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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金手指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横空日月

    “是,大姐,属下明白!”

    “嗯,这次的行动绝对不能引起内卫的注意,所以你只有半个月的时间,我会传书给六堂和显儿,时间一到,你立刻将后续事情交给七堂的人结尾,尽快与显儿汇合,拉拢这次被流放到岭南的三十六家朝臣之后,显儿还是第一次参与这种大规模的行动,经验不足,你要多指点指点她。”

    “是,我定会好好调教她。”

    “嗯,很好,一旦这次我们的行动成功,将这些人手全部吸纳进来,蛇灵的力量至少能扩大一倍,这次还真要多谢我们的好皇帝啊。”

    “大姐你就放心吧,这次属下一定收好武则天送下的这份大礼,绝不辜负我们这位好皇帝的厚赠。”

    肖清芳,此前因为抓捕袁天罡和“捕杀”蛇灵逆党有功,右迁为内卫府大阁领,因其能力出众,深得皇帝信任,故而被皇帝委以重任。

    武则天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所信任的这位大阁领肖清芳,其实是袁天罡的弟子,更是如今蛇灵的第一号人物,蛇灵在内卫,更加准确的说是肖清芳的庇护下,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极为可怕的程度,现如今蛇灵的堂口已经遍布天下各道州。

    不过因为蛇灵的特殊性,不管是江湖之中还是朝堂之上,知道蛇灵存在的人少之又少。

    毕竟一旦“蛇灵”二字传到武则天或者是内卫府某些人耳中,那事情就糟糕了。

    在内阁中,肖清芳虽然是大阁领,名义上的一把手,却也不是一家独大。

    武则天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为了防止内卫府大阁领一手遮天,她采取了相应的制衡手段,内卫府一共有三个大阁领,名义上是一正两副,但实际上三人之间并没有严格的上下级关系。

    三位大阁领只对皇帝一人负责,听皇帝调遣,所以三个大阁领的实际权利大小,就和太监一样,要看皇帝更加信任谁。【…¥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为了争权,内卫府的三个大阁领之间,各种小手段层出不穷,都希望对方犯错。

    所以肖清芳在内卫中的每一步都要非常小心,不能给对手落下任何把柄,自从袁天罡被捕之后,她不仅没有再往内卫中塞进过蛇灵的人,还清理了一部分之前就加入内卫的蛇灵成员。

    “清理”二字,却是用得一点不过分,肖清芳手段极为狠辣,不留后患。

    恐怕袁天罡在入狱之前,也没想到肖清芳会那么狠。

    这一方面是因为肖清芳所处的位置不同,她现在是蛇灵一把手,权力欲和之前袁天罡执掌蛇灵的时候完全不能比。

    而更重要的是武则天。

    武则天以女子之身登基称帝,就便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让一些野心勃勃的女人生出了万丈雄心,而肖清芳就是这其中之一,凭什么她武则天能做皇帝,而她肖清芳就不行呢

    ……

    洛阳,内卫府。

    “关于李守信,还没有下落吗”

    “禀大阁领,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难道他李守信还能够凭空消失不成”

    “回禀大阁领,这也怨不得属下,除了十年前那条不知真假的李守信出现在洪州的消息外,再也没有关于李守信的任何消息,这李守信就像真的消失了一般,没有任何




第二三五章 生死符
    一个身穿深蓝色忍者服的家伙偷偷地潜入花园,本来打算到前院去看看的黄崇立刻改变目标,悄无声息地跟在他的身后,因为龟息功,所以那个东瀛忍者并未发现黄崇跟在身后。

    令黄崇惊讶的是,眼前这个第十四章离开洪州

    “金手指啊金手指,世上的东西应该是越用越好用,怎么到你这里就恰恰相反呢。”

    躺在床上,其实就是一块隔绝地面的木板,黄崇闭上眼睛,“看着”那截手指,心中想到。

    大约在一年前,黄崇在外部压力下第一次触碰了这截手指,得到何惕守的一部分记忆。

    触碰之后,那截半金半白的手指重新变成灰黑色,依旧存在于黄崇的意识之中。

    本来黄崇以为接下去的剧本应该是:这截手指会进入轮回,也就是这截灰黑色的手指会重新变成银白色,然后再变成暗金色……

    当初黄崇就暗下决心,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自己一定要等到手指无法再变色才去触摸它。

    虽然黄崇没有直接证据,但是黄崇本能的以为,手指的颜色和所获得的东西应该是有关系的,否则手指没有理由会变色啊,越到后面,自己触碰手指后能够得到的东西应该就越好。(虽然记忆不能算是东西,但为了方便,日后从手指上获得的,就统一称之为“东西”)

    事后证明,关于轮回,也就是手指会重新变色的猜测,黄崇是对的,但是黄崇没想到的是——变色的速度完全不同。

    之前,那截手指从灰黑色到完全变成银白色,大概用了半个月,现在,已经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灰黑色的手指仅有十分之一的区域变成银白色。

    这变色的速度足以令人崩溃。

    灰黑色变成银白色就如此龟速,想要等到全部变成暗金色,那得等到猴年马月

    有时黄崇会不禁为之前的“冲动”感到后悔,自己就不应该太早去触碰这一截手指,应该再等等的,等到手指全部变成暗金色,甚至变成更进一步的颜色后,再去触碰,这样自己能够得到的东西就会更好,说不定能得到无崖子的记忆,多美妙啊。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黄崇看了一眼手指就睁开眼睛,没有再多做观察,一来黄崇只是想看看能不能给自己一个惊喜,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令人失望,看太久反倒是会让自己更后悔,所以还不如不看。

    二来,黄崇此刻所处的环境不比之前的大院,他也不敢长时间专注于“观看”手指,要保持一份对周围环境的警觉。

    黄崇白天在城南的一个大户人家中打短工,大户家包吃不包住,因此到了晚上,黄崇只能自己找个地方安身,目前暂时在城西和土地爷做几天邻居。

    黄崇侧着身子,将耳朵贴在地面,这种睡觉方式是和狗学的,因为这样可以听到从地面从来的声音,提前作出反应。

    ……

    哒哒哒……

    “嗯”一阵脚步声传入耳中,熟睡的黄崇猛然睁开眼睛。

    睁眼、起身,同时用脚将身下的木板一勾,木板滑入土地庙中,而后黄崇快步冲向十米开外的一棵树,一跃而起攀住树干,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躲在茂密的树叶之中。

    整个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不到五秒钟的时间,黄崇就消失不见了,而且并未引起树木的剧烈晃动,可见黄崇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了。

    “这个时间点,应该是衙门捕快吧,难道官府已经发现了我”

    黄崇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透过树叶之间的空隙观察着下方的情况,左手放在腰间,一副随时准备出手的姿态。

    唐朝不同于二十一世纪,这个时代实行严格的宵禁政策,普通百姓大晚上在外面晃荡,一旦被发现,轻则拘禁,重则就地正法



第二三六章 栽赃嫁祸
    “听说李守信三日之前在洪州城郊出现过,这次要是能找到他,那我们兄弟两可就要发达了。”

    “谁说不是呢,消失一年多,终于出现了,要是能够抓到活的交给官府,那就是黄金万两,够我们兄弟两下半辈子风流快活了。”

    “哈哈,到时候老子非得买他个几百亩良田,找上七八个娘们伺候老子,好好享受。”

    “七八个娘们,你那玩意受得了吗”

    “何老五,这个问题,你就得去问你老母去了,嘿嘿,”

    “哈哈哈……”

    “我看抓活的,大家就不要想了,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他呢,虽然李守信是个九岁孩童,但是想要带着一个大活人却不被发现,你认为这件事情可能吗一旦被发现,哼哼。”

    “那你说怎么办”

    “砍下他的头,拿着人头去要赏金,虽然钱少了点,但是总比到时候没命花要强吧。”

    “王秀才,就凭你的这番话,就该将你乱刀砍死,真真是其心可诛。”

    “你这话什么意思”

    “嘿嘿,江湖中谁人不知,李守信其实是天后的孙子,要是哪天天后突然怀念自己的这个孙子,你说杀了她孙子的人会是什么下场呢”

    “这……”

    一个小小的茶棚,便是一个小小的江湖,这些江湖人士交谈之间,看似在出谋划策,良言相劝,其实凶险得很。

    ……

    “没想到我那便宜老师竟然那么干脆地将我的消息泄露出去,看来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啊。”

    就在茶棚左侧的一根木柱旁,一个衣着朴素,头戴破斗笠的人靠着木桩坐在地上,此人就是黄崇,也就是李守信,那些yy着抓到李守信之后如何如何的江湖人士谁也想不到他们的目标其实就在他们旁边。

    没有继续听这些江湖人士的yy,黄崇摘下斗笠扇着风,起身离开茶棚,就像是一个大热天在大棚底下乘会凉的过路人。

    虽然有人看到他的离开,却没有人在意。

    虽然这个人年纪不大,但是这个时代,家庭困难的人家,年幼的孩子出来赚些家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谁能想到黄崇会如此大胆。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黄崇已经变了副模样,他脸上多了一块青记,覆盖了大半张脸,这是黄崇利用毒药自己搞上去的,并不是什么易容之术,如果不是非常熟悉的人,不可能认出他。

    ……

    “真是世事难料。”黄崇在路过自己呆了一年多的鲁家大院时,看了一眼正大门,压了压斗笠,默默走过,心中感慨道。

    黄崇虽然逃出来,却并未逃离洪州城,而是先在附近一家大户中做短工,同时观察情况。

    即便是现在,黄崇也还在感慨,之前的“逃离大作战”充满了各种巧合。

    比如李守信等待了很久的最佳开溜机会,就在不经意之间到来了,在得知“洛神献碑”消息的第二天,鲁成和虺文忠先后离开洪州前往长安。

    不仅如此,虺文忠在离开之前还特地见了一次黄崇,从虺文忠口中黄崇才知道他们要离开,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虺文忠竟然在临走之前给了黄崇纹银百两。

    是的,你没看错,虺文忠给黄崇一百两白银。

    我勒个去。

    说实话,黄崇至今也找不到任何的词语来形容他当时



第二三七章 口舌之快
    洪州城。

    “听说李守信三日之前在洪州城郊出现过,这次要是能找到他,那我们兄弟两可就要发达了。”

    “谁说不是呢,消失一年多,终于出现了,要是能够抓到活的交给官府,那就是黄金万两,够我们兄弟两下半辈子风流快活了。”

    “哈哈,到时候老子非得买他个几百亩良田,找上七八个娘们伺候老子,好好享受。”

    “七八个娘们,你那玩意受得了吗”

    “何老五,这个问题,你就得去问你老母去了,嘿嘿,”

    “哈哈哈……”

    “我看抓活的,大家就不要想了,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他呢,虽然李守信是个九岁孩童,但是想要带着一个大活人却不被发现,你认为这件事情可能吗一旦被发现,哼哼。”

    “那你说怎么办”

    “砍下他的头,拿着人头去要赏金,虽然钱少了点,但是总比到时候没命花要强吧。”

    “王秀才,就凭你的这番话,就该将你乱刀砍死,真真是其心可诛。”

    “你这话什么意思”

    “嘿嘿,江湖中谁人不知,李守信其实是天后的孙子,要是哪天天后突然怀念自己的这个孙子,你说杀了她孙子的人会是什么下场呢”

    “这……”

    一个小小的茶棚,便是一个小小的江湖,这些江湖人士交谈之间,看似在出谋划策,良言相劝,其实凶险得很。

    ……

    “没想到我那便宜老师竟然那么干脆地将我的消息泄露出去,看来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啊。”

    就在茶棚左侧的一根木柱旁,一个衣着朴素,头戴破斗笠的人靠着木桩坐在地上,此人就是黄崇,也就是李守信,那些yy着抓到李守信之后如何如何的江湖人士谁也想不到他们的目标其实就在他们旁边。

    没有继续听这些江湖人士的yy,黄崇摘下斗笠扇着风,起身离开茶棚,就像是一个大热天在大棚底下乘会凉的过路人。

    虽然有人看到他的离开,却没有人在意。

    虽然这个人年纪不大,但是这个时代,家庭困难的人家,年幼的孩子出来赚些家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谁能想到黄崇会如此大胆。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黄崇已经变了副模样,他脸上多了一块青记,覆盖了大半张脸,这是黄崇利用毒药自己搞上去的,并不是什么易容之术,如果不是非常熟悉的人,不可能认出他。

    ……

    “真是世事难料。”黄崇在路过自己呆了一年多的鲁家大院时,看了一眼正大门,压了压斗笠,默默走过,心中感慨道。

    黄崇虽然逃出来,却并未逃离洪州城,而是先在附近一家大户中做短工,同时观察情况。

    即便是现在,黄崇也还在感慨,之前的“逃离大作战”充满了各种巧合。

    比如李守信等待了很久的最佳开溜机会,就在不经意之间到来了,在得知“洛神献碑”消息的第二天,鲁成和虺文忠先后离开洪州前往长安。

    不仅如此,虺文忠在离开之前还特地见了一次黄崇,从虺文忠口中黄崇才知道他们要离开,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虺文忠竟然在临走之前给了黄崇纹银百两。

    是的,你没看错,虺文忠给黄崇一百两白银。

    我勒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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