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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爱本道长(NP总攻)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钟晓生
人人都爱本道长(NP总攻)
作者:钟晓生

np总攻文,还不错。其实我觉得小攻是个傲娇龟毛受啊,好久没看到np文了,本来np文写的比较好的就很少很少,有一篇就不错了。





人人都爱本道长(NP总攻) 分卷阅读1
《人人都爱本道长》by钟晓生(呆萌总攻?!!狗血小白金手指…
英明神武、举世无双、已修炼至渡劫期的的本真人因为遭恶蛟偷袭、法宝又被人盗走,没能熬过天劫,只能附进一个平凡的少年的壳子里重新来过。
重回人间的真人我从头开始修仙,却发现阔别千年,这凡世间早已变了个样。
爽雷,狗血,小白,金手指,总攻文!
桃花满地走,老情人不如狗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灵虚子┃配角:┃其它:总攻,修真,金手指
第一章选拔
本真人仙风道骨地往人群里一站,咄,居然还高出一头。老实说,让真人我和这些七八岁的奶娃娃们站在一起参加选拔,我这张老脸还真是有点架不住。
身后的毛团扯了扯我的衣摆,小声问道:“少爷,行吗?”
我拍开他的手,淡定道:“行,怎么不行。”本真人五千年修行,虽然现在套了一具平凡的壳子,但里头装的可是渡劫期修士的灵魂。渡劫期修士听说过吗?放眼四海,也只有我灵虚子一个!当然,因为没熬过那场该死的天劫,五千年的修行已化为乌有……
台上站的那位辟谷期的女修士,是来主持括苍派五年一度的选拔的,被选中的弟子能够进入括苍派修习道法。说起来,括苍派如今的掌门吴苍子那家伙还是本真人的徒孙,那小子资质着实不怎么样,修行千年也不过修成了元婴,恐怕是难以再进一步了。
台上的女修士在说话。
“我括苍派乃是得灵虚真人嫡传的门派,数百年来,已出了一名元婴修士,数名金丹修士。我们将会在你们中选出合适的人选入门派之中,进了括苍派,即可学习括苍派的道法,不过以后的修行还要看你们个人。”
不好意思,真人我就是灵虚真人。话说千年不出山,如今出了山才知道我居然已是那么赫赫有名的人物,修仙中修道门派近百家,其中一大半的掌门都号称是本真人的徒子徒孙,门派得连本真人嫡传,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算起来,我统共好像也就只过三名入室弟子?难道那几个小家伙那么会开枝散叶?
冒充本真人徒子徒孙的水货不少,不过这吴苍子倒地地道道是我的徒孙没错。他是云尧的入门大弟子,两千年多前他刚入门那会儿跪在我跟前给我磕过头端过茶认过我这个师公。想起云尧,我不由有些伤感,算起来我也有千多年没见过他了。这次来参加括苍派的弟子选拔前我还当真有些担心,特意去打听了,云尧已经好几百年没出过仙云山,想来我就算上了括苍山也不会见到他,我这才安心来参选。
我和云尧的那笔恩怨虽然已过了数千年,然而云尧这个小弟子,我至今还是不怎么想见他。
括苍派的弟子把我们这些来参选的少年分成几队,毛团那小家伙在后面紧紧跟着我,一步都不放。
女修士说:“此次选拔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考察你们的灵根,另一部分是考察你们的慧根。有慧根者可悟道,有灵根者可修道。”
片刻之后,我弄明白了,所谓考察慧根,就是笔试,括苍派的人出对联或诗句,让我们这些参选的少年回答;所谓考察灵根,就是面试,由那位辟谷的女修士亲自检查我们的资质是否适合修仙。
我还真有些嫌弃我那不开窍的徒孙吴苍子,不就是选个徒弟,居然还搞出那么多花样来。本真人当年徒弟,除了看资质之外,只看相貌而已!长得一看就是凡夫俗子的家伙就丢去自生自灭,长得清秀伶俐的可以留下扫外室,长得美艳动人的可以留下洗衣焚香,长得倾国倾城仙风道骨的可以留下给我铺床,如果他愿意暖床我倒也不甚嫌弃。
笔试的题目拿到手了,一共三道题,两句诗一行对联。
两句诗都是给出前半句,后面半句让答题者填。本真人修道五千年,文成武德样样能行,这种愚蠢的题目拿出来考真人我,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了!
第一句诗是:“欲穷千里目”。我冷笑一声,提笔填上后半句:“我要穿秋裤。”
第二句诗:“总为从前作诗苦。”我挥毫泼墨:“只因没有穿秋裤。”
最后是一行对联,对联的上半句是:“英雄不问出处。”本真人补上对应的下联:“天冷要穿秋裤。”无比押韵对仗,我再大方地送上横批:“防老寒腿!”
把笔一丢,真人我背着手仙风道骨地出了考场。
没多久,毛团也跟出来了。他抓着耳朵为难地说:“好难啊,最后一句对联我答不上。”
我冷笑道:“那你肯定选不上了。”
毛团紧张地勾住我的小手指:“少爷,我要跟你在一起。”
紧接着,括苍派的弟子又把我们领去参加面试,面试我们的正是那位女修士,她还真是个冷美人,论相貌,是本真人从前可以留下洗衣做饭的档次。论身材……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胸一甩,奶四海。老实说,我一开始对于加入括苍派这件事兴趣缺缺,不过这位女修士让我感觉到我那徒孙吴苍子选徒弟的眼光还是勉强得到了本真人的真传,看来这括苍派有必要去一去。
女修士冷冰冰地看了我一眼:“灵根不全。下一位。”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毛团蹦蹦跳跳地从考场出来了,兴奋地拉着我的手道:“少爷,我选上了!”
我背着手,怅然地面向大海:“我……落选了。”
毛团愣了一愣,脸上的笑容立刻敛了:“那我不去了!我要跟少爷在一起!”
我撇撇嘴。吴苍子选徒弟的眼光不错,可是他选出来的徒弟的眼光就不怎么样了。我灵根不全?就算这具壳子的资质是稍微,只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差,但是里面装可是我灵虚真人攒了五千年货真价实睿智英明聪慧无双的的元神!!
我一撩衣袖,冷冷道:“咱们走!”
毛团立刻跟了上来,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少爷,咱们去下一个门派吗?”
我翻了他一个白眼:“哪个门派啊?我困了,先找个地方先睡觉去!”
第二章
我找了个山洞睡了一觉。我的元神如今还损伤的厉害着,虽然找了具新壳子附上了,可是因为没有灵力傍身,故而十分辛苦,一天里得睡上好几个时辰休养。
这一睡,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我渡劫前的事。
话说这世间修仙者成千上万,但是大多是些不值一提的小喽,能修到元婴阶段的修士已是千里挑一,有人说是因为近几千年来中原灵气越发薄弱,不过依本真人看来就是他们资质不够而找的借口罢了。道修者放眼全天下也只有本真人成功修炼至渡劫期,不过那魔修之中亦有一名出众者




人人都爱本道长(NP总攻) 分卷阅读2
,那便是已修炼至合体、很快就要进入大乘境界的凤元。其实说起来,凤元与我……罢,过去的事不提也罢。
原本真人我与凤元两人一道一魔,乃道修者与魔修者可望而不可及的明月悬星。我等世外高人自然是要隐居的,打我进入了渡劫期开始,我便在灵虚山上隐居下来。那灵虚山灵钟灵毓秀,灵气十足,我在那里一待就是近千年。因为有我这位渡劫期修士在,其余修仙修魔者与妖兽一向不敢前来打扰。
正因为如此,本真人一时疏忽大意,那天居然被一只恶蛟给偷袭了去。
那恶蛟是高阶妖兽,他偷袭我绝非临时起意,阵法布得妙,对于我的仙法也十分了解,我居然被他打成了重伤,可真是晚节不保。当然真人我仙法过人,最后还是破了那恶蛟的阵,也将它打成重伤,没想到还是叫它逃走了,我也受了不轻的伤。
我回山上修养的路上,在草丛里捡到了一只小白毛团,那是一只白狐狸。那只狐狸没有灵气,我只当他是普通动物,本来欲将它放走,正巧那时候伤情发作,我吐了一口鲜血,随手就把狐狸拿起来擦了擦嘴。那小狐狸倒也乖巧,只用一双黑黑圆圆的大眼睛仰慕崇拜地盯着真人我看。因为那只小狐狸的皮毛又松又软,贴在身上十分舒服,白天可以当围脖,晚上可以当枕头,洗脸的时候可以当毛巾,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拿来擦擦手洗洗脚,于是本真人一时善心大发,有意点化他进入修仙之路,便将它了,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毛团。
后来我带着毛团上山,喂了毛团两粒灵丹,就自行闭关养伤去了。那恶蛟伤我不轻,我少说也要闭关几十年才可复原,只是原本再过百年就是我的大劫之时,只要能熬过天劫,我便可臻入大乘期,不久既可飞升成仙。
然而本真人万万没有想到,由于恶蛟的阵法打伤了我的真元,竟然引得天劫提前了百年到来,当天晚上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就朝着真人我落下来了。
原本,本真人手里有一项水系的法宝名叫九水神灯,此法宝可吸雷劫,并增强自身灵力,最终为修真者吸。如果有它在,即使真人我身负重伤,亦可安然渡劫,然而就在雷劫来前的一个月这九水神灯却被人盗走了;本来只是丢了九水神灯,凭借真人我醇厚的灵力,强撑过雷劫也未必不可,可偏偏之前又遭了那该死的恶蛟的算计。
两两相加,结果是本真人没能成功渡劫。
我强撑了三十几道天雷后,元神受了重伤,我连忙元神出窍脱逃,然而那雷劫却是追着元神来的,差点没将我的魄击碎。我慌忙逃窜到山外的村庄里,这时候天际突然划过一道蓝光,下面一道雷居然没有打在我的身上,而是没那蓝光拦住了。当时情况太过紧急,我无暇去看到底是哪个倒霉蛋替我挡了雷劫,刚巧村子里有一名男童的魂魄刚刚离体,壳子还是新鲜的,我就赶紧附了上去。
再然后,本真人就成了现在这幅样子了。
我夺舍的这具壳子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我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只有个总角少年,他说他叫毛团,还说我是他的少爷,他是我的仆人。这少年长了一双狐狸眼,小脸蛋瓜子白嫩嫩水灵灵的,还真有些像本真人在灵虚山上捡到的那只小白狐狸,只是那狐狸明明没有灵气,合不该能化成人形才是。真人我一时也弄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毛团看起来温软无害,还勤劳地伺候我的起居饮食,我也就勉为其难地让他领了这份荣幸,成为我的贴身仆人。要知道,现在世间鼎鼎有名的分神修士云尧当年也不过有资格给本真人铺床罢了。
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毛团就睡在我脚边。他整个人蜷成一团,屁股扭来扭去,手无意识地伸到腰后面摸了摸,却只摸到自己光溜溜的屁股。他突然一下惊醒过来,狐狸眼瞪得滚圆,转着头四处寻找,嘴里慌张地叫道:“尾巴,我的尾巴!”
片刻后,他安静了下来,看看自己的手和脚,又看看我,心虚地低下头不说话了。
真人我摸了摸肚子:“饿了,你去弄点吃的来。”我的真身早已辟谷了上千年,只是这具新壳子姿势低劣了些,全无灵气,因此还需杂谷粗粮垫着。
毛团乖巧地应了一声,颠颠跑出去了。
还别说,毛团这家伙十分伶俐,没一会儿他就弄了一只香喷喷的烧鸡回来。
我毫不客气地把烤鸡吃了个光,吃完以后手上脸上油乎乎的,于是我问毛团:“有狐狸吗?”
毛团看起来被吓了一跳,眼珠子转了转。这家伙没什么别的不好,就是一心虚总转眼珠,生怕别人看不出他的局促来。他磕磕巴巴地说:“什、什么?少爷要狐狸做什么?”
我盯着他瞧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算了。”然后我直接把油擦在了衣服上。
毛团看着本真人愣了一会儿,知道了我要狐狸的用处,突然变得气鼓鼓的,小脸皱成一团,小声哼了哼,说:“狐狸皮毛是很珍贵的。”顿了顿又道:“我去弄点水来。”说完便又跑出了山洞。
睡过一觉,吃完东西,这具瘦瘦弱弱的壳子有力气了,可是真人我受损的元神还很虚弱,总觉得自己糊里糊涂的,过去的很多事情也记不清楚了。想要恢复,还是得修炼仙法才是正道。
于是我走出了山洞,背着手望着一个方向远眺。
那是我曾呆了近千年的灵虚山所在的位置,可是那里现在没有山,只有一片树林。本真人知道,那是障眼法,只是现在这具壳子的灵力太低了点,故而无法识破障眼法。想当年本真人还在灵虚山上的时候,也用灵力罩住那山头,凡夫俗子根本看不出那里还有座山,只能进入幻境,这样能去许多世俗的打扰,让真人我专心修仙。
其实打从本真人醒来以后,打定主意要重拾修仙之路,第一个主意就是回到灵虚山上去。那灵虚山灵力充沛,是修仙的绝妙之所,更何况我在那里藏下了不少丹药法宝,对于我现在这具壳子大有裨益,一旦能拿回那些法宝,我可比常人快十倍修仙的进程,虽然离我原先的修为还是差了许多,可好歹也是聊胜于无。然而现在那灵虚山却被人用灵气罩住了,我这双凡眼连看都看不见它,更别提回到山上了。
这件事当真是奇怪的很,我没逃过雷劫,一身灵力尽失,如今护着山头的灵力自然不是我的了。那么究竟是哪个家伙鸠占鹊巢抢了我的灵虚山呢?
还有,那恶蛟究竟为何偷袭于我?又是谁偷走了我的九水神灯?如今把这些事串起来想一想,倒觉得一连串的事情太过巧合了,似乎本真人遭了别人的算计,而那人的目的就是要令真人我命丧于天劫之中,无法顺利飞升。
究竟是谁呢?本真人英俊神




人人都爱本道长(NP总攻) 分卷阅读3
武风流倜傥,世间爱慕我者数不胜数,又是哪一位嫉妒完美无缺的真人我,而设下这样的局呢?
第三章
灵虚山回不去,我就得另找一处灵气强盛的山头修炼,若不然,在这充满浊气的凡尘间修炼的话,修到元寿耗尽也修不出个名堂来的。正是因此,本真人才带着毛团参加了括苍派的选举。
现在这具壳子的确资质有那么点差,那位女修士说灵根不全也是没有说错的,这壳子的五行之中显然短了一截。而那括苍山的灵气恰恰补得是我缺的那一门,山上多产丹药灵草,因此我才想去那山上借点灵气用一用,没想到那女修士有眼不识泰山,居然敢把本真人踢出选拔队伍。
我郁闷地带着毛团离开括苍山脚下,打算另寻去路,再找一处灵气旺盛的地方。其实本真人是倾向于散修的,毕竟我壳子里的魂还是渡劫期修士的魂,要我投入我那些徒子徒孙门下给他们当弟子,我这张老脸当真有些搁不住。可是如今有灵气的地方都被各个修真门派或是高阶修士们占领了,就连我刚刚让出的灵虚山头也立刻有主了,想不依附门派自行修炼以我现在的处境还真是不太容易。
我和毛团刚走出没多久,突然只听背后传出兹兹的声响,我茫然地回头一看,我那头乌黑秀丽油光水滑的秀发居然烧了起来!
毛团立刻扑上来帮我扑灭了发尾的火苗,然后对着一棵粗壮的大树龇牙咧嘴:“出来!”
一个十岁出头的童子笑嘻嘻地跳了出来。那个小家伙身上穿着括苍派的道袍,不过是个练气二级的小弟子,他手指尖上还燃着火苗,顽皮地对着我们做了个鬼脸:“哈哈,我的火烧诀终于练成了!”
好啊,原来是刚刚练成了新的法术便拿本真人练手来了!本真人鄙夷地对着他冷笑:现在的小家伙们是越来越没用了,想当年本真人刚刚练成火烧诀的时候可是偷偷把整个山头道长弟子们的裤子全部烧穿了,以至于大家都只能光着屁股跑来跑去,他们最后都没抓出罪魁祸首是谁,而本真人却把全山头小道士们的屁股按照白嫩和挺翘的程度分了类,至今排名册还藏在王屋山上呢!
毛团恼火地要扑上去教训他,我把他拦下了:“哎,不要鲁莽。”开玩笑,本真人五千年修行,怎能连这点内涵也没有?
我和蔼地走上前:“小道士,你的师父呢?”
那烧了我头发的小混蛋警惕地看着我:“师父在山上,你这个落选了的没用的家伙,想去告状?想都别想!”
毛团又要往上扑,我再次把他按下了,依旧满面春风:“那你的师哥师姐们呢?”
小混蛋得意洋洋地说:“我是自己溜下来的,只有我一个,有本事你咬我呀。”
很好,没有其他人在,也就是说没有人会替这小混蛋出头了。我冷笑着退开一步,道:“现在不鲁莽了。毛团,上,咬他!”
小混蛋一愣,毛团立刻扑了上去,把那小混蛋压在身下,张开嘴,犹豫了一下,回头问我:“真的咬啊?”
我一摆手:“先绑起来!”
尘世间对于本真人的评价是仙风道骨、大度良善。不好意思,那是西天的如来佛祖,却不是灵虚真人我。我一贯信奉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拔我一根头发,我把人剃成和尚。
小混蛋试图挣扎,但是没能从毛团手下逃出来,没一会儿就被毛团给捆到树上了。
我风度翩翩地走上前,割开他的发髻:“应该从哪一根毛烧起呢?”
小混蛋被我的风度折服,颤抖着说:“你快放了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我我师父可是括苍派的掌门吴苍子!大名鼎鼎的云尧真人是我的师公!大大大大名鼎鼎的灵虚真人是我师父的师公!”
我饶有兴致地问道:“哦?当真有那么大大大名鼎鼎吗?”
小混蛋立刻道:“当然了!天下谁不知道灵虚真人和云尧真人的名号!他们可都很喜欢我!你们快点放了我!不然我师父和两位真人一定会给你们好看!”
毛团睁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看我,又看看小混蛋,茫然地挠了挠头。
我忍不住笑了。这小混蛋牛皮倒也不怕吹破,云尧和灵虚真人我很喜欢你?只怕你连我们两个人的面都没见过吧。
不过既然他说起云尧,我心里突然有了一个计策。
我问小混蛋:“你师父是云尧的大弟子,他可是很崇敬云尧?他可听云尧的话?”
小混蛋愣了一愣,点点头:“当然了。云尧真人已修炼至分神期,天下有几个修真者敢不听他的话?何况师父是他的弟子,师父历来是最讲尊师重道的。”
“噢?”我慢吞吞地说:“那么如果被云尧看中说资质颇佳的弟子要上你们括苍山,你师父也一定会同意喽?”
小混蛋又愣了一愣,比刚才愣的还久一点:“被云尧真人看中?谁?”
我微微一笑:“我,还有你。你溜到山下,和我一起遇见了出山云游的云尧真人,他赠言于我二人,说我们资质极佳,是修仙的好料子。”我虽不想再与云尧扯上什么关系,不过他也已隐居数百年没有出山了,应当没机会知道我借他的名头耍的小把戏。没几个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隐居,吴苍子也难以就这问题去向他求证,只要我能说的像那么回事,吴苍子自然乖乖被我唬过去。
小混蛋瞪圆了眼睛,喃喃道:“这……你比我还能吹……我都不知道云尧真人长得什么样子……”
我嘴角一勾,笑道:“我知道。云尧嘛,他爱穿大红色,头发从来梳得一丝不苟,屁股……咳,他风骚的就像一只山鸡哦不,是孔雀。”
第四章
我、毛团和小混蛋三个人站在括苍派的大殿中,大殿上坐了三名长老,居中的就是我那徒孙吴苍子,他身边两位金丹修士是括苍派的长老。
吴苍子的表情很严肃:“你们真的遇见云尧真人了?”
小混蛋别的好处没有,就是脸皮厚,在山下早已和我串好了说辞,脸不红气不喘:“是的。”
我也很淡定,毛团是唯一一个有些紧张的,我上山之前已经跟他说好了,让他不准转眼珠子,因此他现在死死盯着吴苍子的脚尖,眼睛连眨也不敢眨一下。
吴苍子左边的长老问道:“详细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混蛋说:“我在山上练功的时候看见一道红色的霞光从天际划过,我心中好奇,就跟着那道霞光下了山,然后我就遇到了他们两个。”他指指我和毛团,我微笑着点头附和。
我接着说道:“我们也是追着那霞光而来的,我们三人一起朝那霞光落下的地方跑过去,就看见那里站着一个穿着大红袍的仙人。”
毛团按照我们串好的话小声说道:“




人人都爱本道长(NP总攻) 分卷阅读4
他说他叫云尧,我们问他是不是云尧真人,他点头了。”
吴苍子沉吟道:“家师的确爱穿红衣不假。”
吴苍子右边的长老接过话去:“爱穿红衣的修仙者并不在少数,你们又凭什么确认他就是云尧真人呢?”
小混蛋故意装作思考了一会儿,说:“我们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是他自己说的。我看见他手腕上戴着一个镶有七颗色宝石的手镯。”那是七巧玲珑镯,此镯乃是高阶法器,小小手镯之中藏有巨大的空间,可往里置放无数宝贝。这是当年我赠送给云尧的礼物,十分合他风骚的装扮,因此他十分喜爱,常常都带着。
两位长老看向吴苍子,吴苍子双眉微蹙:“七巧玲珑镯,的确是师父的宝贝。”
吴苍子左边的老家伙说:“就凭这个,也不能说明什么吧。”
我早有所料,微微一笑,接着说道:“他还说,有一句话请我们转告一位叫小牛蛋的人,说他现在过得很好,请小牛蛋潜心修炼,不必挂念他。”小牛蛋,也就是吴苍子入道前的俗名了,如今吴苍子成了老祖,混的有头有脸还开观徒了,他昔日的俗名只怕整个天下没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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