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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轰!”

    血杀之气,却犹如实质火焰一般燃起。

    这些匈奴将士的特点,便是能够激燃血气,短时间内,他们能够通过阵势,爆发出极高的战斗力和防御力。

    而且在山林地势复杂的场所的适应性极高,作战能力强大。

    缓缓拉扯长弓,匈奴百夫长手上泛着一层妖异的红光,箭芒化形,犹如锋锷一般,直取高郅的首级。

    只是,在匈奴百夫长的目光注视之下,长箭的身形在快要接近高郅的时候,却突然一滞,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慢慢停了下来。

    “无知者无畏”高郅猛然扭头,凛然一撇,眼眸一闪光芒,长箭瞬间化为尘埃。

    很现实,也很残酷,一字一句,犹如一根根针一般,刺进了匈奴百夫长的心里。

    他的脸色,忽然一下子就变得苍白无比,全身身体绷紧了,额头留下了细密的汗水。

    刺目之下,匈奴百夫长只感觉一股强烈的气罡伴随着这身影涌动,滔天的杀意骤然一歇,他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

    “不好!”惊呼一声,仅仅只来得及将手中长弓丢弃,堪堪拿起手中的大刀,那边,高郅的身形已然杀出。

    抬臂聚力,重拳挥出,匈奴百夫长感觉自己整个身躯都在颤栗着,沉寂在这副身躯之中的魂魄,都仿佛感到了久违的威胁。

    没有反应过来,高郅的那击蕴含附着上气罡的拳头,已经狠狠地,打在了他的铠甲上。

    “轰,咔咔咔”

    包含气罡的一拳而至,铠甲凹裂,那名匈奴百夫长犹如一枚炮弹,冲开了他身后的士兵阵列。

    “吱吱吱”

    “哇呜,噗嗤咳咳咳!!”

    一道鲜血顺着刀柄直直的流了下来。若隐若现的身躯显现,握持着那柄如镰刀一般锋利的上臂,无力地垂落。

    颤抖着双手,手上血痕,筋骨毕现,触目惊心。

    血气开始在匈奴百夫长的周身围绕,他手上的伤开始缓缓淌血,煞气越发凝重,杀气肃然,草野之间,渗透着微微的腥味。

    “该死的汉人你们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现在的不过是




六百一十八 适者生存
    就在高郅他们顺利清理掉遭遇战的百人匈奴士兵的同时,于他们西北侧约三里的地方,一场血腥疯狂的屠杀,正在持续上映。

    血流成河,尸骨漂流,都丝毫不夸张。

    而被屠杀的对象,则正是高郅他们所在追寻的老弱妇孺!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

    雁门关依山傍险,高踞勾注山上,东西两翼,山峦起伏,山脊长城,其势蜿蜒。

    东走平型关、紫荆关、倒马关,直抵幽燕,连接瀚海;西去轩岗口、宁武关、偏头关、至黄河边,勘称北地第一要塞。

    自古以来,此地便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草原游牧民族南下的必经之路。

    在雁门这条千年古道上,不时的能看到骑着骏马、背着弓箭的燕赵游侠儿三人一群,五人一伙的汇聚而来前往雁门关从军入伍。

    外族与汉人的仇恨,不是一言半语所能轻易化解得了的。

    这一点,汉与秦,某种作风还是有点类似。

    当然了,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曾讲究有秦汉一体的说法。

    甚至可以说汉王朝的建立,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秦的制度,尤其是在军事上,对军功异常看重。

    汉高祖刘邦就曾立下过:“非刘姓不得为王,非功臣者不得封侯!”的白马之誓。

    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

    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身为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

    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自古多有慷慨悲歌之士!

    这种尚武的风气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了北宋。

    从宋开始,重文轻武,武者在国家中的地位可谓是急转直下,可以说宋朝是中国人整体民族性格的一个分水岭。

    汉朝以后,宋朝之前,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基本都是:“好好练武,长大以后当大将军,像霍去病一样,封狼居胥!”

    宋朝之后,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则变成了:“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考状元郎,跨马游街,入京潇洒!”

    从此尚武之风彻底没落,文教之风兴盛而起,在华丽的宋词暖风之下,中原王朝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国度,随后就是异族入侵,割地、岁币、称臣,最后崖山之后再无中国……

    不过,也正是因为此时还尚武彪悍的作风,让这个时代的汉人,脊骨挺直。

    哪怕,杀戮血腥,残酷的镇压,也无法消磨骨子里的骄傲!

    “轰轰轰…”

    熊熊烈火,猛烈的蔓延肆虐着,到处残破的景象,被践踏的田地,燃烧着的树木,恶臭的尸骨,所有的景象,最终汇聚成了一副惨烈的画像。

    连绵的劫掠,肆虐的火光,天色微亮时,满载而归的匈奴士兵开始撤退了。

    他们的马车上载钱粮,马后载妇女,被他们光顾过的并州之境,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啃食的格外干净。

    隐隐约约中,大量的木制建筑物还在熊熊燃烧,不时崩塌,而无数百姓的鲜血,则成了它的陪葬品……

    无数的老者被残忍的杀害。

    对于那些匈奴而言,汉人最重要的只有女人,这些年幼或老迈的身体已经无法适应长途的跋涉。

    留着他们只会拖累撤退队伍的速度,就像自然界所有的物种一样,当灾难来临时,年老体弱的个体就会被自然舍弃掉,把生存的机会留给种族中那些年轻的个体。

    这同样也是属于大自然的法则:“去弱留强,适者生存!”

    他们的速度有点慢,不知道前行了多久,后方忽然响起了马蹄声。

    “报!后面有汉军追来!”

    “什么多少人!”

    “



六百一十八 适者生存
    就在高郅他们顺利清理掉遭遇战的百人匈奴士兵的同时,于他们西北侧约三里的地方,一场血腥疯狂的屠杀,正在持续上映。

    血流成河,尸骨漂流,都丝毫不夸张。

    而被屠杀的对象,则正是高郅他们所在追寻的老弱妇孺!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

    雁门关依山傍险,高踞勾注山上,东西两翼,山峦起伏,山脊长城,其势蜿蜒。

    东走平型关、紫荆关、倒马关,直抵幽燕,连接瀚海;西去轩岗口、宁武关、偏头关、至黄河边,勘称北地第一要塞。

    自古以来,此地便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草原游牧民族南下的必经之路。

    在雁门这条千年古道上,不时的能看到骑着骏马、背着弓箭的燕赵游侠儿三人一群,五人一伙的汇聚而来前往雁门关从军入伍。

    外族与汉人的仇恨,不是一言半语所能轻易化解得了的。

    这一点,汉与秦,某种作风还是有点类似。

    当然了,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曾讲究有秦汉一体的说法。

    甚至可以说汉王朝的建立,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秦的制度,尤其是在军事上,对军功异常看重。

    汉高祖刘邦就曾立下过:“非刘姓不得为王,非功臣者不得封侯!”的白马之誓。

    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

    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身为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

    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自古多有慷慨悲歌之士!

    这种尚武的风气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了北宋。

    从宋开始,重文轻武,武者在国家中的地位可谓是急转直下,可以说宋朝是中国人整体民族性格的一个分水岭。

    汉朝以后,宋朝之前,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基本都是:“好好练武,长大以后当大将军,像霍去病一样,封狼居胥!”

    宋朝之后,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则变成了:“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考状元郎,跨马游街,入京潇洒!”

    从此尚武之风彻底没落,文教之风兴盛而起,在华丽的宋词暖风之下,中原王朝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国度,随后就是异族入侵,割地、岁币、称臣,最后崖山之后再无中国……

    不过,也正是因为此时还尚武彪悍的作风,让这个时代的汉人,脊骨挺直。

    哪怕,杀戮血腥,残酷的镇压,也无法消磨骨子里的骄傲!

    “轰轰轰…”

    熊熊烈火,猛烈的蔓延肆虐着,到处残破的景象,被践踏的田地,燃烧着的树木,恶臭的尸骨,所有的景象,最终汇聚成了一副惨烈的画像。

    连绵的劫掠,肆虐的火光,天色微亮时,满载而归的匈奴士兵开始撤退了。

    他们的马车上载钱粮,马后载妇女,被他们光顾过的并州之境,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啃食的格外干净。

    隐隐约约中,大量的木制建筑物还在熊熊燃烧,不时崩塌,而无数百姓的鲜血,则成了它的陪葬品……

    无数的老者被残忍的杀害。

    对于那些匈奴而言,汉人最重要的只有女人,这些年幼或老迈的身体已经无法适应长途的跋涉。

    留着他们只会拖累撤退队伍的速度,就像自然界所有的物种一样,当灾难来临时,年老体弱的个体就会被自然舍弃掉,把生存的机会留给种族中那些年轻的个体。

    这同样也是属于大自然的法则:“去弱留强,适者生存!”

    他们的速度有点慢,不知道前行了多久,后方忽然响起了马蹄声。

    “报!后面有汉军追来!”

    “什么多少人!”

    “



六百一十九 驰援
    当高郅进入杀戮状态的时候,他杀起人来的速度,当真是快的吓人。

    一骑当先的他,挑杀迎面而来的三名匈奴士兵后,不做停歇,继续纵马直直插入那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十数名匈奴士兵之中。

    “驾!”高郅一声闷喝,手提缰绳,用力一拽,勒马原地奔踏。

    “啊!”一声惊呼~

    踏伤一名敌军后,高郅一提缰绳,马儿前蹄腾空,又狠狠落下,踩在一名敌军的肩骨上,如同用铁锤锤空心木桩一样,敌兵的肩骨很快变了形,整个人立刻像开春的雪人一样,瞬间便“塌”了下去。

    就算个中自持武勇的匈奴人,遇到高郅也只能悍然饮恨。

    见一枪刺来,忙合枪欲崩高郅的长枪。

    可其人武艺只一般,有哪是高郅对手,哪里曾想,高郅他的这一刺居然是假,只见其闪电般收枪再刺,用错力道的敌人哪还有再躲之机,“噗”被高郅一强贯胸而过,死于非命。

    “挡我者,死!”,挺枪挑起那人尸身,倾力一甩,“嗖!”将他的尸身被其闪电般甩进匈奴阵中,三十多步!除了逼得对方阵容混乱意外,还硬生生的砸死骑兵一人!

    骑兵之利,皆是其惯性使然,奔跑不得的骑兵,却是犹如失去爪牙的猛虎,再也兴不起什么风浪。

    长枪贯穿,气罡缭绕,随着其枪尖的左右摆动,萦绕在对方军阵中的血杀之气,越发的稀薄,喊杀声,也渐渐的稀薄。

    “高将军他还真的是悍勇无匹啊!”一名加速赶来的并州狼骑,望着那道驰骋的身影,忍不住感慨。

    “是啊真有几分温侯的无敌英姿。”副将驭马整顿兵力,也追了上来。

    “希沥沥”

    一连串密集沉闷的马蹄声不时响起,数百并州狼骑,整齐划一的排列好阵型,安安静静的立在他们的副将的身后,便如一幢幢死寂的雕像一般,肃静异常。

    “走!将军杀的尽兴了,我们为他打扫战场!”副将持刀,骄傲的一声喝令。

    那些并州士兵们,看上去一个个似乎变得有几分慵懒模样。

    可随着副将拔出腰间佩刀,他们的身上的气势开始变了,便如猛虎蛰伏于草野之间,将要捕捉猎物一般,杀意腾腾。

    “冲!”

    并州狼骑们冲锋速度极快,便犹如真正的虎豹猛兽一般。

    既便是在不算广袤也不算狭窄的山涧林道之上,并州狼骑的将士们冲锋的样子便犹如万千猛虎在奔跑一般,气势十分骇人。

    这些将士的气势虽然如虎,可并非真的是虎,而是比虎更为可怕的猛兽,因为他们懂得配合。

    “哈哈哈,打死这帮匈奴狗!”

    牛莽咧嘴喝道,同时持斧赶往,敞开胸襟,一步一步,不急不缓,手中的巨大斧头,单臂持握,倒拖在地上,虽没有染上血气,却是显得更加凶厉。

    在他的瞳孔之中,甚至已经印出了匈奴人,战马骑兵那杀意腾腾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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