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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日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圈地养膘
苏苏被洪笙一下压倒床上,还没来得及生气,刚穿上的外衫就被洪笙剥了下来,然后还不等她反应,一拉一拽,成亲前新作的睡裙,今个第一次穿就成了碎片被扔到床底下去了。
向来不爱生气的苏苏这会儿真是爆发了,那是她最喜欢的睡衣,不仅料子是千金难求的绡金纱罗,还是自己亲手做的。“好你个洪笙,我和你拼了!”苏苏说着就扭身翻到洪笙身上,忘了自己身上只穿着性感的**bra和小内内,
但洪笙没忘啊,他也想不到小媳妇这么大胆,但是不妨碍他帮媳妇一把,要不以洪笙的身手和力气,能叫媳妇“翻身把歌唱”?所以说,在某方面,男儿永远比女人更懂得享受。
苏苏这套内衣是大红色的,自然也是成亲之前买的,花了她五十两银子,都够在乡下地方盖一处四合院了,要不怎么说,女人和小孩的钱是最好挣的呢。
当然这时候谈钱就俗气了。洪笙这会儿也顾不得喷血的鼻子了,就算血尽人亡,也阻止不了他和媳妇深入探讨一下人生哲学,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苏苏上辈子虽然见过猪跑,但真的没吃过肉,这会儿被洪笙握住a4小腰,想下下不去,想上站不起来,只羞得身子都显现出一种粉红,感觉脸都要冒烟了。
尤其是洪笙大手一抓,居然再次把没有二寸布料的小内内给扯破了,苏苏都没心思可惜银子白花了(洪笙:嘿咻嘿咻,没白花)。
眼看就要擦枪走火,或者说提枪入巷(因为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缘故,请自行想象),苏苏想起一件事,不得不喊停,“停、停、停,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洪笙忍得眼眶都红了,一听这话,差点吐出一口血,这么重要的时刻,媳妇你在说什么鬼?
洪笙对待苏苏那真是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便是这个时候,听见苏苏说停,还是凭着超强的毅力停下,额头上汗都冒出来。
苏苏一见,也很是心疼,道:“把枕头下的荷包给我!”洪笙想都到这个时候了,还要什么荷包,难道还有什么“小情趣”?打住打住,不能再想了,要不真得血尽而亡了。
洪笙从枕头下摸出一个浅蓝色的素净荷包递给苏苏,便见苏苏从里面拿出一粒黄豆粒大小的香丸塞入肚脐中。那香丸与皮肤接触,遇热则很快散发出一股醉人的奇香,苏苏的脸色更加潮红,洪笙也感觉身体想要爆炸一般,来不及多问,苏苏已经犹如水般化在了洪笙怀里。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管他是劫还是缘!
第十九章老司机(一更)
夜深人静,洪笙要了水,替昏昏欲睡的苏苏擦洗了身子后,翻个身,背对着苏苏睡下。苏苏困得不行不行的,洪笙这个“傻小子”整整要了她三次,真是憋得久了。
但即使困得挨着枕头就能睡着的份,苏苏依旧强撑着心神,她在等待,等待洪笙问她那个香丸是什么?有什么功效?苏苏把要给他解释的话在心里过了许多遍了,这事她不能不告诉洪笙。
苏苏等啊,等啊,等的实在撑不住要睡着了,但是洪笙依旧没个声音,难道他等着自己坦白?
苏苏想了想,也是,自己是有点自私,这事原该自己主动承认,轻咳了咳,刚想开口,就听见一阵呼噜声想起,苏苏:……
要不要这么假?
“你生气了?是我不好,原该早点告诉你,不过那香丸我也是才做好,不知道效果怎么样,只能试了才知道!”苏苏挺委屈的,你倒好,吃干抹净拍拍屁股安慰几句就行了,受罪的还不是她!
呼噜声骤停,洪笙半晌才开口,嗓子有些干涩,带着些许难堪,“如今试过了,你觉得效果怎么样?若是你还想要,咱们还可以试一试,看看我行不行!”
苏苏原本挺委屈的,一直没听到洪笙回话,眼泪差点出来,听见洪笙这话,和他语气里的难堪黯然甚至窝火(别问她怎么听出来的这么多),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不够用,她就是现在不想生孩子,对洪笙的伤害这么大?又不是以后都不生,至于吗?
而且,什么叫“行不行”?等等,苏苏坐起身来,推了推洪笙,“喂,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洪笙原本就想默默伤心流泪,但媳妇连这个机会都不给他,难道还非得叫他承认自己不行怎么着,真是欺人太甚!洪笙也翻身做起来,就着月光看着苏苏那张清丽绝伦的小脸,委屈道:“用的着人家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用不着了就叫人家喂,你想怎么样吧?”
苏苏抖落了一身鸡皮疙瘩,小甜甜是什么鬼?她没来没有这么叫过。当然这个不重要,“什么叫我想怎么样?现在是你想怎么样?我现在才十五岁,身子骨又不太好,成亲前看了太医,太医也说最好等身子长开些在要孩子,我知道我没和你商量就调制出避孕香丸是我不好,刚才用时也没提前告诉你,但那是我忘了,不是诚心的。”
她还有大好的未来,若是因为生孩子,一命呜呼,苏苏觉得她没那么伟大。而且她也没做好当一个妈妈的心理准备。
“避孕香丸?那个是避孕香丸,不是春药?你不是觉得我不行,使用了春药?”洪笙说完,羞愧的脑袋都抬不起来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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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房间里没点灯,洪笙真没有勇气看苏苏的脸色,特么的,乐子大了,他药丸!
苏苏听完,都被气乐了,“呵呵”声中都透着一股子冷气,洪笙缩了缩脖子,不敢吭声,
“春药?呵呵,你想象力挺丰富啊,你家人知道你这么顽皮吗?”
洪笙觉得要是不吭声,他会死的更惨,“我家人不就只有你嘛?苏苏,我也不算太顽皮是吧?”
苏苏飞起一只玉脚,“请圆润的走开,我想静静!”洪笙故意叫苏苏踢到,然后自己顺势滚到地上,反正没人看到,要脸还是要媳妇,根本就不用选啊。
洪笙坐在地上抱着苏苏光洁的大腿,“媳妇,静静是谁?”媳妇的大腿好好抱,想一直当媳妇的腿部挂件。
苏苏:……
额(我)错了,额真的错了,额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嫁给洪笙,额不嫁给洪笙,洪笙就不会变成逗比,,洪笙不变成逗比,额也不会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苏苏觉得和逗比生气,那纯粹是浪力气,因为你气死了,他也不一定知道是自己气死的,还只当你自己吃饱了撑的呢。所以,睡觉,爱咋滴咋滴吧!
洪笙等苏苏睡了,还是摸上了床,小心翼翼的把苏苏搂进怀里,终于松了一口气!唉呀妈呀,这事整的,老尴尬了,洪笙都觉的以后都没脸见媳妇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明天他觉得自己要是表现不好,估计再想吃肉,准定得等到天荒地老了。
昨天折腾了半天,又生了一肚子气,睡梦里还梦到被怪兽一路猛追,然后来了个泰山压顶,压得苏苏差点没吐血,然后就睁开了眼,醒了。
然后就见洪笙像个八爪鱼似的长胳膊长腿都缠在她身上。这还是苏苏第一次在早上醒来后能见到洪笙,他向来起得早,等苏苏起床时,人家晨练都结束了还能顺便冲个澡。
而今天,睁开眼就看到洪笙,苏苏觉得挺惊喜的?屁,请原谅她讲粗话,特么的只有惊没有喜!怪不得做梦梦到被怪兽追,还有泰山压顶,特么的洪笙你起来,你告诉我这种柔道高手都极难做到的诡异姿势,你到底是怎么完成的!
苏苏气的眼眶都红了,太欺负人了。
而洪笙在苏苏醒来时也醒了,不过感觉到媳妇身上一种“凄凉”的气息,洪笙愣是没敢睁眼。他的睡姿是从小养成的,你得理解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洪笙以前都是一个人睡,从来没发现过自己这种“卷人”天赋,还是成了亲后,和苏苏同塌而眠才发现的,只是他向来醒得早,苏苏又睡的香(像小猪似的),所以苏苏才一直没有发现,自己一直都被当成人肉抱枕。
但是昨天洪笙陪着苏苏逛了半天街,回来后又用武力说服那帮兄弟相信“洪老大是有良心的人”,然后又和苏苏大战了千八百回合,期间还经受“春药”事件,想到媳妇认为自己不行,还得用药助兴,简直就是心力交瘁。导致洪笙第一次没有按时起床,然后叫苏苏抓个正着。
洪笙恋恋不舍的松开手脚,不过还是将头扎进苏苏脖颈处,一副可怜小狼狗的样子,“我打小就是独身一人,从来不曾想过能过上如今这样的日子,苏苏,你是我的救命稻草,没有你,我会死的,一定会。你现在不想要孩子,那我也不想要,你若是想要,那我也要,反正你说什么我就听什么就对了。”
被洪笙的甜言蜜语迷得四六不分的苏苏,直到上了马车才回复了一丝神智,呵呵,特么的,都是老司机啊!
第二十章军队光棍多(二更)
经历了“春药”事件和睡姿安全感问题,苏苏和洪笙的感情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迅速升温,一路行来,有两人的地方,气息简直甜的发腻,也叫一群单身狗狂嚎不已。
不过不说一路被苏苏和洪笙花式秀恩爱闪瞎了狗眼的几个大兵和镖师,就是苏苏也希望快点到达哈密。实在是坐够马车了,已经达到看见马车就感觉腚疼的地步。
虽说洪笙偶尔会带她骑马,但是骑马的感觉也好不到哪里去就是了。
好在,如今到了嘉峪关。嘉峪关离着哈密还有一千二百多里地,便是正常赶路,也不过五六天就到了。
洪笙他们一行人从京城到嘉峪关,一共走了近五千里地,虽说大楚官道修的很是高大上,但是交通工具不给力。拿蒙古马来说,正常蒙古马一天行走八小时可行走六十公里,这是在在没有负重的情况下。
但是你要知道,苏苏她们的队伍中,便是载人的马匹也要和拉车的马时常调换一下,几乎每匹马身上都有不轻的负重,即使后期他们花了大价钱将马匹全部换成伊犁马,加上拉车的骡子和三头骆驼,每天大概最多走二百里地左右。
加上一些意外,耽搁的时间,五千里路他们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到达嘉峪关时已经是五月初,白天已经很炎热,但是到了晚上气温骤降,还得套上夹袄,若不是洪笙提醒,叫大家早做准备,大概都要体会到有一种冷叫做“忘穿秋裤”了。
苏苏上辈子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那个二线城市,到穿越前,一直在那个小地方打转。她也想出去转转,但是没时间,或者说没钱是主要原因。
到了这个时空,她居然南北东西的都见识过了。如今一路行来,风景人俗全然不同于京城和扬州,越接近西北越有一种“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感觉。
出了嘉峪关,仿佛周边的空气一下子就干燥起来,苏苏想出来看看风景,洪笙就叫苏苏又穿上了那身阿拉伯地区的女人服饰,这回是连眼睛都用轻纱盖住了。
“要是不这么穿,等一会起风,那滋味,简直就是酸爽。”说话的是和张三齐名的“李四”,他是从江南征兵远调西北的。如今正在比比划划的讲着他刚从江南来到西北时的悲催人生。
这事其他几个大兵已经听他说过无数次了,所以真正在听得只有与洪笙同乘一骑的苏苏。李四今年也不过而是郎当岁,征兵走时已经定了亲,但人家姑娘不愿意等也不愿意嫁更不愿意随军到西北,李四也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只能和前未婚妻拜拜。
在见到苏苏,并且苏苏还愿意跟着洪笙来西北时,李四那是打心眼里羡慕老大的,你说说他怎么就遇不上这样的媳妇呢?长相不如小嫂子没关系,嫁妆有没有也没有关系,他就一个要求,知道心疼老爷们,“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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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这么一个要求,就让许多大兵依旧打光棍呢。
虽说大楚大力扶持边疆建设,但是汉人那就有一种故土情节,尤其是在内陆中原地区的人民眼中,大西北,那就是一个“鸟都不拉屎”的蛮荒地带,他们宁愿在家里守着二亩劣田,没什么产出,甚至吃不饱饭,也不想离开故土。
即使圣武皇帝在打下新疆,西藏大片土地时下令说,“移民者每人都可以开荒五十亩,减赋税三年”,过来的汉民依旧少的可怜。
最后还是圣武皇帝修改征兵制,实行“南兵北调,北兵西调”政策,正规军士可以分得田地,可以携家带口,各边境地带才有汉人聚居。
但是这些军户所,依旧比不上大城镇的繁华就是了,自然愿意跟着来的家眷更是不多。大多数军士都是就近解决。
但西北民风彪悍,大姑娘小媳妇皆出生军户,“上马杀敌,下马做饭”已经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见惯了彪悍老娘们,在想想自己家乡的柔美小娘子,也是大部分外地大兵打光棍的主要愿意之一。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说,苏苏已经成了洪笙那帮兄弟找媳妇的重点阻碍,毕竟就算对小嫂子没啥想法,但见惯了大鱼大肉,还叫他们吃糠咽菜,这就有些残忍了。
所以除了家里有婆娘的二三个起哄外,一到苏苏“防风”的时间,即使有被洪老大吊打的可能,其他几个没媳妇的想尽办法讨好小嫂子。
还能因为什么啊,还不就是想叫小嫂子给他们参谋参谋婚事。而且当兵的眼都利,便是因为男女大妨,不会往苏苏的陪嫁丫鬟那边凑,但是不妨碍他们暗搓搓的看上几眼啊。
若是小嫂子有心给丫鬟们说人家,他们也算“潜力股”不是?他们早就听说了,洪老大能娶到嫂子,那也是靠着脸皮厚,毛遂自荐才有希望的。
哦,“毛遂自荐”这个词还是“冷秀才”说的,读书人的脑子就是好使。
至于洪老大黑着脸?那就黑着呗,顶多就是抽他们一顿。要是唉几顿抽就能娶上媳妇,天天抽,没关系。正好晃着一张花脸,喊几声哪哪疼,小嫂子就叫人做好吃的当“病号饭”,多划算啊!
洪笙颇有哭笑不得的对苏苏道:“以后别惯着他们了,你看看这帮小子吃的,肥头搭了耳的,要是上战场,连跑都得比别人慢几步。”
苏苏一听这话,无奈道:“还不是你整天就会用拳头说话,他们一个个就差跑我跟前装可怜了,我知道他们不是为那点子吃食,但是除了拿吃食哄他们,别的我可应不了。”
苏苏又不傻,那帮大兵没事瞄几眼瞄几眼的,当她是瞎的啊。不过是看在都是洪笙的兄弟手下,行事还算有些章法,知道打个掩护,苏苏也就随他们去了。
毕竟这几人说来前程确实不错,若是真对她的丫鬟有意求到她跟前,她也不是不可以帮着问问,至于人家应不应,那她就不管了,她总不能强迫人家姑娘一定嫁吧。
别人或许可以,但是苏苏做不到,因为她自己是丫鬟出身,相心比心也好;因为上辈子接受人人平等的理念也好,反正苏苏认为就算是最底层的奴隶,那也是有尊严和选择权利的。
第二十一章哈密欢迎你(一)(…
从嘉峪关一路西行,取道阳关,就进入古西域地境,所以才有诗云:“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但是在大楚,因为穿越前辈的金大腿,西域各国认可大楚“宗主国”的地位,实行“一国两治”政策,享有“少数民族”的优待政策,汉民随着军户大量迁移至此,已经形成了“百族大融合”的局面。
在关内,苏苏除了接受穿越前辈带来的一切便利之时,并没有直观感受到大楚的强大,毕竟就算前世她没钱,但也是见过繁华盛世的。
但在古西域境,今大楚新疆省和甘肃省交界处,所见所闻所感,让身为汉族,身为大中华血脉的苏苏,油然升起了一种骄傲。
因为祖国的强大、繁荣与富强,作为吃瓜群众也是挺骄傲的,顺便鄙视一下自己。
看看人家,看看自己,都是穿越,怎么人家就能整这么大的事,她就只能当个地主婆?
这是为什么呢?
苏苏为此做了深刻检讨。最后发现……
特么的,她的金手指开的不如人家的大啊!谁特么的没事整天研究水泥、玻璃、火药、牛痘这些一穿越就能发光发亮的主角必备啊。
更别说穿越前辈自己一个人就顶上一千个人了,整的和《百科大全》+《上下五千年》+《天工开物》+《十万个为什么》似的,简直就是“走自己的路,叫别人无路可走”,鄙视!
开解完自己,苏苏心情瞬间美妙不少,果然,这人啊,就得想的开点,要求少点,要什么自行车!
既然离着归队还有不少时间,洪笙也不着急赶路了,和急着送快递,额,不是,急着完成护送物膘任务的杨威镖局一众人分手,洪笙他们就把赶路速度慢了下来,还能抽出空带着苏苏到城镇里转转,顺便“买买买”。
不趁着这个时间完成蜜月旅行,等洪笙回了哈密,接手卫指挥佥事一职,正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到时候更没有时间陪苏苏出来闲逛了。
虽说如今和鞑靼处于休战期,但是除了鞑靼,还有瓦剌虎视眈眈。而且即便处于休战期,也不能放松警惕,谁知道鞑靼当权内部会不会放弃六王子,趁这个时机下来劫掠?
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做好万全准备,洪笙能有如今的高位,可不是凭着嘴皮子得到的。
赤金卫蒙古族的腰刀、回回人经营的皮毛、裕固族的青稞酒和肉肠等等,苏苏看似是在买东西,实际上……还是买东西。民族文化啥的太高大上了,一不小心就可能碰触人家的忌讳,引发民族矛盾,苏苏觉得自己就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好了。
所以在苏苏的领导,洪笙的支持下,大家伙就这么一路吃到了哈密,连向来吃不胖的苏苏都肉眼可见的高了几厘米,身高差不过有一米六左右。
目测洪笙现在是一米八五不到,苏苏一米六,虽然可以称之为“最萌身高差”,但是要知道如今她才十五岁,要是照二十八还可以窜一窜的说法,长到一米七没问题。
哈密,是新疆通向中国内地的要道,自古就是丝绸之路的咽喉,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和“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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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之称(来自百度)。
哈密的政治军事分开管理:政治方面,地方首领受封都督,由地方豪族担任;而军事方面,设立哈密卫,统归西北都司,四品及以上武官大部分由兵部任命。(以上纯属虚构,不要深究!)
因为是军事重镇,整个哈密的普通居民开始不过三四千人,主要是即畏兀儿、回回、哈剌灰。
后来设立哈密卫,征召军士,还有流放到此地的罪民,人口才渐渐多了起来,经过一百余年的发展,下辖已经有三个县哈密、伊吾、蒲类,共计三个军事重镇和六个普通城镇和十多个乡,人口尽五万(虚构!)。
说起哈密,古称西漠、古戎地、昆莫,汉称伊吾,到大楚立国,才有哈密之称,大概也就是因为圣武圣武皇帝随口一句“哈密瓜”而得名吧。
天山山脉自东向西400公里横亘于哈密,把哈密卫分为山南山北。
山北森林、草原、雪山、冰川浑然一体,有蒲类、伊吾两县,草原广阔,夏季凉爽宜人,冬季冰优雪丰;
山南的哈密盆地是冲积平原上的一块绿洲,被气势磅礴的戈壁大漠环抱萦绕,干燥少雨,昼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
卫所制度规定,大抵五千六百名军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五个千户所。
洪笙先前是左千户所的正千户,驻所在哈密卫的最北端,蒲类县的大哈甫提克山脚处。如今他成了卫指挥佥事,驻地则改为哈密卫的首府哈密县。
洪笙买的五进大宅就在哈密县城。
西北地区地广人稀,住宅田地很是便宜。
一处五进的大宅若是在京城,就算是在四环,那也要差不多两千两银子。
而同样的宅子,在哈密才不到八百两。洪笙参军后,得了银子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房,即使他不住,那也是不动产,以后卖了也是一笔现钱。
离着哈密越来越近,洪笙也正给苏苏说着家里的情况。
“除了哈密这套大宅,在县城里还有两间铺子,一间租了出去,一间雇了掌柜伙计卖些京城或者南边来的小玩意,也是托了杨威镖局四处跑的便利,便给了他们三成干股。回头我叫人把账册给你送去。”
洪笙这意思就是说这铺子以后就归苏苏管了。苏苏倒是不在乎那三瓜两枣的银子,不过洪笙这上交私房钱的举动值得赞许。
洪笙见媳妇夸赞的眼神,那更加卖力了,“除了哈密这套大宅,我还在蒲类县城卖了一套三进的小宅子,先前若是兵营休息,一般都住在那边。我名下还有千户所分的五百亩良田,又自掏腰包买了五百亩和两个庄子,都有管事管着,一年能进账万八千两银子,倒是家里最能赚钱的。”
苏苏听了挺震撼,她又不是没看过账册,老夫人名下的土地庄子的账册可都是苏苏整理的。
不过十顷地两个庄子一年就有万八千两的进账,这种的什么?
第二十二章哈密欢迎你(二)(…
苏苏对洪笙说的感觉挺震惊,毕竟就算是江南的良田,十顷地交了赋税和分给佃户,能有一千两银子的盈余都是相当不错的了。
而洪笙如今说能有万八千两银子的进账,容不得苏苏不震惊啊!
洪笙笑了笑,道:“开始我也挺震惊,习惯就好啦!除了兵营分的五百亩荒地必须种粮食外,另五百亩,我种的全是棉花,到了时候,自有商人前来,根本不愁销路。两个庄子,一个是酒庄,一个散养着黄羊和几十匹伊吾马,几千两银子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
洪笙说完,压低了声音,在苏苏耳边偷偷道:“秦都司(都指挥使)在西北有两个大马场,每年的交易额都在几十万两。我听说,他在吐鲁番那边还有大酒庄,酿造的葡萄酒营销海外,你说有多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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