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我是剑齿虎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遗忘的水手刀
是的,这是维克多在他的父亲老克利德的葬礼上为他献上悼词,他稍稍引用了一个此时还未出生,但未来却成就了一段传奇的一名军人的演讲稿。
那也是一个老兵,一名传奇的军人。在巅峰之后走向凋零之时,留下了老兵不死,他们只是逐渐凋零的传说。
相对于那名传奇的老兵最终痛苦的死于胆结石的结局,老克利德则实现了一个老兵的梦想,马革裹尸。
但是却留下了伤心的寡妇与还未‘长大’的独子,而且那个孩子是多么的出色啊。
要向往未来,但不可忽略过去;要为人持重,但不可
第十二章 出走
第二天早上,当克利德夫人来到地下室门口准备叫维克多吃早餐的时候,看到的是洞开的地下室门和一封写好的信。
信并不是很长,内容如下
亲爱的母亲:
感谢您和父亲这么多年的照顾,事实上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一度仇恨过他,但是最终您的爱还有我们对彼此的爱,让我们再一次接受了彼此。我原谅了他,也感谢他能原谅我曾经犯下的不可挽回的错误。我本以为在那之后,我可以陪伴你们度过平静的一生,以一个儿子的身份。
从我和父亲取得彼此的谅解之后,到他去世之前的那段时光,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您或许可以理解,或许不能,但是我都要说,我是真的把你们当做了我最爱的父母。
但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事情,我也是在父亲去世之后才发现的。其实他没有错,我的确被恶魔所诅咒了。从那件事发生以后,不幸就注定会缠绕着我,并且最终牵连到我身边的人,所有在我身边的人,关心我的人,在乎我的人。或者我所关心的人,在乎的人。无一例外,都会受到牵连。
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现在想想,如果我在挣脱铁链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开了,那么后来的事情是否就会有所不同了呢或许你们会因为寻找我而离开小镇,从而免受灾难呢
不过人生没有如果吧,灾难再一次降临了,所以我也不得不站在了这一个人生选择的岔路口上。而我最终考虑的结果,我还是决定离开了。虽然有家的感觉很好,但是我还是更期望在外面流浪的感觉。
好吧,妈妈,其实我不想再失去你了。就好像你不想失去我一样,如果我继续呆在您的身边,那么我相信,不幸与意外依然会再次降临的。如果在牵连到你,那是我的不可承受之痛。所以我走了。
当然,请不用担心我,你知道我并不是普通和平凡,所以自然也不会那么容易出事。清相信你的儿子,有朝一日,我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面对一切不幸和意外,并且可以保护好你的时候,我就会回到您的身边,陪伴您度过余生。
而现在的我,要追随着自己的心,去看一看这外面的世界了。雄鹰的世界永远是天空,而你的儿子我,要去展翅翱翔了!
最后的最后,我爱你妈妈,也爱我的父亲,虽然我从未对你们说过,但是我想如果此刻不说,或许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我已经错过了告诉父亲的机会,已经成了我终生的遗憾,所以我要告诉你,我爱你,妈妈。不要来找我,我会回来的,请相信我,我已经长大了哦!有206cm那么高哦!
维克多
看着信上的内容,克利德夫人的眼泪慢慢的就流了出来,看完之后,她将这封信放在了胸口,双肩抖动开始抽泣了起来。
而此时我们的主角,维克多。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长大了,身高达到了2米零6。这样的身高,即使是在欧美人中,也算是大块头了。
金色的刘海半遮住他的眼睛,给人以放荡不羁的感觉。鬓角的和下巴上的胡须连成一片,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即视感。
如果他是中国人的话,可以参考徐锦江扮演的雷豹。嗯,不过可惜他不是,他是个黄毛。所以呢,具体模样请参考本书封面,原谅作者人物面貌描写无能。
总而言之呢,他个头长了,从他和他的兽性合二为一以后,他就感觉到了他可以‘长大’了。
这并不影响他的寿命,甚至比之前更好,他可以跳过一段很长时间的成长期,直接进入身体最巅峰的状态,并且一直保持下去,直到他的自愈因子消失或者死亡。
现在的维克多,身高206,智商不知道,不过肯定不是某几部漫画里的602就是了,别搞错了,602不是说的智商高达602,而是说他的脑容量只有602g。嗯,只比笔记本的硬盘多一点点,还没有某些读者的种子多。
咳咳,正所谓成长的烦恼啊!当维克多长大以后,他才突然想起了他还穿着小孩子的衣服,结果衣服裤子都撑坏了!连裤衩都没有幸存下来。
所以说,他跑到领居家里衣服穿的时候,其实是光着屁股爬窗进去的,对于拥有猫科动物本能的他来说,偷个衣服不被发现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过尴尬的是他个头太大了,偷来的衣服不能穿,他只好套了条裤子和皮带就开始了自己的流浪之旅,嗯,连鞋子都没有。
不过当他十几天之后出现在巴格利中校面前的时候,他已经弄到了一身衣物,还有一个牛仔帽和一匹马,腰上还插着一把左轮手枪。
至于这些东西的来历,大家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衣服上的血迹大概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话不多说,当时维克多直接找到了当地美军驻地门口的卫兵,让他告诉他们的长官巴格利中校,他的老朋友克利德的儿子找他,还给他带来了对付印第安人的办法。
是的,葬礼那天巴格利离开之后便开始了对那支印第安人的追杀,终于在一天之前将他们堵在了一片树林之中。
但是进入树林之后,原本美军的主场优势却变成了印第安人的,他们隐藏在树林中用弓箭和长矛偷袭给进攻的美军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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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疯马
这个年轻的苏族人有着一个别具风味的名字:疯马。据说他在15岁时便成为了部落里一名骁勇善战的猎手,然后因在一次与阿拉巴霍人争夺土地的战斗中英勇作战,“就像一匹疯狂的战马”,所以在庆功会上被父亲改名为crazy horse——疯马。
不过那已经是8年前的事情了,如今的疯马变得更加强壮勇敢,并且充满智慧和稳重。
其实这些优点从他小时候就可以预见,在他12岁那年,他和自己的兄弟一起出发寻找矮马。
当他们在一棵樱桃树下休息,并惬意地享受樱桃美味的时候,一头咆哮着的熊突然向他们冲过来。
他的兄弟吓傻了,年少的疯马把他推上一棵树,然后骑上他们受惊的马,奋力将它控制住,折返回来,挥舞着套索恐吓熊。
虽然熊开始时显得很凶,但是过了一会,它从心的转过身走了。而维克多13岁的时候还在和老爸玩拔牙游戏。
如今的疯马已经成了一个合格的领袖和优秀的战士,不过他的对手,也从巴格利中校变成了一只燃烧着复仇之火的剑齿虎。
其实维克多一开始给巴格利提的意见很简单,让巴格利派手下把林子围起来,别让印第安人跑了,然后他冲进去,把几百个印第安人都干掉(你以为你是神海4的男主角么!)。
不过显然巴格利不会让他这么做的,他以为失去父亲让这个孩子精神都不正常了。
所以最后维克多只能跟着一支百来人小队,一同前去树林里搜查印第安人的下落。
这是他主动要求的,而巴格利在确认了他确实有着不错的枪法和熟悉的追踪技巧之后,便同意了他一同前去,并且叮嘱了小队指挥官要保护好他。
然而这些部落的勇士早已经在疯马的命令下化整为零了,他们本来就是怀着必死的心留下的。
他们需要在这里拖延美队最少三天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部落彻底完成迁移。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巴格利得到的命令就是让这个部落离开佛罗里达州,所以巴格利并不会去追杀他们的部落,而留在这里,则是为了拿他们的头皮去领赏金和战功而已。
进入林中的小队,不断遭受到来自四面八方和树上的冷箭,被射死的人不多,但是受伤的却不少。
而分出人手去照顾伤员以后则让小队的情况更加岌岌可危,小队的指挥官满头大汗的看着自己的手下被印第安人耍的团团转而无能为力。
“这些该死的印第安人!为什么就不能出来和我们堂堂正正一战呢!所有人!带上伤员,撤退!”
虽然知道就这样一无所获的跑回去肯定要受罚,甚至可能降级,但是总比全军覆没丢了命要好。
最少他们还抓了个舌头。嗯,这个倒霉的勇士在树上射箭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下来,摔断了腿,结果被美国人活捉了。
很快,这支负责侦察敌情的100来人的小队就仓皇着跑出了树林,还丢下了十几具友军的尸体。
最终小队的指挥官还是被降职了,因为维克多不见了,气急败坏的巴格利将他骂了一顿之后把他赶出了办公室。
但是让巴格利再派人去找维克多,那也是不可能的了,毕竟那只是他战友的儿子,不是他的儿子。
虽然感到惋惜和心痛,但是当前还是消灭这些印第安人更加重要,毕竟每一块头皮都是100美金呢。
从那名被抓的印第安人口中得知对方已经化整为零之后,巴格利只好下令部队分散包围这片树林,避免对方分散突围逃走。
而此时的维克多也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外围已经被美军堵上了,他可以放心的开启复仇之旅了。
他对于即将来临的杀戮充满了兴奋与期待,他明白这是他的兽性在欢呼,但是并没有再去抑制,因为这就是他意愿!他要他们,血债血偿!
维克多偏头躲过一支从灌木丛中射向自己的利箭,顺手将手中的尸体丢到一旁,这是一个对自己很有信心的‘猎物’,是的,在维克多看来,这里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自己的猎物而已。
距离他开始杀戮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一开始他并没有被那些印第安人放在心上,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落单民兵而已。
但是当他徒手搏杀了一个试图刺死他的印第安人勇士的时候,对方才明白这不是一个民兵,而是一个能够徒手杀人的凶徒。
但是这也并不足以令他们感到害怕,因为这里是他们的主场,他们可以在这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从任何方向向他发起偷袭。
但是很快,他们发现他们又错了,这里已经不再是他们的主场了,对方比他们更加了解这里,并且可以通过蛛丝马迹轻易的找到他们,杀死他们。
甚至可以像那些该死的美犬一样,追寻着气味找到他们。最可怕的是,有一个死里逃生的勇士告诉了大家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弓箭射不死那个该死的怪物。
那个勇士说他们四个人一通前去击杀那个该死的白人,结果其他三人都被轻易格杀了,而他则躲在灌木丛中,成功的用弓箭射中了对方的膝盖。
他亲眼看到箭支穿透了对方的膝盖,并且血流如注。但是
第十四章:红狼
“owayodata赐予我力量!”
疯马一边高呼着狼灵之名一边朝着维克多发起了攻击,不过显然他的攻击并没有被维克多放在眼里。
所以结果维克多被锤飞了出去,在撞断了两颗大树之后才停下来。这可不是他想象的绵软无力的拳头。
“咳咳,owayodata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耳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不过现在还是先解决你吧,难得总算有一个能打的了。”
剑齿虎咳嗽着爬起身来,疯马的这一击打断了他三条肋骨,不过自愈因子在他爬起来的瞬间就治好了这点伤势。
不过这一击也说明了两件事:第一,他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拥有超能力的人了。第二,这个对手值得重视,如果继续大意的话,恐怕会有大麻烦。
“不过,不是说印第安人都是带鸟毛的么你怎么顶个狼头啊你以为你是萨尔他爹么”
显然疯马并没有听懂维克多在说些什么,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杀死对方的决心,这个白人夺走了他太多兄弟的性命,他要用对方的头颅去祭奠那些死去的勇士。
疯马相信owayodata赐予他的力量能够帮助他战胜这个白人屠夫,不过显然他想太多了,他们俩人的实力也就半斤八两。
虽然疯马拥有超过维克多的格斗技巧,但是他并没有办法对维克多造成致命一击,即使他用长矛刺穿对方的心脏,也会被对方折断长矛,然后反杀过来。
而剑齿虎也同样拿疯马没有太好的办法,无论是用缴获的印第安人长矛,还是自己的能够抓破钢铁的利爪也好,都不能对疯马造成太大的伤害,最多对他造成一点皮外伤。
并且疯马也拥有一定的恢复能力,虽然没有他的自愈因子变态,那是奈何他抗揍啊,没办法一次性重伤他的话,只是皮外伤的话,根本没有办法解决掉对方的。
事实上,疯马的能力和维克多有许多的相似之处,不过或许更像另一个人:金刚狼罗根。
而疯马的身份是夏安万神殿之神狼灵owayodata的眷顾者,他是属于印第安人的英雄:红狼(red wolf)。
那么作为苏族酋长之子的疯马为什么会获得夏安族神祗的青睐呢那当然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夏安族,而他的舅舅则是夏安族的一名酋长(所以说其实他是传说中的舅舅党)。
owayodata赐予了他不屈的意志,作为一名印第安人的部落成员,他将自身与保护部落的意愿完全结合成了一体,他根本不可能被欺骗或者被说服去做一些他不愿意或者危害部落的事情,简而言之,这老哥是x教授的克星,他不吃心灵感应类的能力。
然后通过与owayodata的链接,疯马的肌肉、结缔组织和骨骼结构的整体强度和效率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因此,他拥有超人的力量,这也是他能与抗衡剑齿虎的根本。
两个人的力量旗鼓相当,所以才能这样你一拳我一脚的打的有来有往,虽然没啥观赏性,不过好歹他们是在拼命,我们要严肃一点,不能因为他们打起来像街头斗殴就吐槽他们是俩肌肉长到脑子里的笨蛋。
并且owayodata还赋予了疯马超越人类极限的反应速度和奔跑能力,这也让他能够跟上剑齿虎的进攻动作和节奏,并且利用自己的格斗技巧反制对方。
并且因为owayodata强化了他的肌肉效率,所以他也变得和剑齿虎金刚狼一样持久,所以他俩能这样打上一整天,甚至更久,而不会感到疲惫。
并且他在感官方面也被强化到了非人的级别,他的视觉、嗅觉和听觉也被提升到了类似于狼的水平。他比普通人看得更远更清晰。
即使在几乎完全漆黑的黑暗中,他也保持着同样的清晰度。他甚至可以看到红外线边缘的光谱,这让他相当于带了一个红外线探测仪。
他的听力也得到了同样的提高,他可以在更远的距离上探测声音,也可以探测到正常人无法探测到的声音,甚至是次声波的声音。最重要的是,他同样可以利用他高度发达的嗅觉来跟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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