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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第一闪婚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唐筝
辛怡然眨巴眨巴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又张嘴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玉米窝窝头。
可别说,少爷同款玉米窝窝头果然有嚼劲,甜丝丝的特别美味!
“嗯,少爷说得对!”
辛怡然一改刚才的颓丧,小脸上焕发出光芒。
陈舒摇摇头无奈道:“女人果然是善变的,连怡然这样的半大小女孩也一样。”
“我看怡然这是爱屋及乌。”
唐笑打趣道。
“对啊,我就是爱屋及乌嘛。少爷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辛怡然大大方方的承认。
反正她从来都不掩饰自己喜欢少爷这件事。
“老板喜欢女人,你也喜欢女人吗?”
徐臻一本正经地问。
众人都愣了愣,没想到徐臻看着这么严肃的人居然也会开玩笑。
“当然了!我喜欢女人。”
辛怡然嘻嘻一笑:“所以,我也喜欢我自己。”
“你还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陈舒笑道。
“那是必须的!”
辛怡然得意道。
店里穿着青色旗袍的女服务生端着蔬菜汤走进来。
虽然肯定是没有一丝荤腥的,但这蔬菜汤却做得并不清汤寡水,里面是菇类打底,少说也有七八种菌菇,上面飘着新鲜的野荠菜。
“啊,真香!”
辛怡然感叹。
“不是说打死也不吃素的么?”
陈舒无奈地摇摇头。
“对啊,我记得你一开始是连店门都不愿意进的。”
徐臻故意逗辛怡然。
“是的,我真香了,毕竟,这些都是少爷喜欢的呀。”
辛怡然双手托腮,望着裴远晟的两只大眼睛中星光闪闪,宛如漫画中的花痴少女。
被辛怡然这么赤裸裸的盯着,裴远晟也像是早就已经习惯了一样毫无反应,端起旁边唐笑的碗给她盛汤。
“你肯定饿坏了,来,多喝点。”
裴远晟柔声道。
“好啊,谢谢啦。”
唐笑笑着接过。
辛怡然撇撇嘴,羡慕地说:“我也好想少爷亲手给我盛汤啊。”
陈舒咳嗽两声,忍笑道:“你这也暗示得太明显了吧。”
辛怡然目光炯炯地望着裴远晟:“也不知道少爷能不能满足我这个卑微而渺小的心愿呢嘤嘤……”
“不能。”
裴远晟微笑。
“……”
辛怡然撇嘴,叹气。
她就知道!
少爷可是她的少爷,怎么可能亲自伺候她嘛?
虽说她也不算是少爷的佣人,可是,他毕竟是少爷,她则是管家的孙女。
尊卑有别,让少爷帮她盛汤这种事……还是别想了吧!
陈舒和徐臻唐笑三人看着辛怡然沮丧的模样,都忍不住想笑。
十几岁的女孩子,心事全都写在脸上,情绪也是大起大落,一点都不加掩饰。
在场的人都比她大了十几岁,看她就好像是看着少年时代豆蔻年华的自己,不觉中带了点宠溺。
“好啦,我来帮你盛汤吧。”
唐笑笑眯眯地拿起辛怡然的碗,帮她盛了满满一大碗汤。
“这也是你家少爷同款,要喝完哦。不然你对你家少爷就不是真爱。”
她调侃道。
“嗯!”
辛怡然也是好哄,立马就重新展露出笑颜。
为了证明自己对裴远晟是真爱,这一顿饭,裴远晟吃什么菜,她就有样学样的吃什么菜。
其余几人看得忍俊不禁,唐笑甚至建议道:“裴远晟,你看怡然对你这么真心,要不等将来她长大了,你认真考虑下把她给娶了?”
“……!”
辛怡然立即竖起了耳朵瞪大了眼睛。
裴远晟看了辛怡然一眼,摇头,断然拒绝道:“不行。”
“为什么?你嫌怡然太小吗?”
唐笑问。
“我嫌我自己太老。”
裴远晟正色道:“老牛吃嫩草,会被人笑的。”
“嫩草”立即拍着胸脯表示:“我会努力快点儿长大的!等我长大了少爷就不是老牛吃嫩草啦。”
“等你长大了,我都老得不能再老了。”
裴远晟淡淡道。
“怎么会?”
辛怡然一双眼睛瞪成铜铃大,认真地说:“少爷还不到三十岁,就算再过五年,我到了适婚年龄,少爷也才三十五岁嘛!俗话说得好,男人三十一枝花,到时候少爷只会更有魅力呀。”
“噗嗤……”
“噗哈哈哈。”
唐笑和陈舒又忍不住吭哧吭哧地笑起来。
徐臻不敢在老板面前笑得太明显,借着低头喝汤默默憋笑。
裴远晟无奈地看了辛怡然一眼:“好好念书。”
“我成绩还不错啦!少爷,以后我一定不给你丢脸的。”
辛怡然笑成了一朵太阳花。





名门第一闪婚 1413、这个妞儿是我的了
裴远晟简直拿辛怡然没办法。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说也不是骂也不是,让人生怕一不小心,就伤害了她脆弱的灵魂。
也许等她再长大一点,就会移情别恋吧。
不,也算不上是移情别恋。
裴远晟向来不认为辛怡然对自己的喜欢是真正的喜欢。
无非是小女生对老男人的那种崇拜感罢了。
等她将来念了大学,接触更多更优秀帅气的同龄男生,自然会明白,最适合她的还是和她一样大的青春小伙们。
“好了,快吃饭。”
裴远晟无奈地交待。
“嗯!我听少爷的。”
辛怡然果然听话,埋头乖乖吃饭,再也不大放厥词。
她一安静下来,其余几人倒是不习惯了。
不过,这顿饭众人吃得十分餍足,即便一开始有点不适应全素宴,后来多吃几口,反而越吃越上头。
“原来,不吃肉也能填饱肚子啊!”
吃完饭后,辛怡然摸着滚圆的肚皮感叹。
“不吃肉当然能填饱肚子了。不然的话,庙里的和尚们不都饿死啦?”
陈舒揶揄道。
“唔,也是!”
辛怡然点点头。
正是午后,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唐笑等人不急着下山,便决定在附近一家民宿休息,等下午凉快一点再出发。
山中的民宿也修建得别有意趣,一栋看起来完全是用木头搭建的二层小楼,楼下是餐厅,楼上是客房。
走进客房内,打开窗,便能看到郁郁葱葱的青山。
呼吸间也尽是深山木厥的清香。
房间十分安静,唐笑躺在床上,戴上眼罩,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着锁骨下方的那枚银质袖扣。
“成烈,我今天和裴远晟徐臻他们来爬山了。路上想起先前和你一起爬上,夜里宿在山顶别墅……那画面历历在目,好像就发生在昨天,可是,又永远也不可能回到那一天了。”
“等将来宝宝出生了,我再带他一起去我们住过的山顶别墅,带他一起看星星,给他讲他的爸爸是一个多么厉害、多么可爱的男人,好不好?”
她说着说着,只觉得胸口越来越闷,喉咙里堵堵的,眼睛又酸又胀,鼻子也有些呼吸不畅了。
嘴巴里一阵阵地泛着苦水,她咽了咽,似乎想要极力克制什么,嘴角使劲往下撇了撇,可到底没忍住,眼泪从紧闭的双眼中渗透出来。
泪水濡湿了眼罩,眼前一片湿热。
说起来,现下也并不应该有什么不满足的。
她身边有朋友,肚子里有宝宝,银行卡里有花不完的钱,无需为任何事情发愁。
可是,也说不清为什么,一个人静下来,时常感到心里发苦,控制不住地想哭。
偶尔也会产生“人生太难了”这样的念头。
人生到底难在哪里呢?
难在往事不可追,所有的幸福与甜蜜,都只在回忆里。
难在世上没有了最爱的那个人,好像怎么过,都一个样。
她心里太难受,太苦涩,非常想要嚎啕大哭一场,但又难免觉得这样矫情。
如果他在,那么,她很想紧紧抱住他,躲在他怀里大哭,大喊,大叫。
只可惜他不在了,再也回不来了。
她两手空空,心底里也是空空。
她不断地鼓励自己,要活得快乐一点,至少,要像一个快乐的人那样活着。
她告诉自己不要太想他,可她做不到。
无论她走到哪里,看到什么样的风景,她都会想到他。
譬如,她爬山的时候,会想到从前和他一起爬山、摘果子的情形。
她走进这间屋子,又想到,这股深山木厥的清香,和他身上的气息好像。
她躺在床上,躲在眼罩营造出的黑暗中小心翼翼地掉着眼泪,缅怀者自己逝去的爱人与爱情,终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浅金色的沙滩一望无垠,远处是碧蓝的海水,在热烈的阳光下闪烁着粼粼的微光。
沈飒穿着一袭白色的吊带长裙,戴着宽沿草帽,披着防晒衫,尽管浑身上下遮得严实,但那曼妙高挑的身段与白皙秀美的脸庞,一出现即吸引了沙滩上无数男人的眼光。
虽然她推着一辆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可这并不妨碍那些趴在沙滩上美黑、又或者坐在遮阳伞下喝酒的男人们跃跃欲试的想要过来向她搭讪。
在暹国的岛屿上,有不少的月抛情侣。
譬如,不少外国人会在当地寻找一名合心意的女子,谈妥后,便像正常情侣一样出双入对,等到期限一到,便一别两宽、互不相欠。
也有不少女子会主动向自己看上的男子搭讪,然后享受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短暂假期。甚至还有一人携两名异性出游的情况。
这里的人,是没什么节操可言的。
浪漫这个词,似乎从来和节操没有多大关系。
倘若讲究三从四德、一心一意,那么这里便不会成为天堂般广受欢迎的度假胜地了。
沈飒推着成烈在沙滩上静静地漫步。
她想,也许外界的声音,会唤起他的意识。
毕竟,别墅内实在是太安静了。
再者,她想带他出来透透气,晒晒太阳。
她总觉得,以他的性格,肯定是不愿意每天躺在床上的。
她叫来护工帮她把他扶到轮椅上,他一直毫无知觉地被人摆弄着,看到他现在的样子,她心里难受极了。
临出门前,她在他脸上、胳膊上涂了防晒霜,又找来墨镜为他戴上。
她蹲在地上静静地端详着他的脸,在他从前清醒的时候,她从来不敢像这样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
这张脸无疑是令人心动的,只要看着他,她的心脏就禁不住砰砰直跳。
可是,她看着他身体软软地靠在轮椅椅背上的样子,又觉得眼前之人不是他。
这只是他的皮囊而已。
倘若皮囊内没有他的灵魂,那又怎能是他呢。
她爱的那个男人,是世界上最霸气、最重情重义的男人。
“老大,你快醒过来好吗?求你了。”
她握着他修长无力的大手,含着泪在心中乞求道。
那个女人并不反对她带着他出门。
原因无他,这座海岛完全在她掌控之中,沈飒是绝无可能成功
将成烈带离这座海岛的。
也许从前的成烈可以带着沈飒逃脱,但是,他们都很清楚,成烈身体受创严重,且不说很可能长时间醒不来,甚至永远无法醒来,就算他醒过来了,也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进行复建,再者,他浑身多处脏器受损,头部也在送来海岛后做过开颅手术。
换言之,醒过来的成烈也有可能变成一个痴呆、傻子、或者失去记忆,并且,身体还会留有各种强烈的后遗症。
他的身体素质,连一个正常人都比不上了。过去的反应速度、格斗水平等等,都永远的成为了过去。
沈飒心想,也许他们真的要永远被困在这座海岛了。
但……他醒来的话,她至少对能够出去还抱有一丝希望。
老大如果醒不过来,那么,她就永远留在这里,陪着他,一直到他离开这个世界。
海边的午后阳光是如此温暖炽烈。
国内应该是初春吧?
沈飒一面推着成烈往前走,一面心里算着日子。
快要过年了。
以往过年,她也是在部队过的,或者跟着李岩回老家,在李岩家中度过。
今年过年,能和老大在一起,她感到很满足。
和他在一起,她再也不觉得孤单了。
为此,无论她付出什么代价,她都愿意。
海风习习地吹拂过她的面颊,也吹乱了她的头发。
从前在组织内,她一直是短发。
可如今,她的长发已经快要及腰。
如果老大看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会是什么反应呢?
他一定会非常惊讶吧?
不知道,他会不会夸自己一句“好看”呢?
想到这里,沈飒心头浮现一丝难言的羞涩与甜蜜。
她明白自己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就变得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从前她从未在外表上花费过心思,人生中最拿得出手的一套便服,还是老大带她去买的。
只可惜,那套衣服也留在承北了。
她尽量不去想自己现在的“丈夫”,更不去想,她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么吸引男人目光,全是因为她的那位“丈夫”。
她甩甩头,目光朝远处的海面望去。
不远处的一处遮阳伞下,几个瘫在沙滩椅上一面吃冰淇淋一面喝啤酒的鹰国男人正笑嘻嘻地打量着沈飒。
“那个妞儿真不错。”
“嘿,jake,你敢去搭讪吗?”
“我为什么不敢?我猜轮椅上的男人是个瘫痪,或者瞎子,又或者是个瘫痪+瞎子,哈哈哈。”
“哈哈哈哈……”
几人爆发出一阵哄笑。
“看来只有jake才能拯救那个妞儿的下半身性福了。”
“上吧jake!等你好消息。”
被称为jake的男人是一副典型的鹰国人长相,高鼻深目蓝眼睛,浑身上下的皮肤被太阳晒得发红,和他其余几名同伴一样裸露着上半身,露出浓密的胸毛和腿毛。
jake灰蓝色的眼睛贪婪地盯着远处的白裙女人,一阵风起,将她的长发与白裙同时扬起,露出了她雪白纤细、笔直紧致的双腿。




名门第一闪婚 1414、他是不是快醒了?
沙滩上来来往往的美女不少,但是,像这女人一样清丽脱俗的,十分少见。
毕竟,海岛上最多的就是欧洲人或者暹国本地人。
金发碧眼的欧洲女人,又或者宽鼻阔口的暹国女人,都太司空见惯了。
眼前这白裙女人,既拥有欧洲女人那样高挑健美的身材,又拥有暹国女人的娇美,可谓是个极品。
jake仰头咕噜噜灌了一口啤酒,伸手豪爽地抹去嘴角洒出的酒液,舔了舔上唇,色眯眯道:“嘿,你们听好了,这妞儿是我的了!”
同伴打了个呼哨,起哄道:“快去快去!jake出马,还从来没有搞不定的妞儿!”
“是啊,哪有jake上不了的女人?嘿嘿,这种女人恐怕还在她妈妈的肚子里!”
“jake,等着看你的好戏!你要能把那女人搞定,今天我买单!”
“好啊。”
jake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志在必得地说:“等着!”
说完,jake就从沙滩椅上跳下来,像猎豹瞄准猎物那样,目光炯炯地盯着那白裙女人信步走去。
沈飒正闭着眼面向大海,微微扬起头享受着温暖的阳光与微腥的海风,忽然听见耳边飘来一道轻佻的声音。
“嘿,小姐,能交个朋友吗?”
沈飒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搭讪了。
从前她或许还能耐着性子拒绝,但现在,她已经变得毫无耐心。
“走开。”
她冷淡地用鹰语回道。
jake微微一怔,完全没想到这小妞儿居然是这种态度。
倒是马上扬起嘴角,露出一个饶有兴味的笑容来。
“小姐,天气这么热,我请你喝杯啤酒吧!或者,你更愿意享用一只甜丝丝的冰淇淋?我发誓,那家的冰淇淋就像你一样甜美。”
沈飒不耐烦地皱了皱眉,一言不发地推着轮椅,打算从这个讨人厌的男人面前离开。
谁料jake却伸出一只脚卡住轮椅,并且露出自以为很有魅力的微笑:“小姐,给个面子?我看你也挺孤单的。”
jake看出来从始至终轮椅上的男人都一动不动,露在外面的胳膊肌肉有点萎缩,他曾在医院工作过,很快便判断出,这轮椅上的男人应该是个植物人。
那么,这个妞儿就更需要他来拯救了。
他认为,东方女人就是假矜持,别看现在表现得这么冷淡,真到了床上,可没准比西方女人更加狂放、风骚。
“……”
沈飒眉头皱得更深了,显然是对这个不识趣的男人十分无语。
她尽量克制地说道:“让开。”
“哦?”
jake挑了挑眉,忽然朝沈飒凑过去,啤酒味儿浓重的嘴巴几乎贴到沈飒的耳廓上。
“小妞儿,我知道你很想要……你在害羞对不对?不如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晚上我和你联系……”
“滚!”
沈飒额角青筋直跳,忍无可忍地一脚朝男人踹去。
沈飒腿劲儿极大,出腿又迅疾如风,男人猝不及防地被一脚踹翻,因他先前故意把脚卡在轮椅的轮子上,因此他一摔,连带着轮椅也将要侧翻——
“老大!”
沈飒下意识地叫不出,扑过去一把抱住成烈,同时用力将朝另一侧倾倒的轮椅往回拽。
好在她反应迅速,轮椅没有翻到,成烈也被她紧紧搂进了怀里。
沈飒心脏狂跳,她的手臂环抱着他的身躯,在这样的阳光与海风中,换作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而他垂着头,下巴就搁在她的肩膀上。
她明白,只要她侧过头,就可以……亲到他。
可是她不敢。
在她心里,他始终是如同天神一般不可亵渎。
她竭力使自己的心脏平静下来,将他重新放回到轮椅上。
就在这时,她忽然心中有种预感一样,猛然伸手拿掉了他脸上的墨镜——
他正睁着一双平湖似的眼睛,无声地注视着她!
沈飒惊呆了。
刹那间,她的眼泪喷涌而出。
“老……哥!你醒了,你终于醒了!呜呜……”
她情不自禁地扑过去伏在他腿上痛哭失声。
jake刚从地上爬起来,就见女人哭哭笑笑的扑在那个男人身上,表情疯癫极了。
“shi/t!”
他骂了一声,嘀咕道:“真是个疯女人。”
那一脚很疼,换做平时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但是,他也知道,不能轻易得罪疯子。
这女人明显的精神不正常。
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沈飒对周遭一切充耳不闻,连那男人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老大终于醒了!
她积压了这么久的压力,一瞬间全部释放了出来。
可是,等到她哭完了,他还是一点声音也没有发生。
沈飒忽然觉得不对——
老大即便再内敛,也不至于这么久一句话也不说啊?
这到底是怎么了?!
“哥……哥,你说句话啊?”
她伸手抹掉眼角的泪水,用手去碰了碰他的胳膊。
可是他依然无力地靠在轮椅上,英俊出奇的面孔上毫无波动,甚至连瞳孔都不曾转动分毫。
这是……怎么了?
沈飒疑惑极了。
明明已经睁开了眼睛,为什么对外界一点反应都没有?
她伸出手指,在成烈的眼前晃了晃。
他仍然目视前方,毫无反应。
沈飒终于意识到一件事——
成烈仅仅只是睁开了眼睛,但似乎并没有恢复意识!
为什么会这样?
沈飒眼睛一酸,喉咙一哽,顿时又想哭了。
她伸手握住成烈苍白无力的双手,紧紧攥在手心,仰头望着他喃喃道:“你醒醒啊……你看看我,好吗?我求你了……哥,我求你快点醒过来好吗,难道你一点都不——不想家吗?”
她并不那么想在他面前提及他的妻子,这是出于女人的嫉妒心,事到如今,她必须承认,她爱他,她和他出生入死那么多次,她为了他付出了那么多,她想,她是有资格爱他的。
同时她的爱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是卑微的,阴暗的。
她是人,她在他面前,实在是没办法毫无波动地提起他的妻子。
她承认,她嫉妒她。
在他们一起出任务时,他和她说过,最近两年内,他会离开组织,回去好好陪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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