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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金手指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横空日月

    “庄主,我们只要不要让黄公衡踏上我们卧虎庄,让他不明不白的死在洪泽湖中,又有谁知道。”葛天霸身旁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说道。

    “不错,这个主意好。”葛天霸闻言拍手称赞道,而后看向身旁的云姑说道:“小云,你飞鸽传书,将我们的计划告知铁手团。”

    “是。”虽然感觉这个计划有些不妥,但是云姑也不知道究竟哪里不妥,只能点头。

    与电视剧中智谋百出的云姑不同,现在葛亚云还没有“毕业”,还不是铁手团的堂主,虽然也很聪慧,却缺乏必要的历练和见识。

    ……

    铁手团。

    “这个葛天霸,不过是只井底之蛙,我还以为他能有什么妙计,这一招臭棋,真是臭不可言。”元齐看完之后,将纸条揉成一团,扔进火盆之中,一脸不屑。

    “宗主,这有什么不对吗”手下狐智问道,他主要负责铁手团的情报工作,经常替元齐出谋划策,他虽然觉得葛天霸的计划有一些不妥,但是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你们啊,终究是眼界太狭窄了。”元齐叹口气说解释道:“一旦逍遥王在洪泽湖出事,对于皇帝来说,究竟是谁做的根本不重要。”

    “这,这是为何”

    “这就是天子颜面,就算是一个七品县令,莫名其妙的死亡,朝廷也会仔细调查一番,何况是朝廷勋略,天子所倚重的逍遥王,一旦他死在洪泽湖,朝廷第一个要剿灭的就是势力最大的卧虎庄。”

    “这……”狐智这才大概明白这其中的逻辑了,不过还是有些难以接受,这不合逻辑啊。

    其实狐智的这种想法并不奇怪,底层人士难以理解上层人士的思维逻辑,就像一个穷人,无法理解有钱人究竟是怎么生活的,这就是眼界的差距。

    一个乞丐说自己哪天如果当了皇帝,一定要用金子做的碗去乞讨,这其中有玩笑的成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种事实。

    “不过既然卧虎庄准备做这把刀,那我们也就正好顺水推舟,你立刻传书给豹冲、貔貅和龙风三人,让他们见机行事,确保在洪泽湖中除掉黄公衡,还有葛天霸和云姑,也要一起除掉。”

    “是,宗主。”

    ……

    “公子,水匪来了。”




第二零三章 护龙山庄,黄家神童
    c_t;洪州城。

    “听说李守信三日之前在洪州城郊出现过,这次要是能找到他,那我们兄弟两可就要发达了。”

    “谁说不是呢,消失一年多,终于出现了,要是能够抓到活的交给官府,那就是黄金万两,够我们兄弟两下半辈子风流快活了。”

    “哈哈,到时候老子非得买他个几百亩良田,找上七八个娘们伺候老子,好好享受。”

    “七八个娘们,你那玩意受得了吗”

    “何老五,这个问题,你就得去问你老母去了,嘿嘿,”

    “哈哈哈……”

    “我看抓活的,大家就不要想了,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他呢,虽然李守信是个九岁孩童,但是想要带着一个大活人却不被发现,你认为这件事情可能吗一旦被发现,哼哼。”

    “那你说怎么办”

    “砍下他的头,拿着人头去要赏金,虽然钱少了点,但是总比到时候没命花要强吧。”

    “王秀才,就凭你的这番话,就该将你乱刀砍死,真真是其心可诛。”

    “你这话什么意思”

    “嘿嘿,江湖中谁人不知,李守信其实是天后的孙子,要是哪天天后突然怀念自己的这个孙子,你说杀了她孙子的人会是什么下场呢”

    “这……”

    一个小小的茶棚,便是一个小小的江湖,这些江湖人士交谈之间,看似在出谋划策,良言相劝,其实凶险得很。

    ……

    “没想到我那便宜老师竟然那么干脆地将我的消息泄露出去,看来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啊。”

    就在茶棚左侧的一根木柱旁,一个衣着朴素,头戴破斗笠的人靠着木桩坐在地上,此人就是黄崇,也就是李守信,那些yy着抓到李守信之后如何如何的江湖人士谁也想不到他们的目标其实就在他们旁边。

    没有继续听这些江湖人士的yy,黄崇摘下斗笠扇着风,起身离开茶棚,就像是一个大热天在大棚底下乘会凉的过路人。

    虽然有人看到他的离开,却没有人在意。

    虽然这个人年纪不大,但是这个时代,家庭困难的人家,年幼的孩子出来赚些家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谁能想到黄崇会如此大胆。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黄崇已经变了副模样,他脸上多了一块青记,覆盖了大半张脸,这是黄崇利用毒药自己搞上去的,并不是什么易容之术,如果不是非常熟悉的人,不可能认出他。

    ……

    “真是世事难料。”黄崇在路过自己呆了一年多的鲁家大院时,看了一眼正大门,压了压斗笠,默默走过,心中感慨道。

    黄崇虽然逃出来,却并未逃离洪州城,而是先在附近一家大户中做短工,同时观察情况。

    即便是现在,黄崇也还在感慨,之前的“逃离大作战”充满了各种巧合。

    比如李守信等待了很久的最佳开溜机会,就在不经意之间到来了,在得知“洛神献碑”消息的第二天,鲁成和虺文忠先后离开洪州前往长安。

    不仅如此,虺文忠在离开之前还特地见了一次黄崇,从虺文忠口中黄崇才知道他们要离开,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虺文忠竟然在临走之前给了黄崇纹银百两。

    是的,你没看错,虺文忠给黄崇一百两白银。

    我勒个去。

     



第二零四章 黄家的忧虑
    c_t;“金手指啊金手指,世上的东西应该是越用越好用,怎么到你这里就恰恰相反呢。”

    躺在床上,其实就是一块隔绝地面的木板,黄崇闭上眼睛,“看着”那截手指,心中想到。

    大约在一年前,黄崇在外部压力下第一次触碰了这截手指,得到何惕守的一部分记忆。

    触碰之后,那截半金半白的手指重新变成灰黑色,依旧存在于黄崇的意识之中。

    本来黄崇以为接下去的剧本应该是:这截手指会进入轮回,也就是这截灰黑色的手指会重新变成银白色,然后再变成暗金色……

    当初黄崇就暗下决心,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自己一定要等到手指无法再变色才去触摸它。

    虽然黄崇没有直接证据,但是黄崇本能的以为,手指的颜色和所获得的东西应该是有关系的,否则手指没有理由会变色啊,越到后面,自己触碰手指后能够得到的东西应该就越好。(虽然记忆不能算是东西,但为了方便,日后从手指上获得的,就统一称之为“东西”)

    事后证明,关于轮回,也就是手指会重新变色的猜测,黄崇是对的,但是黄崇没想到的是——变色的速度完全不同。

    之前,那截手指从灰黑色到完全变成银白色,大概用了半个月,现在,已经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灰黑色的手指仅有十分之一的区域变成银白色。

    这变色的速度足以令人崩溃。

    灰黑色变成银白色就如此龟速,想要等到全部变成暗金色,那得等到猴年马月

    有时黄崇会不禁为之前的“冲动”感到后悔,自己就不应该太早去触碰这一截手指,应该再等等的,等到手指全部变成暗金色,甚至变成更进一步的颜色后,再去触碰,这样自己能够得到的东西就会更好,说不定能得到无崖子的记忆,多美妙啊。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黄崇看了一眼手指就睁开眼睛,没有再多做观察,一来黄崇只是想看看能不能给自己一个惊喜,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令人失望,看太久反倒是会让自己更后悔,所以还不如不看。

    二来,黄崇此刻所处的环境不比之前的大院,他也不敢长时间专注于“观看”手指,要保持一份对周围环境的警觉。

    黄崇白天在城南的一个大户人家中打短工,大户家包吃不包住,因此到了晚上,黄崇只能自己找个地方安身,目前暂时在城西和土地爷做几天邻居。

    黄崇侧着身子,将耳朵贴在地面,这种睡觉方式是和狗学的,因为这样可以听到从地面从来的声音,提前作出反应。

    ……

    哒哒哒……

    “嗯”一阵脚步声传入耳中,熟睡的黄崇猛然睁开眼睛。

    睁眼、起身,同时用脚将身下的木板一勾,木板滑入土地庙中,而后黄崇快步冲向十米开外的一棵树,一跃而起攀住树干,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躲在茂密的树叶之中。

    整个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不到五秒钟的时间,黄崇就消失不见了,而且并未引起树木的剧烈晃动,可见黄崇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了。

    “这个时间点,应该是衙门捕快吧,难道官府已经发现了我”

    黄崇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透过树叶之间的空隙观察着下方的情况,左手放在腰间,一副随时准备出手的姿态。

    唐朝不同于二十一世纪,这个时代实行严格的宵禁政策,普通百姓大晚上在外面晃荡,一旦被发现,轻



第二零五章 阴阳互济经
    c_t;第十五章方法

    “江哥,你真的有路子吗”干活的时候,黄崇借着一个空档,走到刀疤脸身旁,弱弱地问道。

    “怎么,狗蛋你也想离开洪州啊”刀疤脸看到黄崇明显一愣。

    对于这个脸上有块青记的小孩,他还是有些印象的,只是他没想到黄崇竟然也想离开洪州,“狗蛋”是黄崇给自己取的一个名字,很接地气。

    “嗯。”黄崇抿着嘴点点头,神情有些不安地说道:“去年,我爹娘都死了,我不想呆在家里才跑来洪州,听江哥所说,洪州现在也不安全,江哥,求求你了,能不能帮帮我。”

    刀疤脸没有回答,而是上下仔细地打量了黄崇好一会,这是他的习惯,他要以此来判断能坑对方多少钱,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脸上的大块青记,这被认为是不祥的象征。

    突然刀疤脸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因为他发现虽然黄崇浑身脏兮兮的,但是因为流汗和搬运,露出手背上几处细腻的皮肤,根本不像是穷苦人家孩子的模样,如果不是近距离观察仔细,还真发现不了。

    “当然可以,一百文。”刀疤脸眼珠子一转,伸出一只手指说道,声音不大,只有他们两能够听到。

    “一百文!”黄崇捂着嘴低声惊呼,随后双手合十,一脸哀求道:“江哥您看能不能再便宜一点,求求你了,江哥。”

    虽然说换算起来,一百文钱就相当于人民币两块钱,但是要知道即便是在不同时期,人民币的购买力也是不同的,这个时代,钱很值钱,黄崇一天的工资也才七文钱而已,普通人一天伙食费也不过三文钱。

    “这……”

    迟疑了一会,刀疤脸才说道:“行吧,谁让你都叫我一声江哥了,而且我也从小就没了爹娘,大哥我这次就当是做一次善事,三十文。”

    “谢谢江哥,谢谢江哥。”黄崇闻言,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说道。

    “明天午时一刻,在城西门口汇合,记得带上钱,如果钱不够的话,那就不要怪江哥我了。”

    “是是,一定记得一定记得,多谢江哥,多谢江哥!”黄崇再三表示感谢后,这才继续干活。

    ……

    “江哥,你这是”看着离开的黄崇,之前坐在刀疤脸身旁的那个瘦子走到他身旁,不解地问道。

    “嘿嘿,我刚才发现这小子细皮嫩肉,一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下工之后,你就悄悄跟上他。”

    “不会吧,那他怎么会干这种活”

    “谁知道呢,也许是离家出走了呗,管他呢。”

    “也是,那他身上就一定有值钱的东西,正好可以当江哥的拜师礼啊。”

    “嘿嘿,就算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也可以把他卖给美香阁当龟公,只是可惜了,如果没有那块青记的话,还能卖个好价钱,听说不少有钱人就好这一口。”

    “高,江哥果然是高。”

    ……

    “嘭。”黄崇将麻包肩膀上的放在地上,喘着粗气,虽说黄崇练武,尤其是练出内力之后,力量增加了不少,但黄崇毕竟还只是一个小孩,要干一个成年人的活,确实有些吃力,好在因为混元功,黄崇的恢复能力比较强,这才坚持了下来。

    “我的演技真是越来越好了,以后要是有机会,拿个奥斯卡小金人应该没问题吧。”看到正在搬麻包的刀疤脸,黄崇心中暗喜,他认为自己的演技成功地骗过了刀疤脸,让自己少付了一大笔钱,黄崇一直以为刀疤脸其实就是想多赚点钱。

    跟着长远柜坊的队伍,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更不容易被发现,自己也不用到扬州,半路上找个合适的机会脱离队伍就行了。

    柜坊,是唐代专营钱币和贵重物品存放与借贷的机构,类似于银行,经营的主要业务是代客商保管金银财物,收取一定的租金,商人需用时,凭帖或信物提取。

    所有柜坊的背后都有大势力的支持,也只有这样柜坊才有公信力,长远柜坊是南方地区最大的柜坊之一,遍布江南、岭南、江淮、山南、剑南五道。

    黄崇从鲁彦房中取走的十万两白银柜坊凭证,就是长远柜坊的,黄崇只要拿着那块凭证,就能在长远柜坊任何一家店铺中兑换九万两白银。

    为什么不是十万两

    这是柜坊的规矩——十入九取,意思是取钱的时候必须支付十分之一的利息,所以只能取走九万两,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这绝对算是高利息,但在唐朝,这笔利息并不高,寻常百姓的借贷,十分之三的利息都算正常,所以用十分之一的钱换取资金安全,很多人愿意这样做。

    柜坊除了保管钱财、货物的业务之外,还有类似于镖局的押运业务,毕竟一些大顾客的货物和柜坊的金银也需要转运,所以组建了专门的卫队,押送货物队伍的安全性自然是很高,甚至安全和效率都超过官方队伍。

    在这个时代,一个人出远门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安全,所以最佳的一个办法就是跟着这些押送货物的队伍,有他们的庇护,无疑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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