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林果冻
第三年是村里建好了马路……然后一年一年的,直到今年,估计文明大队又是他们了。大队长回想这些年,眼眶不知不觉红了,他觉得他们大队很幸运,发展的比别的大队好,现在大队里的套房越来越多了,大家都是住套房了,一户又一户,以前才五十多的大队,现在快两百户了,以前因为大家不舍得分家,现在是大家盼不得赶快成年结婚,然后分家。
家家户户养了鸡鸭猪,下的蛋都是自己补身体了,不再给供销社收购了,因为大家有钱,不缺钱了。
妇女们的地位提高了,她们在酒厂赚的钱,成了家里一般的经济来源,男同志懂得照顾体贴家里的媳妇了。一切,都在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
……
林余余把温崇拿来的东西整理好。她家是三室一厅,两间大房间,一间小房间(书房)。现在主卧是她的房间,客卧是温父和温母住着,书房是温礼住着。在温父和温母来之前,林余余是把客卧留给李秋红的,但是李秋红不来,她在自己家住了一辈子,那里有她很多的回忆,所以习惯了那里。
李秋红不来,林余余就让温礼住到李家去陪着她,但是李秋红把温礼赶回来了,她这里坏境好,李秋红何必拘着孙子?
两人分开住了,吃的自然也分开了,但是分开和一起吃差别不大,林余余有鱼有肉了,都会拿一碗过去。
林余余:“你买了好多香烟啊。”上次去首都,她把该买的都买了,没想到这次温崇又买了不少。不过好在他们家厨房的面积大,还有一间专门放粮食的储物间,虽然面积小,但是储物勾大了。
温崇:“章叔和岳父应该会喜欢香烟。”男人也就对香烟追求一些。
林余余:“也是。”
温崇:“我定了明天的早上的车票,如果急的话我就重新定。”范凹里安装了电话,还是挺方便的。
林余余:“就明天吧,明天都25了,如果住的不高兴,过年还能赶回来。”
温崇哭笑不得:“瞎想什么?”
林余余:“有个心理准备。我妈那边没事,好相处的。我爸那边不知道,这些年他们也没有给我写过信。不过下乡前,他们也没有对不起我,我家虽然也重男轻女,但因为我是头一个闺女,所以对我还不错,吃穿用度上,没有亏待我。
只是下乡前,我后妈想给我说对象,她和我爸偷偷说,要给我说给二婚的,那男的是厂里的主任还是主管,反正也是当管理层的,他第一个老婆死了,没有留下孩子,所以想娶个姑娘,并且会给500的聘金,我后妈心动了,就跟我爸说了,我爸也答应了,我偷听到之后,就跑去找我妈了,然后我妈让我下乡。
我妈是个很好的妈妈,只是那个时候,她性格有些柔弱,而且我也年幼,我妈做不了林家的主,她觉得我下乡了才安全,没有人管我了,而她自己做点小工,可以给我支援。”说起来,林家人真没有对不起原主的地方。
要说后妈不好嘛,也不能说,比起别的后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她算好了,毕竟她没有欺压原主,没有压迫原主,没有把家里什么活都丢给原主,也没有不让原主吃饭、上学。虽然给原主找了个二婚的,她也是冲着对方的条件去的,可是这二婚的条件也算是好的。除了二婚之外,有点权力,有点钱,别说没有孩子,就是有孩子了,在当下的环境,也是很多人家长眼中的乘龙快婿。
所以林余余这次回去,也是抱着和好相处的想法去的。当然,她心中的和好相处就是当亲戚相处。如果对方想拿长辈的做派来要她怎样怎样,那也是不可能的。
关于林余余说的这些事情温崇倒是不知道,他不知道林余余下乡背后还有后妈说亲的事情。毕竟这种事情不会传出来,当时也没有动静,所以温崇派去查的人自然查不到。
现在温崇听到这些,心里忍不住想
,这还得多谢岳母了,如果不是岳母让他媳妇下乡,他就没媳妇了。所以:“咱妈真是有远见,以后要好好的孝顺。”
林余余:“我怎么觉得你在幸灾乐祸呢?”
温崇:“绝对没有。”
温母在厨房里做饭,听着他们夫妻俩在说话,不自觉的笑了。原本还担心儿子闷,年纪又大,儿媳妇年轻,性格比较活泼,两人会不好相处。最怕的就是儿媳妇嫌弃儿子,但是看他们的相处,她知道自己不用担心了。
温崇如果知道温母这样嫌弃他,还不得委屈死。
温母的手艺不错,比林余余要好,区别在于林余余心思多,一道菜可以想出不同的做法,所以林余余的想法加上温母的厨艺,这菜的味道就好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特别热闹,温贤被留下来一起吃饭了,不过他不能喝酒,但是温仲和温父喝了鸡蛋酒,就是往米酒里敲几个鸡蛋,鸡蛋酒非常的香。
温母和李秋红坐在一起,李秋红的旁边是温礼,温礼的旁边是林余余,林余余的旁边是温崇。
温母:“在乡下就是好,菜自己种的,鸡蛋是家里的老母鸡生的,时不时的还有肉和鱼,我和老头子打算明年都不回去了。”
林余余:“那太好了,你们留在这里,我也热闹,还能教温礼作业。”
李秋红:“可不是,我也有个说话的人”
温母是真的喜欢这里的环境,实在是太好了。要知道在首都,每天还要出去买菜,可这里什么都不用。闲着的时候,去居委会大礼堂,和一些老太太们聊天。温母这两个月过的实在舒坦,比起首都的紧张,这里大概就是世外桃源了。
温父:“那咱们明年也不走了,反正外孙在这里,儿媳妇也在这里。”
温母:“是这个意思。”
温崇:“……”没有人问过他的意思。不过,看见爸妈的状态很好,他也高兴。
饭后,温礼撒腿往居委会大礼堂跑,今天大队里有了电视机,指不定多热闹呢。
林余余:“走,咱们也去看看。”
温崇:“好。”
李秋红看着他们走,同温母道:“这两孩子真配。早两年,余余一直没对象,我就
担心不已。直到今年小温来了,我才知道他们一直在处,只是以前情况不好,所以没说。现在好了,一切都好了,两人也结婚了,过两年,咱们都可以抱孙子了。”
温母:“早两年,我和老头子的身份有点敏感,被分配到了偏僻地方的研究所,我们最担心的也是这个,今年我们回来了,这小子还瞒着我们,好在把余余带回家了,我就怕余余嫌弃这小子。”
李秋红:“怎么会,小温长得好,性格好,又有本事,是再好不过的了……”
两个妈妈一边收拾,一边夸对方的孩子。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66节
第96章
冬天黑的快, 但尽管如此,范凹里居委会大礼堂这一片还是非常的亮,路灯不说, 就是大礼堂的灯都敞亮敞亮的。
这会儿电视还没开始放,但是大礼堂里坐了不少人, 有些人是靠着墙壁坐的, 因为那一圈有炕,坐着热。
礼堂外面有孩子们在玩, 一个一个的叫声和笑声混合在一起,有种过年的气氛在里面。
“余余。”陈霞带着两孩子也在大礼堂门口,他们家饭吃的早,公公和婆婆带着孩子在一边玩, 她没事, 就在一边看着。范国栋还没放假,今天也不是周末,所以他不在。
林余余:“哎。”她拉着温崇过去,“陈姐,饭吃过了?”
陈霞:“吃过了, 这是你丈夫啊?”看他们的样子就是,不过这男人长得真好, 通身的气派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人家出来的。
31岁的温崇和大队里二十几岁的青年相差不多, 大队里的青年常年干活, 和温崇这种在办公室里的没办法比。不过, 温崇的皮肤也不白,从部队里出来的人,很少有白的。
林余余觉得,男人这种小麦色的皮肤才好看、性感。
林余余:“这是我丈夫温崇。崇哥, 这是陈姐,几年前,我托你买的枕套就是庆祝陈姐结婚用的。”
温崇:“你好。”
陈霞没有想到枕套还有这样的来源,她就说嘛,这么好看的枕套,在县里的百货大楼可不好买,如果有了,也肯定马上被人抢走了。“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了。”
温崇:“客气了。”
“林医生来了。”
“林医生,大队长说这个电视机是你男人带来的,电视机贵吗?”
“林医生,等天热了,我们家也想要电风扇,能帮我们带吗?”
“林医生……”
几个村民围了过来。
林余余:“电风扇要票的,如果那个时候有票,可以帮你们带。电风扇大概也要百来块,但是没有电视机贵。”
张高安和陈娇也过来了,陈娇以前很不喜欢林余余,总归来说是嫉妒。后来她孩子出生以后,生病有个好歹什么,也是找林余余的,慢慢的,对林余余就有了感激,再加上这次
林余余告诉他们高考的事情,所以就更加感激了。
陈娇:“余余……”
林余余:“陈娇同志。”陈娇走了过来,张高安抱着孩子跟在后面。“你们也来看电视啊?”
陈娇:“可不是,大家都好奇呢。”说着,她看向温崇,“余余,这是你丈夫啊?”
林余余:“是的。”
陈娇:“你以前还说,不回城就不结婚,现在要自己打嘴巴了吧?”
谁都知道,林余余那个时候的话不能当真,所以现在听到她结婚了,大家也没有说什么,再说林余余喂大队做了很多事情,大家都很感激。
林余余笑着道:“可不是,现在自己丢脸了,自己打自己的脸,但是没办法。”
其他人听了,也忍不住笑了。
陈霞:“这叫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
钱菊芬牵着孩子过来了:“林医生,你们什么时候生娃啊?”
温崇听闻,耳朵一动,双眼偷偷的看向林余余。在今天之前,他对孩子是没有期待过的。毕竟在他原来的计划里,就没有娶妻生子这件事,温家有温礼,他觉得足够了,不想将来让温礼受到委屈。但是,这会儿听大家这么说,他倒是有些好奇了。如果他跟林医生有了孩子,温礼和孩子,他相信可以一碗水端平的。
林余余:“我们才登记呢,而且这个要顺其自然的。”她没有想过不要孩子,也没有要特意的怀孕,顺其自然就好。不过,现在不是要孩子的时候,万一明年高考大肚子了,可就麻烦了。
听到林余余说顺其自然,温崇知道,她对孩子不排斥。
今晚的范凹里很热闹,比往年过年的时候还要热闹。虽然早三个月前,林余余家已经搬来了电视机,但是私人的和大队的有所差别。私人的大家只有羡慕的份,而这大队的电视机,就让村民们觉得很骄傲了。
林余余带着温崇在大礼堂里坐了一会儿:“怎么样?是不是不习惯?”
温崇:“我也不是头一次来范凹里,怎么会不习惯?虽然这里没有城市里繁华,但是就晚上来说,城里的晚上还没有今晚的范凹里热闹。看着他们,我会觉得特别的轻松自在。”城里
像是囚牢,让人把自己绷紧了。而村子里就是广阔天地,让人自由自在的,很是轻松。
林余余:“以后在城里觉得累了,都可以回来。”
温崇:“你说的对。”
第二天天还没亮,林余余和温崇就起床了。今天他们要坐火车去x市,火车是早班,清晨六点多就要开了,所以他们起的很早。
吃了早饭,他们坐范阿牛的牛车去了火车站。天还是黑的,好在范凹里的路宽敞。
到了火车站,大概五点半左右,火车站里也有不少人,赶这班火车的人不少。不过和火车站相比,人数还是少了点。
温崇:“靠在我肩上休息一下,待会儿到点了我叫你。”
林余余:“累也是你害的。”昨晚这人跟吃了兴奋剂似的,虽然她自己也很兴奋,但是……反正一切都是他的错。
温崇认错态度是很好的:“我今天保证不碰你。”好歹分开两个多月了,他又是尝过女人滋味的人,所以昨天性致高昂难免。
林余余:“你可别跟我玩文字游戏,谁不知道今天晚上在火车上?”
温崇:“被你发现了?”
林余余:“我又不是傻子。”
温崇只是笑,女人生气的时候,沉默是最好的应付方式。
快到六点的时候,客人开始上火车了。上了火车,林余余就趴下继续睡觉了,昨天睡的时候已经十二点了,今天凌晨两点多就起来了,是真的累。
从县里到x市,早上六点的火车,到第二天的十二点多就到了。好在林家是在市里,而不是在市下面的县里或者镇上,不然还得转车。
林余余来之前并没有跟刘亚秋打招呼,为了给她一个惊喜。
机械厂家属院林余余:“就是这里了。”
章家住的筒子楼,林余余和温崇到了楼下,不少人看到了,因为这个点刚好是中午,有些人家还在吃饭,有些人家在晒太阳。而且又是过年的时候,所以人也比平时多。
“这是谁啊?”
“来见过,是谁家的客人吧?”
“看上去像,还拎着东西呢。”
刘亚琴也在晒太阳,一边晒太阳一边做手工活,听到旁边的人说话,她会转过头好奇的看了
一眼,这一眼看去,再也转不开了。刘亚琴猛地站起来……
“亚琴,你这是干啥啊?”
刘亚琴仿若没有听到周边人的话,她有些紧张,有些激动的看着林余余:“余余?”眼前高挑又漂亮的姑娘,白里透红,看上去既有气质,又像是大户人家、有钱人家的女儿,所以刘亚琴有些不敢认。可是,当妈的不管女儿变成什么样,总能在人群中,第一眼就认出自己的女儿,所以不管林余余的变化有多大,刘亚琴又觉得,这姑娘像她的女儿。
林余余听到叫声也顺着看去,她是没有听出刘亚琴的声音的,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是声音这种东西,是没有记忆的。可是,她认得刘亚琴的脸。“妈……”林余余上前几步,“妈……”是她的错觉吗?眼前的刘亚琴比原主记忆里的妈妈看上去精神多了,年轻多了。
其实,林余余不是错觉绝,刘亚琴的确比六年前看着年轻了,心态好,人就年轻了。而且这几年,林余余隔一年就会给刘亚琴寄中药调理身体,她寄的中药适合所有的女人,不针对病史,所以对刘亚琴的身体很有帮助。再加上女儿过的好,刘亚琴就没有了心事,她就年轻了。
刘亚琴跑了过去,一把拉住林余余:“真的是你,余余 真的是你,妈都不敢认了,你比以前高了,也比以前漂亮了。”刘亚琴实在无法违心的说你必以前瘦了。孩子在外,当妈的总觉得孩子受苦了,但是……刘亚琴说不出女儿受苦了这样的话,因为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她女儿现在过的很好。
林余余:“我长得随妈你,妈你长得好,我长大了自然也长得好了。”
刘亚琴:“你这孩子……”这些年的通信,她已经习惯了女儿的活泼和改变,所以林余余这样说,她也没觉得不习惯。或者,六年前的女儿是什么样子,她已经不记得了。
林余余:“难道不是吗?”说着,她又挽住温崇的手,“妈,这是我对象,是我丈夫温崇,我带着您女婿来给您拜年了。”
刘亚琴:“你你你……你结婚了?”她大叫一声。这……这几个月前,她还跟女儿写信提起这件事,她虽然没有收到女儿的回信,但是女儿别说结婚,是连对象都没有的人啊,现在怎么就结婚了?
第97章
林余余:“这个说来话长了, 妈,咱们回家再说吧。”
李亚琴赶忙过去,把放着零工活的篮子拎起, 还搬起自己的小椅子,不过她这目光, 一直在温崇身上打量……啊哟, 这个男同志长相好,个子高, 一看就是体面人。这丈母娘看女婿,从来都是越看越满意的。于是:“你这孩子,结婚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告诉妈, 你这不是委屈人家小温吗?”
原主记忆里柔弱的妈妈也变了, 变得开朗了。现在的刘亚琴,章家真正的当家人。没办法,女儿给的底气嘛。
温崇:“妈,我不委屈,余余愿意嫁给我, 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了。”
刘亚琴一听,对温崇就更加满意了。
刘亚琴一走, 那片晒太阳的地方更加热闹了, 大家纷纷讨论林余余和温崇。
“那是亚琴那个下乡当了医生的女儿啊, 长得可真好, 一点都不像下乡来的。”
“可不是嘛,我有个亲戚,他家孩子下乡回来,整个人瘦的跟竹竿似的。”
“你们没看见亚琴女儿身边的那个男人嘛, 她女儿过得好,肯定是男人养着啊。”
“那个男人一看就是个条件不错的,也不是乡下来的。”
“酸丢丢的说什么呢?没听见亚琴女儿说嘛,这是她丈夫,既然是丈夫,男人养女人怎么了?”
“就是,你们家男人不养家啊?”
“再说了,就是男人养着又怎样?瞧瞧人家每年给亚琴和老章寄的东西,我要是有这样的闺女,我做梦都会笑醒。”
“我家的闺女啊,就想把家里的东西搬到婆家去。”
“那总是把婆家的东西搬到娘家来,婆家也会有意见,说不定还会休了她。”
“人家婆家条件好,可不在乎这么点东西。”
“亚琴女儿自己就是当医生的,自己也挣得到东西。”
“谁会休当医生的儿媳妇啊?”
林余余自然不知道她已经成了这栋楼的妇女们讨论的主角。这会儿,她和温崇已经在章家的客厅里了。
章家不大,但是屋子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刘亚琴给女儿和女婿倒了茶:“我去给你们下碗面,你们还没吃午饭吧?”
林余余:“好的,谢谢妈。”他们的确没有吃过午饭,下了火车先找了招待所,把随身的行李放在招待所里,然后拿着来章家要带的礼物就过来了。
刘亚琴:“跟我客气什么?”
因为是筒子楼,面积小,所以厨房和餐厅是连着的。其实,这种筒子楼里压根没有厨房,大家做饭的时候,都是去下面的。但是刘亚琴把房子改了改,把其中一间有阳台的房子给改成厨房和餐厅了。阳台地方放两个炉子可以做书房,原来的餐厅改成了房间,不过,餐厅是暗间,没有窗。但是,总比屋子没有厨房,要下楼做饭要好。
刘亚琴去阳台上下了两碗面,还放了林余余寄来的腊肉,腊肉片放在面里,吃起来格外好吃。
刘亚琴当了一辈子的家庭主妇,她的厨艺是真好,林余余吃着面的时候,想起了酸菜面。
等他们吃好饭,刘亚琴收拾好,就忍不住了:“余余,你和小温是怎么认识的?怎么以前都没听你提起过小温?”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67节
林余余:“我们在70年的时候就认识了,那个时候彼此一见钟情。”然后说起了温礼的事情,“崇哥是温礼的舅舅,我和崇哥是因为温礼认识的……后来,我因为心里有他,所以一直不想找对象,他也因为心里有我,所以一直没有结婚。直到今年,他家里的事情解决了,回来接温礼,我们再次相逢,于是我们就结婚了。”
刘亚琴没有想到女儿和女婿还有这样一段,在她看来,女婿这六年来牵挂女儿没有结婚,已经够考验一个男人的真心了,而且温礼是女儿带大的,以后两个人相处起来也不会麻烦,所以这个婚的确是不错的。
唯一要担心的是,女婿家的条件太好了,就怕女儿吃亏。
林余余知道她的想法,她对刘亚琴道:“妈,我想上个厕所,厕所在哪里?你带我去一下。”
刘亚琴:“就这一排最后一间就是厕所,算了,我带你去吧。小温,你坐一下。”
温崇:“没事。”
林余余和刘亚琴出了屋子,林余余就道:“妈,这些年我在范凹里弄酒厂,采药卖,赚了好几千了,我用这些钱在首都买了房子,所以你女儿也是有钱有
房的人,可没有配不上崇哥,你不用担心。”
刘亚琴:“那么多钱?”她是知道女儿的事情的,毕竟女儿有提起过,章龙写信回来也说起过。但是,她不知道女儿赚了这么多钱啊。她以为女儿就像章龙那样,赚个百来块。本来还想着,她把自己的私房拿出来,给女儿做压箱底的钱,好歹也好看一些。
可现在,和女儿的钱和房子比起来,她这些就不够看了。这些年,也存了好几百了。
母女俩走了一圈就回来了,压根儿没有上厕所。这不,林余余为了让刘亚琴放心,所以才把她叫出去的。
回到屋子里,温崇看向林余余,林余余朝着他眨眨眼睛,温崇知道,他媳妇已经把岳母劝好了。
刘亚琴:“你们来这里,还没去过你爸家吧?”
林余余:“还没去过,待会儿去。”
刘亚琴:“你爸是个没良心的,这些年都不问你的事情,就算他不知道你下乡去了哪里,他可以来问我,也可以去问居委会,但是他就是什么都不说……但是,他毕竟是爸,你对他还是要客气些。”不管怎么说都是父女,如果吵起来,都是女儿吃亏的。不过,刘亚琴也没想要女儿和林家好好相处,如果好好相处,便宜了前夫一家,她可不愿意。
林余余:“我晓得的。”这些年,她的确没有收到过林家的来信,所以真是一点感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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