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星际影帝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无衣yoyo
事先谁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若底下的兵还只是震惊,正卷在风浪中心的孙明朗简直是惊骇了。
狗屁的势均力敌!他都已经拼了全力了,对面那小子却依然游刃有余……他根本连人家的真实水平都没逼出来!
该谢谢他顾忌着自己教官的面子,没有直接把他打趴下吗?
同样是军体拳,他使的比自己还要娴熟。
各种老兵油子才懂的阴招,他非但一个都没中,还特么嘴角含笑,仿佛明察秋毫。
孙明朗越打越吐血,这种变态去当什么明星,明明应该来部队啊!就凭他这资质,用不了一年,妥妥的兵王!
不打了不打了。
孙明朗停住身形,王子霄同时住手,一点也没有强刹车的勉强之色。
“示范就到这里吧,”孙明朗咳嗽一声,看向那群混合兵,“都看清楚了吗?军体拳好好练,不要求你们都像小王一样厉害,但该有的气势得打出来。”
混合兵们都合上自己快要脱臼的下巴,有几个倒霉蛋不小心咬了舌头,哎呦声几乎连成一片。
王子霄一战成名。
在电视剧开拍之前,先发生了这件事,倒是开来了几样好处
其一,孙明朗的抵触情绪彻底不见了,他本来就不是阴暗见不得别人好的性格,去掉有色眼镜后,看王子霄越来越顺眼,天天见缝插针地劝他弃暗投明。来部队吧,过激情燃烧的岁月,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王子霄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其二,本来演员阵容和军人阵容泾渭分明,彼此好奇却又彼此僵持,现在两边的头儿都不打不相识了,就跟破冰以后便春江水暖一般,整个剧组的氛围算是彻底打开了。
其三,王子霄高大上的形象一立,用实力赢得了大兵们的尊重。本来莫行之这样的小白脸,过于英俊的家伙,肯定也要被“特殊照顾”的,可谁不知道王莫俩人是一对啊,王子霄成了“大哥”,莫行之也鸡犬升天,有了“大嫂”的待遇,地位一下子超然起来(……)。
其四,剧组的摄影师将王子霄和孙明朗的打斗场面录制下来,传到星网上,立刻引发轩然大波。早被王子霄的军装照迷的头晕目眩的粉丝们骤然得此超强福利,简直把持不住啊!《与子同袍》的期待值就快爆表了。
携此余威,剧组众人在军区驻地中熟悉了两天之后,《与子同袍》便正式开拍,进程别提多顺利了。
前几集算轻松剧情,越到后面越热血激昂。莫行之拍戏是按照时间轴往后推的,那些只在前几集有戏分的演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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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比较轻松,毕竟他们在剧中的身份就是演员,剧里剧外同步推进的青涩感足够应对了。
但除王子霄莫行之以外,还有几个戏份比较吃重的配角,他们在剧中的身份都是军人,就必须得加大训练量,以应对后期的剧情了。
考虑到这一点,他们在选择演员试镜时,特意选的部队出身的文艺兵。
都是有基础的人,想达到剧组的要求,就容易多了。
所以到了最后,倒是莫行之才是最困难的那个。
他可没有半点当兵的经验。
当初《龙战于野》时,莫行之演的角色是高智商文职人员,根本不需要摸爬滚打。
也幸好拍《与子同袍》前,莫行之因为拍《致最好的你》,而锻炼了一身肌肉。他体力算是勉强能跟得上,所以需要磨练的就是各种实用技巧了。
拍摄日程这么紧张,莫行之还要兼做导演,现实中的训练实在跟不上,王子霄干脆给莫行之在鸳梦结界中开小灶。
鸳梦结界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他们做各种各样的场景模拟。
他们俩都穿着作战服,肃然相对而立。
王子霄看着莫行之:“你准备好了吗?”
莫行之回答的掷地有声:“准备好了!”
王子霄猛地向莫行之迎面袭来!
莫行之兔起鹘落,往后飙飞三丈远,两只手臂架在面门正前方,看上去真的有一丢丢的……猥琐。
王子霄没忍住翻了个白眼:“还能不能好了?又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鸳梦结界的设定就是以两个人的意识力为准,他们可以在里面为所欲为,坏处自然就是太尼玛为所欲为了,以至于当莫行之骤然遇袭时,下意识地就会往后飙飞。这次光飙飞还好了,他最开始那几次甚至还第一时间幻化出了一个巨大的盾牌挡在前面……
“这样吧,你别再停下来了,就一直向我攻击,不要给我留一点时间东想西想,到时候全凭身体本能,估计就不会再超脱现实了。”莫行之有些尴尬地将两只胳膊放下,想了想,开口说道。
王子霄一听,觉得有那么几分道理。
“好,那我可不留情啦!”他嘿嘿一笑,转了转手腕,看着莫行之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早就想胖揍你一顿了,终于得偿所愿~”
莫行之无语地摸摸自己的鼻尖:“喂喂喂,你也太毒了吧,我竟然刚知道你还暗中存着这样的心思呀!”
不等他把控诉的话说完,王子霄钵大的拳头就又飞过来了。
这回莫行之再四下翻飞也没用了,因为王子霄如影随形,再也无法甩掉。
武力值上的巨大差异,在一方认真起来的时候,哪怕是鸳梦结界中,照样是惨无人道的压着打。
他们俩不能真的伤害对方,但那种巨大的压迫力,真的让莫行之体验到了什么叫杀机四起!
肾上腺的激飞,时时的逼入绝境。
莫行之在意识上,终于突破了那层“膜”。
于是在现实中,剧里的他也一日日的变得如真正特种兵一样,气质都危险起来。
第139章
近些日子,莫行之总觉得王子霄有点不对劲。
他好像有心事。
经常就陷入沉思了,沉思时的几个小动作,也说明了他的情绪有些不稳定,有些焦虑。
莫行之觉得很奇怪,因为最近真的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他们的新片拍摄的很顺利,两部正在制作片子《洪荒》和《致最好的你》也进展顺利,其中《洪荒》已经快要制作完成了,即将进入密集宣传期,因为王子霄和莫行之在第一部里只算打了场酱油,宣传上基本用不上他们,只记得转发一下上映信息就好,所以他们的力全部用来对付《与子同袍》,单纯得很。
他也试着问过王子霄,结果却让他更加意识到不对劲了。
因为王子霄头一次对他撒谎了。
也不能算撒谎,准确的说是“顾左右而言他”,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小混蛋还不惜对他采用了“色诱”的手段……
莫行之脑子里又不是被虫占满了!
这人也是满肚子坏水,糖衣炮弹打过来,他就把糖吃掉,炮弹藏一边。让王子霄以为自己成功的蒙混过关了,实际莫行之却一直留着心眼,就等着小混蛋露出马脚来。
拍摄《与子同袍》,莫行之还兼职了导演,再加上他当兵业余,有很多东西得现学,这段时间比王子霄忙的多。作为优秀男朋友,王子霄总会帮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心疼他累瘦了,还时不时做点好吃的给他补身体……两个多月下来,周围人无不被王子霄的男友力折服,觉得他不光实力超群,还同时柔情似水,再加上这逆天颜值,“大嫂”真是太令人艳羡了!
这里先不提王子霄的存在,给多少人拉高了选择男朋友女朋友的标准线……
只说在客观上,不考虑莫行之的话,王子霄若想离开剧组两天,是完全可以腾出假期来的。
莫行之不动声色地等了一段时间,终于等到了王子霄“请假”的那一天。
“刚刚看新闻,写《腾蛇》的南明离火要在星海市开签售会了……”王子霄从后面抱着莫行之的腰,下巴放在他的肩上,语气颇有些撒娇之意地说道,“正好这两天我的戏份不多,我想去趟星海,要是顺利的话,没准能买下《腾蛇》的影视改编权,咱们也该自己拍部大场面的电影了,你说呢?”
莫行之这个姿势根本看不到小混蛋的眼睛,但他本能的觉得小混蛋这是在编瞎话诳他了。
“南明离火啊”
“对啊对啊,我挺喜欢这个作者的文风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腾蛇》多棒啊!”王子霄语速有点加快。
莫行之更加确定小混蛋在诳他了。
他心里翻江倒海,难得面上还能不动声色,又佯作吃醋地找小混蛋讨了若干福利,这才“大度”的准了他的假。
莫行之倒不怀疑王子霄在感情上背叛他了,若连这都怀疑,才是对他的侮辱。
但他的反常,却让莫行之心里总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莫行之选择相信自己的本能。
所以王子霄前脚一走,他后脚也溜了。交代副导演继续跟着剧组,拍一些不太重要的配角戏份,剩下的等他和王子霄回来再说。
因为他们俩算前后脚走的,剧组众人都以为俩人是一起翘班浪~去了,还在心里艳羡了一番,妈的狗男男,天天在剧组发狗粮还不满足,抓住机会就海阔天空,有男朋友了不起哦?
我们真是一点也不羡慕!
莫行之可没有信心对王子霄玩跟踪,所幸的是王子霄并不怎么防范他,跟他关联的信号在不断地向莫行之提示他的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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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所以莫行之根本不怕把人跟丢。
此时,化妆打扮后的王子霄,正一心往星海市的方向赶。
“其实,在今天之前,我都很怀疑世界线改变了这么多,老爷子还会在那个时间点出现在那个地方吗?”
【蝴蝶的翅膀也许会掀起一场海啸,也许什么事都不会改变。命运是最无法预测的东西。】
“是啊,我回来之后,改变的事情太多了,偏偏有些事就跟注定了一样……所以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对我们家老爷子见死不救吧。”
【看来你已经对他释怀了。】
“早就释怀了。他的确对我不好,但也养大了我,给了我生命……我重生回来要不是正赶的那么寸,不争就又要走老路,也不至于跟他打一架。不过那一架打得可真爽,完全是得偿所愿啊,弥补了我上辈子没能跟他畅畅快快打一次的遗憾。”
【你们人类的感情真是复杂。】
“小坑爹,其实你跟人类也没什么不同了,嘿嘿不必妄自菲薄啊!说起来,老爷子去那儿到底是去干吗啊?上辈子接到他的死亡通知,给出的解释是‘意外’,我查了查,他的确不是在执行任务,身上穿的也是便服,好像的确就是凑巧赶上了……”
王子霄记得很清楚,上辈子王鹏程死的真的很突然。他当时穿着便服,在一家酒店的大堂突然遭遇一伙歹徒袭击,那些歹徒个个持枪蒙面,挟持了在场的所有人。典型的绑票勒索,当时事态闹得很大,因为被绑票的颇有些身份不凡之辈,这伙穷凶极恶的匪徒完全不顾惜人命,先是杀了几个人质用来威胁赶来的警方,后来又在走投无路之时,引爆了埋在身体里的炸弹,所有歹徒当场死亡,还拖了几十个人质一起下地狱。
王鹏程就在那张死亡名单之上。
结果很清晰,杀他的人都死了,王子霄想为他报仇都没办法,当时的心情别提多憋屈了。
重生回来以后,离那个日子越近,王子霄就越在意。他想看看他爹还会不会去那里,万一命运线改变了呢?
可惜就在昨天,他得到了确切消息,王鹏程去了星海市,并提前订了那家酒店的房间。
啧。
王子霄只好亲自过去救爹了。
他还得瞒着莫行之,这事儿可不是好玩的,那伙歹徒都是亡命之辈,一个不慎,连他都有可能栽在那里,他不能让莫行之跟他一起冒这个险。
王子霄也想过提前报警,让警方、酒店方提高警惕。
他也的确尽周折,匿名警告了。
可惜根本没有引起重视。
也对,这种突发性事件,没发生之前,谁能预料到呢?
王子霄又不能真身上阵,万一没吃到羊肉反惹一身骚那就惨了,人家会问:你是神仙吗你怎么知道的?歹徒如约而至,王子霄摆脱不了嫌疑,歹徒未能如约而至,王子霄会被当成蛇病。
他好歹是个大明星了,有些事根本不能碰。
路上用了两个多小时,王子霄顺利赶到星海市,也下榻在了那家酒店中。
星梦酒店,位于星海市市中心,超五星级,建设的十分奢华,所以消水平很高,能住在这里的,基本非富即贵。
在王子霄的印象中,他爹向来节俭,按理是不会来这种地方消的。
他到了星梦酒店之后,先办了入住手续。
然后来到酒店大堂,先不露痕迹地观察了一下地形,然后在休闲区要了一杯咖啡,坐下来在心里制定着对付歹徒的计划。
他其实可以现身将他爹弄走。
但一来,没理由,而且事后肯定会引来他那刚正不阿的爹的怀疑。
二来,他既然提前知道会有惨案发生,也不忍心眼睁睁看着那么多人命丧歹徒之手。
想个什么办法,即能化解危机,又能撇清自己,同时保证自身的安危呢?
王子霄前世执行起任务来很拼,向来不畏生死。但现在他却十分惜命,因为他有了牵挂的人,有了要为之顾惜自己的人,他绝不能死在这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会痛苦一生,他就难受的不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痛苦几年就把他忘了然后另结新欢,他就难受的……妈蛋想杀人。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时候,同样经过专业乔装打扮的莫行之,也在这家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
王子霄的伪装,能瞒得过别人,怎么可能瞒得过莫行之?
如果王子霄这会儿没有心不在焉的话,想来他也是可以发现莫行之的。
倒是小坑爹已经发现莫行之了,但它根本没有提醒王子霄……
莫行之选了个位置坐下,看着王子霄
他果然有事瞒着自己!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40章
在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前提下,王子霄设想过多种办法,来解决这次“突发”的危机。
毕竟他还得顾及到后续影响。
王子霄今世的身份可不是现职军人在执行秘密任务,在大众眼中,他就是个适逢其会的倒霉蛋,一个也许武力值挺高的明星。所以他不应该随身带有武器,更不应该有随时将可疑人物干掉的权利。
所以“把劫匪提前找出来一一毙掉”这种选择看似干净利落脆,鉴于无奈的现实考量,王子霄首先就把它排除了。
可他又不是刀枪不入的超人,何况那些亡命之徒体内都植入了威力强大的炸弹装置,如果手无寸铁的跟他们对上,王子霄的下场跟他那倒霉爹也不会有什么不同。除了给倒霉爹垫背,他巴巴赶过来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牙疼了半天,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虽然依旧很冒险吧……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王子霄看似闲适地喝着咖啡,他却一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神力高度集中在酒店大门的入口处,就怕错过了那几个劫匪的踪迹。
因为当年的惨案太过恶劣,酒店摄像头录下来的影像片段被广泛传播,王子霄身为其中一位死者的直系亲属,他看到的版本无疑更加确清晰。
据分析,那几名劫匪是下午四点钟左右进入酒店大堂的。
他们当时并未蒙面,但根据面孔识别,怀疑当时全部人脸上都戴了仿真面具事后验dna发现,这几个匪徒都是有重案在身的通缉犯,他们用的是假身份,所以佩戴仿真面具的意图就很清晰了,避刚一露面就被酒店的安保系统给辨认出来。
这几个人先假模假式地办理了入住手续。
然后结伴到休闲区找了个位置比较隐蔽的卡座,手里提着几只密码箱,密码箱中是枪支弹药的零部件,他们在卡座中完成了对枪支的组装,然后又观望了两个小时左右,在傍晚六点钟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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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发难。
发难时,几个劫匪头上都戴有黑色面罩,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那种。犯罪心理学家分析认为,这时候选择佩戴面罩,并非为了遮掩身份,而是单纯的增加震慑力
事实证明黑色面罩的震慑效果相当非凡,匪徒们方一亮相,朝天鸣枪示警之后,现场所有人都吓尿了。
王子霄很庆幸自己看过无数遍现场录像,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时隔多年,他仍然记得那几个匪徒的相貌当然,不是真实相貌,而是仿真面具那略微僵硬不自然的脸。
莫行之在不远处看着王子霄,他看得出来,小混蛋这会儿的神正高度紧张,尽管他掩饰的很好,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不一定能发现。但他对王子霄太了解了,他有任何一点异样,放在莫行之眼里,都是无比的清晰。
咦?
莫行之的瞳孔突然一缩。
怎么王鹏程也在这里?
他的脸色十分奇怪,看着像不高兴,眼神中仿佛又透着点期待,就连脚步都因为这不为人知的别扭,而显得时而急切时而迟疑,径自走向休闲区东面的一个半开放式的包厢内,那包厢门口有一蓬半人多高的绿植,在莫行之这个角度,可以看到绿植的缝隙中,露出一点黑色尖头皮鞋的脚尖,和一小截修长白皙的手来。
据莫行之所知,他这位准老丈人,一直是独身状态,非但配偶一栏是空的,还数十年如一日的洁身自好,没有男朋友女朋友,没有私生活,人生的全部重心都在军营。莫行之向来不是八卦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他本能地觉得这里边肯定有事儿。
等等……
小混蛋千里迢迢地赶过来,不惜对他撒谎,该不会就是得到线报,怀疑他爹要给他找个后妈吧?
他留意到王子霄也看见他爹了。
没有一点意外之色。
莫行之暗暗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就是又好气又好笑,以前总觉得小混蛋太过成熟大气,现在倒是暴露出来了小孩心性了,就因为这个折腾这么多天?等一会儿非把他逮起来打屁股不可!
王子霄哪知道就在他身后不远处,他家大鸟怪正给他安了个“怕老爹被坏女人or坏男人抢走的可怜孩子”的倒霉人设,一腔火气就这么散了大半,现在倒是对他充满了怜爱可惜一顿打屁股貌似还是不了的。
在他的角度,能够看到的景象更多,他不但看清楚了他爹的约会对象是男人,还分辨出了那男人的具体身份。
李昭瑜。
这位可是身份不凡,是有名的商业奇才。说起来,王子霄还跟他有点瓜葛,他和莫行之的第一个代言,皇族珠宝,就是李昭瑜名下的产业之一。只不过他并没有和李昭瑜有过正面联系,只远远地见过一面,他当时就觉得李昭瑜名不虚传,容貌气质风度俱佳,怪不得传言中那么多才貌双全的男男女女不要命地往上扑,想要上位成李夫人呢。
当然,彼时王子霄在赞叹李先生风貌时,心里是不无惋惜慨叹的,因为只有他知道这位李先生实乃天妒英才,那次惨案中,长长的死亡名单上,就有他的名字……
前世看监控录像,王子霄就怀疑他爹是跟李先生有约,但因为他爹跟李昭瑜实在八竿子打不着,两个世界的人,加上追查这个也没意义,王子霄就放弃没管。
现在近距离的一看
瞎了狗眼。
王子霄这惯于撒狗粮的现充,哪能看不出猫腻来?他爹这别别扭扭的样子……真够胆啊!单身这么多年,头一次动凡心,就朝这等神人下手了!
不是他看不起自己的亲爹,就凭他这负数的情商,他要能把李昭瑜这等神人追到手,除非天上有神明!这负责牵红线的糊涂神仙还抽风非把他们俩捆一块!
算了,想这么多干嘛。
知道这些,无非就是欣慰一下前世他爹也算是牡丹花下死,阳世追不成,也许阴间还能跟男神做个鬼夫妻……冷硬无趣了一辈子,好歹死的挺浪漫。王子霄砸么了砸么,突然噗嗤笑出声,端起桌上的咖啡杯有滋有味地喝了一口,又将全部心神放在酒店门口了。
然后他神情一凛。
来了。
第141章
其实王子霄是想过要不要提前把这几个匪徒找出来干掉的。
可是首先,他没有了“合法杀人”的权利,在人家未作恶之前灭口,一个弄不好,就有可能将他自己搭进去,不划算。
其次,“若你预知到某人要杀人,你会提前杀掉他吗”这种哲学问题向来存在很大争论。他重生已经是变量,未来自那一刻起便成不可知,是否前世作恶的人今世仍会作恶?他又能否负担这种由未知带来的内心的拷问?
最后,王子霄也是自信能完美解决这件事的,遗憾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将它解开。前世今生,这是他想给自己的交代。
酒店的大门处,几个商务英打扮的中年男人说说笑笑地走了进来。
他们都手提着银色密码箱,面容普通,在星梦这样的超五星级酒店中,类似模样的“成功人士”不知道有多少,如同一粒沙汇入了沙漠,谁都不会多看他们一眼的。
在酒店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这几个人先去办理了入住手续,然后他们拿着房卡,一派从容地来到这边的休闲区巧了,他们相中的卡座,就在王鹏程他们旁边,二者隔了半堵墙体,说话声音大了没准就能给对方听了墙角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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