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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白马掠三国
作者:琅骑竹马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当三国撞上了玄幻,当历史发生偏移,后世之人,穿梭上千年。 气动山河,智定乾坤,这是一个力量扩大无数,高配版的三国时代。 纵横捭阖的白马义从,迸发出了,属于它的璀璨光华,并一直延续,贯彻了整个三国! 这一世,我高郅将与泽袍一同偕行向前,义之所至,生死相随!



一 草原,精骑
    暮色黯淡,残阳如血。

    浩瀚天际,晚霞似道道血痕般,紧紧压着大地。

    而在大地与天际相接连的尽头,醺柔的微风,正打着弧儿,拂过绿嫩的草尖。

    绿色的涟漪在草海中绽放,随后循着风的步伐荡开,去了远方,西边的云层透着彤红的颜色,远处传来阵阵马嘶鸣号声。

    草丘之间,一道银色的身影,陷落其中,绿叶茂密将其覆盖,嘴唇蠕动,呢喃着破碎的语句,时不时,嫩细的草尖,撩拨下鼻息。

    “唔啊切!”

    一声喷嚏,带着瘙痒的鼻尖,晕乎的头脑,高郅艰难的睁开眼睛。

    他的手指微微地动了一下,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了动僵硬而又酸麻的手臂。

    嘶!

    嘴中倒吸一口凉气。

    他只觉得全身上下的肌肉,仿佛就像是在被无数纲针穿梭一般,涩痛难忍。

    见鬼,这觉睡地真是不安稳,居然浑身酸痛看来饮酒过度,果然伤身啊!

    高郅他咧了咧嘴,呲着牙,吸着涩涩的冷意,在心里暗自吐槽。

    不过,当他转了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了周围的一切,一下子愣了。

    入眼处一片翠绿,随着微风摇摆不定。

    似乎是有些蒙圈,晃了晃脑袋,有些愣然的看着周围陌生的景色。

    良久之后,脑袋似乎清明了一点的高郅“嚯”的坐起身来。

    他低下头,再看了看手、脚,惊奇地发现身体,居然并不是他自己的!

    粗壮的手臂,宽大的手掌,身上穿着一件完整无缺的亮银铠甲,头上貌似还顶着一个沉重的熟铜头盔。

    我擦,这是什么情况

    我这是到哪了又是怎么到这里来了

    高郅吞了吞口水,脸上起了一丝不自然。

    心中不断转着念头,回忆着之前的怪异情形,心头猛的不由一颤,难不成,自己穿越了

    还是夺舍重生!!

    作为一名身处网络爆炸时代的九零后,高郅对于穿越,自不陌生。

    虽然这个念头的确有些貌似强大,但是凭借在地球上混迹过,被各种穿越小说轮番轰炸,而锻炼成的超级强悍神经。

    高郅,还是很快接受了这个说法,不然,这一切,也说不通不是

    叹了一口气,他扭头,望向西边的霞光,残红照在了他的脸上,眼帘眯起

    。

    随着他努力的回忆,脑海中突然闪出了零零碎碎的画面,简单拼凑在一起。

    那些,是他之前的人生。

    人生有四大喜,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霖。

    高郅他遇到了其中的洞房花烛之喜,不过,可惜的是,这喜不是冲他来的。

    他,收到了她的请帖。

    结婚请帖!

    一个从小就喜欢、喜欢了整整十几年的女人,要嫁人了。

    嫁的不是他,他只是一名受邀而去的看客。

    他想哭,想发火,想闹事,甚至有那么一刹那动过抢亲的幻想。

    但也仅仅只是幻想而已,现实不是电影,他也不是她的英雄,一切,终究不过是在脑海中,想想罢了。

    于是,他醉了,大醉三日。

    酒水酒水,三日里面,他当真是把酒当成水在喝,想要要大醉,麻木自己抽搐的心。

    他成功了,也失败了。

    最后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这里。

    或许,上天也看不过高郅这么颓废的就死去,于是,眼睛一闭一睁间,便是大梦几千秋!

    面对浩瀚无际的草海,高郅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甲胄。

    冰凉的触感至指尖传来,上面还沾染着些许的泥泞和草屑,像是告诉他这是古代草原的事实。

    看来,我的身份,应该是一名古代的士卒。

    风拂在脸上,凌乱披散的头发扬起来,高郅搓搓脸,忍不住再次叹了一口气。

    “罢了罢了,该放下了,自己给不了她想要的,但是别人可以,只要她过得好,就可以了……”喃喃说着,也不知是想说服自己忘记过去,还是在逃避躲闪着什么。

    良久,高郅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的仰天望去。

    黄昏、斜阳、古道、草原。

    萧瑟的晚风,吹刮着零乱的草枝,红色的余晖,辽阔的旷野,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画卷。

    古时的风光,比起后世污染严重后的景色,就是要多上那么一



二 白马义从
    “停!”领头的一个骑士,手揪马缰,勒住了坐下的马匹,将左手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九十度的直角,大声喊了出来。

    “吁!吁!吁!”在他的身后,一声声嘶鸣接踵而来,整齐划一的踏蹄顿足。

    看得出来,这些发色纯白的马匹,都是非常雄壮有力的良驹。

    只是,如此一来,纵然这些马匹的排列整齐,猛然一踏之下,声势也不小。

    随着马蹄的踏下,刮起一扇狂风,撩拨起草地上的青草,拂得东倒西歪,有种割草机收割草地的凌乱。

    当然,这些并不是重点。

    这些马匹,和它们背上的骑士,行令一致,步伐整齐。

    更令人不禁为之感慨的是。

    在这些白马骑士的身阵上,透着满满的肃杀之气,空气当中,更是弥漫着一种窒息的沉闷。

    放眼望去,清一色的银白色铠甲,清一色的长长白色披风,清一色的白色战马,清一色的锋利长矛。

    一时间,场面壮观。

    高郅缓缓的抬头,在他的前面,一名身披散着金属光泽的骑士,勒马而立,银盔银甲白披风,一杆长枪斜指着地面,顾盼生威。

    高郅的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到现在,他其实都还没有搞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你小子,还不上马愣着干什么难不成还真想我们被严将军责骂不成”似乎和高郅很熟悉,当前的那位貌似小头目的骑士,小声喝斥。

    “啊,来了,嘿嘿,来了来了。”高郅浑身一个机灵,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正了正自己脑袋上的头盔。

    不管怎么样,既然别人认识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还是先应付着,别露馅。

    说来奇怪,他现在虽然是一名士兵,但是装备,却似乎要比一般的兵卒好一些。

    心中疑问重重,来到那匹驻足在自己身前的白马旁,高郅勒住缰绳,不知哪里来了一股本能,翻身上马。

    依旧奇怪的是,高郅他骑在马背上,本是初次骑马的他,却是如此的熟练,竟然没有感觉到一丝的颠簸。

    或许,是这躯身体的本能吧

    高郅默默地感慨。

    先前斥责高郅的那名壮汉,见高郅上马后,点了点头,扬鞭远去,马蹄卷起一溜烟尘,逐渐去的越来越远。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他策马奔腾在队伍的最前端,耳畔风声呼啸,不禁一阵胸臆激荡,开始呼喊出军团所属的口号。

    随着这一人的高呼,众人口中都是大呼着;“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策马奔腾,一声声嘹亮的口号,一声声的高呼,不断的回荡在草原的上空,久久不能消散。

    啊咧

    懵懂的,正稀里糊涂跟在后面的高郅一愣。

    怎么感觉这口号貌似有点耳熟

    “苍天可鉴,白马为证白马为证白马”

    高郅嘴里喃喃念叨着,突然眼睛瞪大。

    我操

    !

    这口号,喊这口号的好像是,好像tmd是,白马

    义从!!

    当高郅绞尽脑汁的,努力从脑海中,想到口号的来源后,顿时整个人抽风般的颤抖了起来。

    这可是白马义从啊!

    公孙瓒赖之以威镇边陲、平压异族的白马义从啊!

    史书上记载,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因虏所忌,简其白马数千匹,选骑射之士,号为‘白马义从’。

    换句话而言,这是公孙瓒崛起微末的资本,是他的老底啊!

    从组建开始,白马义从,一直都是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只是令人为之惋惜的是,这只精锐骑兵,在最后界桥之战的时候,被先登死士打破了不败的金身。

    而也正是这唯一失败的一次,葬送了这只精锐的所有。

    换句话来说,自己现在是其中的一员

    同样的,现在的自己,是在三国

    不,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在东汉末年

    一个英豪辈出的时代,也是以前的高郅,自己闲得无聊就不禁产生过各种幻想的时代

    。

    白马银枪赵子龙、多智近如妖的诸葛孔明、号称鬼才的郭奉孝,英姿飒爽的美周郎无数英豪纷纷攘攘,在这个时代绽放光彩。

    他们用自己的才能,以天下九州为棋盘,百万大军为棋子,上演了一场惊天动地的争霸戏。

    在这段时间里,



三 不一样的三国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一阵肉香味荡漾在公孙瓒大营,三军犒劳的热闹时候,身处边角处伤兵帐篷的高郅,醒了。

    “唔咳咳咳!!”

    浑浑噩噩之间,高郅感觉到自己的思维重新活跃了起来,指间也传来了一丝丝冰凉的触感。

    摇摇晃晃的从榻上爬起来,仍有几分晕晕乎乎。

    那种感觉,很是玄乎!

    好似后世的人们,在摆弄自己的电脑硬盘一样,生生的,在他的思维记忆之中,嵌入了另外一人的全部记忆和思想。

    简单而粗暴。

    当然,后果也是很强大的,脑袋如同膨胀一般的疼痛难耐,倒还只是其次。

    整个人意识幻化万千,一片片镜像画面,在脑海当中飘忽不定,各式各样的声语言叹,徘徊洋溢。

    似耳畔呢喃,若浮华轻语,庄周晓梦迷蝶,梦里不知身是客。

    这种似梦非梦,似幻非幻的情况,已经在高郅的身上,连续好几天了。

    难受、晕厥、恶心。

    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截然不同经历的记忆与思想,彻底混杂在了一起,那种感觉无疑是相当难受的。

    每一天,高郅都像是旱鸭子上了海船一般,昏天暗地。

    一直到今天,他才感觉,整个人算是真正的缓了过来。

    撑开闷沉的眼皮,高郅眼神渐渐聚焦。

    不难看出,此时此刻,他是被安置在军营的帐篷内。

    帐内的摆设十分的简陋,除了两排简易搭建的床之外,便是在各自床边摆放着的杆杆战枪。

    高郅粗略一数,两排铺位,每排三个左右,这个帐篷内差不多有六个铺位。

    站起身来,高郅扭了扭酥麻的身子,浑身传来“咔咔”的骨头响声,一阵异样的舒适感,伴随着充沛的力量,流遍全身。

    他试着下地走动几步,意外的有劲儿,再无这几日来的“虚弱乏力”。

    走到自己的床榻前,看着那柄锋锐的长枪,高郅不禁有点出神。

    不知怎的,他突然对那杆战枪产生了兴趣,不由自主地伸手,将枪给拎了起来,只觉战枪入手略显沉重,掂量一下,大约有个三四十斤左右。

    可是现在的高郅,却能轻而易举地拎起了这杆战枪,不得不佩服一下自己附身的这个身体的强壮。

    不过,仅凭这些,在后世或许称得上健康,可想要在如今这个时代,混出个名堂来,还远远不够!

    倒提着手中长枪,高郅抬脚走到帐旁,掀开蓬帘一角,偏头透着缝隙,向外望去。

    帐篷外面,是一处巨大的营寨,寨内灯火通明,旌旗密布,刀枪林立,巡逻的士兵络绎不绝,横向绵延而出数里地。

    迎着凛冽寒风,高郅眼神微微深邃,神情专注而沉醉,目光炯炯有神,仿佛透过霜刀风刃,看见了什么极具吸引力的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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