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吾等全为大汉子民,皆为汉臣,如今尔等主将已死,磐河已下,某不愿徒增杀伐,尔等,还不速速早降呼”高郅踏步上前,不急不缓,气势极为雄厚,目中精光闪闪,话语掷地有力。
“尔等还不速降”见众人犹豫不定,高郅微微一笑,给旁边副将递上一个目光的同时,放缓语气,虽然身上气势霸烈,但为人处事,却做到十分平和。
所谓一张一弛,威声并进,不外如是。
而既然有红脸,自然就有白脸,与此同时,收到高郅目光,心领神会的副将,同样开始了他的表演。
耳语几句话后,那些狼骑精骑们一个个的策马扬鞭,满脸冰冷,浑身都被鲜血浸湿,犹如血魔,但他们毫无所感,围绕着那些袁军,肃然林立。
浓郁叠加的庞大煞气,四面八方的压向中间已经群龙无首的数百袁军。
本就已经是苦苦挣扎的他们,顿时犹如被压倒最后一根稻草的模样,心神恍惚。
不一会,混乱不堪,声响嘈杂的袁军阵中安静了下来。只见十几个头领模样的人丢下了手中兵器。
见到有人带头,早已经没有了战意的一众袁兵,相继放下手兵刃,跪倒在地。
一时间,除高郅外,这数百人的军阵中再无一个站立之人。
“哈哈!你且带人将这几百步军编入军中,先在城外安营,并着人安排一些吃食,把他们先安顿下来。明日再行整编!”
高郅轻笑一声,也没有得意忘形,嘱咐副将处理相关事宜。
“塔塔塔...”
就在高郅他以个人威压,压服诸多袁军,并且对他们开始进行收编的同时,变故再生。
自街道之上,又窜出来一员战将,身后跟随着十数名家丁,人人身上染血,煞气积聚。
此人姓李名良,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刚刚被高郅斩杀当场的李武的哥哥,与李武一起,受袁绍将令,领军镇驻于磐河。
方才他去镇压城内心有不轨的豪强,此时才堪堪赶来。
不过,由于高郅神勇,加上兵贵神速,当他赶来的时候,这边已经差不多大局已定了。
李良猛力一勒缰绳,双目圆睁,死死的盯着前方。
在他的视线尽头,前方的街道上,一具具尸体密布,旌旗折断,残兵破碎,血流成河!
一名名袁军满脸不甘的倒在血泊中,双眼大睁,仿若在质问苍天,永远的留在了这里!
似乎预料到了什么,目光又望向那不远处正准备投降的将领处。
没有李武!
轰!
滔天怒火冲霄,如一道火炬,气焰腾起,将空气都扭曲了。
李良微微颤动的身躯,涨红的脸庞,满头黑发无风而舞,却让他显得格外狰狞。
“尔等鼠辈,安敢投降竖子!受死!”
李良用力一夹马腹,战马疾冲向前,手中长枪泛起层层云浪,枪身逼射出红色的光芒,三尺之内热浪滚滚,长枪凌空刺出。
高郅正在对面前的袁军进行着劝说,却没想到此人居然突然冲出,并且直接就奔着自己冲了过来。
“呵!岂能让你坏我大事”
手提长枪,一滴滴鲜血流下,高郅面色不变,冷喝一声,当先行去。
冰冷一笑,手中长枪瞬间扫出,如一座巍峨神山重重砸下,气势恐怖,凶焰滔天!
璀璨的长枪由下而上的反向袭来,让李良面色狂变,他此时方才明白,此人是如何的强大!
这是一个可以和他们军中战神颜良文丑二位将军媲美的强者!
李良双目瞬间凝重,他能感觉到,一股强大滔天的恐怖杀机弥漫四周,如一座神山,向着他滚滚压来!
绝对不是他所能抗衡!
咬了咬牙,他脚步踏踢马肚,直接掉转方向,向着来时的方向,飞速躲闪,极速逃离!
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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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七十九 匈奴来骑
磐河以北,森森草原。
一场刚刚奔袭的战斗,刚刚结束,哀嚎声、戏谑声、狂笑声不绝如缕。
灰蒙蒙的硝烟弥漫半空,人迹却已消失,来去匆匆。
良久,这片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批的灰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
这是一个循环!
来源于太阳能,智能保护。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对于信奉长生天的草原人来说,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是荣耀!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阿奴达咧了咧嘴。
骑马立不远处的一处高坡上的他,深吸一口气,发出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
紧接着,是连绵起伏的号角。
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
“嗷!嗷!……”一声响彻云霄的嚎叫却是出自这些骑兵的口中,望天长啸,威震四野,就连草地里面,那些周围徘徊的狼群立刻四散奔逃……。
普天之下如果说还有什么生物比狼更狠毒,更可怕,那就人
人,才是这天地间最强悍的猛兽!而匈奴人,则是自诩为猛兽中的猛兽!
他们或者三五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
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
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匈奴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
群狼啸天,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
正是阿奴达!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
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兵戈,留给他的痕迹。
草原上的骑手大都有各样的伤痕,连年的征战,谁还没负过伤呢,就像那些野狼一样,身上到处都是撕咬过得痕迹。
在他们看来,这些伤痕,是勇士的勋章,是无上的荣耀。
只有像土拨鼠一样躲在毡房里的懦夫身上才会是光溜溜的;在草原上男子汉以伤疤为美,没有伤疤的男人甚至很难娶到老婆。
而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则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阿奴达他还是贵族出身。
匈奴人尚左,以左为贵,而且非大贵族不可装饰金器,虽然周围也有许多的骑手在来回呼啸驰骋,但人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才是这
七百八十 汉与匈奴
“当然了,在行动之前,某先声明一件事,这一次机会,是某争取来的,所以,希望你们有些人,老实点,该给的,某自然不会少你们,可倘若要是有人多拿了...后果自负!”
阿奴达一双虎目扫视四方,雄壮的身躯威势极强,双眼闪烁冷光,带给下首诸人极大的压力。
“...”
“阿奴达所言不错,吾等自然明白。”
对于强势的阿奴达,其他匈奴散部的首领,犹豫后,决定暂时低头。
一个优秀的战士,永远是在血与汗的残酷对战之中磨练出来的。
在草原上各个部落之间的吞并是很常见的,胜利者对待敌人部落的俘虏有两个方法。
如果胜利者的部落势力比失败者的部落胜出很多,则这些俘虏大多会被打散加入胜利者的部落。
但是如果胜利者觉得不能完整‘消化’这些俘虏,那他们会做出第二个方法,就是凡是个头超过车轮的人部斩首,只留下那些不明事理的孩子,这样方便胜利者管理。
匈奴人,讲究血性与强权。
当天他的拳头比你大的时候,在不威胁到性命的前提下,自然要忍。
“袁绍将军许诺某,若是此次帮助他消灭这股汉军,就给予某等一处地盘,并且提供粮草。”阿奴达满意的点了点头,语气缓和一下。
“你们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所有人仿佛同时被注入了一支兴奋剂,高举起手中的刀、剑、枪、斧,大吼起来。
“战斗!”
“碾碎汉狗!””
“杀了他们!!”
那些匈奴散兵们,疯狂地咆哮着,似乎这段时间以来的平静都在这一刻化为虚无,所有人亢奋的挥舞着武器,赤红着双眼,怒吼使他们更加的战意澎湃。
“很好。”阿奴达脸上的笑容加大,眼中闪过一道利芒,铮的一声拔出刀,直指头顶的天空。
“匈奴的勇士们啊,向着前方磐河突进,长生天在我们的头顶庇佑着我们,杀伐那股汉军,我们将扩展自己的地盘,长生天,万岁!”
“长生天,万岁!”
“吼!吼!……”一片嘶吼嚎叫的回应声,一场注定血腥的盛宴,缓缓拉开了序幕!
“小的们,跟我走,咱们去会会这些汉地来的小羊羔!”
匈奴大军中,一员战将跃马出阵,带着一队人马就像暗夜里的狼群一样,向磐河方向摸去,没有喊叫声,没有嘶鸣声,连马刀都用黑布缠了起来。
不到进攻的那一刹那,他们绝不会暴露自己的身影。
只不过,他们这次遇到的敌人,可并不简单。
并州狼骑,乃是精锐将士,加上高郅对于宿营之事格外看重,所以,暗哨明哨,就有数十上百骑游曳于磐河附近。
所以,很快,他们就及时的发现了匈奴的踪迹。
“敌袭!”随着一声嘹亮的鸣镝声响,正在巡夜的狼骑第一个发现了匈奴游骑的踪影。
那是一名自幼在山中狩猎的狼骑士兵,整日与野兽为伍,让他练就了一项神奇的本事,那就是双眼夜可视物。
就是在最幽暗的树林里,他也可以追踪到猎物的踪迹,更何况是成群结队的匈奴马队呢!
“被发现了!杀!”匈奴人一惊,也不再遮掩,数压上。
“嗖!……”
随着一支冷箭射来,荒野中杀出无数的马军,就像旋风一样掠杀而来,一时间箭如雨下,马刀闪烁,死亡笼罩在了众人的头顶……
两队骑兵在接近两百步后,匈奴骑兵开始了他们最拿手的绝技——骑射!以往,每次与敌人对战前的数次骑射都可以让对手损失惨重,但是今天他们引以为傲的绝技却遇到了克星!
咻!咻!咻!!
突然,一片密集的箭羽声传来,在众人还未来得及反应之时,距离路边尚有十数丈之远的密林之内,一支支铁箭从一颗颗大树之顶射出,劲力极强,刺穿虚空,将一名名士卒直接钉死!
 
七百八十一 神威斗将
高郅他们的奔行效率非常快,加上战马都是良驹,来去如风的他们,很快赶到了交战的地段。
毫不客气,高郅领着一众大军,犹如秋风扫落叶般,直接横扫了那些匈奴的前锋游骑。
“呔!汉军,休要猖狂,可敢与某斗将否!”眼看着前锋的厮杀并不占上风,匈奴军中一猛汉阿尔泰,顿时急了,张口咆哮一声。
话说那阿尔泰却是有部分后世白人的血统,生的是一幅身高体阔,长着一张血盆大口身上淡黄色的毛发横生,仿佛一个远古野人一般,煞是吓人。
手中一杆常人大腿粗的八尺铜棒上面刻画着许多图画像是一种图腾。
看得出来,他在匈奴散部里面也是非常有名的,他的出场让那些匈奴人顿时大呼“阿尔泰!阿尔泰!草原的雄鹰,草原的勇士。”
就在阿尔泰还沉浸在匈奴游骑山呼海啸般的呼声中,他见一位身材健硕个头一般的汉人,骑马冲了过来连忙大喊道:“汉狗通名,俺阿尔泰不杀无名之人!”
“呵呵,听好了,杀你者,高郅也!”
高郅冷笑一声,左手轻抚白鬃马白亮的的鬃毛,白鬃马早已和高郅心灵相通,它知道高郅这时,需要自己怎么做。
白鬃马长嘶一声,四蹄猛然发力,如同一道白色闪电一般飞速迎向匈奴人的大宛马。
“嘿嘿!细皮嫩肉的小娃娃,快开前来受死吧!”两马相交,阿尔泰一棒劈向高郅脖颈之间,却是要将高郅一击斩杀。
高郅冷峻着脸,白芒闪耀,长枪刺出。
“当!!”
一声让人震耳欲聋的声响袭来,两件兵器之间火花飞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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