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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宝贝你日错人了(H)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红烧肉
因为假如楚风信中所言为实,白牧之就是个手段狠辣的卑鄙之徒,此等秘事被瑶姬知晓,他首先要做的,纵然不是杀人灭口,也不该把瑶姬丢下,让她去西域。要知道瑶姬身无武功,她和白牧之同行,白牧之想制住她实在太简单了,可一旦他们二人分开,瑶姬再去了地形复杂的西域,再想找到瑶姬,无异于大海捞针。
对一个连有半师之谊的恩人都会下毒手的混蛋来说,他会让知道他恶行的人脱离掌控吗?显然不会。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假如信的内容为假,白牧之又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瑶姬想不出个所以然,冲回房又将那封被自己撕成碎片的信拼好,可惜她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看不出什么端倪来。信的措辞简洁干脆,要说其中有什么会引起歧义的词句,也没有。而且瑶姬可以肯定,白牧之没有看过信的内容,所以……会让他不告而别的异状在哪里?
她仔细回想着当时自己拿出信时的画面她从海东青的脚爪上解下铜笛,倒出被折成指节大小的信纸,然后展开。从始至终,白牧之站在她对面,只能看到那封信的反面。
对……反面!
瑶姬猛然惊觉,连忙将碎片一张张翻过来,楚风写信时,不知为何字迹越写越潦草,那些飞溅的墨点洇透了纸面,竟在宣纸背后透出了一朵四瓣梅花。
她手一松,点点碎片飘落在地,那墨色梅花瓣裂花残,眼角余光瞥过,瑶姬这才发现白牧之给她留下的信还有第三张,因为被风吹落在地,她之前才未发现。
捡起来一看,只见其上墨色宛然“君子一诺,重逾千金”。
少女恨得咬牙切齿,可惜啊可惜,本姑娘不是君子,是女人!
她好行李,一面大步下楼,一面扬声命小二去马厩把马牵来。那马儿吃饱喝足,养足了神,正在百无聊赖地打响鼻,瑶姬翻身而上,一扬马鞭,却不是往西,而是朝相反的方向,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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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王拾总觉得心神不宁。
奉殿下之命把那封信送出去已有小半个月了,西边却一直没有线报传回来,他不知那信上写了什么,心里直犯嘀咕,怎么殿下就知道把那封信给楚三娘看了,她就一定会回来?如今眼看就是一个月,楚三娘不也还是一点踪影都没有。
王拾伺候那位殿下已经十几年了,对殿下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可就算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强扭的瓜不甜,殿下尽千般手段,十有八九还是不会如愿的。
“唉,这又是何苦呢。”王拾忍不住自言自语,国之储贰,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富有四海,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偏偏殿下就是对那楚三娘执念难消,早在文惠太子还未薨逝的时候,王拾就看出苗头了。
因为楚三娘身份贵重,所以她曾经被养在宫中一段时间,就是在那时候,殿下与她结识,两人都还懵懂青涩,殿下便对她有了不一般的情愫。
“真是冤孽。”王拾摇了摇头,这份感情显然是不会被世人理解的,抛开楚三娘的身份不说,她无数次不假辞色地拒绝了殿下的好意,试问哪个男人被如此对待,还会坚持着不肯放弃?
而楚三娘也有趣的紧,放着财富地位样样不缺的东宫太子不要,偏和一个江湖上的飞贼混在一起。王拾是个无根之人,不懂这些男女间的情情爱爱,他就是觉得奇怪,究竟那飞贼有何特殊,怎么就能让楚三娘那样的女人倾心?
有朝一日,若能见识见识,倒也不错,他这样想着,忽的只觉眼神一闪,一道黑影鬼魅般从他眼前掠过,接着他便脑袋发晕,咕咚一声倒在了地上。
没过两天,京城中流传起了一桩惊世骇俗的传言。
说是那江湖中有名的飞贼妙手公子竟然胆大包天,在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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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缉的当口潜进了太子的潜邸晋王府,偷走了太子十分珍视的一件宝物。
这传言因为太过夸张,原本没多少人信,可随着晋王府被严加看守起来,京城的大街小巷增加了一倍的兵力,百姓们从一开始的嗤之以鼻到半信半疑,最后已然完全相信了,不管是茶楼里还是街巷中,几乎人人都在津津乐道此事
“都说那妙手公子妙手无双,我原还不信,看来他果真是轻功独步天下。”
“你说……他到底偷走了东宫的什么珍宝?”
“这我哪知道,不过必然珍贵至极。”
“何出此言?”
“你不知道吧,听说那珍宝是东宫身边的王大伴亲自领人看管的,能劳动王大伴,啧啧,这妙手公子可是狠狠打了东宫的脸啊。掳走了吟心仙师还不算,现在又……我看他的胆子也是太大了。”
……
瑶姬进了京城,听到的就是这些沸沸扬扬的议论。看来她所料不错,白牧之果然来了京城,如果流言为真,他确实从晋王府偷走了一样东西,想必不是什么珍宝,而是一个人。
白小贼,这就是你不告而别,要我一个人去西域的原因?那墨色梅花想必是楚风和他联络的讯号,瑶姬明白白牧之如此做的原因是不希望她涉险,可这不代表她喜欢被蒙在鼓里。
所以她回到了京城,明知道她虽然易了容,还是有可能被高赜发现,她依旧回来的。
找了间不起眼的客栈住下后,瑶姬开始暗中打探白牧之的消息。在和白牧之西去的那段路程上,他告诉了瑶姬不少江湖上打探消息的路子,京城中鱼龙混杂,这样的门路不少,瑶姬多方探寻,却还是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摸到。
想来也是,白牧之既然敢做下如此大胆之事,必然有所依仗,假如这不是高赜在故布疑阵,能从守卫森严的晋王府把楚风救走,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那小贼的手段。
其实瑶姬之所以千里迢迢赶回来,一方面是愤怒于白牧之的自作主张,一方面也是担心他。她深知高赜的手段,难保那封信不是为了引蛇出洞,就是要逼白牧之去京城救楚风。如今看来,白牧之和高赜,也不知是谁技高一筹,又打探了两日,瑶姬不敢再继续逗弄,她给自己定的期限是六天,六天内不管有没有白牧之的消息,都要离开京城。
拾好行李,她站起身,正欲趁夜出城,忽听客栈外一阵惊呼,只见红霞遍布的天际,一只海东青呼啸而来,正如一个月前在玉门关时那样。而它的方向不是别处,正是瑶姬所在的客栈二楼!
瑶姬眼中一片沉凝,是高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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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更新的时候不小心把第16章的内容留在最后一段忘记删掉了
因为章节发布之后就不能改,只能这么放着,果咩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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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姬的易容术在白牧之的指点下,虽算不上臻至化境,但也堪称一流了。她一路南下返回京城,变换数张面容,根本不会有人追查到她的行踪,唯一有可能找到她的,只有她养的那只海东青练霄。
鸟儿凭借嗅觉来识人,瑶姬饲养练霄多年,这鸟儿极通灵性,若被人驱策,可以准确地找到瑶姬的所在。而瑶姬冒险回京城,赌的就是高赜料想不到她会以身犯险,现在看来,这个预想落空了。
眼看那鸟儿从云端直坠而下,迅疾如电,楼下的行人纷纷出声惊呼,瑶姬站在窗边,不闪不避,面色如常,丝毫也没有慌张之色。只听噗嗤一声,继而便是喀拉拉窗扇被撞破的巨响,她拿起桌上的行李,从容推门,却见隔壁房间里闹哄哄一片,有人大叫:“鸟!哪来的鸟!”
“给我把那间屋子里的人统统围住!”跟随练霄而来的官兵持刀贯甲,官靴把客栈的楼梯板踩得砰砰作响。瑶姬下的楼来,与他们擦肩而过,一片扰攘声里,她隔壁那间客房已被围得水泄不通,练霄从房间里飞出来,停在栏杆上自顾自梳理羽毛。
她走到正好奇探头探脑的小二旁,甩给小二一个银裸子:“劳驾,把我的马牵来。”
“客官您要走了?”小二忙将银裸子进怀里,笑逐颜开,“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去牵。”
整个大堂里的客人都在议论:“这是怎么回事?来了这么多差爷。”
“我听说是来抓逃犯的。”
“逃犯?!难道……是那个妙,什么妙手公子?”
“嘿嘿,谁知道呢。”
瑶姬站在一旁,不言不语,待小二牵来了马,她翻身而上,正欲扬鞭,守在门外的一个官兵走过来:“等等,现在都快天黑了,你要去哪儿?”
她闻声回头,端坐在马上的俨然是个眉眼冷淡的年轻公子,只听这公子淡淡道:“我记得国朝并无任何律例,禁止天黑出城,还是说……天子脚下,与别处不同?”
那官兵不妨被人出言暗讽,顿时气个倒仰:“你!”
他的同伴连忙上来解围:“罢了罢了,多大点事,你走罢。”后一句话却是对着瑶姬说的,瑶姬也不理会他们,一夹马腹,那马儿便哒哒扬蹄,走的远了,还听得到那人正劝解同伴,“眼下这节骨眼,你还是别惹事了,你看那小子背上的包袱鼓鼓囊囊,还有长条形状的东西,一看就是剑,他们这些江湖人可惹不得,连太子爷的潜邸都敢偷,性子来了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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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把小卒,还怕他们干不出来?”
听到这里,瑶姬不由暗自发笑,她一路上变换数张面容,身份当然也在跟着变,还是这冷漠剑客的形象最好使。
试想她既然敢入京城,如何会把自己的安危置于侥幸之下?当初那南疆的木姑娘虽然坑了白牧之和她一把,倒也留下了一样好东西,那就是引线香。
引线香既可以寻人,稍加利用,也可以让人,不,是让任何东西都寻不着。瑶姬把引线香带在身上,掩盖了所有的气息,练霄自然辨认不出她。在入城之前,她又花了十两银子雇了个闲汉,把自己一路带过来的包袱给了他,让他住进那间客栈隔壁的客房。那包袱上有瑶姬的气息,所以练霄便直扑入内,高赜派来的人都以为找到了正主,却不知和瑶姬擦身而过。
而她之所以要这么做,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骑着马儿出了城,瑶姬把马寄放在城外一户农家,一番易容后,又变作一个面容普通的青年书生,坐着驴车进了城。
她没有去别处,而是回到了之前住过的那间客栈,在客栈对街的一间茶棚点了壶茶,施施然坐下品茗。
之前还闹哄哄的客栈已是安静了下来,大批官兵撤走后,只剩下一堆看热闹的百姓围作一团,指指点点。瑶姬正喝着茶,一个面上有疤的小混混走过来,大声吆喝:“老板,拿碗茶!”
“哎,来了。”
老板欲引着他到空桌旁坐下,他却一把推开,大马金刀地在瑶姬对面坐下:“小爷我就爱这桌儿。”
老板不敢惹这小混混,只好对瑶姬赔笑:“这位客官,您看……”
“既然这位兄台想坐此处,那小可换一处便是。”“书生”瑶姬文质彬彬,正欲起身,那混混却一把按住她的手。
“诶,等等,”小混混挑起眉,“小爷来了你就要走,怎么,看不起小爷?”
一看他竟然得寸进尺,出言挑衅,老板顿时吓得心口直跳,生怕这两人在自己的摊子里吵起来,没想到那书生不以为忤,依旧有礼地道:“兄台误会了,君子不夺人所好,因见兄台喜欢此处,小可才想让与兄台。”
她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想把手抽回来,那只按住她的手却仿佛铁钳一般,小混混笑得愈发意味深长:“君子自然是不夺人所好,君子还重诺守信。”
“小可并非君子。”
“那兄台怎么又要让桌子给我?”
一旁站着的老板一头雾水,战战兢兢插言:“两,两位,不如……我再给你们拼张桌子?”
“不必。”
“很好。”
两人不约而同回答,答案却截然不同。“书生”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却下死力想把那只手甩开,只是她如何甩的开?小混混站起来,一面对老板道:“劳烦您再去搬张桌子来,”待老板一走,他附到“书生”耳边,笑意低沉,“原来说话不算数,用一句不是君子就能解释。”
他说着话,火热的气息拂过颈侧,“书生”的脸顿时从脖子红到了耳根,瑶姬恨得牙痒痒:“大庭广众之下,两个男人拉拉扯扯,姓白的,你还要脸不要!”
“不要,”“小混混”回答,“你若是不跟我走,我还有更不要脸的,”他低笑,“比如说,两个男人不仅拉拉扯扯,还搂搂抱抱,还……”
“我跟你走!”
“那请吧,”“小混混”这才松开手,带笑的眉眼间,俨然是那个男人吊儿郎当的模样,“楚兄。”
可怜老板气喘吁吁地搬了桌子回来,汗还没擦匀,定睛一看,咦,刚才那两个古古怪怪的客官怎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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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风这个人,本应该是死了的。
六年前,他为了一个女人和家人决裂,离家远走,那时候在楚家人心中,只当他已经死了。而他也下定了决心,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不会回头。
所以后来他被那女人背叛,不仅武功尽废,连双腿都断了,他也没想着要回家求助。再苟延残喘些许时日,这世间便真的不会再有楚风此人了吧。
他没想到的是,一个进山打猎的年轻人救了他。正如每一个大侠那传奇故事的开端一样,他和白牧之的结识既偶然,却又弥合得恰到好处。白牧之需要一个能指导他武功的前辈,而楚风需要一个能帮他休养身体的帮手。
这一老一少便在山中住了下来,楚风恍然间觉得好像自己还在楚家的那些时候,他也是这样教导着那个小姑娘,为她勾勒着风云跌宕的江湖,描绘着那个她没有去过的世界。人与人的缘分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注定的,若干年后,两个都接受过他教导的年轻人结识了。
当然,这并不是偶然。
楚风当年武功的尽废的原因,是他身中了那女人下的剧毒,他通医毒之道,一直勉强将毒素压在体内,可经过六年的时间,终归还是压不住了。
那时候白牧之已经出外闯荡江湖了好几年,有了不菲的名声,因为楚风坚持要在山中隐居,白牧之拗不过这个有半师之谊的长辈,只得每年都抽空回来看望他。楚风预感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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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大限将至,不愿白牧之徒增伤心,便趁着他还未回山,留下一封遗书,悄然远去。
遗书上交待了对白牧之的殷殷教诲,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事拜托白牧之去凌波观看一看那个他教导过的小姑娘,不需要说什么,也不需要做什么,只是替他去看一看,就够了。
原来自己终究还是后悔,做出了这个决定后,楚风才恍然明白,他告诉自己不会回头,其实早已后悔。
后悔当初不该那样决绝地离开,更后悔自己一步步被蒙蔽,才落到今天这样一个地步。他早已是废人了,又如何能回家。既然楚家人六年前就当作他已经死了,那便让他们永远这样以为罢。
所以白牧之每次劝说楚风回家,他都拒绝了,他也不愿意白牧之把自己名姓透露出去,甚至让白牧之立下重誓。
只是楚风没有想到,他想要安静地死去,也是得不到的。就在他留下遗书出走的那天,他被一群人强行带到了京城,那帮人花巨大的代价治好了他身上的毒,却又在突如其来的一天,把他毒哑了。
直到见到高赜的那一刻,楚风明了了一切。
他被迫写下了指认白牧之的信,送给那个他一直牵挂着的小姑娘。那时候楚风才明白,或许他一个充满概叹的请求,带给那两个年轻人的,是天大的麻烦,但这其中中曲曲折折,说来也早已与他无关,有趣的是,那两个年轻人或许都以为他已经死了,白牧之还在山间为他立了衣冠冢,看到那朵墨色梅花,大概会吓一跳吧。
写完那封信后,他便开始安心地等待。一个月后,他不出预料地等到了白牧之。
一别年余,那青年依旧吊儿郎当没个正形:“楚先生,您可给我惹了好大一个麻烦。”
楚风不能说话,冲他微微一笑,白牧之挑眉:“您是问楚姑娘,还是问那只鸟?”
“若问楚姑娘,我已教她去西域了,一切都已安排妥当。若问那只鸟,您放心,它虽然被狠心主人抛弃了六年,竟然还肯听主人驱策,正领着那位殿下的人马到处打转呢。”
楚风这才放下了心,高赜驱策不了练霄,只能逼迫他命令练霄送信给三娘,好在练霄颇通灵性,高赜想利用练霄追踪三娘,这个如意算盘看来是落空了。
为了把他从晋王府里救出来,白牧之可谓是提着脑袋在刀尖上行走,这会儿终于放松了神经,把他安顿好后,方才在椅子上坐下,拿起茶杯牛饮一口,一五一十把他的安排说了出来。
他一面说,楚风一面点头。白牧之的易容术承袭自他,可谓冠绝天下,有了这门技艺,他们就算躲在高赜眼皮子底下,高赜也是发现不了的。所可虑者,就是三娘会在冲动之下进京,不过练霄不为高赜所用,她又会易容,倒也不用太过担心。
“等这几天的风头过了,我就送您出城。”白牧之放下茶杯。
那你呢?楚风用眼神示意。
只见这臭小子笑了笑,一脸得意:“我?当然是等我媳妇儿了。”
谁是你媳妇儿?楚风瞪他。
“楚姑娘啊,”白牧之回答,“嗯,不对,”说着朝楚风挤挤眼,“该叫瑶瑶才是。”
你!臭小子,竟然连闺名都叫上了!楚风怒不可遏,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那混球已经站了起来,抻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您老安心休养,等我接了媳妇儿来您看,准保您高兴。”
侄女儿都被混球拐走了,我高兴个屁!楚风愤怒地想,什么真死假死死了没死,都不管了,姓白的混蛋,老夫跟你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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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叔若是少了一根头发丝儿,姓白的混蛋,我跟你没完!”
“好好好,”白牧之举手投降,“不过瑶瑶,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救你二叔的?”
听了这话,瑶姬忍不住气鼓鼓地瞪了男人一眼,只不过这会儿她依旧顶着那张书生脸,看起来奇怪极了:“我在你眼里就那么傻?”
“你当然不傻,”男人笑了笑,“若是傻,可就使不出这招引蛇出洞了。”
客栈里练霄破窗而入的那一幕,与其说是瑶姬成功逃脱,不如说她是顺水推舟。不知道为什么,她一路南下,练霄并没有追踪她,但她还是做好了会在京城被练霄找到的准备。特意把那个闲汉安排在隔壁的客房,就是为了闹出动静后,好就近观察。
她相信如果白牧之还在京城,听说了这件事,势必会来查看,所以她易容成剑客出城后,又易容成书生进城,这书生面容普通,衣着也普通,要说浑身上下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就是在衣摆上绣着一朵墨色四瓣梅花。
“墨色梅花,是你和我二叔的暗号?”
白牧之颔首:“我们约定过,墨色梅花代表事态紧急,一旦看到这朵梅花,就是对方急需救援的时候。”
“他就是和你有半师之谊的那位先生吧。”
白牧之又点了点头:“瑶瑶,我并非有意欺骗你,我曾立誓,绝不把他的身份透露给任何人,尤其是楚家人。”
“我猜也是,你不会无缘无故骗我。”听她这样说,白牧之顿时松了口气,正欲开口,只见少女把眼一瞪,“可这不代表,我不计较你擅作主张,哪怕你有苦衷,哪怕你只是不想我涉险,但你不告而别,有没有想过我的心情?”
“我……”白牧之垂下眼帘,一时不知如何回答,他承认当时虽然事态紧急,但他确实忽略了瑶姬的感受,因为他想着瑶姬必然不会同意他一个人去京城救楚风,若瑶姬要跟他一道,他又实在放心不下,只得出此下策。
“牧之,”见他沉默不语,瑶姬叹了口气,“我当初或许太草率了,我们相识未久,对彼此也不够了解,我们……也许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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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贼:被,被老婆甩了qaq
ps.从今天开始司机肉就出门旅行啦,直到5号回家=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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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珍珠满百,加更一律先欠着,等司机肉回家了之后再加_(:3∠)_
评论抽空回,爱你们,么么哒(*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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