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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鬼策
我看到那头漂亮的灰色小母狼几乎是立刻接受了那只一直在它身边转悠讨好的强壮公
狼,躲到森林中享受两人世界去了。
如果是人类的话,可能会鄙夷这种近似于水性杨花的行为,而在动物之间,它们的欲
望和情感是如此直接的受到本能和荷尔蒙的驱使拒绝、放弃与接受都很干脆。
雌兽会毫不在乎的站在两只或更多只为了争取到与它交配的机会而互相拼命的雄兽旁
,冷静的旁观着血腥的战斗场面,一直等到胜出者站到它面前,之后也许就是直接的干柴
烈火,偶尔的时候,会先一起玩闹一会儿培养培养感情。
大部分动物之间只是露水姻缘,等过了交配季节,甚至等交配刚刚完成,它们就会分
道扬镳,比如棕熊。只有少部分动物会组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家庭,一起养育后代。
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比较喜欢狼的习性。
也许是因为它们对配偶的忠诚,对后代的尽责让我想起了曾经度过的身为人类的时光

我已经不是狼王。
在这一点上,我也无法说服老大让它留下,继续实行我的计划,而我也不敢继续让老
大待在有许多母狼在的地方,那些躁动的荷尔蒙气息让它开始坐立不安。
我不知道身为半人半狼的身份是不是让它开始改变择偶的目标,比如从一只漂亮的母
狼转移到了一个美丽的人类女子身上,或者这种复杂的身份,让它对服从本能与狼群中的
母狼交配感到难以接受,所以才会对母狼不假辞色。
它呲着牙威胁着那些试图靠近自己的母狼,也顺便赶走了想接近我的。
那只眼睛是琥珀色的母狼趁它不注意悄悄地凑近,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被它的咆
哮吓得落荒而逃,让我哭笑不得。
我们趁夜离开了狼群。
快要离开狼群领地的时候,我站在荒野中,回头望了一眼那在黑暗中无声矗立的森林





狼兄 分节阅读24
,在这里,我度过了一段艰难却又充实的时光,也许,我再也不会回来。
再见了,狼群的伙伴们,希望你们能在这片荒野和森林中自由的繁衍生息。
在罗斯帝国修筑的大道旁,被树木遮得严严实实的一片青翠的草地上,老大又一次在
我面前进行了痛苦的变身过程。
他气喘吁吁的用双手撑着草地坐起来,银灰色的长发被汗水打湿粘在白皙的脖颈上,
柔韧修长的身体上布满了细小的汗珠,他温柔的抚摸着一直警惕地守在它身边的我,低声
说:“谢谢”。
我舔了舔他的手心。
他大概觉得有些痒,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老大穿上衣服,休息了一会儿,恢复了部分力之后,我们开始启程出发。
原本我以为我们是直接回军营,但是一会儿之后,我发现路不对,在一个三岔路口,
老大往莫尔斯城的方向拐弯。
在不远处,已经有两个牵着马的士兵在等着他。
老大骑上一匹黑色的骏马,笔直的腰杆,他总是这样,一举一动都不负伊格内修斯派
来的那些老师的辛勤教导,举止端正而优雅,自然且得体,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比有些人
类更像人,比如伯特之流。
在一天之后,我们回到了莫尔斯城。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迎接我们的不单单有金毛,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那个有
着一张致而苍白脸孔,常年被脂粉和假发包围的贵族少年兰斯,他纤细的身体依然单薄
,裹在宽大的长袍中看起来轻飘飘的没有丝毫分量。
他热情的看着我们,当然,主要是看着老大,从以前开始,我就知道,他从老大还是
狼形的时候,就对他抱着很大的莫名的兴趣。
兰斯也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
金毛看着老大有些不解的样子,解释说:“兰斯是新任的莫尔省总督。”
听到这个消息,不禁让我感叹,什么叫朝中有人好办事!这就是例子啊,这才多大的
孩子,就给了个行省总督的位子让他坐,也不怕他坐不稳根本无法处理行省中错综复杂的
政务。
不过我想,兰斯虽然看起来软弱,但是应该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无能,毕竟他作为第一
大臣以及帝国公主的儿子,从小见到的明争暗斗和血雨腥风应该不少,而他的父亲也应该
派了一些信任的手下跟在自己儿子身边辅佐他。
兰斯磕磕巴巴的把情况简略的和老大说了一遍,然后邀请他和金毛明天到总督府一叙
,就边境安全问题交换一些意见和看法。
我们回到了小个子洛夫那所豪华的庭院,这里原本被前任总督布雷斯没了,随着他
的倒台,一切财产又还给了原主人。
洛夫在监狱中受了不少罪,现在正在莫尔斯城郊的别墅休养,这所庭院被他送给老大
和金毛,当做他们回莫尔斯城时的住所。
他们现在已经是一个军团的指挥官,如果没有符合其身份的住所,那么很难在那群势
利眼贵族中立足,虽然老大和金毛不在乎,但是伊格内修斯却会为他们考虑周全。
夜晚。
我和老大躺在豪华奢侈的浴室中享受着久违的热水澡。
水汽蒸腾,我闭着眼睛,放松四肢浮在水面上,白色的毛在微微起着波澜的水面上飘
动。
老大躺在玉石床上,半边身体浸泡在水中,也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变回人之后,因为处于发情期而躁动不安的情绪稍微平静了点,至少从表面上,我
已经看不出任何发情期对他产生的影响,不过以老大对情绪的掌控能力,我很怀疑,他是
不是把这种躁动深深埋在了心底深处。
我怕他会失控,因为我觉得我的情绪已经隐隐在失控的边缘。我没有想到本能的力量
是如此强大,如果有一条母狗在我面前走过,我有可能会不自觉的向它靠近,一想到这种
画面,我扑通一声钻入水底。
草原之神啊,让这该死的发情期快点过去吧!
在窒息之前,我从浴池中跳出来,浑身抖动着把身上的水甩干,水珠四溅,我走到老
大身边,舔了舔他的脖子,示意他应该起来了。
老大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手不自觉的摸了摸我刚才舔过的地方。
他一言不发的站起来,拿过旁边的奴隶递过来的干净毛巾,帮我擦干皮毛。
他用修长的手指梳理着我半干的皮毛,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我莫名的觉得他的动作
让我身体有些微微发热,这种温柔的撩拨动作,难道也能让我发情吗?
身为一个野生动物,我睡觉都很轻,随时都会被周围一点点不同寻常的动静惊醒,何
况,这动静是如此之大。
老大躺在我身边,一只手在我身上不停地摸来摸去,另一只手伸到被子下某个地方不
停地摩擦。
我木然着一张狼脸看着这一幕。
这大半夜的,不用这么吓人吧?
老大,他居然在自慰!
身为一只狼,我看着他白皙的皮肤微微泛红,轻轻闭着眼,喘息着的温和俊雅的面孔
,居然觉得异常的尴尬,当然,让我最难受的还是那只在我身上不停的游动的手。
老大察觉到了我细微的挣扎,睁开眼,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向明亮而温柔的深棕色眼
睛,此时目光却朦胧而又灼热得惊人。
我与他沉默的对视。
他完全没有被我抓住利用我做这种事情的羞赧,而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我,都快把
我身上看出一团火来了。
我懊恼的闭上眼,决定今天晚上自己找个地方单独去睡觉,这地方不能待了,我可不
想当老大的自慰工具。
不过还没等我从床上爬起来,就被老大扑倒在了床上,他把我压住。
那个硬邦邦的部位紧紧地抵在我身上。
他把头埋在我柔软的皮毛中,用低沉而沙哑的声音不停地喊着,“塞莱斯,塞莱斯,
塞莱斯”
喊得我全身都快鸡皮疙瘩了如果我能起的话。
我的嘴被压在枕头里,只能发出“呜呜”的抗议的声音,那个火热的器官在我身上充
满威胁感的摩擦着,让我觉得下一刻,老大可能就会失去理智,直接从我用尾巴紧紧护着
的部位冲进去。
老大在我耳边叹了口气,从我身上下来,双手却紧紧地抱着我,不放我离开。
他在我身上蹭来蹭去,那个火热的器官抵着我的小腹摩擦,双手在我身上不停抚摸,
不久之后,我感到老大全身紧绷,一股温热的液体濡湿了我腹部柔软的毛发。
他抬起头,从旁边拿来一条丝巾,轻轻地把我腹部那些腥涩的液体擦拭干净。
擦完之后,他抱着我,脸埋在我的脖子上,叹了口气,“塞莱斯。”
这一刻,我无比庆幸自己是头狼,不能说话,不用做出任何表情,甚至任何反应都可
以没有,只是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腹部一眼,不满的低低咆哮了几声,然后继续睡觉。
我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微带苦涩的笑声。
“塞莱斯,对不起,我会继续等待,到你懂的时候。”老大低声在我耳边说。
有些事情,你很难让我相信,就比如现在这种情况,我不明白,到底老大是出于荷尔
蒙的冲动而发泄一下,还是
那个想都不能想的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瞬间就被我否定。
这太不可思议了,无法想象这种情况会发生在老大身上,在我内心深处,它是个很重
要的存在,是我的兄长、伙伴,但是我从来没想过那些粘人的举动中有其他的含义存在。
从前,我把它当做大草原上无数生灵中的一员,即使它是我的兄长,我们从小朝夕相
处形影不离,在无情而残酷的生存斗争中相依为命,但我依然觉得和它之间存在着无法跨
越的距离,那是本质的不同。
现在,它变成了人类,曾经的那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也许真的有了可以填平的希望,但
却又产生了一道新的巨大的障碍,人类与野兽之间怎么可能会有对等的交流!何况我从来
没有想过他可能会对我有那种心思。
今晚的事情,我会当做没有发生过。
等发情期过了,也许老大就会恢复正常。
第二天一早,在吃早餐的时候,金毛看到老大的时候,就一阵大笑,“可怜的欧纳斯
,发情期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个痛苦的煎熬吧。”
他戏谑的看着老大脸上那两个很明显的黑眼圈,金色的短发竖立在他头顶,衬着他脸
上英俊而阳光的笑脸,十分的嚣张,也十分的欠揍。
老大没有理会他,直接走到桌边,静静地坐下开始用餐。
金毛蹲下来,手指摸着冒出胡渣的下巴,一脸正经的观察着我,我被他故作严肃的表
情弄得全身发麻。
他突然伸出头,摸了摸我脖子上的毛,之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另外一只
手摸到了我的屁股上。
我顿时像被人狠狠的咬了一口似地跳起来,低头,毫不犹豫地咬向那只下流的手。
他惨叫一声,吓得我赶紧松开口,却看到他扬起那只被我咬出了几个伤口的手,对老
大说,“一看塞莱斯的反应,我就知道,你对他做了什么。”
他装模作样的摇摇头,“太没有人性了,太没有人性了,而且很没有兄弟情。”
“喀吱”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老大用餐的刀叉划过餐盘。
老大慢条斯理地摆正面前被弄歪的餐盘,抬起头,阴沉着脸看着金毛,金毛敛起脸
上轻浮的笑,“协议还有效吧?”
老大点点头。
52、发情期之坚决不做标题党...
金毛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手撑着头,“那就好。”
然后,大呼小叫着说,“塞莱斯,今天有你喜欢的烤羊腿,来一只怎么样?”
他躬身把那只热腾腾的烤羊腿放在我的盘子里,我看了他一眼,开始低头进食。
金毛刚才提到了协议,什么协议?
作者有话要说:肉!肉渣!肉渣渣!(喂,作者,你在胡言乱语神马
53
53、帝国双壁之金毛...
金毛身穿紫红色的披风,骑着马巡视着营地。
这是罗斯帝国边境线上数以百计的由从前临时替代帐篷的营房逐步巩固加强而形成的
永久性营地之一。
帝国皇帝们把那些退伍的老兵安置在这些营地周围,老兵们在这里安家落户,形成了
一个个固定的聚居点,他们不但是帝国边防线的第一道铁壁,更是帝国稳定的兵源供给点

他的速度并不快,足以让我与他并肩而行。
那天晚上之后,也许是要逃避什么,他第二天就离开了莫尔斯城,开赴紧邻着莫尔省
的科考利亚行省去镇压那里的一起农奴暴动。
他并没有和金毛争让我跟着谁,这是第一次老大主动让我离开他身边,
临行前,他单膝着地,紧紧地抱着我,吻了吻我脖子上的毛,然后,头也不回的跨马
离开。
我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有些伤感,命运真的很爱捉弄人。
留在莫尔省的金毛日子也不好过,他要继续招募新兵、训练军队,更要防范盖尔特人
的偷袭,对于兵力捉襟见肘的莫塔亚军团来说,这些任务实在不堪重负。
不过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对于从来就是王者的金毛来说,至少是目前需要服从。
金毛翘着腿坐在帐篷里,眼前是一排等待检验的应征者,对于其他军团的指挥官来说
,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只要招到人就可以了,具体的招募工作会交给手下的副官去执行。
但是金毛并不这么认为,在狮群中,除了幼崽,主力都是强大健壮的成年个体,体力
衰退、意志薄弱或受伤的个体会在血腥的生存斗争中毫不留情的被淘汰掉。
他用目光审视着这批胆战心惊的应征者,他们中的大部分年纪都在二十岁以下,以人
类的年纪来说,还非常年轻。
基本上他只要看一遍,就会做出决定,有些身材高大,体魄强健,看起来雄纠纠气昂
昂,一看就是个好苗子的应征者被刷下来了,而有些个子矮小,非常平凡,甚至有些木讷
的应征者却被留下。
很多次,站在金毛身后的副官都忍不住想站出来反对金毛的决定,可是在他刚要开口
说话的时候,金毛就懒洋洋的举起手,制止了他的行动他甚至连头都没有回。
也许人类并不了解金毛为什么这么做,我却很轻易地就了解到金毛这么选择的用意。
他在用野兽的本能判断眼前的人是否具有作为战士的潜质。
我趴在他身边,他一只手往下探,抚摸着我的皮毛。
他也会参考我的意见,如果我感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应征者,那么金毛就会让他留下,
如果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就会挥挥手直接让这个应征者退场。
面对一头狼和一个目光凶残,略带着兴奋的军团长,大部分人在我和金毛的目光下根
本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有几个大概从来没看到过野生动物,居然脚软的倒在了地上,被
直接拖了出去,而有些则能勉强站在那儿,极少数能撑着抬头挺胸,任凭我们的打量着,
而这有些人通常被直接留下,被金毛重点关注,他会记住这些表现比较镇定的人的名字,
也许以后用得上。
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干这个,到了晚上的时候,金毛叹了口气,疲倦的揉了揉眉心,终
于转过头,看了身后的副官一眼,“就这么多人?”
“是的,军团长阁下。”副官毕恭毕敬的回答。
“明天继续在莫尔省全境招募,这么点人怎么够,连预定人数的三分之一都没到。”
金毛没好气的说,很明显,他对于应征者的质量和数量都很不满意。
我满脸同情地看着那个可怜的欲言又止,憋得满脸通红的副官,他估计从来没遇到过
这么挑剔的军团指挥官,居然把三分之二符合条件的应征者给刷了下来,剩下的那三分之
一合格者中,还有许多是刷下来的太多,为了凑数,金毛才勉强同意他们留下来的。
他亲自担任新兵大队的指挥官和训练官。新兵训练任务都很繁重,他们必须熟悉各种
常用的兵器,比如短剑,盾牌,标枪等等,各种格斗技巧,阵型变换,还有体力强化训练
以及互相之间的配合练习。
新兵们通常住在一起,熟悉彼此的一切,在朝夕相处中增进友谊,甚至有些军团鼓励
士兵间的超友谊关系,但是后来他们发现,这种鼓励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毕竟争
风吃醋也会坏事。
金毛在一次早晨的宣誓上说,“没有战斗是不流血的,我们要做到的是训练的时候就
像不流血的战斗,而战斗的时候就像流血的训练。”
下面的士兵用注视偶像和神灵的或崇拜或狂热的眼神看着他,而我则满头黑线,这句
话是盗版自他昨天晚上看的一本书,原版是“他们的演习就像不流血的战斗,而他们的战
斗就像流血的演习”,他倒是会活学活用。
金毛是一个可以和士兵打成一片的统帅。他可以毫不在乎的与士兵们说着下流淫秽的
荤话,也可以互相开些私人的小玩笑,兴致来了的时候,会和几个士兵一起做个现场的格
斗表演,他粗鄙而放肆的笑容极其富有感染力,总是能打动许多人的心。
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发出的光和热却无私的照拂着整个大地,让人们以为太阳很温暖
,自己和太阳很亲近,而实际上,太阳在遥不可及的远方,而且炙热无比,你永远无法靠
近他半步。
金毛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欺骗性的人,或野兽。
营地的人大部分都知道我是金毛的跟班我实在不想用宠物这个词,我从来没咬过
人,甚至连叫都没见过一声,所以对我的态度都很好,当然这其中还有一部分人原因在于
某些人误认为我是条狗。
我刚刚从营地外的荒野中回来,每天我都会到外面闲逛一会儿,金毛也从不阻止,刚
刚不小心滑入一个泥潭,现在满身泥水,白色的毛被染成了黄褐色,也许是这种误认让我
陷入了现在的处境,我看了看围上来的几个贼头贼脑的人。
他们垂涎的表情让我回想起上辈子遇到的那些毒死或者捕杀家狗、野狗,就为了炖个
狗肉火锅的人,说实话,我极其厌恶这种人,因为我小时候养的那条狗就是这样在一个夜
晚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扔过来一块煮熟的牛肉。
我用前腿踢了踢那块肉,有些不屑的看着眼前这几个人,他们不会傻到以为我会被这
种低级的伎俩给骗到吧?别说我对熟肉的兴趣没有生肉大,就说这块肉上那股刺鼻的草药
味儿,能瞒过我的鼻子吗?
出于强烈的食欲,虽然第一步计划失败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
看着围上来的几个人,我有些无语,为了不给金毛惹麻烦,我尽量低调,不想伤人,
但是,如果有人把我看成一块肥肉,那就不要怪我用草原的法则来处理这件事了。
战斗结束的很快,这些偷猎者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力的反抗,有些惊呆了,在
我扑上来,咬住第一个人的咽喉的时候,其他几个人吓得把手中的棍棒都扔在了地上,脸
色煞白,面面相觑,四散而逃。
而那个被我扑倒在地,咬住咽喉的男人,则在巨大的恐惧下屎尿齐流,全身筛糠似地
颤抖,紧闭着的眼睛不停地流着眼泪。
我的牙齿微微陷入他的皮肤,温热的血液流淌从破裂的伤口中流淌到了地上,我考虑
着,这一口到底是咬下去呢还是放过他算了?
很快,我发现这个问题不用想了,因为纷乱的脚步声从小巷那头传来,看来,那些逃
走的人喊救兵来了。
我松开口,站在那个人胸口上,镇定地看着那些救兵出现在我面前,即使遇到围攻,
我也有足够的自信能够逃出去。
当那个骑着马的有着一头金色短发的男人出现的时候,我发现也许不用我做什么了。
金毛坐在马上,扬起手,冲我打了个招呼,“嗨,塞莱斯,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皮毛,甩了甩身上已经快干涸的污泥,谁都会有失算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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