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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在胤禛下了最后通牒之后,一个姓刘的太医抖抖嗦嗦的对雍亲王说:“奴才知道有一个人,虽然不是宫中太医,但医术了得,说不定能治十三爷的病。”
傍晚的时候,我正在和胤禛商议着药方,就听到说那位刘太医推荐的医生来了。胤禛对我说:“你避一避。”
我又不想错失见见神医看病的机会,就去屏风后面坐着。
还有一个人陪着神医过来,是张廷玉。
“衡臣辛苦了。”我的丈夫的声音听起来很诚恳。
“王爷还是先见见他,还是直接让他进来诊脉?”张廷玉问。
“让他直接过来。”
片刻之后,一个声音响了起来:“草民谢平安见过王爷。”
那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如银子一般圆润清澈。让我想连呼吸都停止,只为不打搅这样美好的声音。
外面也是一时间寂静无声。
“你现在就诊脉吧。”
大约有三柱香的工夫,那个动听的声音才又响了起来:“回王爷,草民没法医治十三爷。”
“为什么?”张廷玉听出小谢话中有话。
“因为我开的方子,王爷定是不肯的,既然我开的方子用不上,我也就无所谓开方子了。”
提脚要走的声音。
“站住!你说说你的方子。”胤禛的声音透着一股寒冷。
“截肢。就是锯掉十三爷这左腿的下半节。”
“叉出去!”
我的丈夫暴怒了。
没见过在雍亲王面前还这么大胆的人。
截肢。。。。。。坐在屏风后面的我都被震了一下——我可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过来的,在二十一世纪做截肢手术也是让一般人在生理上,心理上和感情上都难以接受的,更不要说在这里,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连一根头发都极为爱护。何况十三还是龙子凤孙,皇家向来忌讳见血。难怪胤禛气得发狂。
“叉出去!给我打!”他气得有些糊涂了。
张廷玉没有出声,可能他也觉得这个小谢疯了。
听到外面真的有人进来,要拖走小谢。我一着急,喊了出来:“四爷!”
屋子里安静下来,只听见一直在昏迷的十三哼唧了一声。
我只好在屏风后面继续说:“四爷,要学曹c吗?也许谢先生是当世华佗也说不定。”
我的丈夫并没有怪我突然c话——也许他光顾着生谢平安的气了。
“我不要听他说那些混话——光是他刚才的话,万死有余,既然福晋求情,先拖下去关起来——他幕后有什么人指使也说不准。”他的情绪平复了一些。
“那刘太医那里,我就依旧对他说谢平安在王府诊病如何?”张廷玉说。
我老j巨滑的丈夫冷笑着说:“再赏刘太医些银子,多谢他帮我举荐的好郎中。”
如果我的耳朵没出问题的话,小谢在听到胤禛这句话的时候,竟兀自笑了两声,这个人真是不怕死。
“你现在不截了他的腿,邪风就会入肺,到时候转成肺痨,我可就保不了他还能活多久了!”小谢大声说。
然后我听到两个清脆的耳光。小谢被拖了下去。
我心头又是一震——小谢的话,提醒了我,他说的很在理,十三如果不截肢,就有可能得现代医学上称的并发症,感染肺炎。用他的话来说,是邪风入肺。
后来事实也是如此——看来不穿越也能预见未来。
等张廷玉走后,我走了出来。
他还坐在十三的床前,背对着我,坐姿僵硬。
我叹了一口气,轻声说:“你也不必太心急了。十三吉人自有天象。”
他还是不动,我大着胆子说:“其实,就我看,那个郎中似乎也有些斤两。”
我这话一出,他猛得转过身来,瞪着我,眼睛里满是泪水,一字一句,压低了声音:“他受的苦,还不够多么?”
我无语的看着他的眼泪,大滴大滴的落在衣衫上,找不出任何语言可以安慰他。
过了半晌他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我端了水,拿了毛巾过来给他洗了脸。
“我知道你心疼十三。我也没有想要十三截肢的意思。我只是说谢平安确实有本事,看能不能与他再商议商议找出别的法子。”我缓缓的说。
“不行!一个江湖骗子,哗众取宠。”他赌气的说。
我听出来他口风有所松动,知道他过一会就会冷静下来。
“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什么江湖骗子?他到底也是刘太医举荐来的。太医院的医生都是小心谨慎惯了的,若这样拖下去,恐是只对十三爷无益。不如我先去探探这个谢平安的底?”我再劝。
他终于同意了。
小谢被领到我的院子里。
“草民谢平安见过侧福晋。”他低着头向我行了礼。
“我刚才已经听过你为十三爷诊脉了。”我笑着说。
听到我的声音,他一下子抬起头,大概是听出了我就是刚才为他解围的那个人。
一看清楚小谢的脸,就明白我的丈夫为什么说他是江湖骗子了——他有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鼻子和嘴都文雅秀气,面目竟隐约有些像废太子。只是皮肤粗糙,显然是因为在外奔波所致,若是皮肤再白一些,细腻一些,简直就是一副纨绔子弟的相形——哪有郎中长成这样的。
“你很像一个人。”虽然很不应该,我还是忍不住说。
“程至美。”
“他是脑外科的,专门看脑瘤。”
我一连串的说出来,差点就说“你没有看过《妙手仁心》真是可惜,否则一定会喜欢”。
“程兄大名闻所未闻,只是能看脑病,实在不容易。希望他日能由侧福晋引荐与他相识。”小谢在我的连番轰炸之下居然还能有如此镇定的反应,真是天才。
我收拾起刚才的嘴脸,严肃了面容说:“此事还是以后再说。今日我还是要与你商议十三爷的事情。”
小谢就笑得桃花眼乱飞,说:“我都说了,诊治不了,除非截肢。”
“平安有表字吗?”我忽然问。
他的笑容收敛了一些,说:“有字。字长生。”
“长生,长生,真是一个好字。我看得出长生医术之高,不输太医院中任何一个太医,而就算是因为没有门路进不了太医院,以长生的才华,也应该早就名动京华才对,为何如此潦倒?”
长生满不在乎的一笑:“我自幼家贫,跟着老师学医只是为了糊口,后来跟着老师走了不少地方,大多是为穷人看病,见识到不少疑难杂症。正宗学派怎会看得起我这山野郎中。我的方子大多少见,敢试的富贵人家少,都是穷人实在没办法了,才把命交到我手里。就像十三爷这病吧,应该算是穷人病——硬是冻出来的,河上渔夫就容易得,我曾心软,没有截掉一个渔民的脚,结果他不出一个月就染了肺病,心脏也坏了,挨了不到两三年就死了。”
长生一口气说完,让我颇多感触,知道他字字在理。
可是真的要让十三截肢似乎也是不可能的——就算康熙怎么折磨十三,都没有削他的宗籍,也就是说还认十三是自己的儿子,如果十三真的截肢非把康熙气得一命呜呼。
还有我的丈夫,也是不能接受这一点的。
“长生,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问。
小谢摇头,说:“若真有别的办法,我何必要提出截肢?”
我下了好大的决心,才说:“那你就等十三爷醒了,自己去和十三爷说吧。”
趁我的丈夫不在,我将小谢领去见了十三。将事情说给他听。十三一口回绝了。
小谢似乎是早有心理准备,笑嘻嘻的冲十三乱抛媚眼,说:“十三爷,您该不是怕痛吧。”
十三皱起了眉头。
我有些尴尬,小谢那样子看得我都想揍他两拳——他大概是天南地北野惯了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废话!你的命也是你父母给的,命都没了,要些个发肤做什么?留个全尸很美吗?”小谢忽然冷冷的说。
十三的脸色愈加惨白起来,用手指着小谢,费力的说:“你,你,你给我出去!”
话音刚落,就晕死过去。
我忙让下人过来扶十三睡好,喂汤药,严严实实吩咐了不许提今天的事情。一面对小谢说:“你随我出来。”
“怎么对十三爷这样说话?”
“怕是我不说重些,他还不醒悟。他刚才晕过去只是太激动,身子又虚,不碍事,一会就会转醒过来。”小谢沉吟着说。
“这其中有些事情,你是不会明了的。”我想我知道十三不愿意截肢的原因——他要他的四哥做皇帝,他要理直气壮的为他的四哥排忧解难,不能让人有任何可以攻击的地方,若是残废了,他还怎么入朝为官?
过了一会儿,十三才将小谢叫进去。
“截肢的事情以后不要再提了。”十三淡淡的说。
“你是说不截肢就会转成肺痨么?”十三又问。
小谢懒懒的应了一声。
“那就让这病转成肺痨吧。”十三说话的神色就好象说今晚吃面条一样平常。
小谢愣住了。
肺痨在当时是不治之症。
“十三叔。”我张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
“我不能少这条腿,为了四哥我不能残废。”他温和的说。
小谢的桃花眼里竟溢满了泪水,成了一汪泛滥的桃花溪。
晚上的时候,胤禛告诉我,十三留下谢平安为他治病,并不用截肢。
“十三说,他要和我一起拼这个天下,怎么能少一条腿呢。以后他还要堂堂正正的站在朝堂上呢,你说是不是?”我的丈夫的声音,听不出是喜是悲。
我对他微笑,说:“会好起来的。”
四四番外: 相依相守不相识 (1)
(一)
女人只是这个家族的工具——生育后代的工具,巩固权力的工具;而绝不是感情的寄托,爱新觉罗家族的男人应该把感情寄托在这一片江山上。
可以给一个女人尊贵的地位和无尽的财富,但不能只给一个女人感情。
要学会让所有的女人雨露均沾,那样她们才会安分守己——那正是一个女人应有的美德。
这是我从小受到的教育。自从入关后的第一个皇帝,为了一个女人差点放弃天下之后,我的阿玛和他的子孙都被灌输了这样的观念。
(二)
我有两个额娘,一个是皇额娘,一个是额娘。
很多年之后,我都听说有这样的传言,说我只把皇额娘当做自己的额娘,而轻视自己的生母。因为皇额娘能给我的地位是我的生母给不了的。
这是一个荒谬的说法。
我确实更喜欢我的皇额娘。因为她比我的额娘更像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件工具。
我的皇额娘,会抱着我轻轻的哼歌谣,也会慢慢弹一些伤心的小调。她会轻声教我念诗:“春风一夜吹乡梦,梦逐春风到洛城。” 她会很动容的去爱。
她端庄而美丽。只是渐渐憔悴。在我十二岁那一年,她死去了,死之前,我的阿玛封她做了这个天下的女主人——皇后。
而她其实从不曾见识过“天下”到底是什么,她只是一个在深宫苦苦等待丈夫的女人。
她微笑着看那些摆放的很整齐的皇后衣冠,小声对我说:“胤禛,胤禛,千万别让爱你的女人伤心。等她的心碎得一片一片的,你就再也补不起来了。”
她附在我耳边说的很小声,不让她身边那些像木偶一般恭喜她荣登后位的人听见。
德妃是我的生母。她比我皇额娘丰腴漂亮,有甜美的笑容,我去请安的时候,她有时会抱着十四玩,似乎是在认真听我的话。
她有时也会提到我的皇额娘,说她“性情温良,克己贤淑”,说着还会掉一些眼泪。我会很惶惑——她说的分明是另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怎么会是我的皇额娘。于是我就会在她惊讶的眼神中笑起来。
(三)
那些已经模糊破碎的记忆,在我第一次见到阿离的时候,一下子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变得清晰起来,如最刺骨的水漫过我的头顶。
她一身红装,脱了鞋,靠在桌边,就着茶吃一块茉莉糕,脸上有一种被解脱的幸福。
她的容貌被夸张的妆容遮盖了,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她的眸子。在我将她压在身下的时候,她的眸子就那样深深的看着我,却一句话也不说。解开我衣带的时候,她有些笨拙,这让我有些烦躁。
她在害怕。我不知道她在害怕什么,但她就是在害怕。
在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她差一点就哭出来,却始终没有将眼泪落下来。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我想看见她哭。
也许只是因为她那么害怕还要直视我的眼睛。
那是一个安静到奇怪的夜晚。我居然没有对她说一遍每个女人进门我都会说的话——要安分守己,好好服侍福晋。
面对这个女人,我忽然不想重复这些话。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对她的纵容从第一天就开始了。
善玉是她的名字,但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她会对我说:“叫我阿离吧,是阿离嫁给了你。”
原来她生得很美。简单的妆容很适合她。
我百~万小!说常常看得有些神思恍惚,她过来给我剪烛花的时候,窗户上就映出她秀气的侧影,摇曳生姿。我侧眼看她,她面上的表情专注而安静。
“小女虽然愚笨,但恪守妇道,安分守己。如果还有不足之处,还望贝勒和福晋教诲。”善玉的阿玛特意这样对我说。
我又很想笑,这样的男人怎么会生出阿离这样的女儿。
我把她带去了我在城西购置的一所四合院。那里是什么地方,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的手下和我单独见面的地方,或者是我可以安静下来想事情的地方。总之我需要这样一个地方——隐秘,安全,不被人注意。
在这个四合院里,她第一次给我讲故事。她真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眉目间会有一种我不明白的神气,似乎比我听故事还享受。
她第一次给我讲的故事,叫一千零一夜。且桓龃厦鞯呐巳绾握鞣桓霾斜┑耐酢?
我迷上了她和她的故事。就好象她故事里的那个王。
(四)
她会在我睡着的时候轻声唤我的名字。
胤禛。胤禛。
声音清澈柔和。带着某种无可名状的感情——近在咫尺,却又有无奈的疏远。
我确实睡着了,只是我从来都睡得很轻——爱新觉罗家的男人从小就被训练得睡眠浅——以便能随时在睡梦中翻身而起,迎战敌人处理军务——这是我们这个民族能在残酷的征战中幸存下来的原因。
所以她轻柔的声音会很轻易的进入我的梦境。
让我的心生出些微微的暖。
却还是闭着眼睛,不愿意睁开,怕只是一场好梦,梦醒之后,我们都不认识彼此。
(五)
我给她带去一只白色的小洋狗。
阿离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赏赐珠宝给她,她脸上的神色总是淡淡的,并不见得有多欢喜,却对一些小玩意很痴迷——编织少见的布匹,桌角上的兽形花纹,窗户上的小人剪纸,甚至我写副门联,她也欢喜异常。
问她为什么,她总是不说。
在她刚进府的头一年,几乎所有人都说她安静、笨拙、迟钝。
“善玉虽然本分,只是不够灵巧。眼力劲不够,做事总要人提醒,又不爱与其他人说话。”福晋是这样评价她的。
“善妹妹做的女工,也太古拙了些吧。”李氏笑着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这些话,我总是不太上心。
她养了一只野狗,没想过她也喜欢养狗,我就花了三百两银子买了一只纯白色的小洋狗,去送给她。
“这是干什么?”她吃惊的瞪着我。
“这是法兰西国的狗,是纯种的。”我说。她可能没见过这么好玩的小东西吧。
她忽然笑了起来:“我知道…。。我是问你,拿到我这里来做什么?”
那只黄色的野狗在她脚边蹭来蹭去,瞪着我怀里的小洋狗。
“送给你,这狗少见,你可别养死了的。”想看她欢喜的样子。
她笑了半天,说:“这种小白~~~狗,我才不要呢。阿黄!”
她对脚边的狗一声令下,那只黄狗猛的就往我怀里扑过来,呜呜直叫,吓得我怀里的白色小狗落荒而逃。
我把那只不争气的洋狗扔到了李氏那里。
“好可爱啊,真的好漂亮啊!它有名字没有,就叫它雪球好不好?”李氏叫得很夸张。
一想到她刚才不屑的说“小白~~~狗”,我咬牙切齿的说:“它叫小黑。”
李氏惊讶的说:“可是它很白啊……”
瞪着李氏,李氏咽了咽口水,说:“小黑真白啊。”
我忽然想到阿离刚才肆无忌惮的笑容,扑哧笑了出来——不就是想让她开心的嘛。
“记住它叫小~~~黑。”我模仿阿离的口气说。
李氏连连点头。
心情大好。
过了两天就听说,善玉在偶然听到侧福晋炫耀贝勒爷送的小黑~~~~狗时,笑得都快停不下了。
心情再次大好。
后来她的那条黄色的野狗死了。我想牵一条野狗去送给她,又觉得可笑。也没有去看她。后来问她,她只说再也不养狗了。
(六)
“西雅图这个地方,一年有两百多天都在下雨。雨雾蒙蒙,人每天出门的时候都要带着伞。然而就算真的被淋了也没有关系——那里的雨大多时候都很温柔。”
“西雅图那里有一家很有名的商铺叫微软,还有一家专门卖茶水的店,叫星巴克。”
“西雅图的郊外会有大片大片的野花,路也看不到尽头。”
“我有一个朋友曾极喜欢西雅图,她一直想去呢,也不知道她现在去成了没有。”
“那你写信问一问,不就知道了。”我低声说。
她微笑不语。
我喜欢她编织的那些如梦幻一般的城邦。我问过宫里的传教士,他们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地方叫西雅图,也没有人叫拿破伦。
她与我在黑暗里分享身体,也分享这些瑰丽的想象。
她怎么会是一个愚笨的女人呢。只是她太罕见,所以会被误解。
(九)
我第一次去她住的地方是在一个冬天的下午。雪后,初霁。
不大的院落,有些竹子,也有一株梅花,长得很疯,从来没有修剪过的样子。
我悄悄立在窗下,窗户被雪水模糊,只隐约看见她蜷缩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垂着头百~万小!说。
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感觉。
我走进去,她微笑着招待我。
“在看什么书?”我喝一口热茶。
“你不会想看的。”她笑着说。
“到底是什么?”
“《论衡》。”她很快的说。
我呆了一下。毁佛灭道?
“混帐。”半天才说出一句话。
然后就细细的对她说了半天佛学精义。
“现在你懂了么?”我说。
“你说的又快,又多,又乱。我能懂什么?再说,我只是以前没见过这《论衡》,所以想看一看。你参你的佛,我只是俗人一个,能得道呢,最好,不能呢,也没有遗憾。”她说着就轻轻为我整理了一下衣襟。
我立刻就被她这个轻柔的小动作迷惑了。
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从她袖笼里传出来,让我在失神的片刻已经忘记要点化她了。
“还在生气?我再赔个不是,再不在你面前看这书,如何?”
我摇头,说:“你想看就看吧——我又看不住你。”
她轻声笑了起来,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华南经递给我。
“你看你的,我看我的。”
她依旧蜷缩在椅子上,裹着一条厚毯子,握着一支削尖了的眉笔,在书上偶尔写两个字。
她身上的毯子滑落了一点,露出白色的罗袜;我才意识到我的注意力并没有集中在华南经上。
放下经书,走过去,用毯子将她的脚裹好。抬头迎上她若有若无的笑意。
“看来我也是俗人。”我低声在她耳边说。
(十)
康熙四十二年时,阿离跟着我一起南巡。
我让她与我同乘。
前两天我在她的卧室里拣到一张小纸片,上面是她的笔迹。
飞雪连天s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没头没尾的两句。
s白鹿。
不是没有逐鹿之心,却不想被她这样d穿。
这才意识到,我真的对她太纵容了。
想着问她那句“s白鹿”该怎么解释,想着问她到底是不是有所图。
然而当她满足的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叹着气说:“想到你以后会有更多的女人,想到你也许以后就不再喜欢我了,又想到这也许是我唯一一次可以这么长时间一个人陪着你,所以就又欢喜又伤心。”
她到底对我隐藏了什么一下子不再重要。我忽然就很害怕失去她。
不论她想要什么,我都要给她。
晚上对着灯枯坐。百~万小!说看不进去。想事情也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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