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文飘过峰
听不懂鸟语的沈云只得再去看这家伙的心窝——其他们跪伏在地上,心窝亦贴在地上。他没法看到他们的心窝,所以,读心术派不上用场。可见,读心术也是有其局限性的。
这一看,他先是被惊呆,旋即咧着嘴,无声的笑了。
谁能想到,骑手竟然是个假货。如果不是听到这人的心语,他也被蒙过去了——这人在心里说:“一群蠢物!就凭你们几个也想抓住小公子,真是做梦!”
沈云连忙细看那个全身着红,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家伙。
果然与那三个大汉一样,也是用了敛息符。身上带着重重的血气。
心中一动,他去看跪在地上的另外两个红衣信使。这两个倒是真的。他们的丹田都是红色的。一个隐隐现着一个鹰头,另一个的是豹头。
而人群里的三个大汉应该是认出了这个假红衣信使的声音。他们明显的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眼底都闪过一道笑意。三人悄悄的对了眼,脸上的焦色去了一大半。
不一会儿,假红衣信使说完了。
跪在地上的落桑族人齐声领令。
然后,两名真正的红衣信使先起来,复又上马。
而那六名守关的落桑族人麻利的爬起来后,顾不得拍去身上的灰尘,一溜烟的跑到关卡面前,将关卡全部打开。
“走!走!你们,快走!”队长大人用生硬的官话喝斥着。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假红衣信使是假传所谓的“将军大人的密令”,帮助他的同伴们通过关卡。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绝好的办法。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骗过后面两个真红衣信使,搞到这个身份的。沈云不禁赞许的连连点头。
三个大汉中的一个,捏着鼻子尖叫了一声“大伙儿快逃啊”。原本安静如鸡的人们象是突然睡醒了一般,撒开脚丫子,呼啦啦的跑出了关卡。
那三个大汉护着他们的小公子,也混在人群里,跟着跑着。待出了关卡,又跑了十几步之后,他们突然发力,用最快的速度飞跑起来。
沈云看了一下他们的速度,很快得出:三人最多也就是炼气初期的修为。
那些落桑族人上当了,不会拦着他们。这样的修为,足以让他们逃脱。
想到这里,他不由的吐出一口浊气。
哪知,就在这时,官道的尽头又是尘土飞扬,急促的马蹄声再次响起。
沈云心中一凛,预感不妙,再次闻声看过去。
这回是一队全副武者的玄衣骑士。有十人之多。阳光下,他们挥舞着的长刀闪着寒光,杀气腾腾。
远远的,为首的骑士便扯着嗓子叽哩呱啦的嚷了起来。
假红衣信使最先反应过来,毫不犹豫的用力一踢马肚子,追着逃跑的人们,绝尘而去。边跑,他边用流利的官话大嚷:“跑啊,快跑!”
这下子,那三名大汉跑得更快了。
565. 第五七零章 救人
沈云直接“啪”的甩出一记流云袖。
这一招看似随意,实则用的是全力。
劲风竟然凝成了实质,圆弧状的刀,似雪,象秋风扫落叶一般,“呼——”,飞向全速俯冲下来的巨大麻鹰。
两者的速度都非常之快。
前者是迎头痛击,而后者却是出乎意料,想躲也躲不及了。
“唧——”
天空之中传来一声绝望的鹰啼。
几乎是同时,“砰”的一声巨响,雪白的刀光象烟花一样炸开,迸射出来的却是妖艳的血色。
待血色散尽,麻褐色的鹰羽象雪片一般,自半空里飘洒下来。
“啊——”守关卡的落桑族队长最先反应过来。他悲伤欲绝的伸长双臂,接住一片鹰羽,仰头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旋即,身上“啵”的腾起一阵白烟。
待白烟散尽,这位队长已兽化,变成了一头差不多是两个成年男子高的巨大黑猩猩。
紧接着,它的身后又是接连的“啵啵”作响,不断的腾起白烟。
这是其他的几个落桑族人相继在兽化。
而这个时候,沈云已经御剑冲到半空中,稳稳当当的接住了那个飞速下坠的小孩子。
“不要怕。”他将孩子抱在怀里,低头轻笑道,“没事了。”
原本哇哇大哭的孩子竟然当即止住了哭,泪眼汪汪的看着他,破涕为笑。
“好孩子,真勇敢!”沈云不由赞了一声,低头看着地面上纷纷兽化的落桑族人,左手将人牢牢抱住,扬起青霜,扬声说道,“你要是怕,就闭上眼睛。”
“我不怕的。”小孩子带着哭噤,绷紧的小身板紧紧的偎依在他的怀里,“我要看大哥哥打坏蛋,给爷爷奶奶报仇!”
沈云再一次被他的表现给惊艳到了,快活的点头:“好!”
说话间,一个红衣信使兽化完毕,变成一只苍鹰,展翅冲上了天。
这也是一只巨大号的,不过,比先前的那只麻鹰个头起码小了一半,速度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与后者相比,它象是一只幼鹰。
就这样的,也敢上来送死。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冷笑,从心底里佩服这厮的孤勇。先后与两个落桑族人交过手,他在心里对‘彩虹功’的等级也有了一些直观的认为。比如说,以他之力,对付橙色级别的,易如反掌。
这只胆敢向他宣战的苍鹰是最低阶的红色,这般冲上来,不是送死,还能是什么
他并没有因为这家伙弱,而手软。脚下一用力,御剑迎了上去,举起青霜,毫不客气的斩了下去。
因为了解这家伙的分量,所以,他只用了五成之力。
青虹一出,又是一声尖利的绝啼。
然后,血雾散开,黑亮的鹰羽满天飞。
“好哇!”小小的男娃娃竟然看得津津有味,拍着巴掌,喝起彩来。原本紧绷的小身板在不知不觉之中完全放松下来。
沈云不由的翘了翘嘴角。
这会儿,后面赶过来的那队落桑族玄衣骑士已与守关的族人汇合。他们都已兽化完毕。是以,关卡这边的官道上挤了一地的豺狼虎豹。
一只只全是特大号的。
只可惜,它们全不会飞。能飞的那两只已被沈云象斩成了一地毛。
这些家伙被气得嗷嗷乱叫,此起彼伏的举着前爪,腾起笨重的身体,奋力去抓踩着飞剑的沈云。
见状,沈云忍不住在心里揣测:怎么笨成这样该不是兽化之后,这些家伙的心智跟性情都变得跟野兽一样了吧
这时,他敏锐的发现,依在怀里的小身板再度绷得紧紧的,连忙低头去看。
果不其然,小男孩的脸上尽是惧色,硕大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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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一章 非我族类
外面又响起一阵烦人的嚣闹。沈云皱了皱眉头,睁开眼睛,徐徐吐出一口浊气,以压制住心中的厌烦。
五天前,他在城外的官道上救下了一对严姓父子。
他们并不是百里城人。因为数月前举家去百里城探望病重的伯父,所以才赶上了百里城的这场浩劫。
据他们说,百里城与别处不一样。它原本是一座私人城堡。两百多年前,城主大人率百里城归顺仙庭。作为安抚,仙庭将百里城赏给城主大人,做为封地。所以,在百里城,仙府大老爷虽然也别处一样,掌管这里的一切事务,但是,城主大人的封号仍然世袭了下来。
落桑族人进犯时,仙府大老爷弃城而逃。只有城主大人率领家兵和一部分仙符兵将士奋勇抵抗。
然而,落桑族人实在是太强悍了。他们能变身成各类猛兽。坚固的城池在它们的爪下就跟用豆腐块搭起来的差不了多少。
一天一夜之后,包括城主大人在内的守城将士们阵亡。百里城,沦陷。
愤怒的落桑族人在外城大开杀戒。严家位于靠近外城的位置,也遭了难。只有严姓父子俩侥幸逃过死劫。
小男孩正是因为亲眼看到爷爷奶奶丧生兽腹,所以,小小年纪便对落桑族人恨之入骨。
好在一天之后,屠杀终于停了下来。
之后,落桑族人驱使内城的人们出来收拾残局。严姓父子两个在一群好心人的掩护下,成功的混进了内城。
自沦陷后,百里城一直被落桑族人封锁,许进不许出,直到三天前才解了禁。不过,出城的人必须去落桑族人那里办理出城证。
这些天来,人们被落桑族人吓怕了,以为有诈,前两天,一直没有敢去办理这个出城证。
严姓父子此时山穷水尽,在城里实在是过不下去了。继续留在城里,也是一个死。是以,他们俩心一横,索性豁出去了,办了出城证。
与他们一样想法的,还有百来号人。
落桑族人倒也没有太为难他们。严格的盘查之后,给他们发放了出城证,真的放他们出城而去。
一路上,他们又陆续通过了七道关卡。每到一处关卡,都要停下来,接受盘查。就这样,走走停停,不到五十里的官道,竟然走了三天。
他们被折腾得几近崩溃。如果不是回家的强大信念支持着,他们真的快要扛不下去了。
没想到,到了百里城的边界,竟然还是碰到了大变故。
“幸好碰上了恩公。”虽然已经到了安全地带,但是,严姓男子只要一想起当时的情形,还是心有余悸,忍不住浑身打颤。
沈云禁不住他的苦求,只得留下姓名。然后,辞别这对父子,又独自返回,乘着夜色,悄悄的潜入了百里城。
果然如严姓男子所言,落桑族人将百里城守得跟只铁桶一般。
不过,他们还拦不住沈云。
沈云混进城来后,按照严姓男子提供的地址,当夜就住进了这家叫做“鑫诚福”的内城老字号客栈。之前,就是这家客栈的大掌柜搭救并收留了严姓父子俩。
严姓男子是一名初级武者。得知沈云要去百里城,他苦劝不住后,给沈云写了一封荐书:“那些落桑人一直在搜查守城将士的家眷。鑫诚福的东家在内城颇有些名望,落桑人在他名下的客栈里比在别处要收敛得多。恩公一个外乡人,别的客栈怕是轻易不敢收留。不如就去鑫诚福落脚。”
而鑫诚福的大掌柜见了荐书之后,真的二话不说吩咐伙计给安排了一个独门独院的小院子。
于是,初到百里城的沈云在他们家的登记簿上,成了在客栈里住了将近一年的老主顾。
一晃,他已在百里城呆了五天
第五七二章 百里城不死
随着落桑族人全面掌控了百里城,沈云见到的惨事也越来越多。虽然他总是尽其所能的帮助那些在苦难之中煎熬的人们,但是,他发现根本就无济于事。
论单打独斗,那些在街面上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落桑族人,没有几个能在他的手底下过十招。然而,他打死、打残了他们中的一个两个,甚至多个,又有什么用
城里的落桑族人成千上万,随处可见。半空里,有兽化成各类飞禽的落桑族人不间断的巡视。不管他在怎么偏僻的小巷里动手教训了一个,或者两个落桑族人。附近的落桑族人都象得了风声一般,最多几十息之内,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有几次,他不但救人不成,而且险些搭上自己;
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贱民”都是连同财物、房产一同登记造册的。他救了人,将之护送回家后。最多半天之后,全副武装的落桑族军士就会找上门来,将被救的人,以及其家人尽数带走,家财没收充公。从此,这一家人便象人间蒸发了一般。
出手了几次之后,沈云痛苦的发现,只要伤到了落桑族人,或者是落桑族人觉得吃了大亏,他的每一次出手,都不象是在救人,更象是好心帮倒忙,害了人家一大家子。
同时,他的名声也传出去了。没两天,他发现落桑族人对于所有走街串户的小生意人的盘查变得频繁和严厉起来。他有易容术伴身,换个脸孔,换身衣服,不再装游方郎中,装闲散的阔少爷就是。但是,那些靠走街串户做生意,养家糊口的人可就惨了。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沈云不得不承认,这种游侠似的救助,根本就救不了百里城的人们。
除非他能将落桑族人全部赶出百里城去。
而以他现在的能力,只凭一己之力,驱逐出城中所有落桑族人,还不如去做梦。
就算他将自己在菱洲的人马全部带过来,也做不到。
他还是太弱,不够强大!
每每夜静人深的时候,只要一想到这里,沈云的脑海里就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牛头坳村那冲天的火海。
他一直知道,这是他幼时的恶梦,也是他心中的执念。
而得了“心魔传承”之后,他深知,心魔便源自于此。
在有小男孩的话在前,他心里自然是存了警觉的。是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立马就会运转灵力,尽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努力尝试着用神识搜查泥丸宫。
刚开始时,待他能够用神识搜查泥丸宫时,脑海里的火海已然消失。此时,即便有心魔,也是心魔发作过后,重新潜伏下来了。所以,自然是一无所获。
但是,多有几次之后,他不但能立马清醒过来,而且运转灵力的时间也在逐次提前。终于有一次,他在火海出现的那一刹那,便分出了神识对泥丸宫进行自查。
待火海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他惊喜的睁开了眼睛——不是心魔,也不是执念!那只是他幼时记忆深刻的一段回忆罢了。
他刚才看到了一个与平常是完全不一样的泥丸宫。平常的泥丸宫,象是透过阳光去看一颗透明的水晶珠子,透亮而又绚丽多彩;当脑海里出现火海时,他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看到了这颗水晶珠子的内部。原来,它的五光十色全是他的记忆。这些记忆有的色彩鲜艳,有的比较黯淡……各种各样的记忆,汇成了大大小小的云彩或雾气,飘浮于泥丸宫之中。
有没有执念,有没有心魔,此时此刻,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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