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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颓
侏儒族使用星级划分等级,一共有7个星级,每个星级可以领取相应星级的材料,同时可以指挥相应星级的机械傀儡。
修接过手链,那条金属链子自发地圈住他的手腕。侏儒站在他对面,露出的笑容终于不那么程序化。
“恭喜你,孩子,你已经可以毕业了。”
当修从智慧之门出来时,一眼就看到守在门外的老约翰。老旧的机械傀儡看到修,它眼中的蓝光欣喜地闪了闪。
“欢迎回来。”老约翰看着修手腕上的链子:“已经是三星了吗?看样子我们新一任小主人非常优秀啊。”
旁边的机械发出哔哔声,似乎在赞同和欢呼。修左右扫视了一番,没有找到心念的那个人。
“他呢?”
老约翰的蓝光颤了颤,它的声音充满了难过。
“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告诉你……”
时间之轮上,小凤凰奄奄地站在顶端,它不时地用嘴啄着时间之轮的金环,试图让这个大家伙将它的“妈妈”还回来。蓦地,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它视野中,小凤凰看着那越来越近的身影,发出稚嫩的叫声在时间之环上蹦跳着。
“啾比、啾比、啾比!”
修死死地盯着那幽幽蒙上一层浅光的时间之轮,此时的时间之轮上面所有的数字和符文都亮了,一看就处于一种运转的情况。他伸出手,按在时间之轮的轮面上。
那个人……在里面?
修转头扫视着那摊放了一地的资料和记录,琥珀色的眼睛中闪过一丝狠绝。
我会将你拉出来!
***
雷切尔站在金属金字塔的顶端,俯视着底下巨大的空间之眼。即使是他,也感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和震撼。
这就是传说中的空间之眼,三万年前侏儒建造了金属金字塔,彻底封锁了空间之眼,那之后大陆反面的生灵就再也没有见到过通往大陆正面的“通道”了。
雷切尔追着线索来到这里,路上的机械傀儡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然而那些机械并不能阻挡雷霆军团的脚步。他们来到失落之地,进入光柱后接到了一份巨大的惊喜。
封锁了千万年的“通道”终于再次被打开。
雷切尔又看了一眼底下的空间之眼,然后带着手下离开。如果没有定位,空间之眼会将进入的生灵随机传送到另一面任何一点。他必须先回去做好进入空间之眼的准备,而且,他也要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遍整个大陆反面。
魔族等待得太久了,他们是时候重返大陆正面了。
***
小凤凰扑扑翅膀,它的羽毛长丰满了,飞起来终于不会像是喝醉了酒般颠颠撞撞。老约翰在旁边微笑地看着这一切,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任谁也无法发现这名微笑的棕发男子是一名机械傀儡。
为了让老约翰方便地照顾小凤凰,修给这名快要报废的陈旧机械傀儡换了个壳子。老约翰喂饱了小凤凰,然后看向依旧在埋头研究资料的小主人,身边的食物早已变凉。
侏儒族是一个好奇又固执的种族。老约翰常常在想,如果他们不那么好奇,是不是就不会走向灭亡;如果他们不那么固执,是不是就不会那么让人心疼。
修放下了手中的纸张,无论看多少遍,无论做多少次试验,他都只能得到同样一个结论:他对时间之轮毫无办法。
从侏儒研究报告来看,时间之轮是一个神器,通过它可以接触到时间法则。
修仰望着巨大的时间之轮,目光中透露着强烈的不甘。
既然是被激活的神器,那它一定拥有主人。那么,谁是它的主人?
侏儒的记录中写着:这是_送给侏儒族的时空之轮。
修翻遍了侏儒所有的资料,始终没有找到那片空白究竟是谁。从所有资料来看,侏儒族就是因为妄图操控时间法则,从而被时间抹去,然而那刻意被抹去的名字却隐隐暗示着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修面无表情地盯着那片空白,他想要知道这个人是谁,然而比起得知对方为什么将时间之轮送给侏儒族,他更在意的是如何将时间之轮的控制权从对方手中抢过来。
既然从神器主人方面不好下手,那么就直接从神器本身下手吧。
然而即使他已经获得了六星的资格证明,他依然无法撼动时间之轮分毫。巨大的光轮一如既往地安静发亮,仿佛在嘲笑凡人的无力和自不量力。
凡人不行,那么……神呢?
修拿出了丹留下的纸条,毫不迟疑地撕开。
三天后,绿衣的商人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侏儒遗迹中。
“哎呀呀,真是让我好找。”丹右手拿着书,非常感兴趣地打量钢铁城市。“幸好‘通道’打开了,否则我可要产生信誉危机了。”他看着对面亚麻色头发的侏儒。“那想必是阁下的杰作吧。那么,这次阁下想要和我做什么交易?”
“将我的同伴从里面弄出来。”修指着时间之轮。“我可以付任何报酬。”
“这么说来是没有见到那位人族先生,他被吸进去了?”丹瞥了一眼时间之轮,然后再次向修确认:“什么报酬都可以吗?”
得到修的肯定后,丹走到时间之轮前面,用手按在了时间之轮的轮面上。“真是令人心动的条件。”
时间之轮的光似乎越发耀眼了,而此时丹却猛地后退了好几步,他沉默了一阵,然后愁眉苦脸地看向了修:“真是遗憾,这次的交易我恐怕无能为力了。”
“你是神……也没办法?”
丹的眼睛一瞬间眯起了,那种人畜无害的气息被一种恐怖的气势取代。老约翰瞬间就挡在修的面前,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你知道了?”丹的声音很轻也很危险:“你是怎么发现的?”
“你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在那仿佛一座山压下的迫力中,修依然直直地站着,与绿衣的男子对视。“我就告诉你。”
丹冷漠地凝视着修,那眼神真的宛如看一只渺小的蚂蚁。汗水从侏儒的脸颊滑下,整个空间像是凝固了一般。下一刻,丹用书拍在自己的额头上,又回复了之前无害的感觉。
“阁下真让我为难啊,我不想失去这么一个符合心意的顾客。”丹微微抬高了书本,露出一张苦瓜脸。“这是个有主的神器,可以毁掉它,却不能控制它只有它的主人能控制它。”
这些修都知道,他没想到的是连神都无法直接夺取控制权。“它的主人是?”
“不知道。”丹摇了摇头:“只能说感觉是不可以惹的对象……别这样看我,神不是万能的,更何况我现在不能使用神力。也许哪一天你的同伴自己会出来吧。”绿衣男子摊摊手。“好了,该说的我已经说了,你可以告诉我了吧?”
“……他告诉我的。”
“他?”丹马上就反应过来了,他也顺着修的目光看向时空之轮。“他是怎么发现的?一个普通人族为什么能”
修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了一下,他急切地打断了丹的话语,声音带着自己也没有察觉的颤抖。
“等等你说他、是普通人族?”
“不然呢?”丹很诧异地看着修。“你以为他是什么?”
“……神?”
在修的目光下,绿衣男子非常笃定地摇了摇头。
“不,他不是神。”
***
死灵之海深处,一个由白骨搭建的房屋中,黑色的棺材滑开了盖子。一只满是皱纹的手搭在了棺材边沿上,缓缓支起了同样干巴巴的身体。
干尸拍了拍手,一只蝙蝠提着一瓶装满红色液体的酒瓶飞了过来。干尸取下酒瓶,打开盖子,浓郁的血腥味弥漫了满屋。
“咕咚、咕咚……”
一阵吞咽的声音过后,空掉的酒瓶被放下,酒瓶上清晰地倒影着一只雪白丰腴的手,那只手的指甲尖上涂满了娇艳的红色。
此时白骨房屋中,干尸不见了,只有一个黑直头发的妖艳女人。她披着死灵法师常穿的黑袍,慵懒地伸展的身体。
“睡了太久,骨头都生锈了呢。”女人鲜红的指尖抵着自己同样鲜红的唇,咯咯地笑起来:“让我可爱的徒弟来陪我舒展舒展身体吧。”
妖艳女人起身,动用契约准备召唤心爱的学生,然而从契约中反馈的信息让她呆住了。
“死……了?”
妖艳女人的身体开始颤抖,长长的獠牙从她的嘴中伸出,刺破了那娇艳欲滴的红唇,流下了鲜血。
“是谁!是谁竟然敢杀死我阿纳特的学生!”狂暴的气息卷席了整个骨屋,女人的声音因愤怒而变了形。“我要他生不如死!!!”
***
修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
一个恶魔被神封印了多年。头一百年时恶魔心想,如果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给那人数不尽的金银财宝。然而一百年过去了,恶魔无人问津;再一百年时,恶魔又想,如果这时候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给那人世上最好的东西。可惜二百年过去,恶魔依旧待在封印中;又过了一百年,恶魔心中又想,如果此时还能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满足那人所有的愿望。第三个一百年过去,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变化。恶魔绝望了,它非常愤怒,对自己说:今后如果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杀死那个人!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修万分不理解,他无论如何都不懂恶魔到最后为什么会选择杀死它的恩人。那时候的他被“因为它是恶魔”这个理由说服,现在想起,却不能更懂恶魔那在希望与绝望中反复的情感。
只有经历过,才知道那看不到尽头的等待是如此绝望。
小凤凰一天一天地长大。
老约翰身上的零件越来越细。
但是杜泽却始终没有出现。
最初听到那个消息而兴奋的情绪逐渐冷却,就算知道那个人不是神又怎么样?他也许再也等不到那个人了。
那个人是他唯一的奢望。他什么都能失去,唯独杜泽,他绝不放手。
等了一年,过了一年,转眼又是一年。
侏儒小小的身影靠着时间之轮,他将脸贴在轮面上,垂下了眼。
你快出来,我想见你。
你快出来,我有话想对你说。
你快出来,我已经……快忍不住了。
恶魔说,如果有人将它放出来,那么它一定要杀死那个人。
轮面倒影着修的眼睛,色泽鲜艳得像是沁渗了血。
作者有话要说:我把微博挂在文案上,如果有事我会在微博中请假,妹子们可以在文案上看见xd
感谢竹取、兰、飘渺何所似、eudora、一花一世界、zero、blx、阿喵专注偷懒二十年、aurora、一夙浮游、左青龙、回忆往事、49日。、酸菜包子、蓝调の七夏、、墨离っ`、jingge4301、炙舞、陌上南飞雁、吉娃娃、千寻小桃妖、misstea、青悦、九月姗姗、银子、七月流荫、mono_纪尧、11778090、子子、、oo、hpyq1990、绿色的外套的地雷





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 35章
chatper34作者:选一个好宿敌吧,这是一辈子的事。
四年这个词一直在杜泽的脑海中回荡,他怎么也想不到,明明他只是进去了一小会,外边就整整过了……四年?
信息量好大!
在杜泽呆愣茫然的视线中,修直起了身体,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嘴上的殷红。修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舔了舔嘴角,然后露出一种非常甜美的笑容,就像是小孩吃到了最喜欢的糖果,透露出一种甜腻的暗黑气息。
正在支起上半身的杜泽心脏剧烈地跳动了一下,他看着修伸出手,一点一丝地抚上了他的脖子,细致地摩挲着。之前杜泽也被修这样摸过后颈,但是没有哪一次比得上这次给他来带一种强烈的不详感。他能感受到修的指尖在他的皮肤上划过,带着一丝蠢蠢欲动的味道。
有点不太对劲……杜泽有些艰难地吞了吞口水,喉结在修的指腹下滑动了一番。主角现在给他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即将爆发的火山,而他好死不死正好卡在火山口好吧,任哪一本主角憋屈地等他的小弟等了4年,他的怒气槽一定爆表。但是要淡定,作者不是说了吗,四年一晃而过所以主角你要爆发就去找你家那个一直“呵呵”从未被超越的烂作者而不是将怒火发泄在无辜躺枪的读者身上啊!
杜泽感到修的手环到他的后颈,按着他贴向了自己。近在咫尺的少年用额头抵着他的,声音柔软甜糯:“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小生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嗷
“你没有的话,那就听听我的。”修柔软的声音中尽是隐忍。“我有很多事要告诉你。”
“碰!!!”
一阵巨大的爆炸声从正西方传来,侏儒遗迹“智慧”广场方向冒起了长长的黑烟。老约翰皱着眉,温和的声音里带着微微的不快:“有人闯进来了,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暴力吗……他们过来了。”
街道响起不同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杜泽下意识地坐起将修挡在身后现在的主角可是侏儒形态,不方便露相。
对方的行动速度很快,几乎是顷刻就出现在杜泽的视线中。那是一个佣兵小队,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盗贼,一头利落的浅色短发。那名盗贼看到杜泽和老约翰时紧急刹车,后方的一个同伴险些撞上了他。
“嘿!伊诺克你挡什么路!”
发出牢骚的是一个肌肉发达的壮汉,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剑。在壮汉的肩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她拍了拍手,咯咯地笑着:“伊诺克是笨蛋~是笨蛋!”
被称为伊诺克的盗贼不满地回头,他指着“理解”广场上的老约翰和杜泽嚷嚷:“你们没有看到对面有人吗!”
杜泽直勾勾地盯着那群人,不用特意去回忆,他们的名字已经自发地浮现在脑海中:盗贼伊诺克,战士巴特,火系魔法师蜜儿,还有……杜泽的心跳开始加快,他紧紧地盯着那个慢慢走出来的身影。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他穿着银白色的盔甲,拥有一张英气逼人的脸,眼睛亮如星辰。杜泽看着他,脑中似乎有个小人唱起了《混血》的剧情。
主角参加了一个佣兵小队。
里面有个一惊一乍的盗贼叫伊诺克,他总是喜欢跑第一。
里面有个喜欢哼歌的小女孩叫蜜儿,小小年纪火系魔导士。
里面有个大剑战士叫巴特,大家都知道他是蜜儿的好保镖。
他们指着圣骑士对主角说,这是我们的小队长。
他的名字叫艾利克。
圣骑士艾利克。
宿敌小哥,你好!
在yy文中,宿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与炮灰同样担任起给主角送经验、送装备、送妹子、送小弟等等重任。然而宿敌和炮灰之间的最大的区别就是,耐用品和一次性用品炮灰出场一次就可以去领便当了,而宿敌则要敬业地用他整个人生去与主角从头掐到尾,出场时间甚至超过主角的每一任后宫。所以种马文作者之间常常流行着一句话:为你的主角选一个好宿敌吧,这是一辈子的事。
一页知邱也为他家的主角选了个门当户对(?)的好宿敌。首先,宿敌拥有与主角(人族)不分上下的天赋,他光系元素感知ss级,光元素亲和力ss级,在武力上有了和主角对掐的实力;其次,宿敌拥有辉煌霸气的背景身份,他是光明神殿的圣子大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圣女薇薇安关系暧昧不清于是无论从哪个方面,主角都有了掐死他的理由和借口。主角第一次遇见宿敌的时候,圣子大人正隐瞒身份在混沌大陆游历,所有读者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一次命中注定的相识。那时候读者们都天真地以为主角加入了一个非常普通的佣兵小队,纷纷表示坐等看主角如何霸气侧漏地带领划水团挺进侏儒遗迹副本,另,这佣兵小队的队长看起来很不错,主角考虑考虑了吧~
后来,读者们得知伊诺克是盗王杰克的直系传人。
后来,读者们得知蜜儿是法神安东尼奥的小孙女。
后来,读者们得知艾利克是光明神殿的圣子大人。
后来,没有后来了。
在艾利克念念不忘他的灵朋友时,得知艾利克身份后的修直接把艾利克拉黑,开始了他们互掐的一辈子。
对于宿敌艾利克,杜泽的感觉一直很复杂。一页知邱是这样描写艾利克的:金发、阳光、帅气、前途无限、集所有美德于一体是不是很有即视感!这特么的完全就是未黑化之前的主角啊!宿敌要有多美好,就显得主角就有多黑化,作者你是故意的对吧!你是不是真的很想读者哭,小生真的哭给看啊!qaq
每次看到《混血》中的宿敌,杜泽每次都一脸血地想:如果他没有去评论区找过存在感,主角是不是就是宿敌那般模样?而且作者那货简直是没有人性:在《混血》这部中,主角一直试图毁灭世界,宿敌一直试图阻止主角。
读者们风中凌乱了。
妈蛋到底哪个是主角哪个是反派啊卧槽!
对于这异于常文的主角与宿敌,最兴奋的就要数那群淑女妹子了。杜泽的视线开始平移,虽说同人志上的人和真人根本不像,但一想到同人志里面的宿敌在娇喘地喊着“一库~”,某个蠢萌顿时觉得他不能直视宿敌君了。
最后走出来的是一个拿着弓箭的灵,杜泽看着那名如传言中好看的生灵,突然觉得剧情大神真是异常敬业:因为主角缺演所以它又找了个灵填上了漏缺,重现了《混血》五名成员的佣兵小队。
蜜儿坐在巴特的肩上,望见了杜泽身后修的亚麻色头发。
“那里有个小孩~”小女孩兴奋地挥着手:“快看快看!”
艾利克扫视了一遍场中,当看到杜泽时,他的眼睛一亮,然后露出一个非常阳光的笑容。
“我们是黄金佣兵小队,我是队长艾利克。”艾利克将手中的剑插回剑鞘,示意自己没恶意:“请问你们是?”
老约翰没有说话,他在等着修的指令;修没有说话,他沉默地趴在杜泽的背上;杜泽没有说话,某个蠢萌正犯着社交障碍。
面对沉默军团,艾利克虽然有点意外,但他却没有气馁,而是向杜泽走了一步,坚持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这次范围直接缩小到“你”了,杜泽看着艾利克,想到被他挡住的修,心中顿时产生了深深的敬佩:这种发觉到真正主角在哪的眼力,真不愧是与主角纠缠了一辈子的好宿敌。
某个蠢萌读者顿时觉得自己像个阻挡牛郎织女会见的王母娘,这明明是主角与宿敌历史性的见面,他横插在这里太不妥了。就在此时,杜泽觉得背上一轻,一双手从后面环过他的脖子,将他用力搂在怀里。
修抱着杜泽,直直地看向对面金发碧眼的英俊青年。“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的声音透露着一种强烈的不满,然而配上他那白嫩的外表,却更像是一个小孩在发脾气。
看到修那一刻,佣兵小队的人眼睛都直了。伊诺克揉了揉眼,又揉了揉。“我、我我居然看到了传说中的侏儒。”
“笨蛋伊诺克!现在魔族都出现了,出现一个侏儒有什么好奇怪的。”蜜儿的关注点歪向了奇怪的方向,她捧着脸,目光舍不得从修身上离开半响。“他好可爱啊~小小的、软软的、嫩嫩的~侏儒都是这么可爱的吗~”小女孩拍打着壮汉的肩:“我宣布,本小姐今天恋爱了。”
巴特一脸无奈的苦笑,对蜜儿说:“小姐,侏儒看起来比较小,但他的年龄应该是你的两倍。”
灵扫了一眼修和杜泽,看着手中一闪一闪的戒指沉默不语。
艾利克神情中也闪过一丝惊讶,面对对面隐隐散发的敌意,他依然笑得很和煦。“我只是想结识你……”
“我们不想认识你。”修直截了当地打断了艾利克的话语,他的声音透露出一种压抑:“现在,你们有一刻钟的时间离开这里。”
艾利克微怔,对面亚麻色头发的侏儒紧紧地环抱着黑发青年,像是一个怕被他人抢走最心爱的玩具的小孩,拼命将其他人赶离自己的地盘。艾利克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伊诺克已经卷起了袖子。“这侏儒太让人不爽了,爷想去教训教训他!”
在所有人的目光下,修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像月牙般弯起,小小的酒窝异常甜美。
“还有五分钟,你们可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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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从接待员手中接过佣兵证,他刚打算离开佣兵工会,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嚷嚷。
“嘿!快过来,这里有个灵也接了侏儒遗迹的任务!”那个声音越来越近。“前面的灵兄弟等一下!”
修不闻不问地继续前进,直到一个盗贼跳到他面前。那个盗贼看到修那张冰冷俊美的脸,顿时像中了石化魔法般卡壳了。修刚打算绕过他,这时候又有两个人挡在他的面前。那是一个壮汉和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大约十二岁上下,此时正捧着脸亮晶晶地看着修。
“你好漂亮啊~灵都是这么漂亮的吗~”小女孩拉着壮汉的衣角:“我宣布,本小姐今天恋爱了。”
壮汉一脸苦笑:“小姐,灵虽然很美丽,但他的年龄应该是你的几倍。”
修面无表情地看着这群人,这时候,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走了过来,他看着被拦下的修,眼中闪过一丝欣赏。
“十分抱歉,我的队友太冲动了。”金发青年一脸抱歉,他对修露出明媚的笑容。“我叫艾利克,这是我的佣兵小队。我们也要去侏儒遗迹探险,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混血》节选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宿敌了。(抓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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