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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张骞第一次通使西域,使天朝的影响直达葱岭以西。

    自此,不仅西域同内地的联系日益加强。

    而且天朝同中亚、西亚,以至南欧的直接交往也建立和密切起来,此诚之谓“凿空”。

    这些都是汉朝留下的不可磨灭的战绩攻果。

    汉朝,为什么被称为强汉。

    便是有着那一个个不畏生死的汉家儿郎,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来铸造的。

    如果说周代是最富有思想性的朝代,晋代是最狂放的朝代,唐代是最诗情画意的朝代,那么汉朝,则是一个最为勇猛和壮烈的朝代。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一句话,道不尽的热血。

    一句话,道不尽的民族荣誉。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既然来到这个勇猛与壮烈的时代,高郅早也盼望奔赴边关,杀敌建功。

    千里奔袭横扫大漠,封狼居胥的故事,无不令汉家儿郎热血沸腾。

    手指拨动,又蓦然握紧,高郅的双眸闪烁光芒。

    回身望着那些精锐,高郅心中亦是有着骄傲,他也是统领千军万马的人了,当他们统一阵型时,那一股股肃杀的气息便能是迎面扑来!

    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全力奔腾冲锋起来,那就跟一座大山压过来没什么区别,攻无不破!

    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最难得的是上下一体,同心同德,又个个都是弓马娴熟、骁勇善战,这样的队伍,普天之下还有那里去不得?

    这样的军队,攻必克,战必胜!

    高郅,也为自己能够指挥这样的军队而感到欣慰。

    虽然,这些人手上浸染的鲜血与杀戮,过于深沉,甚至于每一个将士,几乎都有十条人命在手。

    长期的杀戮,早已让他们一个个的心坚如铁。

    不过,瑕不掩瑜,也正是因为如此,高郅他才会下达了全军休整的命令。

    就如同弓弦崩的太紧会断,人活的太累逼得太紧,会疯一样的道理。

    一支军队如果长期处于战争的危险状态下,要么因为恐惧而崩溃,要么变成一只嗜血成性的野兽。

    而这两样都不是高郅想看到的,所以必须适当的让大家休息一下,重新调整过来方是正理。

    有时候,一松一弛,反而更有效果。

    无论做什么,都要先进行分析,然后再考虑是否去做这件事,这才是现在高郅的风格!

    再则言之,其实高郅他也是正好可以借机休息一下,为了迎接一场盛大的杀戮,调整好自己的身心状态是很重要的。

    “为大汉庆!大汉必胜!”高呼一声,带动众人的情绪。

    是啊!

    大汉必胜!

    他们仿佛又回到封狼居胥的那个大汉精神。

    看着振奋精神的众人,高郅笑着摇了摇头。

    他清楚,这个时候的众人,只是需要一个发泄出来情绪的由头罢了。

    高郅自己心里清楚,不忠一家一姓之朝廷,只忠汉家万里江山,这才是穿越一族应该遵守的铁律!

    说到底,就连眼前的这些欢呼大汉必胜的将士,心里又有多少现在真正的揣放着皇帝呢?

    恐怕连之前小皇帝驾崩的消息,都不能让他们有所动容。

    他们都是在战场上厮杀无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连自身生死都能漠视的人,又岂会尊敬什么虚无缥缈的皇权,他们这些人,只认谁砍的人头多,谁身上的杀气重,其他的一概不知!

    接下来是时候让众人休憩一下,调整状态了。

    摘下从不离身的兵刃,卸掉穿了许久的铠甲,让战马去野外自由的啃食青草。

    能从鬼门关里闯出来,无论是战士、还是战马,都应该好好的放松一下……

    当晚,他们还借住缴获的鲜卑、乌桓部落随军带着的牛羊,进行了一次会餐。

    毕竟,这一次鲜卑、乌桓人走的很狼狈,遗弃了所有随军的辎重,牧群,除了骑乘的战马,他们把一切能扔的都扔了,包括营地里无法带走的重伤员。

    繁星漫天,篝火点点,整个军营都陷入了一片狂欢中,整只得烤全羊,落下的油脂在火堆上溅起大朵的火花,香味扑鼻,带着血丝的水煮肥肉才刚刚泛白,就用手从大锅里扎出来大口的啃食,谁要是能捞到一根大棒骨,那就算是运气好的,因为那是下酒的好菜,能高兴的连喝三碗。

    战场之上,能用身体给自己挡刀子的只有战友,能让自己把后背放心的交出去的,还是战友,战友在,自己就在。

    同生,共死!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而是真正生死相依的承诺与相互依靠的寄托,这就是军人!

    士兵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所有人都高举手中的兵刃,仰天拼命呐喊,因为人数太多,根本就听不清士兵们到底在喊什么,但人们知道,此时此刻,只有用疯狂呐喊才能发泄心里积蓄了许久的情绪。

    这段时间的辗转作战,委实是压抑了有些,即便是精锐早已习惯,多少也是存在。

    高郅也是坐于其中,一边大碗的喝酒,一边在火堆上烤着羊腿,乐呵呵的笑着。

    整整一个多月都在生死线上徘徊,每天都生活在阴谋与算计中,某种程度上来说,高郅他也真的是精疲力竭了。




九百一十六 诺誓
    一夜庆祝之后,众人重新振作精神,将一夜的吃喝剩下的残渣进行处理。

    烟火散去,次日清晨,天刚破晓,白马义从和并州狼骑们已经依次列队完毕,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

    威风凛凛!

    毫不夸张的说,光是从气质上,便是能够看得出来,这只军队,是一支身经百战的部队!

    原本因为鲜血染红而沉浸的甲胄,却如绽放的玫瑰,美丽却又充满了杀意。

    这些士兵释放了自己的压力后,精神焕发,一个个斗志盎然,纷纷扬扬,誓要继续追杀鲜卑乌桓狗。

    看得高郅一阵好笑的同时,也是心生宽慰,不愧是他手下的精锐!

    事实上,这并不是并州儿郎与鲜卑乌桓的第一次进行大规模之间的交手和碰撞。

    早在汉灵帝在位的熹平六年,便是有着当朝的护乌桓校尉夏育上疏请求讨伐鲜卑,而与此同时,因为犯罪被处罚的护羌校尉田晏,则通过中常侍王甫请求灵帝命自己为将讨伐鲜卑,以此来赎罪,在利益关系之下,王甫也同意出兵,并且说服汉灵帝。

    八月,汉灵帝以鲜卑连年入塞抄掠边郡,命护乌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旻各率骑兵万余人,分别从高柳、云中、雁门郡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

    当时,大军浩浩荡荡,声势浩大,汉军出塞足足二千余里,鲜卑首领檀石槐命东、中、西三部大人率众分头迎战,大败汉军。

    因为错误的指挥,加上鲜卑大军的设伏,导致血流成河,损失惨重。

    那一战,大汉出征的将士战死十之七八,只有一成活着回来,自此并州几郡沦陷!

    事后臧旻、夏育、田晏被罢官削爵免为庶,此后,鲜卑兵势更盛,连年犯汉边境。

    在这个方面,大汉的边疆,还真的是饱受侵害。

    其实,单论精锐将士,鲜卑乌桓肯定比拼不过大汉,只是真的想要歼灭他们,也是难上加难。

    中原王朝对战塞北的草原民族为什么屡屡吃亏,就是因为汉人军队对后勤的依赖性实在是太强了,尤其是军粮,一旦后方无法给前线的军队提供足够的粮草支援,那么不用打,汉人的军队自己就饿垮了。

    而相比之下,那些马背上生存的游牧民族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就很强。

    游牧民族大军征战,从来不用携带多少粮草,这茫茫的大草原就是他们天然的粮库。

    在草原部落里有一句谚语:在伟大长生天庇佑下生存的子民,只要有一张弓,一支箭,就饿不死真正的牧草人!

    这句话很说明当下的问题,而汉人军队在这方面,确实处于劣势了。

    尤其是以现在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水平,从中原内地向塞外草原运输军粮,成本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一个强盛的帝国都难以支撑的地步。

    当初汉武帝发动驱逐匈奴的漠北决战,出动了卫青、霍去病两大军团,共计十万精锐骑兵,而为了给他们运输给养,整个大汉王朝投入了战马十八万匹,牛十万头,另有步卒五十万,全靠肩挑人扛的才勉强保证了前线的消耗,数千里的运输线,损耗在途中的粮草是一个天文数字,而最后到达前线的呢?百不存一呀!

    耗时耗力。

    不过,相比起来,如今高郅麾下这种情况还好,无论是白马义从也好,还是并州狼骑也罢,都是精锐的骑兵,也与外族打交道多年,同样深知在草原上生存的方法。

    其实在这茫茫草原上到处都是食物,只是看你能不能找得到,找到以后又能不能吃到嘴里,或者说是敢不敢吃到嘴里了。

    别的不说,高郅可是清楚地记得,后世的那些特种兵们,可是能吞噬一切生物的,蛇、蚯蚓、蚂蚱、蝙蝠、各种虫子……,凡是能提供人体所需能量的东西,都在他们的食谱上。

    贝尔的所谓万物能吃,也是一种体现。

    摇了摇头,将思绪收回,高郅下令整顿全军,准备离开,这个时候吕布也差不多该从司隶方向班师回来,他需要去和其碰个面,将此次幽州之事进行交接。

    如今的高郅,对于这支军队的影响,已经深入人心,虽然说军队越庞大,指挥越难。

    同样,将这支大军收回来,非常考验一个将军的指挥水平。

    不过,在现在的高郅手中,已经能够称得上如臂挥指了。

    此时,从天空上俯视,天幕上有着稀薄彩云,飘扬的气质与天上的彩云相辉映,加上密集的军队,让人油然而生震撼感。

    随着高郅他的一声令下,全军将士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向茫茫大草原外进发。

    积沙成堆,积水成河,就会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这样的力量,足以扭转当下并州的局面。

    铁蹄席卷,加速前行,距离并州重城的方向也是越来越近,然而,高郅的心情并不怎么好。

    实在是一路行来,四周的惨象太多,用赤地千里形容不为过。

    到处都是枯木,周围一条几乎干枯的溪流,污泥中掺杂着烂肉在发酵,刺鼻的臭味令人全身止不住地颤栗。

    途经一些村庄时,整个村子都空置了下来。

    里面建筑倒塌,白骨残骸遍地,独轮车东倒西歪遭到严重的灼烧,还有半捧粟米在上面发霉。

    甚至,在野地上横陈一些遍布苍蝇蛆虫的残尸,一切显得寒冷而凄凉。

    显然是之前那些鲜卑乌桓狗做的好事。

    算一算,过段时间,又到了匈奴人骑着养的膘肥体壮的战马,挥舞着磨得锋利无比的战刀,南下劫掠的时候!

    边疆百姓,当真是多灾多难!

    见到如此惨状,并州狼骑踏马前行,神情冷漠,仿佛眼前的惨事与他们无关一般。

    他们可以习惯,但是高郅无法忍受。

    虽然他清楚,整个大汉很多地方都是民不聊生,百姓无食果腹,无衣可穿。

    但是,还是无法对眼前的一幕幕,视若无睹。

    此刻,在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

    杀光外族,还并州一个朗朗乾坤,让这片土地上的大汉亡灵看看,并州收复了。

    所有人,所有外族,将会为他们曾经的行为付出生命来偿还。

    高郅突然笑了,笑的灿烂无比,只是眼底泛起煞气。



九百一十七 训将
    高郅想的没错,吕布的确提前于他,已经班军回到并州,并且已经认命司隶归属,新一任守将便是高郅,只等高郅回来就可以走马上任了。

    对于拿下司隶之后的下一步计划,吕布也已经和陈宫等人进行了探讨,而本着培养高郅的想法,在吕布他的计划里面,高郅将成为关键人。

    一边将政事交托给陈宫等人,一边调派斥候人马,沿途注意高郅回军的消息,一有消息立刻回报。

    然后,甩手掌柜的吕布,就变得无所事事起来,索性就将注意力放到军营方面。

    在这一次征伐司隶的过程中,他曾俘虏过一员战将,索性无事,吕布便打算收服掉他。

    早晨的光辉,照射在一片原始森林。

    林中,各种千姿百态的古木奇树映入眼帘。

    树木的枝梢交错着,伸展开来的繁盛的枝叶如碧绿的云,奇形怪状的树枝像大蛇一样在树上盘绕着。

    吕布和名叫赵昂的战将对立而视,吕布和其承诺,倘若对方能够撑过他三十招就放了对方,反之,对方归顺。

    赵昂同意了。

    于是二人在此进行比试。

    片刻后,赵昂率先出手。

    赵昂他的攻击简单,却在于厮杀斩敌,一切以击杀敌人为目标。

    所以,这一击凶猛异常。

    不过,吕布可是沙场百战的老将。

    在他眼中,对方的攻击漏洞百出!

    随便一个漏洞,都可以置他于死地。

    吕布握紧手中的方天画戟,也不附着气罡,轻易挡下对方攻击的同时,抓住方天画戟末端位置,以一记弯月横扫向对方方向袭去。

    赵昂瞬间一惊,吕布的这一记不给他任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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