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桔子树
夏明朗站在峰顶某个风景秀美的地方,五月春暮,繁花似锦而开,陆臻看着那人转身,非常神经抽搐地联想到类似花间一笑百媚横生这一类天雷劫度一般的词语,而由此痛心疾首地意识到他的审美真的相当有问题。
于是,当夏明朗看到人的时候,陆臻正以五公里急行军的狂猛姿态满头大汗地冲向他,脸上却布满了诡异的笑容。
夏明朗懊恼地拦下他:“干吗跑这么急?”
“黑子,说你有急事。”陆臻扶着腰仰头大口喘气,夏明朗看着他的汗水从额角滚下来,一路滑行,没在衣领里,此时此刻他的立场微妙,不由得心动神摇口干舌燥,然而回想起“黑子”这两个字,夏明朗在心里靠了一声,心道我明明是叫徐知着去传话的,怎么那小子竟敢?真有种!
“对了,什么事啊?”陆臻缓过气来。
“其实,没什么事。”夏明朗扭捏。
陆臻对于这种忽然召见又不说为什么的戏码已经久违,贸贸然再相见几乎有种穿越的味道,一时之间没有郁闷只有兴奋,就好像是看到某位李鬼装李逵,忽然手里的板斧一抖,果然不是铁打是木造,陆臻正想拍拍手说:你怎么还玩这出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么真是……
夏明朗忽然非常尴尬地瞧着他,目光闪烁,说道:“我给你准备了个生日礼物。”
陆臻一愣,嘴巴张成一个o。
作为一位从列兵起步走向中校岗位的草根英雄,作为一位生在大西北长在野战军的粗犷男子,夏队长毫无疑问地保留了一部分底层兵匪气质中比较粗砺的习气,而这些通常被小陆少校鄙夷地称之为不懂浪漫。
虽然夏明朗坚定不移地认为那根本就是扯淡,他怎么不浪漫了,老子跟你枪林弹雨里来去,浴血惊魂的简直浪漫死了,可现实是,如果你找了个小资的老婆,哦不,就当是老公好了,那么在某些关键的时刻你也就只能顺着他哄,所以这一次夏队长豁出本儿去,为了验明一个浪漫的正身,他学习了一样乐器——
口琴!
陆臻张口结舌惊愕地看着他,先是说:啊啊啊,我要过生日了吗?哦哦,不对啊,今天是我生日啊!!
然后更加激动地拉着夏明朗:什么礼物什么礼物,长什么样的,什么样的……
陆臻私心希望那是一个可以长久留存下来的礼物,就算是一个子弹壳也好,让他可以时常拿出来看看。
“你,咳,反正就这样吧,你就当是心意。”夏明朗咳了一声转过身去,陆臻惊奇地发现那三寸厚的脸皮居然都透出了一点血色。
夏明朗从袖子里把装备抽出来,用一种慷慨就义一般的神情吹起了《祝你生日快乐》。
不要嘲笑,请严肃,不要嘲笑,对于一个连简谱都不识的人,我们不应该要求更多。夏队长的本意其实并不是《生日快乐歌》这么简单,可无奈的是他没有办法用死记123、321的方法背下大段的谱子。所以,心意,就像是队长说的,大家都当是心意到了就好。比如说陆小臻同志,现在基本上已经感动得泪眼婆娑。
夏明朗一曲尽,用一种我知道我自己死透了的表情豪迈地转过头,不期然对上陆臻眼泪汪汪的大眼睛。
“你哭什么?”夏明朗吓一跳,心道也没这么难听吧?
陆臻专心抹眼泪,眼眶儿揉得红红地冲着他笑:“我开心不行吗?”
夏明朗放心了,拿口琴敲他脑袋:“行啊,怎么不行。”他的声音很宠溺,他的心中却在感慨,这把总算是押对了。
“新买的?”陆臻心怀激荡地把口琴从夏明朗手里抽出来,看到上面贴着崭新的胶布,黑色墨水笔齐整地标着:1234567,那些字迹还很鲜润,不过写了三四天的样子。
“哦。”夏明朗抓抓头发,“第一次碰这种玩意儿,走调了你多担待。”
“没关系,”陆臻低头笑,声音温柔如水,“你把音全吹错了也没关系。”
“也不至于会全错吧!”夏明朗嘀咕。
“事实上,”陆臻忍不住大笑,“你还真的就是全错了。”他指着那层胶布递给夏明朗看,“你贴偏了一格,全部高了一个音。”
夏明朗顿时傻眼。
“没事。”陆臻美滋滋地蹭着夏明朗的肩膀,“我很喜欢。”
夏明朗沮丧地叹气:“你喜欢就好。”
他遥望金乌西去,感觉自己倍儿苍凉。
“这口琴送我了哦?反正看这样子你也不会再碰它了。”陆臻把胶布撕下来,想了想,又按原样错一格贴了回去。
夏明朗很不爽地“哦”了一声,虽然效果显著,他还是觉得今天真是丢人现眼。
陆臻随手把琴甩了甩,贴到唇上吹了一段,夏明朗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会吹这个?”
“好久没玩了,生疏了。”陆臻笑道。
夏队长的不爽又加深了一层:“没听你说过。”
“你没问嘛,我还会弹钢琴呢。”陆臻眨眨眼,夏明朗郁闷到了极处,于是释然。
“想听什么?允许你点歌。”
夏明朗想不到要点什么,或者说,他并不介意陆臻吹什么,反正什么都好。
陆臻想了想,忧伤而和缓的调子在他的唇边流淌出来,伴着西沉的落日红光,将暮春染出了几分秋初的苍凉萧索,夏明朗熟悉这调子,转过头看他。是《白桦林》,风琴的音质听起来与口琴有几分相仿,很适合改编做口琴曲,陆臻似乎早年练过,自己重新编了曲,副歌的和弦里垫了音节进去,听起来更加寂寞哀凉。
“怎么想起来吹这个?”夏明朗问道。
“大学时候很喜欢这种歌,你也要允许我有……”陆臻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明亮的眸子里有过分闪烁的光。
“怎么了?”夏明朗温声道。
“前一阵,就是你不在那会儿,我老是会想到这歌,就觉得……我连,我连刻着你名字的那棵树都没有,就算是你只是迷失在远方,我都不知道去哪里等你……”陆臻越说越低,渐渐不再出声,他不敢再动,生怕太多的面部表情会让眼泪流下来。
“以后不会了。”夏明朗仔细分辨了一下风里的声音,确定四野无人之后终于大着胆子从背后抱住了他。
“以后不会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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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死了也会回来,回到你这里。”
风过林梢,唯有风,穿透荆棘,无可阻挡。
陆臻听到沙沙的枝叶相碰声,他想起曾经喜欢的一本书,那里面说最美丽的爱情到最后,是两个老人老到再也动不了于是一起躺在床上,手握着手,说: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死了。(注1)
在那一刻他忽然想对夏明朗说,让我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吧。
可是故事的最后那两个人都没有活到老迈,一个消失在大海,一个自尽在人海。
承诺是可怕的东西,人们总喜欢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那是最悲凉的心愿,大家都忘了上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生死离散,这是最无奈的现实,要如何握你的手,直到白发苍苍?
陆臻抬手把夏明朗的手指握在掌心里,远处的夕阳已经与地面接在一线,再近一些,是基地浅白色的楼房,这是他们的土地,生活与战斗的地方。
所以,陆臻心想,暂且先忘了未来吧,我只要现在。
“想听我唱歌吗,我唱歌可不好听。”陆臻忽然说道。
“嗯!”夏明朗毫不迟疑。
其实何止是被迫听点歌,就算是陆臻现在想割他一块肉,夏明朗大概也会说好。
陆臻的歌声并没有他形容的那么不好听,那是干净清爽的很年轻的声音,温和而柔软却不单薄,像厚实的白棉布,安静地包裹,温暖的光滑的质感。低低的吟唱,青涩的,好像试探一般的歌声,从《召唤》到《旅途》、《那些花儿》,夏明朗听到陆臻的心情慢慢好起来,扣在他胸口的手臂加了一些力道,笑道:“你有很多花儿吗?”
陆臻无声笑得很灿烂:“那是,很多很多。”
夏明朗把他的脸扳过来,问道:“那我是什么品种?”
“你是我的树,而我,是你身边的另一棵树。”陆臻专注地看着他,那是一个安静而平和的微笑,眼睛很亮,黑白分明,而嘴角微微翘起,仍然是那个看习惯了的,永远自信干净的模样,可是眼底却凝了深黑的底色,明润而哀伤的。
他说:“所以,我希望,我们不会被风带走,散落在天涯。”
语言的魔力在于它可以描绘心灵的悸动,构建魔幻一般的气氛,而有些时刻,当心灵自己就可以相互碰撞,当眼神代替了文字的交流,而心情再也无法找到适合的词语来形容,无声的沉默中所有的情感奔流交错在一起,那样的激烈,火热。
无声地激吻,舌尖在彼此的口腔中辗转,坚定地几乎是执拗地试图用这样赤/裸裸的厮磨来表达情绪。
快乐与惶恐,坚定与不安,我的忐忑你在给我安慰,你的疑虑我试图为你抚平,种种微妙的难言的矛盾的情绪全部融化在一个吻中。
想要进入,用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进入到另一个身体里面去,而同时,也期待着那个人同样地进入自己,这仿佛是人类来自亘古的习性,或者说,最原始的兽性。
想要交换一些东西。
情绪,悲伤的,快乐的。
信任,我的,你的。
唾液甚至,血液!
如此沉醉,忘乎所以,直到彼此的肺部再也不能供给足够的氧气,他们在分开时急促地呼吸,带着窒息似的轻飘飘地眩晕。
夏明朗留恋地轻轻碰触着陆臻的嘴唇,单纯地,满怀喜悦地。陆臻睁开眼睛,看到地平线吞灭了最后一道日光,暗金色的余辉勾勒出夏明朗的轮廓,如此熟悉,一分不差。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渴望天长地久,于是偷偷咬紧了牙。
“天黑了。”陆臻低声道,声音软腻。
夏明朗转了转眼珠,忽然眼前一亮,失声道:“完了,一个食堂的人都在堵你。”
陆臻迅速地醒过神:“那怎么办?这回要玩什么?”
“灌酒,灌到醉为止,”夏明朗拉着他转身就跑,“完了完了,他们找不到人,等会能拆了你。”
陆臻惨叫:“我不能喝醉啊!你一定得帮我想办法。”
“难得醉一次,没什么大不了。”夏明朗安慰道,他也不敢犯众怒。
“我喝醉了非礼你怎么办?”陆臻快哭了。
夏明朗听得脚下一软,差点跌个跟头,他想了想:“装醉,到时候我掩护你。”
夜风轻盈地从发间穿过去,好像飞翔。
陆臻看着夏明朗在黑暗中背影模糊的轮廓,动作流畅得像是在滑行,豹子一般的姿态。他的手一直握在他的手腕上,忘记放开,就这样拉着他穿过树丛,飞快地奔跑,带起飞扬的尘土。放肆的奔跑让人心胸开阔,陆臻忽然觉得他可以一直这样跑下去,他的体力没有止尽,快乐也是。
然而,在他们身后,遥远的灌木丛中慢慢站起来一个人,月光下面目模糊的脸上只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幽亮的光。
夏明朗以一种“看,我帮你们把逃犯给捉回来了”的英雄姿态把陆臻扔进了人群里,陆臻的咬牙切齿还没有来得及磨出声响,愤怒的人群已经把他吞得一个渣都不剩。
迟到的先罚酒,少啰嗦,白的红的黄的一起,三杯又三杯,陆臻稍一反抗,什么擒拿格斗都上了,捏着下巴往下灌,陆臻呛得七晕八素。眼看着夏明朗站在外围,再看看徐知着也站在外围,一副袖手旁观你自求多福的样子。
陆臻醉到三分,豪气就上来了,他桌子一拍,挥斥方遒,吼道:他妈的有种一个一个上,老子今天放倒多少是多少!
众人顿时哄然,推杯换盏,拗劲儿上来,每一杯酒都用尺子量好,你一杯我一杯,陆臻拉着没酒量的先磕,转眼就放倒了几个,有些人瞧着厚实没想到比夏明朗还不如,二两酒一口就闷倒。陆臻一想到夏明朗就是心头火起,拎着酒瓶,手里捏了一把花生去找夏明朗死磕,夏队长手里握着两杯酒,笑眯眯地塞给他:“我敬你。”
陆臻也不推辞,酒到杯干,入口才发现不对,酒味寡淡,不知道里面加了多少水,夏明朗狡猾地冲他眨一下眼睛。陆臻是聪明人,聪明人只有不为,没有不会,所以要说这喝酒的猫腻儿他知道的也不少,转头看今天整个中队都土high土high地闹得翻天,心知今天拼真本事是过不了关了,私底下悄没声地把小半瓶白酒塞给夏明朗,夏明朗会意,半晌,换给他一瓶满的。
陆臻尝了一口,太上道儿了,这酒水比配得刚刚好,又有酒气,又没味儿,陆臻大喜,利器在手,江湖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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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所指的“一个消失在大海,一个自尽在人海”的那两个人为三毛与荷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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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以一敌八十的战况就算是有夏明朗在一边拆墙打诨,陆臻还是毫无悬念地醉了下去,虽然他的战损比已经创造了一中队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有人喝醉了喜欢哭,有人喝醉了喜欢笑,据说方进喝醉了甚至会去操场上踢正步,不过那天方进酒喝得极少,一直蔫巴巴地呆在陈默旁边,让陈默也觉得莫名其妙得很。
可是陆臻发酒疯的方式另类得让人想哭,他醉了不折腾自己,光折腾别人,把酒倒在别人脖子里啦,划着火柴往人身上扔啦,他像个幼稚的小孩那样恶劣顽皮又兴致勃勃乐此不疲,谁都拿他没办法,一个不小心,一块蛋糕已经呼在你脑门上,还要磨两下。夏明朗大乐,坐得远远地看着陆臻借酒装疯,报仇雪恨。
这俗话说跟什么人学什么样,这狐狸家养着的兔子你能指望他纯良到哪里去?夏明朗三分得意,心道,这小子果然随我。
到后来徐小花终于瞧不下去,蹿过去拽他,陆臻睁着一双星光大眼睛冲他眨巴眨巴地傻笑,忽然“吧唧”一口啃在他脸上,大呼:小花,我最喜欢你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徐知着当场石化,僵硬着一寸一寸地移过脸,看到夏明朗正绿幽幽地瞧着他。夏队长终于意识到,那小子,他是真的醉了,随即,夏队长极具危机感地意识到,得尽快把这小子弄回屋里去,丢人得丢在家里。
夏明朗以领导的姿态插手乱局,大家毕竟也算尽兴了,现在有人收拾祸害他们也是巴不得,夏明朗架着陆臻往外走,徐知着马上跟过来帮忙,他压低了嗓子问:“你要把他弄回哪儿?”
夏明朗一愣,要说他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似乎下意识地就想把陆臻往自己屋里带。
徐知着飞快地抬头扫了他一眼,说道:“交给我吧,你放心。”
夏明朗闷声应了一句。
徐知着忽然觉得有点感伤。
你放心,这三个字在最初最初的时候夏明朗曾经对他说过,那时候如果他想绕过自己去接近陆臻,两方对峙的时候他还得向他说一句你放心。那时候他与陆臻是好兄弟,而夏明朗是一个外人中的外人,接近于敌人。
而现在,当他想把陆臻从夏明朗面前带走,却变成了他得给夏明朗一个交待,徐知着觉得有点憋屈的心酸,因为陆臻的缘故提前感受到了类似于儿大不由娘,女大不中留的感伤心态。
由于徐知着的沉默,夏明朗尴尬得无以复加,随着徐知着一起把陆臻抬上床之后,他甚至没敢再去看一下徐知着的表情就落荒而逃。
陆臻喝醉了酒只有一个好处是实实在在的,那就是如果他睡着了,那就是真的睡着了,不会再有反复,一觉到天亮,所以徐小花那一晚倒是没遭什么罪。
第二天夜里,食堂给陆臻送了张账单来,差不多5000多块,看着要是没问题,那就直接报给大队从陆臻的工资卡上划走。虽说这人均50的标准放在外面不算过分,可是基地食堂毕竟是自产自销,糖醋小排才10块钱一盆,那得吃成什么样才能吃掉他5000多块钱?
陆臻揪着菜单细细地看,看到最末儿一口血郁在喉咙口差点儿就喷了出来,灰黑色小字儿整整齐齐地排着:五粮液,52度醇三瓶。陆臻义愤填膺地冲出去找人算账。不,重点不是那帮臭小子居然胆敢敲了他三瓶五粮液,重点是,他们开了三瓶五粮液他居然一口都没捞着。
这,这个实在是太过分了!!
大家正窝在楷哥寝室里抱团儿聊天,颇有点仗着人多架子大的味道,眼看着陆臻气势汹汹地杀进来,一个个笑得三分得意七分推脱,七嘴八舌地调侃:哎呀,酒仙来了。嗨,小臻子有水平啊!你昨儿一共放倒了几个……
陆臻不听他们打岔,揪着追问五粮液谁给点的,谁给开的,他要找人算账!
太过分了,用他的钱在他眼皮子底下开了好酒,一滴都没让他沾上,这还有没有人性了啊!
陆臻悲愤怒吼,大家哄然而笑,一个个狡猾狡猾的当然没人告诉他是谁下的手,陆臻气不过去缠郑楷,原本就是打打闹闹的时段,郑楷年纪最大性格最稳,永远都是老大哥安稳可靠的样子。陆臻眼下觉得委屈,拉着郑楷说话的时候就带上了三分拖音,含混着一些撒娇耍赖的味道嚷道:“楷哥,你管管他们,这太欺负人了……”
“烦死了,不就是三瓶酒嘛,爷我赔给你丫的!”角落里忽然炸出一声爆响,方进分开人群站到陆臻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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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大眼瞪圆了火星直冒,烦躁地甩出一句话:“妈的,给爷等着。”当场摔门而出。
陆臻顿时愣住,四下里寂静无声,众人面面相觑。
陆臻茫然回顾,找了一圈发现陈默不在,只能求救似的看着郑楷,郑楷也是一头雾水,安慰地拍拍他肩膀,说道:“别管他,那小子抽风,从昨儿晚上开始就这样,昨天让他去找你,人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你都到了,他还没回来,小孩子脾气,别跟他计较。”
陆臻勉强笑了笑,心里有种空茫茫的疼痛,没着没落的,很坏的预感。他心事重重地往回走,看到方进阴沉着脸等在他宿舍门边,陆臻顿时心里紧张,推门看到徐知着不在,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努力轻松地笑道:“侯爷,你搞什么?”
方进一声不吭地跟着他进门,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一把砸在陆臻床上:“酒是我点的,还你,一千五,有空点点。”
陆臻终于变了脸色,怒道:“你怎么回事?有话明说。”
方进抬头愤怒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陆臻是固执到底的个性,马上伸手去拽他,方进像是被电打到似的一下弹开,嚷道:“你别碰我!”
陆臻飞起一脚抢先把门踢上,翻手落锁,神色冷冽:“不说清楚就别想走。”他盯着方进的眼睛,“侯爷你也是爽快人,我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你给个明话,要杀要剐我随便你,但是你得让我死个明白。”
方进气得脸都白了,拳头握紧,骨节咔咔直响,陆臻梗着脖子与他对视,不偏不让。
“好,好……”方进指着他的鼻子,“你和队长那点脏事儿,我都看到了。”
陆臻顿时僵住,一身的锋芒全折在半空中,眼神落空而茫然,方进大力把他从门口推开,自己开门出去,摔门时一声爆响,震得整个走廊里都嗡嗡直响。
方进很郁闷,非常郁闷,事实上他活这么大就没有这么郁闷过,郁闷到让他觉得全身都有压不住的火在烧他,就算是打烂一百个沙包都泄不了愤。
昨天他找到山上去的时候远远地听到陆臻在唱歌,很轻的飘飘荡荡的声音,但是很好听,他觉得很得意,总算是抓到这小子的把柄了,明明就是会好好唱歌的嘛,唱这么好听就给队长一个人听,太他妈不厚道。方进想抓现行,所以走得特别轻,当方小侯铁了心不想让人发现的时候整个麒麟只有两个人能发现他,一个是陈默,此刻正在遥远的食堂,另一个就是夏明朗,而前提是他得全心戒备。
然而当方进的视野中出现了全部的人影,那种奇异的暧昧的气氛顿时让他感到迷惑,源于一个特种兵融化在骨血中的谨慎,他在茫然不解中迅速地选择了隐蔽,静观其变。
于是他看到了让他血液逆流的画面。
他知道那样的动作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在军区大院里长大的孩子,他十八岁特招入伍,二十岁来到麒麟,对于外面的世界他可能了解得有些单一,可是所有与军队有关的事,他知道的并不少。
他知道部队里有这种人,他仍然记得当年他的父辈们是用怎样的轻蔑口吻谈论着他们,他们管这种人叫屁精,那是一群垃圾似的软弱无能的家伙,他们是胆小鬼娘娘腔,他们什么都做不好,只会躲藏在没有人的地方互相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
然而,夏明朗?
当他把这个名字与那两个字联系到一起的时候,一瞬间天塌地陷。
四年,他在麒麟已经呆了四年。
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经听说过这个名字,爱尔纳的鬼魂,如雷贯耳,他因为可以与他呆在一个队里并肩战斗而激动不已。这四年中,无数次,他们在枪林弹雨中来去,演习,实战,他看着他游走生死,纵横无敌。
那是他的队长,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有时候方进甚至认定,即使是当他站在悬崖边,只要夏明朗让他往下跳,他都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没有理由也不必解释,这是一种信赖,超越生死。
可是现在?
极度的惊恐让方进一时之间茫然不知所措,他坐在山顶上直到夜风把他吹透了才回过神,回到基地的时候他看到食堂里灯火通明,忽然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原本应该去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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