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Best Man
感受到灵魂之中有着一种禁锢的雷蒙和斯蒂芬自然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做试验,全都老老实实的答应,然后规规矩矩的在后面站好。
约翰对于自己新收的两个侍从还算满意,见天色已经过了半夜,于是干脆叫两兄弟和山姆和马克两个去厨房准备锅碗,又让乔和达西尔去镇上和森林里弄些食材来。
自己和亚瑟两个负责生火,就在公寓东南的庭院里架起了炉灶。
青石修建的桌子中间,垫上谷仓里留下的草垫子,然后在铺上一块翡翠石板,再码上几块废料,小块的木材放进中间,一个燃火术就把炉子升起来。
用来煮汤的铜锅放在厨房两个月都没有用过,这一次被约翰拿来架在炉子上,加入清水和生姜、胡椒以及一块奶油。
克劳斯好奇的凑过来问:
“约翰这是什么?要煮汤吗?”
约翰神秘的一笑说:
“等着看好了,保证你们没有见过。”
片刻之后,乔和达西尔先后回来。
一个带回了一只山鸡、一只林鹿还有一捧树莓,一个则是从镇上人家的菜园里取了些蔬菜和调味品,甚至还有一块新鲜的羊肉。
亚瑟见了微微皱眉说:
“达西尔,你不是偷来的吧?”
达西尔顿时无辜的说:
“怎么可能,我可是扔下几个森特的,足够在集市里买几倍的这些了……”
亚瑟闻言顿时知道误会他这兄弟了,不过达西尔一直以来都不靠谱,也不怪他误会。
约翰笑着夸了达西尔一句,顿时让这货情绪又高涨起来。
然后让马克去处理两只猎物,作为猎人的他对这个最为拿手。
布兰登则被约翰安排用菜刀分切羊肉,作为超凡骑士的布兰登虽然五大三粗,挥舞起长剑来大开大合,但是刀法显然是十分高明,很快就按照约翰的说法,把达西尔从老伍德冰窖里“买”来的羊肉切成一片片不超过羊皮纸厚的薄片。
两个新收的侍从就负责清洗蔬菜,可怜一直娇生惯养的两个富家少爷还是第一次自己动手洗菜,不过这个活倒也简单,没有让他们把菜给祸害了。
约翰自己则是在克劳斯几个好奇的眼神中拿过几种调味料开始调制酱料。
将坚果研磨成粉用加热的橄榄油调成糊状,这是用来代替芝麻酱的底料。
然后分别调出了蒜蓉树莓辣椒酱、胡椒芫荽山葵泥酱、糖醋汁三种特色酱料。
约翰看了一眼,有些不甚满意,不过条件有限,他也不可能做出油碟、芝麻酱、海鲜汁这些前世的南北活过调料。分别尝了味道之后,觉得也差不多可以了。
就把马克处理好的山鸡去掉不需要的部分,用热水焯了一遍,下到煮开的铜锅里炖煮,接下来又让切完了羊肉的布兰登继续切鹿肉片。
然后让马克把鹿排骨和肥嫩的鹿腩分割成小块被他用香料和盐以及一点点葡萄酒腌制起来,再和亚瑟继续在石桌上架了一座石板炉子。
待铜锅里的鸡汤煮出味道了,另一边石板也烧的滚烫。
约翰将一块黄油放上去,滋啦一声,凝固的黄油顿时溶化沸腾。
将鹿排骨和鹿腩一块块摆上去,发出滋啦啦的声音和烧烤的油脂香味,顿时让围观的乔和达西尔两个咽了咽口水。作为德鲁伊狼族,他们两个可是十足的肉食动物。
约翰看看汤底的样子,点点头对着大家笑说:
“可以开动了,大家都坐。”
石板烤肉虽然少见,但是也不算新鲜,可另一边的铜锅就让克劳斯很不明所以,不由问道:
“约翰,这是什么吃法,怎么吃啊?”
约翰笑而不语,折了两跟一尺长的树枝用刀削的光滑,然后在大家惊奇的目光中,夹起一片羊肉放进自己的盘子里,又取了一勺蒜蓉树莓辣椒酱,拿过叉子用肉片蘸了蘸,放入口中。
“嗯……”
尝到了久违的涮羊肉滋味,即使有些不正宗,也让约翰觉得十分的享受。
蒜蓉树莓辣椒酱的味道有些像前世的蒜蓉辣酱或者剁椒酱,都是蒜味加上辣味和些许的甜味,吃起来正好能够解除肥嫩羊肉的油腻。
不过这种酱其实更适合用来烧烤,所以约翰尝了一下之后,又转而取了胡椒芫荽山葵泥酱,再加了一小勺糖醋汁,虽然苹果醋的味道没有陈醋那么醇厚,不过也另有风味。
这个味道就接近前世北方以芝麻酱为主的涮肉蘸料了。
见到约翰的一连串操作,克劳斯第一个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然后笨拙的用筷子去涮肉,费了一番力气尝试了第一口之后,顿时眼睛圆睁,被这种滋味给征服。
然后一众人全部陷入了抢食的节奏里。
第一百零一章 野性变身??
涮了好几片鹿肉和羊肉以及蔬菜的约翰则转战石板烧烤这边,将排骨和鹿腩翻了个面,就见已经烤的金黄滋滋冒油,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鹿腩蘸了蒜蓉树莓辣椒酱之后放入口中,顿时一股烤肉的美妙滋味在味蕾上绽放,伴随着黑胡椒的香气和酱料的辛辣清甜。
“不错!”
约翰又再一次取了一块烤好的鹿小排,这个要比鹿肉更有嚼劲一点,但是同样香味十足。
喜欢肉食的范德林三兄弟则被香味吸引暂时放弃火锅,盯上了石板烤肉,一时间吃的满嘴流油,除了作为大哥的亚瑟还留有一些矜持之外,乔和达西尔两个什么贵族风范也顾不得了。
就连山姆都在约翰的控制下吃了好几片涮肉,只有萨尔瓦托两兄弟只能干看着,因为吸血鬼虽然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但是他们的味觉已经发生改变,除了酒与鲜血之外的食物对他们来说完全味如嚼蜡,而且还会吃坏肚子不能消化。
好在约翰之前让马克杀林鹿时接的鹿血奖励给两兄弟就作为他们的食物,但看着大家围炉而坐吃的热火朝天的场面,雷蒙和斯蒂芬两个顿时觉得原本香甜的新鲜鹿血也变得有些没什么滋味了。
约翰见状觉得自己以后是不是可以开发出血肠血豆腐蒸血羹什么的特色菜式,不然长久下去,绝对会影响这两个吸血鬼侍从的干活积极性。
一番饱食餍足之后,时间已经两个小时过去,克劳斯捂着有些吃撑的肚子,一脸满足的问道:
“约翰我的兄弟,你这是什么吃法,怎么可以说吃遍联邦东西部的我重来没有见过?这可比富兰克林的大酒店美食还要过瘾……”
其他人听了也看着约翰,很想知道他的答案。
约翰笑着给大家解答:
“这是源自古老东方世界的一种吃法,叫做火锅,也称为涮肉,其吃法就是以滚开的汤底涮烫食材,加热时间短暂,讲究鲜嫩即食,以前是宫廷里的菜式,王室与贵族才能享用的美味,后来也传入民间,发展出了多种吃法。”
火锅古称“古董羹”,因食物投入沸水时发出的“咕咚”声而得名,对于这个前世作为在京城和东北都停留了很长时间的北方人,很少有人不爱吃火锅的。
可以说它是中国独创的美食,不但历史悠久,更是一种老少咸宜的食物。
约翰印象中好像火锅最早的雏形甚至可以追溯到商周时代的鼎器。
而据后世人们考证,战国时期就有了火锅,当时古人以陶罐为锅,到商业饮食文化大发展的宋朝,火锅的吃法在民间已十分常见了。
如南宋林洪的《山家清供》食谱中便有同友人吃火锅的介绍。
元代,火锅流传到蒙古一带,用来煮牛羊肉。到清代,火锅不仅是一道著名的“宫廷菜”,用料是山鸡菌菇等野味珍品,在民间也十分流行,穷有穷的吃法,富有富的材料,发展出了多种吃法。
众人听约翰讲古,对那个遥远的东方世界都十分的向往。
那是一个文明文化不输于西方世界的神秘国度,早在几百年前两边未曾被天险封锁时,就有很多东方世界遍地黄金与香料的说法,惹得很多冒险者前往东方探险。
而那些有幸从东方归来的人也确实一个个因此而暴富,这就更增加了人们对于神秘东方的向往。
就连克劳斯都觉得之前之前是不是有点太过忽视关于东方世界的东西了,记得家族藏书里还有学院的图书馆就有收藏来自东方的书籍,约翰肯定是从那里面才了解这么多的吧?
……
看着天色已经是后半夜两三点了,距离黎明已经不远,散场之后的约翰干脆就不睡了,他坐在自己房间窗台前,接着下落的月光和星光开始研究自己活得之后一直没有动用的另外一个特殊能力,野性变身。
一般德鲁伊都需要去感悟自然,与动物同吃同住去观察它们,才能够获得野性的认同,获得变身能力。
这是因为这个世界可没有动物世界等自然纪录片,平常人了解的野生动物并不多。
而作为自然意志的眷顾者,约翰获得的变身术则大概率会从一些跟他性格或者说心灵契合的动物中进行选择。
这让他省去了前期准备时间的同时,也使得这个能力充满了不确定性。
所以在签订了动物伙伴之前,约翰还没有准备好进行变身。
现在洛克成为了他第一个动物伙伴,方才吃火锅时也好奇的跟着混了两口蔬菜,如果是东方世界,或许有着不允许动物上座的规矩,但是这个世界并没有,反而大家都乐得看宠物人性化的表现,将它们视为家人一样,甚至会给宠物坐骑起故去亲人的名字以表示怀念和亲密。
要是在前世,谁家熊孩子敢以自己爷爷辈的名字来给宠物起名,估计家里父母都要恨得牙痒痒的,扫把都会被打秃。
“我会变成什么动物?”
约翰有些好奇自己的情况,毕竟他不是德鲁伊,他的老师也没有动物变身的能力,即使对德鲁伊有所了解,不是专业的野性学派德鲁伊也没办法给他讲明这些。
所以这方面约翰就只能自己摸索了。
索性野性变身对于巡林客来说并非是主要能力,变成什么也不会影响日后发展道路。
然后感悟野性之心的约翰砰的一声,整个人就消失,原地出现了一只半人高有着黑黑眼眶和毛茸茸皮肤的动物。
有些不适应的四足站立起来,刚走两步就啪的一声左脚绊右脚来了个很萌的平地摔。
爬起来适应了一下,约翰十分急切的跑进浴室,抬起前肢人立起来看向墙上的镜子。
“卧槽!”
萌萌的嘴里忍不住冒出一声国骂!
“怎么会是这样?”
原来约翰以为自己的情况,怎么也是变成狼、豹子那种猛兽,再不济也是狼獾、山猫那种中小体型的凶猛猎手,结果却变成了这种稀世萌物?
看那黑漆漆的眼圈和黑白相间的皮毛,萌萌的大脑袋和小眼睛,还有锋利的熊爪。这不就是号称国宝的胖达吗?
“是当年去排队参观人太多没能靠近拍照的怨念吗?”
胖达脸的约翰幽幽的叹了一声。
不过好在自己这个胖达好像跟一般胖达不一样,他能感觉到变身之后,身体里好似多了一股力量,脑海中也自然浮现几种能力。
按理来说,一般低级德鲁伊在5级开始,也只能怪变身中小型动物,比如猫、獾、狼或者小型鹰隼类,像他这样一下子就变身成熊的还真是少见,何况他还不是野性德鲁伊。
话说胖达也是熊吧?
第一百零二章 成就超凡
传说胖达乃是上古神兽,为上古魔神蚩尤的坐骑。
又有白罴、貔貅、豺貅的称呼,其中最出名的当然是食铁兽。
晋朝的郭璞在《尔雅·释兽》中也对这个动物进行了说明,似熊,小头,黑白驳,能舐食铜铁及竹骨。
不论是说它们以金铁为食,还是说它们爪牙之坚利可以嚼金咬铁,都说明此物实为不凡。
后人普遍认为,胖达之所以被称之为食铁兽,不过是传闻它们在无盐可食的情况下,就会闯进村民家舔食铁锅里残存的盐分,村民们不了解胖达的习性,误以为这种类似熊的奇兽是在吃铁,从此便得名食铁兽。
但是山海经中却说食铁兽为蚩尤坐骑,参与过与黄帝的大战,黄帝的坐骑则是上古神龙应龙。能与那样的存在作战,最后虽然败了,那也是虽败犹荣呀。
胖达口吐人言喃喃说:
“如果山海经的传说是真的,那么胖达绝对是堪比巨龙的强大存在。”
起码约翰发现以他自己所变身的胖达能力来说,绝对也是超凡魔兽一类,甚至比马克在瘟疫世界遭遇的那个亚龙兽炎蛇蜥还要强大不少。
接受了那股信息之后,约翰了解自己在胖达状态时,在攀爬、躲藏、聆听、啮咬、爪击等技能以及强韧、反射、意志等属性上都会比人身状态时有着很大的种族加成。
另外还掌握了灵性爪牙、黑暗视觉、威胁灵气、噬金四个超自然能力。
先说灵性爪牙,按照游戏的说法,他在胖达形态的牙齿和爪子都会被视为伤害+1的魔法武器,也就是说,不但有更坚利的爪牙,还能如魔法武器一般可以攻击到灵体类和虚体类生物。
威胁灵气的效果,胖达形态在战斗或者愤怒时,自身会产生一股正气,任何敌对生物在进入周遭20尺半径范围之内时,必须通过意志检定才能抵抗其效果,不然就会受到攻击、防御等级以及士气的减弱,这种效果大概可以持续一个小时以上,直到时间结束或者被其它攻击或法术效果打破。
“这不是都相当于削弱版的龙威效果了吗?”
有了前面的这些,约翰就觉得自己的野性变身或许比本人正面战斗力还要强大许多。
至于最后一个噬金能力,倒是不涉及什么攻击防御的战斗方面,可却是最让约翰惊喜的一个能力。
这个能力不是说吃黄金,而是在胖达形态,他可以嚼吃各种金属,然后将其在胃囊中经过数个小时的消化,并转化为带有各种灵性的魔法金属,再从胃囊里吐出来。
“这个能力简直就是点石成金、下金蛋一般bug呀!”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了解,约翰当然明白魔法金属在超凡界可是稀有的很,很多底层超凡者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混到一把魔法金属打造的武器,所以价格更是十分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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