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西方不败
因为爷爷在场,薄瑾礼不敢对薄瑾亭嚣张。但暗地里早就骂了爷爷几百句老不死的,骂了薄瑾亭几百句你怎么不早点去死在他看来,这两个人对自己都没安好心。是他薄瑾礼的敌人而不是亲人。
他甚至盘算着等爷爷死后,就联合薛家做掉这个碍事的哥哥。到时候,不管他坐没坐过牢,都是薄家的唯一继承人了。
很快,警车就到了公安局门口。
薄瑾亭搀扶着爷爷下了车,警察局长亲自出来迎接他们连局长都对薄瑞荣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佩服不已。
按照监的要求,首先要给薄瑾礼安排体检,待体检合格以后,就会把他押起来。
薄瑞荣要亲眼监督这个不孝孙进监狱,于是体检的时候,他就在旁看着薄瑾礼体检。同样的,薄瑾亭陪在爷爷的身边,也看完了弟弟的整个体检过程。包括肝功能检查、乙肝五项检查、胸部透视、眼力、听力、皮肤生殖器有无传染病等。以防止罪犯有传染病而知情不报。
体检完事了,薄瑾礼就趾高气昂地进了监狱
他以为坐牢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反正父亲母亲会安排好人照顾自己的。
然而,旁观的薄瑾亭却注意到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当弟弟检查外科的时候,是脱光了衣服的。他看到弟弟的肚子上面有个缝合的疤痕,所在的地方很特别,是胃的左下方。因为楚瑟学医学的缘故,他也了解了一些医学的基本知识。以他的判断,这个缝合的位置是人体的脾脏所在地。而且伤口比较深。
按理说,弟弟身上会有这样的一道疤痕,肯定是小的时候经历过什么手术才是。可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趁着四下不注意的时候,他拿出了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走出了监狱,薄瑾亭特地问了问:“爷爷,小礼他肚子上的那道疤痕是怎么回事?”
“哦,那是你弟弟五岁的时候,被车撞了一下,肚子上面做了个缝合,就留下了那么一个疤。”
薄瑞荣倒也没在意这件事。体检之前,他也特地跟警察局打了招呼,说那只是个皮外的缝合伤,不影响孙子进监狱的。
“是在北京出的车祸吗?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不是,是你弟弟跟着母亲去澳洲探望他舅舅的时候出的车祸,也是在澳洲做的手术。你弟弟因为这件事,幼儿园的大班没上。”顿了顿,薄瑞荣又道:“你那时候才六岁,就算告诉你弟弟出车祸了,你也不记得了。”
薄瑾亭点了点头,又问道:“那这个伤严重吗?对小礼他以后有没有什么影响?”
薄瑞荣听到大孙子如此关心弟弟,也是欣慰极了,心想我这个孙子是个厚道人。于是道:“按照你薛阿姨说的,就是一点皮外伤,没伤及内脏。”
“那就好。”薄瑾亭点了点头。
然而,越是想那道伤疤,他越是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
晚上,他将那副照片调了出来,给楚瑟看看是不是车祸的缝合伤。
视频一打开,楚瑟就一言就点破了:“真的是皮外伤,哪里有这么整齐的缝合口啊?!按照道理,他要真的是车祸伤到了这个地方,留下了这么一道伤疤,那就是脾脏有什么地方破裂了,所以不得不进行开腹手术……”
“有道理。”他也觉得这个缝合太整齐了,不像是外伤破裂所致。
“我说,你弟弟不会是做了切脾手术吧?”
楚瑟越看照片上的缝合,越觉得像是切除脾脏手术留下的疤痕。
脾脏属于人体的疫器官,位于胃的左下方。一般来说,切除脾脏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脾脏的主要功能是在胎儿期造血,以及进行一些疫活动。而人脱离了胎儿期以后,脾脏就不再承担造血的功能了。这时候切除了脾脏,只会对疫造成一些小影响。
就算是正常的公务员体检,切除了脾脏的人都是可以通过的。当然,也没有人闲着无事去开一刀把自己的脾脏给切除了。除非身体有了某些病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切除
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 分卷阅读115
脾脏。
“你是专业的,你说说,如果他是主动做了切脾手术,那会是什么病?”薄瑾亭问道。
“如果不是外伤导致脾脏破裂的话,那么就是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脾囊肿、慢性淋巴细胞和粒细胞白血病、还有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
“你看哪个比较像?”
“……喂喂,过分了啊,我连你弟弟的面都没见过,我哪知道他是什么情况?”不过有一点可以问问的:“你父亲,或者你薛阿姨有没有切除了脾脏啊?”
“我父亲肯定没有,薛阿姨的情况我不知道。怎么问这个?”
楚瑟随口一道:“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是父母遗传的,也就是说,假如你弟弟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的话,要么是你爸爸遗传给他的,要么是他妈妈遗传给他的。这种病会在孩童时期发作,五岁以后切除脾脏就可以痊愈了。”
“那对寿命有没有什么影响?”
楚瑟还以为他巴不得薛荟伊早点死,于是道:“很可惜,没什么大影响。顶多就是下一代也有患病的可能。”
“好的,我知道了。”
“嗯,不聊了,你早点睡。”
关了视频,楚瑟就跑去奶宝宝了。
而薄瑾亭坐在书房的阴影中,陷入了沉思。
****
春节过后,祖母季如心的身体好了不少,薄瑾亭也计划着回美国去了。
他已经离开了那个“家”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每天只能靠着远程视频来和楚瑟聊天,解一解相思的干渴。所以这两个月,他没有一天是睡得踏实的。每天晚上都会想念楚瑟,想念宝宝,想念母亲,想念在美国的一切。
而薄家渐渐不再是他的挂念之处了。
他甚至觉得:这个继承人的位置也不过如此罢了。你争我抢的,不过是前辈们留下来的遗产罢了。只有自己靠着双手获取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财富。
但是就在这天准备出发的时候,薄瑾亭接到了侄子的电话:
“喂,小叔?你上个月不是让我去查二叔的肚子上有什么毛病吗?我找到了一份他的ct片,你不妨让婶婶她看一看。”
挂了电话,薄瑾亭就把ct片传给了楚瑟。
楚瑟一看这个ct片子,就可以肯定了:“你弟弟他肯定切除了脾脏。”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者说,薛家人要隐瞒什么事,所以才会偷偷摸摸带着五岁的薄瑾礼前往澳洲做手术,切除了人体中不那么显眼的脾脏?
“不知道,不过我有预感,你弟弟的这个病,也许不简单呐。”楚瑟也是糊涂了。
“那么你说的那些病,紫瘢,红细胞增多,该怎么查?”薄瑾亭问道。
“没办法查,他的脾脏已经切除了,病也可能痊愈了。”顿了顿,楚瑟建议道:“如果你觉得不是单纯的脾脏破裂的话,那么就去澳洲、去薄瑾礼他舅舅那边查去。十三年前,能做这样切脾手术的医院不多,肯定是某个大型儿科医院做的。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我想,你很快就能找到答案了。”
“我明白了。”
挂了电话,薄瑾亭再一次打给了侄子。
薄一博一听又要去澳洲调查,当即开始摇头了。虽然他是个大四学生,目前无所事事中,但也没有多少零花钱用来出国调查啊,况且是去澳洲!
结果薄瑾亭道:“钱的方面你不用担心,我给你汇一百万,你去澳洲查完了这件事,我再给你汇一百万。如何?”
薄一博:“……”
完了,他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了!
于是这一天,薄瑾亭飞往了美国,而薄一博飞向了澳洲昆士兰州。
薛荟伊的二哥,也就是薄瑾礼的二舅正是在昆士兰州做外贸生意的人。
第66章可能
薄瑾亭到了美国之后,又置闲了半年的时间。他选择在秋季进入哈佛。
美国的大学学期制度和中国有所不同,它分为春秋冬三个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学生人数最多,设置的奖金和学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选择秋季班,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比方说:秋季班上课的人数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机会,接触到更多未来的英学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学,都有一个正式派对,学生和老师们都要来参加。
这天,楚瑟特地将丈夫打扮一新给他穿上灰色的温莎领西服,系上蓝色的领带。除此之外,她还给他选了一副150度的树脂眼镜,来增添一些他的书生气质。
打扮好了,男人风度翩翩,儒雅温润。
薄瑾亭朝前走了一步,整了整袖口,又问她感觉怎么样。
楚瑟点了点头:“verygood!要不是你今晚有活动的话,我都想扑倒你了。”
“等我回来,你想怎么扑倒就怎么扑倒。”
薄瑾亭什么时候都不忘撩拨她。
“你想得美,快点走吧!”
于是mr.薄先生就去了派对,然后那晚,他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男生。
之后,他们两人的学习生活都步入了正轨。
楚瑟上高中的时候看过一些泡沫剧,里面都把大学里的恋爱拍的缠缠绵绵的,男女主们恨不得整天腻在一起谈情说爱。她想,那是因为这些主角不是医学生的缘故。如果其中之一是个医学生的话,根本不可能闹出个狗血剧来。
事实上,她觉得大学的日子比高中忙碌多了。
哈佛的考试堪称是全美最难的,你有任何知识的空白区都不行。老师的考点永远很诡异,挑战着你的耐力和记忆。
“凯特,你把《遗传学》上的考点背了几遍了?”卢安达为了备考,已经常年顶着黑眼圈了。
“五遍。”她正在准备背第六遍。
“哦,上帝啊,我只背了三遍,老天保佑我这次能通过。”
珍妮指了指一个蓬头垢面的男生:“麦考利卡尔已经背了十遍了,他在背第十一遍。”
于是晚上回家的时候,楚瑟又再背了两遍遗传学。
在哈佛,你永远记住了,你绝对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也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负。你所要做的,就是保证付出的比别人多,那方才是你战胜一切的法宝。
薄瑾亭的学习生涯也同样如此。虽然他通中国的各种经济法,但对美国的经济环境并不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得抛弃社会主义的那一套,学习资本主义的这一套。这也是个艰难的过程。
他目前最头疼的是税法学足足有厚厚的五本“大部头”要看完。
有一天,他们两窝在被子里看电影《后天》,主角团为了取暖,烧了图书馆里的《税法》。薄瑾亭说:“就是烧也要烧上个半个小时。”
楚瑟则昏昏欲睡:“顺
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 分卷阅读116
带着把遗传学也烧了啊。”
当然,除了课堂上的学习以外,生活上,他们两也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碰巧的是,这个麻烦都是桃花运。
楚瑟在上选修课的时候,遇上了中国留学生康知恒。之前,她就和康知恒在派对上认识了,所以彼此也不算陌生人。
一来二去,他们就聊的比较熟了。
解剖课上,当卢安达不在的时候,康知恒还主动当她的助手。
发展到后来,康知恒会主动先来解剖室占位置,就为了和她一组。
结果四月的某一天,天朗气清,适合发.情,康知恒同学就对她告了白。
楚瑟十分震惊,她一点都没察觉到康同学的心思。
康知恒对她说:“……我从入学的第一天开始就注意到了你……楚瑟,知道吗?你永远是教室里最耀眼的学生,也是大家崇拜的偶像。我很想像你一样耀眼,我更想和你这样耀眼的人永远在一起……”
“我……”
她不知道怎么发好人卡。没办法,这是薄瑾亭的强项,而她一点业务经验都没有。
“你不用着急回答我的,反正,我会一直喜欢你的,我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
康知恒的目光十分温柔,他是认真的。
回到了家以后,楚瑟木木呆呆了好一会儿,觉得康知恒小朋友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比方说他进解剖室从来不胆怯,不像薄小同学进去就呕吐。比方说康知恒也是个大帅哥,也就只比薄瑾亭少帅了那么一丢丢而已。
比方说,他和薄瑾亭一样,都对自己告白了。
要知道,告白这玩意对于楚医生来说真的是稀有事件,比大马路上捡到250万的票还稀有。她以为能捡到薄瑾亭这个250万就走了狗屎运了,没想到后面还有一个250万。
但她看了一眼宝宝,就把这些念头掐死在萌芽里了。
咱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咱已经是薄小同学的老婆大人了,咱可不能出轨!
于是第二天,她就拒绝了康知恒。理由是:“不好意思,我已经结婚了。我和我的丈夫住在一起,我们很幸福。我祝你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拒绝完了,楚瑟才告诉了薄瑾亭:我被一个男同学表白了。你放心,我已经跟他说了我是有夫之妇了。
原本以为醋坛子会吃醋,结果薄瑾亭说:“那正好,我也要跟你坦白一件事,你听了别生气。”
“嗯,你说吧。”
“……我到了十四个女孩的情书。”
“……十四个?”楚瑟满脸黑线:“几个中国人几个外国人?!”
“一个阿根廷的,一个墨西哥的,五个美国的,一个德国的,剩下的都是中国的。”
“……”
没想到喜欢薄瑾亭的女孩品种还挺全乎的。
当晚,他们照例滚床单。
如今的他们学业比较繁重,不能像之前一样天天滚了,但是不滚的话,薄瑾亭的意见又比较大。所以楚瑟和他约法三章了:每周只能二四五滚一滚,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超过一个小时的话,第二天她就无法好好站着做实验了。
薄瑾亭倒也上道,不再像之前那样各种姿势折磨着她了。
他会更加细致地体会过程的髓,用力度和技巧来征服身下的爱人。
滚完了床单,男人心满意足,楚瑟则掸开了他到处乱摸的手:“我给奥利奥喂个奶。”她习惯睡觉之前喂饱了儿子,这样儿子就不会半夜里吵闹了。
于是薄瑾亭放开了她,楚瑟穿好了睡衣,就去了隔壁的婴儿房。
哺乳完毕,楚瑟哄了哄孩子,想让宝宝早点入睡。没想到宝宝却睁大了眼睛,看着她,然后,石破天惊一句:“妈妈。”
楚瑟呆住,完全石化。
直到宝宝再一次:“妈妈、妈妈……”
楚瑟立即欢呼起来,连拖鞋都没穿就跑了出去,向所有人宣布:宝宝会喊我妈妈啦!
奥利奥他爸最先赶了过来,仿佛感觉到爸爸来了,小娃娃转了口,开始喊起了:“爸爸。”
于是这个晚上,爸爸和妈妈都得到了莫大的满足。比考入哈佛还感到骄傲。
事后楚瑟经常跟卢安达她们炫耀:我家奥利奥可聪明啦,才六个月大,就会喊爸爸妈妈了。以后肯定像他爸爸一样聪明的没边儿。
卢安达和珍妮被她经常唠叨的,都觉得自己是晚婚晚育一族了。于是双双找了男朋友,朝着解决人生大事的方向上前进。
就这样,日子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到了年末的时候,薄瑾亭开始在《华尔街经济报》上发表各种文章,很快成为了报纸上最受欢迎的经济评论家。
与此同时,他又善于利用楚瑟留给他的那八千万资产,继续在国内深圳、香港两地的股市上翻云覆雨。他只用了短短两年的时间,就把楚瑟当初的八千万,变成了将近两亿的资产。又拿出一部分的钱,加入到了房地产市场当中。
现在,连楚瑟都算不出来薄瑾亭到底有多少钱了,反正一辈子都挥霍不完就是了。
他们二人一个朝着商业帝国进发,一个迈向医生的职业殿堂,算是各自忙得不亦乐乎。
如果不是那一通电话的话,本来这一年,是可以继续风平浪静过完的。
电话是来自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的
“小叔,二叔他十三年前是在堪培拉的儿童总医院做的脾脏切除术。根据病例,他是由于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所以才要在五岁的时候切除脾脏的。而且病例上面还说了,他的母亲并没有这种病,是他的父亲遗传给他的……”
“你说什么?!”薄瑾亭吃了一惊:“他得的是什么病?!”
一年前,他委托侄子去调查这件事,薄一博晚了一年才告诉了他结果:
“我说,二叔得的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我上网查过了,这是父母一方遗传给孩子的先天性疾病。病例上说是二叔的父亲,也就是你爸遗传给他的。”
“可是我爸的脾脏还在。”薄瑾亭十分肯定道。
电话中顿时就一阵诡异的沉默……
当晚,薄瑾亭问了楚瑟,这种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还有没有其他治疗的手段。
楚瑟十分肯定地说:“切除脾脏是最好的治疗方法。”
“那有没有可能,父亲和母亲都没有红细胞增多症,孩子却出现了这种病?”
“不可能的,所有的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都是父母中的一方遗传给孩子的。”
于是薄瑾亭就把薄一博的话说了一遍。
听完了,连楚瑟都懵逼了:薄瑾礼的红细胞增多症,是遗传自父亲的?但薄家上上下下这么多口人,也没听说哪个有这病啊。更何况薄铭跃的脾脏还在!
那么只
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 分卷阅读117
有三种可能:
第一,薛家的人撒谎,分明是薛荟伊遗传给了儿子的,却说成是父亲遗传。
第二,十三年前堪培拉的医院误诊了,薄瑾礼根本不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但是薛荟伊签署了手术知情书,代表连薛荟伊都确信:儿子是真的有这种遗传病。所以这种误诊的可能不成立。
第三,那就更有意思了,薄瑾礼的病的确是父亲遗传的。前提是:薄瑾礼的父亲不是薄铭跃。
第一个可能性很好调查
薛家人大部分都住在a市,他们家在a市第一人民医院有专门的病案录。而薄瑾峻和院长的关系很好,只要薄瑾峻说一句想看看薛家的病案录。就知道薛家有没有这种遗传病了。
很快,薄瑾峻那边就回复了他们:薛家没有人有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包括薛荟伊本人也没有。
于是可能一排除,可能二排除,剩下的可能三,非常的惊世骇俗……
薄瑾礼,也许不是薄铭跃的亲生孩子。
第67章遗传
真的是看哪哪都不像。
楚瑟翻出了薄瑞荣老爷子七十大寿时的采访视频,上面有薄瑾亭、薄瑾礼,薄铭跃站在一起的画面。
老实说,薄瑾亭和他父亲薄铭跃还是有点像的,但是他们两和薄瑾礼真的长得很不一样。
首先,薄瑾亭和薄铭跃都是小耳朵,而薄瑾礼有一对招风耳。
薄瑾亭和薄铭跃都是深邃的大眼,而薄瑾礼的眼睛很细很长,和他的母亲薛荟伊也不一样。
薄瑾亭、薄薄铭跃的瞳孔都是亚麻色的,但薄瑾礼的瞳孔却是完全的黑色。
薄家每个人都是一头浓密的黑发,但薄瑾礼的头发稍稍有些泛黄,乍一看好像被染过的一样。
还有,薄家所有的男丁都是高个子,但薄瑾礼却很矮。如今薄瑾礼都十八岁了,个子还没突破168的大关。
所以说,薄瑾礼真的是那个啥来着……滥竽充数吗?!
“要想知道你爹有没有戴绿帽子,其实很简单。”楚瑟看着显然还处于走神当中的丈夫,咳嗽了一声:“你,弄到你弟弟的几根头发,然后,和你的头发一起送去实验室化验一下,就知道你们到底是不是亲兄弟了。”
薄瑾亭点了点头,这件事关系太重大了,他们必须步步谨慎为好。
于是他托叔叔薄瑾峻跟监狱打了个招呼,很快就搞到了薄瑾礼的几根头发,然后他又把自己的头发寄了回去,两份样本一起送到了南丁格尔实验室去。
一周以后的亲子鉴定报告: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
面对这一份报告书,见多识广的两个人都被深深地震惊到了。
楚瑟没想到,薄家的水这么深,里面还藏了一顶硕大的绿帽子啊!
薄瑾亭更没想到,原本只是无意陪爷爷走一趟监狱,居然查出了这么个大秘密来。
那么问题来了:
1薄瑾礼到底是谁的孩子?!
2薛荟伊怀着怎么样的心思给薄铭跃戴了一顶绿帽子的?!
3他们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件事,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不能直接告诉爷爷,按照爷爷的脾气,一下子让他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他会受不了的。”薄瑾亭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薄瑞荣是年纪越大,越是爱好面子的。薛荟伊这个儿媳妇,当初还是他指定给儿子的。要是一下子告诉老爷子:你指定的这个儿媳妇,生的孩子不是你孙子。老爷子只怕一时半会儿想不开,跳楼都有可能的。
“是的,爷爷的血压高,奶奶的心脏病又刚刚好。要是让他们一下子就知道了……完蛋。”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