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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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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4)
随着世界在空d鼾声的最后的翅膀拍击中消逝,我看到房门打开,进来了格鲁弗·瓦特勒斯。“基督与你同在!”他一边说,一边拖着他的畸形脚往前走。他现在完全是个年轻人了,他找到了上帝。上帝只有一个,而格鲁弗·瓦特勒斯找到了他,所以,再没有什么东西好说,只是一切都必须用格鲁弗·瓦特勒斯新的上帝语言重新说过。这种上帝尤其以格鲁弗·瓦特勒斯发明的智慧新语言而大大吸引了我,首先因为我一直把格鲁弗看成一个无望的笨蛋,其次因为我注意到,在他灵巧的手指上不再有抽烟留下的斑痕。我们小时候,格鲁弗住在我们隔壁。他经常来找我练习二重奏。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抽烟抽得很凶。他母亲对此没有办法,因为格鲁弗是一个天才,天才就得有一点儿自由,尤其是他还十分不幸,天生有一只畸形脚。格鲁弗是那种在污泥里茁壮成长的天才。他不仅手指上有尼古丁斑痕,而且他还有肮脏的黑指甲,在练了几小时琴以后,指甲就会劈开,格鲁弗不得不用牙齿强行把劈开的指甲撕下来。格鲁弗常常把指甲和留在牙齿上的烟草末一块儿吐出来。这令人感到痛快而带有刺激性。香烟在钢琴上烧出了几个窟窿,我母亲还挑剔地说,香烟把琴键弄得黑不溜秋。当格鲁弗告别时,客厅里就像殡仪馆的里屋一样臭烘烘的。它散发着熄灭的烟味,汗味,脏衬衣味,格鲁弗骂起人来的那种不干不净的味儿,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的曲调余音留下的那种燥热味。它还散发着格鲁弗流脓的耳朵与蛀牙的味儿。它散发着他母亲溺爱儿子而使他身上出现的种种臭味,以及他母亲哭哭啼啼的味道。他自己的家是一个马厩,非凡地适合于他的天才,但是我们家的客厅却像殡仪馆老板办公室的等候室一样。格鲁弗是个蠢蛋,甚至不知道还要用脚垫子擦脚。冬天的时候,他的鼻子就像y沟一样淌着鼻涕。格鲁弗太全神贯注于音乐了,都没有想过要擦一下鼻子。凉凉的鼻涕淌下来,一直淌到嘴唇上,一条长长的白舌头把鼻涕吸了进去。在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令人肠胃不舒服的音乐上,它加入了一种辣酱油,使那些虚无的菜肴美味可口。格鲁弗嘴里吐出来的话,两句当中就有一句是骂人话,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就弄不好这j巴c的玩意儿!”有时候他恼火极了,会举起拳头,疯子般地拼命敲打钢琴。这就是他的歪路子天才。事实上,他母亲往往十分重视这些发作;这些发作使她相信他身上有些了不起的东西。其他人只是说,格鲁弗叫人受不了,但是,由于他的畸形脚,他的许多事都得到人们的原谅。格鲁弗也够狡猾的,知道如何利用这只有毛病的脚;无论什么时候,他迫切需要任何东西,他都会显示出脚上的疼痛。只有这只钢琴似乎不理会这只残废脚,所以钢琴就成了被诅咒、挨踢、挨捶的对象,他要把它捣成碎片。反过来讲,如果他竞技状态好,他就会连着好几个小时呆在钢琴旁,事实上,你甭想把他拽走。在这样的时候,他母亲会站在屋前的草地上,拦住邻居,想从他们嘴里挤出几句称赞的话来。她会如此出神地听她儿子的“神圣”演奏,以致忘记去做晚饭。在下水道里工作的父亲常常饥肠辘辘回到家里,脾气很不好。有时候,他会直接上楼来到客厅,把格鲁弗猛地从琴凳上拉下来。他自己也是脏话连篇,当他用脏话骂起他天才儿子的时候,就没有格鲁弗说话的份了。照老头的看法,格鲁弗只是发现一堆噪音的婊子养的懒货。他时常威胁要把这j巴c的钢琴扔出窗外——连同格鲁弗一起。在这种大吵大闹当中,如果母亲敢于c手干预,他就会给她一拳,让她去把n撒撒干净。当然,他也有吃瘪的时候,他会这样问格鲁弗:你究竟丁丁冬冬弹些什么?如果格鲁弗说,例如,“嗨,the sonata pathetique (伤心奏鸣曲)。”老家伙就会说——“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嘿,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就不能用明明白白的英语来表示吗?”老头的无知比他的野蛮更让格鲁弗受不了。他打心眼儿里为他父亲感到羞愧,他父亲不在他跟前的时候,他就会无情地嘲笑他。他长大一点儿以后,他常常暗示,要不是那老家伙是这样一个卑鄙的杂种,他便不会天生是畸形脚的。他说,老头一定是在母亲怀孕时踢了她的肚子。这所谓的踢肚子,一定以多种方法影响了格鲁弗,因为当他完全长成一个年轻人的时候,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他突然如此热衷于上帝,以至于你在他面前擤鼻子都首先要征得上帝的同意。
格鲁弗皈依宗教就在我父亲泄气之后,这就是我想起格鲁弗的原因。人们有好些年没有见到瓦特勒斯一家了,然后,就在可怕的鼾声中,格鲁弗昂首阔步地出现了,他一边准备要把我们从邪恶中拯救出来,一边到处向人们祝福,并请上帝作证。我首先在他身上注意到的,是他个人外表的变化;他已经在耶稣的血中洗干净了。确实,他洁白无瑕,几乎有一股香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的语言也净化了,不再说粗话,只有祝福和祈祷的话。他同我们进行的不是一种谈话,而是一种独白,独白中即使有问题,也都是他自己来回答。当你请他坐下,他坐到椅子上的时候,他就以长耳大野兔的那种机智说上帝献出了他所爱的惟一儿子,为的是我们能享有永恒的生命。我们真的需要这种永恒的生命——还是我们仅仅沉迷于r欲的欢乐,不知道拯救地死去呢?无疑,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向一对老年人——其中一个在酣睡,在打鼾——提起“r欲的欢乐”有多么不合适。他如此活跃,如此兴高采烈地沐浴在最初的神恩中,以至于一定忘记了我的妹妹是个疯子。因为他甚至没有询问她怎么样,就开始以这种新发现的宗教废话,向她高谈阔论起来。她对此全然无动于衷,因为,我要说,她的神经不很正常,如果他同她谈论菠菜末,对她来说也是同样意思。像“r欲的欢乐”这样的话,她觉得意思就像是打着红阳伞的美丽的一天。我看她坐在椅子边上,敲她脑袋的样子,就知道,她只是在等待他喘口气的时机,来告诉他,教区牧师——她的教区牧师,是个圣公会会员——刚从欧洲回来,他们准备在教堂的地下室举办一次义卖集市,她将在那里摆个摊,卖从五分一角商店弄来的小垫布。事实上,他刚停下一会儿,她就滔滔不绝起来——什么威尼斯的水道啦,阿尔卑斯山上的雪啦,布鲁塞尔的狗拉拖车啦,慕尼黑漂亮的肝肠啦。我的妹妹不仅笃信宗教,而且完全是个疯子。格鲁弗悄悄c进来,谈起他看到了新的天堂,新的人间……因为第一个天堂和第一个人间已经消失,他说,用一种歇斯底里的滑音咕哝着,为的是要卸掉精神包袱似的说出神谕般的信息:上帝在人间建立了新的耶路撒冷,他,曾经满口脏话,被畸形脚毁了的格鲁弗·瓦特勒斯,在那里找到了好人的宁静与沉着。“再也不会有死亡……”他开始喊叫,当时我妹妹侧身向前,非常天真地问他是否喜欢玩保龄球,因为牧师刚在教堂的地下室安装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保龄球道,她知道他会很高兴见到格鲁弗的,因为他是一个谦和的人,对穷人那么好。格鲁弗说,玩保龄球是一种罪孽,而且他也不属于任何教堂,因为教堂都是不信神的;他甚至放弃了弹钢琴,因为上帝需要他做更高尚的事情。“胜者将继承一切,”他补充说,“我将成为他的上帝,而他将成为我的儿子。”他又停下来,在一块漂亮的白手绢里擤鼻子,我妹妹抓住这机会提醒他,他以前总是淌鼻涕,从来不擦。格鲁弗非常庄严地听着她的话,然后说,他已经被治好了许多坏毛病。这时候,老人醒过来,看见格鲁弗活生生地坐在他旁边,十分吃惊,有好一会儿他似乎拿不准,格鲁弗是疾病造成的梦中现象呢,还是幻觉,但是一看到干净的手绢,他便立刻清醒起来。“哦,是你啊!”他喊道。“瓦特勒斯家的男孩,是吧?那么,你究竟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以上苍的名义而来,”格鲁弗泰然自若地说。“我已被十字架上的蒙难所净化,我以基督的名义来到这里,使你们得到拯救,走在灵光中,得到力量和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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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5)
老人一副茫然的样子。“哟,你是怎么回事?”他说,给了格鲁弗一个虚弱而又带安慰的微笑。我母亲刚从厨房进来,站在格鲁弗的椅子后面。她用嘴做了个鬼脸,设法让老人知道,格鲁弗疯了。甚至我的妹妹似乎也明白,他有点儿毛病,尤其是因为他拒绝到保龄球场去。她可爱的牧师专门为格鲁弗之类的年轻人安装了这个球场。
格鲁弗有什么毛病?什么也没有,只是他的脚牢牢地扎根在圣城耶路撒冷的大墙的第五基础上,完全由缠丝玛瑙构成的第五基础,他从那里俯瞰一条从上帝的宝座流出来的生命之水的洁河。看到这条生命之河,格鲁弗就像有上千只跳蚤在咬他的下结肠。直到他至少绕地球跑了七圈以后,他还是不能静静地坐下来,多少安之若素地观察人们的盲目与冷漠。他活生生的,已得到净化,虽然在迟钝、懒惰的清醒者眼里,他“疯”了,在我眼里,他这样生活似乎比起以前来无限好。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但是于你无害。如果你长时间听他谈话,你自己也多少会得到净化,尽管你也许不相信他的话。格鲁弗欢快的新语言总是使我想笑,通过放纵的大笑,清除掉我周围迟钝的清醒在我身上积累起来的杂质。他像庞塞·德莱昂庞塞·德莱昂(1460—1521):西班牙探险家。——译者曾经希望的那样活生生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这样活生生过。由于他异常活生生的,因此,如果你当着他的面大笑,他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你偷走他仅有的一点点财物,他也不会在乎。他活生生而又无实在意义,这是多么接近神性啊!因而这就是疯狂。
由于他的脚牢牢地扎根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格鲁弗知道一种无比的欢乐。也许,如果他不天生一只畸形脚,他便不会知道这难以置信的欢乐。也许格鲁弗还在娘肚子里的时候,他父亲踢他母亲的肚子反倒踢好了。也许,正是踢在肚子上的这一脚,使格鲁弗翱翔,使他彻底地活生生,彻底地清醒,甚至在睡梦中,他也在传递上帝的信息。他劳动得越艰苦,就越少疲惫。他不再有担忧,不再有遗憾,不再有恼人的回忆。除了对上帝以外,他不知道有任何职责,任何义务,而上帝指望他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除非是对上帝的赞美。上帝只要求格鲁弗·瓦特勒斯活生生地在r体中显现。上帝只要求他越来越活生生。在充分活生生的时候,格鲁弗就是一个声音,而这声音则是一股洪水,使一切死亡的东西都进入混乱状态,而这混乱状态又反过来成为世界之嘴,在嘴的正中央是动词“to(存在)”。一开始就有这个词,这个词与上帝同在,这个词就是上帝。所以上帝就是这个奇怪的不定式,这就是存在的一切——难道还不够吗?对格鲁弗来说,这已经绰绰有余了:这就是一切。从这个动词出发,他走哪条路,有什么区别呢?离开这个动词,就是离开中心,就是要建一个通天塔。也许上帝故意让格鲁弗·瓦特勒斯残废,为的是让他留在中央,同这个动词在一起。上帝用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把格鲁弗·瓦特勒斯拴在他扎透世界心脏的柱子上,格鲁弗成为每天下金蛋的肥鹅……
我为什么要写格鲁弗·瓦特勒斯呢?因为我碰到成千上万的人,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他们大多数更加理智,他们当中许多人光辉灿烂,其中有些人甚至很有名气,但是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那样没有实在意义。格鲁弗是不可穷尽的。他就像一小点儿镭,即使埋在山底下,也不会失去释放能量的能力。我以前见过许多所谓精力充沛的人——美国不是充斥着这种人吗?——但是,凡以人类形象出现的,却没有一个储存着大量能量。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这不可穷尽的大量能量的储存呢?是一种启发。是的,它就发生在一眨眼之间,这是任何重要事物发生的惟一途径。一夜之间,格鲁弗预想的一切价值都被抛弃了。就像那样,他突然在别人运动的时候停止运动。他踩住刹车,却让马达不停转动。如果说,他曾经像其他人一样,认为有必要到某个地方去,那么他现在知道了,某个地方就是任何地方,所以就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挪动呢?为什么不停好车,让马达不停转动呢?同时,地球本身在转动,格鲁弗知道地球在转动,也知道他在同它一起转动。地球正在去任何地方吗?格鲁弗无疑问了自己这个问题,而且一定很满意地知道,地球不去任何地方。那么谁说过我们要到某个地方去呢?格鲁弗会向这人那人打听,他们要去哪儿,怪事情是,虽然他们都在走向他们各自的目的地,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反思一下,所有人必然走向的惟一目的地都同样是坟墓。这使格鲁弗困惑,因为没有人能使他相信,死亡不是一种必然,而任何人都能使任何其他人相信,任何其他目的地都是一种非必然。相信了死亡的绝对必然性之后,格鲁弗豁然开朗,空前生气勃勃起来。他在一生中第一次开始生活,同时,畸形脚完全从他的意识中消失了。这件事想起来也怪,因为畸形脚就像死亡一样,是另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然而畸形脚从思想中消失了,更重要的是,同畸形脚相关联的一切都消失了。同样,由于接受了死亡,死亡也从格鲁弗的思想中消失了。抓住死亡这一种必然之后,所有的非必然都不见了。世界的其余部分现在正拖着畸形脚的非必然向前跛行,只有格鲁弗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阻碍。格鲁弗·瓦特勒斯是必然性的人格化。他也许会有错,但是他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拖着一只畸形脚跛行,正确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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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二章(1)
〔c曲〕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懂得这条真理,他们的名字成为十分伟大的名字。格鲁弗·瓦特勒斯也许绝不会为人所知,但他同样十分伟大。这也许就是我写到他的原因——即这样一个事实:我有充分的辨别力,能明白格鲁弗已经达到了伟大的程度,尽管没有其他人会承认这一点。当时,我只认为格鲁弗是一个无害的狂热者,是的,有一点儿“发疯”,就像我母亲暗示的那样,但是每一个抓住关于必然性的真理的人都有一点儿发疯,只有这些人才对世界有所建树。其他人,其他伟人,在这里那里摧毁一点东西,但是我说起的这些少数人,其中包括格鲁弗·瓦特勒斯,能够摧毁一切,为的是真理能够生存。通常这些人都天生有障碍,也就是说,天生有畸形脚,而奇怪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记得的只有这畸形脚。如果格鲁弗这样的人没有了他的畸形脚,世人就说他“发疯了”。这就是关于非必然性的逻辑,它的结果是不幸。格鲁弗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惟一真正快乐的存在,因此这是我正在建立的一座小小纪念碑,为了纪念他,纪念他快乐的必然性。可惜的是,他不得不用基督来作为支柱,但是只要一个人抓住真理,靠真理生活,那么,他如何得到真理,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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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是一个我们发明出来表示一种无法理解的秩序的词。我喜欢细想事物成形的这个时期,因为这种秩序,如果被理解的话,一定是令人眼花缭乱的。首先是海迈,牛蛙海迈,还有他老婆的卵巢,它已烂掉了好长时间了。海迈被完全裹在他老婆腐烂的卵巢里。这是日常话题;它现在优先于泻药丸和长舌苔的舌头。海迈贩卖“性谚语”,他就是这样说的。他说的一切不是从卵巢开始,就是导向卵巢。他不顾一切地仍然和老婆做a——长时间像蛇一般的交媾,交媾中他还会在完事前抽上一两支香烟。他会努力向我解释,烂卵巢流出来的脓如何使她热烈。她始终是一把好手,而现在她比任何时候都好。一旦卵巢摘除,就说不清她会是什么样子。她似乎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去他妈的!每天晚上,盘子收走以后,他们就在他们的小公寓里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像两条蛇一样躺在一起。他多次试着向我描述——她做a的方式。里面就像一只牡蛎,有时候感觉好像他就在她的zg里,zg是这么柔软酥松,这使他极度兴奋。他们常常剪刀式地躺着,向上看着天花板。为了憋住不s精,他就想办公室,想令他烦恼的事情,想大便不通畅对他的折磨。在高c之间,他会让他的心思集中在另一个人身上,以便让她重新开始跟他做a。他常常设法在一边做a时一边还能望出窗外。他变得如此精于此道,以至于他能在他窗户底下的大街上脱下一个女人的衣服,然后把她弄到床上;不仅如此,实际上还能让她同他老婆调换位子,连续作业。有时候他会那样一直c下去,c两三个小时,都不带s精的。为什么要浪费呢?他会说。
而斯蒂夫·罗美洛则不然,要他抑制住这个,可叫他受不了。斯蒂夫壮得像头牛,他随便地到处散布他的种子。我们时常坐在离办公室不远的街角上一个炒杂碎店里交换看法。这里有一种古怪的气氛。也许是因为没有酒。也许是由于他们菜里那种滑稽的小黑蘑菇,总之,很容易就扯到这个话题上了。到斯蒂夫来见我们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体育锻炼,洗完澡,用力擦过身子。他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几乎是一个男人的完美标本。当然,他不十分聪明,但却是个好人,一个伙伴。海迈却相反,他就像一只癞蛤蟆。他似乎是直接从他在泥巴里混了一天的沼泽地里来到餐桌上。脏话从他嘴里甜丝丝地滚滚而来。事实上,在他的看来,你不能称之为脏话,因为还没有任何其他成分你可以用来与它相比。这完全是一种y体,一种粘乎乎、稠乎乎的东西,完全由性构成。当他看他的食物时,他视之为潜在的j子;如果天气暖和,他就会说这很适合于寻欢作乐;如果他乘电车,他事先就知道,电车有节奏的运动会刺激他的胃口,会让他慢慢地“亲自”硬起来,他就是这么说的。为什么是“亲自”,我从来也不明白,但是那就是他的表达方式。他喜欢和我们一块儿出去,因为我们总是很有把握碰到一些像样的事情。如果他一个人的话,他就不会总是那么顺当。和我们在一起,他可以换一种r吃吃——按他的说法,是非犹太窟窿眼儿。他喜欢非犹太窟窿眼儿。他说,味道更加香甜,也更容易发笑……有时候就在事情进行当中。他惟一不能忍受的东西是黑r。看到我同瓦莱丝佳一起走来走去,他感到吃惊和厌恶。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她没有那种格外强烈的味道。我告诉他我喜欢那样——强烈而有味,周围还带许多r汁。他听到这话几乎脸都红了。令人吃惊的是,他对某些事物是那么敏感,例如,对食物。他对食物过分讲究,也许这是一种民族特征。他个人也是干干净净的。看到他干净的袖口上有一个小污点就叫他受不了。他不断地刷去身上的尘土,不断拿出小镜子来照照,看有没有食物夹在他的牙缝里。如果他发现一点儿碎渣子,他就会把脸藏在餐巾后面,用他带珍珠把的牙签把它剔出来。当然他看不到卵巢。他也闻不到卵巢的味,因为他老婆也是个干干净净的婊子。她整天冲洗身子,准备着晚上的房事。她那么重视她的卵巢,真是悲惨。
直到她被送到医院去那天为止,她都是一架定期做a的机器。一想到再也不能做a了,吓得她丧失了理智。海迈当然告诉她,无论怎么样,对他来说没有区别。像蛇一样缠着她,嘴里叼着烟,又有女孩子在下面大街上经过,他很难想像一个不能再做a的女人。他相信手术会成功。成功!也就是说,她会c起来比以前更好。他常常那样告诉她,一边躺着仰望天花板。“你知道我会永远爱你,”他会说,“请你挪过来一点儿,就一点点……对,就这样……行。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噢,对了……嘿,怎么啦,你为什么担心那样的事呢?我当然会忠实于你的。听着,就往外一点点……对,行了……棒极了。”他常常在炒杂碎店里给我们讲这些。斯蒂夫会拼命大笑。斯蒂夫不可能做那样的事。他太老实了——尤其是对女人。这就是他从来没有运气的原因。例如小柯里——斯蒂夫恨柯里——总是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天生是个说谎家,一个天生的骗子。海迈也不十分喜欢柯里。他说他不老实,当然是说他在钱财方面不老实。在钱财方面海迈很谨慎。他尤其不喜欢柯里谈论他姨妈的方式。按海迈的看法,他竟然捅他亲生母亲的妹妹,真是糟糕透顶,最后还把她说得一无是处,这太让海迈受不了了。如果一个女人不是婊子,人们就应该对她有一点儿?





南回归线 第 10 部分
如果一个女人不是婊子,人们就应该对她有一点儿尊敬。如果她是婊子,那就不一样了。婊子不是女人。婊子是婊子。这是海迈的观点。
然而,他不喜欢柯里的真正原因,是无论什么时候他们一块儿出去,柯里总是得到最佳选择,而且不仅如此,柯里得到最佳选择通常都是花海迈的钱。甚至柯里要钱的方式也令海迈生气——就像是勒索,他说。他认为这部分是由于我的过错,因为我对这小子太宽厚了。“他没有道德品质,”海迈会说。“那么你呢?你的道德品质呢?”我会问。“哦,我!妈拉巴子,我太老了,不需要什么道德品质,而柯里只是一个小孩。”
“你妒忌他,这就是原因。”斯蒂夫会说。
“我?我妒忌他?”他会设法用一声讥笑把这种想法压下去。像这样一种刺激,使他感到不快。“听着,”他转向我说,“我曾经对你妒忌吗?我不是总把女孩子让给你吗?只要你要求我这样做。s。u。营业所的那个红头发小妞怎么样?……你记得……就是那个大乃头的小妞?这不是把一只漂亮的p股让给一个朋友吗?我让了,不是吗?我让给你,就因为你说你喜欢大乃头,但是我不会让给柯里的。他是个小骗子。”
事实上,柯里非常勤奋地搬弄着女人的p股。根据我的推测,他一次就c纵五六个。例如,有瓦莱丝佳——他和她搞得很紧。她他妈的很高兴有人毫不害臊地和她玩,如果和她表妹,然后又和那矮小女孩一块儿分享他,她也没有一点儿异议。她最喜欢的是在浴缸里干,这样妙极了,可是后来让矮小女孩知道了这件事。于是就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总算在客厅的地板上摆平了。听柯里说,除了爬到吊灯上去,他什么样的事都干过了。除此之外,他总能得到大量的零花钱。瓦莱丝佳很慷慨大方,而那表妹是个柔弱女子。如果她挨近一个硬家伙,她就像面团一样随你捏。解开的裤裆就足以使她神不守舍。柯里让她做的事几乎是带羞辱性的。他羞辱她,感到津津有味。我几乎不能为此责备他,她穿着上街穿的服装,是那样一个一本正经、自命不凡的婊子。她在街上的举止,几乎会使你发誓她没有窟窿眼儿。当然,在他同她单独在一起时,他就让她为她的傲慢方式付出代价。他冷酷地干那事。他恨这一伙女人,有时候,他会让她手脚趴在地上,像推手推车一样,把她满房间推着爬来爬去。要不他就用狗的姿势跟她干那事,她一边哼哼,一边蠕动,他却无动于衷地点燃一支香烟,把烟吹到她p股上去。有一次他跟她那样干的时候,玩了一个下流的小把戏。他把她搞得已经忘乎所以了,然后,他脱出身来,套上裤子。阿贝尔克伦比表妹一着急,放了一个大p。至少,这是柯里这样讲给我听的。他无疑是个无耻的说谎家,也许在他的奇谈中没有一句真话,但是不能否认,他玩这样的把戏很有天才。至于阿贝尔克伦比小姐和她那种自高自大的纳拉甘西特纳拉甘西特:美国罗得岛州南部城镇,旅游胜地。——译者方式,嗯,同那样一只窟窿眼儿在一起,人们总是可以怎么糟糕怎么想像。相比之下,海迈就是一个纯粹主义者了。在某种程度上,海迈和他施过割礼的胖老二是两回事。当他所谓亲自硬起来的时候,他确实意味着他是不负责任的。他意思是说,自然在顽强表现自己——通过他的,海迈·劳布舍尔的施过割礼的胖老二。他老婆的窟窿眼儿也是同样情况。这是她夹在两腿之间的玩意儿,像一件装饰品。这是劳布舍尔太太的一部分,但不是劳布舍尔太太本人。你大概明白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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