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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求 紫晓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我还没有来得及有任何反应,他已经低头吻上我的唇!
这是压抑着我们共同的渴望与思念的一吻。不同于他喂我喝药时的朦胧缥缈,不同于他在我梦中偷袭时的似真似幻,这是真真切切的一吻,顷刻间顷翻了我们火一样的热情!
辗转反侧,唇舌缠绵,深深地吻遍了对方的红唇和心魂,直到灵魂深处得到温暖湿热的慰藉,直到海枯石烂的承诺烫满对方的生生世世,我们,依然不能满足!
良久良久,在我的一声难耐的呻吟中,我们寻回了各自的理智,此刻的我红唇艳丽微肿,凤眼明媚水朦,身体柔弱无骨,软软地窝在他坚实的胸膛里,听着他快速有力的心跳。他用鼻尖抵着我的发顶,微微喘息着,双手紧紧地抱着我,我甚至能够感觉到他的无法平息的欲望!
“你想这么做,并不需要点我的x道。”我想,为了平息他的欲望,只能用话题引开他的注意力了,这样至少让他少痛苦一些。
“我知道你不会拒绝,可是不点你的x道,我怕我没有勇气!”他喃声,很柔情很宠溺的感觉,“你真甜,甜得想让人放进心里藏起来!”
我笑得眼睛眯成了两条缝。
终于承认自己是个女人了——因为我也爱听男人的甜言蜜语!
“那你的心——小得只能住我一个人吗?”没有经过大脑,这话就脱口而出,说完了,后悔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他抱着我的双手一僵,我正疑惑地抬头看他怎么了,突然一阵大笑声,非常愉悦的笑声从他的胸腔迸发而出,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我使劲锤了他一下。
“绮罗啊绮罗,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放心了!”他笑完了,感慨地道。
“什么?”听不懂!
“只有你心中有我,你才会在乎,当你在乎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代表——”他暧昧地低头看我,眉眼都是笑,风情无限,像是春天提前来到了似的。
他没有说完,但是我懂了。
只有真正地、彻底地爱上一个人,我这样的女人才能说出那样的话!
“绮罗,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了!”
他宣誓似的话在我耳边响起,我抬头看着他,看他俊雅的面庞融上一层淡紫的光芒,我的心里暖洋洋的。
不管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我在努力实现理想的同时竟意外收获了曾经想都不会想的爱情,我在这边的生活已经走上了轨道,我应该感到满足了!
“你怎么会来这边?”见面了这么久,一直忙着非正事,竟然把正事忘了,“是不是京师那边出了事情?”
“没事,”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我的耳朵,我懒懒地趴在他怀里,“我是担心你有事才过来的。”
我顿时睁大了眼睛就要抗议,小看我的能力啊!
他抬起左手堵住我蠢蠢欲动的嘴唇,眼神认真而担忧,“刀影还没到京城就给我传了信,我马上猜到了是五弟,派去探信的人也证实了五弟在澜城逗留的消息,我想,以你的脑袋瓜子,前后一联系,自然也不难猜到五弟身上,我就怕你来一招守株待兔,要知道,我这五弟可不比我们弟兄!”
他叹了口气,“秋灵一告诉我你在这边,我便赶了过来,结果还是没来得及,在我之前刚刚走的人就是五弟吧!”
“你很忌惮风雷泽?”我听出了大概。
“一个三岁时亲手杀了不小心给了他一杯烫牛奶的太监、五岁时得伺候自己的宫女跳井,十三岁时立下屠城战功的人,你说我该怎么看他?”他偏过头看我,眼中却闪过明显的担忧。
“他竟然是这样——”我惊讶!
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心底善良慈悲的人,但至少我从来不滥杀无辜!这个风雷泽,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所以我担心你,你虽然能狠心,但却远不及他的残暴,我怎么放心你在他的眼皮底下活动?”他的语气中,明明白白地透露了担心,明知道我可以应付,还是为我担心,并毫不迟疑地赶来,天下能对我痴情至此的人又有几人?
我搂住他的脖颈,感动于他的有心,从京城到这里,除了这一路上的奔波疲劳外,恐怕最难以忍受的还是心底膨胀难以消瘪的担心吧!
为了回报他,也为了我,我一定不能让自己有事!
如果风雷泽竟然是这样的人,我就不得不另想办法对付他了,该想什么办法呢?
“不要担心,既然我来了,这次就交给我吧!他虽然厉害,但栽在我手上不止一次,我已经部署好了,一定会让他离开这里!”清歌笑笑,一如往常地温雅,拍拍我凝重着神色的脸蛋。
对啊,我愁个什么劲,我怎么忘了身边这个男人?这不正好是我见识他发威的好机会吗?
顿时,我两眼闪闪发光,热切期待着后面的进展!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五章 分别]
事实证明,看起来温文尔雅的清歌是那种战斗起来攻击力强大到可怕地步的人!
由于政局呈现表面上的稳定,太子和淑妃两方面的重头人物都无法轻举妄动。凤雷泽虽然远在天边,但因为手握重兵,除非想被当作叛逆处理,否则他也不能轻率;太子这边,向来默默跟在太子身后、以智谋和公正闻名的清歌却不受限制。就在凤雷泽徘徊在澜城刺杀刀影的这段时间里,清歌已经布好了一张巨大的网。
代替凤雷泽参加封王大典的人,在大典结束后以南蛮的军事吃紧为由,准备脚底抹油溜走,正好撞进了清歌早就布置在前面的蜘蛛网里。
清歌把此人连同刀影搜集到的关于南蛮军队s扰边境百姓的证据一起送给了礼部尚书——一位虽然属于淑妃阵营、却刚正不阿的三朝老臣手里,这老臣一怒之下,自然把这个冒牌货送到了皇上面前。
此举一举两得,既摧毁了以这位老臣为首的魏党的信心,又洗脱了自己挑拨离间的嫌疑,有谁会相信,他会把如此重要的人交给对头呢?同时,他公正的名声又一次得到巩固和提升!
皇上为了不打破政局平衡,私下派人传口谕要老五回去,清歌早就料到不甘心的淑妃等人在吹不了枕边风的情况下一定会另想办法,所以以猫头鹰传讯,要手下帮会一路暗中保护护送密旨,另外则派人一路大张旗鼓地行走,扰乱对方的视线,使得真正的密旨顺利到达凤雷泽处。
而凤雷泽刺杀清歌身边人的事也被清歌“不经意”地透露给了可靠人士,再由可靠人士透露给魏文风和淑妃,估计,他们这次大概也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对待这个差点坏了大局的五皇子了!
现在,凤雷泽已经接到了皇上传他回去的圣旨,也接到了淑妃让他回去的密信,以他的思路,他必然要回去看看热闹!而且他会带去一部分南蛮的精兵,耀武扬威地回京。
这样,他的亲信在南蛮的主力中就少之又少,他更不知道,就在他踏上京城土地的那一刻起,他的南蛮大军也早就易主!
最高明的地方是,尽管这事是由清歌一手策划的,但从头到尾他一次面也没有露过,用他的话说,他更喜欢隐居在幕后,静静地看着眼前上演一出出的好戏,这次如果不是为了我的安全,他甚至连帮会都不会动到,单纯的斗智斗力,更加有趣。
我暗暗叹服,他这一动,看似平常,其实一箭s中的雕几乎数不过来,除了魏家,只要搅和进去的人人都有奖,而影响的范围之广,也不是我当时帮助韩家时的规模可以比拟的。
我向来自认为智谋了得,心机也过得去,但现在,我发现了我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不足——目光始终放在眼前的商场上,而没有更大范围地扩大视野从而扩充事业!
南蛮北疆都落入了太子之手,首尾呼应,兵权在握,只要再控制京师一带的兵权和百姓日常供给(比如棉花、粮食、食盐等),真不知道这天下还有什么不能被他们掌握?!
只是目前京城的兵权掌握在我大哥云梦海手中,他绝对是个十足十的魏党人(既有娘家是魏家的母亲,本身又跟在四皇子身边),而百姓日常供给却由几大富户掌握,分散民间,构不成对天日经济命脉的威胁!
我把我的分析说给清歌听,清歌听后笑了,“既然如此,你何不挥鞭北上,抢占市场?”
我霍然坐起,对啊,我一个立志成为第一商人的现代人怎么陷入了脑筋僵硬的误区?既然京师市场目前没有一个领头人,我为什么不能返回故里,杀一个漂亮的回马枪?
即使不再扩充生意,我估计自己也只需要半年时间,就会成为澜城首富,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这里固然还有许多有待我挑战的地方,但我应该学清歌,从大局出发,占领京师市场才是目前比较急迫的事情!
看着我光芒异常璀璨的眼睛,清歌感兴趣了,“你有什么主意了?”
“有,”我果断点头,“我要做两种生意,还要仰仗你的扶持呢!”
“什么?”清歌仰头喝干杯中的酒。
“药材和马匹!”我自信地道。
清歌回头,眼中充满讶异,“你确定?你怎么会选中这两种?”
“因为马上就用得着!”我需要预见天日未来十年的发展状况!
“而且盈利丰厚盈利周期很短,这样才能让我积累足够的资本吞并京师市场!”所以,选择药材和马匹生意,我就可以立足不败之地!
“好迅捷的思路,我甘拜下风!”清歌满眼荡漾着笑意夸我。
“如果我要做成这样的生意,就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分开了!”我歉然地看着他,“我必须要组建一支强大的、可以随着我走南闯北的商队!”
“没关系,认识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又怎么会在这时候拖你的后腿?你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会一直在你身后支持你!”清歌温柔地道。
我的唇边,荡起了一朵美丽的微笑,他轻轻俯身,吻住我一刹那为他绽放的美丽!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六章 前途]
尘土飞扬的漫漫黄土官路上,一行载满货物的马队正风尘仆仆地快速前进,前方,从前几日的荒凉近似沙漠,慢慢转向了荒草稀疏,甚至远方的嫩绿一线已经遥遥在望,那就是我们将要去的地方——草原!
日头已经逐渐西落,开始发出橘红的光芒,在一望无际的广漠的前方,随着夕阳光芒的照s,燃烧起了大片火红的彩霞,看样子,明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我发出一个休息的手势,庄严的马队整齐地停了下来,训练有素地开始就地休整,埋锅造饭。
云青和程望刚帮我搭好一个简易的帐篷,马队护送领队——我在澜城结识的最有名的福海镖局东家顾武南就匆匆过来了。
其实,这一路风餐露宿,辛苦跋涉早在我的意料之中。
经过京师时,我甚至没有停下行程回家看一看,或者和清歌见上一面,仅仅趁马队休整时在京城补充了一些实用型货物(为了节省本钱,一些在澜城有在京城也有的货物我就留到补充),又出售了一部分从澜城带来的已经不堪长途跋涉的特产,同时给了云蓝三十万两银子的巨款,给他分配了重要任务。
云青云蓝本是我哥身边的重要干将,能力很强,柳鸿飞不在时,云蓝把大理石矿经营的非常好,正好这次就让他去为我建立一个大型的牧场,云蓝本来就出身在北方的草原上,对牧场可说是熟悉之至,一听我的任务,大喜过望,连和秋灵分开的伤心都被冲淡了许多。
因为这次路程是预料之中的辛苦,所以我硬下心,将满心委屈的秋灵丢在澜城,和柳鸿飞、程岩一起,为我照料澜城的所有生意,免得跟着我吃苦受累。程岩也想跟来,但经过他的儿子程望的反复劝说,最终打消了念头,留在澜城做技术顾问。
值得玩味的是柳鸿飞,竟然在我们将要离开澜城时孤身一人回来了,整整半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他人消瘦了一圈,更变得沉默了许多,绝口不提韩碧城。我略约猜到了一些事情,为了让他能够散散心,忘记过去的难过事,我将他调为澜城一带生意的总负责人,这样一来,他每天有着数不完的工作,也许能够转移他的注意力,减轻他心中的难受。
经过挑选,我决定带上云青和程望,云青是不用说了,程望这小子大半年的表现真让人刮目相看,带他出去见见世面,也许对他对我都是有好处的。另外,我还带上了从蘅芜坊挑选的小星,小星是一个孤儿,十四岁,没有姓名,我就让他认了程岩为父,程望为兄,连同我为他取的名字,从此就叫程星。程星不同于程望超乎年龄的稳重,是个十分机灵泼辣的孩子,这也许与他常年的流浪经历有关,这一路上,倒好几次亏他,省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而半途遇到的匪徒是走商队最怕遇到的,所幸玉冰心介绍我认识的福海镖局在江湖上相当有名气,顾武南在江湖上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清歌告诉我的),一般绿林好汉都让他三分,这一路上,才没有遇着什么难解的冲突。
更令我吃惊的是,天日竟然没有长城,我询问了很多遍,终于从向导一脸的迷惘中确定,天日没有流传几万年的伟大建筑长城!
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一带,如果换算一下,就应该是古代长城的附近才对!
mygod,这该是一个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表达清楚的遗憾!
现在我刚坐下,就看见顾武南一脸忧色地匆匆而来,不禁吃了一惊,“顾兄,何事这么心急?”
顾武南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少年时从姜鲁(相当于现在的山东)之地迁到澜城,并不是澜城本地人,四十左右,一脸忠厚的样子,但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藏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却绝对不容人忽视。
眼看他向来平稳沉静的脸上露出这样少见的神色,我不由得提起了一路上不停颠簸的心——难道在这个时候、在草原遥遥在望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意料不到的事情吗?
“暂时没有什么事情,”他掀开帐幕,大步走到我面前席地而坐,“但我希望云东家今晚一定要提高警惕。”
“怎么回事?”我注意到他的嘴唇上干渴造成的干裂,端过一碗水递给他。
他也不客气,接过水,一仰脖子,咕嘟嘟喝了个干净,把碗往地上一放,差点放成了两半。
“云东家,这一带已经是三不管地带,既不属于北部的锡勒国,也不属于天日,更不属于一些夹杂其中的游牧民族的领地,所以这一带一向是盗匪出没的必经之地。近年来,因为安圣公主驻守北疆,边境情况大好,已经渐渐没有了盗匪的踪迹,但并不代表我们就能丝毫没有防范。即使没有强盗,也会有小股的流匪出入这里!”
我点头,“顾兄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我会让他们提高警惕的。顾兄带来的兄弟们还请顾兄招呼一声。”
“放心,我已经让他们轮班休息,务必保随时持有人清醒。”他站起来,“既然说完了,我也下去准备准备,告辞!”
看着他大步走远,程星像颗跳豆似的跳了出来,说话声脆蹦蹦的,“少爷,那我们怎么办?”
我斜眼看他,“那你这个削鬼灵精说怎么办?”
他眼珠骨碌碌转,笑道,“少爷心中有打算了吧,小星才不想出丑呢!”
“这种突发状况,我能有什么打算?你当我是诸葛亮啊!”我正了正脸色。
“诸葛亮是谁?”他好奇地问。
我白了他一眼,有好奇心也要看场合问啊。
“小星,少爷现在很烦,不要用这些不相关的问题打扰少爷。”程望开口训斥,倒颇有兄长的架势。
小星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我忍不住笑着摸摸他的头,“以后再告诉你吧!”
“云青,今天就麻烦你和程望俩人分别守半夜,一定要保持清醒,小星你去睡觉。”
旷野的夜空明亮而深远,天气还有些凉意,我走出帐篷,悄声靠着一车货物坐了下来。
远处,在顾武南的吩咐下,镖师们已经熄灭了火堆,默默地啃着冰冷的干粮,绝无一声喧哗。
顾武南轻轻地从货物间走过,检查货物的牢固程度。
云青抱着剑倚着最贵重的一车货假寐,间或眼睫一扬,环视四周,闪过一抹精光。
天地间格外沉静,连同我的心,我的脑,我的神经。
夜幕越来越低,月亮藏进了一朵几乎透明的云彩之后,天空没有什么星子,只有几晕模糊的星光。
哒哒的马蹄声突然打破了这份宁静!
我一跃而起,转眼一看,云青迅速朝我靠过来,镖师们霎时将马和货物围在了中间!
在明亮得几乎不像是夜晚的天空下,草原那头,出现了十几匹高俊马匹的模糊影子,连同马上的人的影子!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七章 虚惊]
“上马退后!”我大喝!
整个马队伙计迅速跃上货车掉转马头,镖师们分别护送在两侧!
可是我们的马头还未掉转过来,隐隐的奔雷声从我们身后的地底传来,震得我们的马不安地嘶叫起来!
我脸色一白,这些袭击者行动迅捷得可怕,高度一致而又隐含战术,他们真的是一般的流匪吗?
“下马,戒备!”眼看自己一行人已经被彻底包围,我心里虽然焦急,但表面还是沉静如常地吩咐伙计们。伙计们也是我一手调教的,临危不乱,迅速掌控住不安的马群,将马群赶到一起聚集起来。
云青已经骑着马来到了我的身边,“少爷,待会儿我和顾兄会抵住那些人,你再寻机离开!”
“不,我不能走,你不要劝了!”我淡道,“不要以我为念,我希望你保护好自己!还有,吩咐下去,让伙计们一旦真打起来就抛下货物,先保住命要紧!”
“备战——”只听顾武南低喝一声,久经江湖的镖师们迅速一致地拔出武器,一半人围在货物的外围,面对敌人,另一半人则打算抽身保护我。
“我不用保护,你们首先是保护自己,其次才是看好货物!”我断然道。
镖师们诧异地看着我,大概从来没遇到过像我这样不顾货物却先顾人的商人,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顾武南见状,不容他们迟疑以至贻误战机,立刻喊他们回去,“听云东家的。大家都过来!”
眼见大家都快速做好了准备,我也镇定下来,血管中嗡嗡作响,大脑清醒而兴奋,只感到身体中激起的热血火一般地?





凤求 紫晓 第 12 部分
眼见大家都快速做好了准备,我也镇定下来,血管中嗡嗡作响,大脑清醒而兴奋,只感到身体中激起的热血火一般地起来,为了即将到来的未知的战争!
我迅速从身边拿出一把——小巧精致的弩枪!
因为有过遭遇强盗的前车之鉴,我一直在思考,我对兵器之道不很熟悉,擅长的主要是拳脚功夫,有利于近身搏击,但却不利于远攻,在现代我身边总是带有一把麻醉枪以防备突发状况,而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我的擅长变成我吃亏的地方,除非我能制作几件像麻醉枪那样保命的小玩意儿。
前世我曾经拆卸过几把麻醉枪和几把正统的掌中雷,现在脑中还有个模糊的印象,要做一把和前世一模一样精良的是不行了,但做一把粗糙能用的应该没问题。
经过很长时间的摸索,总算做出了一把,可是瞄准效果不佳,这种东西我又不愿意找一些专业的匠师(人类的智慧是可怕的,万一被流传出去用于这个时代的战争中,等于是我用催生剂加快了社会发展的畸形速度,那我的罪过可就滔天了!),最后,经过万般思考,我把麻醉枪改成了更加简易但结构功能都精良许多的弩枪,别人问起来,我也可以说是从苗疆那边得来的,更加真实,更加接近这个朝代!
知道这次出门可能会遇险,没想到却到快到草原的现在才派上用场。
可是,看到逐渐近的马群,我的心慢慢地沉下去——那马上的每一个人,都手执一柄硬弓,每张弓,都对准了我们。
单看两边的块头,我们这边除了少数几个来自北方的个子稍微高挑一些外,其他都是一米七左右的小矮人,灵活有之,武力不足,跟对方那虎背熊腰、高头大马的样子一比,我们这边从气势上就输了一大截!
对方不动如山,看着我们,我们也沉默地看着他们,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谁先动,谁就失去了先机!
终于,对方的马队中缓缓驰出来一匹格外高大的黑色骏马,骏马背上是一名格外高大的男人!
——草原男人!
那一身服饰正是典型的草原游牧民族的皮袍、皮裤、皮靴,看似和平常的草原人没什么两样,但他器宇轩昂的气质却不是平常衣服可以掩盖得了。他身上还搭配着一条从腰间斜披到肩上的整条动物毛皮,如果在现代,动物保护者协会的人能用唾沫把他淹死!
年龄在三十左右,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神情,五官是草原人特有的立体粗犷,却又格外森然!
可是我现在脑中也只能闪过此念而已,因为我丝毫也不敢轻忽这草原男人在夜空下依然灼灼闪亮的眼睛!
草原男人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仔细地打量着我们这一行人的衣着、长相、以及带来的近十车货物。
“你们——是天日朝的人?”他终于开口,竟然是一口标准的汉语,声音低沉动人。
听说草原男人都会唱歌,估计这个男人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们是天日的商人,只是来这里做生意而已,绝对没有恶意!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我抱拳,礼貌地询问。
通过我的观察,这个男人怎么看怎么不像匪徒,以他的气势看来,说不定是个草原上的贵族呢!我还是小心应付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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