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林果冻
李秋红:“小伙子收到家里的包裹就是高兴。”
章龙嘿嘿笑着,既聪明,又有些憨厚。
李秋红笑着摇摇头,她对章龙印象很好,小伙子很
勤快,经常利用空时间去捡柴,还会帮忙挑水、割草,不得不说,有他在,她是真的轻松很多。
林余余:“寄了什么?”
章龙:“不知道,你的我没看,我的寄了几件夏天的衣服,还有几张票。”
林余余接过自己的包裹打开:“这是什么?”这像腰带又不像腰带的东西,干什么用的?
李秋红一看:“啊哟我的闺女哟……”她赶忙把东西收起来,然后凑到林余余耳边道,“这是月经带,你没来月经可能不知道。”
林余余:“……”她这具身体没来月经,所以真的不知道月经带是这样的,因为原主记忆中也没有关于月经带的事情。林余余假装镇定道,“我妈考虑的真仔细。”她上辈子是14岁来月经的,那个年代的人营养比较好,所以女性的初潮来的比较早,一般都是13、14岁左右,但是这个年代的人几乎没有什么营养,所以初潮来晚点也是正常的。
章龙眨了眨眼睛,也不太明白这是什么东西,小伙子从来不做家务,也不洗衣服,自然不知道女性的东西。
接着,林余余又拿出其他的东西,有面粉和红糖,数量少,但是却很贴心。大概也只有当妈的,才能想到这个。接着是刘亚琴的信,告诉林余余一些来月经要注意的事项,还有5块钱的汇款。每两个月5块钱,就算女儿有工资了,在外面,钱多防身,总是好的。
午饭后,林余余去山上逛了,她一个人进的山比较深,在这和平的年代,植物系初级异能也足够对付来自于山上的一切危险了。像野鸡野兔不用说,野猪这种的存在她也不怕,而老虎什么的,这一带没有。
林余余这次进的山比较以往的还要深,她也不是去找野味的,而是去探探路的,结果却有意外的惊喜,找到了一种野果子。
黄皮果是一种六七月份成熟的果子,看上去有点像金桔,但是颜色没有金桔那么黄,又比金桔大,最重要的是入口很清甜,果汁很多。林余余上辈子在末世还没到来的时候,也经常去乡下旅游,在那个时候吃过这种果子,是农家人自己种的。在上辈子,大家都喜欢走农村,来个乡
村两日游之类的。只是没有想到,这里也有黄皮果。而且因为这里是深山,村民都不敢上来,所以这一带的黄皮果没有人摘,以至于果实掉下了,再繁殖成果树,年复一年,所以这一带的黄皮果非常多。
就林余余身上背的这个背篓,根本装不过。如果把这里全摘了,倒是可以吃一段时间了,不过,实在太多了,估计还没吃完,东西都烂掉了。林余余想了想,这种甘甜的果子用来晒,当果干零食吃估计更好。
于是,她马上用异能控制植物,把最成熟的那批果子摘了下来,然后装进背篓里。当然,一个背篓是不够装的,所以一装满,她就回了范凹里。
李秋红还没去上工,看着林余余背着一背篓猪草回来愣了一下,不对啊,一背篓猪草其实不沉的,草很轻,但是看林余余背上沉沉的背篓,怎么看都不像是猪草。难道是野味?可几只野味也不会这样沉啊。她赶忙上前,把背篓拎了起来,免得把林余余的背给压伤了。这一拎:“啊哟……这什么东西,好沉啊。”
林余余:“我在山上找的野果子。”说着,她把猪草挪开,“干娘你尝尝,可甜了。”
李秋红一看:“啊呀,是黄皮果啊,这果子我吃过,味道是好吃,但是很久没看到了。”
小温礼站在一边好奇的看着,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好奇:“奶奶、姑姑,这个果子好吃吗?”
林余余顺手拿了一个,然后在衣服上擦了几下,摘剥开塞进他嘴巴里:“好吃吧?你去拿个淘箩……章龙,去拿个淘箩出来,洗一洗你和温礼一起吃。”
章龙:“哎。”
章龙拿来淘箩,林余余直接往淘箩里倒,倒满了让他去洗。
林余余:“干娘,那山上还有不少成熟的,大概还能再装一背篓,我去摘来。”
李秋红:“你背不动,我跟你一起去。”
林余余:“不用了,你上午上工累了,我自己去把。”她虽然背的肩膀疼,但是不能让李秋红去,因为李秋红一旦去了,就知道她往深山里跑了,下次肯定不让她去。
李秋红很感动:“你这孩子真是……”亲生的也不过如此了。
章龙:“姐,我跟你一起去吧,我力气比你大。”
李秋红:“对对对,让小龙跟你一起去。”
林余余:“不用了,你上工也累了,还在长身体,也不能太累。”
章龙一听,心里涩涩的,很感动。
林余余:“干娘,这里剩下的你洗一下拿来晒干,不然放着会坏掉的。现在天气好,很容易晒干。等我再摘一背篓下来,放着这个礼拜慢慢吃,如果吃不光就再晒干。反正下个礼拜还会长熟,不缺新鲜的吃。”黄皮果的果期虽然不长,但是也有两个月,够吃的了。
李秋红:“哎,我知道了,等晒干的时候,给你妈寄些过去,城里的人肯定没有吃过。”
林余余:“哎,我也是这样想的。”
等林余余背着第二背篓的黄皮果回来的时候,李秋红和章龙已经去上班了,洗好的黄皮果晒在阳光下,而小温礼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守着黄皮果,免得有小孩子进来,或者鸡鸭什么的家禽进来,把正在晒干的黄皮果糟蹋了。看到林余余来了,小温礼拿了一个洗好的给林余余:“姑姑吃。”
林余余张开嘴:“谢谢小温礼,奶奶和舅舅去上工了?”
小温礼:“去上工了,我看着家呢。”一边说着,一边跟在林余余后面,像个小尾巴似的。
林余余把背篓里的黄皮果倒了一些在篮子里,准备拿去给张医生家的两个孩子吃。转身看到跟在她后面的小温礼,她想了想:“温礼,去烧火,姑姑给你做蛋糕吃。”
小温礼:“好啊好啊,跟外面买的蛋糕一样好吃吗?”
林余余:“比外面买的好吃。”说起来,她也很久没给小温礼买蛋糕了,没想到这娃还记得上次买过蛋糕的事情。
小温礼:“真的吗?”眼睛一闪一闪的,就差没有流口水了。
林余余不懂厨艺,但是会制作小饼干、蛋糕之类的,以前家里有烤箱,有各种工具,做起来非常的方便,很多现代的姑娘都喜欢做小点心。但是在这七十年代,什么工具都没有,不过有面粉和奶粉,也能凑合着,虽然没有烤箱,但是用锅把蛋糕当
蒸糕做也行。
过了两个小时,蒸糕做好了,她切成一块一块的,放在碗里:“温礼,可以吃了。”
小温礼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小块:“好吃,有奶粉的味道。”
供销社买的没有奶粉的味道。
林余余:“好吃的话你慢慢吃,姑姑要去卫生所了,你在家里乖乖的,要奶奶的话听话,不能去溪边、也不能去山上,知道吗?”
小温礼:“知道哒。”
林余余摸了摸他的头,就背着背篓出门了,背篓里放着黄皮果、鱼还有、还有刚做好的一些蒸糕。
小温礼有些依依不舍的送林余余到院子门口,直到看不见林余余,他才进去,然后又拿了一块小蒸糕幸福的吃了起来。
林余余到了镇上,先去了一趟张医生家,把带来的东西给他们送去,顺便又在张家吃了晚饭才回的宿舍了。
一个礼拜的实习生活过的很快,每天白天在卫生所里,有手术的时候,她就跟着张医生去手术室观察,有病人的时候,她也在旁边观摩,空着的时候,张医生会教她理论知识,时间过的很快,但是也很充足。
到了周五,林余余又有快递了,快递是温崇寄来的手电筒,有三个,而且还寄了好几节替换的电池,不得不说,温崇考虑的很仔细,因为她要的是两个手电筒,结果温崇不仅附带了替换的电池,还给她多寄了一个手电筒。
原本考虑的两个是给李秋红和小温礼的,手电筒照明比煤油灯方便,毕竟范凹里没有通电,而她在卫生所,用不上手电筒。但是温崇寄来了三个,那一个刚好她留着了。
周六回到范凹里,她想着干娘和小温礼看到手电筒肯定高兴。结果一到家门口,李秋红看见她,忙拉着她道:“余余啊,你可不知道,谭知青和范强要结婚了。”
林余余吃了一斤:“……怎么就结婚了?”谭青放弃范国栋了?总不会因为她的话就“改邪归正”了吧?如果谭青能这样就想明白,哪里会是小说里的结局。
李秋红道:“就是你去上班那天的晚上,礼拜天晚上吧,范强在给谭青干活,那天白天谭青身体不舒服没去上工,到了晚上,她就去上工了,把白天的活补上。你猜怎么着?有几个知青准备去帮忙,结果看见了范强也在,两人抱在一起。”
林余余:“……”
李秋红:“然后就传出两人在处对象,后来的几天,范强就一直在帮谭青干活,说两人准备结婚了。哎……你说这知青下乡好几年了,都盼着回城吧,现在回城没希望了,自己年纪也大了,所以只能结婚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评论前20的小天使有红包哟!
第57章
早一批下乡的知青基本都是在66年那会儿的, 当然最早下乡的是50年代中的时候,但是普遍是在66年。陈霞、谭青这批人,也是在66年下乡的, 所以到现在的70年,都超过20岁了, 在这个年代,20岁的确是大了。
李秋红:“对了, 除了谭青之外, 范国栋也跟知青处对象了。”
林余余:“……跟谁啊?”不会是陈霞吧?
李秋红:“跟陈霞啊。”
林余余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那天钱菊芬来向她打听陈霞和谭青的时候,她就在想, 如果陈霞想结婚了,说不定还真的会答应。毕竟范国栋的条件在村子里的确算是好的,家里人口非常简单,虽然范国栋以前很混, 是个没出息的, 但是有个管得住他的娘, 而且钱菊芬也不是那种会拿捏儿媳妇的人, 她很拎得清。所以如果有人一心一意跟范国栋过日子的话, 说不定会不错。
不过,想到自己刚来的时候, 陈霞对她的照顾,她觉得自己有必然提醒陈霞,关于范国栋和谭青的事情。这件事情她提醒过,陈霞心里就有数了, 免得日后别人说三道四,把对已经结婚的陈霞来说,就更加不好了。
林余余一想, 就对李秋红道:“干娘,我去趟知青宿舍。对了,这里有三个手电筒,你、我和小温礼一人一个,用手电筒,晚上就不用点煤油灯这么麻烦了,还有这个是替换电池。”她把东西给了李秋红,就往外走。
知青们自然是已经下工了,地里活少,下工早,现在晚饭都吃好了,有的坐在院子里聊天,有的在屋内休息。
看到林余余来了,聊天的人大家停了下来,全都看着她。和自己的劳累辛苦相比,他们非常的羡慕林余余。不管是男知青还是女知青,都羡慕的不得了。甚至有些男知青在想,如果和林余余处对象的话,那是不是……不过这种想法随即就没了,因为谁都知道林余余在之前开会的时候说的话。
在没回城之前,她是不结婚的。
但是,由于最近处对象风潮的影响,知青们也纷纷有了成家的想法。
谭青和范强,陈霞和范国栋,这两对出来
,知青们不心动才不正常呢。
原本大家都想熬一熬,熬到国家政策出来,让他们回城,或者等家里的关系,让他们回城,但是等了又等,家里也放弃了他们,所以他们决定自己找出路,而找的出路就是在成家。
男知青找本地的姑娘,女知青找本地的汉子。
陈娇:“啊哟,我们的大医生来了。”陈娇和谭青一样,都是炮灰女配,不过陈娇炮灰的比谭青早,因为女主林燕是由于和陈娇不合,才搬出寝室的。但是现在的情况,和小说里的已经不同了,陈娇还没炮灰掉,谭青要和范强结婚了。
知青宿舍里的女知青一共才五个,林余余和林燕搬走之后,就剩下陈霞、陈娇和谭青了,现在陈霞和谭青要结婚了,就剩下陈娇一个了,她住的是舒服了,但是心里也紧张。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一个一个都结婚了,她怎么办?
林余余笑了笑,假装没有听出她的讽刺,温和又礼貌的态度跟原来的林余余有些相似,但却没有原来的自卑:“多谢称赞,我会继续努力,成为你口中的大医生,为大队服务的。”
陈娇一听,被林余余堵住了话,有些生气,但是也没有和林余余撕破脸:“是吗?那希望你能成功,这样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
林余余没有再缠绕这个话题:“陈霞姐在吗?我找她。”
陈霞也听到了林余余的声音出来了:“余余,我在呢,你找我什么事情啊?”
不仅陈霞听到了,就是谭青也听到了,从屋内出来。她看着林余余,眼神有些复杂。她觉得自己和范国栋没成,是林余余的问题,因为林余余如果没跟钱菊芬说那些话,她觉得自己能嫁给范国栋的。可是她又想到林余余夸她的那些话,说她有学历、长得也好,为什么要走这种捷径,一时之间,心里有复杂。
人都是这样,不管你对她是什么态度,她对你她的称赞,你都是认同的。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37节
林余余:“陈姐,我要去买点东西,但是身上的钱不够,我给家里写信了,估计过几天就会汇过来,你能先借我几块钱吗?”
陈霞一愣:“几块钱倒是
有,但是太多的话我也没有,你进来吧。”她在乡下上工四五年了,每年上工的钱她都收着,所以她是有些存款的。知青之间相互周转借几块钱也是有的,所以陈霞也没有多想。
林余余跟着陈霞进了房间,原来陈霞是和谭青住的,后来林燕和林余余搬走了,谭青就搬到陈娇那边,和陈娇住了,所以现在陈霞一人一间。不过也幸亏谭青搬走了,不然谭青和陈霞住在一起谭青不得酸死。自己和范国栋没成,结果钱菊芬看上了陈霞。
陈霞拿出装钱的布袋:“余余,你要借多少钱?”
林余余:“我不是来借钱的,我是有件事,来跟陈姐你说一下。”
陈霞一愣,有些意外:“你要说什么啊?”
两人的声音很轻,外面的人是听不见的,林余余道:“我回来,听到我干娘说,陈姐你和范国栋订婚了,准备要结婚。”
陈霞:“是的,我下乡快满五年了,其实我每天都在盼望着回城,但是我知道,回城是没有希望了,而且我年纪也大了,所以想在这里成家了。”陈霞的想法是很多简单、也是很正常的想法,和很多的女子一样。或者说,这种想法是很“贤惠”的想法,跟陈霞的人一样。“你是不是也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会选择范国栋?毕竟他以前是个二流子,不务正业,还因为救了下水的你,想沾点好处,这样的人品,一般人是不会选他的。”
林余余道:“虽然他现在没有陈姐你说的那么差,但是曾经的确是这样的人,那陈姐为什么会选择他呢?”
陈霞:“很简单啊,我不喜欢人口太多的家庭,人口太多,代表着压力太大,如果是做大哥的,以后要照顾小的,如果是小的,上面还有各种大嫂、二嫂压着,范国栋家的人口简单,能压着我的只有范国栋的爹娘。我在这里快五年了,也知道范叔是个老实人,至于钱婶子,的确是泼辣了些,但是她这样的性格对着外人,又不会对着家人。
而且,这两天她找过我,通过这两天的相处,我觉得钱婶子也没有以前印象中的那么差,至少有她在,家里是不会吃亏的。
至于范国栋,我也跟他相处过,有些人,光是想象只是初始的印象,只有相处过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自信,可以管得住范国栋的。”
听到陈霞这样说,林余余知道她的决定了,不过该说的,她还是要说:“那陈姐知道范国栋和谭青处过吗?”
陈霞道:“我知道,钱婶子跟我说过。她说范国栋和谭青也不算处过,但是以防我听信陈霞的谗言,她还是把事情跟我说了,是谭青明明跟范强在一起了,但是因为范国栋当了工人,所以才……至于范国栋,他只是想找个媳妇,所以就信了谭青的话,以为谭青是喜欢她的。不过余余,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在钱婶子面前说了我的好话,也谢谢你今天特意来提醒我,我知道你的意思,谢谢你。”
林余余:“陈姐都知道了,那我就不说什么,你也不用谢我,不管是刚下乡的时候,还是两个月前我下水的时候,你都照顾过我,我一直很感激你,但就是没找到机会。以前我不太会说话,但是大家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里的。”
陈霞:“你以前的确不太说话,很文静内向,很沉默,总是跟林燕在一起,但是大家对你的印象很好,因为你很勤劳。不过现在的你比以前更好,你以前只知道上工干活,就是不太会为自己考虑。以前我们不熟,我也不太好说什么,现在你想开了就好。”
林余余笑笑,大家都知道彼此在说什么。
林余余:“陈姐那我走了,你如果要带什么来找我,我在镇上,去供销社买东西也方便。对了,你们的婚事定了吗?到时候我来吃喜酒啊。”
陈霞:“你来当我的娘家人呗,我在这里没有亲人,也没朋友,你就当当我的娘家人,撑撑场面。”
林余余:“好啊,日子定在什么时候?”
陈霞:“一个月后,8月9号,刚好是周日。”
林余余:“好的,到时候给你个惊喜。”
陈霞好奇:“什么惊喜啊?”
林余余:“不能说,说了就没有惊喜了,那我先回去了。”
陈霞:“好的,我送你
。”
林余余从陈霞的房间里出来,外面已经没人了,之前坐在院子里休息的陈娇也不见了。
首都,外交部。
咚咚咚……
“温助理,门卫有你的包裹,我去拿信,顺便给你拿来了。”
温崇从一堆文件里抬头:“谢谢。”他起身,去接了女同事手中的包裹。
女同事今年二十了,家里有背景,眼光又高,所以一直没有对象。进了这个部门半年了,对温崇一见钟情,平时有意无意的靠近过。这个年代没有高冷一说,如果有,那温崇在单位的形象就是高冷。也因为这个形象,女同志也不知道怎么表白,怎么接近。不过,她也不着急,因为温崇没有结婚,平时也没见跟哪个女同志有往来。
温崇看到包裹上的邮寄地址,不由的勾了勾嘴角,光看字迹就知道,是林医生寄来的,想必是收到了自己寄出的手电筒,所以寄来感谢自己的东西吧。
女同志看着他的笑容有些意外,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温崇笑。温崇在众人的心中,一向都是不拘言笑的,虽然不严厉,但因为是军人出身,所以身上自带严肃的气势,让人平时也不敢多说话,这会儿见到他难得温和的神情,女同志也不禁敢说几句话了:“温助理,看你那么开心,包裹是你对象寄来的吗?”她问这话很有水平,其实,她也知道包裹不可能是温崇对象寄来的,她知道温崇是没有对象的,所以她这样问,也是为了要确定。
温崇挑了挑眉:“我很开心吗?”
女同志没有想到他会这样问,可是她话已经开口了,自然不能说不开心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笑,难道不开心吗?”
温崇听了,又笑了笑,但是和刚才不由自主的愉悦不同,这次的笑容仅仅是礼貌的回应,甚至他的眼里并没有笑容。
温崇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进了办公室继续办公。女同事见状,只能作罢。到了中午的下班时间,温崇才拆包裹。
“温助理,去吃饭了。”女同事见温崇没有走,便进了他的办公室叫他,看见温崇在拆包裹,她好奇的看了几眼。
温崇:“
不急,你先去,不用等我。”说着,他已经拆开了包裹,包裹跟上次差不多大,上次是干货和风干的野味,这次是鱼干加果干。温崇摇摇头,没想到林医生每次都能弄些好东西,还真是让人觉得意外。
鱼干有四条,一条三四斤重的鱼晒干之后,还是挺大的,肥美的鱼肉都能看得出来。虽然是夏天,但是因为是咸鱼干,所以不会因为闷热而长虫子。除了鱼干之外,这果干温崇没见过。他拿起一片含在嘴巴里,淡淡的甜味便是不喜欢甜食的他也能接受。
最后一包东西很小,也不知道是什么。温崇拆开一看,很惊讶,竟然是参。
最后温崇拿起了信。
温先生你好:
你的手电筒我收到了,再次表示感谢!鱼是自己钓的,果干是山上的野果做的,所以不值钱,温先生可以放心收下。
还有一件事想要麻烦温先生,我的知青朋友要结婚了,我想送她一对红色的枕头套,我们这边买不到,温先生在首都,应该能买到吧?那就麻烦温先生了。
包括里的野参是五十年份的,送给温先生,当是电风扇、手电筒和枕头套的钱,因为钱汇款不方便。温先生也不要拒绝,因为下次还有麻烦温先生的时候。
最后,我侄子最近学了好几个字,也会写自己的名字了,我把他写的字一起寄过来了。
林医生信中没有提到谁的名字,以防信被盗,可见其谨慎。
温崇看完信,又看了放在最后的温礼写的字。因为年纪小,小孩子的手劲不大,所以写的字有些扭扭捏捏,但是温崇却很高兴。外甥才五岁,会写1到50的数字了,还会写文字了,文字是语文一到十的字,至于温礼自己的名字则没写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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