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逆袭指南(快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决绝
“什么?”谭春娟震惊地看着高震。念书?那可是烧钱的玩意儿,高震竟然让大毛去念书?以前姚天豪这个亲爹都从来想不起这件事!
“大毛不是很喜欢学东西吗?”高震反问。
“爹,我只要学会算账就行了,好帮你算钱,不用去念书。”大毛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过的太苦,他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说话总能说到别人心坎里。
“你娘也不懂什么,你要学东西还是去学堂更好,就这么定了。”高震拍板决定。
于是等过完年,被养胖了很多的大毛就改名为高江,然后穿着新衣服进了镇上的学堂,他刚去的时候,几乎没人能把他和以前那个姚大毛联系起来。
大毛在学堂学了三年就回家了,不是高震不让他去读了,而是他自己本身就没有这个天分,相比于拿着软趴趴的毛笔笔画之乎者也,他更喜欢把玩高震的那些刀,甚至喜欢处处学着高震的行事作风。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看着越来越像高震了。
十二岁的大毛开始跟在高震身边卖肉,同时飞快地往上窜个子,等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虽然看着还算瘦小,但已经可以独自开始卖肉了,也是这年,谭春娟在相隔三年后生下了高震的第三个的孩子,这回又是一个女儿。
那些说高震会断子绝孙的谣言早就已经不攻自破,高家人甚至过的比镇上大多数的人更好。
当然,高震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在乎外头的那些谣言,眼看着大毛已经能独自卖肉,他倒是有心要做一些别的生意。
高震当年离开镇子去流浪的时候才□□岁,而他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被军队里一个伙夫救了,他一开始在伙房帮着烧火做饭,等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去当了兵,还参加了几场战争,只是他虽然有一身力气,脾气却不太好,也不会跟人拉关系,所以一直都混的不怎么样,后来眼看着升迁无望,又惦记着当年堂叔一家把自己赶出家门的仇,干脆就回到了镇子上。
不管是高震的祖父还是爹娘,都死的非常快,基本没花银子在治病上,高家当时自然很有些家底。在高震父亲死后,他祖母手上的钱别说把他养大了,就算让他吃喝不愁过一辈子都没问题,正因为这样,当年他祖母甚至是愿意免费把铺子给他堂叔一家用的,只要他堂叔一家能护着他们一点,然而他堂叔一家并不满足于这一点,硬是将他和他祖母两个人赶出了家门,害的他祖母冻死在破庙里。
高震一直惦记着要报仇,回到镇上之后就把他堂叔一家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就像当初他堂叔对待他和他奶奶一样,将他们赶了出去。
他的堂叔一家被赶走之后日子过得很凄凉,高震一直都知道,乐见其成,他的堂叔一家在外面说自己的坏话,说自己克父克母,这些高震也都知道,却没当一回事。
卖肉的日子比当兵舒服多了,至少天天有肉吃,高震就在镇上安了家,后来年纪渐长,还花钱买了个婆娘回来打算留个后。他买的婆娘是大户人家的主母卖出来的丫头,长得非常漂亮,却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人,一直嫌他粗鄙不说,还哭哭啼啼地不让他睡,他懒得哄人又做不出打女人逼女人的事情,后来干脆就只当家里多了个吃白饭的了。
结果半年过去,这个女人以前的主家的少爷竟然找来了,原来这个女人找机会给跟自己有私情的少爷去了信,那个少爷还惦记着这个美貌丫环,就找来了。
高震收了那个少爷给的钱,就让这个少爷把女人带走了——那个少爷给的钱不少,他反正不亏。
那个女人不见了,外面的流言就越来越多,很多人都觉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懒得管,因为他觉得家里放个女人挺麻烦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这么过了七八年,却没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卖肉的时候,竟然会有个女人冲出来主动提出要做他的婆娘。
高震对谭春娟是有印象的,他记得这个女人刚嫁到镇上的时候时不时地来买肉,后来买肉的次数却一年比一年少,这两三年都成了整个镇上买肉次数最少的人了,反倒是这个女人的丈夫,他时常看到那人在酒馆喝酒吃肉,还愿意拿出大把的钱帮别人还欠他的债。
他有点可怜这个女人,但当时并没有别的想法,还以为这个女人是在开玩笑,直到这个女人紧接着又说她和两个孩子被扫地出门了,只想要个住的地方。
他的祖母当初要是有人收留,不用住在那破破烂烂一直漏雨的破庙里,想来也能多活几年……而且,他认识那个女人身边的孩子,那孩子曾经找到他想要给他当学徒。那时候他其实有些意动,只是还没答应就碰上姚天豪穿着衙役服过来,这个孩子二话不说就跑了。
他答应了收留这个女人,去衙门过了户籍。
他占了他堂叔一家留下的财产,卖肉也每天都有进账,并不缺钱,收留这个女人也只是觉得多三张嘴吃饭也没什么,然而刚走到桌前就有人递饭碗过来的感觉竟然出奇的好,这个女人做的菜还异常的美味,要知道,他之前做肉都是直接煮熟或者放在白菜萝卜里面炖。
那天晚上他在井边打算随便擦洗一下去睡觉的时候,那个女人还战战兢兢地端了一盆热水给他,然后他脱下的原本打算明天继续穿的衣服,还被这个女人抢着洗的干干净净的。
以前高震一直不明白自己的那些战友为什么整天想着要婆娘,在谭春娟到了他家之后,他突然就理解了。
等他把谭春娟睡了,理解的就更透彻了,可惜谭春娟有点瘦,他抓着这人瘦伶伶的腿都不敢太用力……
好不容易把这个女人养胖了一点,这个女人的肚子还突然动了,把他吓了一跳,以为这人生了什么毛病。
幸好,这女人并不是生病,而是有孩子了。
从回忆里回过神,高震拎着自己和二毛两个人做的饭菜进了谭春娟的房间,然后死死地盯着谭春娟身边那个没几根头发的小家伙看了半天,最终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了起来。
许是发现自己换了个地方,高震手里那软乎乎的一团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然后又因为有许些衣角碰到了她的左脸而一个劲儿地往左边侧脑袋,张着嘴要去咬。
高震捧了良久,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谭春娟身边:“我雇了个人来照顾你。”
“雇人做什么?你钱多烧得慌啊?”谭春娟立刻就道,她生大毛二毛的时候根本没人帮忙,还不是过的挺好,结果等她怀上三毛的时候,高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非要请个回来看着她,后来还是她生气了才没真的把人请回来。
高震是在家门口卖肉的,能回来做饭,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帮忙,何必请人?特别是现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顾她。
“我要出趟远门,不放心你,这事就这么定了。”高震这回没给谭春娟回绝的机会,以前他是觉得自己在家能看顾着谭春娟才没请人,但现在他要出门去。
“好好的怎么要出门去?”谭春娟连忙问道。
“我去给二毛三毛还有五毛弄点嫁妆。”高震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谭春娟身边的五毛的脸,然后在五毛扭过头试图吃他的手指的时候飞快地把手伸开。
孩子越来越多了,三个丫头出嫁要嫁妆,两个儿子还要娶媳妇,他不能还指望着一个肉铺过活。
怀里的孩子软绵绵的,但就是这么一个还没长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让高震决定作出改变。
高震在驻军那里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县衙里那位师爷以为的那么硬,他只是正好认识这边的人,驻军要吃猪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时候他只有一个人,那些驻军给的价格又不高,其实送的不多,但现在他想好好发展一下这一块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里有很多饭店酒馆,吃不完饭菜都会倒掉,如果他找人把这些剩菜收集起来,再加上米糠猪草之类的煮了用来养猪,肯定能让猪长得很快——穷人家的猪只煮猪草吃,养一年也就百十来斤,有钱人家养猪时不时给吃点剩饭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养的猪多了之后,单单卖猪肉肯定是卖不掉的,但能送到驻军那儿去,他们附近驻扎的军队足足有两万,哪怕他们一个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够消耗掉他的猪了。
他是当过兵的,也知道有时候那些驻军不是没钱吃肉,而是根本没肉吃,如今虽然养猪的人家不少,但大多只养一两头,还都要养到年底才愿意卖或者杀,那些当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说要买几十头,除了年底根本就没处买!
就像吃菜,他们当初都是自己种了才有的吃的,可惜猪吃太多又太脏,军营里根本就没法养。
小镇往南马车走一天就有个大城,是府衙所在,因为有两条大河在此相交还非常富饶,高震在府衙北面买了一块临河的贫瘠的山地,雇了一些没活干的人开始养猪,不得不说他的想法是正确的,第一年,他就出栏了上百头猪,狠狠地赚了一笔,甚至就连平常清理出来的猪粪,都被周围的百姓抢着几文钱一担买走了——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来越有钱了,大毛虽然还在镇上卖肉,但四毛却去了城里的书院念书,就连二毛都嫁给了城里一个酒店老板的独子。
眨眼间,谭春娟再嫁已经二十年,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
原配逆袭指南(快穿) 第31章 番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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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你又跑哪里去了?”谭春娟扯开嗓子喊起来,没一会儿,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就拎着裙子跑了过来:“娘,我这不是在吗?”
“鞋子上都是泥,你是不是又跑出去了玩了?”谭春娟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小女儿,她另外的两个女儿都是温柔娴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小女儿异常跳脱,他们在养猪场附近建了宅子住下之后,她更是越来越野,整天想着往外跑。
原本谭春娟是不在乎这些的,毕竟她自个儿小时候就漫山遍野地跑,但这两年这个小女儿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娘,我真没走远……还有,娘你能不能别叫我五毛了?”高倩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你哥都是秀才了,我还叫他四毛呢!”谭春娟略带骄傲地说道,她的小儿子脑瓜子名字,现在十六,竟然就已经考上秀才了!
高倩撇了撇嘴不说话了,谭春娟又道:“你快收拾收拾换双鞋,我们要回镇上去。”
他们现在为了看着养猪场,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但每次过年还是会回去的,今年谭春娟就选了十二月廿二出发,回去之后明天正好过小年。
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很快,谭春娟高震,还有高寻高倩就都坐进了马车里,对了,高寻就是四毛。
他名叫高寻字求索,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称得上前途无量,然而父母还是习惯叫他四毛。
马车晃晃悠悠地往回走,到达镇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毛正在门口等着,很快就把他们迎了进去。
谭春娟等人搬到了养猪场附近,大毛却一直住在镇上,也在镇上娶妻生子安了家,当然,养猪场事情多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
卖了很多年的肉,现在大毛俨然是另一个高震,身形气质极像,不知道当年的事情的人看到他和高震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这两人是亲父子。
第二天谭春娟起来的时候,大毛的妻子已经将早饭端上了桌子。
大盘的白菜饺子、小米粥还有各种酱菜腌肉摆了一桌,光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只是被儿媳妇伺候着吃饭,谭春娟依然觉得不太适应,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过上现在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这一切她偶尔想起来,总会有种不真切感,然后这一切还偏偏就是真的。
她现在都四十五了,手上脸上的皮肤竟然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光滑白皙,因为胖了不少,除了眼角就连皱纹都不多。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早饭,大毛和妻子就一起忙去了,年底来买肉的人多,单单大毛一个人根本看顾不过来。
谭春娟就帮着大毛看着几个孩子,结果没过一会儿,五毛就突然咋咋呼呼地冲进来了:“娘,外面有个老女人不肯给钱,大哥似乎想打人……虽然那个老女人看着就觉得讨厌,但大哥打人也不好……”
“我去看看去。”谭春娟抱着孩子往外走,看清肉摊前的老女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人竟然还是熟人——几年不见,张寡妇看着更老了。
这个当初单看外表会让人觉得她比谭春娟小的女人,这会儿就算说她是谭春娟的长辈就没问题。
“大毛,这可是给你爹吃的肉,你还跟我要钱你要不要脸?”张寡妇坐在肉摊前撒泼打滚,将一大块肉牢牢地抱在怀里,而大毛正拉着她不让她走。
“我爹在屋里。”大毛的表情丝毫不变:“你要是不想花钱,骨头什么的我可以给你一点,这块肉你给我放下。”
“你这个没良心的,你爹把你养到八岁,一转眼就喊别人爹去了!现在你爹老了,自己卖肉连口肉都不给他吃!”张寡妇又哭又闹。
张寡妇的样子着实可怜,当年的事情在场的人基本上又都知道,当下劝了起来:“大毛,姚天豪再怎么说也是你亲爹,你总不能不管他。”
“是啊,那可是你爹,他再不好也是你爹。”
“你连自己的亲爹都不管,这不是不孝吗?”
……
这个高江现在日子过得好的很,都把孩子送进学堂了,竟然不肯赡养父亲……在场的人都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大毛。
大毛皱了皱眉头,突然抄起旁边砍肉用的大刀一刀砍在了砧板上:“姓张的你有种就把肉拿走,赶明儿我从你儿子身上割回来!”
张寡妇抖了抖,将肉扔在地上转身就跑,周围的人看着大毛的表情却满是不赞同,其中一个老头更是道:“大毛啊,那是你继母,你也要叫娘的,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还有你爹,那是你亲爹,他现在受了伤干不了什么,你怎么能一点都不管?”
“姚天豪没养过我,我给他钱做什么?倒是你,我记得姚天豪当初常常帮你做事,你怎么就不去养他?真是忘恩负义。”大毛冷冷地说道。
他一直都记得自己八岁以前的日子,那时候他特别怕他爹,怕他爹又把家里的东西拿去送人。
那会儿,往往他娘辛辛苦苦赚回来的粮食他们都没吃几口,他爹就因为觉得别人穷而把剩下的粮食给出去了。
就连他捉了个金龟子给妹妹玩,他爹都能因为别家孩子在旁边看的稀奇而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金龟子给人!
这种爹有还不如没有。
对现在的生活,大毛是珍惜的,要是他娘没带着他改嫁,他恐怕早就饿死了,哪还能过上天天吃肉的日子?
高震不是他亲爹,也很少跟他说什么话,但做的却比他亲爹要好一万倍,这个男人送他去读书,教了他一门手艺,在他长大之后,还花不少钱给他说了门媳妇,然后送了他十亩地。
那会儿他自己看着肉铺已经好几年,有了些积蓄,原本是想自己花钱成亲的,毕竟他不是高震的亲生儿子,但高震根本就没给他这个花钱的机会,倒是他那个亲爹……
大毛的嘴角露出了一个讽刺的笑容。
其实姚天豪和他的接触挺多,他刚跟着谭春娟住到高震那里的时候,姚天豪时不时地会来看他,说如果他受了委屈会帮他出头,然而他说归说,一文钱都没给过他。
后来他娘怀上孩子,姚天豪找他的次数就更多了,还说等高震有了亲生孩子,肯定会把他赶走。
他当时只觉得好笑,姚天豪自己连亲儿子都赶走,就以为别人都会像他那样不成?
十多年前他接过高震的肉摊的时候,姚天豪依旧来找他了,让他别白白帮高震干活,然而事实呢?这些年他赚的钱高震没拿过一分,反而帮他娶了媳妇。
越是对比,越是能察觉出高震的好来,因此就算姚天豪过得再凄惨,大毛也不为所动。
在他离开姚家的时候,他就不想再叫这个人爹了,更何况,高震对他这么好,他再认亲爹这不就是对不起高震吗?
当然,他也幻想过姚天豪会后悔,会给送东西,要是那样,他就把姚天豪给过什么全都记下来,等姚天豪老了双倍扔到姚天豪的脸上去……
然而姚天豪并没有给过他什么,即便在他成亲前给他送了一吊钱过来,第二天张寡妇又闹上门要回去了。
大毛把姚天豪对谁有恩,谁就去养姚天豪的话扔出去之后,他的肉摊上就安静下来了,继续劝他尽孝的只有寥寥数人,这几人还在他一句“张寡妇的孩子不都叫姚天豪爹”之下败退了。
谭春娟嫁给高震之后没多久,姚天豪就娶了张寡妇,这两人后来还又生了儿子,只是那孩子三岁的时候就夭折了,所以现在喊姚天豪爹的,就只有张寡妇的三个孩子。
这三个孩子在姚天豪还没娶张寡妇的时候,对姚天豪是很好的,但后来……
姚天豪娶了张寡妇之后,原先的那德行依然没改,张寡妇再厉害也拦不住他,那三个孩子当然不会对他有感情。
其实就连张寡妇,现在都不乐意管姚天豪,只是张寡妇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又没什么本事,除了跟着姚天豪也没有别的出路……
大毛站在桌案后继续卖肉,谭春娟看了一会儿,转身打算回屋。
“大嫂……”一个满是沧桑的声音响起,谭春娟看过去,又看到了一个熟人,正是姚天豪的好兄弟董元祥。
“我丈夫跟你没关系,你可别乱叫大嫂。”看到这人,谭春娟想也不想就道。
“对不住……”董元祥低头道歉:“大……高夫人,大哥他一直惦记着你,想要见见你,你愿意跟我去见见他吗?”
“我还要在家带孩子呢。”谭春娟笑着回绝了,她去见姚天豪那不是嫌自己的日子过得太舒坦吗?高震虽然不嫌弃她以前嫁过人,但肯定不愿意让她去见姚天豪。
谭春娟拒绝的很果断,还马上进了屋,董元祥还想说点什么,就看到大毛瞪了过来,那眼神就跟谭春娟刚和离那会儿他想跟谭春娟谈谈的时候高震看他的眼神一个样。
董元祥颓然地往回走去,没多久就到了自己家,而姚天豪拄着根拐杖,正坐在他家的门坎上,看到他身边没人,这人的表情顿时黯然下来。
“大哥……”董元祥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姚天豪半年前摔断了腿,就当不成衙役了,偏偏张寡妇的儿子还占了姚家的房子把姚天豪赶了出来……
“是我的错。”姚天豪低声道,长长地叹了口气。
原配逆袭指南(快穿) 第32章 番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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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豪和董元祥两个人坐在门槛上,相顾无言。
“大哥,对不起。”过了一会儿,董元祥率先开口,当年要不是他乱出主意,姚天豪也不会真的和谭春娟和离,然后把日子过成现在这样。
他的这个大哥当年是镇上最精神最气派的人之一,但自从和谭春娟和离,整个人就越来越邋遢了,他一开始还以为有了张寡妇当大嫂之后情况会变好,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他大哥娶了张寡妇之后,虽然好了一段时间,之后却更糟了,原本看着非常温柔的张寡妇和他大哥吵起来,还比谭春娟更厉害。
反倒是谭春娟……
一开始谭春娟和离改嫁高屠户的时候,他觉得谭春娟就是个傻的。高屠户连他大哥的一根手指都比不上,为人斤斤计较,跟着这样一个男人哪可能会有好日子过?
那时候他很鄙视谭春娟,甚至想着等谭春娟后悔了,虽然他大哥不可能再娶谭春娟,但看在她生育了一儿一女的份上,养活她还是可以的。
他就是这样自以为是,发现谭春娟基本不出门之后,更是觉得自己的想法非常正确,直到相隔两个多月后再一次看到谭春娟。
他以为在和离后会痛不欲生形销骨立的谭春娟胖了一圈,气色更是好了很多,她站在高屠户身边跟高屠户笑着说话时,还又有了多年前那个娇俏少女的模样。
谭春娟离开了他的大哥之后,并没有过的很差,相反越过越好,现在二十年过去,谭春娟更是成了这个镇上人人艳羡的存在,很多女人都后悔死了,后悔当年没嫁给高屠户。而姚天豪……
看着身边年近五十却一事无成的大哥,董元祥再也没办法告诉自己他的大哥是个有本事的人,是个好归宿。
“姓董的,这个人怎么还在这里?”董元祥还沉浸在后悔里,突然却有一个女人大声喊道,同时一把扫帚扔在了他和姚天豪面前:“姓董的,你既然这么惦记这个兄弟,你就从这里滚出去,跟他过日子去啊!”
说话的这个女人,正是董元祥的妻子赵氏,她这会儿横眉竖目,看着董元祥的时候不像是在看丈夫,倒像是在看仇人。
赵氏也确实不喜欢董元祥,她嫁给董元祥之后没多久,董元祥的母亲就病重了。董家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镇上跟董家差不多的人家若有人生了病,一般就是熬着,熬得过去就熬,熬不过去就没命,但董元祥带母亲去治病了。
当然,这也是应该的,还说明董元祥是个孝顺的,只是为了给母亲治病卖光家产到处欠账,甚至大夫都说没治了,还不死心地买了人参给母亲吊命,这一点赵氏就看不过去了。
看到姚天豪卖了地,最后也就只给董母买了几帖药的时候,赵氏甚至是恨姚天豪的——那么多的钱,她和董元祥一辈子都还不出啊!
幸好,姚天豪没让他们还,还一直资助董元祥,但正是因为这样,董元祥就不肯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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