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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战争之帝国征服者系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下雨的霖

    而且在他们的军队体系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的族群,比如防御力极高的野猪人和少量会飞的生物,它们有着浓密的毛发,像老虎,但是长着老鹰一样的头和一对鸟的翅膀,它们能够抓取巨大的石头从天而降,比投石机更加强大。”

    闻言,李荨昆就开始有些怀疑了,他们的情况很像是艾泽拉斯大陆的绿皮兽人,但是奥格瑞玛明明是卡利姆多大陆上萨尔的部落。

    嗯……不管了,反正都是敌人。

    至于那个拥有狮子的身体及鹰的头、喙和翅膀的恐怖生物,那玩意不就是狮鹫吗

    “嗯……这可能会成为我手中早期的飞机替代品。”

    狮鹫因为体重较大,狮鹫不能像鸟儿一般轻灵的回转盘旋,但在没有骑乘者的情况下仍可以做相当多的空中技巧。

    它可以在任何天气飞行,也有感知天气变化的本能。

    狮鹫之所以难驯,有一个原因就是它对自己在空中的信心很强,不会接受骑手下的无理命令。

    但是李荨昆就觉得,对于他来说很轻松,因为他的系统商城里貌似有不带西方龙的龙骑士。

    而李荨昆之所以注视到这个兵种,完全是因为他相比于带龙的龙骑士,很便宜,咳咳。

    而且除了雷鸟、龙等空中生物,极少有哪种生灵能拥有狮鹫如此精湛的狩猎技。

    速度、灵巧,加上天生的利爪,狮鹫从空中俯冲掠食的情形是十分惊人的,再加上狮鹫就算受伤不能飞,狮鹫也不会饿死。

    因为它们同样是陆上狩猎的好手,还很有可能成为食人猛兽。

    它在陆上狩猎时就像只大猫,会像美洲豹一样潜近再突袭猎物的咽喉,也会像老虎一般伏在暗处猛然扑倒猎物。

    如果翅膀尚可勉强使用,它还可能从山崖或树顶急扑到猎物身上。

    这就能够让骑着狮鹫的龙骑士成为陆空兼备的强大兵种。

    最重要的,狮鹫那强烈的忠诚心与荣誉感使狮鹫成为胜于战马或其它飞行坐骑的最佳战友,狮鹫生而适于战斗,勇敢无畏!

    “嗯,看来西方的确是个大问题,刘虞守卫长城,损失惨重,而且半兽人虎视眈眈,恐怕很快就要撤军离开了。

    &




关于最近几章的剧情
言简意赅

    不要觉得我是再水,我正在争取让我的脑洞能够把更多的历史串联起来,让他看起来跟个真的一样

    这



第一百六十九章 血精灵到来(1/2)
    李荨昆突然觉得,自己既然回到了这个年代,那就有着得天独厚的“考古”优势。

    自己要人有人要枪有枪要粮有粮,这些本来就让他牙根痒痒的文明,自然是要去查看一番。

    但是现在,交通速度的问题让李荨昆不得不把心中这种绕着海岸线去西方埃及的心情。

    目前,首当其冲的还是北上幽州边关,把东部打通了,至于之后是怎么发展,李荨昆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想法。

    一路往西打过去,能赢是一回事,但是伤亡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抵御异族入侵不是李荨昆一个人的义务,是整个华夏族群每一个人的义务。

    “北上!”

    这一次,李荨昆的亲卫队从三千骑兵变成了五百红衫军。

    李荨昆去陪了李泰宇一天后,便离开了丹阳,一路北上,目的地直指边关。

    李荨昆的这支队伍,是非常耀眼的,路过的城池,那些年轻人的眼睛都要闪瞎了。

    难道改战甲了而且看着貌似很轻,主要是很帅!老子要参军!

    啪!

    “参军参什么军先给我把媳妇娶回来,然后再参军!”

    这套鲜艳浮夸的红色军服似乎是活脱脱的一只大龙虾。

    可能有人会很好奇,李荨昆沙雕嘛选这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到的服装日不落帝国行军打仗穿的时候,都是穿着这种明摆着向敌人喊“向我开炮”的军服吗而且似乎欧洲国家传统的军服颜色都比较华丽鲜艳打仗时似乎隐蔽性全无,完全一活靶子排队枪毙

    咳咳,虽然李荨昆有一些耍帅的想法,但这都是次要的!

    首先,军装漂亮,可以勾引年轻人的参军热情。在战场上提振军队士气。

    第二,在战场上醒目,在这个没有无线电的年代可以方便指挥官看清自己的部队位置并加以有效指挥。

    其实,军服强调伪装也就是20世纪才开始的事儿,即使是古代,主力部队的铠甲一样是尽可能的鲜艳醒目。

    而且华夏古代军队军服的鲜艳丝毫不让欧洲国家,比如受华夏文明文化输出严重的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和棒槌,他们花里胡哨的装备也侧面印证了华夏古代军队显眼的武装。

    当然,在古代因为染色技术不到位,衣服洗两次就掉色变白了。

    至于电视剧里那副破破烂烂的样子,只是剧组大多数都比较穷而已……或者说是钱都用在请人上了。

    近代清军正规军军装也同样是尽可能的鲜艳,和同期欧洲军队军装的差别在于少了两排亮闪闪的纽扣,毛料也差且容易掉色。

    洋枪队等雇佣兵很喜欢欧式军装,证明这种差别不是东西方审美差异所致。

    至于会不会成为活靶子

    当然会啦!

    但在前装枪时代,对线列步兵来说,隐蔽根本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既然已经排成线列作战,那么一大群人,一开枪火光四射附赠大团醒目的白色烟雾,你就是穿成数码迷彩也莫得用。

    而欧洲近代的一些散兵部队一样会穿较为隐蔽的军装。

    例如李荨昆选的英军狙击兵部队,也就是精英轻步兵,“绿夹克”!

    因为线膛枪在交火时几乎没有复装的可能,要的就是隐蔽好,然后打一枪就跑,真特喵刺激!

    顺便辟个谣,很多人以为线列步兵很笨拙,这只是影视剧的误导。

    其实线列步兵的机动性相比古代部队已经大大提高了,因为线列步兵可以按照鼓点齐步行军,而古代的步兵方阵每行进几步都要停下来整队,不然就走乱了。

    这也是为什么鸦片战争时期英军经常可以突袭清军侧翼,而清军只能被动挨打的原因。

    而且线列步兵的密集度相比于方阵已经大大降低了,一发炮弹下去,线列兵死三四个,可要是打到方阵上那可就是一大串,二十几个人当场去世。

    要是打赢了就直接殡葬一条龙了解一下,打输了敌人能给你埋地里就谢天谢地了。

    至于线列步兵为什么不全部散做散兵作战呢其实步枪的精度差,倒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举个例子,难道散兵步枪命中率是50米70%,排成密集队形就会变成100%

    其实主要原因在于,燧发枪这种步枪还无力抗衡骑兵冲锋,线列步兵可以迅速组成方阵用刺刀对抗骑兵,就算是遇到波兰重骑或者立陶宛铁骑什么的,也不至于平推,火枪的声响也是能够惊吓马匹发,而散兵,则只会被骑兵屠杀。

    但轻步兵加以有效指挥依然能重创线列步兵,例如耶拿战役法军散兵痛打普军线列的经典。

    如果线列拿来和散兵对射往往要吃亏,线列应对散兵的方式是几轮射击后直接冲锋击退散兵,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限制不能有效冲锋就会死伤惨重。

    至于步枪齐射,主要作用在于瞬间给敌人造成大量伤亡以击垮敌人士气,和用的是燧发枪还是栓动步枪并没什么关系。

    只是欧洲在19世纪逐渐发现在大规模会战中,步兵以横队队形严格按照口令齐射并不一定比瞎鸡儿乱射一通,然后直接纵队乌拉更实用。

    法军:阿嚏!谁讲究我!

    更何况步兵会因为紧张,在三轮齐射打完后就会不受约束的自由装弹射击,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军官都不会要求步兵必须齐射了。

    所以,无论是从各种类型的正面战场还是指挥和士气鼓舞,鲜艳的军服,最起码在这个时期,它是完全有必要和优势的。

    你要是整的颜色特别暗,让已经习惯于夜晚袭营的李氏集团的武将们怎么指挥老子自己都看不见自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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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狗头人叛逃(2/2)
    洛瑟玛塞隆歉意的说道:“抱歉,让你见笑话了。”

    凯恩血蹄摆摆手:“种族之间,各个族群难免会产生分歧,最后走上分裂。”

    洛瑟玛塞隆心中不屑,这不就是给你自己都叛逃找借口吗

    若是洛瑟玛塞隆是凯恩血蹄,他绝对不会带着半人马一族一起离开。

    凯恩血蹄与布拉达在萨尔逝去这么多年中,早已经有了一些别的想法。

    首领已经不是萨尔那样的优秀首领,这么等半兽人凭什么还要受那些小头代替大头想问题的绿皮

    凯恩血蹄怕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对抗兽人,于是便叫上了布拉达,联手对抗兽人统治。

    然而,半人马一族除了运输粮食以外,基本上没什么卵用,反倒还加大了粮食的消耗。

    这就导致凯恩血蹄本来筹备的粮食,迅速陷入了短缺状态,若不是北狄这帮子游牧民族的牛羊,他们怕是自己就饿死了。

    现在,半人马一族已经有了草原和森林作为栖息地,没有利益驱使,凯恩血蹄和布拉达之间的联盟就由于他们发个人恩怨破裂。

    现在凯恩血蹄,甚至无法发动一场像样的攻坚战。

    那拿什么去打拿十万狼头人吗那可是他们唯一的底气了!

    若是拿不下这面城墙,凯恩血蹄将会如同丧家之犬一般,被这群勇猛到让他们震惊的人族剿杀。

    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凯恩血蹄不得不再一次“融资入股”,把需要大量奴仆去转化为低等精灵的洛瑟玛塞隆。

    当然,这种低等精灵除了会出现和血精灵别无二致的外貌特征以外,只会增强一丝丝的体质。

    嗯,真的只有一丝丝!

    换句话说,血精灵转化的精灵奴仆,就跟半兽人中的狗头人一样,就是廉价的、速成的低级战争炮灰。

    “这场战役什么时候打先说好,我血精灵一族只负责攻下这面城墙。”

    洛瑟玛塞隆麾下有狂战士十五万,他们有着暗红的肤色,恶魔的犄角,他们是血精灵中最强大的邪能战士。

    血精灵大魔导师罗曼斯和血精灵远行者将军哈杜伦明翼两人,麾下各有五千血精灵法师和一万血精灵游骑。

    血精灵游骑骑着血影豹,血影豹比之暗影豹更加的嗜血!

    血骑士领袖女伯爵莉亚德琳则是有二十万绿眼睛,肤色较高等精灵略深的普通血精灵战士。

    三十六万五的强大兵力,让洛瑟玛塞隆自信能够攻下这道人族防线。

    届时,恐怕出不了百年,洛瑟玛塞隆就能够杀回西方,让那群高傲自大的女人知道知道什么叫做死亡!

    “摄政王,我半兽人一族的战斗力你是知晓的,不要轻视这个大陆的人族,他们和帝国的军队有些不一样。”

    洛瑟玛塞隆自然知晓,他不可能丢西瓜捡芝麻,若是这一次伤亡太大,别说重整旗鼓了,他们血精灵内部就会崩溃。

    血精灵,已经经不起大量的族人伤亡了。

    ………………………………

    十天后,边关外

    “阿德雷特,准备的怎么样了”

    “有四千多族人愿意于我们离开,另外的一千多人,他们没有这个意向,我也没有去争取,防止事情败露。”

    瀚文史珍香点点头,其实有四千人愿意跟他离开,寻找自己族群的栖息地,他就已经很满意了。

    至于另外的一千人,瀚文史珍香并不会说什么。

    每个狗头人都有不同的想法,有的人跪久了,你就是扶着他,他也站不起来了。

    他们觉得狼头人和虎头人的排泄物比啃食野草和书皮都要美味,瀚文史珍香还能说什么呢

    每一个狗头人,都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每一个狗头人的狗生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阿德雷特,这些天我实在是太饿了,你还有能吃的东西吗”

    由于瀚文已经决定要发展自己的族群,那么他从那一晚开始,就不再饮进那些……呕。

    “我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阿德雷特也是颇为无奈,自从大家有了新的想法和期望的时候,没人回去吃那些东西。

    阿德雷特攒下来的那些东西,早就已经被吃光了。

    而那一千狗头人,则是伙食量大管饱,吃的很香。

    “今晚,就离开吧。你们先走,我有事情要办。”

    既然粮食已经亏空,那么就不能再坐以待毙了,他们要立刻离开,哪怕一路东进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哪怕没有任何的食物,哪怕是饿死在草原上,他们也无所畏惧。

    当他们在决定在这个漫长到仿佛没有尽头一样的黑夜,跟随瀚文史珍香这早就应该升起的萤火,时,他们就已经把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

    为了自由!

    至于瀚文史珍香要先留下,那是他要和这个部落做个了断!

    “好。”阿德雷特已经猜测到瀚文要做什么,但是他并没有阻止。

    狗头人,不畏惧生死!

    “尊敬的战士,这是您今晚的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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