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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情理之中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习习的幸由我守护
孙翔盯着周泽楷的眼窝,心中有几分愧疚,把书夺过来:“算了队长,别看了,黑眼圈太破坏你的美了。你睡一下吧,我给你做手操。”然后从书包里翻出自己的眼罩递给周泽楷。
周泽楷戴上眼罩,从善如流地伸出手。
孙翔一把抓住周泽楷的手往自己的方向带,被逗乐了:“哈哈,错了错了,我在这里啊,队长。”
第172章.
下午一点,叶修作为领队,被国家队的后勤负责人叫到酒店,很为难地表示:“叶队,我们联系不上孙翔选手,他房间里留下了很贵重的东西,酒店方面不好随意处理,只好麻烦你了。”
叶修被联盟高层、电竞媒体、职业选手还有自家老头,狂轰滥炸了一整夜加半个白天,从昨天算起,已超过三十个小时没有睡觉,脸带倦容,面无表情:“是什么?”?
酒店客房部经理领着叶修去了孙翔的房间。
经理先指着衣柜里皱巴巴的西装说:“这是一个。”而后从书桌上拿起一个白色的丝绒小盒:“但主要是这个,您看这……”
叶修一看那盒子就明白了,沉黑的眼底泛起一丝波澜。
“就摆在桌上,照理说这么重要的东西,不会忘了带走啊。”
叶修接过来,打开,拿起一看,是一枚简洁大方的男士戒指,以孙翔的个性,难得没有很浮夸。圈环里刻了yx两个字母,是他名字的缩写。后面还有两个单词。
[yx-myhero]
漂亮又大气的花体英文,龙飞凤舞,透出一股志在必得的气势,是孙翔手写的字体。
从飞扬的笔锋里,似乎都能看出在写下这行字时,他期待又快乐的心情。他一笔一划,写得那么认真,溢满了对笔下这个名字,迷恋交织爱慕的感情。
他这么用心,怎么会想到,其实他根本没有机会用上它。
“诶!您小心……”经理叫了一声。
拈着指环的指尖微微颤了一颤,差点把戒指抖落在地。叶修回过神,将戒指放回去,合上盒子:“我会转交的。”
“哦好的,那这套西装……?”
叶修停下脚步,对着衣柜里的西装看了很久,再低头看看手中的盒子,心中微动,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昨天他会觉得孙翔身上的衣服那么眼熟。
[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吗?你不觉得少了点什么吗?]
[你这人真是……你的生日礼物,生日礼物啊!我还没有给你呢!]
[我放在家里的某个地方了,你自己找。]
[一定要找到喔!]
他找到了,可他是怎么想的呢?他想,真是华而不实的东西。
孙翔自己穿的这套是纯黑色,配深灰色领带,加镶钻领带夹。而孙翔送给叶修的那一套则相反,银灰色西服,黑色领带,和一个一模一样的领带夹。
他很有心,把肃穆庄重的黑色留给年轻的自己,把优雅成熟的灰色送给年长的叶修。
他一定以为他们能一起穿上它们。那样的场合,怎样华丽都不为过。但最后只有他一个人穿上了。
经理问:“需要我们熨烫一下吗?很快就好。”?
叶修移开目光,语气平平:“不用了,装起来吧。”
手中提着一套西服,裤兜里揣着一盒戒指,走出酒店大门,强烈的阳光让叶修闭了下眼。他单手点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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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烟。
[礼物你找到了吗?]
[那你喜欢吗?穿上试过了吗?合身的吧?]
[……哦。]
少年清亮的、欣喜的、最终变得黯然的声音,充斥在叶修的脑海。叶修想,难怪他是那么充满期待,得知自己没有试过后又是那么失望透顶。
难怪他说,[现在不希望你穿了]。
宁愿一个人演完一场孤独的滑稽,也不要再被自欺欺人的画面羞辱。
回去的路上,叶修接到孙哲平迟来的电话:“喂,现在空了没?昨晚到底怎么回事?不会真像网上说的,他在跟你分手吧?”
孙哲平的语气还是带着几分玩笑的,显然他并不相信。实在是这两人他都太熟了,根本没法凑一块想。
叶修听见自己问了一个毫无关系的问题。他原本没打算的,只是不受控制地就那么问出口了。
“孙翔经常哭吗?”
“啊?不会啊。反正我没怎么见他哭过。”孙哲平回忆道:“不过那小傻逼的哭点很奇怪,搞不懂。小时候跟人打架打到出血他没流一滴泪,结果我骗他说我把婶婶送他的……什么来着,忘了,反正不值钱,扔了,他哭得跟什么似的。傻逼,这也会信,太好骗了。”
“哈,昨晚吓着你了吧?我那次也是,吓得我,赶紧把那堆玩意儿全还给他了。”
叶修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又嘴欠刺激他了?不然他脑子抽了啊。靠,说的都什么啊,还哭成那样,电话一直关机,看来也知道丢人。”
叶修笑了笑,说:“大概跟你一样吧。”
“嗯?什么?”
“先挂了。”叶修挂断电话。
其实孙翔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即便只在俱乐部活动也要早起拾半天,把自己打扮得帅帅的,昨晚哭成那样,狼狈到极点,是因为真的伤心到极点了。
或许,如果叶修从始至终都坚定地拒绝,坦然地承认,孙翔反而不会哭吧。那对孙翔来说,就像是打了一架,用的是蛮力,是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一场战斗,至少他知道该往哪里使劲,何处努力,如何去给。虽然还是会痛,会流血,可他不会流泪。他那么孩子气,甚至会觉得骄傲也说不定,就算最终求而不得,伤痕也是他的勋章,让他看起来像一个悲情的英雄。
但叶修用孙翔最不擅长的方式,从那孩子身上夺走了最为可贵的东西。那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笑话,是个小丑,被玩弄于鼓掌之间,狰狞的伤口都埋在身体里,不能说,谁都看不到,可他实在太痛了,所以才会哭得那么汹涌。
孙哲平只是开个玩笑,还能把东西还回去,孙翔傻乎乎的,一定马上就高兴了。可是叶修从孙翔身上夺走的……
是再也不会有的第一次的动心,全心全意的爱,毫无保留的付出,奋不顾身的勇气。
他还不回去了。
那孩子的喜欢从来不脑子,只用一颗心。以后他还能不能这样去喜欢一个人,不计较得失,不在乎伤痛,不去想公不公平,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全凭直觉和热情。就像从来没有受过伤一样。
他希望他可以,只是别再受伤了。
叶修把手伸进裤兜里,摩挲着盒子上的丝绒。连这个孙翔都不要了,他的的确确,是把所有印着自己痕迹的东西,都留在身后了。即使有的东西已经变成了他的一部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割舍了。
这筋疲力尽的一路,不是勋章,是他的耻辱。
到了家,叶修回到自己的房间。两位长辈不在,叶秋抱着老得一动都懒得动的小点过来找叶修。
叶修拉上窗帘,开了空调,看叶秋一眼:“昨晚还没闹够?我很累,准备睡觉,出去。”
叶秋举起小点,装作是双手投降的样子:“昨晚闹的是老爸,我一直在帮你说话好吧,还被愤怒中的老爸吼了几句,被连累得很惨好不好,有点良心啊混账哥哥。”
叶修面无表情:“哦,谢谢啊,我感动得心都要碎了。”
“……”叶秋小心翼翼地问:“你没事吧?”
叶修像是听见了非常好笑的事情:“你问我没事吧?”
叶秋说:“是啊,全世界都在关心孙翔,也只有我这个孪生弟弟关心你了。”
叶修拿上换洗衣物进入浴室:“我很好。你可以走了,把门关上。”
“……”
十分钟后,叶修出来,看见叶秋坐在书桌前,膝盖上趴着小点。叶秋忙说:“别误会啊,不是我愿意的啊,是苏妹子打你电话,你不是洗澡吗,就打给我了,让我转告你几句话。”
“嗯,说。”叶修往床沿一坐,擦着头发。
叶秋道:“她让我问你,除了之前交代的事,还有别的事吗?他们要登机了,有的话晚上再联系她。”
叶修嗯了一声。
叶秋八卦道:“之前交代的事……嘿嘿,是什么事啊?”
叶修淡道:“我落在那边的东西,让她给我寄过来。你以为是什么?”
“哦……”叶秋有些失望,虽然直觉没那么简单,但叶修这说法,他又找不出毛病,只得作罢。
叶秋叹了口气,指了指靠在床尾的袋子:“这衣服是怎么回事?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叶修把毛巾往床头柜上一搭,走过来,微微弯腰,摸了摸小点的背。小点懒懒地扭过脖子,不怎么搭理。
叶修的手顿了一下,而后很淡地笑了,把小点抱起来,踢叶秋一脚,说:“我现在只想睡觉。”
叶秋无奈地起身,紧接着怀里就多了一只狗,叶修下逐客令:“请吧。”
叶秋抱着小点出去,把小点放到它的小窝里,跟着蹲下来,摸着小点不再那么柔顺的皮毛,问:“老点啊老点,你说,混账哥哥那个样子,是不是不太对劲呐?”
小点阖了下眸子,没反应。
叶秋一笑,挠它的下巴:“你以前不是最喜欢他了吗?也是奇怪,明明长得一样啊,可是刚抱回来那会儿你就只粘混账哥哥一个人,看都不看我一眼。现在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他了?”
这是当然的。十二年,出生没几个月的小奶狗已经变成垂垂老矣的老狗了,前阵子叶修刚回家那会儿,小点也只是对这张和它的叶秋主人一模一样的长相,表示了几分困惑。
它早就不认识他了。
叶秋记得,那时候他们还在念初中,父亲的老战友送来这一只刚出生的小比熊,叶妈妈让大儿子给狗狗取个名字,叶修正在游戏里摇点呢,随口说:“还废什么心取名啊,就小点了。”
于是就这么决定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被叶修取了名的缘故,小点可能把叶修当成了妈,天天追着叶修跑,叶修一回家就往他怀里扑,叶修不抱它的话,它就在叶修腿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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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甚至还会算着叶修回家的时间,提前站在门口,摇着尾巴等叶修回来。
其实叶修也挺喜欢小点的,但多少还是嫌它太粘人了。后来他为了他的理想离开,连家都不再回,一只狗又算得了什么。
叶秋往小点的小碗里倒了一点狗粮,轻抚着它的毛问:“你会原谅他吗?”
小点抽了抽湿哒哒的小鼻子,嗅了嗅,然后慢吞吞地吃起来。
叶秋不禁笑自己想太多了。虽然昨晚孙翔那凄惨的模样,配着脖子上可笑的线圈,有评论说看起来就像是被叶神抛弃的狗,可孙翔又不是真的是一只狗,他不仅不会忘记,他会深深地、刻骨铭心地记得。
非要用动物来比喻的话,孙翔还是更像猫吧。因为他是一个非常、非常骄傲的人啊。
叶秋想起前天在体育馆的休息室里,孙翔撞破了叶修和张佳乐的聊天,推门而入,和叶修针锋相对,你来我往地过招,真是气势十足。那时他还以为孙翔并没有太在乎,原来只是硬撑。
至于原谅?亲眼所见昨晚那场闹剧的人,根本不会想到这个词。那样惨烈的对峙,已经不是原不原谅的问题,没有人在意,而只会让人觉得震惊,然后遗憾。那是让人无法想象出未来的画面,手起刀落,干脆利落,一刀两断。
一个那么骄傲的人,宁肯亲手撕碎他的骄傲,哪怕惊天动地的丢人一次,也要做个了断。
叶秋心里挺难受的,想起刚才叶修的样子,大概也不好受,自言自语道:“
“哎,混账哥哥,你都做了什么啊……”
第173章.
孙翔回家呆了几天,安抚好爸妈,应付了几位好友的关心,再登陆各种社交网络处理好消息,便拖着行李,心特别大地满世界玩去了。
他去了几个小岛,游泳、潜水、晒日光浴、上网,或者玩点荣耀以外的小游戏,每天无所事事就挺开心。接着飞了一趟南美洲,在热风和烈日里感受土著人情,托起当地人饲养的亚马逊蟒蛇拍了张照,姿势很大胆,笑容特别“我一点都不怕”。照片po上微博后,点赞和评论嗖嗖上涨。谁也不知道其实快门一按下去他就火急火燎地尖叫着跑开。
夏休期还剩一星期的时候,孙翔又去了一趟他已经去过无数次的欧洲。本来没打算再去苏黎世,鬼迷心窍地,还是去了。
因为做过攻略,很多地方他闭着眼睛都知道怎么走。黄昏时分,孙翔站在熟悉的布尔克利广场,想到这是他和叶修分开前,最快乐的一天,为了第一次的约会兴奋不已。而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像一场噩梦。
不过噩梦总是发生在即将醒来的时候,醒来就好了。
孙翔绕着广场走了一圈,路过一个垃圾桶,停下来,发了会呆,默默拿出手机,从相册里找出叶修站在这个垃圾桶边上抽烟的相片,只看了一眼便删掉。然后又翻出他和叶修的微信对话框。
孙翔滑了几下屏幕,满目只见大片大片绿色的文字框,都是他一个人自说自话的证据。
他的脸疯狂地烫起来。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羞耻。回忆在刹那间向他扇来无数耳光,左右开弓,扇得他无地自容,恨不得钻进地缝。
有时必须回过头看,才能发现自己究竟做过多少蠢事,蠢到即使都过去了,那种灼心的耻辱却更甚当时。
因为一头热的傻劲消失了,用来遮羞的东西再没有了,犯下的愚蠢就那么赤裸裸地袒露着,像是记忆之海里一块凸出的礁石,风吹日晒,只会一天比一天更丑陋,时刻提醒着曾经的不堪。
孙翔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删除对话框。至于联系人,他倒没有删,那太幼稚。反正他们应该也不会联系彼此了。
而后孙翔迅速离开了这个令他窒息的地方。
晚上回到酒店,孙翔洗完澡,惬意地躺在大床上,准备玩会手机就睡觉,忽然到一条来自邱非的微信。
邱非:孙翔前辈,你现在还好吗?
孙翔差点吐血。
孙翔:这时候才来关心,黄花菜都凉了吧小鬼!?
邱非:前段时间,孙翔前辈一定回复不过来吧。
孙翔:哼,你还是多关心关心下赛季嘉世怎么打吧,从来没打过正式比赛,小心新秀墙啊你。
邱非:我会努力的,谢谢孙翔前辈之前的鼓励,我都看到了,你也加油。
孙翔盯着这行字,内心一阵无力,为什么邱非无时无刻都这么绷着啊,他好像比自己还小一岁吧?还是两岁?他不累吗……孙翔想不出来回复什么,只好扔一个表情过去:
邱非也没再多说什么,发了句晚安。
但孙翔反而睡不着了。在床上滚啊滚,折腾了快俩小时,最后捞过枕头抱在怀里,仰头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
他想到了叶修教邱非的那一幕。那时他被别的情绪蒙蔽,做了很蠢的事。现在想来,他之所以会愤怒和嫉妒,是因为他首先被打动了。
那让他想起他第一次他去嘉世找叶修,叶修也是那么耐心地教他,谈不上温柔吧,叶修很少表现出传统意义上的那种温柔,但是那一天的他有比温柔更好的东西。孙翔看到了一个优秀的队长,可敬的前辈,可怕的对手,站在荣耀巅峰的传奇……
可惜,那样简单纯粹的相处,后来竟然再没有过。是他先毁了这一切。
如果他一直只是叶修的后辈,叶修一定也会像对待邱非那样对待他吧。或许接下来一切都会不一样了。也许他不会一叶障目,也许他可以迅速成长,也许他能带着嘉世走出困境,续写辉煌。而几年后,他们先后退役,保持着平淡如水的联系,经年再见,惊喜中掺杂着些许陌生,除了荣耀没别的话题可聊,但也能打声招呼,相视一笑。未尝不好。
叶修,这就是你希望的,对吗?
只是无论哪一种,如今都不可能了。
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啊……
因为你想要得太多,但叶修不给。心里响起这样一个声音。
孙翔合上眼,眼睑轻微地颤了颤。
不给就算了,他不要了。
第174章.
因为需要从巴黎直飞回国,孙翔提前三天来到这座城市。来过太多次,巴黎对他来说已没什么可玩的,他的打算是在酒店把这三天宅过去,好久没刷副本抢boss了,有点手痒。
结果在酒店大堂办理入住时,孙翔惊喜地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队长?!”孙翔不敢置信地叫了一声,等到那人回头,他小小地尖叫一声,迅速生龙活虎地扑上去:“哇哦,队长!真的是你!”
周泽楷看起来也相当惊讶,下一秒就被惊喜代替:“孙翔?”视线在孙翔的脸、脖子还有露出的小臂上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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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一圈,周泽楷微微笑着:“晒黑了。”
孙翔抬起两只手臂看了看,眉目间却很骄傲,炫耀似地把手臂伸到周泽楷的手臂旁,对比了一下,得意道:“队长,你太白了,我觉得我比较好看。”
孙翔的肤色本身也偏白,不过没有白到周泽楷那种毫无瑕疵的程度,这半个月又每天在外头晒,已然晒成了轻微的小麦色。
“嗯,好看。”周泽楷满目柔色。
“队长你怎么来巴黎了?”孙翔挺兴奋地问,无论什么时候,他乡遇故知都是让人开心的。
周泽楷解释道:“陪父亲们去英国,他们开会,我来这边走走。”
“开什么会?”
“学术。”
“这么厉害!在哪儿开啊?”
“剑桥。”
“……”
周泽楷被孙翔“队长你家太有文化我不敢和你说话了“的表情逗笑了。
两人分别回房间放置行李,之后孙翔就当起了周泽楷的导游。
他们去了铁塔,沿着塞纳河走到圣母院,从凯旋门步行香榭丽舍大道,在协和广场感受历史,触目所及尽是尖顶的教堂,恢弘的宫殿,各种充满欧式风情的建筑,身处其中,仿佛走在浓墨重的油画里一般。
一天过去,孙翔仍觉不尽兴,抱着在香街买的laduree泡芙和马卡龙以及一堆甜点,跑到周泽楷房间跟他聊了好久。
其实除了荣耀,他们的兴趣爱好几乎不重叠,孙翔是典型的00后,热衷娱乐、健身、旅游、美食、时尚,会刷网络段子,看漫威英雄电影,喜欢一切年轻人会感兴趣的东西。周泽楷却很安静,闲暇时间总是看书,话也不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是能聊下去,没有一次冷场或一丁点聊不下去的时候。
看到孙翔又说又吃的,嘴唇有点干了,周泽楷起身去添水。孙翔一偏头,瞧见周泽楷摆在床头的kindle,点开看了看,里头一大堆书。虽然孙翔都没读过,但大部分名字如雷贯耳,都是世界名著,至于剩下的,简单,肯定是他不知道的名著呗。
想到周泽楷是职业选手里为数不多拿到高中学历的人,孙翔好奇地问:“队长,你念书的时候,是不是成绩特别好啊?”
周泽楷端着两杯温水过来:“还不错。”
孙翔算是比较了解自家队长了,他说还不错,那起码要提升两个档次。
孙翔转转眼珠:“那队长你干嘛来打荣耀啊?”
“嗯……”周泽楷陷入了长达十几秒钟的思索,最后腼腆地一笑,歪过脑袋:“因为,打得更好?”
孙翔捧着肚子闷笑:“队长你又卖萌!”接过水杯咕咚咚喝了一大口,一抹嘴巴:“队长你明天想去哪儿?说吧,包在我身上。”
周泽楷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票:“明晚,要看这个。”
孙翔伸头一看,都是法文,不过时间还是能看懂的:“七点半?唔……时间有点赶啊,本来我想带你去凡尔赛宫的,不过它在郊外,那可能来不及了。”
周泽楷疑惑道:“卢浮宫,不去?”
孙翔脑挠头,不好意思道:“呃,被发现了啊,我还以为你想不起来呢……”他的语气不自觉得带上一点撒娇:“哎呀,卢浮宫太大了嘛,队长你肯定能在里头看个三天三夜吧?我每次去那儿都是为了蹭空调的,好无聊,没意思,看不懂……”
周泽楷眉眼弯弯:“好,不去。”
“啊?真不去了?”看周泽楷答应得这么快,孙翔反倒心虚了,忙说:“没事没事,队长你想去就去啊,来一趟巴黎没去卢浮宫算怎么回事,我肯定陪你。”
“那随便看看。”周泽楷拍板道。
孙翔怔了怔,心头莫名划过一个念头,天,周泽楷好会哄人啊,比……
孙翔心神一凛,比字后面的那个名字,被他坚决地枪毙。他顺手拿起桌上的票:“对了队长,你这是什么票?”
“歌剧。茶花女。”?
“……”
孙翔啧啧摇头,掏出手机给票拍了张照,再翻出下午他们合照的一张自拍,po上微博。
孙翔v:看我在巴黎遇到谁了!开心!知道第二张图是什么吗?是队长明晚要看的歌剧……歌剧?歌剧?!你们知道那是什么吗?哈哈哈!自己查字典去我就不告诉你们~[] [巴士底歌剧院-]
第175章.
第二天,周泽楷果然说到做到,只在那几件赫赫有名的艺术品前看了看,便离开卢浮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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