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Best Man
第一百一十三章 剑术表演
此时看出了自己未婚妻的异样,本来听过那些传闻的德雷克·哈顿就一直心中不忿,现在更是一股怒火直往上涌,他如同愤怒的公牛一般鼻孔冒气的站到未婚妻前面,眼神直盯着克劳斯。
约翰见对方可能会情绪失控,心中暗道不妙。
倒不是怕了对方,而是未免惹出什么麻烦,被人借题发挥。毕竟他可是知道,还有着未知的敌人隐藏在暗中在针对他们,于是站过来冷冷看着这位头上发绿的年轻贵族子弟。
“这位哈顿先生,你这个样子是想要跟我决斗吗?”
约翰摸了摸腰间的随身佩剑,有些玩味的说着。
德雷克·哈顿虽然有些气急败坏,不过也只是性格冲动一些,能够被作为家族继承人培养,显然也不是傻子。
在背后未婚妻轻轻一拽之下,就借坡下驴的狠狠瞪了克劳斯一眼转身离去,明显是不吃眼前亏,做了缩头乌龟眼不见心不烦。
不少他怂,实在是面对约翰这个克劳斯的贴身侍从,他还真有些虚,因为约翰身高力壮,一手剑术在年青一代圈子里也是十分有名,不知道多少人对克劳斯能有这样忠诚且有能力的家臣羡慕的不行呢!
而且今天被对方看了一眼,就不知怎么的心中胆怯发寒。
虽然对方是海森赛尔的家臣,但是也是埃姆斯丹王国的正式骑士,可不是海森赛尔这个分支封的,所以就算把他痛揍一顿,只要克劳斯不开口,即便出于他背后的家族的逼迫,海森赛尔家把约翰驱逐出去,对方也能回到埃姆斯丹去过他的骑士老爷日子,何况海森赛尔家族一向以护短著称,估计就算自己挨打,家族也会息事宁人,最大让对方道歉并赔偿一些财物罢了!
可他是那种缺钱的人吗?
白挨一顿揍可不是他的风范,于是在约翰面前只能灰溜溜的败退。
解决了这个宴会的小插曲,克劳斯的回归晚宴无疑办的十分成功,向金沙港的上流社会宣示了他的回归。
而约翰在烟草和枪炮俱乐部也有着一些谈得来的朋友或者说簇拥者。
原因就是他那一手漂亮的剑术。
接下来的时间,约翰应几个老朋友之邀,上台为大家打了几场表演赛。
虽然每个对手都远不是他的对手,严格来说甚至都不能在他剑下走过三招,不过约翰很给他们留面子,尽量让对方多多展示自己的剑术招式然后才将其击败,而不是上来就三招将人搞定。
这种以表演为主的花俏剑术看起来确实十分精彩,赢得了满堂喝彩,让所有人都感觉不虚此行。
只不过约翰却对自己的佩剑有些不满。
“这普通钢剑还是差了一点……”
虽然也是用上好的钢材由优秀的铁匠打造的单手剑,但是几个朋友手上每一位的佩剑都不输于他的,还有两个使用的是家族传承下来的古董剑,无论锋利程度还是坚硬程度都远远超过普通冷兵器,约翰发现佩剑在几次跟对方交击的时候,都留下了不少细微的豁口,开启灵视后发现对方的剑上有着一层淡淡的灵性光芒,显然已经能够归类于超凡武器之列了。
想到以后自己无论是巡林客职业还是前世的剑仙之道,都需要使用剑来作为主武器,那么这种很容易损坏的普通钢剑就怎么看都有些碍眼。
所以寻一把超凡武器或者炼一把法器宝剑就势在必行了。
回来的路上他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世俗的古董剑价格都是动辄上百金镑,寻一把超凡武器,在超凡隐匿的现在估计得看运气,而且价格肯定不能便宜了,以自己的资产,如果不向家族求助是不可能拿下的,那么就剩另外一个选择了。”
这个选择就是自己炼剑。
幸好他所得的半篇浑元剑经中,虽然缺失了炼气部分的形神篇,但是炼剑的部分倒是记得很清楚。
这个炼字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剑术,一个是剑本身。
剑术修炼是用来行走江湖对敌的技击手段,是入门的剑仙门徒必须修行的技艺,不然还没等剑法炼成人就没了,或者炼成了飞剑用来对敌却招式粗略,反而被人斩杀,那就白费了一番心血。
所以别看这剑术技击之道是入门的技艺,但是对于剑仙甚至很多修行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门手艺。
而且技近乎道的说法虽然例子很少,但也不是不可能出现,高深的剑术修为在对敌的时候也是占了很大便宜的,所以剑仙之辈才往往被称为最擅长杀伐的修士。
说白了,剑术就是一种护道降魔的手段,跟大多数法术技艺都没有区别。
至于另一种炼剑,那就是祭炼剑器本身了,按照玄门自古的说法和浑元剑经上的记述,这里一般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比较方便的做法,就是选择年代久远或者有名气的名剑宝剑之类的剑器为基础,进行祭炼温养使其成为有灵性的法器飞剑,好处就是难度低,因为那种古剑名剑能够流传下来,多少都会有些特意之处,而像越王勾践剑、始皇帝剑等象征国家王权的帝王佩剑本身更是承载了一定程度的王朝气运,传说一旦炼成这种飞剑,甚至不输于仙神法宝,但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温养的时间比较长。
另外一种是求长辈以天材地宝等材料直接炼制法器飞剑甚至法宝仙剑,缺点自然是得看长辈是否乐意和有没有合适材料,优点自不用说,没看蜀山剑仙之中,李英琼基本没什么修为的凡人一个,就是得到了仙剑或者说长眉祖师的认可,都能用紫郢剑发挥出强大的威力斩杀妖物。
两种方法如何选择,其实已经不必去说了。
因为现在想求后者,约翰也知道没有那个条件。
光是天材地宝他目前对这个世界的超凡界就是一知半解,一时间也不知到哪里能寻到。
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第一种了。
这个世界的名剑古剑之类的到不难寻找。
因为蒸汽工业的发展,蒸汽动力的热武器已经逐渐取代冷兵器成为了战场上的主要手段,虽然蒸汽火枪有着诸如“无法减小体积”、“填装慢”等尚未解决的难题,最轻的蒸汽火枪也至少要二十磅左右,而各国列装的军用火枪大多都在重数十磅、长四到五尺的体积,但是一发蒸汽子弹就可以击杀一个训练有素的强大骑士,所以战场上已经没有原始冷兵器发挥的余地。
当然再好的武器也需要人来发动,所以各国以此发展出了诸多新式的战法,而狙击手和重装蒸汽骑兵等兵种也应运而生,这给了如弓手、猎人和骑士等原始兵种和职业新的选择。
而类似剑术之流,就沦为了贵族防身和锻炼的一种集杀伤力和娱乐性为一体的竞技品种。
曾经所谓的神兵利剑也就成为了上流社会男士们除了雪茄、名酒之外的第三大奢侈品收藏种类。
第一百一十四章 侯爵之剑
这辈子在没有觉醒前世记忆时,他也系统的学过剑术,主攻的是源自于神圣帝国宫廷的白鸦剑术,这种宫廷剑术随着神圣帝国的贵族通过联姻广泛传播于欧罗巴大陆各国王室,双头鹰堡也因此有着下半身堡的名号。
所以白鸦剑术也是很多神圣帝国地区邦国的通用军中剑术。
因为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军官基本上都是贵族出身,所以基本上都接受过白鸦剑术和类似的剑术。
海森赛尔家族本是埃姆斯丹皇室血脉分支,本身也是出身神圣帝国的老牌贵族,自然不会缺乏这种底蕴。
而且按照之前卢西安这位家主所言,他们传承的白鸦剑术是属于真正能够通过剑术进军超凡领域的真传,而不是外界那种删减版。
有了在瘟疫世界得到的几分超凡骑士传承,现在回想起来,约翰发现他从小练习的白鸦剑术那呼吸和走位却是跟骑士呼吸法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只不过在调动生命能量也就是“气”的效率上,不及那几门骑士呼吸法。
有着这样的基础,加上前世的浑元剑经剑术已经练的逐渐醇熟,约翰认为自己走修炼剑术辅修术法的道路肯定会突飞猛进,不久之后实力就会有着飞跃式的进展。
这对于应对未来时刻可能出现的潜藏危机很有帮助。
毕竟在应对危机上,剑客的反应速度肯定是远超于法师术士之流的,而一个剑客还会施展各种法术,那绝对会让来袭的敌人大吃一惊的!
前提是他要有一把能够在战斗中不会轻易折断损毁的佩剑。
约翰本身是有多支佩剑的,但是除了今天带来的一把钢制的制式单手剑,最好的一支也就是属于几十年前一把神圣帝**工厂出品的军官佩剑,更多的是礼仪性质,比一般铁剑优秀,但是也不配作为剑仙入门的法器飞剑坯子。
忽然约翰想到克劳斯倒是有一把传承了两个世纪的收藏品,一般是作为秋猎等社交场合佩戴的佩剑,平时基本没有动用过,就收藏在海森赛尔庄园他的房间,这一次去雷姆镇倒是没带着。
约翰想来倒是可以把这剑拿来试试。
毕竟这似乎是一位神圣帝国旗下某王国侯爵的随身佩剑,是请宫廷铸剑师打造的精品,传世两百年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性。
马车上,约翰对身边的克劳斯说:
“少爷,可否将您那把尼古拉斯侯爵的佩剑借给我,我感觉最近剑术有一些突破,需要一把趁手一些的单手剑。”
“是吗!那恭喜你约翰,那剑是你的了,作为我对你剑术进步的礼物。”
果然克劳斯毫不在意的就把剑给了约翰,当初之所以溢价买下了这把剑,不是因为他喜欢收藏这些,相比刀剑什么的,他更喜欢名画美酒和美人。
只不过因为这剑最初的主人跟他名字相同罢了。
尼古拉斯的昵称就是克劳斯,他的正式名称也是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这不是全名,贵族的全名一般都跟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这是当初克劳斯少年时期学习纹章学的时候对作为伴读的约翰的吐槽。
对他来说,约翰是比他那个堂兄弟亨利还要亲近的人,关系就如兄弟一样,是真正可以依靠的,不要说一把可有可无的收藏品了,就是要他的全部身家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他相信一向理智的约翰就算真的要他的全部身家,那也一定是有他的原因,所以一柄佩剑而已,他更关注的是约翰的剑术进步并对此感到高兴。
一个有着高超剑术的正式超凡者在保护自己,想想就觉得幸运。
回到庄园,得到尼古拉斯侯爵佩剑之后,约翰忍着没有当场查看,而是目送克劳斯回房,才坐到自己房间二楼的阳台,抚摸着剑身,静静的感应这把侯爵之剑。
炼剑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一般都要背着别人,据说这是一种传统,为的是避免沾染他人的气息导致剑器通灵之后灵性不纯。
约翰也不知道真假,但是第一次炼剑还是按照规矩来。
尼古拉斯侯爵佩剑是典型的神圣帝国贵族单手剑样式,长有三布鲁克尺出头,宽有二指余,比前世电影里江湖厮杀用的剑略宽,比战场上的剑又窄些,前者是为了方便隐藏,后者则是怕战场上被敌人武器斩断所以加宽加厚。
这样的单手剑最适合作为随身佩戴以防御突然袭击,有一定承受能力又相对轻便。
相比普通军用佩剑的四面剑身,这把剑有着不同前者的六面剑身,正反两面剑脊部分被打造为两个光滑如镜的平面,上面有着错金的装饰纹路,除了带着一点类似包浆的历史痕迹感,竟然历久弥新的没有丝毫损坏与锈迹,一点看不出这是两百多年前的古董,两边的剑刃则是类似大马士革钢的花纹钢,剑刃银白看起来泛着幽蓝的光芒。
绝对是一件难得的凶器,以前只挂在墙上用来欣赏收藏绝对是暴殄天物。
约翰抚剑感叹:
“不愧是一方诸侯的佩剑,虽然时间过了很久,但是还是残留了一点超凡的气息啊!想来当时锻造这把佩剑的宫廷铸剑师也不是普通人。二百年前应该正是超凡复苏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很可能这把剑也曾经是一把强大的超凡武器呢!”
约翰不由为自己的好运气点赞,没想到第一个到手的佩剑,就是一把曾经的超凡武器,这将会为自己的炼剑过程大大的缩短时间。
虽然估计这把剑被赋予的超凡力量就是坚固和锋利,或许还有其它的效果,不过都已经随着时间磨灭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本来佩剑上锁附着的超凡力量也在流逝,到了他的手里已经所剩无几,估计过个十年八年就会彻底沦为凡物,到时候就需要放到专业容器里精心保养才能够继续保存完好下去了。
“不过这点也足够了……”
约翰看得出那些超凡力量都集中在剑脊处的装饰花纹之中,这一部分也是可以利用的,而且剑本身就被最初的主人十分喜爱,无形中精神感染了长剑本身,灌注了自己的念头,再加上历代收藏者的爱护,已经算是诞生了一些微弱的灵性的宝剑,本身材质除了铜铁,还有一些金银和些微其它的特殊材料,质地也算是上乘,目前来说足够他入门使用了。
“万事俱备,现在开始吧!”
将自己的灵性触觉也就是念头蔓延到手中佩剑上,开始沟通整合其中灵性,这是在佩剑中打上自己的气息,留下自己的种子,让其成为他的所有物。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
第一百一十五章 闹鬼的矿洞
作为旁门出身的修行者,约翰的优势就是入门容易且修为速成,早早就开启了灵性力量,所以不必如正统剑仙派的入门弟子那样还需要辛苦打磨肉身至少一年半载,多的甚至三年五载,达到炼精化气阶段,然后才能用可怜的真气来洗练剑身以求能够与之灵性相合。
约翰直接霸道的用自己相当于前世先天修士的灵性力量,用前世的说法就是法力灵机来温养这把宝剑。
得益于玄门的传承,对于灵性力量的运用技巧上,他已经超越这个世界大多数超凡职业者,灵性触觉直接征服了剑中灵性打下自己的印记。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这把侯爵佩剑就隐隐成为了与约翰气息相连的法器坯子。
“接下来就是水磨工夫了,好在这把尼古拉斯侯爵之剑原本底子很好,估计能够节省我大半的时间。”
约翰估摸着原本他要炼成剑器,即使有一把名人古剑,估计也要三年光景才能成就法器飞剑,现在这把侯爵佩剑因为有着超凡的底子,大概自己应该能在一年之内就完成。
如果舍得用宝玉、灵水等稀有灵性材料作为洗练剑器的材料,那么这个时间或许还会进一步缩短。
不过约翰手底下勉强能够成为灵玉的就是那几块被布鲁克殖民者成为北极石的上等碧玉,这些现在是他仅有的可以称得上超凡材料的东西,用来作为消耗品洗炼飞剑有些糟蹋了,拿来炼成法器或者制成服食仙饵不香吗?
“看来有机会得上亚瑟说的金沙港的地下黑市里的超凡交易据点看看。”
忙完了炼剑的事情,转眼一夜过去,第二天吃过了早餐,约翰趁着庄园的管家还没有进入一天的工作时,主动找上前去。
他终于想起了,这一次回到金沙港除了家族的召唤,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处理,那就是归于克劳斯名下那个铜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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