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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林果冻
林余余:“小温礼穿上这套衣服真好看。”
小温礼很高兴:“真的吗?这是奶奶做的。奶奶说,这是范爸爸的衣服,现在给我穿了。”他在这个世界两年了,对以前的生活,忘的差不多了,六岁的孩子本来就健忘。还能记得亲生父母的名字、姑姑的名字,主要是因为以前的家人经常教他,也许再过几年,他就忘记了。
第13章
林余余摸摸他的头:“真的,小温礼今天真好看。”
小温礼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腼腆的笑容中,带着几分羞涩,但是特别特别的可爱。
林余余:“可以请乖巧又可爱的小温礼帮姐姐看着火吗?”
小温礼:“可以的,姐姐还要学煮番薯呢。”
林余余:“那你告诉姐姐怎么煮,你说,姐姐来做。”
小温礼:“那我先去那番薯。”
林余余:“哎,好。”
番薯是在李秋红的房间里的,他们家的粮食都在她的房间,小温礼进去之后没有直接拿,而是问李秋红:“奶奶,我可请姐姐吃番薯吗?”小温礼在这里住了两年了,和李秋红相依为命,所以李秋红对他来说,就跟秦奶奶一样。但是,又考虑到奶奶生病了,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了,他又道,“我可以少吃一点,我每天少吃一点,请姐姐吃番薯,可以吗?”
李秋红哭笑不得:“家里有粮食呢,你不用少吃一点,你要多吃一点,然后快快长大,奶奶还等着你长大孝顺奶奶呢,去吧,请姐姐多吃一点番薯。”家里的确是有粮食的,虽然她生病一个多月了,但是以前家里只有她和儿子两个人,他们都是勤劳的人,两人几乎每天都是满工分的,后来儿子去世,但是粮食、工分都是存下来的。再后来她捡到了小温礼,以前存粮食。
但是,孩子的懂事,也让她很欣慰。他知道家里的情况,所以并没有自己做主,而是先问了自己,不得不说,这个孩子是真的被教的很好,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人家,能够教出这样好的孩子,那户人家一定是很爱这个孩子的。
想到这里,李秋红叹气,她既盼望着孩子能找到自己的亲人,又自私的希望孩子找不到亲人,这种复杂的心思,让她羞愧于孩子。
小温礼从房间里拿出三个番薯,两个是大的,一个是小的,然后抱着出去了。看着他跑出去的声音,李秋红又觉得心里暖暖的。
小温礼跑出去,把番薯洗干净,然后递给林余余:“姐姐,你把番薯放在锅里,然后加水就可以煮了。”
林余余:“但是家
里只有一口锅,姐姐在熬粥了,怎么办啊?”
听到是粥,小温礼也没有嘴巴馋,毕竟在前世,相比于粥,他们这些小朋友更喜欢吃番薯、玉米之类的,所以别人家的孩子想吃粥,小温礼则不会,他每次吃番薯的时候,都觉得香喷喷的,这在李秋红的眼中,又觉得孩子好养、懂事,让她也更加愧疚了,觉得自己给不起孩子好的,真是耽误了孩子。
小温礼:“那等姐姐熬好了粥,我再煮番薯。姐姐,甜甜的番薯可好吃了,我请姐姐吃番薯。”在糖是奢侈品的年代,番薯的甜糯是很美味的口感。
林余余笑了笑:“那这样吧,小温礼你的番薯切块,和姐姐的粥一起煮,这样好了之后,混合在一起,等于你请姐姐吃了番薯,姐姐请你喝了米粥,你看好不好?”
小温礼虽然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也知道粮食金贵,但是对于番薯和大米还没有明确的认识价值,在他眼中,那都是吃的,是一样的价值,在原来世界的六年记忆虽然渐渐的模糊了,但是家里的富裕他是还有记忆的,也因为受到这种记忆影响,所以他对于粮食的价值,没有这里的小孩子了解。
小温礼:“好。”
林余余把洗好的番薯切块,放进了自己熬的粥里面。然后拿出那株15年份的野参洗干净,切片,放进了自己熬着的中药壶里。
这个中药壶是知青宿舍里有的,估计是第一批知青里以前煎过中药,所以一直留着的,不然当时在赤脚医生那买了中药也没东西拿来煎。昨天来李秋红家的时候,林余余在灶头的旁边看到有用石头搭建起来的一个小灶堆,可以煎药,所以今天就来这边煎药了。
她配的中药是补身体的,比较温和的,她自己能吃,李秋红也能吃,原本一副药是一碗的量,但是她看李秋红这样子,决定自己的一副药里多放点水,给煎出两碗的分量,药效虽然比一碗的分量会差了些,但是对李秋红来说,却是好的。又因为药效会弱了些,所以她加了那株野参,中药是她自己配的,她知道两方的药效不会冲突。
早饭煮好之后,林余余给李秋红端了进去,看着番薯中混合着的大米、还有水煮蛋,李秋红把林余
余的好记在了心里,她知道,林知青是可怜他们祖孙,在帮他们。
吃好早饭,林余余把煎好的中药给李秋红端来:“这是补身体的中药,虽然不是治疗感冒咳嗽的,但是你身体太弱,也需要补补。”中药的药渣她已经处理了,里面的野参片她也处理了,没让李秋红知道。
李秋红红着双眼,把中药喝了。她已经在床上熬了一个月了,全身都使不上力气,上厕所就把她一天的力气给耗尽了。如果不是孙子会给她煮番薯填饱肚子,也许她就要饿死在家里了。饿死她不怕,就怕自己死了之后孙子怎么办。
但是去看病,她又舍不得花钱,她总想着,也许熬一熬就好了。可一碗米粥下腹、一碗中药下腹,她才知道,熬一熬可能会好,也可能会熬死,她应该早点看医生,不让孙子辛苦了一个月的。
不过,现在林知青帮了她,她也不能让人白帮,李秋红心里算着,她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回礼。算来算去,好像都没有,除了病好之后一把力气。
屋子外面,林余余背起背篓:“小温礼乖乖在家,姐姐上山去采药给奶奶看病,中午等姐姐回来就给你做好吃的。”
小温礼:“好,我会乖乖哒。”对外人腼腆的孩子,其实有点内向,内向的小温礼对林余余有种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依赖,看着林余余的眼神,让他觉得很安全。只是他还小,并不懂这种眼神是什么意思。但是,小孩子天生能感觉到善恶,他感觉到了林余余眼神中的温暖的善意。
林余余背着背篓上山了,小温礼一直在院子门口与看着林余余,直到看不见,他回关上院子的门,回了屋子陪奶奶。奶奶身体不好,他每天给奶奶唱唱歌,讲讲故事,奶奶就会高兴。
小温礼回了屋子,坐在小板凳上:“奶奶,你今天好点了吗?”
李秋红:“好多了,奶奶现在都热乎乎的,等过两天,奶奶就会好了,你别担心。”
小温礼一听:“那奶奶还要听我唱歌讲故事吗?”
李秋红摇摇头:“今天就不用了,今天你陪奶奶聊聊天,好吗?”
小温礼:“好。”
李秋红:“那你跟奶奶说,你今天都做了什么,吃了什么?”
小温礼伸出手指一一数着:“今天洗了番薯,烧了火,吃了番薯米粥,水煮蛋。”
李秋红:“咱们家里还有鸡蛋吗?还有的话,这些鸡蛋不换了,等奶奶好了,咱们炒鸡蛋,请林知青吃饭。”
小温礼:“好,还有呢,鸡蛋我都藏着的。”一天两个鸡蛋,他有每天去捡,他知道鸡蛋可以换钱,可以给奶奶买药,所以他都藏的好好的。
祖孙俩聊着天,林余余也到了山上。上了山,不管什么草药,只要是有用的,她都采了。4月份,万物复苏,除了植物之外,还有动物。山上活泼的小兔子到处跑,还有野鸡。野鸡是4月份开始下蛋的,这会儿已经开始了,林余余找寻到野鸡的时候,自然也看到了野鸡蛋,但是她捡了野鸡蛋,并没有抓野鸡,因为她不会处理鸡毛。她打算等李秋红身体好了些后,再来抓野鸡,让李秋红帮忙处理鸡毛。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余余就下山了,野鸡蛋放在最下面,上面都是草药,还有一些树莓。要知道在现世的末世前,树莓是要用钱买的,价格还不便宜呢。
林余余下山也是挑时间的,是将近12点左右的时候,大家正当下工的时候。所以在路上,她遇见了一些人。如果说在几天前,大家对林余余的印象仅仅是新来的知青,干活还算勤快,那么今天,大家对林余余的印象是,这是一个很喜欢范凹里的知青,这是一个懂得感恩的知青。
“林知青,你身体不好还去挖野菜啊?”
“林知青,你今天身体不好怎么不好好休息啊?”
“林知青……”
村民的想法是非常直接的,林余余对范凹里友好,他们自然是热情的欢迎,像有些知青眼睛都长到头顶上了,他们也不会上赶着拍人马屁,这谁不是人啊?
林余余道:“昨天我去水井打水的时候,看到范温礼一个小孩子在打水,差点掉到井里,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婶子生病了,生了个把月的病起不来床了,所以范温礼才自己去打水。这不,我去看了之后,瞧着她的病山里的草药可以治好,所以今天我去给她采药了。”
第14章
李秋红生病的事情,大家是知道的,不过这种生病在农村里很平常,所以大家也没有在意,现在听林余余提起,大家才觉得后怕。如果小温礼在井里出了事情,这李秋红说不定就跟了去。
农村里的孩子没人管,捣蛋且不说,就喜欢到处乱跑。尤其是年纪小的孩子,因为年纪大的孩子已经要做家务,跟着上工了。但是,家长们是限制孩子去井边和水边的,就怕孩子被淹死。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特别是夏天,天气热,孩子下水去玩了,然后就淹死了,所以家长对这种事情特别在意。
林余余倒是不怕水的,她本来就会游泳,健身房里做了不少健身卡,游泳训练也没有落下。而且,游泳还是他们学校里体育项目的选修之一,所以她不敢说游泳技术有多好,但是她的游泳技术的确很好。
这也是刚穿书时,她为什么敢掉进水里的原因。她原本计划着,在水里多折腾一下,即便没有人救她,她也能自己上来,这样生死间一挣扎,然后她就顺其自然的改变了。毕竟她不是原主,没办法按照原主的性格活着,肯定会露馅的,与其这样,不如一来就改变。
只是,她低估了原主的身体,实在太弱了。
至于那个二流子范国栋想占她便宜,她压根儿不当回事。她可以用文明一点的办法解决范国栋,也可以用暴力一点的办法。别忘记,她是在末世杀了两年丧尸的人。
“林余余知青,你会采药啊?”
“林余余知青,你懂得草药吗?”
“林余余知青,你不懂得药的话,可不要乱采,会吃死人的。”
林余余:“各位婶子、大嫂、大叔们,我是把范凹里当成自己家的,所以大家叫我余余就可以了。”实在是林余余知青听着挺别扭的。“我的确是懂药的。我之前说过,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女孩,我妈因为生我的时候坏了身体,不能再生孩子了,所以我爸和我妈就离婚了。关于这个,我一直心里愧疚,我想我如果学了药理知识之后,说不定就能帮我妈医好身体了。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9节
于是在我家人不知道的时候,我就偷偷的学习
药理知识,我学了好几年了,大概的皮毛也懂了,昨天晚上我见小温礼奶奶身体有些严重,吃药又费钱,所以打算自己去采药。”
大家听了,心里是有些害怕的,这林余余是自己偷偷的学的,如果学的不到位,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不过大家自然不会这样说。
也有好心的提醒:“余余啊,你要小心,可不要乱采药啊,不然秋红出了事情,你就麻烦了。”就差没说,不要多管闲事了。
林余余:“哎,我晓得的,谢谢婶子关系。”
和大家聊了一会儿,林余余就到了李秋红家。相信经过今天,她会医术这种事情肯定会传开,不管传开的内容是什么,能传开就有效果。
林余余还没到李秋红家,就看到小温礼坐在门口的矮木墩上,看到她来了,小温礼飞快的跑了过来:“姐姐,你怎么才来啊啊?”
林余余牵起他的小手,轻声道:“姐姐在山上摘了野果子,待会儿洗好了给你吃。”
小温礼一听,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他对大米和番薯不挑剔,但是他喜欢吃零食啊。在这没有零食的年代,吃山上的野果子也是一种享受啊。
林余余看着他咽口水的小动作,不由的笑了,然而,笑着笑着,眼眶又红了,她觉得心酸。
小温礼听到林余余的笑声,有些害羞:“姐姐,我煮好午饭了。”
林余余:“哇,这么厉害啊?煮了番薯吗?”
小温礼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还有蛋羹,奶奶说请姐姐喝蛋羹。”
林余余:“那小温礼和奶奶请姐姐喝蛋羹,姐姐请你吃野果子,你来我往,刚刚好。”
小温礼:“真的吗?”
林余余:“当然了。”
其实,李秋红还种了蔬菜,但是小温礼毕竟年纪小,让他煮番薯他会,可是让他炒菜他肯定是不会的,而且李秋红也不放心。
两人说说笑笑的进了院子,就听见李秋红的声音了:“林知青,是你吗?”
林余余:“是我,今天运气比较好,采到了适合您的药草。”实际上,哪里是运气好,是她跑了很多地方,不停的用异能寻找李秋红需要的草药,才能找到的。不过好在在寻找李秋红需要的草药中,其他用途的草药
也挖了不少。
李秋红一听,顿时放心不少:“那真是太好了。”
林余余:“婶子,您家里有砂锅或者搪瓷锅吗?我给您煎药。”
李秋红:“有的有的,有个大口的砂锅,我以前用来熬汤的,我在灶头旁专门搭了个小灶,就是派这个用场。”
林余余:“我看到小灶了,还想着这是干什么用的,用来是用来熬汤的,那可真方便了。”林余余先处理了药草给李秋红熬药,李秋红喝她的补药可以补身体,但毕竟不是对症下药,所以还是针对性的药比较好。
熬了药就开始吃饭,小温礼煮了番薯,然后蒸栏上有一碗大的蛋羹。蛋羹是小温礼自己打的,很不均匀,一块蛋白一块蛋黄,小家伙偷偷的揪着林余余看,就怕姐姐嫌弃他。
林余余抓到了他的小眼神,觉得他这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见林余余一笑,小温礼也傻乎乎的笑了。
小温礼炖着的蛋羹是用大的汤碗的,林余余用小碗装了三碗,刚好他们一人一碗,虽然是吃李秋红家的东西,但是她也没有客气,因为她已经打定主意之后要跟他们住在一起了,而且,她会回报李秋红的。
李秋红以前是舍不得吃鸡蛋羹的,都是留给孙子吃的,但是现在她啃吃了,因为她不吃,不补身体,如果她去了,孙子就一个人了,自从听到林余余说孙子一个人打井水有多危险,她就越想越后悔。
中饭后,林余余看着药,小温礼端着小碗,坐在林余余旁边吃树莓,他觉得好幸福。
林余余:“好吃吗?”
小温礼:“好吃,酸酸甜甜的。”说着,他拿起一颗喂到林余余嘴边,“姐姐吃。”
林余余:“谢谢。”
等药快要熬好的时候,林余余听到林燕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
林燕:“余余……余余你在吗?”林燕是听到外面在说林余余给李秋红挖草药的事情,所以特意过来的。她真怕林余余挖错了药,把李秋红给药死了。
林余余:“燕子,我在。”
林燕:“余余,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情找你。”
林余余:“来了。”她走出厨房,看到林燕站在院子门口,“燕子,你怎么来了?找我什么事情啊?”
林燕看了
看屋内,然后把林余余拉到一边,轻声问:“余余,我问你,你是不是上山给这里生病的婶子采药了?”
林余余不意外她会知道,毕竟范凹里就这么大,而且她也给李秋红采药也算是新鲜事情,所以新鲜事情传的就特别快了。“是的啊。”
林燕一听就着急了:“还的啊,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万一……万一……”她真担心林余余当烂好人。
林余余见她关心自己,也不免会心一笑,她想起了末世前的闺蜜。林余余拉住林燕的手:“你放心,我又不是傻子,我是真的懂药理的。说起来,这件事我也没跟你说过,我……我是因为自卑,所以一直不敢提。我妈因为我不能生育了,又和我爸离婚了,所以我一直偷偷跟着城里的老中医在学药理,想给我妈妈做点什么,但是……到现在下乡了,我都没有做好。也因此,我一直很自卑、很自责,就没有提起这件事情了。”
林燕:“余余你别这样难过,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你一片孝心,你妈肯定会知道的。但是余余,你只是学了药理,哪怕有老中医教过,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万一……”万一出了事故,那就麻烦了。
林余余既然打算在范凹里做医生,当然想过医疗事故,她很有自知之明的,也不会逞强。她能看的病她会看,她不能看的病,她会如实说,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她不会做,害了自己也害了病人。“燕子你放心,我只是尽力而为。婶子的病是感冒引起的肺炎,还有呼吸道感染,不过现在是轻微的,所以问题不大。如果碰到问题大的,我处理不来的,我肯定不会处理的。毕竟,我还要考虑自己嘛。”
林燕听她心里有数,她就放心了。不过,林燕把林余余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余余,我发现你变了很多,以前的你不怎么爱说话,也不怎么笑,看上去心事重重的。现在的你……变得自信了,不过还是这样好,要开开心心的才好。”像林燕这种知识青年是不会相信鬼魂什么的存在的,所以她压根儿没想过林余余被孤魂野鬼占了身子。
如果是原主妈妈在这里,说不定还会怀疑女儿是不是被水鬼占了身子。再说,林
燕和原主毕竟才认识两个月,感情虽然不错,可还没到闺蜜的程度。所以就算林余余现在变得快了,她也不会多想。
林余余:“谢谢你燕子。从我下乡,一直是你在开导你,认识你真好。”
林燕:“你说什么呢?我们是朋友呢,而且,我做不来的活,你也一直在帮我,我还要谢谢你呢。”
两人相互笑了。
林余余:“燕子,我今天采药的时候,捡了好几个野鸡蛋,我还看到了野兔和野鸡,可惜我没本事抓到它们,等我抓到它们了,我请你吃肉。”
林燕:“那我可等着了。”
林余余:“你就放心等着吧,我一定会抓到的。”林余余在看书的时候,总觉得原主就像女主的丫头,一些苦的累的活都是原主在做,而女主付出的知识物质上的一些东西。但是现在和林燕相处起来,她觉得林燕的品行还是不错的,她会特意过来提醒自己,也是把原主当朋友的。所以很多事情,不能看片面的,她曾经通过小说对林燕的看法,就是片面的。而现在她成了原主,更能体会到来自林燕的友谊。
一个人到了这里,原本以为会很寂寞,却不料找到了小温礼,还能认识不错的朋友。也许,这是老天爷对她自爆晶核救人的补偿吧。不然,她怎么会碰到这些好事情呢?
第15章
“大少爷,您该休息了,您如果不好好保重身体,怎么继续找温礼?”一名中年男人推开房门,看见一名年轻男子站在窗前抽烟,房内,是一股子重重的烟味。
温崇回过头,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仲叔。”英俊的脸在月光下,显得有些冷冽和薄情,轮廓分明的五官非常的刚毅,这是一名性格非常强势的年轻人。
被叫做仲叔的中年男人以前是温家的下人,是温父的心腹,建国之后,仲叔下人的身份被取消,他被取名叫温仲成为温家的养子。温父名叫温伯,所以这位名叫温仲可见温家对他的重视。
但是温仲的脾气也非常倔,他自持下人的身份,私下一直叫温父老爷,叫温崇大少爷。
温仲把窗户打开些,让风吹进来,企图把里面的烟味吹散些。他知道大少爷并没有烟瘾,是这两年他的压力太大了,自从两年前的今天,大小姐和姑爷出事,温礼被拐卖,他就没有一刻给自己放松过。
温崇:“温贤那边怎么样?”
温仲叹气:“还是没有那么消息,温礼被拐的时候才3岁,那么小的孩子,也不知道……”八成是凶多吉少了,就算不是,那么漂亮的小男娃,肯定被卖到其他地方了,可这样的话温仲不敢说。温礼算是他的孙子辈的,也是他看着长大的,说句实在话,他的心疼和心急比不温崇少。
温贤是温仲的儿子,也是温崇现在的心腹。两人一起长大,感情很好。原本温贤一直在温崇的身边帮他做事,但是两年前,林文辉和温香出事,林温礼被拐,所以为了寻找小外甥,温崇把温贤派出去全国各地的寻找了。他并非不相信国家,但是对于温礼,温贤比国家人员了解的多,也熟悉的多了。
温香是温崇的嫡亲姐姐。
建国前,温家父母留洋回来,一回来就进了国家研究所,66开始的那场风波也波及到了他们,但是他们是国家研究人员,且那会儿,温崇立了大功,就是有人想动温家父母,也要看看温崇的功劳,温崇是军人,这他刚立功,有人就动他的父母,这不是寒了他的心吗?
也因此,温家父
母虽然没有被动,但也离开了国家的研究所,被分配到偏远的地区去了。不过好在不是下放,一切都不用担心,就是那边条件差了些。可有温崇时不时的照顾,二老的生活还是无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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