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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佐狄亚克谜(18)
同年8月1日,星期一,《纽约时报》收到又一封“佐狄亚克”来信。写信人自称是四年前杀害四星座的“佐狄亚克二世”,而且其文笔确与“佐狄亚克二世”有诸多相似之处。信中还说他在1992年8月19日至1994年6月11日之间又袭击了5人,其中2人死亡。 警方很难断定该犯是“佐狄亚克三世”还是“佐狄亚克二世”复出,抑或是原版的佐狄亚克。5名被害人中有两位女性,而且其中一起凶杀案使用的凶器是匕首,这都是旧金山佐狄亚克的风格。凶犯不似“佐狄亚克二世”那样遵循一定的天文规律,专挑具有某种特定星座的人为靶子,并跟踪尾随受害者。他仿佛只是在方便的时候从芸芸众生中信手点出几个方便的目标。但据幸存者和目击者提供的证词,作案人的体形及外貌特征与“佐狄亚克二世”相似,不过不是黑人,而是肤色很重的南美族裔。 这位“佐狄亚克”也随信寄来一段密码,比20年前旧金山佐狄亚克的简单多了,只不过是把一面镜子立放在海军信号旗语的左侧,然后照着旗语的镜像描画而成。密码的意思是: 这是佐狄亚克。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之中。你们就作好准备应付更多的凶杀案吧。 你的忠诚的。 8月12日,警方暂定将此案归档于四年前的“佐狄亚克二世”案。心理学家荞伊丝·布罗瑟博士指出: “此人试图以制造恐怖来控制公众,是因为他完全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他很孤独。他可能没有家人,也没有爱他的人。”犯罪心理学家迈可·威那说:“他喜欢那种让别人感到畏惧的感觉,他企图在公众中制造恐怖的气氛,以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而这一切是因为,在真正的生活中,他是一个失败者,一个懦夫。这就是他的悲剧所在。” 转眼又是两年过去了。1996年6月18日,星期二的中午,警方接到一个911报警电话。那位外号“吸血鬼”的家伙用枪打伤了他十几岁的妹妹,因为她与一些涉嫌吸毒的不良少年厮混。 救护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那座破败的公寓楼,停在楼前的u形马路边。紧急救护人员扛着急救箱、氧气瓶、担架等直奔三楼。突然,一串子弹从楼上冲着他们呼啸而来…… 很快,头戴钢盔身着防弹背心的全副武装的军警封锁了周围9个街区。对峙中有4名急救人员和警察中弹受伤。警方谈判官员在楼外的街道上和凶犯对话整整三个半小时,到下午4点左右,“吸血鬼”终于同意投降。警方从房顶上吊下一只黄色的桶让他缴械。他的凶器一共装了三桶:13把自制手枪,十几排子弹,7柄匕首,和一把南美大砍刀。 后来警方在“吸血鬼”——他的全名叫赫瑞伯托·埃迪·赛达——的房间里搜到两枚已装置完毕,和一枚正在安装的炸弹,与警方不久前在某停车场排除的三颗自制炸弹完全一样。房间的书架上摆放着各种有关系列谋杀案、自制武器、密码和通俗天文学等方面的书籍。 “吸血鬼”——赫瑞伯托·埃迪·赛达对他枪击妹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他手书的供词传真到纽约警署总部时,追踪“佐狄亚克二世”达六年之久的警官乔塞夫·赫伯特差点被那熟悉的字迹惊得跌坐地上。进一步的指纹鉴定证实了他的感觉。此时已是当晚8点半,乔塞夫·赫伯特马上将这一新发现电告正在提审赫瑞伯托的警官们。到第二天凌晨1点20分,经过6小时的审讯,赫瑞伯托·埃迪·赛达终于承认,他就是使3人毙命,6人受伤,曾扬言要让整个纽约城都匍匐在他脚下的“佐狄亚克二世”。“吸血鬼”在供词中说,所有这些枪杀案其实与那些天文学名词或天文学现象毫无关系,他不过是想藉此制造神秘感和增加恐怖气氛。 警方后来又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包括弹道学试验和dna鉴定,后者取样于那些“佐狄亚克二世”的信件。赫瑞伯托·赛达曾用舌头舔过信封口和邮票。 1998年6月24日,时年30岁的赫瑞伯托·埃迪·赛达被陪审团裁决有罪。同年7月,“纽约佐狄亚克”被判刑83年。 自从纽约警方用粘贴信封和邮票的唾y鉴定出“佐狄亚克二世”的dna后,旧金山警署也一直在作这方面的打算和努力。最新的聚合酶链反应法能将微量甚至痕量的dna样品放大若干倍,其检测极限可以低到15个人类细胞。 经过了二三十年的岁月,佐狄亚克来信已有一多半在辗转送往各地各部门检查鉴别的过程中丢失。 2002年,旧金山警署dna实验室正式决定开展这项工作。消息传出后,通过媒体的鼎力协助,又找回三封。 就在出租车司机保罗·理·斯汀被害,也是佐狄亚克最后一桩谋杀案33周年的那一天,2002年10月11日,科学家们终于获取了佐狄亚克的dna图谱,虽然还不可能据此缉捕凶犯归案,至少可以帮助排除众多的嫌疑对象。 本文前面提到的三名主要嫌疑人都通过不同的渠道向警方提供了他们的dna样品。已故阿瑟·里·亚伦的脑组织在验尸时就已被取样保存。那位旧金山湾区的富贾也表现得非常合作,说到底,这也是一次难得的为自己平反昭雪的机会。查尔斯·克利夫顿·柯林斯的儿子威廉捐献出自己的dna样品和珍藏多年的父亲的信件。一个星期后结果出来了——全是负的!
佐狄亚克谜(19)
但不管怎么说,警方毕竟又向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如果佐狄亚克还活在人世——按推算应该是年逾花甲了——听到这消息恐怕多少也会有点不自在,因为不屈不挠的旧金山警方正离他越来越近。
跨世纪的审判(1)
大西洋不动声色地伸出一只小小的角,在美国东部的康涅狄格州和纽约之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海湾。 海湾深处有一个环境秀美、景色迷人的半岛,这就是格林尼奇市的贝尔赫文,意即美丽的乌托邦。不过当人们提起贝尔赫文时,它的风景倒在其次了。四十多户岛上人家非官即富,其中不乏联邦###官、公司董事长、华尔街银行家、著名运动员以及医生、律师等等。 在本案发生的上世纪70年代,贝尔赫文岛上的首富当推斯卡克尔家族,其财源来自经营工业用炭及其他矿物的大湖矿业公司。在不算短的一段时期内,该公司曾是世界上最大的私营企业之一。家族的祖父乔治·斯卡克尔最初只是一位每周挣8美元的芝加哥铁路员工,他于1919年与另外两位合伙人共同开创了大湖矿业,并很快成为这家公司唯一的老板。在20年代末的经济大萧条时期,斯卡克尔家族的第一代搬进了贝尔赫文岛上位于奥托罗路的一座巨宅。乔治和他的妻子安娜有七个孩子:乔治安娜、詹姆斯、小乔治、罗斯顿、帕迪霞、依莎儿和安娜。 1950年,当依莎儿·斯卡克尔和罗勃特·肯尼迪的婚礼成为社会新闻时,有不知情者问:“谁是斯卡克尔家族?”答曰:“他们比肯尼迪家族还富。”罗勃特·肯尼迪即美利坚合众国第35届总统约翰·肯尼迪的胞弟,曾做到参议员和最高法院院长,后在竞选总统时遇刺身亡。 待父母和兄长相继过世后,1960年,斯卡克尔家最小的儿子罗斯顿接管了家族的产业,包括大湖矿业公司和贝尔赫文豪宅。但这个“生活在瓶子里”的酒鬼从来不理朝政,只空有一个董事长的头衔。 罗斯顿也有7个孩子,他们在1975年的年龄分别为:小罗斯顿,19岁;朱莉,18岁;托马斯,昵称托尼,17岁;约翰,16岁;迈克,15岁;大卫,12岁和斯棣文,9岁。两年前,斯卡克尔夫人安妮因患癌症去世,不善理家的罗斯顿遂聘请了一帮子家庭教师和保姆照料孩子们。这听上去很像是又一篇人们熟知的《音乐之声》故事的开头。其实不然。斯卡克尔家那几位自恃“通天”的少爷们根本就目中无人,他们的无法无天和胡作非为远近闻名。 1974年夏天,斯卡克尔家斜对面的威尔士街上搬来了一户新邻居,那便是来自南加州的莫克利家。莫克利家的男主人戴维是全美八大财会审计公司之一的托契洛斯的合伙人兼纽约分公司总经理,妻子杜丽丝赋闲在家,17岁的儿子乔恩和15岁的女儿玛莎正在上中学。 无论从哪个方面讲,玛莎·莫克利都称得上是一位出众的、引人注目的姑娘。她开朗、热情,略带轻佻,与生俱来的社交能力使她在短短的一年里便结交上了不计其数的朋友,还当选为班上的“最佳性格女生”。这年夏天,她终于摘掉了牙套,加之经常去贝尔赫文海滩俱乐部游泳打网球,使身材愈发苗条。当暑假结束学校开学时,朋友们发现,玛莎从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蜕变成了一位美丽成熟的少女。 玛莎是在1975年10月30日夜晚被害的。那天是万灵节的前夜,亦称“黑客之夜”。孩子们通常会在这天晚上搞一些恶作剧和大人捣乱。玛莎和几位朋友商量好了,晚饭后先干些无伤大雅的坏事,比方朝过往的车辆扔j蛋,往邻居家的窗户上喷剃须膏,或是把白色的卫生卷纸缠挂在树上,以制造一种肃杀的气氛等等,然后再去斯卡克尔家开派对。罗斯顿·斯卡克尔先生那天不在家,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闹。第二天的万灵节是星期五,学校放假,三天的长周末对孩子们而言就像是另一个假期。 玛莎的父亲戴维那天也不在家,他去了亚特兰大参加一个会议。哥哥乔恩早就和朋友们出去了。玛莎在6点半匆匆吃完母亲做的奶酪三明治,不一会儿也和两位来约她的朋友,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一起急急地走了。 已经是深秋季节,霜寒露重,落叶遍地。玛莎在白色印花高领衫外面套了一件蓝色派克风雪大衣,下着一条牛仔裤。 莫克利家的家教也还算严。和乔恩比起来,玛莎在家里是比较听话的,她一般不会在外面呆到很晚。 然而就在上一个周末,玛莎去参加一个邻居家的派对,一直到凌晨两点过后才回家。这种“违章行为”本来是应该被关禁闭的,但是玛莎说服了母亲让她在“黑客之夜”出去玩玩。玛莎自己在第二天的万灵节晚上也有一个派对,有好多事情要做,杜丽丝想她今天肯定不会玩得太晚,所以在女儿出门时也没有特别叮嘱她早点回来。 像所有的半岛一样,贝尔赫文三面环水。与大陆相接的两条路口都设有岗亭,私人保安队不分昼夜24小时巡逻。幽静、安全、自成体系,令阔佬们对这块风水宝地情有独钟。岛上的居民们成立了自己的海滩俱乐部,街坊邻居相互都认识。房门不用上锁,车钥匙挂在点火器上,孩子们的网球拍、棒球g、高尔夫球g和自行车等,就顺手扔在屋外的草坪上或树林子里,确实有一点“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乌托邦风范。和都市中一般的住宅区不同,贝尔赫文岛上的人家几乎都没有篱笆或围墙,平日里就任由孩子们在各家各户的后院前庭往来穿行。 玛莎一行三人顺路又叫上了吉蒂·威顿豪尔。7点半左右,他们扔完了j蛋,也喷完了剃须膏,四个孩子便一起去敲斯卡克尔家的大门。花匠弗兰兹·维丁告诉他们,斯卡克尔家今天新来了一位家庭教师,名叫肯·利托顿,他按照斯卡克尔先生临走时的吩咐,带着小斯卡克尔们到海滩俱乐部吃晚餐去了。玛莎等四人于是又转到附近一位邻居家里,在那里蹭了一顿冰激凌。等到8点半他们再去斯卡克尔家时,主人们还没有回来。吉蒂·威顿豪尔是必须在9点以前回家的,玛莎、海伦和杰弗利就一起步行送吉蒂回去。
跨世纪的审判(2)
8点45分,酒足饭饱的小斯卡克尔们终于回来了。同行的除了肯·利托顿,还有他们的表兄、大姑乔治安娜的儿子杰姆·泰利恩,和朱莉的朋友安迪娅·莎克比尔。10分钟后,玛莎等三人也到了。他们在车道处遇见迈克·斯卡克尔,四个人一起钻进了停在那里的林肯轿车里听音乐,海伦和杰弗利坐在后排,玛莎和迈克坐在前面。 9点15分,托尼·斯卡克尔戴着一顶红色的牛仔帽从屋子里出来,他拉开林肯的车门说要取一盒磁带,但他并没有拿了盒带走人,而是挤进前排坐在了玛莎的身边。 按说玛莎和小斯卡克尔们不应该十分熟悉。她上格林尼奇中学,斯卡克尔家的男孩们上的是他们的祖父开办的学校——布朗维克男子私立中学。但实际上莫克利小姐和托尼、迈克两兄弟早有来往,这是后来她母亲杜丽丝才从她的日记里读到的。尽管莫克利家搬来贝尔赫文已经一年有余,尽管与斯卡克尔家j犬之声相闻,尽管财大气粗的老斯卡克尔赞助了莫克利全家的海滩俱乐部会员资格,莫克利夫妇与斯卡克尔家的交情也就仅止于在邻居的派对上客套几句,这或许是由于斯卡克尔家的孩子们任性、放荡、粗野的狼藉名声吧。但不管怎么样,托尼和迈克兄弟俩都对玛莎有意思。而玛莎呢,也和所有爱慕虚荣的姑娘一样,喜欢好多男孩子追她,最好是为了她争风吃醋。 现在,玛莎就坐在了斯卡克尔兄弟俩的中间。托尼开始毫无顾忌地和她调情,他把手放在玛莎的大腿上,玛莎大声说:“把手拿开!”托尼乖乖地挪开手,但仍然继续和玛莎动手动脚地开玩笑。迈克原本以为今天晚上玛莎是属于他的,不曾想托尼横地里c进了一杠子。托尼比他的弟弟高出一头,刚才在海滩俱乐部喝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和几罐啤酒,回家后又接着喝了一阵,现在已经是头重脚轻、云里雾里了。 快到9点半时,朱莉和安迪娅看完了电视,朱莉准备送安迪娅回家。差不多同时,小罗斯顿、约翰和杰姆·泰利恩也来到林肯车前吆喝大家下车,他们要送杰姆回家。迈克问玛莎要不要一起去泰利恩家,玛莎说太晚了,不去。托尼马上说他也不想去。迈克和其他三人上了林肯,当他们开车离开时,看见托尼和玛莎又开始旁若无人地打情骂俏,还接吻。 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后来说,托尼和玛莎之间的那些过分亲昵的举动让他们感到十分难堪,他们也很快告辞回家。当他们一起穿过斯卡克尔家的后院时,看见托尼和玛莎相互推来挤去,玛莎倒在了游泳池旁边的篱笆后面。这是海伦和杰弗利最后一次看到他们的朋友玛莎·莫克利。 位于威尔士街38号的莫克利家是一栋英式大宅,整个院子占地三英亩,后花园呈斜坡状下倾。当莫克利夫妇买下这座房子时,由于年代久远,看上去有些陈旧。但和美国许许多多的家庭主妇一样,杜丽丝最大的爱好莫过于化腐朽为神奇,这句话在英语里更直接,叫做“把狗窝变成皇宫”。在“自己动手”房屋装修店的帮助下,完成这样的工程并不是太难,莫克利夫人已经成功地做过不止一次了。 10月30日晚上9点30分左右,杜丽丝正在她二楼的卧室里漆窗户。玛莎的房间就在三楼同样的位置。尽管油漆的使用说明书上要求良好的通风条件,但天气实在太冷,杜丽丝到底还是把窗户都给关上了。没过多久,她听见外面一阵s乱,还夹杂着一个或两个男孩子的声音。莫克利夫人后来说,要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她是不会太在意的,因为总是有小孩子们在她家的园子里穿来走去。但那天晚上的声音实在太大了,透过紧闭的窗户听上去都非常响,而且不是平常的说话声,好像在吼叫,好像还带着几分愤怒。杜丽丝赶快跑到旁边的卫生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窗外漆黑一片,她什么也没看见。 也是在这个时候,好几户人家的狗差不多同时开叫。值此夜深人静之时,犬吠声显得特别尖厉,以至主人们纷纷外出查看。斯卡克尔家的管家南妮·司韦尼也让肯·利托顿出去瞧瞧。肯走到外面,听见一些声音,几分钟后,一切复归平静。有一种说法是,斯卡克尔家的狗麦克斯那天晚上没有叫,而且“出奇的安静”。





美国8大名案 第 11 部分
,几分钟后,一切复归平静。有一种说法是,斯卡克尔家的狗麦克斯那天晚上没有叫,而且“出奇的安静”。 10点钟左右,杜丽丝刷完了窗户。她收拾好工具等物,然后冲了个澡,换上睡袍,到一楼一间小屋子里打开电视,等着看11点钟的新闻。如果这段时间外面有什么动静的话,莫克利夫人是听不见的。 直到11点20分,儿子乔恩到家,杜丽丝才意识到玛莎还没有回来。她有些生气,同样的错误怎么可以在一周之内接连犯两次?乔恩赶紧宽慰母亲说他这就去找。乔恩开着车在贝尔赫文的大街小巷里来来回回转悠了半小时,只瞧见一个小醉汉。 杜丽丝躺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睡着了,猛地醒来已是后半夜1点过后。她马上到三楼玛莎的房间,女儿还没有回来。杜丽丝回到一楼图书馆,开始往玛莎的朋友们家里一一打电话。海伦·伊克斯告诉莫克利夫人,她最后看见玛莎是和托尼·斯卡克尔在一起。杜丽丝问海伦要了斯卡克尔家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是朱莉·斯卡克尔接的。朱莉一边接听电话一边上楼推开托尼房间的门。托尼灯也没开,躺在床上说,他和玛莎是9点半左右在后门分的手,因为他要回屋做功课。
跨世纪的审判(3)
杜丽丝后来又给斯卡克尔家打过几次电话,每次都是朱莉接的,朱莉每次都上楼去问托尼,得到的都是同样的回答。有一次杜丽丝坚持一定要托尼亲自听电话,朱莉好不容易才把他从床上拉起来。 “我心里特着急,你能不能告诉我她可能在什么地方?”莫克利夫人在电话里急切地说。 “我确实是不知道。” 朱莉建议莫克利夫人打电话到泰利恩家里去问问。杜丽丝按照朱莉给的号码拨过去,杰姆·泰利恩的母亲乔治安娜说,她好像也没看到杰姆。 凌晨3点35分,杜丽丝叫醒了乔恩。小伙子这一次真的不敢马虎了,他不仅开车转遍了贝尔赫文,还去了格林尼奇的不少地方,直到天亮才回来。 根据警方的档案记载,格林尼奇警署是在10月31日凌晨3点48分接到莫克利夫人的报警电话,并当即遣巡警丹尼尔·蒙恰去莫克利家,同时派出两辆警车闪烁着紧急灯在贝尔赫文搜寻。 莫克利夫人回答丹尼尔·蒙恰的问话说,玛莎不可能离家出走,她偶尔有过过了半夜才回来,但从来没有整宿不归。丹尼尔和杜丽丝一起搜遍了莫克利家主楼的上上下下,又去了离主楼不远处莫克利家的另一栋小房子,那里也没有玛莎的踪影。丹尼尔·蒙恰回到警署。 早晨6点35分,丹尼尔·蒙恰在下夜班前打电话问莫克利小姐有没有回来,杜丽丝说还没有。杜丽丝又给玛莎的朋友家打了一圈电话,然后在图书馆的窗座上和衣躺下睡了一会儿。 一觉醒来已是上午10点,还是没有看见女儿,杜丽丝决定亲自到斯卡克尔家走一趟。这是她第一次拜访这家显贵的邻居。杜丽丝穿过威尔士街来到斯卡克尔家的后门,迈克·斯卡克尔应声开门。杜丽丝后来回忆说,迈克当时看上去苍白而憔悴,仿佛一宿没睡觉。 “我是玛莎的母亲。玛莎一夜没回家,你知道她会在哪儿吗?”莫克利夫人问迈克。 “不知道。” “玛莎还在这里吗?”杜丽丝仍不死心。 “不在。” “她会不会在露营车里?” 杜丽丝知道玛莎喜欢喝啤酒。有一次乔恩开玩笑说,等玛莎过生日的时候不用送她什么礼物,就给她一箱子啤酒好了,她准保特别开心。杜丽丝想女儿会不会喝醉了酒在什么地方睡着了。这时正好花匠弗兰兹·维丁走过来,他说他早起已经收拾过了露营车,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不过如果莫克利夫人希望的话,他可以再去看一次。 莫克利夫人悻悻而归。 这时,杜丽丝的朋友们听到消息后纷纷来到莫克利家。其中有玛利莲·罗宾逊——戴维·莫克利的同事卢维尔·罗宾逊的妻子,和静·威尔克,她的女儿是玛莎最要好的朋友。玛利莲替杜丽丝打电话到亚特兰大戴维的旅馆房间,留言说:玛莎失踪速归。 中午12点15分,15岁的姑娘西娜·玫盖尔正穿过莫克利家的园子。西娜和玛莎认识,但不是很熟,所以莫克利夫人不曾给玫盖尔家去过电话。尽管玛莎失踪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西娜·玫盖尔却是一丁点儿也不知道。走着走着,西娜觉得玛莎家后院的一棵大松树底下好像有什么东西。一枝垂及地面的松枝遮掩着蓝蓝白白的一大团,远远看去仿佛是一张r白色的泡沫垫子上堆放着一只蓝色的睡袋什么的。西娜走到近前才看出来,那是一个人,一个死人。尽管血迹斑斑,而且沾满了草、树叶和泥土,西娜还是认出了玛莎·莫克利。 西娜吓坏了。她一边哭一边朝玛莎家跑去。 “我看见玛莎……” “在哪儿?” “外面,松树底下。” “她怎么样?” “我——我不敢说。” 杜丽丝一阵晕眩,但她仍然硬撑着站起身来朝外面走。静·威尔克拦住了她:“让我先去看看。” 静拉着西娜的手顺着后院的斜坡往下走。没走多远,西娜停下来,说什么也不再往前去了。静壮着胆子朝着西娜指示的方向来到大松树旁。 玛莎脸朝下,侧身扑卧在铺满落叶的草地上,浑身上下到处都是已经干涸的血迹,头发也被血凝成了板结的一片。下身l露,牛仔裤和内k被一直拉到脚踝处。静用手轻轻地碰了碰玛莎的后腰,冰凉彻骨。 回到屋里,杜丽丝又问:“她怎么样?”静费了好大的劲才将玛莎情形述说了一遍。杜丽丝颓然坐下,眼泪无声地簌簌而出。在以后的几个小时里,她就这样僵直地一动不动。 几分钟后,两名警员,丹·赫可曼和米勒·琼斯赶到现场。他们确定玛莎·莫克利已经死亡,并决定立即向警署报告。 70年代还没有手机。老练一点的米勒·琼斯不想使用警方的无线电系统,因为他不愿意过早地惊动记者们。但当他在莫克利家打电话的时候,守在现场的丹·赫可曼却启动了步话机。果然,媒体通过扫描器捕捉到了这一信息。在警方设置警戒线之前,现场周围已经聚集了无数的记者,而记者们的到达又招来了更多的围观者,其混乱可想而知。 这时,乔恩·莫克利正在学校参加橄榄球队的训练。教练把他从球场上叫下来,告诉他赶快回家。乔恩看出教练的脸色不对,忙问是不是玛莎出事了。教练说,赶快回去吧,到家你就知道了。书包 网 。 想百~万小!说来
跨世纪的审判(4)
乔恩开着车,疯了似的在贝尔赫文不算宽的街道上疾驶。到得家门口,他父亲的同事卢维尔·罗宾逊正站在前院的车道旁等他。卢维尔本来是准备到莫克利家陪伴杜丽丝和他的妻子玛利莲的,因为莫克利夫人已经彻底崩溃,警方于是请卢维尔代表被害人家属正式鉴认死者的身份。现在他等在这里,想亲口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乔恩。乔恩听完卢维尔的话,挥起一拳朝他砸去,卢维尔机警地闪身躲开了,他完全理解小伙子的愤怒与绝望。乔恩让自己冷静片刻,马上向罗宾逊先生道歉,然后又疯了似的冲进屋里。乔恩来到母亲跟前,杜丽丝紧紧地搂住了儿子。现在,她只剩下这一个孩子了。 戴维·莫克利接到玛利莲的电话留言后立刻动身赶往亚特兰大机场。登机前他在候机大厅里打了一个电话回家,从玛利莲口中听到了这一噩耗。 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调查侦破工作也差不多在这同时正式开始。警探们成扇形分布开来,挨户走访莫克利家的邻居们。 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本案遇到的第一个难题竟然是,格林尼奇警署不具备处理暴力犯罪的经验和人力物力条件。当时在现场的所有警方人员中没有任何人接触过此类案子。在格林尼奇警署工作达20多年之久的警长思梯文·巴瑞对赶到现场的《纽约时报》记者说:“在我的记忆里,我们从来就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在此之前,格林尼奇市发生的最后一起凶杀案是在1949年。于是,警署只得向上级部门求援。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康涅狄格州警署的犯罪现场流动实验室——一辆装备有各式仪器的大型面包车——到达贝尔赫文。 格林尼奇的居民们无不为玛莎·莫克利的惨死所震惊,特别是,这桩案子发生在贝尔赫文岛。人们马上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外界,他们——包括被害者玛莎·莫克利的家人们——谁也不愿意相信凶手会是这个上流社会圈子中的一员,肯定是外面的什么人偷偷摸摸溜进来干的。这种“民意”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了本案最初的调查。 警方到达犯罪现场后不久,即在莫克利家园子的草坪上找到了部分凶器——三截折断的高尔夫球g,包括g头和两段长度分别为8英寸和11英寸的g杆。之所以只是“部分凶器”,是因为球g的手柄和与之相连的一小截g杆不知去向。而缺掉的这一部分正是警方认为最为关键的,因为手柄上非常可能有作案人留下的指纹和掌印。 从第二天,11月1日开始,格林尼奇警署调集了大批人员找寻那段高尔夫球g的手柄。他们用摘樱桃的长杆捅遍了莫克利家园子里所有的树,用金属探测仪扫描周遭的地面。他们抽干了贝尔赫文岛上大大小小的池塘和游泳池,搜遍了所有无人居住的房子、棚子、仓库、堆放杂物的地下室,还有附近的海滩和大西洋海域,真真把贝尔赫文跟篦头发似地篦了一遍,但终究一无所获。 警方综合现场周围各户人家所提供的情况,根据10月30日夜晚那一阵奇怪的争吵声和狗叫声,把凶杀案发生的时间定为是晚9点30分到10点之间。 作案现场分三个部分,以被发现的次序,首先是玛莎尸体的所在地,位于莫克利家住宅西南方向大约200英尺。玛莎脸朝下匍匐在地,身体略微左侧,头朝东,左臂压在身子底下,头发浸透了鲜血,以至警探们最初根本看不出她头发的颜色。当脸被翻过来后,可以看到玛莎的前额、鼻子和下巴有纵向的剐划伤痕,这些血r模糊的伤口里和衣服的前襟上沾满了泥土、草屑、小石头碴和松针。看来,作案人是将她脸朝下拖到大松树下的。玛莎的裤子被扒到膝盖以下,但身体的这一部分,即腰部和大腿,却比较干净。可以推断,凶手是把玛莎拖到这里以后才褪下了她的裤子。 从大松树往北100英尺左右,莫克利家住宅的西侧,一棵低矮的日本榆树下有两大摊血,直径各为3到4英尺。同时在这里还发现了那段11英寸的沾有鲜血的高尔夫球g杆。 距此处东北方向42英尺,在莫克利家前院环形车道内的草坪中央,警方发现了少量血迹和高尔夫球g的g头以及那截8英寸的g杆。g头上也有些许血迹。 据警方分析,作案的过程与此刚好相反。环形车道内的草坪很可能是第一现场。作案人在这里将玛莎击昏,然后拖到日本榆树处。警方在这两个作案点之间的车道路面上发现了有人被拖过的痕迹:血迹和被剐下的人体皮r。根据日本榆树下的两大摊血断定,此处应该是主要的作案点,玛莎在这里遭到了致命的攻击。同时,从两摊血的量来看,玛莎停止呼吸后至少在日本榆树下躺了半小时以上,流光了她身上差不多所有的血。从日本榆树到发现玛莎尸体的大松树之间,草地和落叶上有一条明显的弯弯曲曲、血迹斑斑的拖痕。 后来,在被害人的父亲戴维·莫克利先生的协助下,格林尼奇警方从底特律市警署请来了两名侦探。 20世纪70年代,底特律是全美凶杀案发生率最高的地方,那里的凶杀案侦探被认为是最富有经验的。再后来,到90年代后期,曾就职于洛杉矶警署的犯罪文学作家马克·弗尔曼也专门研究过此案。据这些行家们的分析,凶犯把玛莎的尸体挪到离莫克利家住宅和街道较远的地方藏起来,说明此人就住在附近,他希望尸体尽可能晚地被发现。第一现场没有多少血迹,表明作案人至少在最开始时并没有想要加害于玛莎。况且该处离街道很近,旁边又有一盏路灯,若是蓄意杀人,决不会挑在这个地方。由此也可以推断,玛莎与作案人很可能互相认识。现场没有因挣扎反抗而留下的打斗痕迹,说明被害者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她会遭此毒手。此案发生在莫克利家的园子里,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排除了外人进入贝尔赫文岛作案的可能。凶手知道玛莎会来这里,他极有可能跟踪玛莎,或者甚至和玛莎一起走到这里。由此得出的结论很简单,作案人认识玛莎,而且就住在贝尔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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