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闯六零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雪丽其
李蓁蓁已经决定,如果她此次能够成功脱险,她将来一定要为这些佛像,建造一座寺庙,重现它们的辉煌。
她在空间里又待了一天,洪水才终于完全褪去,李蓁蓁已经耽误不起,她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出了空间,河水的水位还是很高,她不敢冒险尝试,只好选择继续步行。
踩着松软的泥土,李蓁蓁一头扎进密林之中。
洪峰过后,林子里一片死寂,往日时常可以听到动物的鸣叫声,现在那些动物也不知跑去了哪里。
虽然才刚刚经过洪水,但是雨林中的天气,依旧还是那么闷热,李蓁蓁几乎是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喝水。
就这样,她还是热得难受,身上的汗水,一抹就是一大片。
她在树林与河流的中间地带行走了一天,终于来到了一片比较疏阔的丛林。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一到达这里,气温立刻下降了几度,刚才还是酷暑难当,现在已是舒服了不少。
李蓁蓁停下来休息,跟之前盘根错节的雨林不同,这片林子里的树木,多是灌木和乔木,它们混杂生长,间或开出美丽的花朵。
这里的地形起伏不平,树木也不像之前那么茂密,只要抬头就能看到蓝天,空气得以流通,身边似乎还有小风在吹,所以没有那么闷热了。
李蓁蓁大大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这里是树林中难得的一片草丛,前方的灌木开满了花,景色还是不错的。
走了这么久,她腹中饥肠辘辘,已经饿得不轻。她从空间里拿出几盘食物,随意地放在地上,就着美景下饭。
她吃着吃着,忽然停了下来。
不对,这里有点太静了。
万籁俱寂,空气中有一种凝窒的气息,只能听到风吹过树叶的声音。
李蓁蓁心中的危机感陡然升起,她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盯着她。
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会不会是那群歹徒追来了,但是她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她已经离开了这么久,要是他们能够追来,早就已经追来了。
怕不是,这山中的野兽?
一想到那条死掉的大蟒蛇,它的腰身有水缸那么粗,李蓁蓁就忍不住毛骨悚然。
她立刻屏住呼吸,从空间里掏出枪,站起来四处张望,心中暗暗警惕。
不好,一股破空的风,忽然从她的背后袭来!
李蓁蓁早有准备,顿时机灵地就地一滚,那股腥臭味堪堪擦过她的头部,被她躲开了!
“吼!”身后的野兽发出一声怒吼,李蓁蓁回头一看,瞬间吓得腿软!
老天,谁来告诉她,这密林之中,竟然还有老虎!
这头巨型的老虎,用它那冷漠的眼神盯着她,好像她已经不是活物,让李蓁蓁心里冰冷一片。
被它这样盯着,李蓁蓁根本动也不敢动一下,丛林中最顶级的猎手,天生就具有震人心魄的力量。
她被老虎吓傻了,竟不知第一时间躲进空间。
“吼!”老虎纵身一扑,以雷霆万钧之势,从高处向李蓁蓁俯冲。
仿若一个慢动作,李蓁蓁只来得及闭上眼睛,她错过了最佳的躲避时间,已经晚了,只能闭目等死。
“砰!”想象中的痛苦并没有发生,李蓁蓁缓缓地睁开眼睛,就听到了一阵嘈杂的人声,从树林的边缘传了过来。
人还没到,又是几声枪-响,让那头还没死透的老虎,彻底结束了生命。
“咦,什么人?”
“一个女人!”
第154章奇幻庄园
一群皮肤黝黑的印度人,从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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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后面冲了出来,转眼间就来到了李蓁蓁的面前。
她都还没来得及高兴,这些人就把她围住了。
她从地上爬起来,暗暗戒备。
“昂……”伴随着一声长鸣,一头大象忽然出现在灌木丛的后面,一个身材中等、体态微胖的男人坐在大象身上。
这个男人的头上缠着五的头巾,身上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袍服,脖子和双手都挂满了黄金饰品,亮亮闪闪,十分招摇。
他眯着眼睛看了李蓁蓁许久,忽然咧开嘴笑起来,挥了挥手说:“我们见过面的,不是吗?”
他的样子莫名有些熟悉,李蓁蓁在记忆深处里使劲寻找,突然一拍脑门,惊喜地说:“你……你是辛格先生?”
“哈哈……”这个男子瞪眼张嘴地笑起来,表情有些滑稽,却点头说:“没错,我就是辛格,真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让我想想,你姓李是吗?李小姐。”
此时的辛格,跟他在香江购买风扇时完全不同,他骑在大象的背上,神采飞扬。
他是一个明的人,很快就说出了自己的疑惑:“李小姐,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的领地里?”
李蓁蓁大吃一惊,又赶紧掩饰自己的表情,强笑一声说:“我无意冒犯,辛格先生。两天前我和朋友过来旅游,我只是离开了一小会,就迷路了。”
她紧紧地盯着辛格的眼睛,笃定地说:“我相信他们现在肯定急死了,一定正在找我。辛格先生,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也不知辛格是信还是不信,他歪着头说:“这里是格那拉邦,李小姐,你旅行的地方真够远,我们这里很少有人来。”
李蓁蓁从没听过这个地名,只好强装镇定地说:“是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辛格的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指着地上的虎尸说:“算你运气好,李小姐,这一片都是孟加拉虎。”他指了指李蓁蓁身后的山林,玩味地说:“你在这里待了两天,竟然没有被吃掉。”
“可能是我运气好吧。”李蓁蓁就快要笑不出来了,既是因为辛格的话,也是因为辛格的态度。
她跟对方只有少数几次贸易往来,根本不了解他的底细,现在她又在人家的地盘上,不得不防。
好在辛格似乎也并不想为难她,他摸了摸嘴上的胡须说:“李小姐,你的朋友应该急坏了吧?不如你先到我的庄园里休息,我帮你联系你的朋友。”
虽不明白他是什么用意,但李蓁蓁却别无选择,她迫切地需要和外界联系,而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唯一认识的人只有辛格。
因此,她灿烂地笑起来,忙不迭地点头说:“那真是太好了,谢谢你,辛格先生。”
辛格满意地笑了笑,他朝身后勾了勾手指,一个身高两米的壮汉,忽然从他背后窜到李蓁蓁的跟前,四肢着地俯趴在地上。
李蓁蓁被他吓得直往后躲,吃惊地说:“这,这是干什么?”
身边的印度人俱都大笑起来,叽里呱啦地说着她听不懂的土语。
辛格莞尔一笑,主动解释说:“不用怕,他是我萨尔玛家族的奴隶,你可以骑在他的脖子上,让他驮着你。”
李蓁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大个的壮汉,竟然是奴隶。而且让他驮着她走路,听起来怪怪地。
但是周围的人,都是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就连地上的壮汉也目露祈求。李蓁蓁担心横生枝节,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看她走过来,壮汉趴得更低了。她小心翼翼地跨上他的背部,却无论如何也坐不下去。
“哎哎哎哎……”还没等李蓁蓁调整好姿势,这个壮汉就猛然站起来,他的肩膀轻轻往上一耸,李蓁蓁就自然而然地坐到他的脖子上。
他的双手没有触碰到她身上的任何地方,却能够稳稳地走路。
李蓁蓁僵直着身体,她觉得浑身都不得劲。壮汉的身高再加上她的坐姿,让她一瞬间杵在半空中,不仅没有安全感,还窘得满脸通红。
坐在象背上的辛格与她打招呼:“不要怕,李小姐,邦顺是最好的奴隶。你要是觉得不满意,可以揪住他的耳朵,他听得懂英语。”
“呃……好吧。”李蓁蓁觉得奇怪,邦顺被人当面说是奴隶,也并没有什么不满,仿佛他生来就是如此。
她不由得联想起印度的种姓制度,看来传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他们说话的功夫,地上的虎尸已经被随从们拾好了。他们把老虎的四肢按前后爪绑在一起,从中间串过一根树枝,像抬死猪一样地抬着老虎。
碰见了她,辛格也不打算继续打猎了,他吹了吹口哨,右手像挥舞鞭子一样地挥了挥,威风凛凛地呼喝:“工!”
坐在他身前的车夫,立刻调转了象头,邦顺也驮着李蓁蓁跟了上去。
等所有队伍整装出发,李蓁蓁这才注意到,原来他们猎到的老虎,居然不止一头,而是三头!
其中的一只老虎,比刚才袭击她的那只老虎还要大,身长至少超过四米,体型壮硕。即便已经死了,还是能让人感受到恐怖的气息。
李蓁蓁心里悚然一惊,这才明白了辛格话里的深意。这个地方看来真是老虎的领地,她能平安活到现在,说不定真是佛祖在保佑。
但她心里还藏着疑虑,忍不住旁敲侧击:“辛格先生,前几天我们坐在直升飞机上,好像看到那边的那一片,都是原始的雨林。”
她遥遥地指着她逃难出来的丛林,好奇地说:“那也是你的领地吗?”
辛格想也不想地摇了摇头,扭过来说:“我的领地只到塔克布诺森林,你说的地方,应该是格那拉邦的原始丛林,很多年都没有人进去过了。”
李蓁蓁这才暗暗释怀,怪不得她一连半个月,都没有在里面看到人影,原来那个地方竟然是无人区。
辛格见她不说话,终于按捺不住了,他高昂着头,忽然骄傲地说:“李小姐,我们萨尔玛家族,历代都是塔克布诺山区的土王。我辛格萨尔玛,就是第35代领主。”
李蓁蓁知道,现在印度已经废黜了土王,只有印度联邦。她看了看他的肤色,有些不解地说:“辛格先生,原来你是土王的后代,那你一定是高贵的刹帝利,我说得对吗?”
辛格满意地笑了笑,自豪地说:“没错,我的先祖一直都是塔克布诺的王,现在我的家族,还在格那拉邦政府拥有席位。”
李蓁蓁忍不住有些吃惊,在统一的斗争中,多少土王都失去了势力,而辛格的家族,却能拥有政治席位,这就比较厉害了。
辛格带来的人熟悉路况,他们在这片密林中穿梭,丝毫不亚于林中的动物。
李蓁蓁渐渐也习惯了坐在高处看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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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唯一需要苦恼的就是,虽然他们走在林中的小路上,但是道路两边的小树枝时不时伸出来,扰乱了李蓁蓁的视线。
她不停地跟路边的树枝作斗争,终于烦不胜烦,忍不住看向辛格,发现他也有同样的苦恼。
更有甚者,辛格的大象比邦顺高,越往高处树木越茂盛,但他却能做到泰然自若,真是不容易。
好在这段路并不算长,他们在林中七拐八拐,终于在一个拐弯之后,看到了一片疏朗的矮灌木。
这是一片小山坡,灌木都朝着一个方向生长,地上有一条明显的土路。李蓁蓁顺着这条土路望过去,终于在远处的山下,看到了建筑物的痕迹。
她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她一开始选的路线果然没有错。如果中途没有遇到老虎,她最后也能找到出路。
不过,辛格毕竟救了她,这个恩情,她一定会找机会报答。
望山跑死马,李蓁蓁虽然看到了山下的人家,但要穿过这片山林,还需要耗两三个小时。
这一带的山林都是缓坡,气候湿润,阳光和煦,把这片山坡照得通透。
李蓁蓁看到了一排排低矮的小树木,它们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看上去非常眼熟。
她凝神细看,发现它们居然都是茶树。看来辛格的庄园,是以种植茶叶为生了。
但是两个小时之后,李蓁蓁就否定了这一看法,因为她看到了另一种奇怪的植物。在山脚下,种满了叶子肥厚的蔬菜,它们密密麻麻,一棵排着一棵,仿佛无边无际,非常壮观。
这种蔬菜的植株很高,叶子很厚很宽。有些植株的顶部,还开着喇叭状的粉色小花。
李蓁蓁从未见过,不由得好奇,指着它们说:“辛格先生,那是什么植物?”
辛格看了一眼,随意地说:“烟草,是制作香烟用的烟草。”
看李蓁蓁似乎感兴趣,辛格也来了兴致,“这些烟草是我们庄园的头牌产品,拥有较少的尼古丁和焦油。你听说过万宝路吗?我们的烟草,就是专门供应给他们公司的。”
“哦,原来是这样。”李蓁蓁表面上很平静,心里却有些惊讶。这看起来平淡无奇的庄园,居然跟世界上的烟草巨头也有合作。看来辛格的实力,远远不止他表现出来的那样。
经过这片烟草,李蓁蓁又看到了一大片水稻,这里地势平坦,隐隐形成平原。但是偌大的稻田,却看不到一个人影。
她抬头望了望天,烈日当空,也许这就是原因。
从山上下来,天气越来越热。不同于雨林中的闷热,这里的热气比较干燥,晒得人生疼。
她被晒得头昏眼花,又不好从空间里拿水,只好把薄外套脱下一半,胡乱地蒙住头脸,以躲避猛烈的太阳光。
他们又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一户人家,紧接着又是一户,最后连成一片,原来是一个村庄。
这个村庄很破,说是棚户区也不为过。天气酷热难当,村庄里只有少数几个人在外面走动。
李蓁蓁一群人走进来,就好像天外来客,瞬间打破了村庄的宁静。
几个路人发出呼喊,突然之间,从各个屋子里,眨眼间走出来一大群人。这些人的身材都很矮小,肤色也很黑。他们无论男女老少,都穿得破破烂烂,浑身脏兮兮地,脚上也没有穿鞋子。
奇怪的是,那些大人全都畏畏缩缩,不敢直视李蓁蓁这些人,隔着大老远,就紧紧贴住墙根,站得笔直笔直。
只有那些天真烂漫的小孩子,啃着拳头躲在大人的背后,静悄悄地偷看着他们。
辛格的豪华队伍在人群中穿行,享受着众人的注目礼,他似乎习以为常,一点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他们,大摇大摆地就走过去了。
李蓁蓁回头看,一直等他们走过去很久,那些村民还站在原地,丝毫不敢乱动。
她心里有了一丝明悟,不由得询问说:“辛格先生,他们是你的奴隶吗?”
“当然,”辛格回答得趾高气昂,他伸出四根手指,得意洋洋地说:“我有四万个成年的奴隶,他们替我种植烟草和大米,当然,也种植茶叶。”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微扬着下巴,说得志得意满:“我是一个心善的领主,愿意留这些无家可归的狗杂种,他们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呃……”李蓁蓁不知该作何评价,她第一次面对这种残酷的现实,却又无能为力。只能说,辛格确实是一个高种姓的印度人,居然能把奴役他人,说得这么清新脱俗。
他们又经过了四五个村子,无一例外,都是相同的情形。那些村民的脸上尽是麻木,看着辛格的眼神恍如他是天神,就连面对他的随从也是恭恭敬敬,好像辛格他们才是人类,而他们是没有思想的野兽。
李蓁蓁悄悄地观察辛格,发现他虽然长得黑,但是样貌却跟那些村民迥然不同,跟随从们也不相同。
这么说吧,那些村民长得就像黑人土著,而随从们都是典型的阿三长相,辛格的相貌确实要比他们好看一些。
这样说虽然直白,但确确实实反映了阶级的差异。
未接下来发生麻烦,李蓁蓁还是委婉地问了,“辛格先生,我听说印度有很多个民族,也有很多种宗教。我到你家里做客,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辛格指了指自己的五头巾,得意洋洋地说:“萨尔玛家族一直都是塔克布诺的王,这就是我们的民族。我是高贵的白人,只信奉高贵的婆罗门教,不过我们并不吃素,哈哈哈哈……”
李蓁蓁听得满头黑线,就他这个肤色,也好意思说自己是白人。别以为她不知道,婆罗门教其实就是印度教。既然信仰印度教,却又不遵循人家吃素的传统,看来这个辛格,也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家伙。
她点了点头,心领神会地说:“辛格先生,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只需要在你家里打扰一两天,等我联系上我的朋友……”
没想到辛格却摆了摆手,万分热情地说:“李小姐,你是我的贵客,你一定要在庄园里多待一些日子,让我好好招待你。”
“呃……不用了吧?”李蓁蓁看不透他的用意,有些迟疑地推脱道:“辛格先生,你太客气了。”
辛格依然笑眯眯地,好像丝毫听不出她的话外之音,还热络地说:“这是我们萨尔玛家族的传统。李小姐,等你跟我们相处之后,你就会知道,我们是一个心善虔诚、热情好客的家族。”
李蓁蓁总觉得辛格别有目的,却又看不出来他有恶意。她之所以敢放心地跟着他们走,一来是为了求救,二来也是有空间作为倚仗。要是辛格敢对她不利,她大不了往空间里面一躲,保证谁也找不到她。
她怕那些未知的灵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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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却不怕活生生的人。
将近黄昏,一行人终于走到了辛格家的庄园,看着不远处那栋金碧辉煌的城堡,李蓁蓁彻彻底底地松了一口气。她跋涉了这么多天,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点。
现在看来,这个落脚点似乎还不错。
门外有人在把守,远远地就打开了大门,一排排佣人从里面冲出来,在城堡外面排成两排,等到辛格的队伍走近了,这才整整齐齐地大吼:“老爷好!欢迎老爷回家!”
啧啧,这排场还真大呢。
到了这里,李蓁蓁也没必要让邦顺继续驮着了,她捏了捏他的耳朵说:“放我下来吧,邦顺。”
邦顺听话地把她放下,默默退回到辛格的身后。
李蓁蓁走进大门,首先看到一个巨大的喷泉池子,中间竖起三层莲花宝座,不停地往外喷水。池子里种了睡莲,开出一朵朵紫色的花,晚风吹过,带来一阵清雅的幽香。
就在这时,一只蓝色的大孔雀,忽然从池子的上空飞了过去,远远地落在草坪上。
看到辛格带了一个女人回来,一个仆人悄悄往后退,飞奔到城堡里通风报信去了。
过了没一会,一群身披纱丽的女人,就从城堡里走出来。为首的一个,身上穿着艳红镶金的真丝纱丽,皮肤白皙,长得特别漂亮。
她快步地迎向辛格,挽住他的手说:“你终于回来了,老爷,快让我看看今天的获。”
她东张西望,似乎才看到李蓁蓁一般,惊讶地说:“咦?这位是谁?”
辛格拍了拍她的手,似笑非笑地说:“好了,阿鲁娜。”
他与阿鲁娜交换了一个眼神,就笑着说:“让我来为你介绍阿鲁娜,这位是李小姐,她是我在香江的合作伙伴。我们家的电风扇,就是她的公司生产的。”
他指了指身旁的美人,有些无可奈何地说:“李小姐,这位就是我的妻子阿鲁娜,她来自北部的卡穆里家族。好了,你们女人之间比较有话题聊,你们不用在意我,就当我不存在。”
他虽然这么说,却还是站在一旁,含笑地等待。
果然,阿鲁娜听完他的话之后,心中解除了警报,立刻表现出了城堡女主人的优雅气质。她亲热地挽住了李蓁蓁的手,惊喜地说:“原来我们家的电风扇就是你生产的!我非常喜欢!”
她捂住自己的胸口,显得非常陶醉,春风满面地说:“你叫做什么名字?我可以直接叫你的名字吗?”
“蓁蓁,”李蓁蓁也笑了,她指了指自己,“我的名字叫做蓁蓁,那我就叫你阿鲁娜,你介意吗?”
“当然不!”阿鲁娜非常豪爽,她是一个艳丽的美人,高鼻大眼,眸色深蓝,笑起来的样子恍若花开。
李蓁蓁在心里暗想,这个阿鲁娜比辛格长得更像是高种姓的人,除了发色和肤色深了一点,她几乎已经和白人差不多了。
阿鲁娜就像一只快乐的喜鹊一般,兴致勃勃地给她介绍:“这是辛格的大姑、二姑、姐姐、大妹、二妹……”
她的英文很流利,熟练地介绍每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这些名字都太拗口了,李蓁蓁听得云里雾里,一个也记不住。
看她还想介绍隔壁的女邻居,辛格终于打断她说:“好了,阿鲁娜,天色不早了,我们又有客人,晚餐已经准备好了吗?”
“哦,老爷,我们都在等你回来。”阿鲁娜冲李蓁蓁璨齿一笑,舒展着手臂说:“蓁蓁,欢迎来到萨尔玛庄园做客。”
她挽着李蓁蓁的手,骄傲地走在了队伍的最前头,一路上都在为李蓁蓁介绍庄园的每一处。
跟大多数印度土豪一样,辛格的庄园非常豪华,到处都镶金嵌银。它的主体是采用大理石建造的英式大别墅,穹顶处却是印度式的圆顶。
别墅里虽然有电灯,却还是点着一排排烛火,在烛光的映衬下,这座奢华的别墅愈显温暖。
穿过一排排走廊,又经过一系列客厅和房间,他们终于到达餐厅的所在地,一间面积超过五百平方米的豪华大房间。
作为最尊贵的客人,李蓁蓁被安排在了左边的第一位,与阿鲁娜隔着桌子相对。
等所有人都坐好了,一个身穿紫色袍服的管家拍了拍手,一群佣人就端着托盘,缓缓地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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