——我不喜欢被固定在“类型写手”这样的头衔之下。
而这本《天王》,我抱了极大的热情来写,不只为了写书赚钱,更多的是满足我自己心中的一个多年的梦。
请相信我的诚意吧。
嗯,就是这样了,本书三月六号正是“开盘”,大家请先帮忙多投投推荐票吧!记得要把本书收藏进您的书架哦~
——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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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 楔子 【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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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该觉得自己很幸运……
如果这一切没有发生的话,我恐怕现在还是这座城市里每天拥挤在大街上,和千千万万的人一样,过着庸碌平凡生活。
我不知道是我改变了命运,还是命运找到了我。
一切的故事……都是从我十八岁生ri的那天开始的。
从那一天我的命运,改变了。
开始我觉得幸运,可很快我就发现,一切并不如想象之中的那么简单。
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公平,也从来不曾公平过!
我叫陈潇,因为我的父亲姓陈,而母亲姓萧。而生下来的时候,算命先生说我五行缺水,所以将我名字里的‘萧’字改成了潇洒的潇。
我的生ri是五月五ri。所以,从小我就有一个外号。
我的亲人和朋友,都喜欢叫我‘小五’。
我的命运,就从今年的五月五ri开始,转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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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这不是《邪气凛然》的续集。
本书也不是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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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 第一章【落难王子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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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九点。
叮咚~店门被推开,门铃响起。
“欢迎光临~”
彬彬有礼的问候,在柜台后穿着快餐店制服的陈潇赶紧鞠躬,对着进来的人露出职业的微笑。他的脸庞白皙,五官俊秀,只是脸se之中却带着一丝淡淡的苍白,显得人略微文弱了一些。
可进来这人摘下了帽子,却露出一张俏脸,粉颊含笑,双颊上更是各有一个浅浅的梨窝。这女孩子的面容来说也只是清秀而已,算不得什么大美女,偏偏是这笑容和可爱的小酒窝,给她平添了几分可人。
陈潇看清来人,这才站直了身体,叹了口气:“你又迟到了,不怕经理扣你薪水么?”
这女孩子吐了吐舌头,扮了个可爱鬼脸:“不怕!我知道你一定会帮我找借口啦……”口中虽然说不怕,可是却下意识的小心翼翼往店里后面看了两眼。
“经理不在——嗯,还有,他刚才问起你的时候,我告诉她你去送外卖。”陈潇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时钟,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外卖订单:“诺,一会儿把这个东西给经理看,可别出卖我啊。”
“谢啦,改天介绍美女给你认识哦。”女孩子嘻嘻一笑接过,跑到后面的“员工室”里去换了工作服出来,和陈潇一起站在了柜台后。她扎了一个清爽的马尾辫,一张没有被化妆品污染过的脸庞,更是显露出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特有的青chun气息。
陈潇也不和她多话,却带上了工作情节手套,小心翼翼的切面包,开始制作三明治了。
女孩子看着陈潇不说话,眼神里微微有些失望,想了一下,主动道:“喂,今天周末嗳,生意不好,说不定能早收工呢。我听说西街那里卖场今天大减价,收工之后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你不是说起过想买一个mp4嘛。”
陈潇听了,微微思索了一下,平静的摇头:“不了,我还有工要上。”
“夷?你又多兼了一份工啊?”可爱女孩睁大了眼睛。
“嗯,家教。”陈潇似乎不想多说,只是简单的回答了一句,就低头继续做事。
今天周末,学校公司都休假,快餐店早上的早餐销售自然受了影响,可是到了九点半的时候,店里的生意却反而好了起来。
客人八成以上都是三三两两的小女生,这些女孩子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都有,看样子绝大多数都是学生,明明周末可以在家睡懒觉,却一个个这么早跑来这里吃早餐。
看到这场面,那个可爱的女店员却已经见怪不怪了,叹了口气——这些女孩子,都是冲着陈潇来的了。
自从陈潇来到这家小快餐店里打零工之后,很快的,似乎周边的那些女学生们都知道这里来了一个长得很帅的年轻男店员。
陈潇身材修长,体形挺拔,一张脸孔五官jing致又清秀,不喜欢说话,微笑起来的样子却偏偏刚好具有让小女生尖叫的“杀伤力”,相貌俊美得比那些电视上的韩流花样美男都强,而且他是名校里的学生,气质脱俗。正是时下那些无知小女生最喜欢的“王子殿”类型的男生。
自从他来这里工作之后,店里的客人之中,年轻女xing的比例就以几何增长,无论是早餐中餐晚餐,店堂里总是坐着三三两两专门来看陈潇的小女生。那些女孩子一个个买了餐却不带走,手里一杯可乐一块三明治都能硬在店里坐上半个多钟头,更有甚者,干脆就托着下巴手肘支撑在桌上,眼神就好像追踪器一样的盯着在柜台后忙碌的陈潇。
(哼!一群花痴!)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可爱的女店员今天越看这些女客人就越不爽,看到有两个最多不超过十四五岁的女客人,居然就差盯着陈潇流口水了,不由的心中泛出怒气来。
更可恶的是……这么长的柜台,明明有自己和陈潇两个店员,那些小女生却都宁可排队,也要在陈潇的那个售货台前等待!
真是越想越气!
女店员鼓起了腮帮子,看着面前排队正好到自己面前的一对客人:一男一女,从亲昵的模样上看,分明就是一对情侣。女店员翻了个白眼,故意甜甜一笑:“请问两位兄妹想吃点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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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潇飞快的将手里的汉堡和三明治做好,然后将一杯一杯的汽水端了上来。
他的动作快而不乱,手指轻柔灵活,脸se一直平静如水,哪怕是柜台前站了再多的客人,他的表情也都是那么淡淡的——当然了,在那些小女生的眼中,这就是“酷”的表现了。
陈潇能隐约感觉到,坐在店堂里的那个女孩子,一边咬着吸管一边偷偷打量自己,更有的女孩子看着自己,交头接耳,似乎在谈论着什么。
——这些陈潇都已经习惯了。
他知道这些女孩子在谈论什么内容。事实上陈潇的听觉从小就很灵敏,在忙碌之中,也能听到坐在距离柜台最近的两个女孩子谈论着什么“落难王子殿……”之类的低声话语。
落难王子殿……
陈潇心中也苦笑了一下。
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子,大体来说都是喜欢八卦啊。
不过陈潇都无所谓——他习惯了被人谈论,尤其是在两年之前那件事情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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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潇今年十八岁,因为母亲姓萧,所以父母给他取名的时候,本来是应该叫陈萧。可是后来据说有算命先生说他五行缺水,就把“萧”字改成了潇洒的“潇”。
说起来,像他这样十八岁的男孩子,却难得有这种沉默稳重的气质。
从小他的父亲和母亲就很少在陈潇的身边。父母似乎好像都是从事某种科研类的工作……很难想象自己那个常年一脸严肃冰冷,好像漫画里科学怪人的父亲,是怎么把美貌如花的老妈追到手的。
因为工作的关系,陈潇的父母常年在本地和国外来回奔波,尤其是在陈潇三岁的时候,父母进入了一家在北美的研究机构担任某个未知项目的主力研发人员。
最后大概是能力超强,干脆就成为了入股了那家科研机构,成为了合伙人。从打工的变成了老板的身份,两夫妻就更是时间比金子都昂贵了,两个工作狂哪里还有时间来照顾小孩子?
所以陈潇从小到大,都是上的寄宿学校,为了让孩子保留“国人传统”,父母将他留在了国内没有带去北美,聘请了一位阿姨来照顾他平ri的起居生活。所以陈潇从小就习惯了du li生活——他九岁的时候就会自己炒饭和做西红柿鸡蛋汤了。
父母似乎都非常富有,那家北美的科研机构似乎开的待遇很是丰厚,所以陈潇从小倒是不缺钱花。只是两个工作狂双亲,却整年的见不着面。
仔细算了一下,从四岁开始,每年三百六十多天,大概能见到父母不到四次。这情况一直延续到了陈潇十六岁的时候。
那一天他正在上学,却看到家里照顾自己的阿姨满眼红肿的跑来了学校将自己领了回去。
随后他就得到了噩耗:父母所在的那家研究机构,在从事某项科研之中出现了巨大的科研事故,父母在那场事故之中双双罹难,死在了实验室里。
事后经过了堪察,鉴定为意外事故,那家科研机构也因这次事故而解体,据说是已经破产消失了,父母的之前将全部家当都投入了那家科研机构入股,结果事故身死,科研机构破产解体,全部家当自然也打了水漂。可怜陈潇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只得到了一笔抚恤金而已。
随后家里讨债的就上门了。将陈潇家里的私家名车,别墅豪宅等等全部都收了去。后来陈潇才得知,父母当初在研究方向上和那家科研机构的合伙人出现了分歧,强行坚持继续自己的研究,不惜血本,为了那项科研经费,将家里的房和车都抵押给了银行。
原本的富家子弟,却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穷人。幸好父母当年将家里未发达之前所居住的老宅早早就挂在了陈潇的名下,才没有被银行收走。
陈潇用那笔抚恤金办了父母的丧事之后,一声不吭的搬回了家徒四壁的老宅。
当初像他这样年纪的半大孩子,忽然遇到如此的噩耗和打击,只怕十个里有九个都崩溃了。可陈潇从小就习惯了du li生活,承受能力居然是出奇的强,居然给他一个人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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