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能力典当师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韩狗蛋
布莱克想了想说:“我们要出去执行一个任务,想来租一个超能力用用。”
金蟾听到他的话里,说道租超能力时用的是单数词,便好奇的问道:“布莱克先生,只需要一个超能力就可以了吗?”
“不用了,我认为使用超能力要有节制,太过于依赖你的典当行,我们会慢慢变成弱者的。另外一点嘛……我一直觉得,每次租超能力的时候,我们肯定是付出了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代价,不然我总觉得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金蟾沉默了几秒:“……布莱克先生真是敏锐呢。那么,这次想选择一个什么方向的超能力呢?”
“我们准备进一个遗迹,据说从来没有人进到过那个遗迹里面,依金蟾先生之见,应该配备一个什么样的支援能力?”
金蟾想了一会儿,对两个佣兵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给泰勒先生配备一个‘极速治疗’,原因有三点,第一是这个能力,泰勒先生之前用过很多次了,比较熟,不容易出错;第二是极速治疗疗伤速度快,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很快支援到队友;第三是这个能力可以由施术者自主分配精神力的使用量来决定治疗效果的强弱,在遗迹里,假如你们遇到需要长时间没有支援的情况时,极速治疗的这个特点,可以让你们多坚持一段宝贵的时间。”
两个佣兵都点了点头,金蟾的话虽然不太中听,但是佣兵这行,本来就是刀头舔血的,遇到什么情况都有可能,能为他们多考虑一点,典当师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布莱克拿手指轻轻点着桌子,想了一会儿,他又问道:“除了治疗,如果遇到其他复杂状况呢?”
“布莱克先生忘记了吗,我之前和您说过,把您的‘猛毒食客’和‘蒸汽大使’融合一下,只要就有了一个很多面手的技能,一个人支援一个小队也是可以做到的。”
布莱克抬了抬眉毛:“这倒不失为一个办法……不过,融合后的新能力,算是谁的?”
“如果布莱克先生愿意放弃,本店会出一笔钱收走融合后的新能力;如果布莱克先生想要新的超能力,那么需要付给本店一千枚狮爪金币,另外还需要鬼狐小队答应帮本店做一件事。”
“你先说说看,想让我们替你做什么事?”
“当然不会是违背诸位客人原则的事情,在不违背这个原则的基础上,本店会在必要的时候,让鬼狐小队帮本店出手一次。”
布莱克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明白了,就这样办吧。你们这里有抽取超能力的设备吗?”
正常来说,想要从一个超能力者体内取出他的能力球,需要用专门的大型设备,除此之外,想要从超能力者体内取出超能力球,就只有杀死他这一种途径了。
像金蟾的超能力典当行这种可以随时取出来吞下去的,布莱克一直认为是“神秘典当行的秘密”,没有去问。
所以布莱克才有刚才那么一问:“你们这里有抽取超能力的设备吗?”
金蟾摇摇头:“不需要那个,只要布莱克先生放开对我的抵抗意识就可以。”
布莱克不明就里的点点头,随即金蟾对着他虚虚一抓,布莱克身体里就飞出来一个黑色的小球。
布莱克眼神一凛,这个能力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超能力来说都是巨大的威胁!
金蟾像知道他在想什么意义,对两个佣兵说道:“布莱克先生请不用担心,这个办法,只要超能力的主人有抵抗意识,就是没法办到的。”
布莱克低眄着眼睛,没有说话。
金蟾也没有多说什么,拿起黑球,走到了接待台后面的房间里。
等了大约十分钟,他端着一个小托盘走出来,托盘上悬浮着一个白色的小球,布莱克的精神力可以感觉到一丝熟悉感。
金蟾对他说:“布莱克先生,这个就是新融合好的超能力球,蒸汽大使的大部分效果都保留了,而且新的蒸汽大使多了两个状态:无毒状态的蒸汽大使可以抵抗绝大多数毒,有毒状态可以释放出有剧毒的雾气,攻击效果比之前更强,缺点是以后您无法吞噬毒物了,而且耗费的精神力比之前略高,不过以布莱克先生的实力,这点精神力对您影响并不算大。您要给新的超能力起个名字吗?”
布莱克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就叫它……毒雾使徒吧。”
“……这确实是个好名字。”
第三章 矿山镇的姐弟 (第二更)
一眼望不到头的魔导列车在大地上呼啸着狂奔向前方,黄铜色的金属外壳呈片状被铆钉精准的铆在一起,显示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力量感,魔能导管上有无数复杂的稳定符文在闪烁着微光,在魔能活塞的推动下,在车轮与导轨间发出充满力量与节奏的撞击声。
“每次我看到魔能列车,都觉得很神奇。这么庞大的魔导机械,又没有魔能接点,它的魔能从哪里来的?”莫顿隔着包头巾挠了挠头皮。
“二十多年前,惰性魔能的提取和罐装技术就已经在全大陆普及了,魔导列车也好,城市里的魔导车也罢,都是在用这种技术,把稳定的惰性魔能罐装,然后安装在魔导车和列车上提供能源,不然一辆魔导车还得加一根导管吗?那样实用性就太差了吧。”布莱克笑了笑,把一片桔子塞到嘴里。
“噢!原来是这样!我一直以为在轨道下面铺了很长很长的导管呢!”
“喂你除了战斗好歹了解点其他事情啊……”
“哈!那些事情不是有你吗……”
一天后,魔导列车缓缓停靠在红苔城矿山镇车站,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矿业小镇,魔导列车在这里只会停留很短的时间。
佣兵们在这里下车后,列车将会开往红苔城。
鬼狐小队的佣兵们走出站台,整趟车只有他们几个在这里下车,出站后,佣兵们的眼前的是一个简洁到一目了然的小镇。
数十年的矿业开采,在矿山的山脚挖出了天然的凹型山谷,地形优势使得这里成了当初的矿业工人在选择小镇位置时,最优的地点。
短短几十年,这里增加了许多房屋,但建筑风格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所有建筑在选材上都因地制宜用附近矿山的石板来堆砌墙面。
白色的石板墙面上,屋顶是红色的,木梁搭建好屋顶后,会在上面铺一层薄石板,用混着稻草的红泥再刷一遍,这样就兼顾到了保温的需求。
红泥是红苔城特有的泥土,是泥土混杂着红色苔藓而成的。
一眼望去,所有的建筑都带有功能极其明确的简洁风格,白色的墙面和红色的屋顶,红色基本上就矿山镇唯一的鲜艳颜色了,日子旧了,红色的屋顶会成为一种灰蒙蒙的红色。
这就是……
“这就是我的家乡!矿山镇了!欢迎你们来矿山镇做客!”红色包头巾的佣兵兴高采烈地对一众佣兵们介绍自己的家乡。
矿山镇的人,和建筑风格一样,简单、直接,所有的男性都是孔武有力的大嗓门,女性也大多都身材高大,因为当男性去矿山工作时,女性也会到堆放区去参加分拣工作——堆放区就紧挨着镇子。
扯远了……回到正题。
“过了堆放区就是进镇子了,看到远处那个教堂没?那是艾利之眼的教堂……同时也是小镇上的医院,小灾小病的,去那都可以治疗。”
“再往前走就是我曾经住过的地方了,离村长家不远,村长是老奎克……这几年我写过信,身体好着呢!”
可能是没有进入镇子的原因,路上的人并不多。
莫顿给人们介绍着小镇的状况,他从小在矿山镇长大,虽然长大后因为某些原因改行做了佣兵,但是对这个小镇的感情依旧很深,与镇上的人也始终保持着来往。
像一些小说里写的那种“回到小镇,发现镇上的人都充满敌意的盯着他”这种……自然是不存在的。
突然,泰勒一拧身,紧紧抓住一个七八岁的黑头发小男孩,小男孩被抓住时,他的手甚至还在陶德的包里。
这是一个脏乎乎的小男孩,衣服上脏乎乎的打着补丁,看起来非常瘦弱,似乎有点营养不良。
小男孩楞了一下,立刻哇哇大叫着挣扎起来,蓝发佣兵提着男孩的后领子把他拎了起来。
“呦,小贼。”蓝发的佣兵咧着嘴笑着看手里那个小男孩,表情就像在鉴赏一直准备下锅的鸡:“你知道,这些年,泰勒大爷拧断了多少雪雾城小偷的手吗?”
一边是营养不良的七八岁小孩子,一边是身强力壮的佣兵,无论小孩怎么挣扎,蓝发佣兵的手都像铁箍着一样稳定。
看着手里挣扎着的小男孩,蓝发佣兵的表情渐渐冷了下来。
空气中充满了凝重的气息。
“放开奥尔!”一个细细的嗓音传来,佣兵们循着声音望去,一个粉色头发的小女孩举着一根棍子朝泰勒冲过去,小女孩的衣服看上去比那个小男孩强不了多少,粉色的头发黏成一团,单从相貌看上去,似乎比小男孩大一两岁。
一个小女孩举着棍子朝泰勒砸下去,蓝发佣兵侧身闪了一下,陶德从旁边一把拎着领子把小女孩也提了起来。
小女孩一惊,棍子“当啷”一声掉到地上,她立刻不知道从哪里又拔出一把小小的刀子,胡乱对着陶德挥舞着。
金发的佣兵有些好笑的看着她,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手指稍微用力,她手上吃疼,刀子掉到了地上。
小女孩看刀子也没了,哭着大喊起来:“你们放了奥尔!求你们放了奥尔吧!我跟你们走!你们卖掉我就可以了!我这样的小女孩在大城里不是能卖很多钱的吗!你们放我弟弟走好不好!”
泰勒撇了撇嘴:“姐弟俩都是小贼?”他扭过头,看着莫顿和布莱克说:“喂,要我说,把这俩小贼丢到镇上的治安官那里去吧!”他看着莫顿和布莱克,是因为这里是莫顿的家乡,而布莱克是他们的队长。
布莱克摇摇头:“先别急,莫顿,你用家乡话和这两个孩子聊聊。”
莫顿摸摸脑袋,示意泰勒和陶德把两个孩子放下来,两个佣兵为了防止姐弟俩逃走,都选择了抓着胳膊把孩子放在地上。
莫顿摇摇头,示意两人松开两个孩子,他从口袋里掏出两个罐头,一边打开,一边用熟练的红苔城口音问两个孩子:“我是莫顿.马科夫,就是矿山镇的人,你们叫什么名字?”
第四章 矿山镇里 (第三更)
“咯吱。”莫顿拉开了罐头。
准确来说,佣兵们野外行军时吃的罐头既不美味,也不可口。这种罐头为了尽可能多的提供给佣兵们热量、盐分和糖,把肉、淀粉、盐和糖非常粗暴的混合在一起,口感上并不怎么样。
但就是这样的东西,对于两个市场挨饿的孩子来说,已经是难以置信的美味了。
莫顿刚刚来开一个,小男孩的口水就难以抑制的流了出来。他递给小女孩,小女孩犹豫了一下,递给了自己的弟弟,小男孩风卷残云一般吃了起来。他粗暴的用手把罐头里的肉抠出来塞到嘴里,一直塞到满才开始拼命咀嚼,手指头同时还在拼命从罐头里往外抠。
几个佣兵在莫顿背后窃窃私语:“看,果然是矿山镇的人,吃相和莫顿一模一样的。”
“对啊对啊,莫顿平时吃东西也是这样的,恨不得把桌子都吃掉。”
“别急,还有。”莫顿没有顾上和自己的同僚打嘴仗,他又拉开一罐罐头,递给小女孩,然后拿出一个小勺子,又把布莱克的小勺子要来,把两个勺子递给姐弟俩。
姐弟俩风卷残云的大吃着,莫顿把水壶拧开,等小男孩努力吞咽时,他把水壶递过去:“喝水,慢点吃,待会还有好吃的。”
泰勒在莫顿背后翻翻白眼,但是什么也没说。
一直等姐弟俩吃完罐头、又一人吃了一小块面包、喝了水后。莫顿掏出一块巧克力,掰开分给姐弟俩,这才接着刚才的问题问道:“好啦,你们这对小姐弟俩,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吗?你们叫什么?我可是矿山镇的人,是你们的老乡啊!”
姐弟俩咬下去巧克力,甜美的滋味让姐弟俩眯起了眼睛,直到这时,姐弟俩基本上对莫顿几人彻底放下了戒心。虽然她俩看泰勒和陶德时多少还有点警惕,但毕竟知道是自己行窃在先,人家抓自己也是天经地义的,现在没有再凶自己就不错了,两个孩子这才放弃逃跑的念头。
“我叫妮娜,妮娜.斯温伯恩,他叫奥尔斯温伯恩,是我的弟弟。”粉色头发的小女孩脆生生的说道:“爸爸死后,我和弟弟一直住在桥下。”
在小女孩前言不搭后语的话语里,佣兵们渐渐听明白了她身上的故事。
妮娜和奥尔的爸爸叫哈维.斯温伯恩,是镇上的一名矿工,和镇上所有的矿工一样,领着微薄的薪水,过着早出晚归的生活,在生出奥尔后没几年,两个孩子的母亲就撒手人寰,又过了几年,他们的爸爸也死去了。
镇上的长者把孩子送到红苔城的孤儿院,但每次没过一两个月,两个孩子就会逃回来。逃回来后,就躲在镇口的桥下许多矿工看不下去,就拿些吃的接济两个孩子,再加上两个孩子虽然有时候会偷东西,但从不偷镇上居民的东西,久而久之,也就由他们去了。
“为什么不想待在孤儿院里?”莫顿问小女孩。
小女孩紧紧抿着嘴,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他们卖孩子!他们把不会唱歌跳舞的孩子弄断腿,或者挖掉眼睛,卖给帮派的人,会唱歌跳舞的女孩子,会养大一点,卖到大城里。弟弟是男孩子,又不会唱歌跳舞,不逃走会被挖眼睛的。”
几个佣兵沉默了一会儿,莫顿握紧了双拳,布莱克拍拍他的肩膀。
雷鸣问道:“小姑娘,那你们为什么不住回自己的房子里?”
莫顿替妮娜回答道:“没有自己的房子,镇上所有人的房子都是矿山的,工人失去工作,就会被从房子里赶走。”
雷鸣重重地一拳锤在地上。
莫顿把背包里所有的食物都拿了出来,然后又掏出一把狮爪金币,刚要递给妮娜,布莱克拉了他一下:“你给她留这么多钱是害了她。”
莫顿明白了他的意思,把狮爪金币收了回去,从几个佣兵身上凑了一把零碎的硬币,塞到小女孩手里。
他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发,对她说:“妮娜,我和这几个叔叔有事要做,就是镇子附近不远,大概要三四天、四五天的样子,等我办完事,还来这里找你们好不好?”
几人听懂了莫顿的意思,都没有说话。
姐弟俩点头后,他站起来,和自己的队友们说:“咱们走吧。”
接下来,莫顿一直沉默着没有说话,布莱克想了想,走上前去,拍了拍莫顿的肩膀,对他说:“别想太多了,说不定你姐姐……”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声惊呼:“莫顿?”
莫顿抬起头,看到一个粗壮的高大汉子站在前方,他看到红色包头巾的佣兵,兴奋的大叫一声:“真的是莫顿!随即扭头对着镇子里大喊道:‘莫顿回来啦!’”
很快,许多房间里都涌出人来,人们兴奋的围了上来,每个人都上来轻轻摸一下他的额头——这是矿山镇独有的礼仪,意思是头顶的矿洞永不坍塌。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