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日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圈地养膘
九郎歪着头,想了半晌,才道:“我都忘了爱吃什么了!不过能吃饱就好啦。”
这话一出,几个年纪大的就是一颤,六郎抬起手,想摸摸弟弟的头,却无力的垂下,软软的跌坐在炕上,“是六哥没本事!”
“六哥”!“六叔””!其他人惊呼一声,忙七手八脚的扶住他。
六郎摆摆手道:“我没事儿,就是今儿个累住了,咱们休息吧,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
几人把饭菜和点心都拾好,得招老鼠。又打了水随意的冲洗了一下。
八郎息了煤油灯,最后上了炕,五个人依次排开的躺在炕上,大家谁也没说话。
好半响,六郎梦游般的声音响起:“我真的不是做梦对吧?我看见她了。”
七郎使劲点点头,然后发现在黑夜里做这个动作太傻,出声道:“和你有三分长相呢,那双眼睛……”
凛哥儿想起那双和自己的眼睛一模一样的凤眼星眸,心里却是一沉,“往后,我还是和先前一样,蒙上一只眼吧。”
他们的眼睛太特殊了,可以说一眼就能叫人看出不同来。
而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眼睛的两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没有关系的。
其他人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屋里又是一件,六郎想到因为凛哥儿这双眼睛招来的祸事,道:“听凛哥儿的吧。”
八郎这会儿把所有的事在脑子里转了转,开口道:“我先前也听人说过这位苏恭人的身世,为什么她会姓苏呢?”
凛哥儿使劲拍了一下八叔的手,“她自然性苏,她也只能姓苏,八叔记牢了。”
若是不姓苏而是姓阮,以十三姑姑那样的容貌,恨不得全家人都死绝了的那个疯子又怎么会放过她呢!
九郎虽小,心思却最是敏感,“姓什么有什么关系?只要她是她就好了!”
六郎闭着眼睛,泪水从眼角滑落,是啊,她是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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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的小院,前厅里,七个人喝了一坛冷香魂、一坛金华酒,算不上多却也不少。
三个指挥佥事仗着酒劲儿很是说了几句酸话。洪笙今个出够了风头,这话话不痛不痒的,也就随他们说去了。
只刘指挥使却是不耐烦听这些,“你们这帮糙人,糟蹋了美酒啊!”
其他人看着五大三粗比谁都像糙人的刘指挥使,昧着良心说这话真的好吗?
不说哈密大营里所有人都要彻夜难眠了,便是还在哈密县城的岳百优,也是两宿没睡了,今天是第三宿!
只说前天,待她下午回来,自己住的绣楼居然被推平了不说,连土都翻过了。
看着下人们夸张的道:“哎呀,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晴天白日一道雷就下来了,直接就将这座绣楼给劈塌了。”岳百优脸都是方的。
又看了看“被雷劈了”却连渣都不剩的绣楼,你都说了我可能不信,那我是不信呢还是不信呢……
岳百优心里倒是有一丝窃喜,那个女人终于忍不住出手了。
她的表情瞬间就转变成跟死个娘似的,“我不信,我不信,肯定是嫂子不喜欢我住这儿,我去找洪大哥做主,为什么连仅剩的一点念想也不留给我?”
岳百优刚跑出内院,就碰上得了信儿正在这等着她的冷啸!
其实,岳百优与洪笙也说不上太熟,一年里也就是洪笙从营里回来能碰上几次,还不如与他的四个亲卫见面的次数多。
只其他三个亲卫见了她,至少有点笑模样,独冷啸对她不假颜色。
岳百优却对冷啸倒很是注意,因为这样儿的男子才是她喜欢的类型,洪笙不过是她的任务罢了。
冷啸冷眼看着在自己跟前装模作样的岳百优,语气里不带一点情绪的道:“洪老大说了,绣楼既然被雷劈了,那就请岳姑娘听奶奶的吩咐换个住处。不过,姑娘的住处被雷劈了,说出去对姑娘的名声有碍,洪老大已经吩咐了,叫府里上下再也不许提,姑娘自己也谨慎点为好。”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事儿就这么算了?什么叫做对我的名声有碍?难不成那绣楼是因为我住,所以才遭“雷劈了”?
想到这儿,岳百优脸色一僵,可不就是因为她住了!不过要不要这么粗暴直接?
洪笙没有休了那个泼妇,还替她遮掩不说,居然还叫自己谨慎点儿?
果然也不过是一个看重美色、假仁假义的伪君子罢了。
冷啸是洪笙的亲卫,他既然这么说了,肯定就是洪笙的意思,岳百优知道再闹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果断摆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忍辱负重的道:“我知道了。”
苏苏再给岳百优安排的住处,也不是什么客房,而是一个临街的小跨院儿,走几步路就能出府。
过来回话的粉黛,脸上带着一丝讥讽:“在京城,便是我们这些丫鬟也没有随意出门的道理,更说大家姑娘了。只或许这哈密的风俗不同。我们奶奶说了,姑娘住这儿,下回家里再来了客人,您出门也方便些。”
岳百优听了这话,有些心虚,更多的却是屈辱和怒气,晚上自是憋屈的一宿没睡。
待到了第二天。她就等着苏苏发难,她就不信苏氏把她扔到这偏远小院里什么也不做。
不管残羹冷炙,还是冷茶冷水,她都接着就是了。到时候,她看洪笙还有脸在外面装着一脸正义的样子!
可岳百优想到的这些,都没有发生,好菜好饭的供着,热水更是随叫随有,岳百优都用银针想在饭菜里找到下毒的迹象了,可苏苏真不是傻子,自然又是气的岳百优一宿没睡。
到了第三天,岳百优出去了一趟,消息有误,那苏氏并不像她们想的那般清高不争,反而简单粗暴的像个泼妇。
等她回来,才得知苏苏居然搬去了哈密大营。
特么的,你为什么总是不按牌理出牌,我这出去浪半天,等着和你“来啊,互相伤害啊”,你倒好,直接撂挑子走人了,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岳百优气急,不能再这么被动了,她们要主动出击了!
第三十三章尔之所向(三更)
因如今无战事,将领们才能喝上几杯,当然,也要有自觉,不能喝得太多就是了。
临近八点,前厅的宴席就散了,洪笙在外院书房的隔间里洗了澡去了酒气,又喝了一碗解酒汤,这才来了内院。
苏苏正在东屋里整理书房,如今书房被一架屏风隔出前后。
前面,书桌搬到靠窗的位置,桌上摆着上好的文房四宝,另有一架小自鸣钟。
其中两个八宝印色匣,一方一圆,两只银墨匣,墨床上一锭陈松烟墨,这是苏苏嫁妆里的东西,她也忘了是什么时候得的了!
书柜还在靠墙的位置,已经摆上了几十种书籍,因为洪笙少时没读过什么书,如今还在基础阶段,所以里面放的都是些浅显易懂的基本书籍。
苏苏来西北时,光书就拉了两车,简单的有《三字经》、《千字文》、《说文解字》等,更加高深的四书五经,各种版本,有十几套之多。
而屏风里面则布置成了一个小香室,除了一张核桃木雕高山流水遇知音的贵妃榻,便是一张大大的楠木长桌,上面放着各种材质的香器和盛放香料的盒子。
苏苏原先说要教导杨芳姐二礼仪规矩。可来了营里,她叫人去杨家陪了个不是,这事儿只能等她回去再说。
洪笙早就说过,大营里枯燥无聊,苏苏又怕自己闲着东想西想的,就将自己的香器带了一部分过来。
还有两个多月月就是八月十五了,她从大营里回去就要准备送到京城的节礼,自己亲手制的香品自是必不可少的。
洪笙回来时,苏苏正在亲手清洗一套青白玉的香器。
用的器皿是一个脸盆大小的玻璃荷花深口盘,水是天山上纯洁的雪水。
她的手上还带了一双用猪肠衣做的透明手套,就怕香器上沾染了人的体味儿。
这双手套儿可是她在扬州时,老夫人花重金叫人替她制作的,戴在手上非常灵活,对触觉感温也没有什么影响。
苏苏用的时候十分小心,就怕被什么勾坏了。
琳琅在香实外头听差,口里还背诵着苏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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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她的几句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洪笙在外听了几句,进了屋,笑道:“难不成媳妇儿还要把身边的丫鬟全都调教成才女?”
说着打发了琳琅出去,绕过屏风,便见苏苏只用一支碧玉长钗松松绾了个纂儿,上身穿着一件蜜黄色印翠绿竹叶儿的宁绸对襟长夹衫,下面只穿着一条白灰色底只在裤脚绣几多青莲的杭绸散腿裤,脚上一双月白缎面的软底拖鞋。
鞋面上各绣着一片莲叶,莲叶上有一只绿衣白肚的小青蛙,而青蛙的眼睛是用两颗米粒大小的黑曜石珠子钉成的。
洪笙发现,苏苏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把生活过得非常致,就像这双鞋一样。
不过是一双室内穿的拖鞋,也能叫人一眼就看出主人的品位。
不知怎的,洪笙就想起当年他与苏苏的第二次见面。
当时他先见到的就是裙摆下的一双绣花鞋。他还记得那是粉色绣小雏菊的鞋面儿,用小米珠攒的花蕊。
当时他还想宋家的富贵名不虚传,这一双鞋怕就是十两银子。而那个时候,他全部的身家也就是买上这么几双鞋罢了。
谁能承想,不过短短两年,他成了四品的武官,那双绣花鞋的主人也嫁给了他。
苏苏拾完香器,就见洪笙盯着她的脚,一言不发,似乎是在发呆。
“在想什么?”
洪笙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笑道:“想起你我的几次见面:第一次见面,你还是一个瘦瘦弱弱的黄毛丫头;第二次见面就成了倾国倾城的俏姑娘;第三次见面你就要嫁给我了。不过是短短两年,我却感觉像是已经过了二十年那么久。”
苏苏好笑的看着洪笙,:“难不成你是身不老心老了。”
洪笙一把抱起苏苏就往西屋卧室走去,“试试不就知道你相公我哪里老了。”
苏苏没有准备的被红笙一下子抱起,自然是惊呼一声,双手下意识的勾住他的脖子。
听了这话,脸上就泛起了红晕,啐了他一口,“便是老了,也是老不正经的!”
“和自己媳妇儿就得不正经!”
一阵翻云覆雨,洪笙心疼苏苏今个下厨做了那么些个人的饭,并没有狠要,只便一回便罢了。
待云销雨霁,洪笙叫人打了水来,并不用小丫环们进入服侍,给两人擦洗干净,换了床单。苏苏还是头一回在妖打架后操持清醒,洪笙便抱着苏苏说话。
“你今儿个可是见到了表兄?”
媳妇儿今儿个太帅了,把洪笙感动的不行不行的。便想着虽说表兄的身份有些麻烦,但想来媳妇是想和亲人相认的,他总得想些法子。
苏苏在洪笙的怀里点点头,心里倒不是那么伤心难过了。
毕竟她到底来了西北,来了哈密,也见到了哥哥,知道他至少生命无虑,不像先前那样,她整天提心吊胆牵肠挂肚的。
光明正大的相认一事,无论是上面的那个人活着还是死了,那都是再也不用想的。
便是以表兄妹的身份相认,也有太多的危险,所以苏苏如今只盼着能叫哥哥生活的好一点,至少不再是缺衣少食。
哥哥和洪笙一般的年纪,却苍老成那个样子。还有其他四个人,不是消瘦的一点肉没有,就是风吹就要倒的病秧子。
九郎都十岁了,还瘦弱的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她都不敢想象,他们这几年到底是如何过来的。
当初她光想着把大头的银子都留给哥哥,却忘了他们是充军的罪民,年纪又都不大,便是侥幸没有经过搜身,流放途中又哪里敢拿出大把的银子来花销?
“我一见那人就知道他是表兄,原来真的和我有相像的地方呢。只我听阮姐姐说,表兄与你是一样的年纪,只今个一见,却比你老了十岁不止,想来也定是受尽了苦难的。”
苏苏从洪笙胸前抬起头来看着他,“先前没见时,虽然也有担心,但到底是陌生人。只如今见了,却真真的感觉到了,那是与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洪笙一听这话,就知道苏苏是真的认定了这个表兄了,便也在心里筹谋道:“既然没办法明着相认,那就暗中认下。先前表兄被分到先锋营里,那真是福祸难料的,只如今我接了这个差事,总能想法子帮衬一把的。”
而且他听说,保阮家人性命的可是秦都司,秦都司可是西北的土皇帝,就算真是皇帝下令折腾他们,在西北,皇帝的命令真不一定好使。要不然,刘指挥使哪里敢他们的银子?
加上洪笙经过暗中观察,发现阮家这几个儿郎都不是一般人,便是为了结个善缘,他也能帮一把是一把,更别说,如今是媳妇的愿望了。
尔之所向,吾之所愿!
第三十四章好白菜已经叫猪拱啦…
苏苏和洪笙商量着怎么找个合适的理由帮称一下阮家几个人。
半晌苏苏道:“我倒是想了个法子,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若是能行,至少能在生活上给表兄一点儿帮助。”
洪笙想了想,也道:“媳妇有什么法子?咱们如今只能拿出点钱财偷偷帮一把了。”
“今儿个我不是去了伙房吗?那五个伙头兵中竟有两个姓阮,想来与表兄是亲人。其中一个叫阮九,今年不过十岁,长得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
洪笙也记得那两个半大的孩子,不知道哪个丧心病狂的把这么大点的孩子塞到先锋营里,当时见了,真是气死他了!
“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在先锋营里能干得了什么?我想着反正咱们家也养长生和琳琅,不如你就他在身边当个跑腿的亲卫。反正你对下属的照顾也是出了名的,这样我就有理由关照他了,毕竟我太贤惠了,为了夫君的名声着想,对你手底下的士兵也只有更好的!”
洪笙听着苏苏这法子倒是还算妥当,之听到最后一句话,真是忍俊不禁,用手刮了一下媳妇挺翘得小鼻子,“可不是嘛,我媳妇真是太贤惠了!”
苏苏可是一点不心虚,她自然是贤惠的,要不然那岳百优那么败坏她的名声,照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性子,还能好茶好饭的供着,还不是为了洪笙。
想到这,苏苏瞪了一眼洪笙道:“那位岳姑娘的规矩可是不太好,有朝一日惹出什么事端来,可别怪我没提前提醒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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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说我是什么胭脂虎、妒妇、醋缸,正当我好欺负不成?”
洪笙不知道媳妇儿怎么就想起了那位比军中刺头还叫他上火的岳姑娘,听了这话,只能连连向媳妇儿讨饶,“好媳妇,你再给我些时日,我指定把那姑娘安生生的送走。”
说了这话,洪笙其实心里也没底。
先前他对这姑娘并不是太在意,好吃好喝的供着,银子也给了,加上他又忙着军队里的事,其实就连岳百优到底长个什么样,他都没仔细看过。
但如今想给这位岳姑娘说门亲事,洪笙不得不叫人查了查这个岳姑娘的喜好。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姑娘的作风确实有些太大胆。
招惹了好些个风流债不说,居然还有本事在几个人中游刃有余。
要知道那些个人不是英战兵就是小有官职,本身军功卓越,自然不会是傻子,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样一个姑娘,彼此之间争风吃醋,好不热闹。
偏偏他们都是都是军中的中流砥柱,上面罚也罚过了,训也训过了,只这岳姑娘一抛媚眼儿,就又跟被人下了迷魂药似的。
若这岳百优长得和苏苏似的也就罢了,偏偏不过就是个普通的美人儿,这叫洪笙百思不得其解。
只这些污糟事着实不好和苏苏说,怕污了她的耳朵。
苏苏也知道这事儿若是处理不好,对洪笙的名声有碍,所以也不过是想起来提一句罢了,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两人可是不知道因为他们两个今日一番作为,到底惹的多少人彻夜难眠,倒是他们两人一夜好眠。
一早起来,洪笙去了校场,呵,分给先锋营的场地里,人头涌动,五百个先锋兵竟是一个不少的都到了。
不知是被苏苏昨日说的话所感动,还是被她的话所威胁,反正没人敢无视“奸细”这两个字的。
洪笙见此,走到比武台上,虎目往下一扫,朗声道:“韩信掌军,有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其中: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我洪笙不才,不敢比之韩信,却崇其言,只念你们其中有人是初犯,便改成犯者棍三,以后再犯者十,三犯者斩。”
下面的士兵听到洪生此言皆是一静,然后议论纷纷,只昨天出操的一百多人安静的等待。有聪明的见此也不再出声,慢慢的,寂静肃杀的气氛渲染了整个较场,一时之间,鸦雀无声。
洪笙这才道:“若是尊守这个这几条军规的,就往左一步;若是不想尊守的,就往右一步。我昨天就说了,你们若是有法子走,我并不会强留。只你若是走不了,那以后就由不得你了,军令如山!”
洪笙的亲卫虽不属先锋营之列,却是洪笙到哪他们到哪,自然等洪笙说完,就走到了左边,跟着的还有杨小山和左千户所过来的五六个英战兵。
比他们慢几秒的是阮钰带着弟弟和侄子,站好后,深深的看了一眼洪笙。
昨天太震惊了,他们似乎忘了什么事,今天早上起来,性格有些跳脱的七郎居然十分失礼的骂了一声,“卧槽,妹子嫁人啦!”
他们几个这才想起来,也是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娘的,好白菜刚到跟前,没来得及细看呢,居然发现根子已经被猪拱了!
他们的妹妹(姐姐/姑姑)真的嫁人了,那个人居然是他们现在的上官,呵呵,先前还觉得洪笙不错,如今只想打死他怎么办?
这会儿虽然几人站到了洪笙这面儿,但心里纠结的快成打结的毛线团了。
洪笙虽然不知道未来即将多了几个看自己不顺眼的大舅子大侄子,不过依旧感到后背一阵发凉。
不过他的腰板挺得更直了,开国圣武皇帝说了,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暗中咒他骂他又怎么样?如今还不是得乖乖的听他的。
只见下面的人群,慢慢的向左面移动,眼见还站在原地的越来越少,往右边走的却是一个也没有。
便是心里在不甘愿的,经过昨天一事,如今也不敢闹幺蛾子,刘指挥使从今天一早就大张旗鼓的叫人查奸细一事,只说不能冤枉了好人,也不能放过了坏人。如今谁还敢和洪笙对着干?否则不就是说自己是奸细嘛!
好些人心里则酸涩的很,奶奶的,到底是谁说洪笙媳妇儿不过是丫鬟出身,仗着长得好,迷惑了洪笙,这才得以脱了奴籍。
看刘指挥使这么光明正大的偏袒,就知道洪笙的媳妇肯定很得秦夫人的看重,一个普通的丫鬟能叫刘指挥使一声“世叔”吗?
不出十分钟,五百个士兵全部都站到了左侧,而校场里其他的士兵和一些长官的亲卫,看到这一场景,皆是唏嘘不已。
洪指挥佥事,如今才是真正的站稳了脚跟呢!
第三十五章相认(一)(二更)
洪生作为指挥佥事,自然不可能一直在校场陪着士兵的训练,所以五百个士兵分成五个百人队,由百长分管;一个百人队在分成十个十人队,任命什长。
每一个百长和什长,都是洪笙亲自任命,而且举贤不避亲,不是他的心腹手下就是已经被他拉拢过来的英战兵。
便是阮钰都当了一个什长,归在杨小山统领的百人队之下。
洪笙给百长、什长召开了一次“圆桌会议”,实际上就是叫大家互相认识认识。
“以后大家就是亲如兄弟的同袍,我希望在先锋营中,大家可以彼此交付后背,做饭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敌人面前,我们是刀;在战友面前,我们是盾。”
这一番话说的自然是慷慨激昂,意气风发,而这样的洪笙具有极其强烈的人格魅力,便是对他有本能敌意的阮钰,也不得不承认,洪指挥佥事是个铁骨铮铮的好汉。
待开完会,大家即将散去的时候,洪笙想起什么事儿似的,拍了下头,道:“对了,阮钰留一下,是有关阮九和铁蛋儿的,我媳妇儿很是喜欢这两个孩子,我想着不如叫他们两个就到我跟前听吩咐跑腿吧。”
其他人一听这话,自然想到先锋营里的两个小屁孩儿,知道洪笙仗义疏财的性子也都明白洪笙这是为了照顾他们。
不过心里倒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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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羡慕,这么小就在洪指挥佥事的手底下当差,等再大几岁,还不是直接就升了亲兵?
俗话说的好,宰相门前七品官,只如今看看冷啸四个亲卫,以前也不过是和他们一样的战兵,就因为成了当时还是左千户的洪笙的亲卫,穿的比他们好,吃的比他们好,每回挑战利品也是头一份儿的。
好在阮九和铁蛋儿确实年纪不大,想要得到重用,且要是五六年之后的事儿了,这才没引起众怒。
等周围只剩下洪笙和阮玉,洪笙这才露出一点笑容,却是搓着手,不知道如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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